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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优秀20篇)

时间:2023-11-24 10:03:19 作者:雨中梧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优秀20篇)

农村农业工作总结是对农村农业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的重要手段。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农村农业工作总结的典型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示。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xx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此处隐藏22318个字……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等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共同招商引进3家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带动当地就业;处级挂职干部已到位;劳务、教育、社会帮扶等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履行依法治区职责,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坚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抓好节点、亮点建设和动线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区水流域治理,重点推动落实小微水体及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稳步提升全区水环境。深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工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继续探索推进审批便民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体制,新举措,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2021年度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动态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年开展班子集体学法7次、支部学习74次,局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3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先后专题学习***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知识竞赛,收看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增强系统干部法制观念。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培训班11次,组织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年内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舟山市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等2个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录入登记。年内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2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舟山市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共审查备案合同41份。

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下发《关于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案件法制审核、签批流程、集体审议程序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作运行。全局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执法证件率95%以上,确保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深化推进“绿剑”系列农业执法行动,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10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09家次,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起,结案21起,罚没款5.9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根据市里部署要求建立专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梳理比对206项检查事项,将肥料、动物诊疗等四个检查事项列入“综合查一次”事项,优化编制应用场景流程图。联合市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6次,共检查16个市场主体,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5个,立案查处1起。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在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等13类事项中的应用。认领国家库检查目录事项主项23项,子项56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省库检查目录事项认领204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共设置双随机任务13个,抽查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100%。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98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812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审批1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793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完善渔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线上办理。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件36件开展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许可类案卷和2个处罚类案卷获评市级优秀案卷,1个许可类案卷获省级优秀案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所需全部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今年共接到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一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市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未收到审计整改事项。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13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梳理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争议、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等农业5大领域行政调解,全年未发生调解案件。按规定报送调解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全市新增省级善治(示范)村66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件次,同比下降21.4%,12345来电投诉件20余件次,答复满意率100%;在市信访局每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15人次,同比下降25%,无重复来访。完成“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现场接听有关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渔农村改革等市民来电,期间共接到群众来电7人次,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二、2022年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设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

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法治监督,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农业农村系统最优营商环境。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继续执行《2019年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并按时完成了司法局学法考试任务,参加学法考试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以农业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提高农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农业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轨道,提升了农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局现有20人持有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其中5人还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证。

(三)建章立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在局原有的制度上完善了《陆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陆河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四)结合职能,依法开展农业执法。

8幅,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在深入检查的同时,跟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与生产企业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名单》、新《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5662055。做到依靠群众,服务农民,维护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制假售假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2、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农资投入品使用检查,并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同时督促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对全县蔬菜生产企业或种植大户进行蔬菜抽样农药残留速测,力争减少或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据统计,2019年抽取蔬菜速测样品2405个,速测合格率100%,,全年实现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零事故。

3、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力度。根据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自身的职责范围,坚持风险管控,深入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农资市场秩序监管,源头治理,积极加强日常农业执法检查和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资产品从品种、来源、有效标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从源头上规范农资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彻底杜绝销售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依法处理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农资产品。据统计,201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25人次,检查经营门店705个次,在日常履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同时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今年以来实现农业行政零案件。

4、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局办理了4宗农药经营许可。

1、源头管控难度较大,随着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的异军突起,物流运输渠道多而杂乱,个别不法商贩直接送农资上门售卖,逃避监管,加大了农资监管源头管控的难度,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投入品使用范围缺乏控制手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执法效能发挥不够。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尚未完善,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时都是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同时执法经费缺乏,执法装备不完善,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监管面大,量广,监管只能顾点,难以顾面。

3、农业产业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部分经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农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农资投入品只求效果,有时存在超量使用现象,由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增大。

1、按照法治广东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县农业事业健康发展。

2、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我局执法机构人员配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继续加强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把涉及农资经营场所和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全县,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

