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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总结(汇总20篇)

时间:2024-01-09 09:43:03 作者:梦幻泡

安全工作总结对于将来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沧建85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沧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民主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20xx﹞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街道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类因出租房引发的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江北新区《关于开展江北新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新区管建〔〕8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大厂建设总体目标,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出租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显著规范;三是涉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四是涉出租房屋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五是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形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4月一5月上旬)。各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台账详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6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至8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综治办主任任副组长,派出所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派出所:强化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治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格落实治安、消防隐患整改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综治办:负责牵头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城管科:对街面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予以整治,积极配合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协调物业部门配合做好此次行动的宣传、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摸排。

安监办: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

司法所:负责指导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宣传解释,指导、监督做好涉出租房屋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各社区: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社区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大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宣传,通过告居民书、宣传手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形式,形成排查整治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2、强化综合施策。要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优势,充分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全面摸排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要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强化督查机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领导小组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入月和季度对社区的考核中。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4、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和社区要注重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分类建立管理和整改工作台账。要加强情况报送,每周一以表格的形式汇报上周的工作成效,各部门和社区建立联络员机制,对阶段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重大成效及时报送。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总结

5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安排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目前,全省城乡房屋建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本次会议指出,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非常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按照要求,安徽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居住风险。”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仓储物流等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

据统计,已经累计排查农房1111.1万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农房37.3万户,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800多户房屋全部完成整治。

按照部署,接下去全省将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况,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

针对查找出来的房屋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州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主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在全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政务中心窗口为成员的“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我县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对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利用自建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结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现场核实工作,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房屋建筑开展风险排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的资料中,需提交由村委会(社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无违规搭建,且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危房”的场地证明材料,确保房屋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以全面整治为基础,分类处置、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形成长效。要求、

一是暂停办理以危险房屋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

二是严格食品经营场所资格核查;

三是严格开展许可证复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以问题为导向集中配合抓好农村房屋隐患整治工作,对照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农村经营场所危房事件。

通过各类媒体和站所,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房屋建筑使用的相关安全知识,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积极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了全社会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了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氛围。

截止目前全县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经营户600余户,目前未发现房屋安全隐患。

房屋安全隐患工作总结

日前,湘潭市下发通知,采取“控、撤、停、缓、拆、销、调、补、究”九条措施,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精准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行“一房一卡”制,由水、电、气、网等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自建房,实行“一户一牌”警示制,安排专人管控等。

二是坚决撤。对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对消防器材不足、道路不通、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

三是立即停。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改扩建施工的,立即停止施工;擅自加层、增设夹层等经营性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出租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轻质房屋和隔墙的经营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四是合理缓。对已鉴定为c级危房的城乡自建房,进行加固修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房屋施工、验收、经营手续不全、不规范的,暂停使用;未批先建房、隐患未消除、装修不达标的,暂缓使用。

五是强力拆。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拆除;在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等区域安装严重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一律拆除。

六是依法销。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撤销相关机构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业主非法违规获得的证照,一律依法撤销;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是规范调。对满足安全条件的自建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先停止营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好相关手续,满足经营要求条件之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八是酌情补。经检测满足安全、消防等功能条件的违规建房,经业主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九是严肃究。对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拒不配合排查整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湘潭市要求属地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整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并协同实施相关整治措施。对因失管失责发生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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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结合8月18日会议要求,要求全县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对各企业单位自查情况以及安监站检查的情况做一汇报:

1、方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线路未进行埋地;接线不符合要求。

(2)一册三帐资料不全。

(3)外脚手架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要求。

(4)特种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资料不完整。

(5)水平防护搭设不符合要求,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

2、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6个,经8月18日检查后发现的问题有:

(1)上人通道拆除后,架体洞口不能够及时恢复,架体安全网封闭不严密。

(2)材料堆放混乱、无安全通道;基础回填部分防护不到位,部分未做防护;跃层洞口处无防护;楼梯防护不规范,下部无横杆;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倾斜,拉杆部分使用铁丝绑扎。

