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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报告 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25 15:31:28 作者:飞雪 2023年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报告 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优秀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报告篇一

为提高工作要求,镇、村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了《**镇综治信访和维稳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落实,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求融入责任体系中,区分党政领导、科室村居、镇村干部等各个层面,督导各村(居)、各科室和镇属单位严格落实上级工作精神,明确时限、严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始终保持工作常态。20**年以来,完成矛盾调解**x件,主要类型为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损坏赔偿等方面,从调解情况看,各村居调解委员会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积极主动抓好了调解化解,有效防范了隐患,和谐了邻里关系。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组织领导促进工作统揽。

(社区)建立常态化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主动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确保了矛盾纠纷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做到了应对有策、化解有效;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列入年度、季度党建考核内容,强化了工作督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片面性较强,缺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的创新方法。主要表现为在调解中多事运用道理、人情进行调解,没有更好的从法理、法律层面进行分析,在很多矛盾问题的处理上还需要加强法律、道理、人情的有机结合。

(二)责任体系健全有效,以岗位责任促进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依托镇综治办,组建“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内设接待室、调解室、等办公室,担负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调处化解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镇、司法所、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托镇综治办和网格化管理体系,设立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同时设立调委会,负责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指导调解工作站、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和调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11个村(居)设立调解工作站,由各总支书记或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作站长,具体负责协调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各调解工作室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调度,按照每周一排查、一上报的要求,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录入台账;同时建立研判例会制度,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化解。

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报告篇二

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今年初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安排,梳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专班,将乡综治办纳入专班。及时调整了各村调委会成员,建立以村支部书记为调委会组长、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调解组织队伍,将各村网格员纳入调解组织队伍,并吸收各类社会组织的代表以及在当地德高望重、人缘关系好、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参与基层治理的调解志愿者为队伍骨干成员,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干群结合的强大合力。

各项制度规范上墙,明确职责分工,使乡、村两级调解工作力量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大大的加强,使乡综治办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二、完善排查机制,预防案件发生

充分利用调解组织网络,开展全面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就地预防、排查、化解纠纷。明确信息联络员和责任领导,通过群众与联络员的对接、联络员与责任领导的对接,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以调解组织为龙头,以基层干部为骨干,以群众队伍为依托的信息网络,使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从而及时有效收集掌控、研判预警各类矛盾纠纷。

三、健全预警研判机制,及时化解重大矛盾

加强对矛盾排查信息的动态分析和定期研判,及时向乡党委和多元化解协调中心预警、预报重大矛盾纠纷及其隐患动态,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研判和报告制度。我乡每月一次、下辖各村每周一次定期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收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动向,提出有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意见。

四、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随着我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村民小组优化调整工作、脱贫攻坚接受国家普查工作以及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开展,给我乡多元化解工作带来了较多问题和一定困阻。但在乡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正确领导和乡综治办以及村调委会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一批批的群众疑难信访问题,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几近于无。

五、工作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各村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实行责任倒查。

3.进一步加强各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账,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

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报告篇三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农村社会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显露。社会稳定工作已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之一,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对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格局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人民群众对自身的利益需求也在不断增强,社会矛盾也因此频繁发生,仅靠单一的诉讼解决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倡导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一是减轻了法院的压力,节省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成本,减少了对抗性和紧张性;二是方式灵活、时间短、不伤和气,有利于化干戈为玉帛,是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的重要手段。三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大量的矛盾纠纷当事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纠纷后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通过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有利于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通、做透,彻底消除矛盾,理顺社会关系,有效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四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一般都容易得到自觉履行,可以避免诉讼过程中“判而不决”的问题。不会留下后遗症。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

一是农村民间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宅基、赡养、抚养等纠纷,转化为土地流转、行政不作为、司法不公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社会矛盾纠纷。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而现在村民与村委会、企业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部分干部官僚主义严重,遇到矛盾躲避、推脱,不能正确对待问题和矛盾,而是干一天算一天,将矛盾留给下一届,久而久之,矛盾越积越多,越来越复杂,使一些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因拖延时间太长,群众不满意、不冷静,解决起来也就有了一定的难度。因此,不少单位、村组织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是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增多。近年来,我镇发生了多起村小组与企业之间,村小组与村小组之间,村小组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多是山林纠纷和土地纠纷,调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容易导致大量群众越级上访。

三是是群众非正常解决问题的增多,而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偏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动辄就上访。部分上访群众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认为只要上访,政府越重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以此向政府施压,提出过高要求。这部分案件在要求解决劳资、损害赔偿等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从近年情况看,群众不愿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原因是对某些官司没有把握,怕花钱,而直接向政府反映则不用花钱,成本低。另外,还有部分人认为政府就“怕上访”,只要上访,政府就会抓紧解决。一些群众往往还选择在上级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期间上访,以此引起各级重视,向政府施压。四是调处难度大。由于目前农村分户经营,单独生产,群体性活动少、流动人员多,集体制约降低,传统的行政干预已难以奏效。同时,极少数群众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甚至过于片面化,给调处化解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构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是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泰和、平安泰和的重大举措。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其主体应是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而其他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的补充和完善。通过调研,我镇近几年来发生的矛盾纠纷有70%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的,我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呈现多种形式,有治保会、调委会、妇幼会、心连心说事室等,以各种各样方式介入民事纠纷,使不稳定因素得以迅速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维护我镇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则是人民调解的补充和完善,对我镇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的化解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成为我镇社会稳定工作的基石。