4、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指导力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上报中央、省、市争取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注重统筹推进,确保法治工作实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其云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题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领导和办案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三)压实部门责任。每年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行依法行政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绩效考核,进行重点工作部署。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内容,结合全区农业责任目标,分解量化执法责任。明确规定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与农业责任目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将对行政处罚决定的研究与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加学法的次数,提高学法的质量。

(二)干部职工定期培训。结合工作重点,举办多层次、内容丰富的法制培训。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督促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的学习和考试等形式,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局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执法人员依规考核。严格实施农业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坚持一线农业监督执法人员年度集中学习制度,并将其纳入各年度执法责任制和绩效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依法履职,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民增产丰收。严厉打击假农药假种子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销售假农资的高压态势,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继续通过采取综合整治、上下联动、疏堵结合等措施,突出长效管理,着力治理源头。全面开展了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检查,对有证的农资销售机构监督覆盖率100%。严厉打击超范围执业。通过新闻媒体等传播媒介对农业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曝光,引导农资机构自觉加强管理,增强农资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二)依法落实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规范决策程序,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在生态环境,资源分配,土地流转,农村风貌提升等重要领域,制定了重大行政决定目录等制度性文件,对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求组织公众参与,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要求组织风险评估,各股室完成前期工作后形成重大决策的建议需报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审查通过后提请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决策由局负责人签发后按照规定发文,依法要求公开的文件,需在云溪区政务网及时公布。为确保决策程序严谨合法,我局规定,对严重失误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下一年度法制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年,我局将加强各类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保障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一)履行职能、完善制度。

落实机制、成立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开展领导干部带头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今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并严格按照普法办要求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答题考试,2020年应考人数5人,无人缺考。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共组织6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普法能力。并组织机关人员5人开展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现有审批事项目前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网上审批等举措,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的落实。

(三)“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

制定本部门“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抽查重点包括养殖场、屠宰场、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场所、共34条监督检查事项。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实现“双记录一公开”,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通过政务网对外公示。全方位加强农业农村生产资料监管。全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5家次。受理举报5件,全部整改。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薄弱,仍需增强和提高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形成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怠慢思想。认为自己只要不违法就说的过去,对自己没有严格树立积极的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有消极应付工作的心理。

一年来,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创造各种机遇,组织落实并亲自带头参加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引领。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够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内容,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引领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广泛深入宣传、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推动全局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认真落实、履行职责。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9、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二)强化督导考核,按期完成法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各站、办、中心负责人与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省、市、区相关法治建设制度,完善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决策制度机制,制定依法行政责任主体、依法行政政务公示、法治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制定计划,积极组织。落实上级政府的各项通知要求以及《民法典》学习宣传。将其纳入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学法必修课、大力开展《民法典》的宣传工作、通过工作微信群、多媒体等形式组织大家积极认真开展学习。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工作。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区农业农村局继续统一指挥,依法联防联控,众志成诚,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全力支持安排农药、种子、饲料、屠宰、种畜禽等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努力保持各项生产平稳有序,确保农业生产正常产销秩序,保障市场供应正常运行。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20xx年度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xx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动态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全年开展班子集体学法7次、支部学习74次,局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3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知识竞赛,收看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增强系统干部法制观念。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培训班11次,组织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年内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舟山市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等2个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四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录入登记。年内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2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五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根据《舟山市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共审查备案合同41份。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一是理顺运行机制。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下发《关于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案件法制审核、签批流程、集体审议程序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作运行。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全局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执法证件率95%以上,确保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深化推进“绿剑”系列农业执法行动,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10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09家次,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起,结案21起,罚没款5.9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做好“综合查一次”工作。根据市里部署要求建立专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梳理比对206项检查事项,将肥料、动物诊疗等四个检查事项列入“综合查一次”事项,优化编制应用场景流程图。联合市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6次,共检查16个市场主体,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5个,立案查处1起。五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在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等13类事项中的应用。认领国家库检查目录事项主项23项,子项56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省库检查目录事项认领204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共设置双随机任务13个,抽查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100%。六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98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812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审批1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793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完善渔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线上办理。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件36件开展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许可类案卷和2个处罚类案卷获评市级优秀案卷,1个许可类案卷获省级优秀案卷。八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所需全部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今年共接到20xx年度市本级部门(一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市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未收到审计整改事项。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13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梳理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争议、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等农业5大领域行政调解,全年未发生调解案件。按规定报送调解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全市新增省级善治(示范)村66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持续抓好信访稳定。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件次,同比下降21.4%,12345来电投诉件20余件次,答复满意率100%;在市信访局每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15人次,同比下降25%,无重复来访。完成“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现场接听有关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渔农村改革等市民来电,期间共接到群众来电7人次,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设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单位中心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强化法治能力和行政权力监督,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目前,我单位农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农业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单位一直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促;我单位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每年至少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定期听取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做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幅提升了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及时录入、结案及公示等,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执法内容,依法公开公示执法内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三张清单”制定和落实。我单位对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制定了《权责清单》,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在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分类,列明具体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和实施依据,建立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将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划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开展情况。根据市、县专项重点工作部署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单位认真厘清证明事项清理依据和标准,按照法律法规依据,坚持“六个一律”取消标准,对照要求并公布的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对我单位存在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一次全方位、零死角、无遗漏梳理,确保原来该清理未清理和本次该清理的全部清理到位,为打造“无证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我单位涉及到的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分运行法制监督平台。借助法制运行、监督平台,开展两法衔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人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监督力度;实现规制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等,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审核确定了1处县级农资综合配送中心,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到全县,这样既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又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安全。