(3)外墙保温项目个别施工工人保险绳未按要求系、

(4)龙门架防护不规范。

3、天山宏业建安公司。

(1)外脚手架未按要求搭设架体,基础未夯填,架体随自然地面搭设,未按方案搭设;立杆和大横杆未按规范搭设;个别高层不按要求搭设外架,而以单排假体搭设,并且与室内承重架体相连,部分剪刀撑未设置;部分安全网有破损且绑扎不规范,水平防护时有时无。

(2)室内架体搭设不规范,并且在架体立杆下垫红砖,特别严重的是顶层楼梯顶板下全部使用小木方做支撑,小木方用两颗钉子固定在钢管上。

(3)临边洞口无防护、无标示,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形同虚设。

(4)外墙保温使用的吊篮无合格证、无检验报告或是造假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吊篮在使用工程中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有些甚至不知道安全带和安全绳的使用,更不会用安全锁。

4、宏源建安有限公司。

目前在建项目有10个,经检查存在的问题有:

(1)脚手架安全网绑扎不严密;临边防护不严密;硬板防护未绑扎牢固;外脚手架安全网封闭不严;安全通道封闭不到位、不严密;洞口封闭不严,硬板防护不严密。

(3)塔吊未检(兴牧定居工程一标段)。

(4)外墙保温工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帽、安全带);外墙保温吊篮安全锁用铁丝链接。

5、吉木萨尔县宏达建筑公司奇台分公司。

目前在本县在建项目只有一个(古城明珠江南苑),8月18日下午,公司对全体职工组织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放了《职工安全手册》、进行安全知识考试,8月19日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有:

(1)外墙保温及外墙保温电动吊篮搭设未按施工方案搭设;外墙保温个别操作人员未正确系安全带、个别人员未带安全帽。

(2)吊篮使用的临时用电不规范,局部使用二芯电线、移动配电箱安装不符合要求,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3)室内电梯井口、楼面过设备的洞口、门窗临边、楼梯平台临边个别防护不到位;

(4)塔吊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不全。

6、吉木萨尔县第一建筑公司奇台分公司。

8月19日该公司对承建的.3个项目工程进行了自检,存在的问题有:

(1)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使用两芯电缆、无接地线,

(2)塔吊维修保养记录不全。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限期整改,同时又向各项目部经理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项目部经理认真制定本项目部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天正监理。

天正监理目前监理的项目有34家,根据检查情况,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有:

(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杂乱,未及时清理;

(2)临时用电乱拉私接;

(3)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有个别人员未带安全帽;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密目网人为拆除;未设卸料平台;

现场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搭设,水平杆较少,未设扫地杆。

(5)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的密封不严密,部分安全网破损未及时更换;个别楼层未作水平防护,个别电梯洞口未作水平防护;预留洞口未采取防护措施,工作面无临边防护。

(6)塔吊和龙门架的维修记录不全、防护不到位;祥云热力龙门架未办理使用登记,环保监测和执法业务用房塔机未办理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方案未报审、塔机复检报告未取回,阳光丽景塔机未检测;个别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

2、盛业监理。

(1)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无标示;部分安全网绑扎不严密、陈旧需更新;个别阳台无防护、电梯井洞口无防护。

(2)模板支撑体系中,扫地杆搭设不到位,局部立杆未放置垫块;外架硬板防护不严密;操作层硬板防护不到位。

(3)临时用电不规范。

(4)保障性住房(电视台)龙门架无检验报告,要求禁止使用。

(5)领秀花园二期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无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

从其他监理公司上报来的检查情况看,和上述两家监理公司发现的问题大同小异,因此不举出。

8月18日会议后,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检查后,我站又针对上报来的问题逐一对各施工项目进行了复查,复查主要针对外墙保温、特种设备管理、文明施工三个方面来展开,先将复查情况做一通报:

1、外墙保温。

2、特种设备管理。

3、文明施工。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房屋安全隐患通知书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市“6·09”私人自建房垮塌和“6·14”居民住宅垮塌等事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对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总结教训,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6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老旧楼房垮塌事故情况,部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件发生,现就立即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决定检查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颜(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市住建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市建筑业科、市房地产业科、市城乡建设管理科、市物业管理科、市住房保障和改革科、市质安站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安站,由罗(手机:182084665)任办公室主任,罗xx手机189856893,座机2826,传真282242)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和相关信息报送。

