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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研发项目合同(案例15篇)

时间:2023-09-23 19:24:17 作者:笔砚 最新研发项目合同(案例15篇)

运输合同涉及运输条件、装卸要求、货物保险和赔偿责任等内容。下面是一份赠与合同的签署指南,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反应釜研发项目合同

1)重点关注。这也切合科创板特点。上交所督导时对研发费用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等。

2)上交所更专业,真正做到了的督导。深交所要求范围大,从结果上来看似乎有点。

3)从两个板块的督导情况来看,多数项目在经历两轮反馈,交易所对项目大概摸底熟悉过后,会对发行人启动项目督导,这样在第三轮披露的反馈回复中便能体现现场督导的结果。当然,也不乏经历一轮反馈后乃至于无反馈直接启动现场督导的项目,这样的项目自然是扛不住而以撤回告终,我们便无法从公开渠道中查阅到任何信息了。

5)。关于现场督导的信息只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检索得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交所现场督导的理念,也与上文第2、第4点遥相呼应。

反应釜研发项目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v^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及国家建筑相关法规和建筑劳务分包相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就“”项目室内弱电安装工程劳务人工承包一事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2、工作内容:

(1)弱电桥架架设。

4、发生图纸变更、工程量增减、发生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其它情况不做调整;。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合理安排使用,做到工完场清;若因乙方使用量超出施工图实际量的定额损耗量时,超出部分甲方按实际采购价加收%的采购费从乙方结算中扣回。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的弱电安装材料及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由甲方负责,人工及小型工具由乙方负责。(若需乙方负责施工所需机具,双方另行协商增加机具使用费,元/平方米)。

2、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加单价包干形式承包,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承包价格和结算办理。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以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1、本工程的室内弱电安装(工作内容详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以人工费元(大写:)进行总体核算。

2、如遇变更原因产生的增减工作量,双方另行计价。

第四条工期要求。

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所有弱电安装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跟紧总包方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如期或提前完成弱电施工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若经甲方连续警告三次仍达不到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处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第五条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配合总包方和甲方争创“市级文明工地”。乙方应严格遵守总包方和甲方的各种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建筑安装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属乙方原因的,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属甲方原因的,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安元以上由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第六条质量。

(一)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甲方每两个月向乙方支付一次劳务费,期间乙方垫资施工,劳务费的支付比例为:经甲方审核后,乙方施工的两个月累计实际完成量造价的60%劳务费(其中第一个月底乙方可向甲方借资完成量造价的10%劳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0日内,甲方累计支付至完成造价总额的80%,余款在双方办理结算后30日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7%,留3%作工程质保金,一年后再支付(不计息)。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根据乙方承包内容安排乙方工作,并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停工指令。

2、甲方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提供宿舍给乙方住宿场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劳动报酬。

4、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给乙方。

5、资料由甲方负责,资料表格的部分数据由乙方提供。

(二)乙方。

1、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施工管理的要求。开工前,乙方应将人员姓名、年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质证、身份证、通信方式等资料报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入场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入场。否则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5、劳保用品及费用由乙方购买,并承担费用。

6、乙方工人入场必须携带身份证,甲方配合做好暂住证及就业证等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

1、乙方垫资施工期间,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若因乙方拖欠民工资而造成民工上访等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所产生的停工等损失。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反应釜研发项目合同

2)关于杭州青鸟长期应收款。

3)关于研发费用与成本划分。

4)关于销售合规性。

八、浩欧博。

(一)首轮反馈。

1)关于本次申报与前次申报的差异。

九、精英数智。

1)关于项目服务费。

2)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

3)关于信息披露差异。

4)关于其他。

十、亿华通。

1)营业收入。

2)研发费用。

3)预计负债。

4)代垫费用。

5)关于关联方资产采购、装修费。

6)关于股权代持。

(二)第四轮反馈。

1)关于销售收入。

2)关于关联交易及独立经营能力。

3)关于研发费用。

4)关于发行人回复、中介机构核查及相关意见。

十一、慧辰资讯。

(一)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1)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往来。

