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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大全(18篇)

时间:2024-01-25 23:54:03 作者:LZ文人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因素和条件,并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欢迎大家参考下面的实施方案案例,一起探讨和分享实施方案的关键要素和成功经验。

【农业方案】保定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26。

日,省政府第。

51。

2017。

年,全市建成。

100。

个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

5000。

2015。

20。

个,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个。

1.

基础设施改善。

按照工业园区理念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园区内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齐备通畅,环境整洁有序,生态环境良好,有条件地方要达到“九通一平”(水、电、路、讯、网、暖、气、排污、雨水收集和平整土地)。

2.

科技水平先进。

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产值高于传统种养模式

30%。

98%。

以上,节水灌溉全覆盖,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65。

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0%。

以上。

3.

实现低碳环保。

各类农副产品和废弃物得到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农业投入品利用率明显提高,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

4.

产品档次提高。

打造京津

1

小时速生蔬菜供应圈、

2

小时鲜活农产品保障圈的要求,实现“三品一标”产品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

100%。

京津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

5.

一二三产融合。

原有园区要延伸产业链条,补齐短板;新谋划园区要在注重种养业的同时,向加工销售、冷链贮藏、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方向发展,农民产业组织化程度达到

60%。

以上,产业化经营率达到。

95%。

以上。

6.

收入明显增长。

流转土地农民得到有效就业,园区就业人员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

30%。

以上。

1.

完善提升现有园区。

各地要继续完善提升现有园区,精心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的示范典型。要对园区内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和信息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再完善、再提高。要加快推广滴管、喷灌、管灌、微喷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按照种养加、产供销一体的产业化要求,查找问题,采取措施,补齐短板,使园区真正成全市乃至全省的典范。针对园区内的主导产业,按照标准化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不同领域的标准和操作规程,全方位完善提升园区建设水平。采取现场会、培训班和广播电视宣传等途径,逐步放大园区效应。

2.

规划实施新园区。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实现率先发展,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再谋划

2

3

个占地。

5000。

亩以上的农业园区,作为后备资源,分三年逐步打造。要站位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结合谋划“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聘请高端规划设计部门,对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进行科学统一规划,明确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期限、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扶持政策、保障措施。要注重挖掘观光、休闲、旅游、采摘等农业多种延伸功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面貌提升、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实行同步规划,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融合,避免重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民新社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三区联动,加大统筹力度。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文件要求,加快组织实施土地流转。特别是对需要增面积、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的园区,要组织力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园区建设。各地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县一级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搞好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盘活农村各类资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租赁、托管、股份合作等形式,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现代农业园区流转。现代农业园区要率先在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优先安排流转土地的农民在园区就业,探索建立入园农民养老、保险、子女入学等配套政策,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加大媒体宣传和推选力度,鼓励创建全省乃至全国的著名商标和知名品牌。

坚持把科技人才作为提升园区主导产业质量和水平的内生动力,着力突破制约园区发展的关键技术,不断提升园区的科技含量。要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团体建立合作关系,成立现代农业园区专家顾问组,组建技术服务队伍,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优势,改造提升农业园区的质量和档次。鼓励支持园区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使园区成为农业高新技术的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平台,科学教育实习的新基地。要把园区内就业农民纳入新型职业农业培育工程,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业培训,对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应证书。各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现代农业园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2014。

62。

号)要求,依法制定招商办法和优惠政策,通过展会招商、产业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入驻园区。

各地要紧盯京津市场,把京津市场对农产品的生产、服务需求作为园区的发展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发展,打造京津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以发展都市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旅游休闲、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多种新型业态,使之成为高端高效产业。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京津市场信息和我市园区农产品生产信息,实现产销两端市场资源的科学流动。定期组织召开园区产品推介发布会,搞好农超、农社、农餐、农校、农企等对接,在京津建立农产品直营店、直销专柜,提高我市优势农产品在京津的知名度。要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积极承接京津等农业企业转移入园,为龙头企业提供发展空间。

