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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3-11-16 10:43:03 作者:碧墨 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大全(19篇)

一个好的实施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规范和指导实际操作。探索实施方案的无限可能性,从以下范文中获取一些新的灵感和思路。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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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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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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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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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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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的精神,按照区政府“打造办事流程最简,监管成效最实,服务群众最优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衡复风貌区地域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挖掘服务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成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标准,从解决企业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疏通制度瓶颈,破除隐性障碍,打造更加清新温情、公平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服务为本。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街道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功能区公司、属地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力量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增强属地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董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2、建立专员走访服务制度。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联系,主动上门倾听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政策,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制,定期走访交流,时刻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畅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渠道,把街道网格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客服热线,让企业“投诉有门、有求必应”,形成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4、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功能区公司对接,对辖区内企业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分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的形式,将企业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实时互动交流,保证政企之间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5、发挥楼宇物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楼宇物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楼宇物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与诉求、及时宣扬政府服务政策,并引导楼宇企业与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升企业的区域认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依托商会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以楼宇企业沙龙、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促进辖区企业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赢局面,形成共享经济,实现“以商养商、以商引商”。

7、加强非属地企业调研沟通。对不注册在湖南街道、但在辖区办公的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加强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取得企业信任,消除企业顾虑,尽可能引导非属企业落地辖区。

(三)优化服务企业功能。

8、编制企业服务折页。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行业服务资源信息,编制企业服务折页,涵盖从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融资、上市(并购)到注销退出整个流程的服务信息,企业一册在手,就能实时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资源服务。

9、扩展楼宇白领服务网点。借鉴世纪商贸梧桐space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展党建进楼宇工作,在重点楼宇因地制宜设立群团组织和白领综合服务点,将社区医疗、文体、学校、工青妇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多的引入楼宇,服务企业职工,让企业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实现企业社区融合发展。

10、实施涉企审批全程代办。加强与区产促中心、衡复公司、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全程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店小二”服务。

11、落实政府服务窗口“全市通办”。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民区服务站点的三级联动,将社会保障等161项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续推进“全市通办”项目进楼宇工作,打造“楼宇中”的政务服务,使白领办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12、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结合衡复风貌保护区特点,做好街区商业业态调整,推进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质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和高品质的营商“硬”环境。

13、营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湖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午间音乐会”等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彰显属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增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

14、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致力于打造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行为,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扰企业经营问题,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和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相关保障。

(一)配优队伍。将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强专项办工作力量,将区域化党建、工会、协税、统计工作人员与专项办融为一体,协同配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沟通企业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同区商务委、衡复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商,及时高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街道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附件: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服务企业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徐汇区统一部署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徐商务﹝2018﹞13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伟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魏兰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组员:姜斌上海衡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波徐汇区税务局第五分所所长。

钱继敏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莲海湖南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张勇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负责人。

张雷湖南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俞晓洁衡复物业公司董事长。

刘德佳日盛环卫公司湖南作业队副队长俞群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文湖南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秀芳湖南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刘烨湖南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宁路湖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聚焦群众企业市场关切,实施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施“产业强区”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和优化提升,推进xxx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任务落实落地,实现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全力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营商环境最优区。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扩大适用主体和区域范围。对部分高频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将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纳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实现“集中受理、就近领照”。

2.便利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在招投标领域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壁垒。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实现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客运、货运)等电子证照应用,并推进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3.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将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后续环节纳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实现一个环节、30分钟办结、零费用,全流程网办率达90%以上。持续提升预约开户等银行开户便利度,探索三方代扣代缴在线签约及账号信息共享服务。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统一地址库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排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比例提升至55%以上。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可作出除名决定。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对破产管理人的推荐权。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程序,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5.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项目服务,健全项目联动机制,为项目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集中力量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难题。实行工业项目(除需消防设计审查、特殊或重点设防类项目外)施工许可“分钟制”办理,对投资额小于20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建筑设施工程取消施工许可手续。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新模式,政府部门通过流程再造、并行预审、全程代办、集中办证等综合举措,实现按“标准地”出让的保障扶持类工业用地签订出让合同后1周内可开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咨询和一阶段审批,简易低风险项目扩面至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高度24米以下的功能单一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除外)。探索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推行单独竣工验收。