二、排查范围和时间。

我市范围内各类建筑,包括既有居民住宅、既有村镇居民住宅、既有公共建筑、永久性建筑边坡、工业厂房和在建房屋建筑。

(一)既有居民住宅。重点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商品房、房改房等各类居民住宅。

(二)既有村镇居民住宅。重点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村民自建、加层房屋,包括违法违章的已建成房屋。

(三)公共建筑。重点是人员密集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楼、危楼等各类房屋。

(四)永久性建筑边坡。重点是对相邻建筑有安全影响的永久性建筑边坡。

(五)工业厂房。重点是进行生产、制造活动的老楼、危楼。

(六)在建房屋建筑。重点是住宅工程、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

(七)排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三、排查内容。

(一)既有建筑及边坡重点检查外观及变形、周边环境、和使用情况。

1、外观及变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外墙、大角、阳台、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存在裂缝,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或者变形有无加速的情况。

2、周边环境。主要检查建筑物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使用情况。地下室是否有渗漏水现象、底层房屋供排水管线是否正常。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行为。

(二)在建房屋建筑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内容要求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重要指示,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站在为人民利益负责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负责地抓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扎实组织开展。

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排查治理工作,要以“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高度责任感,强化“落实”二字,严守“红线”和“底线”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二是各地要制定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建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各级部门要召集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排查精神层层落实到每个具体项目、小区、住户。各地要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加强与当地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等政府部门基层组织联系,加快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住建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联合开展排查,并加强技术指导,制定房屋安全使用手册及排查表,分发到各住户。

(二)强化自查自纠。

各相关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产权人、使用权人,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房前屋后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和相关台账机制,按照“一楼一册,一房一表”方式,健全危险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档案台账,对重大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二是针对已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一拟定治理方案,拿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加大对危险房屋的有效治理力度。三是各单位、业主、住户,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物业公司、产权单位,并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街道、居委会等政府基层组织。

(三)落实隐患治理。

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单位要再次对本地区的老楼危楼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确保覆盖全面、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一般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对暂时无法处理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时,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产权单位要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加强对危旧房屋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屋改造工程,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

(四)建立排查档案。

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产权人、使用权人等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尽快建立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五)及时反馈信息。

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检查、巡查、基层上报、举报投诉掌握的隐患,建立专门台账,台账内容要准确齐全,隐患描述清晰。各地住建部门每周星期一(12: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每月27日前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将本辖区排查情况书面报当地党委、政府。此外,各地要在6月23日前,将贯彻落实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一把手”主要责任落实情况)、对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质量工作安排部署、梳理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初步建立的房屋档案台账、应急预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访接待、舆情应对等工作,落实好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要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信息上报不及时、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办公室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潭委办〔20xx〕15号)的文件要求,我镇认真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的加强了全镇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我镇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辖16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农村房屋栋数共计4646栋,截至20xx年7月份,我镇已完成排查房屋栋数为4646栋。此次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房屋46栋,一般隐患房屋75栋;目前共整治销号121栋隐患房屋,其中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整治销号46栋,一般安全隐患房屋整治销号75栋。我镇企业数共24个,已完成排查24个,其中发现企业隐患数为4个,4个企业已整改完成;我镇教育用房栋数共计27栋,其中中学共有9栋房屋、幼儿园共有1栋房屋、小学共有17栋房屋,排查后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我镇卫生院房屋栋数共计4栋,经排查后均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小湖镇辖区范围内发现具有安全隐患房屋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南平市系统录入数为4646栋,录入率达100%,福建省系统录入数为4646栋,录入率达100%。