6

月底前完成领导机构的充实调整。鼓励成立园区管理服务委员会,对园区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指导流转土地、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项目把关布局、统一为入园企业提供服务,切实加大对现代农业园区的组织领导。

对现有园区,各地要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建设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新规划实施的园区,要明确建设数量、规划年限、规划面积、主导产业、投资企业、投资规模等内容。

6

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现有园区改造提升方案和新建园区的谋划工作。

10。

月底前,完成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园区建设指导工作。市现代农业办公室要加强对园区的组织协调、信息反馈、工作交流、调查研究、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实行月报告、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

8

11。

月份对园区建设进行年中和年底督导考核。市政府将于年底前对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利、进展迟缓的后三名县(市)启动行政问责机制。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农牧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园区为引领,通过联农带农方式,推进高原有机蔬菜、中药材、特色水(干)果、牦牛、西藏羊、藏香猪6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到20xx年,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52329万元左右,年均增长4.8%;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93万元以上,年均增长10.4%。

到20xx年,高原有机蔬菜、中药材、特色水(浆)果播面达7万亩,实现产量10万吨;出栏牦牛、西藏羊、藏香猪8万头(只)以上,产量4824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水平达到50%,“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覆盖率达45%以上,绿色、有机认证比例达30%左右,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冷链物流流通率达5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一)生产区域布局。立足多样化生态特点、立体式空间布局、差异性气候特点和各乡(镇)产业发展基础。

(二)产业链布局。就近建设与产业基地规模相适应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依托绿色生态园布局农产品精深加工,配套建设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合理布局农业生产性、经营性服务业。围绕农业创意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族文化体验等新业态。

(三)园区布局。构建国家级到县级农业园区梯次发展体系,创建州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合理布局种养循环、加工物流、综合服务、休闲旅游等功能板块。

(四)建优产业基地。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标准,建成高标准农田0.8万亩。实施“净土”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建设。新建标准化高原有机蔬菜生产基地0.5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0.4万亩、特色水(干)果1万亩,建设牦牛、西藏羊、藏香猪标准化养殖场各1个。以实施《县促进特色农牧业创新发展激励办法(试行)》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围绕特色产业基地,就地就近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依托青藏高原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围绕有机蔬菜、道地中药材、特色水(干)果及牦牛、西藏羊、藏香猪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六)培育知名品牌。按照《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要求,参照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制定出台与发展品牌相配套的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力争到20xx年制定出台绿色农产品建设标准3个。以“净土品牌+产品品牌”联动模式,大力培育“莴笋”“羌活”“大蒜”“牦牛”“藏香猪”等特色优势地域品牌。依托对口援建重点开拓省内和浙江中高端订单销售市场,扩大与当地采购商的常态合作,推进品牌农业延伸行动,丰富创新品牌产品现代营销渠道,实现品牌产品订单(认购)销售占比30%以上。

(七)提高农产品质量。以优质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建立健全涵盖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一控两减三基本”,落实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田残膜回收处理。

(九)推进产村相融。把产业布局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以产兴村、以村促产、产村相融、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推动农文旅体跨界融合,开发乡村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建设主题公园、特色小镇。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产业设施与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

(十)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进一步开展产业技术帮扶,强化专家服务团巡回指导服务工作,解决农牧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到20xx年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以上,培育科技示范户100户以上,培训农牧民2.4万人次,实现技术指导培训100%覆盖;免费定向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0人、“一村一名农技员”提能培训55人;培育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480人;特聘村级农技人员5名,实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80%以上的农户。

(十一)突出园区示范引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鲜明、设施装备先进、产业链条完整、新业态发展良好,农业综合效益高的示范作用,引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集聚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突出科技支撑、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注重生产、加工、服务、营销等多环节主体培育,着力构建全产业链条利益分享机制。