6.优化建筑工程管理。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推行工业用地“一地一码”模式,实现工业用地房地首次登记“零资料”、“零等候”、“零跑次”发证。

7.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优化“去申请化”供电服务模式,提升供电可靠性,全天候、全区域稳步推行不停电作业,力争用户接入工作不停电作业率达100%。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8.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实施“腾笼换鸟”行动,加快平台有机更新,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业有效转型,全面提升平台和产业能级。优化企业创新环境,迭代完善实体经济扶持政策,强化企业梯次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多渠道拓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9.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打造“民生综合体”。提升婴幼儿智慧化照护服务水平。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0.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规模提升、风险防控、物流保障、参展拓市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际市场抗风险能力。利用xxx自贸区xxx片区、中国(xxx)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有效探索“线上下单、线下展示、定点配送”“、数字清关”等跨境电商新模式,推进“一键找订单”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进“库港联动”区域服务新模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推行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出口退税服务,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11.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政策体系。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临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构建多样化渠道,方便外籍人员在xxx投资、工作、生活。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2.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加强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13.营造公开透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手续,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免证明化”。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1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

15.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开展新型监管机制“一体化、数字管”改革,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家政安心码”,建立完善家政行业信用体系。打造“临里好生活”场景,构建覆盖镇街的家政服务系统及村社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职责和力量向基层下沉,探索中心镇辐射周边乡镇模式,完成县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16.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行政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企业和公众参与实效。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深化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改革。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对已建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运营机制按省市级标准进行完善。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18.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一窗通办”,进一步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持续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落实项目服务全闭环联合审批制度和项目推进机制。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最多80天。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受理的业务简单高频事项60分钟办结,复杂低频事项8小时办结。打造智慧税收服务体系,通过线上预约、咨询沟通、线下大厅叫号等多渠道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减少纳税人填报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实现新办纳税人发票申领业务“非接触式”办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多税合一”申报,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19.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在城市安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建设一批典型多跨场景。加强“亲清在线”等政企服务平台宣传,提升广大企业对平台功能及申报方式的知晓度,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时兑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打造“无证明城市”。丰富应用场景,聚焦“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式,探索向产业链级公共互联网平台升级路径,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改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20.优化服务企业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针对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对接、镇街间的纵向联动,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应。加大企业的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导向、亩均效益高又有用地需求的存量企业,有计划进行供地。完善双招双引“一件事”工作机制,以“招商小组+中心”的模式,突出项目洽谈到项目达产“一条主线”,建立全程代跑代办、信息化支撑、企业诉求处置、审批“高效联办”等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服务。

21.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在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中,着力从干部精神状态、作风状况、工作实效上发现问题。对路径依赖、矛盾上交等不担当行为,敷衍塞责、坐等靠要、光说不干、“中梗阻”等不作为行为,随意决策、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乱作为行为,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偏差,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2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产业强区、富民安区、实干兴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鼓励改革者,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便企业办事过程中,优化服务、精简流程,进行容缺办理、模拟审批、告知承诺或尝试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发生偏差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免责,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创业奉献。

2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落实省市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度要求,以“三张清单”为抓手,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等问题,强化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服务企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构建积极健康、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政商关系。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着力解决抓落实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对***、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得不深不细、落得不实,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个别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工作成效不佳。二是疫情防控要求部署落实不力,部分地方和单位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麻痹懈怠,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缺乏统筹、畸轻畸重,防控责任虚化、机制空转、重形式轻效果,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对措施失准、简单化一刀切,工作组织失序、网格化管理存在死角漏点。三是结合实际不紧,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面临的主要矛盾、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把握不准,工作想当然、乱决策,照搬照抄、强推蛮干,严重脱离实际。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发文开会上下一般粗,只挂帅不出征,只提原则要求、不抓具体落实,督导检查重“迹”不重“绩”重说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重做,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影响***、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着力解决改革创新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思想保守,以旧思维贯彻新理念,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不敢闯不敢试,新领域新产业探索创新步子不大。二是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一些“放管服”改革事项基层接不住用不好,监管机械僵化,发展活力没有充分激发。三是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意识不强,对成熟经验学习复制不深入,对基层实践创新创造重视、发掘、推广不够,典型引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三)着力解决攻坚克难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担当作为不够,只签字“画圈”,不尽职尽责,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敢亮剑,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理旧账,对重大信访案件推诿应付。二是缺少招法,“硬骨头”面前没有“钢牙”,识变应变求变办法不多,分不清主次、抓不住关键、打不开局面。三是应急处突本领欠缺,风险意识不强,见事迟、反应慢,疫情防控常态化转换为应急状态不及时,不能精准拆弹、化解危机。

