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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工厂工作计划 加工厂员工守则(优秀10篇)

时间:2023-09-21 13:32:04 作者:碧墨 最新加工厂工作计划 加工厂员工守则(优秀10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使员工更全面地了解冠霖奥斯油脂有限公司的管理理念,明确自已可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规范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加快公司现代化管理的步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廊坊冠霖奥斯油脂有限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第二条 员工守则由公司行政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在讨论修改的同时,经平等协商一致而制定。

第三条 员工守则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员工及临时聘用的劳务工。

第四条 员工守则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必须认真阅读、学习、领会守则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 员工守则为公司专用管理软件,属商业秘密,必须严加保管,任何人不准私自翻印或借给他人翻印。

第二章 员工准则

第六条 热爱祖国,热爱公司,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第七条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精诚协作,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整体意识。

第九条 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文化、技术、管理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 坚持公司“做华北地区最知名非转基因大豆油生产企业”的目标,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诚实信用,实事求是,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掩饰工作的过失或错误。

第十二条 爱护公司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工作,文明就餐,文明休息,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十三条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降本节耗,反对贪污盗窃、损公肥私、挥霍浪费。

第三章 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凡发现或查实有1次不“打卡”的,当事人给予人民币半天工资的处罚。(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的应提前报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 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有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拒绝管理或消极怠工的行为。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员工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

第十七条 员工上班时间应认真从事生产工作,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发生擅自离岗、睡觉、窜岗、看小说、下象棋、打扑克、玩儿游戏、聊天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公司的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盗窃、侵占、挪用公司的财物,遇有损害公司的行为要予以坚决抵制。

第十九条 公司提倡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互帮互助、通力合作,不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扰乱秩序。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或因劳动者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对其进行工作调动时,员工应当服从,并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完整交出有关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劳动工具,不得隐瞒不交,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二十一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穿短裤、无袖装、吊带装、透视装、超短裙、背心、拖鞋或“赤膊”。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严谨把酒、饮料、食物等带入生产区。

第二十三条 未经领导批准,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公司的设备、设施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十四条 员工必须坚持“降本节耗,挖潜增效”原则,不得浪费水、电、气、煤、油、办公用品和一切生产原(辅)料。

第二十五条 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员工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工艺流程等,切实提高与确保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六条 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披露或为他人提供、窃取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员工未经法人授权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二、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三、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或信息。

第二十八条 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一、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二、兼职工作对公司构成业务竞争;

三、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同类业务竞争对手;

四、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第二十九条 员工对超出正常的业务联系,应谢绝参加邀请方所安排的下列交际活动:

一、奢华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二、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当利益的娱乐活动;

三、具有赌赙性质的活动。

第三十条 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凡以各种名义给付“回扣”的,应一律在十日内上缴公司财务部,逾期未上交的,按侵占公司财物处理。

第四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权利

一、劳动权利:公司按照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工作岗位,安排生产(工作)内容与生产(工作)任务。

二、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卫生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的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休息休假权利:每月至少休息两天,春节等法定假日视情况另定。

四、享有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利。

五、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机制,员工享有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六、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员工享有接受岗位技能培训的权利。

七、享有参加党团、工会组织的权利。

八、享有申诉权、建议权。

(一)员工对下列情况有权提出申诉或建议: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二)申诉(建议)方式

1.逐级或直接向行政部申诉;

2.书面或面谈。采用书面形式的请署名(公司会严加保密),以便得以有效解决。

(三)申诉(建议)处理

1.在一周内给予答复;

2.员工对所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答复不满意,或在一周内未得到答复的,可向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反映,其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

3.公司总经理的答复是最终答复。

第三十二条 员工的义务

一、员工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必须服从领导,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四、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本岗位技能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劳动时间及考勤

第三十三条 劳动时间

一、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

30。上下班时间如有调整,由行政部及时通知各部门。

二、三班制和计件制员工工作时间,由各车间根据生产任务和季节变化制定,报行政部部审核,经公司企管部或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司机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三十四条 考 勤

一、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电子刷卡”考勤制度,以原始记录为准,采用电子刷卡与部门经理记录为辅的考勤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人员的考勤由本部门经理负责或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工作。

第三十五条、考勤规定

一、必须做到公示考勤,即考勤表应张贴在适当的位置,以便员工相互监督。

二、若因生工作任务繁重,员工需加班加点的,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三、有下列情行者即为迟到、早退:

1.上班规定时间已到而未到岗即为迟到;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即为早退;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为旷工:

1、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实为虚假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超过2小时的。

4、行政部通知员工上班而其借故不上班均为旷工。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之内的,每次给予人民币10元的处罚;超过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扣除其半天工资;凡属于旷工的,扣除其旷工期间的双倍工资。

六、出勤检查。其内容主要有:对请假、加班的员工进行检查,以掌握员工出勤情况;检查是否有迟到、早退、中途私自外出等现象。各部门、各车间应自觉接受检查,并配合检查负责人做好公司员工的出勤检查。

七、考勤统计:各部门当月的考勤在次月的5日前上报公司行政部,并由行政部负责做好考勤汇总工作。考勤时间段:当月1日至31日(一个月)。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______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______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三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又章可循,安全责任明确到位。

三、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维护保养机械设备,使多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延迟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大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排除度,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部位和行为,要坚决纠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落实好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成立事故求援小组,经常进行应急求援演练。严格遵守事故报告制定,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

六、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心职工生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依法给职工加入工伤保险,改善职工劳动生活条件,保证劳保用品的及时发放和使用,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四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 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 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20 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 元保证金。如有违约,则由

