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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两篇随笔小文 文艺随笔两篇课文(精选5篇)

时间:2023-10-01 16:25:09 作者:紫薇儿 最新两篇随笔小文 文艺随笔两篇课文(精选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两篇随笔小文篇一

课堂上有时会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或者在早晚自习看到学生读背自如,我就会拿起学生的语文书翻读,看见那些耳闻目熟的课文很是新鲜,再次详读,别有一种滋味,感悟至深啊!

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上学的童年时代,只是觉得好玩,特别印象深刻的就是墙头上美女蛇的叫声和雪地里捉麻雀的片段,那时的感触仅仅是有趣好玩,对墙头的美女蛇做过无数次的臆想和种种吓怕自己的念头,可现在读起来才深感鲁迅先生对童年趣事的怀念以及学生时代的单调枯燥生活的逃避。忆起自己的童年少年,泛黄的课本和粉色的记忆一去再也不复返了!现在才知道童年的纯真时光多珍贵,有些情怀总是诗,我们再也不是少年锦时,走过的日子是再也会不来了。时间飞速,一晃就老,我们很羡慕年轻人的美好青春,哀惋自己逝去的青春,可常听到老人用眼羡的目光和挚诚的话说我们:还年轻,好时光啊!正值年富力强的我们也的确犹如日中天,身上承载了太多的历史使命,辉煌的年代也的确该好好珍惜。

中说:“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子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是啊!每个人都在长大,父母在不断的变老,时间的跨度永远都无法抗拒。只能看着父母一天天老去,然后被死亡带走,留下自己在这个世上,走完自己的一生。

《挑山工》是小学语文课本中的文章,无意中阅读,虽然文章不长,但我细细品读了几遍,合上课本,总有一副挑山工的画面浮现在眼前。“他们上山的路线是折尺形的,从台阶的左侧起步斜行向上,登上七八级到了台阶右侧就转过身子,反方向斜行,到了左侧再转回来,每一次转身,扁担换一次肩。他们这样曲折向上登,才能使挂在扁担前头的东西不碰在台阶上。”大作家冯冀才观察、描写的都很到位,每每读到此处,我就在心里揣摩挑山工的动作,这样曲折的路线,一路走下来,他们的路程大约比游人多一倍,但文章里写到:奇怪的是挑山工的速度并不比游人慢,你轻快地从他们身边越过,以为把他们甩在后边好远了。但你在什么地方饱览壮丽的山色,或者在道边诵读凿在石壁上的古人题句,或者在喧闹的溪流边洗脸洗脚,他们就不声不响地从你身边走过,悄悄地走到你前头去了。等你发现,你会大吃一惊,以为他们是像仙人那样腾云驾雾赶上来的。现实中人生道路何尝不是这样?自律的人即使身负重担也一往向前,披荆斩棘,踏坎坷也勇往直前。当你沉溺于烛光鲜花时,他人却在默默前行。我们都羡慕首富比尔.盖茨的经济实力,但我们几人知道时间对他来说是以秒为单位精准的计算行程。职场上,很多人急功近利,总抱怨自己薪水或待遇不如人,我们是否想过自己脚踏实地在工作,像课文中的挑山工因为怕担的重物碰着台阶折尺形的来回上山,可想而知他们的任重道远,可一路走来,往往把游山逛水的轻松游客远远落在后面。路,就是一步步地走来。中国有句俗语:“笨鸟先行”,在此形容似乎不太妥帖,但它道出了人生路上坚持着所拥有的毅力和恒心。人生路上的成败都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你必须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的确如此,没有任何捷径没有任何不费力气就能通向成功的道路,只有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向前,并且当你有比别人重的担子时,必须多走路多承载,稳当妥帖地串联好每次沉重的步伐才能有最后的轻盈舒适的生活。

每次信手拈来读学生的语文课本,我似乎都有很多诗意情怀和纠结的思想,动起想教语文的念头,想到和孩子们分享优美的词语、哲理深刻的句子、寓意人生的文章那该是多么惬意的时刻,也许自己从教以来就选错了科目,英语虽然贵为国际语言,但它远不及汉语的魅力所在啊!