(五)着力解决依法办事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法治思维不牢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不强,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权大于法、以权压法问题。二是一些领域法规政策不完善,在市场准入等方面还有不合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部门利益法治化、执法工作随意化倾向尚未消除。三是执法司法质效不高,个别复杂疑难案件处理效果不理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现象依然存在。

(六)着力解决群众工作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深入群众不够,问需问计问效于民要求贯彻不到位,组织发动群众自觉主动防控疫情有差距,领导干部“走流程”不深不实,一些政策出台前调研不全面不充分,与群众需求贴合不紧。二是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行政方式重管轻服,为企业服务不精准,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不到位。三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及时不彻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堵点,群众办事便利度仍不高,教育交通、社保医保、物业供热等领域问题屡治不绝。

(一)开展“能力基础提升年”活动,将学习贯穿改作风优环境始终。坚持以学为本,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搭建平台、树立标杆,打牢各级干部改作风优环境能力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关于本行业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综合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班、专题研讨、学习成果测试等形式,把理论学习抓紧抓实,做到知行合一、学思践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

二是抓实业务学习。聚焦学精学深、学以致用,完善载体平台,注重系统共享,整体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深化“基本业务”应用,各市直单位持续更新职责清单、业务手册、“基本业务+”题库,注重增加数字经济、新基建和相关法规知识,适时开展基本业务标准化验收。增强“业务大讲堂”实效,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每月至少开讲一次。开展业务知识每季一考,党员干部全员参考,成绩公开通报。组织业务比武练兵,重点针对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疫情防控等一线岗位,线上线下赛练结合,培养行家里手。

三是主动对标学习。注重正向引领,加大先进经验复制推广力度。开展市直机关业务能手评选,表彰能力素质强、专业化水平高、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树立重业务、重能力鲜明导向。积极向先进学习,编选提能力改作风优环境创新案例,推出品牌工作、品牌项目,带动争先创优。

(二)组织难题攻坚行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紧盯共性难题和系统自身难题,定人定责、专班攻坚、定向突破,年底见到明显成效,在攻坚克难中提高实战能力、锤炼过硬作风。

一是组织项目建设难点攻坚。聚焦攻克用地规划、建筑规划、等项目建设各环节难题,完善“专班+首席服务员+领导联系”项目全程包保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广“承诺即开工”,推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强化重点项目资金、土地、水电气运等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确保如期完成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组织政务服务增点攻坚。聚焦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定期梳理营商环境评价、网办事项飞行检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堵点突出的县区和单位,在媒体公开承诺,限期整改践诺,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问题检视整改,补齐能力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查缺补漏、严抓整改,以避短克短补短促能力提升、作风改进、环境优化。

一是集中开展案件(事件)评查。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查找信访积案、行政诉讼(复议)败诉案件、群体事件、决策失误事件、突发应急事件、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信访局、司法局、卫健委、应急局等单位牵头评查相关领域总体情况,各地各单位评查各自情况,深刻剖析原因、定向补课充电,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提本领,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出现。

二是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五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百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整治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等突出问题,在真抓实干中提高落实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专项整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自查自纠与组织查处相结合,紧盯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提升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构建“数字政府”,打通数据壁垒,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支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掌上办”“跨省通办”。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事项办理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以县区为主体,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优惠政策清单,推广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免审即享”“免申即享”,拓展“办好一件事”改革,新增一张表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一件事50个以上,提升办事顺畅度。

二是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统一公布市直行政机关承诺事项清单,推广容缺式受理、告知承诺制、办照即营业等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审批服务机制,推动政务服务管理方式持续创新。

三是建立市场主体包容免罚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在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制定包容免罚(轻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创造宽松市场环境。

(五)坚持常态长效,提高改作风优环境制度化水平。深入总结实践成果,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拓展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强化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将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向县区延伸,推动全市对标提升。

三是推行干部容错免责清单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立足系统行业、具体岗位,细化适用情形、落到基层一线,让“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可操作,引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放开手脚、主动作为。