(六)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我单位始终把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保持对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农资打假整治专项行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农药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存储安全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和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多项农业综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800多家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200余家次,检查屠宰场170家次,检查种子25万余公斤,肥料2000余吨,农药50余吨,检查兽药140多个品种7000余件,各种全价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4500余吨,全县产地检疫共检生猪11.8577万头,羊2324只,家禽鸡鸭16009.1337万只,猪产品905.5648万吨,兔产品557.1698万吨,鸡鸭产品15058.1104万吨;共检查农机总动力达到51.2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9003台,收割机1457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200多台套,拖拉机年检180台,检查农机维修网点84家次,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0余家次,收缴号牌51页,行车证12本,登记证书4本,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新办73人,增驾10人;查处农业违规案件16起,查处纠正农机违规违章共200余车次。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因处理不公、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和制度,按照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执法专业培训,系统学习案例分析、案卷制作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全面提高农业执法办案能力。我单位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稳步提高,现有在岗执法人员24人,其中18人持有执法证。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3.15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广场上、道路边、集贸市场等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仔细搜集整理各类农业相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分门别类,组织多组执法人员在我县13个镇(街)进行悬挂条幅、发放资料、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和讲解农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农业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农业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0年度我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但经过仔细梳理和研讨,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逐步养成、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队伍特别是在岗在编人员数量与执法工作需要不适应,需要及时补充年轻力量等。这些薄弱环节,都是我们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综合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三)树立法治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兽药、饲料、屠宰、渔业的生产经营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抓大案要案,抓典型案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全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环境。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到广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开展农业相关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农资等,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指导人民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农产品、农资等,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重点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注重统筹推进,确保法治工作实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其云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题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领导和办案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三)压实部门责任。每年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行依法行政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绩效考核,进行重点工作部署。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内容,结合全区农业责任目标,分解量化执法责任。明确规定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与农业责任目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将对行政处罚决定的研究与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加学法的次数,提高学法的质量。

