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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4 09:12:18 作者:琉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质16篇)

实施方案的目标是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因此需要在制定时明确目标,并通过具体的措施和指标来衡量成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预案制定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数量,严防踩踏、拥堵等事故发生。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x县城市管理局在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市、县安委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工作。把查隐患、保安全、促稳定贯穿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就我局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组织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伍刚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宋小莲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县城市管理《20xx年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x县城市管理局《x县城管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教育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切实抓好城市市政、燃气、消防、垃圾处理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0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加强游园、广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对广场游园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对未按管理要求的游乐设施进行及时清理,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广场游园消防维护,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强化用电安全;。

四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预案制定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控制游人数量,严防踩踏、拥堵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我县13个燃气企业严格对充气站、阀门、管网、加气站、液化气充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继续加大对瓶装液化气的市场整治督导。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瓶对瓶”倒气违法行为,在现有瓶装气整治的基础上要扩大治理成果,严格执法,深入排查治理。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全县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三)加强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切实加强了对截洪管道、雨污分流设施、渗透液除磷设施监督检查,加强值班监测和记录,定时填埋、消杀、防疫,实行场区安全状况每周报告制度,从严治理有害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确保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

(四)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下水道等市政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对我局管护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有损坏现象及时维修,做好下水道清淤工作,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内涝的发生。防止下水道堵塞、外溢。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技术规范,落实消防安全“提示”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责任制,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车火灾,“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专人对消防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六)加强城市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严格维护地下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坚持先验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场地前,必须先对有限空间空气进行科学检测,强制通风,严禁在地面缺少2名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核实作业条件,积极购置器材设备,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2、要积极开展现场演练、专家指导、答疑交流等方式的安全生产培训。讲解行业安全生产常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严格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城市户外广告、灯箱和楼房外墙附属物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杜绝在高层楼顶、外墙上设置广告牌,对沿街商铺广告牌的设置质量,框架结构,抗风抗震强度要进行审核,确保万无一失。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1、工作中主动意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业务知识学习还需进一步提高。

3、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细致,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隐患问题诊断能力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行业,狠抓薄弱环节,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我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8-20xx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

20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核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国核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体系、资源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总体思路,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践行“安全是中核集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强化安全事故问责追责,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公司制定发布《中核华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题规划评估,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核心价值观落地、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资源保障体系,提高安全基础能力、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环保智能化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班组及工人的管理、加强技术保障力度,深化技术引领、开展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专项治理等11个方面细化了59条行动项,扎实推进安全整治,确保见到实效。

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深入分析安全环保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良好经验做法,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本次行动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考核、注重典型引路四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避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要在专项整治中做出表率,带头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抓好公司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块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健全安全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整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洞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生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滑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应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生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粱、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国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加强xxx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铜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四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印《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手册》,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工作。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县安委会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党组)负责,以下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推动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坚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加大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努力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到2022年全县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停退出。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2022年底前,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个以上。建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遏制煤矿事故、降低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现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五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七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消防: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县教育、民政、文体广电旅游(文物)、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沿河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公路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努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努力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路、水运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邮政: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上交通:加强辖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码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码头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客运:加强交通运营管理,健全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渔业船舶: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和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水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落实燃气工程按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努力到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工贸行业企业:一是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进一步摸清搞准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三是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工业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做到一人一档。实施民爆行业无(少)人化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和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县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旅游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满意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针对沿河旅游的风险特征,推动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立旅游医疗与安全急救、旅游危机管理与游客反应快速应变双重旅游救援系统。依托“行游贵州”旅游安全预警提示系统,加强对游客的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研发“互联网+安全”管理模块,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中心(站、所):

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有效防范和切实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此方案。

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全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展开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新街镇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1.安全生产责任尤其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持续下降,各责任单位、部门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转型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部门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全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

各村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刘忠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平、杞金翠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行业分管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辖区安全生产负责,具体抓好全镇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一)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由安监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国土所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经营生产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严厉查处经营不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烟花爆竹,销售违法违规产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隐患整改,整治现场“三违”行为(生产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全面提升矿山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和监管档案。三是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行业“五符合”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重点监管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是否按要求装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

(二)燃气、地质灾害、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由镇城建办、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生产经营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对燃气经营单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是否配备专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保护及检测报警设施是否保持完好。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转移工作。三是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督促和指导各建设、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与隐患整改。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规建筑行为。

(三)道路交通、消防、校园安全工作。

由派出所、安监站、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镇文化服务中心、食安办、各村(居)委会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校环境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一是对辖区范围内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客运车的管理,严查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和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微耕机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多发、易发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载客车辆。二是负责加油站、旅社、饭店、超市、农贸市场、芦苇加工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整治火灾隐患。三是负责校园师生交通安全、用电、用火、学生食堂食品安全、防溺水等工作。四是各村(居)委会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本辖区内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道路交通劝导、家庭宴席等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台账、档案归档、应急队伍组建等工作。