(十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围绕高原有机蔬菜、中药材、特色水(干)果、牦牛、西藏羊、藏香猪6大优势特色产业,依托青藏高原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采取“以园招商”的方式,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在省内外具有较好知名度的龙头企业。

(十三)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新型职业农民。规范农民合作社设立登记、组织运行、财务管理、经营服务等,鼓励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实现全县超三分之一的农户加入的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实施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培育省级家庭农场3户以上。

(十四)健全服务体系和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集农技指导、信用评价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等把服务网点延伸建设到产业基地。大力培育覆盖种养、加工、销售、科技、金融等各环节多元化的经营服务实体。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推广生产托管、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合作方式,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以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重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十五)强化财政支持。以落实《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为载体,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提供风险保障资金。支持建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农业园区建设。

(十六)强化金融服务。积极推广“政银担”合作模式,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园区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农业农村产权融资服务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服务进园区,落实以奖代补、风险补助和担保业务费补助政策,鼓励担保机构为农业园区发展提供政策性担保服务,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实现园区产业全覆盖。

(十七)强化用地保障。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腾退等节余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项目领域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开发建设服务于园区项目用地。实施预留一定比例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将农产品烘干冷链设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产品储藏流通设施、休闲采摘设施作为农业附属设施纳入农业设施用地范围。

(十八)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合作,围绕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烘干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技术研究应用和职业人才培养。建立农业园区与专家对接范围机制。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壮大农村“土专家”“田秀才”等技术队伍。

为确保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经信局、县科技农牧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旅发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农业现代园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办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农牧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培育壮大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促进群众持续增收,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千村千园(合作社)助推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脱贫攻坚为总揽,“以壮主体促规模”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大力发展富硒畜牧(生猪)、魔芋、茶叶、核桃、生态渔业等特色产业,着力构建生态富硒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产加销一体化、基础设施完善、科技含量较高、运行机制灵活、辐射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

按照每个省级园区包联120户以上、市级园区包联60户以上、县级园区包联30户以上的要求,支持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吸纳贫困户入股、就业等方式,促进贫困户稳步增收。

(一)加快重点园区提质增效。指导明富魔芋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在x镇蒋家关村新建魔芋基地x亩,在x镇长梁村、竹园村新建魔芋基地1000亩;加强园区加工厂生产管理,引进新工艺,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积极申报有机魔芋产品认证,将“明珠”牌省级名牌产品创建为国家级名牌产品,力争年底园区产值突破5000万元,加快建设成为领军魔芋产业发展的航母型现代农业园区。

地。四是指导仁丰魔芋、x魔芋园区田间科学化管理,扩大种植规模,提高魔芋产量,及时更新魔芋加工设备,实现从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五是加快东惠、众达蔬菜园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采用“猪-沼-菜”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模式,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全力打造为自由采摘、科普培训、生态农业体验于一体的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园区。

(三)加快县级园区提档升级。围绕创建3个以上市级园区目标任务,加快县级园区扩规模、上水平。一是加快民主柏枝垭魔芋、城关x魔芋园区的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园区规模,加快魔芋加工厂建设进度。二是推动x御口韵、x蜡烛茶叶园区扩大基地规模,加强茶园的科学化管理,加快茶叶清洁化加工生产线建设进度。三是加快x镇民意蔬菜园区、民主鑫宝农业园区水、电、路、圈舍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按照“畜—沼—园”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力争将以上6个园区创建为市级园区。

(四)加快贫困村园区建设步伐。大力推行“农业园区+贫困户”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模式,按照“一村一园”的思路,依据《x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在全县72个贫困村各建设一个面积200亩以上的农业园区。

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返乡成功人士等经营主体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形成“园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多元化经营主体。力争创建1个省级龙头企业和1个省级示范合作社,2个市级龙头企业和2个市级示范合作社。