两篇随笔小文篇二

虽已下课,可孩子们仍三一群、两一伙情趣盎然地表演着、讨论着。这是教学传统课文《将相和》后,教室里出现令人欣喜的一幕。

如此情景的出现,是因为老师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在整体把握了课文后,老师让学生们自主地选择学习内容(“在这三个相对独立的小故事中,你最喜欢哪个故事,就认真的研读哪个故事”);自主的选择学习方法(“你可以用怎样的方式把故事所描绘的情景再现给大家?”)

生答:“读读”、“讲讲”、“演演”。

师:“就用你喜欢的方式准备吧!”

在自主愉悦的课堂氛围中,学生们开始了对自己喜欢的故事的认真研读,在较为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伙伴合作学习(“你喜欢和谁一起学习把你喜欢的故事再现给大家?就去找吧!”)。改变了由教师尽心竭力设计的标准化、程序化的分析轨道,还本该属于学生的个性化、情感化的感悟过程。学生在认真独立自学、自愿结组合作学习的基础上,生成了“我学会”的情感体验,有了充分的表现欲。

于是,课堂上出现了声情并茂的.朗读;集体登台合作的充满真情的惟妙惟肖的表演;观看的同学时而凝神思索,时而啧啧称赞。表演后,学生们积极参与评价,各抒己见,评价演技,评价故事的主人公……教师只做孩子们合作学习的伙伴,相机引导参与他们的评价。在交流切磋中,孩子们的认识水平得到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自然呈现出比较令人满意的效果。

两篇随笔小文篇三

文艺小姐今年二十五岁,尴尬至极的年龄。文艺小姐素面朝天,不像新时代的女性。若说文艺是一种潮流的话,她也算应了景。文艺小姐以前并不文艺,她只是普普通通、按部就班的念书的孩子,咋就给扣了文艺的帽子?她一直不解,可是大家既然喊了也不能有愧这个称呼,于是文艺小姐时常也装一下文艺。文艺小姐每天早晨总是孤独的站在站牌,捧着手机,冲着天空晃来晃去。在你在期待咔嚓一声惊现美丽画面的时候,再怯怯的把手机放下,目光呆滞。

文艺小姐四岁开始听儿歌,是那种透明录音带,上边是黄色的索引,让人想入非非,外皮像个小小的书本;文艺小姐五岁开始看电视,黑白影像,有个带白色斗笠的女子,她一直想知道是谁;文艺小姐六岁学习书法,笔墨纸砚,在90年代的铅字报纸上,横撇竖捺,也算有模有样。文艺小姐七岁那年最喜欢玩的游戏是角色扮演,一个人在家里装上各种简陋的道具,开始一场戏又一场戏。文艺小姐八岁那年养了一只猫,喜爱至极,整天捧着在院子里晒太阳,从此不“早朝”;九岁那年文艺小姐开始涉足音乐,用笛子吹着革命歌曲,还在县里演出了那么几次,红色胭脂,白色球鞋,也算风光,可咱们的文艺小姐更想拉二胡,她把笛子当成二胡竖在腿上,右手随身体陶醉的拉着。十岁那年,镇小学运动会,文艺小姐去举了一次彩旗,她那时候特别羡慕鼓乐队里穿着帅气服装的鼓手;文艺小姐想做鼓手,她不止一次用双手在桌子上轻轻打着节拍,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有天赋。十一岁那年,文艺小姐做了班级的八门副科课代表,看似风光无比,实则打了一瓶冒尖的酱油。十二岁那年,文艺小姐进了中学,参加了开学典礼,第一次跳集体舞,手上拿着两条红绸,土的掉渣。终于,也是那一年,文艺小姐第一次参加校运动会,还是替补,女子200米跑了个倒数第一。不过好歹也有出彩之处,写了篇作文,糊里糊涂的就获了全国“xx杯”一等奖。十三岁那年,中学合唱团,文艺小姐跟风随大流,和小学民族乐队的“遗民”们唱了有些许清新悦耳的曲目。也是那一年,文艺小姐第一次考了全级第一,那一年,她爱看的电视节目是走遍中国,探索与发现。十四岁那年文艺小姐一鸣惊人,当起了模范好学生,第一次写诗,也不是东坡,也不是清照,写了自己也读不懂的朦胧诗,什么“我站在极顶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向前迈一步,一条是向后退一步”十四岁的少年,竟也将悲情演绎到了极致。十五岁那年,骑着辆咣当咣当直响的破车去拿毕业证,狂风暴雨,淋湿了毕业证,好歹也拿回了五十块钱的稿费,可毕业证一直躺在破车筐,貌似被老鼠君拉去添补了家用。十六岁那年上了高中,偶尔呻吟几句,随笔得了班级十佳,谈了场柏拉图的恋爱,也偶尔来几句莺莺燕尔。十七岁那年,上课经常因为打盹,被拽起来胡言乱语一同,也成了美女老师眼中的异类,偶尔晃荡着和同桌讨论不循语法的美文。十八岁那年,考了一次貌似很重要的试,了了。高考失利,感情失意,文艺小姐理了很短的头发,换上运动装,直到隔壁的`美女看到她羞红了脸才作罢。十九岁那年,上了个二流的大学,soso,却不小心遇到了这一生最爱的人。文艺小姐欣喜之余,写了几首毫无卖点的感叹诗,自我陶醉。随便写了篇我看90后,糊里糊涂当了记者,从此文艺小姐便忙着这里那里的报道。二十岁那年,文艺小姐去学了吉他,让人感觉特文艺的乐器,也偶尔背着吉他出去装装逼;可开始被夸为奇才的文艺小姐,也终没坚持学完,便一头扎进了研究僧的队列,立正,看齐,却没有站好,摔了跟头。二十一岁那年,文艺小姐偶尔会在网上牢骚几句,也去了几个地方,认识了不同的人。二十二岁那年,失恋,绝食一周,挂了点滴。后来,文艺小姐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黑长直发,穿了棉质的衣裙,一股伪文艺的气息。二十三岁那年,和爱人又重归于好,两人干柴烈火,全然把半年来的分离做了空气。文艺小姐想,分分合合,这火坑是怎么都出不去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献了身,怀了孩子。二十四那年,堕胎、失恋,去天桥上兜兜转转,又完完全全的走了下来,在公教16楼,往下看了看,只掉下去了几根头发。之后,毕业,工作。趁着行情好,为自己购进了一衣橱面具,每天一副,光鲜不已。二十五岁那年,文艺小姐一个人回归,想五折出售她那宝贝面具,概不还价。在想着这些的时候,她又孤独的走向站牌,捧着手机,冲着天空晃来晃去。