十二、泽达易盛。

(一)第四轮反馈。

1)关于系统集成业务。

2)关于中药配方颗粒业务。

3)关于母子公司业务定位。

4)关于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资金往来。

5)关于浙江金淳的业绩补偿。

十三、广大特材。

(一)第五轮反馈。

1)关于关联交易及供应商披露准确性。

2)与南高齿相关交易核查不到位。

3)关于实际控制人流水核查不到位。

4)关于应收账款。

5)关于成本、存货与跌价准备。

6)关于金秋阳。

7)关于控股股东资金拆借。

8)其他。

反应釜研发项目合同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关于发行人与华夏天信的股权调整和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保荐机构无法提供有关邓克飞欠李汝波的6,万元欠款、邓克虎欠华夏天信的2,万元欠款、白鲸创投欠邓克飞的万元欠款、李汝波欠邓克飞的万元欠款的,以及邓克飞从华夏天信获得得3,823万元股利及利息的;对于债权债务抵消后李汝波应付邓克飞的1,658万元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

请发行人:(1)提供上述欠款及缴税的客观证据与基础协议并标明相关的协议条款,债权债务抵消后李汝波应付邓克飞1,658万元款项的实际支付流水与相关协议约定;(2)基于上述情况说明相关股权调整及债权债务抵消的真实性,与华夏天信的股权调整及债权债务分割是否清晰有效。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股东出资。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2019年11月1日,邓克飞将1,万元转账给许一鹏,同月20日,许一鹏使用同一银行卡将1,万元汇入青岛众信诚,用于出资入股发行人。保荐机构说明,上述款项系归还邓克飞家族与许一鹏家族的债务。

发行人股东青岛智胜创业投资中心实缴资本为170万元,15名出资人均发行人员工。督导发现,其中153万元为现金出资,系沈宜敏(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于2019年7月存入,其余17万元为丁国力转账出资;另一员工持股平台青岛乐胜沈宜敏相关的22万元出资也为现金。保荐机构说明,上述175万元现金存款的主要来源为沈宜敏与其配偶的积蓄、沈宜敏儿子的婚礼礼金等。督导发现,保荐机构,亦未说明上述时间间隔是否合理。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邓克飞家族与许一鹏家族债务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协议文本;(2)青岛众诚信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3)沈宜敏通过现金出资员工持股平台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现金取得与出资时间间隔是否合理;(4)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是否实缴出资,出资来源及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11的相关规定。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资金流水。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保荐机构未调取,其中多数关联法人为境外企业。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调取上述关联法人的银行流水,核查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对关联交易披露完整性、银行流水完整性以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机构说明,二轮回复中认定对代理商和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有无资金、业务往来情况的,是否未审慎发表核查意见。请全面复核梳理首轮二轮回复中是否存在类似未审慎发表核查意见的情形。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克飞获取资金的主要流向为上海东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珠置业”)。公开资料显示,东珠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崔克敏,最终受益人为崔克敏、崔鸿杰,第一大股东上海华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崔克敏、崔克华。保荐机构说明,邓克飞女儿邓眉向东珠置业购买房产,购房合同签署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价款为**元,截至督导组离场,已支付**元,目前尚未办理房产证。保荐机构说明,目前邓眉已入住该房产。督导发现,上述房产2020年5月和7月的,对于户主为尹伟敏的原因,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督导发现,2019年12月25日,邓眉与上海赞飏建筑装潢事务所(以下简称“赞飏建筑”)签订了上述房产的装修合同,金额**元,该装修合同未约定装修标准,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且合同签订当日即全额支付装修款。保荐机构说明,赞飏建筑的股东蔡榕为东珠置业关联方,购房款总价为**,因装修合同税费较低,分**购房合同和**装修合同两笔签订系地产公司通常做法,可以节税。但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房产在房产交易中心的登记备案情况,房产证办理的进展,剩余购房款的支付情况,房产是否存在抵押及其他获取融资的情况,相关房屋装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2)上述房产燃气费单据户主为尹伟敏的原因及合理性;(3)东珠置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东珠置业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购房合同、装修合同及相关合同履行行为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邓克飞、郑红霞、杨绪峰等大额取现合计约1,万元,保荐机构说明,上述取现为个人消费或招待费;邓克飞及发行人员工与第三方(部分为发行人代理商、供应商股东)之间存在资金往来较多;2019年6月,关联方tx投资收到2016年股权转让款后随即对外支出780万美元,银行流水摘要显示为“gicpurchase”,但未显示交易对手方。