(二)干部职工定期培训。结合工作重点,举办多层次、内容丰富的法制培训。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督促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的学习和考试等形式,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局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执法人员依规考核。严格实施农业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坚持一线农业监督执法人员年度集中学习制度,并将其纳入各年度执法责任制和绩效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依法履职,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民增产丰收。严厉打击假农药假种子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销售假农资的高压态势,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继续通过采取综合整治、上下联动、疏堵结合等措施,突出长效管理,着力治理源头。全面开展了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检查,对有证的农资销售机构监督覆盖率100%。严厉打击超范围执业。通过新闻媒体等传播媒介对农业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曝光,引导农资机构自觉加强管理,增强农资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二)依法落实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规范决策程序,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在生态环境,资源分配,土地流转,农村风貌提升等重要领域,制定了重大行政决定目录等制度性文件,对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求组织公众参与,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要求组织风险评估,各股室完成前期工作后形成重大决策的建议需报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审查通过后提请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决策由局负责人签发后按照规定发文,依法要求公开的文件,需在云溪区政务网及时公布。为确保决策程序严谨合法,我局规定,对严重失误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下一年,我局将加强各类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保障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农业农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一是及时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动态调整。根据省厅2020年年底公布的《农业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主项、子项两级指导目录》、市编办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中对权力事项的全面梳理及国务院最新的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二是落实证照联办、同城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公布证照分离办理情况。三是完成权力清单回头看及动态调整,以省市县三级目录库为基础,比对、梳理我局权力事项,确定列入我局权力清单事项共七大类590项。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农业、林业厅及区编办的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两库即抽查事项专项库和执法人员库,专项库8个,有效入库检查对象212个,执法人员库检查执法人员18名。根据省、区双随机检查计划安排,省级制定的计划4个,区级制定的计划4个,应检查对象32个,已检查对象32个,已公示检查对象32个,参与检查人员23人次,抽查计划完成率100%,抽查公示率100%.

3.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我局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农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农资经营企业和广大农民。我局紧密围绕今年度“放心农资下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宣传主题,组织区农业执法力量深入乡村、田间地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传授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累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40人次,农资从业人员培训120人次,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报道,通过xx日报、xx农林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4、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督能力。2020年,根据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共检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和种子经营单位208家,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抽取种子样品10只,农药样品47只,肥料样品19只,兽药5只,饲料35只,合计116只。加强对不合格农资查处力度,全年已立案查处15起,办结14起,移送公安处理1起。在加强农资产品的执法监督的同时,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也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农林产品抽检23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区本级共213批次,其中蔬菜99批次,水果60批次,笋44批次,茶叶10批次;风险检测草莓22批次。省级抽检共105批次,其中蔬菜54批次,笋46批次,茶叶3批次,水果2批次,市级抽检共43批次,其中蔬菜25批次,茶叶8批次,笋10批次。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____,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农业农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

方案。

》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农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x受x。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东莞欧威尔工艺品有限公司自在东莞常平设厂以来,一直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逐步塑造了“学习、创新、务实、诚信”的企业精神,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愿景有机结合在一起,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吸引了优秀人才的加入,稳定了员工队伍,降低了员工流失率。广东是打工者的舞台,为打工者提供了众多的机会,也促发了务工者强流动性,打工者背井离乡的心境让他们很难专心工作;针对打工人员的以上特点,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下工夫,营造大家庭的氛围,抹平了员工的思乡之情,创造机会让来自五湖四海的同仁交流和沟通,少了一份孤独,多了一份理解与尊重。

(二)基础文化、岗位技能的培训,提高了员工的素质,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

(三)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陶冶了员工的情操,提高了员工的道德水准;休息日员工在厂内有一个娱乐的场所,有组织的'参加各种活动,有效控制了不良现象的发生,公司内基本杜绝了犯罪事件的发生,保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文体活动,与社区建立了文明、和谐的关系,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政府的表彰。

取得以上成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一)在软件方面,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文康活动管理程序化、制度化,是文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厂刊《春草绿》自创刊以来管理者代表李静娟经理一直担任总监,对《春草绿》给予关心和指导;行政部经理直接担当大型文体活动的总策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文康活动的管理和组织,并配备两名具备大专以上的兼职干部,两名文康专员都有丰富的文体活动组织经验。