文艺小姐,总是胆怯,活了三分之一辈子,却也没有勇敢的做过一件事情。爱了那么多,却始终没有勇气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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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随笔小文篇四

经典到底是经典,《飘》一书中以南北战争为背景,作者站在一个南部邦联支持者的角度,书写了一幅爱恨交织的精彩画卷。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飘》读后感随笔两篇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时隔八年,再读了一遍《飘》,仍然是这么多年里我最喜欢的书。

我初二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现在已经快要大学毕业了。我有些奇怪甚至是惊讶,我依然能够清晰地想起来某段文字和大致的故事情节,或许青春期看过的书总是忘不了吧。从前我喜欢思嘉和媚兰,现在我还是热烈地喜爱着这两个姑娘,或许是我没有长进,这时隔八年的阅读体验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我是一个肤浅的人,小时候不喜欢看战争背景,长大了仍然不喜欢读有关南北战争的叙述,直接略读,也不想去纠结到底南和北谁才是正义的一方,这世上可没有绝对的对错。一些细小的变化是,以前我把它当作一个完完全全的爱情故事,但那时候我一丁点也不懂爱情,就是一些小女生的幻想,这八年里,我似乎也没有懂爱情,却变得不太相信爱情,也没有经历过什么糟糕的情感,就这样慢慢地自然而然地不愿意与异性接触,再大一点来说,不喜欢与人接触。所以这次看的时候,并没有把情感戏当成多么重要的地方,倒是格外关注思嘉身上所显示出的自私虚荣的人性的小毛病,也正因为这小毛病,才让我爱她。

我以前没有发现思嘉是那么有魅力,她的主见甚至她的自我,都叫人深深着迷,但是说实话,比起思嘉,我当然更喜欢媚兰这样的朋友,在现实中的思嘉,或许真的会爱不来。她对别人没有同情心,更没有同理心,她的眼中只有她自己,甚至希礼,瑞德也只是她内心自我的一个投射罢了。在最后,她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但是对瑞德的爱难道真的是发自灵魂的爱吗,也许在很久以后,忽然的某一天,思嘉又会发现,她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欢瑞德。