(一)突出主题、压实责任。各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加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坚持提能力改作风优环境与管干部抓业务促发展一体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干部要负起各自责任,主动苦练内功本领,适应新发展阶段需要。各级作风整顿领导机构要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市级做到专人专职抓,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各级新闻单位要负起媒体责任,全面深入报道改作风优环境重要进展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从严问责。畅通各级“信、网、电、微”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纳入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加强媒体监督、办好“党风政风热线”,广泛查找收集问题。坚持斗争精神,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对能力不足、人岗不适的干部及时调整,对作风败坏影响恶劣的干部从严查处,对负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系统联动、整体推进。要上下同步,市直单位发挥带头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基层单位主动对接、推进落实,做到作风能力整体提升、营商环境系统优化。要条块配合,市县与驻地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攻坚克难,完善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社区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健全机构人员为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利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文档为doc格式。

社区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近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魏xx行六人来高新区督导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程光磊,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杨新国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督导调研。

会上,市督导调研组认真听取了高新区近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全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征求了意见建议。市督导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高新区前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出近年来高新区持续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走在全市前列,激发了市场活力。在科学规范审批事项管理方面,高新区及时承接落实上级取消及下放审批事项,调整优化区级行政权力清单,搭建审批中介服务平台,清理规范涉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在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高新区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行政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规范行政审批收费管理。

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杨新国表示,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会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落实工委、管委会领导挂包责任制,牵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他代表高新区工委,建议市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科学调整考核排名方法,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和排名原则,及时将得分、排名情况反馈高新区各责任部门,便于做到查缺补漏,及时改进工作。同时希望市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区县相关部门下放审批业务的指导,使审批人员科学高效行使审批权,提升区县审批监管水平,市级主管部门应加快融合各部门专网进度,实现行政审批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提高审批效能。

下一步,高新区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三最"城市建设,通过细化工作方案,超前计划,早谋划早开展,做到重点事项提前预备,预备工作重点明确,确保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聚焦群众企业市场关切,实施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施“产业强区”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和优化提升,推进xxx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任务落实落地,实现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全力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营商环境最优区。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扩大适用主体和区域范围。对部分高频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将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纳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实现“集中受理、就近领照”。

2.便利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在招投标领域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壁垒。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实现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客运、货运)等电子证照应用,并推进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3.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将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后续环节纳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实现一个环节、30分钟办结、零费用,全流程网办率达90%以上。持续提升预约开户等银行开户便利度,探索三方代扣代缴在线签约及账号信息共享服务。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统一地址库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排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比例提升至55%以上。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可作出除名决定。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对破产管理人的推荐权。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程序,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5.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项目服务,健全项目联动机制,为项目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集中力量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难题。实行工业项目(除需消防设计审查、特殊或重点设防类项目外)施工许可“分钟制”办理,对投资额小于20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建筑设施工程取消施工许可手续。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新模式,政府部门通过流程再造、并行预审、全程代办、集中办证等综合举措,实现按“标准地”出让的保障扶持类工业用地签订出让合同后1周内可开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咨询和一阶段审批,简易低风险项目扩面至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高度24米以下的功能单一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除外)。探索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推行单独竣工验收。

6.优化建筑工程管理。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推行工业用地“一地一码”模式,实现工业用地房地首次登记“零资料”、“零等候”、“零跑次”发证。

7.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优化“去申请化”供电服务模式,提升供电可靠性,全天候、全区域稳步推行不停电作业,力争用户接入工作不停电作业率达100%。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8.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实施“腾笼换鸟”行动,加快平台有机更新,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业有效转型,全面提升平台和产业能级。优化企业创新环境,迭代完善实体经济扶持政策,强化企业梯次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多渠道拓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9.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打造“民生综合体”。提升婴幼儿智慧化照护服务水平。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0.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规模提升、风险防控、物流保障、参展拓市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际市场抗风险能力。利用xxx自贸区xxx片区、中国(xxx)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有效探索“线上下单、线下展示、定点配送”“、数字清关”等跨境电商新模式,推进“一键找订单”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进“库港联动”区域服务新模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推行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出口退税服务,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11.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政策体系。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临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构建多样化渠道,方便外籍人员在xxx投资、工作、生活。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2.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加强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13.营造公开透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手续,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免证明化”。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1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

