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关于注册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考试练习题,欢迎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1.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 )。
a.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b.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应提交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d.应由仲裁庭重新表决
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的程序应该是( )。
a.审查投标人资格、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
b.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信息
c.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信息、记录存档
d.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审查投标文件
3.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a.10
b.20
c.30
d.40
4.下列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用语的含义,不正确的是( )。
a.“项目”是指协议书所约定的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
b.“附加服务”是指非因监理人原因致使本项目终止,其善后工作
c.“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
d.“监理人”是指合同书所指的接受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一方
5.下列关于设备监理服务合同委托人义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b.不得使用监理人编制的监理文件
c.按约定免费按时向监理人提供所需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等服务条件
d.更换代表人应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监理人
6.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中的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对由监理人提交需委托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人。超过约定时间,监理人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形式决定,( )。
a则视为委托人对其提出事宜已经拒绝
b.应向委托人发出催告,要求委托人再次确认
c: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作出确认
d.监理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就该事宜作出约定
7.由于监理人过失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委托人为此向监理人索赔,监理人赔偿的累计数额不应超过( )。
a.可以合理预见到的损失和损害的数额之和
b.监理费总额
c.监理费总额但需扣除税金
d.核定的实际损失和问接损失数额之和
8.下列不属于监理报酬的是( )。
a.监理人聘用专家的费用
b.正常服务报酬
c.额外服务报酬
d.附加服务报酬
9.设备工程设计合同中设计人的义务包括( )。
a.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b.支付设计费及相关费用
c.负责设计的修改
d支付合同定金
10.在设备工程设计合同中,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允这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中的( )。
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支付违约金
d.赔偿损失
1.b 2.b 3.c 4.b 5.b
6.c 7.c 8.a 9.c 10.b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篇二
委托单位(甲方):cccccccc苑社区监理单位(乙方): xxxxx爆破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v^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v^关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确保爆破施工生产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监理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cccccc础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ccc县板ccc路与莲ccc山路交汇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单位:xxxxxxx
四、监理范围: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五、监理内容:按照经^v^门认定及专家评审确认的控制爆破等级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六、监理期限:自爆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结束。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结算方式:
1、监理费用: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xx,合同签订时,暂按合同额的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如果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对应的安全监理费用。
八、委托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处理外部协调工作。
2、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复、通知等有关文件及时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发补助等费用。
5、及时支付监理费,由于委托方延迟付款时间而导致监理合同中止,责任完全委托方承担。
九、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监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监理技术人员常驻现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审、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3、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报告委托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
4、查验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5、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证工作。
6、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更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监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委托单位代表(签章):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篇三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及进出场费
设备租赁价格:___;进出场费___元,由承租方支付,租期超出3个月,承租方与出租方各承担一半。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技术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篇四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_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_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_法律、行政法规以及_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篇五
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欢迎阅读。
一)设备制造阶段的监理工作
1.设备监理方式
(1)现场见证的形式包括:
1)以巡视的方式监督生产制造过程,检查使用的原材料、元件质量是否合格,制造操 作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等。
2)接到供货方的通知后,参加合同内规定的中间检查试验和出厂前的检查试验。
3)在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进行合同内没有规定的检验。如对某一部分的焊接质量 有疑问,可以对该部分进行无损探伤试验。
记录上签署认可意见,以及就制造过程中有关问题发给供货方的相关文件。
2.对制造质量的监督
(1)监督检验的内容。
(2)检查和试验的范围
1)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检验。
2)部件的加工检验和实验。
3)出厂前预组装检验。
4)包装检验。
3.监理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2)监理应按时参加合同规定的检查和实验。
(3)供货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部分),在生产过程中都需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还需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 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只有以上所有工作完成后才能出厂发运。
二)设备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启动试车
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共同参加启动试车的检验工作。若检验不合格,属于设备质量原因,由供货方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如果是由于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由采购方负 责拆除后纠正缺陷。不论何种原因试车不合格,经过修理或更换设备后再次进行试车试验, 直到满足合同规定的试车质量要求为止。
2.性能验收
试验大纲由采购方准备,监理与供货方讨论后确定。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都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监理与采购方与供货方共同会签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如果合同设备经过性能测试检验表明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监理与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以根据缺陷或技术指标试验值与供货方在合同内的承诺值偏差程度,按 下列原则区别对待:
(1)在不影响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货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监理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2)如果第 1 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合同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监理与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 1 次验收试验结束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第 2 次验收试验。如能顺利通过,则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3)在第2 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 按责任的原因分别对待。
1) 属于采购方原因,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监理签署初步验收证书。此后供 货方仍有义务与采购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2)属于供货方原因,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赔偿采购方的损失。
3.最终验收
(1)合同内应约定具体的设备保证期限。保证期从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保证期内的任何时候,当供货方提出由于其责任原因性能未达标而需要进行检查、 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监理应作好安排和组织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货方应负 担修理或调换的费用,并按实际修理或更换使设备停运所延误的时间将质量保证期限作相应 延长。
(3)合同保证期满后,监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应向供货方出具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条件是此前供货方已完成监理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设备的运行质量符合合同 的约定。
(4)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如果因采购方原因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内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监理应与采购方和供货方 共同协商后签发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一)设备制造前的监理工作
设备制造前,供货方向监理提交订购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检验的`标准,包括与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监理应组织有关方面和人员 进行会审后尽快给予同意与否的答复。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督供货方的施工或现场服务
按照合同约定不同,设备安装工作可以由供货方负责,也可以在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条件下由采购方承担。如果由采购方负责设备安装,供货方应提供的现场服务内容可能 包括:
(1)派出必要的现场服务人员。
(2)技术交底。
2.监督安装、调试的工序
(2)设备安装完毕后的调试工作由供货方的技术人员负责或采购方的人员在其指导下进 行。供货方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否则 将视为延误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