违约方向另一方赔

偿违约金30000 元。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原购买的其他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不得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处理解决,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厂货不能再继续购买的,甲方不负责任,不减少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必须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全部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 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负责提供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不能继续租用或政府有关部门干涉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关系或另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造成停工期间按270 元/ 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不能协调好关系,无法让乙方继续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处理并进行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处理。

7、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提出诉讼。8、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五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六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全体合伙人同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将顺达石材加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20xx年建设和添量的全部资产,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顺达石材厂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乙方每年按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 元。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 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时支付款项,没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1℅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产。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顺达石材厂资产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机台老化乙方可以更换原机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折价抵冲抵承包款。

5、乙方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各种税费。

6、石材厂手续方面未完成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七

仓库管理条例 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 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情况介绍。本厂为迈可苏精雕工艺厂,从事牙雕骨雕工艺品生产,与公司相配合根据公司的订单要求生产所需产品。

第四条 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 员工必须不断努力学习,丰富视野,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八条 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九条 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 员工招聘录用

第十条 凡与本厂建立劳动关系者应真实地填写“个人资料”表格,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制作职工档案。

第十一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对该员工进行工厂企业文化,生产内容和技术等培训,如发现不适合会给予调岗,若仍不符合用工条件,则即时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四条 员工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分配和调动,如有执行困难,须向管理人员讲明原因,对管理人员有意见和不同观点应向厂长反映,不得当场顶撞或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执行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 小组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计划,负责生产任务安排与落实,对小组人员进行监督,确保生产流程顺利畅通,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 小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指导本组员工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 厂办公室人员协助厂长安排管理以及监督员工。与公司的人员配合沟通,准确传达工作要求,及时安排生产任务,监督产品质量,确保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七条 各小组人员与厂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沟通,共同执行工作安排,保证生产效率。.

第十八条 厂办公室人员负责考勤统计、月底员工工资的计算与报表编制; 负责车间办公用品的领用与发放,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使用与消耗; 负责协助物料班进行物料(成品)的统计与单据核对工作,确保物料的齐全与准确性; 负责每日生产数据的统计,确保生产数据真实、准确并以作月底考核。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避免半成品或产品的损坏,对工作中超过工厂规定的破损率的员工将按规定处罚,节约各种生产物资,对有故意损坏浪费材料的员工,厂方将要求其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严禁员工擅自将半成品、成品、生产材资以及生产工具携带出产,一经发现,必须按价赔偿,并罚款直至报警。

第二十一条 员工领取生产资料必须严格执行工厂的仓库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车间工人严禁私自使用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电话等各种办公设备,未经许可,不准随意翻动、阅览办公文件。

第二十三条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岗或做工作安排以外的产品,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发信息,禁止上班时间在车间打闹影响他人。

第二十四条 请对自己发表的言论承担责任,不要使用侮辱性的语言,不要在背后诽谤、非议他人,使用文明语言,不乱开不文明的玩笑。

第二十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未经允许禁止厂内员工私自与客户联系。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公司及个人财产的安全,任何人均不得私配办公室、车间、仓库钥匙,如因工作需要或遗失,须在厂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工厂制定的考勤制度,上下班需打卡,不得代打或擅自涂改考勤卡,如有加班或停电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厂长填写或改后签字,才可视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六天工作制,每天九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30

工厂可根据实际订单需要调整或增加工作时间。

第三十条 考勤工作由厂办人员负责进行。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三十二条 考勤记录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考勤记录表,经厂办负责人签字后,考勤表的统计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每月上交交财务作为核发工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三十三条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两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第三十四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须有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和厂长签名同意方可有效,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的必须由厂方上报公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并带上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才能批假。

第三十五条 因公外出公干者无法按时回厂打卡,可由厂长签名注明。

第三十六条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七条 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加班缺勤者为全勤,全勤奖金300元。

第三十八条 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全勤奖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八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印花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印花,加工数量,花版图稿,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作报价单。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印花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图稿、面料、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6、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7、本协议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板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1、加工产品交货期:甲方按面料到达的计划提前知会印花厂:货期根据双方协定为5天,自由甲方正式通知乙方提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货期。

2、请加工厂按足我司印花办要求做货。

3、加工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1)大货生产前乙方必须要做产前板给甲方确认尺寸工艺等,经甲方核准确认签字为验货标准。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产前板确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合格产品按加工费结算,次品回收不计算加工费。

2、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2%的违约金。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具法律效益。以上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确认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江西xxx木材加工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陆仟万元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生产工厂所需厂房、道路、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3.3%;建设工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工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工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冷饮食品生产设备、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16.7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20xx年8月15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20xx年8月15日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工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壹佰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2. 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厂工作计划篇十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xxx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服装。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1、品名:________________。

2、货号:________________。

3、面料:________________。

4、颜色:________________。

5、尺码:________________。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提供原材料。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2、甲方负责布料裁剪,并由甲方提供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3、乙方必须依照协议规定加工原材料。在甲乙双方确认样品封样后,乙方进行加工,按照封样样品标准加工的产品,甲方不得拒收。如果有质量异议,双方应共同选择由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4、工厂由乙方全权管理,包括加工设备、工作人员及其工资等。

5、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国家标准。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商标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______。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按照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4、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5、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6、当事人双方对服装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1、加工单价:_______元套。

2、结算日期:按月结算(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月底前支付乙方加工费。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服装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协议的,除交付服装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一切损失。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服装成品,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按时付款,如不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价款_______%作为违约金。

(4)甲方中途变更服装成品的数量、规格、质量、设计或变更交付服装成品地点、接受人等,应当事先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5)甲方中途废止协议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数量交货,如逾期交货或交货数量少于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本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违约金。

(3)未按协议规定包装服装成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协议规定造成服装成品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7)乙方无权销售本协议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协议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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