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32户,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为56户,在外租房、在敬老院居住的贫困户为7户,剩余69户贫困户房屋已委托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4日进行了房屋安全性评定摸排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报告中指出63户房屋鉴定为b级,6户鉴定为c级(已完成整改,鉴定报告已出b级,其中马坑村冯永旭常年在外务工,在外租住房屋,故未作鉴定报告)。我镇五保户、低保户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房屋已委托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4日进行了房屋安全性评定摸排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报告中指出2户房屋鉴定为c级,已通知相关村居单位对其房屋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房屋安全隐患大整治大排查,全镇共计排查整治隐患房屋栋数为121栋。其中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共计46栋,排查整治总面积为8310㎡。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做拆除处理的为7栋(小湖村4栋,贵源村2栋,马坑村1栋),做修缮加固处理的为6栋(小湖村2栋,大湖村2栋,美溪村2栋);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共计75栋,排查整治总面积为8664㎡。对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做拆除处理的为1栋(黄地村1栋),做修缮加固处理的为5栋,做封房处理的为69栋。针对有人居住的`安全隐患房屋,我镇政府、各村居单位负责人及整治责任人着重对其房屋进行定期复查巡查,防止人员回流。

(一)安全隐患底子清,通过摸排全面掌握了我镇存在隐患问题的房屋;

(二)全面消除46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保证不会发生重大房屋安全事故;

(四)让全镇人民了解住房安全隐患的严重性,行成了齐抓共管的普遍认识;

(五)让各个行业全面清除了可能发生隐患的房屋,保证了各行业的安全运行。

(三)镇政府拿出专项资金30多万元,对需要整治的重大隐患房屋进行拆除和安置;

(四)全面消除我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带来的问题,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住有所居,居者皆安”,维护社会稳定,我镇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通过封房、修缮加固、拆除三种形式对排查到的危房进行分类处置。

(一)房屋修缮方面。农村老旧房屋数量较多,农村居民缺乏修缮资金,农村房屋结构复杂修缮难度大。

(二)房屋封房和拆除方面。存在部分居民不重视、不愿意配合村委会和政府开展工作,特别是村内孤寡老人不理解、不同意搬出危房,经常做出将警戒线扯断、警示牌摘除等行为。同时,还存在个别年久失修的老旧危房因户主常年在外务工而无人管制,村委会难以联系上户主,无法及时对危房进行拆除,仅能暂做封房处理。

(一)继续加大排查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边宣传排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治,定期巡查村内隐患房屋等方式,做到应查尽查,对新增的安全隐患房屋进行归档处理。

(二)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科学的处置办法,对可以修缮的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处理,对修缮难度大的房屋进行人员疏散和暂时封房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村民进行房屋安全隐患危害演讲和发放宣传海报等方式,使村民能够理解、配合政府开展工作。

(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呼吁村民积极配合下一步工作,制定后续常态化的工作计划等。

房屋安全隐患通知书

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需要对其进行隐患的整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房屋安全隐患。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华庭四期x幢x房x业主:。

经我司工作人员于年月日进行巡查时发现贵单元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了华庭小区《业主公约》中有关事项:

1、在客厅后阳台安装封闭式防盗网。

2、。。。。。。。。

3、。。。。。。。。

根据中山市政府[1999]24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违反规定安装外墙防护设施,损毁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规定,结合小区《业主公约》及《装修手册》相关条款。贵单元须在收文后5日内完成以上违章工程整改拆除。整改完毕,请致电华庭管理处,若贵单元未能按期完成违章工程整改,我司将根据《装修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从贵单元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整改费用。

特此通知。

现场管理员:。

违规单元业主:。

中山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华庭管理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建筑房屋垮塌事故,特别是6月14日,贵州遵义市一栋9层老旧居民楼再次发生局部垮塌,造成4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建筑房屋垮塌、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川安办〔20xx〕49号)要求,现就全市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容易导致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各地区和住建、国土、商务、经信、教育、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社区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建筑房屋安全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细化。

工作方案。

认真开展建筑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全覆盖全面排查老楼、危楼和存在地质灾害影响房屋的安全隐患强化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

各地区要对辖区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采空区地面住房、存在滑坡、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使用年限超过20xx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门窗变形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老旧居民楼、养老院、棚户区等。

认真开展建筑房屋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城镇燃气管线和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及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

各地区及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村组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危房摸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情况要认真进行梳理,建立台帐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建筑房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析鉴定、检测,逐一提出整治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治。对存在垮塌、墙体倾斜开裂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住建部门必须跟踪监管,一抓到底,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老旧危房、棚户区房屋、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各地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地灾治理、新农村建设等,统一规划,及时搬迁群众,从根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消防等重大隐患,各地安委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要当成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倒逼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地、各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和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探索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主动报告、发现和举报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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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隐患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校消防安全条件,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永教办〔20xx〕203号),我校深入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消防安全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x、x和各班主任