(二)在硬件方面,公司资金投入力度大,文康设施比较齐全。

欧威尔公司历经八年的发展,已经建设成为一个四周花木环绕、文化娱乐设施掩映其间的花园式工厂,绿化面积达30%,公司内建有以下文康设施:图书室目前藏书3000余册,人均图书2册以上,每年新增期刊50余期、新增图书70余册;多功能室内文康中心近900平方米,可容纳千余人观看电影,里面设羽毛球场两处、乒乓球场两处;建有两个标准的灯光篮球场,在安装了灯光和音响设备后,在晚间开放成为露天舞场;1000平方米的溜冰场成为员工锻练和休闲的好去处;公司内设有医务室,配有两名专职医护人员,为员工提供医疗和保健;公司新装修多媒体教室一处,可同时容纳200余人上课。

公司内设有邮政代办点,员工宿舍间间通电话,方便了员工与亲朋的联系。

到目前为止,公司在文康设施的投入累计达24万元,每年人均文体活动经费投入(除文康设施)50余元。

(三)搞企业文化,拒绝表象化、片面化,坚持普及性和提高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原则,积极创新各种文化载体。

每逢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举办大型文艺联欢晚会;每年举办一届卡拉ok比赛;

目前,在公司活跃的文体队伍有:公司篮球队及各部门篮球队、《春草绿》文学社、武术爱好者协会;武术爱好者的两名会员代表公司参加常平镇保安技能比赛,获得“散打”第二名的好成绩。

鉴于公司员工整体文化素质参差不一的状况,公司平均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二次文化素质或岗位技能的培训,在生产淡季每个月的培训达三次,培训的内容以实用性为原则,例如:英语、计算机、专业技能,这些都为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了帮助。

欧威尔公司文体活动的水平与全市文化一流企业还存在差距,在整体水平上还需上一个台阶,我们未来的规划是:在体育运动方面,以篮球为突破口,提高运动项目的竞技水平;在文艺节目方面,每年至少有三个作品被镇级以上单位采用;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积极选派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各类比赛,邀请专业队伍到工厂表演。

没有先进的企业文化,就没有先进的企业,企业就不可能得到长久的生存和发展,这是欧威尔公司创建企业文化的体会。

农业农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立管理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各类文件制发都严格按照农林局发文管理规定办理,对提交市级的规范性文件都进行法制审查。特别是对涉及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农林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绍柯农林〔2020〕96号)文件,为今后我单位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文件规定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科室牵头以区农林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应严格对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绍柯政发[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提交局党工委审议或报局领导审批。同时,各科室在出台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文件时,还应征求政策法规科意见,政策法规科根据《通知》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公平竞争审查结论进行把关。

2.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一名资深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2020年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咨询2件。

3.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各种政府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统一公开行政处罚,2020年全部农业、林业行政处罚结果已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农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20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20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20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农业农村局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现将我局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依托x省一体化服务平台认领的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开展流程再造工作,规范提高办事效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街镇下放xx项行政权力,按照省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落实证明事项和部分事项许可告知承诺要求,参与“证照分离”培训,积极配合落实改革工作。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x市x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深化xx个抽检工作方案。及时更新“x市x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及抽查事项清单。联合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完成饲料生产、肥料生产、农药经营、农作物种子等监督检查xx次;组织局属各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检查xx次,完成xx次市场主体检查,检查完成率xxx%,检查结果已全部录入平台进行公示。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制定《x经开区农业农村局xxxx年度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学法计划》,以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机关学习会为主,分线业务会、科室学习会、个人自学为辅的方式,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传达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和文件精神重点,印发新《安全生产法》xxx份,组织参加农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责任制的专题培训x次。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强化对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认识。持续落实“桃十条”“农十条”“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惠农惠民政策,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宣传“蓉易办”等信息化平台,开启使用政企互动交流平台,提升企业办事网上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在制定《x市x区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等决策时,委托三方公司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风评结果显示《实施细则(送审稿)》的预期风险为低风险。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集体讨论,法律顾问参与进行合法性审查;牵头制定《x市x区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x区乡村民宿暂行管理办法》等涉及社会稳定、农民合法权益的规范文件。二是深化合法性审查。依托局法律顾问开展内部规范性审查建设,制定《合同管理办法》等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合法性审查,梳理局内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告和通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x市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成委办〔xxxx〕xx号)和市委编委《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机编〔xxxx〕xx号)文件精神,在市农业农村局、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x月份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截止x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出动执法车辆xxx车次,检查各类管理对象xxxx个次,检查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xxxx个。三是强化专项整治。开展了“禁限用农药专项检查”“种业监管执法年专项检查”“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雷行动”“中国渔政亮剑xxxx”“生猪调运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xxx余次。四是强化案件查处。规范落实《行政处罚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及时调整农业农村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及《行政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加强农业农村局内部信用建设。制定并印发《x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健全守信践诺失信担责机制的工作方案》,规范工作行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印发《x经开区农业农村局xx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从信用承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专项领域信用监管、联合奖惩、异议处理和修复机制等方面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着眼于构建良好的沟通模式,及时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充分运用“美丽龙泉宜居乡村”公众号,发布传达上级要求,发布工作动态,开展互动交流活动,取得不错的反馈和效果。

