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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实用8篇)

时间:2023-09-18 15:01:02 作者:XY字客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实用8篇)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以供气供暖供氧为主要内容的宜居工程”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委涉藏工作会议和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围绕落实“双碳”战略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城镇供气、供暖、供氧项目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加快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支撑。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专项规划为引领,把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民生需求与发展定位、城镇功能与宜居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城镇供气、供暖、供氧专项规划,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先行试点启动,分批推进实施。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切实履行政府在城镇供气供暖供氧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的引导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城镇供气供暖供氧科学有序发展。

——清洁环保,经济普惠。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立足我州能源结构,优先选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将供气供暖供氧作为高原城镇功能设施配套建设,选择经济适用工艺模式,出台补助补贴优惠政策,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综合考虑县(市)地理区位、常住人口、经济发展、资源禀赋、严寒程度、海拔高度等因素,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严格执行安全规范,有序实施城镇供气供暖供氧项目,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一)供气目标

到20xx年,力争实现城镇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其中:城镇管道天然气供气占比达30%以上、城镇液化石油气微管网或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区域管道供气占比达20%以上、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占比降至50%以下。

到20xx年,力争实现城镇燃气普及率达95%以上,其中:城镇管道天然气供气占比达50%以上、城镇液化石油气微管网或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区域管道供气占比达40%以上、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占比降至10%以下。

(二)供暖目标

到20xx年,基本满足海拔3200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暖需求,其中:优先覆盖城镇教育卫生、养老抚幼等机构供暖;同步推进海拔2600米以上城镇宾馆酒店和其他有需求的城镇居民供暖。

到20xx年,基本满足海拔2900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暖需求,其中:优先覆盖城镇教育卫生、养老抚幼等机构供暖。

(三)供氧目标

到20xx年,基本满足海拔3200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氧需求,其中:优先覆盖城镇教育卫生、养老抚幼等机构供氧;同步推进海拔2600米以上城镇宾馆酒店和其他有需求的城镇居民供氧。

到20xx年,基本满足海拔2900米以上城镇公共服务机构供氧需求,其中:优先覆盖城镇教育卫生、养老抚幼等机构供氧。

(一)城镇供气。优先发展管道天然气供气(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市政燃气管道);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液化石油气微管网或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区域管道供气。

(二)城镇供暖。立足高寒城镇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采取地热源、空气源热、太阳能+电锅炉、太阳能集热板等多能互补的方式供暖。

(三)城镇供氧。采用以分子筛制氧系统和分体式制氧机组为主,液氧气化供氧为辅的供氧模式。

(一)城镇供气。结合全州供气现状,充分考虑市场发展需要,重点发展管道天然气。一是管道天然气。实施县(市)县城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管网建设。二是液化石油气微管网。依托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建设微管网区域供气(小型丙烷储罐供气装置+庭院户内燃气管道),保障管道天然气未覆盖区域供气。三是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建设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区域供气(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庭院户内燃气管道),保障管道天然气未覆盖区域供气。

(二)城镇供暖。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筑节能保温现状,实施县城热源、供暖管网和热转换设施建设。

(三)城镇供氧。实施县城供氧站、供氧管网、供氧终端等设施建设。

(一)强化末端设施配套。为切实规范城镇建设,避免重复投资,减少重复建设,把城镇供气供暖供氧纳入房屋建筑项目申报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内容,做到末端设施配套与房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燃气末端设施,海拔2900米以上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供暖供氧末端设施,海拔2600米以上宾馆酒店建筑必须配套建设供暖供氧末端设施。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既有建筑供气供暖供氧入户管网末端设施配套改造。

(二)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按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xx)》《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xx)》《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1/143—20xx)》,全面落实新建建筑节能保温措施,实施城镇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提高供暖供氧能效。制定《甘孜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技术导则》,规范城镇供气供暖供氧设施建设。

(一)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工程建设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设计与采购选用的设备、材料和器具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开展现有城镇供气供暖供氧设施、设备和管网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全面改造提升,达到安全运营要求。压紧压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设施设备投入。结合“数字甘孜”,统一建设全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实施实时监管和安全预警。规范建设消防、应急、管网检测等技防设施设备,强化用户燃气报警装置安装。