为了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我们深入地开展了消防宣传。一是针对上海发生的火灾为教育题材,以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为主题,各班组织开展主题班会,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通过学习,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了消防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三是采取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能力。四是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开展针对消防安全的应急演练。提高了初中生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一是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学校消防安全现状。今年11月,学校领导亲自带头,组织保卫干部和校园保安,对学校每幢建筑特和各室的消防现状进行了拉网式调查了解。二是认真研究,确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我校专项治理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3、集体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

4、电线电路老化、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

为了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我校建立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报告制》等制度,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各室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并公示上墙,逐步建立起了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拟定了整改措施,排除了火灾隐患,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工作深度,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房屋安全隐患通知书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市“6·09”私人自建房垮塌和“6·14”居民住宅垮塌等事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对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总结教训,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6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老旧楼房垮塌事故情况,部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件发生,现就立即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决定检查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颜(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市住建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市建筑业科、市房地产业科、市城乡建设管理科、市物业管理科、市住房保障和改革科、市质安站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安站,由罗(手机:182084665)任办公室主任,罗xx手机189856893,座机2826,传真282242)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和相关信息报送。

二、排查范围和时间。

我市范围内各类建筑,包括既有居民住宅、既有村镇居民住宅、既有公共建筑、永久性建筑边坡、工业厂房和在建房屋建筑。

(一)既有居民住宅。重点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商品房、房改房等各类居民住宅。

(二)既有村镇居民住宅。重点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村民自建、加层房屋,包括违法违章的已建成房屋。

(三)公共建筑。重点是人员密集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楼、危楼等各类房屋。

(四)永久性建筑边坡。重点是对相邻建筑有安全影响的永久性建筑边坡。

(五)工业厂房。重点是进行生产、制造活动的老楼、危楼。

(六)在建房屋建筑。重点是住宅工程、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

(七)排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三、排查内容。

(一)既有建筑及边坡重点检查外观及变形、周边环境、和使用情况。

1、外观及变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外墙、大角、阳台、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存在裂缝,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或者变形有无加速的情况。

2、周边环境。主要检查建筑物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使用情况。地下室是否有渗漏水现象、底层房屋供排水管线是否正常。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行为。

(二)在建房屋建筑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内容要求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重要指示,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站在为人民利益负责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负责地抓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扎实组织开展。

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排查治理工作,要以“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高度责任感,强化“落实”二字,严守“红线”和“底线”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二是各地要制定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建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各级部门要召集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排查精神层层落实到每个具体项目、小区、住户。各地要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加强与当地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等政府部门基层组织联系,加快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住建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联合开展排查,并加强技术指导,制定房屋安全使用手册及排查表,分发到各住户。

(二)强化自查自纠。

各相关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产权人、使用权人,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房前屋后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和相关台账机制,按照“一楼一册,一房一表”方式,健全危险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档案台账,对重大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二是针对已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一拟定治理方案,拿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加大对危险房屋的有效治理力度。三是各单位、业主、住户,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物业公司、产权单位,并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街道、居委会等政府基层组织。

(三)落实隐患治理。

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单位要再次对本地区的老楼危楼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确保覆盖全面、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一般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对暂时无法处理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时,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产权单位要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加强对危旧房屋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屋改造工程,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

(四)建立排查档案。

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产权人、使用权人等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尽快建立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五)及时反馈信息。

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检查、巡查、基层上报、举报投诉掌握的隐患,建立专门台账,台账内容要准确齐全,隐患描述清晰。各地住建部门每周星期一(12: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每月27日前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

工作总结。

应急预案。

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访接待、舆情应对等工作,落实好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要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信息上报不及时、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近来,全国发生多起建筑房屋垮塌事故,特别是6月14日,贵州遵义市一栋9层老旧居民楼再次发生局部垮塌,造成4人死亡。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容易导致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全省城市棚户区老旧房屋、危房和受到地质灾害等影响的房屋较多,火灾等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建筑房屋垮塌、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和住建、国土资源、商务、经信、教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社区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建筑房屋安全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细化。