15.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开展新型监管机制“一体化、数字管”改革,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家政安心码”,建立完善家政行业信用体系。打造“临里好生活”场景,构建覆盖镇街的家政服务系统及村社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职责和力量向基层下沉,探索中心镇辐射周边乡镇模式,完成县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16.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行政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企业和公众参与实效。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深化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改革。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对已建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运营机制按省市级标准进行完善。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18.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一窗通办”,进一步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持续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落实项目服务全闭环联合审批制度和项目推进机制。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最多80天。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受理的业务简单高频事项60分钟办结,复杂低频事项8小时办结。打造智慧税收服务体系,通过线上预约、咨询沟通、线下大厅叫号等多渠道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减少纳税人填报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实现新办纳税人发票申领业务“非接触式”办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多税合一”申报,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19.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在城市安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建设一批典型多跨场景。加强“亲清在线”等政企服务平台宣传,提升广大企业对平台功能及申报方式的知晓度,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时兑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打造“无证明城市”。丰富应用场景,聚焦“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式,探索向产业链级公共互联网平台升级路径,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改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20.优化服务企业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针对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对接、镇街间的纵向联动,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应。加大企业的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导向、亩均效益高又有用地需求的存量企业,有计划进行供地。完善双招双引“一件事”工作机制,以“招商小组+中心”的模式,突出项目洽谈到项目达产“一条主线”,建立全程代跑代办、信息化支撑、企业诉求处置、审批“高效联办”等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服务。

21.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在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中,着力从干部精神状态、作风状况、工作实效上发现问题。对路径依赖、矛盾上交等不担当行为,敷衍塞责、坐等靠要、光说不干、“中梗阻”等不作为行为,随意决策、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乱作为行为,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偏差,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2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产业强区、富民安区、实干兴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鼓励改革者,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便企业办事过程中,优化服务、精简流程,进行容缺办理、模拟审批、告知承诺或尝试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发生偏差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免责,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创业奉献。

2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落实省市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度要求,以“三张清单”为抓手,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等问题,强化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服务企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构建积极健康、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政商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总体工作方案。

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开展整改行动。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专项方案》(附后),督促指导各地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聚焦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前沿水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尽快补齐各地突出短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指标水平,协调评价组及相关领域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分指标专题培训,增强各地各部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轮培训。

(三)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印发实施《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附后),持续深化研究,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尽快出台16个专项方案、打造河南政策升级版。建立完善省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省领导分包牵头推进,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四)强化新闻宣传。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附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中央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时筹备召开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关键问题的溯源解决,对下一步要抓好的工作再明确再部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理念再深化、标准再提高、作风再转变,凝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1月下旬。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时将整改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指标牵头单位是各指标优化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涉及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

各指标牵头省直部门要对各自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向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工作专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宣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情况及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

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6、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x〕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开展以下9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坚决破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特别是将压力传导到一线,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营造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系统性,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监管方式单一、配合协调不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

(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营委办发〔201x〕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3日至2月28日)。

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汇总考核各行动组的重点工作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x号)、《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字[2021]x号),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街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xx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全街相关企业;

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xx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

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xx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社区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一)61号任务:已在政府网站公开省、市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将新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转发给各预算单位,指导各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91号任务:已召集相关归口管理股室召开专题会议,正在梳理各领域涉企“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自查。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政府采购评价指标,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诚信体系建设、采购流程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找出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更好地落实整改,推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展。

(二)落实惠企政策,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与我区各大银行沟通,加快推进“政采贷”业务开展。本月建设银行完成线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笔,开展融资供应商1家,融资合同额100万元,实际完成贷款额100万元。

(一)财政贴息引流金融活水滋润实体经济。截至1季度末,全区财政贴息资金支出达9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36万元,增长377%,撬动银行创业贷款7.4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亿元,增长500%。办理小微企业创业贷款34笔,惠及个体工商户3672人。

(二)当好“红色店小二”,办好企业财务决算。为切实办好全区企业财务决算,区财政局当好“红色店小二”精心谋划,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确保决算质量。本次决算采取线上分批次审核的汇审方式,为企业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财力成本。全区共采集上报企业决算报表36家,企业数量和数据质量均列全市前列。