(六)打造园区品牌,突出生态富硒。围绕“x画廊、硒有x”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全力做好标准化生产、产品包装和产品营销三个环节,力争创建1-2个市级、省级名牌产品。每个园区在创品牌方面要做到“五有”,即有品牌营销战略策划方案、有注册商标、有“三品”认证、有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重大举措来抓,采取县级领导挂联、镇主抓、县级部门包抓的办法,按照半年预考核、年度总评的要求,县督查室和考核办加强督查检查,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县发改、扶贫、农林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指导各镇搞好园区规划制定、地块选定、项目落实和配套建设。

区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引导贫困户将金融扶贫“5321”贷款、财政扶贫补助资金采取虚拟量化股份方式,入股现代农业园区,获得分红和其他协议收益,实现双赢。

(三)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园区业主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以节水、节肥、节能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全面提高园区的科技含量。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满足园区建设发展的各类人才需要。县级主管部门要长期派驻技术员,深入各园区加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园区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农林科技局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园区在生产过程中以无公害为重点,突出土壤环境、物资投入和产品产出等环节,加强土壤肥力、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管理,大力实施生态循环农业,落实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产出等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今年上半年,我所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推动战略,大力开展项目推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申报的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市农科所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农业部评审,该项目国家总投资440万元,初步设计方案现已通过了省农业厅审定。申报的“生物质能(葛根、甘薯)产业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省农业厅立项,3年内每年项目经费30万元。与四川农大合报的“玉米转基因育种”课题已通过农业部答辩正式立项,我所可获支持经费50万元。目前,正积极准备申报资料,争取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岗位专家4-5个。我所共实施国家、省、市等各级重点科研课题3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7项,省级项目15项。全体科技人员以求实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大力开展各项科研试验工作,积极为“十一五”科研结题作好充分准备,着力构思和谋划“十二五”科研方向与目标。目前,科研工作运行有序,进展明显。小春试验顺利完成,大春试验按计划实施无误。现已通过四川省农作物新品种审定3个,即:大豆新品种“南豆16号”,花生新品种“天府19号”、“天府20号”;通过四川省科技成果鉴定1项,即:天府花生食用加工专用型新品种(“天府11、14、15号”)的培育与应用,此成果与“四川花生青枯病分布及抗病品种研究与应用”等共2项成果已申报省科研成果奖励。作为全国地、市、州农科所中争取国家农业综试站最多的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我所大力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水稻、玉米、甘薯、花生、大豆、油菜等6个国家农业综合试验站、甘薯岗位科学家及四川创新团队马铃薯岗位专家,结合我省高产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了高产示范、大面积技术指导、品种试验及信息调研等工作。

我所积极发挥科技优势,积极响应部、省关于开展“三大行动”的号召,以专家服务驻村工作站为载体,大力实施高产创建活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竭诚服务“三农”。

10次,培训懂科学、懂技术的农民2300多人,发放技术资料2万余份,为广大农村输送了实用农业科技知识,受到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今年2月我所以6个国家综试站和1个国家岗位科学家牵头,在阆中市举办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全川21个示范县(市、区)的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异地农技培训会,脱产培训县乡农技人员146人,得到了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肯定,省农业厅以“农业快报”通报全省;在西充、嘉陵、顺庆等地举办大型科技宣传活动3次,科技咨询干部群众上千人次,分发良种3000多公斤;继续实施了国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抓好南部、高坪、阆中新型农民的培训工作,已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圆满完成了新型农民培训任务。三是大力开展成果推广。深入乡村建基地、抓示范、搞宣传,在省内外推广应用自育的甘薯、天府花生、玉米、油菜、大豆等各类农作物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近1600万亩,促进了我市乃至我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四是抓好定点帮扶和计生“三结合”工作。按照市上相关部门的要求,帮扶地点落实在顺庆区梵殿乡,分管所领导带领科技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根据帮扶对象情况,结合本所科技优势,研究制定了帮扶方案。