(三)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应急抢险物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深入排查安全生产经营隐患,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同时,严格落实县(市)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统筹抓好安全监管工作。

(一)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5月底前)。立足当前,结合长远,围绕中央、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变革目标,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采取“州级统筹,一县一策”方式,分别编制州、县(市)城镇供气、供暖、供氧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全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工作实施。5月底前,完成州级城镇供气、供暖、供氧总体规划和试点县(市)专项规划编制。

(二)先期试点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2月)。选择条件相对艰苦、示范效应明显的康定、甘孜、色达、理塘、石渠、稻城6个县(市)先期试点,同时将基础条件较好的泸定、丹巴等县纳入城镇供气试点;积极探索管长远、可持续的运营模式,做好成本核算,科学规划建设,为全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工作积累经验做法。

(三)重点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按照“先城后镇”的方式,重点实施海拔3200米以上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同步推进海拔2600米以上城镇宾馆酒店和其他有需求的城镇居民供暖供氧,优先覆盖教育卫生、养老抚幼等公共服务机构。

(四)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统筹实施18县(市)城镇管网供气,整体推进海拔2900米以上城镇供暖供氧以及其他有需求的城镇供暖供氧,全面提升城镇宜居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镇“宜居工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将城镇供气供暖供氧纳入州县目标绩效考核,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工作调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州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责任,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县(市)工作指导;各县(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编制专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推进措施,狠抓项目实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政策支撑。由州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州级奖补办法,保障基本民生,关爱困难群体。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经济信息化局配合,积极争取城镇供暖供氧电价优惠政策和地方留存电量,降低企业电价成本。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积极争取建筑节能改造补助政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

(四)强化要素保障。整合部门力量,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抢抓国家扩内需、对口支援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涉藏专项资金、对口援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财政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投入;全面梳理“十四五”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作为城镇功能项目资金整合投入;鼓励企业争取金融机构融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对接州、县《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保障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建设用地需求,系统推进实施。优化项目审批,做好城镇供气供暖供氧项目水、电等基础配套接入。强化人才保障,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吸纳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有力有效推动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工作。

(五)强化运营管理。按照相关程序,采取政府授权州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会同县(市)国有企业或引进有实力、专业强的企业,在州内注册成立“三供”公司,在优势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对全州供气供暖供氧项目进行整体设计、施工和后期运营。全面清理整治现有城镇供气供暖供氧项目,规范建设、运营、管理,杜绝“小、散、乱”现象。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x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县市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必须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泽州县完成3万户,高平市、阳城县各完成2万户,城区、陵川县、沁水县各完成1万户,全市年减少生活燃煤42万吨。全面加快城市“禁煤区”建设,到2017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在市区和县城建成区、重点乡镇等供热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拥有清洁热源的工业聚集区,以及有工业余热的地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我市煤层气优势资源,进一步发挥自2006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气化晋城)效益,鼓励对煤层气抽采地、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2017年拟对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共12个乡(镇)19个村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四、支持政策

(一)市财政设立晋城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对按期完成清洁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供热、“以电代煤”供热改造的县(市、区),市政府按照每户65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配套资金可用于管网建设、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等,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

对取暖运行费,各县(市、区)要尽可能对接市场,控制在居民可接受的范围内。确需补贴运行费用的,县(市、区)政府可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补贴年份暂定为2018、2019两年。

(二)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益单位集体用户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三)市政府对“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中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

五.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除企业和居民承担的费用外,不足部分要全额补齐,同时还要负责清洁取暖改造中青赔、占地、拆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为保证取暖效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严禁各种形式的煤炭散烧,打造“无燃煤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步划入“禁煤区”范围,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联络、督促落实等;负责清洁取暖替代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淘汰;负责城市(县城)“禁煤区”建设。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及周边居民集中供热,消除供热盲区;负责改造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优化供热管网布局,持续提高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负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放开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房屋保温节能改造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制定全市“煤改气”总体方案,并协调供气企业保障气源。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气价。

市经信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制定全市“煤改电”总体方案,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扩容改造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电价。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储气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做好各类采暖设备的质量监督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