(四)农业机械、鱼舶、水库和河道、森林消防安全工作。

由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公路养护站、各村(居)委会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生产经营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对鱼舶安全管理,排查隐患整治,负责农机道路安全检查、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二是对水库和河道水上安全管理,严格打击、非法船只、违规经营摆渡的游船进行捕捞作业的安全隐患。负责水库和河道安全泄洪的各项保障措施。三是负责森林防火高发时期的安全监管、宣传、教育火源管控等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由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安办、中心学校负责各监管行业单位和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多不及时整改的、无照经营、经营户、企业,坚决予以停止生产经营整顿或取缔。严格执行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一是对家庭宴席等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台账、档案归档。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种养、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抓好分散的各类食品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和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的管理。三是负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为食品药品安全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从即日起至12月底分时段进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一阶段:1月-3月。

由派出所、安监站、林业、中心学校、文化中心、市场监管所组成检查组重点整治;

1.加大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道路运输繁忙,道路交通拥堵,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及在街边摆摊设点突出等安全隐患和问题。

2.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查处及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分析近期各类事故特点,开展对无牌无证上路机动车辆、摩托车违规查处力度以及对辖区商场、芦苇加工厂、加油站、敬老院、寺庙、学校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加大生活中的火源、电源,管控措施,强化群众安全意识,加强护林防火宣传。

3.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ww工作结合起合,将安全与ww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第二阶段:4月-9月。

1.加大春耕农机作业安全监管。要深刻吸取以往“春耕”期间各类事故教训,针对“春耕”期间进入农业生产时节春耕备耕高峰期,农村出行人员增加,农资交易和农资货运任务繁忙、大量拖拉机农田作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近期各类事故特点深入查找监管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3.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员超速、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违规活动,警惕防范道路交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要持续加强“三品”检查工作,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车辆。

4.雨水季节频繁,易造成洪水、山体滑坡,水库、坝塘、河堤防洪、泄洪等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汛期雨天防雷电、防洪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10月-12月。

由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城建办、林业组成检查组重点整治;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加强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检维修等作业管理。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生产、建设及停产停建、复产复工与非煤矿山企业等。对无采矿证或采矿证已到期的非法采矿企业坚决予以查处,严查严惩超层越界开采的不法行为,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尤其是要结合区域气候特点,督促和指导矿山企业做好防火工作。

3.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为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承包企业应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整套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中。在安全检查时,应对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各自负责的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要求和责任,明确检查内容,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组织协调和基础信息汇总,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要以严谨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求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实行追踪督办,并跟踪落实。对存在隐患追踪督办不力,跟踪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或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通报。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在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要倒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严格值守。要加强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出现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情况,特别是由此影响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从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在检查活动开展期间,各工作组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报镇安委办汇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据悉,《行动计划》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9个专项。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问效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来源:好范文http:///)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10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

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做法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综合督查组,从实施方案印发开始,对专项整治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安委办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跨部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等,牵头协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行联合执法查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可自行协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风险、隐患、措施、成果等数据共享机制,为各相关单位防范安全风险及开展联合执法、共享工作成果提供参考。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及时报送材料。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始起,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本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12月25日报送本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2022年10月,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市安委会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安委会办公室。

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督导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市迎接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区委区政府部署,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推进辖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

整治重点。

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重点整治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安全监管五个方面的问题。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安全法规观念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态度消极等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人财物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

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未理顺,职责指向性不明的问题。

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高,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道路运输、公路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管缺位、失位等问题;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宽、松、软”等问题;

城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细致、不深入等问题;

涉氨制冷、硝化氯碱工艺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等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机关办(所、中心)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缺乏对适合应急救援专属装备的研究和配置问题,物资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上旬)。机关各办(所、中心)、各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覆盖,按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新出现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结合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特点,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形势平稳。

(四)评估检查阶段(2021年2月至5月)。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检验评估实际工作成效。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办(所、中心)、各社区要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将配合区安委会督查组开展综合督查。机关各办(所、中心)、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工作。要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三)加强监管执法。机关各办(所、中心)、各社区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加强责任追究。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整治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机关各办(所、中心)、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机关各办(所、中心)、各社区要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每月25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小结、2021年5月14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

总结。

工作动态要及时报送。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

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

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及旅游等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石帆派出所、虹桥交警中队配合,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及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船舶和农村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消防领域。由石帆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牵头,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配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街道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装卸场地、罐区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检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四)油气输送(燃气)管理。由天成城管中队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燃气:重点打击燃气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倒罐等行为,整治现场混乱、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无相应资质人员从事充装工作等问题。

(五)机械制造领域。由天成安监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气动行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高处作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六)建筑施工。由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东城住建所配合,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七)电(货)梯等特种设备。由街道经济发展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自动人行道、客梯、货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打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中违法行为。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确保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设备运行安全。

(八)水利工程领域。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大坝、水闸、电站、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利工程巡查和监管。

(九)学校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城区教育学区配合,加强对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十)食品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和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周边的餐饮店和集市摊位等涉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开展节前大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全街道安全有序。

(十一)宗教场所。由统战办牵头,社会事务办、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配合,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电力线路、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谐稳定。

(十二)文化市场。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配合,对街道范围内的歌舞场所、棋牌茶室、网吧营业场所、印刷、出版物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电力线路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20__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各线具体组织实施排查,街道安委办汇总。采取企业自查、各单位、各行业(各线)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精心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张海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水、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节后,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2月15日前将天成街道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和总结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__,电话:__,传真: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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