我所加快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现已投入资金近24万元。推进潆溪试验基地建设,新建排水沟1200米、条石堡坎130米,优化了科研基地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西河农贸市场设施,着力市场卫生、安全等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市场培育,市场经营情况良好。今年5月,该市场作为我市样板,先后迎接了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省工商局、市委刘宏建书记及市、区各级职能部门的多次视察和检查,获得一致好评。

密切联系实际,围绕所中心工作,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富有实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所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活动,通过集中授课、分组学习、自学、制作宣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的理解掌握,提高了干部、党员和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切实开展学习实践,在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干部职工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与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作风建设,落实“三项制度”,坚持所务公开,加强“五五”普法教育,进一步规范修订了科研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全所上下严明工作纪律,整改工作作风,增强了职工执行力,提高了工作效能,有效促进了全所工作。三是大力创造文明、和谐单位。倡导爱心奉献,进一步加强与龙门镇嘉龙社区34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利用节庆日给帮扶对象送去了慰问金和物资,“六一”儿童节向灾区儿童献爱心捐款2250元;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全所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创建园林式单位、平安单位,切实抓好综合治理、绿化卫生、计划生育、信访、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为全所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团结的环境。

下半年,我所要全面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只争朝夕的革命精神,全力以赴,突出抓好项目申报、科技攻关和科技兴农工作,大力推动“三个文明”建设齐头并进,力争各项工作有所突破,圆满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紧项目申报。追踪落实已申报项目,并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立项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省创新团队岗位专家,争取国家科研支撑。

二是加强科技攻关。狠抓大春试验,确保完成科研任务,为“十一五”结题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抓好科技兴农工作。突出科技示范,重点抓好在国道212线西充凤鸣至阆中彭城镇段实施了百里万亩“麦/玉/豆”与“麦/玉/苕+豆”丰产示范片,全面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并加大帮扶力度,认真落实对定点帮扶地顺庆区梵殿乡的帮扶措施。

四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所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大力开展环境综合建设,务求抓出实效,力争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实施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范围。

示范区建设范围涵盖漳州市11个县(市、区),即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和华安县,以及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共有121个乡、镇、街道,25个国营农场,1667个村民委员会。

(四)建设定位。

漳州市是福建省农业大市,应充分发挥漳州市自然资源优势及其对台农业合作优势,并以市委、市政府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外向型农业发展为契机,把示范区建设为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外向型漳台合作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示范区。

(五)主导产业。

重点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林竹、中药材、畜牧、水产等9大主导产业的提升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六)建设期限。

20xx-20xx年(3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基础,紧抓国家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机遇,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道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漳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化农业,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以质量安全为重点,提升农产品品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以对台对外合作为引领,拓展农业合作领域。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一区两园”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规划科学、设施完善、科技领先、机制健全、生态良好的示范区核心示范园,示范引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农村改革,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重点,建立起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

2、坚持科技驱动。

积极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联系,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技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漳州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与特色,综合考虑产业基地和区位优势,突出区域特色,转型发展传统产业、拓展提升新兴产业。

4、坚持产业联动。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

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与提高农民收入紧密结合,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素质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提高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林竹、中药材、畜牧、水产等9大主导产业在农业结构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产业集群化水平,提升漳台农业合作水平,提高农产品出口比例与出口创汇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至2017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比增3.8%以上,达737亿元,其中农业产值379.3亿元、林业产值28亿元、牧业产值61.4亿元、渔业产值229.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比增10%以上,达16778元。

2、主要目标。

(1)突出优势主导产业。

以提升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林竹、中药材、畜牧、水产等9大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大力发展园艺设施、精致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扶持发展富硒产业,打造富硒农产品研发和生产示范基地,提升漳台农业合作水平与层次,构筑台湾农业外移的重点区域,建成两岸现代农业合作交流的“先行先试”示范区。