请发行人说明:(1)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任职人员存在大额取现、资金往来的原因;(2)2016年的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支付的原因;(3)相关款项的最终流向,。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对上述异常大额取现、资金往来、以及资金最终流向的核查是否仅依赖相关方的说明,对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员工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协助发行人进行体外循环或体外支付的核查是否充分、有效,如何保证公司收入的真实性、成本及费用的完整性,确保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4)关于高毛利、相关研发投入与技术水平。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研发投入高回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油气钻采领域研发团队中无相关背景的专业人员,相关业务高增速及研发投入高回报的原因及合理性;(3)核心技术关联度较高的生产设备与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及核心技术产品产量的,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5)关于代理模式及直销模式销售费用。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中加特,且代理模式内控资料较少,对代理商的考核主要通过日常沟通,;代理合同与销售合同均为双方合同而非三方合同,中加特客户也无法协助证明是否存在代理。代理费计提分为底价模式和比例模式,但代理费率波动大,且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过程无制度化的内部控制机制。会计师底稿显示,发行人质保费明细中含两笔外协质保费,支付对象分别为太原市平阳煤矿机械厂和山东锐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申报会计师仅依据对方确认,将其调整至代理费。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各项业务如何确定是否需要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判断是否需通过代理商销售的具体依据,报告期内是否一贯执行;(2)与代理商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完整,代理费用无法拆分至具体的各项代理服务,如何保证代理费用定价过程的合理性及代理费用的完整性;(3)除通过代理商进行销售外,是否存在通过其他法人或自然人进行客户拓展及销售的情形,代理商成立之前是否以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形式与公司进行合作。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1)在公司相关内部控制不完整,未签订三方合同,且无法通过下游客户进行验证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核查的充分、有效;(2)仅根据依据对方确认,就将相关费用调整至代理费的依据是否充分,在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代理费用的真实、准确、完整,如何保证发行人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会计报表是否能全面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2017-2019年,发行人支付的代理费金额为10,万元。根据反馈回复,代理商平均销售利润率。发行人,如获取单位收入所需的销售费用,经督导组测算,报告期直销收入相关的销售费用约为21,万元,而代理费之外,发行人报告期销售费用合计仅为6,万元。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保荐机构称直销模式与代理模式业务逻辑不同,不具有可比性,但未提供业务逻辑不同的直接证据。

根据督导,保荐机构说明,同一客户既有代理模式又有直销模式,主要包括如下情形:通过主机厂向终端用户销售时,发行人与主机厂签订合同,部分终端用户采用代理模式,部分终端用户采用直销模式;向部分客户销售变频调速一体机时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其他产品时采用直销模式;部分客户由直销模式转为经销模式。但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

请发行人说明:(1)平均代理费率与直销费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直销及经销模式下,是否未以任何形式通过第三方获取下游客户;(2)列表说明采用代理模式及直销模式的终端用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的具体销售占比、中间环节的具体主机厂商,该部分终端客户与采用代理模式的终端客户具体有何不同,不需要通过代理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3)向部分客户销售变频调速一体机时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其他产品时采用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客户由直销模式转为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4)直销模式及代理模式的业务逻辑,具体有何不同,是否能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各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2)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3)核查发行人对于代理、直销、经销等销售模式的确定依据是否合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督导认为,保荐机构未提供充分证据以核查发行人是否、以及的情形。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通过以及与最终达成销售交易价格的关系,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或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说明,申报前对于相关事项的核查不充分,督导期间无法提供充分核查材料,的原因。

6)关于收入。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期间,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主要为设备送货单、客户验收单、对账记录。督导发现,2017-2019年发行人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的比例分别为、、,;客户验收内容主要为产品数量、型号、外观、合格证等。根据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共计22个客户)合同条款的梳理,仅3个客户未在合同中约定发行人负有安装调试或指导安装调试义务。根据大部分合同约定,质保期起算时间与产品验收相关。督导发现,发行人收入确认与设备安装调试时点差异较大,但保荐机构未提供所销设备的调试时间等资料。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无法获知产品准确的安装调试时间。同时,督导发现,终端客户在采购更新改造设备之外,会采购部分备机,但保荐机构未提供发行人备机销售资料。