工作方案。

认真开展建筑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全覆盖全面排查老楼、危楼和存在地质灾害影响房屋的安全隐患强化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

各级要对辖区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采空区地面住房、存在滑坡、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使用年限超过20xx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门窗变形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老旧居民楼、养老院、棚户区等。

认真开展建筑房屋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城镇燃气管线和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及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

各级人民政府及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村组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危房摸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情况要认真进行梳理,建立台帐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建筑房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析鉴定、检测,逐一提出整治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治。对存在垮塌、墙体倾斜开裂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住建部门必须跟踪监管,一抓到底,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老旧危房、棚户区房屋、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各级要结合旧城改造、地灾治理、新农村建设等,统一规划,及时搬迁群众,从根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消防等重大隐患,各级安委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要当成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倒逼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和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探索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主动报告、发现和举报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xx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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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20xx年2月13日下午我区在小常煤矿召开的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我局于14日召开了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郊建发〔20xx〕26号),成立了安全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四月份,我区在建工程41家,建筑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32家,新建项目9家。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大检查活动,我局成立了由李国善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组按乡镇共分四个小组,于2月1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查证件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齐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塔吊、龙门架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进行了封停。截止20日共排查建设项目41个,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3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排查出一般隐患135条,排查登记塔吊24个,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有15个,办理使用登记的有6个。

此次大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7、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就先行建设。

2、部分工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证书过期未复审或无证件。

3、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使用登记。

4、部分工地场地围挡、“五牌一图”、岗位职责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欠缺较多,材料堆放凌乱、无安全通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5、“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及安全网搭设不到位,安全网破损较多。

6、大部分工地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置。

在这次专项检查完毕后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工程中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工程中已经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效果,达到消除隐患,治理隐患的目的。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着力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三)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用电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20xx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配电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没有经过行业协会确认而进入现场的“三宝”产品和没有达到统一标准的配电箱予以治理,达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20xx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比较严峻,工程项目多,结构类型复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和谐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房屋隐患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xx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x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

二是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三是成立了以xxx副区长为指挥长的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xxx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7月16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四)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小组,共抽查xx区9个村,现场核查各村农村房屋排查是否彻底、录入情况是否准确完整、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有效等。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

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信息更新滞后情况。

在录入农村房屋信息时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可能在录入后农村房屋用途用作经营,但农房信息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再次全面核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全面、完整、准确;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于农村房屋信息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xx区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拟定。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

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xxx、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印发了《大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截止12月底,我县共排查农村房屋1364户,其中经营性农房1081户,全县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15户(其中卓筒井镇7户、蓬莱镇5户、河边镇1户、隆盛镇1户、盐井街道1户)。我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开展了全覆盖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卓筒井镇潘代春d级、钱林兴c级,蓬莱镇尹献祥c级、陈云喜c级,隆盛镇熊华高c级,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

1月13日县政府下发《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住房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大府办函〔2021〕4号),要求扎实开展“回头看”、“立即改”工作,对于前期漏排的立即开展排查,确保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应排尽排,确保排查不漏一户全覆盖到户。对各镇(街道)上报的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及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开展全覆盖鉴定,以第三方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专门制定《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房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样表附后),并组织专人逐户督查整改进度并发放《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严格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计划,对各阶段工作推进的时间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鉴定为危房的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督查镇(街道)落实整改。

三是进一步发动群众,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农户开展思想工作,以便下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更加快速推进。

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房屋建筑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山街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村由分包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组织召开街道、村两级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推进会,邀请市住建局和工程质量监测站专家组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会。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页、“大喇叭小喇叭”播放宣传音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房屋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彩页20xx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

突出重点,对照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分类处置、动态销号,从严从实整治问题隐患。对鉴定为a、b级的房屋建筑建立台账,进行存档。对鉴定为c、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张贴封条,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对c级能够加固的房屋建筑进行加固,不能加固的c级房屋建筑和d级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彻底消除隐患。对未鉴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建筑,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进一步综合研判,确定安全性等级。截至目前累计下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告知书4个,组织人员撤离4户,拆除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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