思嘉注定是一个人,她有着傲气与卑劣混杂的灵魂,而这个灵魂只有她自己可以吞咽。塔拉那个有着充满灵动与狡黠的绿眼睛的少女,十二橡树那晚风光无限却内心愁苦的舞会美人,害羞腼腆的查理的寡妇(我倒挺喜欢查理这样的男孩子),在战乱中带着媚兰逃回塔拉的英勇战士,抢了妹妹的老公只为了拯救塔拉的卑劣女人(肯尼迪对思嘉确实也很好了),精明能干的木材厂女主人,最后成为了瑞德的妻子。

每一个阶段的思嘉,都和下一个阶段的思嘉没有任何共通点,修养极好的贵族小姐不会想到有一天她要在塔拉的土地里干农活,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掉进钱眼里爬不出来。她勇敢果断,有着叛逆的内心和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她确实也存在着许多的毛病。与有婚之夫暧昧不清,这是一种没有原则的爱和勇敢,自私冷酷,雇佣囚犯压榨劳动力,爱钱不是问题,人们都希望自己可以过的好些,再者她经历过饥荒以后极度缺乏安全感,从钱中去寻求安全也能够理解,只是一种财富的积累不应该是在对另一种财富的压榨之上的。

可人总是有缺点的,她的那些缺点使她更加的生动,她能让人忘掉原则地去喜欢她。媚兰是圣人,她娇弱的同时却又勇敢,只是我不能理解她对孩子那样极端的渴望,明明已经有了博了,非得再要一个孩子吗,以至于送了自己的性命。瑞德对邦尼的宠爱也有些过头了,如果是把对思嘉的爱加注在孩子身上,那还是难以理解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爱一个人的时候难道不该只是爱他,而不要夹杂其他人的影子吗?我想兴许是我还没结婚,对待孩子问题上,我实在是无法找到共鸣,再过十年再读这本书,也许,也许会有新的想法吧。

瑞德和思嘉本可以不要这么互相伤害的,但是对爱的猜疑和顾忌迫使他们这样去做,我爱你但我也希望你爱我,可是我又不能够确定你爱我,所以我要恶言相向保住自己的面子同时不让你看出来我爱你,然后自己一个人内心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啊,这样还蛮没意思的。

希礼…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对他我没有太多喜欢也不讨厌。至于亚特兰大其他的居民,不生活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下,我真的不知道体面的贵族和北方佬的区别在哪里啊,这两种称谓之间真的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吗?思嘉一系列的行为在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很逾矩啊。我还很喜欢白蝶小姐,谁不想做一个到老都被大家保护被大家疼爱的人呢。

爱是虚荣,爱是占有,这世上没有谁陪你到最后,只有自己对自己说,明天会更好。

我很喜欢《飘》,高中时一个朋友推荐我看的,我很喜欢斯嘉丽,喜欢瑞特。这种喜欢不是因为爱情或者说是演员。我喜欢的是斯嘉丽那种拼搏,喜欢的是瑞特那种真实。斯嘉丽的那种拼搏的精神,鼓舞了我,从高中,到大学,到现在,每当我失去了动力,觉得累时,每当我被人误解,走不下去时,我总会对自己说,像斯嘉丽一样走下去,坚持下去,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了!我很难想象,要是没有飘,没有斯嘉丽,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喜欢瑞特说话一针见血,我喜欢这样的人,但是我知道,瑞特不适合21世纪的中国,因此,对瑞特的喜欢,只能在心里。有人会说,如果,你的周围也有一个别人都说他坏的男人如瑞特,你还敢接近吗?我会说,我敢,对于我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是朋友,只要他的心是善良的。最后,我感慨一句,希望大家不要把《飘》仅仅当成言情小说读,希望大家更深入,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

两篇随笔小文篇五

课例《尊严》

生:哈默在饥寒难忍的情况下坚持干完活之后才肯吃杰克逊送到他面前的食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

生:我体会到尊重自己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师:对,你们对课文理解的很好。

全班议论纷纷,都说可以先吃食物,吃完了才更有力气干活。

生:不行,那哈默没尊严了。

生:行,杰克逊送食物不是恶意的,哈默能知恩就报也是有尊严的.表现。

生:我认为先吃了再帮杰克逊干活不丢脸,丢脸的是哈默吃了杰克逊的食物而不感恩。

我想:同学们都能把各自的理解,各自对生活的感受说出来多好啊,我没必要用本文的中心来限制他们,否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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