请发行人说明:(1)在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中未明确披露以设备送货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仅披露“收入确认时点为取得验收单,或双方就产品验收入库对账无误”是否存在误导及信息披露不实;(2)报告期内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的比例不断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原本以验收单、对账记录确认收入,后期改为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的情况,明确披露报告期内以各类依据确认收入的;(3)报告期各期下游客户采购备机的具体情况,与销量的匹配性,备机销售会计核算的准确性;(4)设备送货单,结合销售合同具体条款说明各类产品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是否准确;(5)大部分合同存在安装调试条款,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与设备安装调试时点差异较大,且质保期起算时间与产品验收相关,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设备送货单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准确;(6)若以调试完毕或最终验收确认收入对报告期内收入的,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合理。

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会计师工作底稿显示,部分应收账款函证和收入函证(财务章和财务科章计入财务专用章),且应收账款回函差异较大。保荐机构未提交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另外,督导发现,部分收入确认时间与客户应付款入账时间差异较大,如2019年对中天合创的390万元的销售收入(含税),中天合创入账时间为2020年3月。督导组同时关注了信用政策的实际执行(即销售回款)情况,督导发现,发行人2019年与张家口煤机签订的一份销售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和期限的约定与说明的信用政策不符。根据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未对预收款、尾款、质保金进行明细核算,故未向督导组提供相关明细资料。但公司在反馈回复中说明,其向代理商支付的代理费与销售回款基本匹配。

请发行人说明:(1)部分收入确认时间与客户应付款入账时间差异较大的原因;(2)信用政策实际执行与说明不符的原因,对客户信用政策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3)未对预收款、尾款、质保金进行明细核算,如何确认公司向代理商支付的代理费与销售回款基本匹配,反馈回复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说明在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中未明确披露以设备送货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督导期间资料提供不及时不充分,对于收入、应收账款等重要科目在申报前的,未勤勉尽责的原因。

7)关于研发费用。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部分研发项目存在的情况,报告期内涉及金额万元。发行人研发领料存在的情况,如2019年7月领料万元,占当年研发领料的。但保荐机构未提供进一步核查所需的资料。督导发现,发行人部分研发材料,报告期内涉及金额万元;发行人部分研发材料,2019年涉及金额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研发项目存在取得安标证后继续领料的原因;(2)研发领料存在集中领料的原因及合理性;(3)研发材料来自不良品库及维修库,;(4)针对上述情况,逐项分析说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成本、费用归集是否准确。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保荐机构核查说明,公司研发费用金额。

8)关于成本。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2019年5月前,维修业务材料成本通过“其他出库单”。2019年5月开始,发行人逐步规范领料,通过“生产领料单”归集项目领料成本。至2019年12月末,仍有少量领料出库时未归集到具体维修项目。中介机构未能提供资料以供督导组核查维修业务成本的完整性。

请发行人说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具体原因,维修业务成本的完整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关于票据收款。

关于与关联方间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情况,发行人在反馈回复中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天信传动、山东拓新、青岛派特森等关联方之间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的情况,累计发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背书转让金额3,万元”。督导组获取了保荐机构提交的发行人与关联方间票据背书转让明细,金额合计亿,保荐机构未能提供有效资料说明其中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金额的准确性。

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原因,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10)关于安标证。

项目委托研发合同优选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应釜研发项目合同

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1)艾索信息部分销售合同存在;(2)艾索信息部分销售合同同时约定“背靠背”结算条款和第三方(或最终用户、军方)验收条款,主要涉及a6单位和d1单位。请发行人说明:(1)销售合同中约定“背靠背”结算条款、约定第三方、第四方参加验收条款、同时约定“背靠背”结算条款和第三方(或最终用户、军方)验收条款的具体情况,签订相关合同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结合收款权取得时点、直接客户对终端客户的履约风险、第三方(或最终用户、军方)出具具体验收文件等,分析相关结算条款、验收条款是否影响收入确认时点,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业务实质、行业惯例、合同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关于收入截止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及申报材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合同发货日、交付日、验收日间隔较短,。发行人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根据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报告期内发行人交付方式包括送货上门、邮寄等,其中233份合同以送货上门方式交付,90份合同以邮寄方式交付。