经全面梳理和仔细核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离法定要求存在差距。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没有做到常规化和长效化,公开信息碎片化、短期性和滞后性问题依然存在,网络公开平台,缺乏精细化维护,更新不及时。

二是执法人员水平还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相关新法掌握不足。

一是依托农民丰收节在洛带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示范宣传专项活动,通过现场发放法律书本和现场解释等形式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让《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人心,形成农村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中,将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指标(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等)纳入考核,评定x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示范村(社区)xx个。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要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要深入抓好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制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守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水平。

二要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法治政府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项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依法向社会公示,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美丽龙泉宜居乡村”等公众号加强宣传,立足法治政府建设精准优化内容。

三要压实法制建设工作责任。推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压实压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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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2年,xx区农业农村局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xx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积极完成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任务,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农业农村普法教育,营造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6月30日,我局在东平河畔渔村文化公园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宪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增殖放流、派发宪法宣传小册子,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9月24日,我局到阿农湾农耕文化园参加“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趣味游戏,展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工作成效等方式,提升群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10月14日,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法治培训--“微案例,説民法”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广东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xx市龙浩律师事务所李兴涛律师主讲授课,他通过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生动地诠释了民法典中的热点问题,有效加深听众对民法典的理解。

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022年我局聘请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兴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行政执法等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对《xx区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具了法律意见。同时律师定期对我局的案卷开展案卷评查,提出改进意见。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畅通了我区农业农村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渠道,规范举报处理程序。

(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我局应考人员75人,实考人员116人,95分以上116人,100分84人,参考率155%,优秀率100%。今年3月,我局邀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审查科副科长梁月莹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审核专题讲座,从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特点、制作程序、审查要点等方面作出简明阐述,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作和审核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在今年3月对我局执法人员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案系统)执法进行培训。在“两平台”工程师的指导下,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时,使用移动端开展执法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局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操作熟练程度得到了增强,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提升。10月,共出动执法车辆87台次,执法人员378人次,渔政快艇出航次数75艇次;检查渔业从业人员642人次;检查总船数艘321次,没收无主刺网、虾笼1900多米,办理案件7件,罚没收入14400元。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农业农村领域。

“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既定目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序推进,采取硬举措,把改革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我局积极发挥统筹作用,协调各镇街农业执法;推动行政执法类事权下放。组织召开案卷评审会,对办结的典型案例分析,对检查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召开法治工作会、改革推进会、专题培训会、工作汇报会,全面补齐工作短板;截至10月20日,全区四个镇街均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处理投诉74宗,立案3宗,罚没3544.77元。

二、存在问题困难。

一是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缺乏全面性,宣传方式单一。我局目前的法治宣传工作由各业务股室根据需求开展,较为分散,未形成统一宣传的态势。宣传方式大部分使用派发宣传单张、张贴公告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二是农业农村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多。

涉及面大,对执法队人员的专业水平有较高的要求。目前我局根据。

乡镇。

街道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正在积极指导各镇街开展事权下放后执法工作,各镇街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

2023年法治建设思路和措施“八五”普法、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层级监督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

制度。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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