六、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研,落实政策(6月xx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管网建设、气源供应、电网配套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造用户数量、改造面积,完成管网建设和居民改造费用等前期调研和投资测算工作;确定煤改气、煤改电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市政府出台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及实施办法。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7月1日—10月xx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计划,制定本地区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时间进度表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科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全面完成,综合评估(10月xx日—10月31日)

各县(市、区)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估改造效果,并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推广典型改造经验,通报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下一步实施全市散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提供良好示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武宏文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杨勤荣、副市长张利锋、王宏微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住建、国土、质监、审计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迅速制定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定期盘点总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进行报告。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将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及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且实现清洁取暖区域内仍然存在燃煤供暖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随着社区建设服务发展的需要,全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最大限度去完成和满足广大群众的各种需求,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街道、社区组织地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全年四次;定期完成上级布置的就业指标。

二、积极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多联系单位努力挖掘空岗,及时在“博客”、信息栏公示就业信息,在今年4-5月的社区服务日活动中,组织现场招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认真办理和审核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申请台账。

四、积极协助低保再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补贴。

五、认真做好退休职工的认定工作,协助街道保障服务平台做好相关的服务。

六、进一步巩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成果,认真完成各项台帐,并及时上报平台。

七、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争让更多没有医保的居民参保,确保医保系统录入正确无误。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医保任务。

保障工作下半年工作计划(三)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五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六

根据《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考评验收办法(试行)》(莆市安监[20xx]16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平安小区”创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省“责任落实年”的部署,按照全市“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求,以居民小区安全文明创建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小区”活动为载体,坚持注重质量、动态管理、典型示范的原则,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和提高创建覆盖面,努力营造“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平安莆田”的目标。

全市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一)组织保障

1、制定创建平安小区的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包括成立“平安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含联络员);制定“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平安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及人防、物防、技防经费列入单位财务年度预算。

3、每年组织2次以上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有图片、影像。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组织的平安小区建设活动。

(二)协助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

1、小区(高层住宅)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小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期巡查。

2、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门卫不脱岗、不误岗、不睡岗;值班台帐统一、规范。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畅通。

5、对火灾、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作好救助工作。

6、对小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物业公司能够做到及时报案、提供线索、保护现场、协助抓捕。

7、小区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备,无火灾事故发生。

8、小区内无聚众赌博、斗殴事件,无制贩吸毒现象,无非法宗教活动、民族分裂等违法犯罪活动。

9、无因物业服务而引发的群众体性上访事件。

10、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三)小区物防、技防设施齐全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电子防盗单元门使用正常。

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70%。

4、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设备完好,维修养护及时。

5、物业公司积极协助实施物防、技防设施改造。

(四)小区环境整洁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极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4、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6、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7、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元污染。

(五)物业服务规范

1、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每年至少一次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70%以上。

3、公示8小时外服务电话。对业主在8小时以外、节假日等急修、报修等需求,应予以重视并有应急方案。

4、物业公司应当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

5、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为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小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建设局物业科

联络员:xxx

1、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平安小区”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创建小区考核采取半年自查、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自查时,对照“平安小区”考核内容,各创建单位自我评估打分后报主管部门,扣分的部分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年终综合考核时,要在自我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连同自我评价的结果报主管部门。考核小组以各单位的总结及自我评分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核。

2、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考核的名单(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各推荐三家)应在10月31日前报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工作委托市物协具体组织实施。考评方式:考评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核实、随机走访业主为主的方式进行。被考核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备好加盖公章的《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申请表》和《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式四份(a4纸),以便考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要求,考核住宅项目应征求所在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征求意见表在考评时提交考评组。

1、考核采取100分考核制,达到90分以上的,评为“平安小区”,具体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将作为年度审查的重点单位。

3、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七

20xx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及时发放为中心,以征缴扩面为重点,以管理服务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保证的指导思想,通过艰苦努力,务实创新,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社会保障工作整体工作思路是:猛攻“三增”(增加缴费人数、增大缴费基数、增强缴费积极性)、严把“三关”(把好资格认定关、把好待遇核定关、把好虚假冒领关)、狠抓“三保”(确保职工参保权益、确保待遇及时发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从而全面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抗风险能力。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目标

1、企业养老金征缴完成320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征缴完成5400万元;

3、失业保险金征缴完成400万元;

4、医疗保险金征缴完成1650万元;

5、大病救助金征缴完成120万元;