对于送货上门交付方式,交付验收人员的差旅费在联调差旅费中核算。督导组合同交付验收的出差审批单及后附记录表,发现交付验收人员的,如出差事由为产品升级开发等。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各期12月份收入的金额、占比并做简要分析。

请发行人说明:(1)列表说明发货日、交付日、验收日间隔较短对应的主要客户,包括不限于客户名称、最终客户名称、采购内容、收入金额、发货日、交付日、客户验收日、最终客户验收日、收入确认日,逐项分析相关间隔较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交付产品是否真实及依据,相关验收是否为实质性验收及依据,结合上述内容及部分验收处于节假日,验收的外部凭证取得是否履行客户、最终客户相关内部程序,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合同的销售情况,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跨期,是否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以的情形。

保荐业务督导过程中,保荐机构和艾索信息介绍,其业务模式具有“研发中销售、销售中研发”的特点,单一合同交付验收后,艾索信息仍会持续跟踪客户需求或进行产品升级。

保荐业务督导发现,艾索信息将采用相似技术的合同归口至同一项目号进行管理,受业务模式影响,部分合同在交付验收及收入确认后,,包括领料、人工支出、联调差旅费、测试费用、邮寄费等。

请发行人根据其业务模式、产品销售及技术转让的研发销售升级过程对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进行补充披露。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项目号确定的依据,与合同的对应关系,同一项目号不同合同的费用,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3)部分合同在交付验收及收入确认后对应项目号仍在归集费用的具体情况,相关合同是否在收入确认后,相关合同的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形;(4),如有,请说明报告期各期发生相关支出的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关于2019年末向新增客户销售产品。

根据保荐业务督导及申报材料,2019年12月23日,艾索信息向新增客户广东军丰特种装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特存综合保护软件确认收入万元。上述交易不涉及硬件销售,除此之外,艾索信息不存在同类产品仅销^v^的情形,且其他同类产品与关联方柏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域信息)相关软件存在1:1配套关系,同时,艾索信息与柏域信息合作开发协议约定,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研制、销售与容灾备份产品功能相同的产品。

项目委托研发合同优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研究开发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2。本软件是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____________(数据信息提供、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_____________目标为______________。

3。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_______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4。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在乙方软件研发成功后,应及时接收乙方研发成果并办理著作权登记,并及时将产品投入市场。

(2)甲方按时将乙方所研发的产品投放市场,并将所获净利润的49%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软件研发及后续维护费。

5。乙方的主要义务:

(1)认真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及时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并交甲方确认,并按甲方确认的研究开发计划及时实施。

(2)按计划及时向甲方支付研发成果,并协助甲方办理软件著作权申请;

(3)乙方在向甲方支付研发成果时,应将软件的源代码及其他相关附属物件移交给甲方,并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与指导。

(4)乙方在软件投入市场后,应对软件产品进行必要性的运营维护,当软件已不符合当时市场需求或存在缺陷时,乙方应及是对软件进行升级或研发新的替代品。

(5)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和涉及他方的诉讼。

6。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拒绝接受乙方研发成果或不将乙方研发成果投入市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此研发成果的研发费用,但最高不超过元。

(2)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研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研发成果。

7。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数额10万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将研发成果移交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甲方有权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内移交并协助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逾期不予移交并办理软年著作权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数额10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研发的成果不符合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改进。

(4)乙方必须按研发计划及时完成研发工作,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此期限内完成,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延长开发时间,如乙方仍未能按时完城研发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在乙方所研发的软件投入市场后,乙方仍应承担协助甲方此软件日常营运工作,并解决甲方使用此软件的技术问题,当此软件不再适应市场需求时,乙方应对此软件及时进行升级或重新研发替代品。

8。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软件著作权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此软件产品再行交付给其他第三人使用,或将其出卖给其他第三人。