但是,我镇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还存在不足。一是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从事调解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法律知识不强,依法调解能力较差。据统计,全镇从事人民调解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岁以下的只有6人,占8%左右。二是在管理指导、协调联动上存在被动,有些人员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待发生的矛盾纠纷没有强烈的解决欲望,部分人员存在走过场,做样子,把问题向上级推,从而造成被动局面;三是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没有建立完善好奖惩制度,大家干好干坏一个样,对调解工作没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迫切的课题,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要做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我镇在这个方面有成功的做法,综治办成立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统领全镇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中心设立在综治办,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配备了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对全镇19个村居委会和镇直部门进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调解工作,社会管理中心从矛盾纠纷的排查、信息的采集、案件的分流、包案调处、督查督办、结案回访等实施一条龙指挥,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实现了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目前,全镇已成立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法律顾问所,19个村(居)委会均已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妇幼会、心连心说事室等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并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平台,实行了资源信息共享,为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拓宽了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大调解格局。新时期我们将面临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具有复杂性、群体性、多样性特点,依靠单一的调解方式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而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多部门的联合调解则有意想不到的成效。我镇桂元水电站与周边村小组发生的矛盾纠纷多是采取多元化联合调处成功。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使多元化调解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兼职调解员实行补贴,提高专职调解员的报酬,建立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克服“工作无报酬,好坏一个样”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有效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我镇在财政预算中按人均2元的标准落实了工作经费,在管理指导、协调联动、信息预警、绩效考核等层面,建立了奖惩机制,对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要从矛盾纠纷排查抓起,坚持镇每周一排查、村每日一排查,建立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源头预防措施和运行机制,杜绝事后调解和“花钱买平安”的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网格化平台的作用,在第一时间里收集、报送信息,达到预警在先,整体联动的效果。

六是进一步提升调解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司法行政部门要通过政策引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管理指导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调解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调解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管控、应急能力和综合素质。尤其是对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指导,帮助其规范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

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报告篇四

2019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现将本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工作机制

今年,我局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

各股、室、站、队协同抓,层层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每旬、班子每月专题研究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股室认真处理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矛盾纠纷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真正形成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风,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

一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倾听群众环境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接访资料详实规范,促使矛盾纠纷总量下降。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期间的维稳工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贯彻首问负责制度,接到群众提出的问题,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负责接待或答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加强防范、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

为使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好超前防范,未雨绸缪。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工作。二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矛盾纠纷的事由。

截至2019年6月19日,我局及时处理环境矛盾纠纷,未发生因环境矛盾纠纷上访的案例。

我局的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二是信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需要提高。尤其是处理协调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案件时,处理协调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认真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规律、特点,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充实工作经验。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章制度,加强领导接访、包案和下访工作,优化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加强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环境矛盾纠纷投诉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集中处理,确保其不转变为环境矛盾纠纷。对重点的、复杂的环境矛盾纠纷案件,要集中人员、力量进行重点处理、重点解决和重点攻坚,确保不留环境矛盾纠纷积案,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报告篇五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横水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主题教育总目标,坚持把调查研究贯彻始终,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我结合自己在横水任职政法委员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矛盾纠纷类型和来源,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分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推进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矛调工作现状

20**年1月至20**年9月横水镇综治中心共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件。其中,山林、土地、物权保护纠纷14件,劳务合同、经济合同、民间借贷纠纷54件,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婚姻家庭纠纷14件。

(二)矛盾纠纷主要类型

涉及矛盾纠纷最多,对基层全局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矿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二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类。个别老信访户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有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获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一是村级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虽然各村都有调委会,但成员基本上都是村委会干部兼职,他们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同时,调解员是义务调解,费时费力还不讨好,有时还会受到当事人的谩骂,存在畏难情绪;其次是大多数调解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方法不当,个别调解员态度还不够好,加之政策把握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及时化解。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三是部门沟通协调程度不够。综治、信访、司法、国土、安监、林站、公安等社会治安综治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不够明确,沟通和配合不足,难以形成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合力,漏查、漏报和协调迟缓而贻误最佳调处时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调解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解决方式比较简单,凭经验,靠老办法,加之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容易造成当事人不满;少数镇村干部受“稳定压倒一切”的影响,在疏导调处纠纷过程中求快求安,不考虑以后的工作,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资金协调办法,出钱“买”维稳,给了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从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上交。

(一)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

一是把好“进入关”。让村民们选举文化水平高、懂法律、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发掘农村“五老”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加入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好村第一书记、名誉村书记、名誉村主任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把好“培训关”。要拟定培训计划,结合“法律明白人”工程,落实培训任务并达到培训效果,使每个调解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要求,掌握相关的调解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三是要把好“管理关”。及时了解村级调解工作的质和量,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强化激励导向,积极向上级争取“以奖代补”政策,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健全以镇村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是认真落实村民组织法。切实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村务行为的规范化。三是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要发动广大法律工作者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适时的法律援助。

(三)发挥“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

目前,“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在群众有一定的知名度,群众有矛盾纠纷乐于找邱联钧,要发掘更多邱联钧式的调解员,为邱联钧式的调解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场所、更强工作保障。一是要继续做好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场所和服务。二是要明确激励机制,明确“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工作待遇,条件成熟的可以推向市场,实现市场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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