6、工伤保险金征缴完成90万元;

7、生育保险金征缴完成60万元。

(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目标

1、养老金资格认定及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

2、失业保险资格认定准确率、待遇核定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

3、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并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的当年基金收支结余分别达到20%、30%以上。

4、工伤案件认定准确率、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及时支付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

5、生育保险待遇认定准确率、待遇核定准确率要分别达到100%,及时支付率要达到90%以上。

(三)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目标

1、企业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数要达到16000人以上;

2、医疗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27000人(不包括退休人员);

3、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23500人(其中企业16000人、事业7500人);

4、工伤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16000人;

5、生育保险缴费人数要达到15000人;

7、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人数稳定在7500人。

1、开源增收,增强企业养老保险支撑能力

企业养老保险要紧紧扣住“三抓三增”的工作重点,一是抓扩面和续保,增加缴费人数。对已参保单位,要继续深入挖潜,动员其全员参保;对未参保单位,要强化措施,督促其尽快参保;对离岗停保职工,要做好思想动员和引导,做到关系不能断、缴费不能欠。二是抓申报和稽核,增加缴费基数。要抓好月申报与年申报,促缴费基数增长;要强化申报工资稽核,堵塞少报、漏报漏洞,确保每个用人单位申报工资真实准确。三是抓宣传和舆论,增强缴费积极性。首先要通过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反馈,取得各级领导对社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其次要通过张贴告知告慰书和媒体公示,增强企业法人的缴费意识;同时,要继续开展发送个人账户活动,增强广大职工参保缴费积极性。另外,要主动协调财政、审计、国土、国资等部门,对长期欠费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及时通过资产变现、实物抵押、债权转移等办法,督促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

2、突出重点,确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

规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申报,提高缴费工资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年的工作重点。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利用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政策杠杆,强化政策宣传,激发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积极性。通过夯实基础管理,保证单位编制与缴费人数、参保登记与档案资料、缴费工资与档案工资“三个一致”,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严格管理,保证医疗保险工作平稳运行

医疗保险工作要以扩源节流为中心,要通过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三种意识、实现三个确保,保证医保工作平稳运行。一是要落实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优胜劣汰监管制度,强化对参保病人的服务意识,确保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满意。以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二是要真正把管理关口前移到病房落实“三见面制度”,强化医疗和诊治行为的规范意识,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的平稳运行;三是要落实对重点患者核查制度。通过强化对冒名住院、挂牌住院、市外住院、转诊转院行为的管理意识,遏制违规费用,实现统筹基金结余目标。

4、增收节支,提高失业保险抗风险能力

失业保险工作要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紧紧扣住缩小收支缺口这个关键环节,把握三个重点。首先要严把入口关。凡是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的人员坚决不能进失业。其次要大力增加缴费人数、严格核定待遇、加快就业步伐。要通过督促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力争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参保率达到100%;要通过严把政策、规范管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实现待遇核定准确率和发放准确率分别达到100%;要通过技能培训、加强与就业中介机构的合作、广开就业渠道。要建立失业人员就业奖励举报制度,真正实现大进快出,全力打造失业保险良性发展机制。

二0xx年元月一日

供热保障工作计划方案篇八

20xx年,我村将继续按照镇委、镇政府及区劳动保障局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构建xxx劳动关系等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为良熟村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扩大宣传渠道,加强对新培训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村民给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失业人员的素质,力争实现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对于村内高校毕业生,积极鼓励他们农产业创业,主动宣传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创业载体发展、继续延伸就业载体扶持政策等多种措施。对于村内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政策带动就业,鼓励他们进行就业转移,特别是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充分发挥村内服装厂多,招工多的优势,通过村委搭桥,工厂积极帮扶配合,进一步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实际问题。

进一步做好村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加强村内老年人社会保险的动态管理,使此项工作更加完善规范。做好托管中心人员和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于符合要求的村民,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村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做好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村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衔接工作。落实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继续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村内服装制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继续指导用人单位高质量地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双方当事人的履约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严格查处故意拖欠工资、故意不参加社会保险、拒签劳动合同、虚假招聘等违法情况,严厉打击使用童工、欠薪逃匿、阻挠执法等恶劣行为。积极受理举报投诉,及时立案,确保结案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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