9。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与此研发技术相关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在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与本合同或研发技术有关的资料或内容。

10。技术风险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负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

12。侵权责任:

(1)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年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如乙方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13。合同争议和解决办法如下: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应积极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盖章)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名称):___甲方担保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盖章)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项目委托研发合同优选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发方(乙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该项目属计划)的委托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委托开发内容及技术指标。

1。1委托开发内容:;

1。2委托开发要求及标准:;

1。3委托开发方式:。

2。履行期限、地点、进度安排。

2。1履行期限:;

2。2履行地点:;

2。3进度安排:;

3。开发费用及支付。

3。1开发费用:

(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人民币):元;

费用构成包括:;

3。2费用支付方式:

3。2。1开发费用采用下列第款支付方式:

3。2。1。1一次性支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

3。2。1。2分期支付:

3。2。1。2。1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

3。2。1。2。2(按照进度支付):;

3。2。1。2。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开发费用总额的%,其余%作为保证金,于项目保证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3。2。1。3其它方式:;

3。3本合同的开发费用为(含税价/不含税价)______。

3。4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4。利用开发费用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归属。

4。1乙方利用开发费用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所有权归方所有。

5。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5。1甲方于(时间)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5。2乙方于(时间)前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6。开发成果的提交及归属。

6。1。乙方提交开发成果方式:;

6。2开发成果归属:

6。2。2。2双方共有,甲方占%,乙方占%。一方转让其权利的,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7。验收标准及方式。

7。1甲方在(时间)在(地点)验收,验收方式采用;

7。2验收标准:;

7。3开发项目的保证期为月,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缺陷,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8。开发风险承担。

8。1。2双方共担,即甲方承担已发生费用的%,乙方承担已发生费用的%;

8。2一方发现可能致使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

9。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监督检查乙方工作进度;

9。1。2要求乙方按约定完成并交付开发成果;

9。1。4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及培训;

9。1。5乙方未按进度完成阶段工作的,有权中止支付开发费用;

9。1。6按约定期限支付开发费用;

9。1。7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协作事项;

9。1。8及时进行阶段验收和总验收,接受技术开发成果;

9。1。9其它约定:。

9。2乙方权利和义务。

9。2。1甲方逾期提供5。1条所列内容时有权顺延交付开发成果;

9。2。2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开发费用;

9。2。3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9。2。4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9。2。5合理使用开发费用,承担因不合理使用开发费用造成的费用损失;

9。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开发工作擅自转委托;

9。2。7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之前,将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9。2。10定期书面向甲方提供开发费使用情况及开发进展情况;

9。2。11其它约定:。

10。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从另一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在开发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双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与合同有关的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它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以及等双方认定的属于保密内容的材料或信息,不论其是以纸介质或是以硬盘、u盘以及光盘等数据存储介质予以存储。

11。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它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恐怖活动等社会事件。

12。2双方或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3。8一方未履行保密义务,向对方支付开发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3。10一方不履行其它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对方损失。

14。合同变更、解除。

14。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4。2。1乙方将开发工作擅自转委托的;

14。2。3乙方逾期交付开发成果经催告仍不交付的;

14。2。4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开发费用,致使开发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

14。2。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4。3其它约定:。

15。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解决:15。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15。2向人民法院起诉。

16。通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项目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1. 前期事项: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项目合同

请不要编辑版本。

2.附上中标通知书、概算汇总表及费用计算详表。

超过一百万合同需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

某区工程。

建设管理单位: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建设管理单位: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管理的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某区。

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万元。

施工工期:工程拟定于200年月开工,总工期初定为个月,拟定。

于200年月工程全面建成与投入使用,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内容:。

二、委托服务事项及期限。

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按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具体的。

业主委托服务内容和相关职责详见本合同条款。

三、建设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项目管理正常服务酬金暂定为,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

建设管理费为准,由业主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建设管理单位支付。

但发生合同变更或终止情形时,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按合同有关条。

款约定执行。

四、本合同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同。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文。

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将向建设管理单。

位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合同附件:

附件1、业主的要求。

附件2、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

附件3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附件4建设管理人员及其他投入的具体要求。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严格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七、本合同期限自签订日起始,在以下的条件均完成后终止:

1、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结清所有费用款项;

2、通过财政部门的财务决算评审;

3、交付相关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档案,办理完毕工程的移交工作;

4、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期满且完成保修任务。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与建设管理单位各执壹份;副本玖份,业主执叁份,建设管理单位执叁份。

十、本合同甲方中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为资金提供单位,只负责筹措资金。本合同签定后的有关土地开发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由本合同中其他甲方单位承担。

(以下无正文)。

业主:广州市某某局业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公章)(公章)。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项目合同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项目合同

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乙方决定在x县x镇建设轧花厂,为使本项目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决定在x县x店镇投资1340万元接转xx轧花厂。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条项目投入资金全部由乙方自筹。

第四条 甲方承诺乙方在投资开发中,全面享受xx人民政府、xx人民政府和xx县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全部优惠政策。

第五条 乙方建厂后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水、电、通讯、消防治安及其它有关手续。

第七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项目筹建期间的有关手续办理。

第八条 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若发生民事纠纷,甲方应给予协调,必要时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办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和运营,如出现法律纠纷和生产事故,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在建设或投产过程中的其它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县xxx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xx(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目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建筑起重设备已拆除,人员已撤离,结束施工,特此证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公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

项目合同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镇政府旁龙天地产开发项目 (下简称本案)项目事宜现就有关细节,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代理权限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之国内物业销售独家总代理。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范要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本由甲方提供,若需修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代理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xx年6月10日止。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第三条:代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部分为本案之全部住宅楼及车位。

第四条:售楼款之收取

诚意金、正式定金、售房款均由甲方收取。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请佣之条件所指之售出,包括以下情形

1、 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售出着。

2、 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售出着。

3、 买方与乙方签定预约单后,除买方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户视同售出,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佣金。

第六条:银行按揭

1、甲方承诺给予买方总价款40%-70%之1至30年银行按揭,非经甲、乙双方书面换文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店面、车位亦应享有总价款50%以上之1至20年银行按揭。

第七条:本案约定买方之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约付90%,交房前15日付10%。)

2、住宅首付30%至6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70%至40%。店面、车位首付5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50%。

第八条:广告费支出

1、本案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

2、本案之总广告预算以物业总值的0.8%为准,但不包括现场售楼处及实品屋装修、家具、设备及房展会参展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及销售的政府文件,甲方保证乙方按

甲方委托进行的所有销售均系符合政府有关的合法行为。

2、 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文件并就上述图纸文件的有效

性、真实性负责,供乙方向客户推广时使用。

3、 甲方提供售楼中心的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及必要的文具及销售道具、沙盘模型、3d影视等。使用期间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支付销售中心的电话费用及饮水票等日常开支。

5、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销售中面临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对乙方就销售事项或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征询给予及时的答复。

6、 营销现场除销售人员由乙方提供,其余人员由甲方提供。

7、 营销现场销售人员服装和住宿由甲方提供。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负责营销人员招聘及培训,基本工资及佣金;

2、 负责销售价格建议及制定;

3、 负责营销现场管理制度;

4、 负责开盘前销售策略建议;

5、 负责开盘流程建议

第十条:佣金计算方式

1、甲方同意按销售项目的销售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超出均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之销售溢价,甲方得80%溢价,乙方得20%溢价。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之销售佣金,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售出住宅各单位销售总价的0.8%。

币整补贴给乙方,乙方不用返还该费用。

4、买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缴定金,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一个月内签订,亦应视同成交,甲方仍应支付乙方该户之佣金。

5、项目开盘如乙方销售业绩超过可销售面积50%(含50%),甲方给予乙方伍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奖励。

第十一条:佣金支付方式

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购房款,视为成交,甲方应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不提供发票及税点)。乙方于每月30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甲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之前以转帐支付佣金。否则,次月乙方将直接收取客户定金,冲抵本期应得佣金。

第十二条:经甲方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若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需互相返还财务,结算佣金,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天内撤出售楼部,将售楼部及甲方原投资在售楼部的设施交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之法院为诉讼单位。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立合同之: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20xx年3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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