部门预算编制与政府购买服务有效衔接不够,受财力影响,尚存在需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而未纳入预算的情况。建议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而在执行过程中有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的单位,新增项目经报批后追加预算的,也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未在部门预算中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确需购买服务的,产生的费用从公共业务费中安排。

(一)对收集起来的各领域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完善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二)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综发[20-]5号)要求,下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行为,指导各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三)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通知文件,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实施方案街道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撬动各领域改革,奋力打造xx街道“三高一美”,不断开创高水平“三优xx”建设新局面。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核心,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遵循,以服务最优、门槛最低、负担最轻、机制最活、支持最强、保障最全、效率最高为目标导向,从三个“硬环境”、四个“软环境”入手,全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力争我县在第三方机构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进前xx位。

二、主要任务

从打造一流的综合交通环境、城乡宜居环境和产业发展平台入手,为高质量提升营商环境夯实硬环境基础;从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创新环境和平安法治环境入手,为高质量提升营商环境夯实软环境基础。

——着力打造一流的综合交通环境。紧紧抓住全省“大通道”建设有利时机,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以“交通建设攻坚战”为主抓手,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铁路网规划建设,推进与沪杭同城的通勤化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发挥“海河联运”的既有优势,推进高等级航道建设;快速推进街道内外交通连接畅通,缓解交通拥堵,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着力打造一流的城乡宜居环境。

1.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2.落实“乡村振兴示范县”街道层面工作,着力打造四季常绿、处处是景、城景交融、全域美丽的大花园。

完成县下达的五水共治考核任务。

完成县下达的五气共治考核任务,加强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污染治理,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xx%以上,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xx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领先。

——着力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平台。

完善各项机制,理顺平台关系,完成体制机制转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持续加力实现数据共享

6.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推广应用“浙政钉”,持续加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全面完成县下达专网整合任务。

(二)持续加力实现项目高效审批。

7.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压减至xx天。

省级以上平台工业项目新增用地xxx%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工业项目新增用地xx%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三)持续加力提升企业获得感。

9.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快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县降本减负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10.开展“政企连心大走访、精准服务促发展”活动,进行扶持政策宣传讲解,点对点惠企服务指导。

11.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民营企业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协调交流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倾听反映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民营企业决策参与机制,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列席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会议。

——着力打造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

12.召开银企对接会、经济形势(金融)分析会,构建金融服务信息对接机制。

——着力打造一流的创新环境。

13.大力发展“三高一美”产业,着力打造高端外资、高端制造、高新技术集聚区和美食产业园。

14.发挥科创园孵化器集聚作用,加快“两创”中心建设,为小微企业搭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优化创业孵化环境。

15.采取点面结合的模式开展服务工作,畅通企业申报各项科技惠企政策渠道,提高服务企业效率。

依托科创园、特色小镇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众创空间等平台,为不同层次和不同成长阶段的人才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开展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让各领域各行业更多人才脱颖而出。

充分应用综合评价结果,健全差别化电价、水价、用能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制度,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

——着力打造一流的平安法治环境。

18.强力推进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金融等行为。

加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法治宣讲、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公证护航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群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工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和评价等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节点清单和配套措施。

(二)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投资主体满意度评价,对各单位开展满意度定期评价,并对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加强与县级部门单位协调、对接,及时了解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实行清单标准量化评价和投资主体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定期评价,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三)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

(四)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各单位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编制宣传手册,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第一时间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广泛听取专业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加强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要向投资者宣传推介xx街道营商环境,提升xx街道发展环境和发展前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和认可度,打造xx街道新名片。

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邓小文任组长,刘国斌、谭强、成盛强、黎世亮、陶胜华、文纯春、文晓林、周剑明、李皓、彭友谊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登记注册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优化举措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内。(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3.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4.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继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完善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责任股室:食品生产股)。

5.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市场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促进质量提升。支持有关产品、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股室:标质股)。

6.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7.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畅通银行与企业合作渠道,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服务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一对一服务,从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工作入手,推动形成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解决营商环境中事难办的情况。(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8.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部门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9.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简易注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归集。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防止滥用限制措施。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激励市场主体自警自律。(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相应减少抽查频次。(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2.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邮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交通运输、殡葬、气象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垄断协议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责任股室:执法大队)。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

14.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源发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责任股室: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药品股、医疗器械股、标质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设股)。

