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有区别篇一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有区别篇二
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的竞争激烈程度会因地区、因岗位而异,但是整体上,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竞争压力比公务员小。从这个角度来说,事业单位比公务员更容易上岸。
近几年,多个省份甚至市县都开始组织事业单位统考,除此之外,大家还会经常看到一些单位自主招聘,基本上每天都会有很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编的机会非常多。有意考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经常到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的招聘信息栏目查看最新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至于公务员考试,大部分省份每年组织一次公务员考试,少数省份会组织两次公务员考试,且很多省都会参加公务员联考,统一笔试时间减少了考生报考的机会。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有区别篇三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有区别篇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一时引起广泛热议,近日,记者从省编制办综合处获悉,目前我省各类事业单位有6000多家,部分事业单位已实施合同制。
“新来的员工都要和单位签合同,
”海口龙华区一家医院人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老员工签订的则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海口市大同路一家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方法,目前还没有签劳动合同。
据悉,目前海南省各类事业单位有6000多家,签合同和缴社保等相关事宜由人社部门负责。记者从省人社厅市场处了解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前,,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有区别篇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条例实施后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下月参加社保
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也因此成为养老金并轨破题之年。
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误读的存在,说明有些人对已经进行了10多年的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此番的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规定。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养老金制度有3个环节:找钱、管钱、发钱,而这3个环节首先是要找到钱,这也是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事实+事业单位聘用制“有进难出”
实际上,事业单位聘用制早已在全国多个城市试点。数据显示,到2013年,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签订率均超过了90%。
然而,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一些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出现落聘下岗,实行人员辞聘解聘制度,也使人员面临出口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尤其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虽然在聘用制层面上明确了要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无法真正实现,“单位人”还是难以变成“社会人”。
在这么多年推用聘用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个是聘任走形式,或者假聘任,表面上我们签了聘用合同,实际上还是铁饭碗、大锅饭、保险箱。在这么多年推行聘用制过程,我们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没有聘用的人员,主要以内部消化为主,不能简单的推向社会,要维护稳定,要和谐,不能出问题,也就是说不能不聘,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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