15.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执法大队、其他具有相关职责股室)。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加大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监管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股室:计量股)。

1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畅通12315热线及平台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处置流程,加强部门间监管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优胜劣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股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8.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和涉企收费治理。围绕保障民生权益,持续加强医药、教育、公用企事业、消费品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日常市场巡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股室:价监股)。

19.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

(三)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0.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1.持续提升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省转移来湘乡的市场主体,经原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相关许可、认证、评级资质,直接予以认定。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同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推动事权下沉,将部分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所。(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责的相关股室)。

22.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加快“领照即开业”在全市落地实施。对能够便利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并提供告知承诺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3.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4.使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按照系统集成的要求,省局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审批系统,届时我市按照上级部署统一进行使用,规范审批和许可行为,提高审批和许可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审批和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引导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5.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优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继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基础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市场主体通过pc端和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均可以随时下载、实时验证和移动应用。(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6.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将依托省局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档案信息。(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27.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合理可行的技术支撑。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标准实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股室:标质股)。

28.强化法治保障基础。分类梳理、汇编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公平竞争审查关、廉洁性评估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考评,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责任股室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股室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实。

根据《关于落实责任分工的交办函》(潭优办函〔2020〕3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2020〕10号)要求,市优化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条例》《规定》的落实情况坚持“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有关情况、落实《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情况于每季度末的20日之前报登记注册股。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将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责任股室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根据各责任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加减分,确保各项预定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股室要采取走访、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关于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社区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为切实解决我街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各科室、各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打造扶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桥西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方案》制定我街工作方案:

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8号)精神为指导,充分贯彻落实《20-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以及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以进一步改善提升营商环境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落实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务实、便民、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实现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对全街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者等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在项目洽谈、注册落地、生产运营和产品销售等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社区、各科室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相关营商环境、处处维护营商环境”的工作格局。

(一)服务意识和作风水平全面提升。

(二)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按照区整改方案方法步骤,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同步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 1.集中学习讨论。各社区、各科室迅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在“魅力***”微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摆问题阶段。 1.自查自纠。各社区、各科室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全面排查。各社区、各科室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区域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老难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

3.广泛征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汇总梳理社会评议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拉出单子,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层级,第一时间明确责任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在整治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玮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刘芳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和街道有关责任科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经济科科长张静兼任。各社区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切实抓好本社区目标任务的执行落实。

(二)浓厚整治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全街开展此次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强化督导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社区、相关科室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社区和科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四)落实长效管理。对于集中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社区、各科室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社区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部署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创新思维,创新方法,补齐短板,拓展优势,通过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落实招商引资承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街道始终秉承“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要求,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坚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用真情服务化解经济下行的寒冰。

一是加强领导促优化。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是地区形象的总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辖区企业发展状况和领导分工,确定了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切实把优化环境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强化服务促优化。当前社会中,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服务。为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街道紧紧抓住“优质服务”这个牛鼻子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层次,增强环境的竞争力。做到了定期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向企业发放联系卡,充分了解掌握所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辟政府与企业的绿色通道,听取企业呼声,解决企业困难,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做好协调促优化。注重加强跟踪服务,推进项目转化,为企业扩建、技术改造、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营造宽松的环境。主动对企业实行蹲点服务,驻地指导工作在一线,发挥作用在一线,出现问题就地协调,现场解决。对待企业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能独立解决的决不推脱,需要上级有关部门配合的及时协调、快速解决。

五是树诚立信促优化。开展信用政府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抓教育,树信用意识;立规范,建信用机制;攻重点,治突出问题;推典型,扬诚信风尚”的工作思路,做到依法行政、高效廉洁。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加强对企业经营思想的引导,倡导诚信新风。推进“不逃避债务、不制假贩假、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逃税骗税、不做假账伪账”,即“六不”承诺作为企业基本经营守则,有效推动了企业内部信用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是打基础立长远的重要工作。要抓机遇快发展,就必须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务之急、当务之重的大事。下一步和平街道将继续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服务工作,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优质软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落实的好不好,服务队伍能力与素质的提升是关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思想作风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注重培养懂项目、懂经济、懂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工作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助推经济新增长。要发展,更要注重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在推动企业发展上,强化绿色环保理念,引导企业明确发展方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深入研究开放性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观念的转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引进外延型企业,对接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提升和平街道招商、养商、安商、引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能力。

三是动真碰硬治环境,长效机制促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下大力气,动真碰硬,刮骨疗毒。力争措施硬,措施和规定必须铁、必须硬。力争督查硬。督察必须坚持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敢于较真格,敢于硬碰硬。做到处理硬。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严打击,通过打击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使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人心。同时,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制度,促进各项经济工作不断进步。

以上是20-年和平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情况。今后将继续强化工作创新,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实现经济稳增长,为铁东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实施方案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撬动各领域改革,奋力打造xx街道“三高一美”,不断开创高水平“三优xx”建设新局面。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核心,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遵循,以服务最优、门槛最低、负担最轻、机制最活、支持最强、保障最全、效率最高为目标导向,从三个“硬环境”、四个“软环境”入手,全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力争我县在第三方机构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进前xx位。

二、主要任务。

从打造一流的综合交通环境、城乡宜居环境和产业发展平台入手,为高质量提升营商环境夯实硬环境基础;从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创新环境和平安法治环境入手,为高质量提升营商环境夯实软环境基础。

——着力打造一流的综合交通环境。紧紧抓住全省“大通道”建设有利时机,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以“交通建设攻坚战”为主抓手,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铁路网规划建设,推进与沪杭同城的通勤化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发挥“海河联运”的既有优势,推进高等级航道建设;快速推进街道内外交通连接畅通,缓解交通拥堵,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着力打造一流的城乡宜居环境。

1.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2.落实“乡村振兴示范县”街道层面工作,着力打造四季常绿、处处是景、城景交融、全域美丽的大花园。

完成县下达的五水共治考核任务。

完成县下达的五气共治考核任务,加强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污染治理,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xx%以上,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xx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领先。

——着力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平台。

完善各项机制,理顺平台关系,完成体制机制转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持续加力实现数据共享。

6.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推广应用“浙政钉”,持续加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全面完成县下达专网整合任务。

(二)持续加力实现项目高效审批。

7.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压减至xx天。

省级以上平台工业项目新增用地xxx%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工业项目新增用地xx%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三)持续加力提升企业获得感。

9.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快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县降本减负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10.开展“政企连心大走访、精准服务促发展”活动,进行扶持政策宣传讲解,点对点惠企服务指导。

11.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民营企业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协调交流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倾听反映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民营企业决策参与机制,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列席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会议。

——着力打造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

12.召开银企对接会、经济形势(金融)分析会,构建金融服务信息对接机制。

——着力打造一流的创新环境。

13.大力发展“三高一美”产业,着力打造高端外资、高端制造、高新技术集聚区和美食产业园。

14.发挥科创园孵化器集聚作用,加快“两创”中心建设,为小微企业搭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优化创业孵化环境。

15.采取点面结合的模式开展服务工作,畅通企业申报各项科技惠企政策渠道,提高服务企业效率。

依托科创园、特色小镇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众创空间等平台,为不同层次和不同成长阶段的人才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开展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让各领域各行业更多人才脱颖而出。

充分应用综合评价结果,健全差别化电价、水价、用能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制度,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

——着力打造一流的平安法治环境。

18.强力推进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金融等行为。

加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法治宣讲、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公证护航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群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工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和评价等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节点清单和配套措施。

(二)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投资主体满意度评价,对各单位开展满意度定期评价,并对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加强与县级部门单位协调、对接,及时了解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实行清单标准量化评价和投资主体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定期评价,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三)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

(四)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各单位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编制宣传手册,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第一时间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广泛听取专业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加强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要向投资者宣传推介xx街道营商环境,提升xx街道发展环境和发展前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和认可度,打造xx街道新名片。

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重塑营商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理念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营商环境。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和梅河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2019年10月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政府各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进行监管,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5)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及时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2)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4.规范整顿中介服务。(1)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5.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联合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每年度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行政检查,同一部门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上级部门已经实施的行政检查,下级部门不得再次实施。

6.加强产权保护体系建设。(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代理行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提升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扩大商标业务受理范围,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专利流程服务。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7.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评选活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8.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1)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快上市或挂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双创”企业更多便利,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效率。

9.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梅河”创建工程,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加快推动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创建更多放心商场、放心商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金融、放心商圈、放心行业和放心城市为重点,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及软环境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业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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