(2)打造质量安全品牌。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强化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和生产记录管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落实“检打联动”机制,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年新增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0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三品”种植面积按比例逐年提高,至20xx年底,不低于农产品总种植面积的50%。大力发展富硒产业,推进诏安青梅、云霄枇杷等富硒农产品品牌创建。

(3)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科技先行、创新驱动功能,挖掘潜力,内生增长。发挥生态优势,深化两岸合作,创新体制模式,凸显集约高优。加快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本区域特色产业提供技术创新共性服务,为本区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产品检测、生产中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训、政策辅导、科技融资等公共服务。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生猪标准化养殖、有机生态果茶园、食用菌工厂化栽培、果蔬高标准设施、特色水产养殖、渔港特色经济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示范项目建设。

(4)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业是“四化同步”的短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农业,难点也是农业。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重点是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食品工业,带动原材料、服务、物流等产业发展,提高劳动力就业率。推进城乡一体化、市场化改革,构建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机制,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优质特色果蔬、生态茶叶、花卉林竹苗木、特色禽畜、生态旅游等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推进都市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优化农业品种结构,由注重农产品规模化向注重农产品特色化转变,大力开发与地方气候、土壤、水质条件相适应的地方名优特产品,扶持发展地域标志农产品品牌,培育“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提高名优特产品的市场营销与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5)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加快海峡农产品物流城、海峡花木集散中心、东山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平和琯溪蜜柚和茶叶市场、南靖兰花市场、华仙茶都等区域农产品集散地市场建设,建设一批海洋渔业集疏运中心和物流保税中心。培育“互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漳州味——水仙花乡”、“漳州海洋博物网”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拓新兴市场。加快冷链物流发展,依托漳龙物流园区、盛辉公路港物流、漳浦丰跃物流、东山东海岸水产品保税物流等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促进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

(6)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每年培育发展一批省、市、县级示范场和示范社。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争取新增产值超10亿元3家、超50亿元1家。力争至20xx年,食品工业可以力争完成工业总产值1700亿元、检验检疫出口农产品货值年均增长10%左右。

(一)总体布局与功能定位。

1、总体布局。

依据漳州市的自然条件和现有社会经济条件,继续发挥漳州农业的优势,在巩固现有农业产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业优势产业空间布局,形成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林竹、中药材、畜牧、水产等9大主导产业的主产区(表2)。

同时,根据各县(市、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定位,按照技术模式先进、经营机制创新、示范效应明显的建设定位,分别在各县(市、区)建设1-2个“漳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示范园”,全市共确定24个核心示范园(表3、附件2),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2、功能定位。

漳州市具有良好的农业区位优势,属集约、高效、外向型农业类型,因此示范区的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漳台农业合作交流为突破口,延长产业链,使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基础不断强化,最终建成具示范推广、机制创新、研发孵化、科普培训等多功能的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

(1)示范推广功能。

通过引进、消化和示范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并加以推广应用,形成具漳州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技术组装模式与经营管理模式,使示范区成为技术新、产出高、效益好的现代农业示范样板,提高农民对现代农业的认识,为当地区域农业起示范推广作用。

(2)外向拉动功能。

引进外资、外国先进技术,特别是通过深化漳台农业合作,拓展漳台农业合作领域、层次和深度,引进培育、示范一批有闽台特色的农业新品种、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业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出口创汇型农业企业,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型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开拓国外市场,增加外汇收入。

(3)改革创新功能。

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工业化,管理方式现代化,经营模式集约化;创新“三农”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4)研发孵化功能。

推进产学研结合,布局一批高科技、高效益和高示范性的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展示高精尖农业科技,展示未来农业发展方向。加强与农业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开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并通过中试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包括研究成果的孵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农业标准化技术、信息化技术、设施化技术、资源节约和循环技术,提高农业科技转化功能。

(5)培训观摩功能。

突出主导产业现代化生产、加工基地的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普宣传和观摩展示;组织全市农业干部职工、农技人员开展现代农业理念教育。定期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开展农业实用技术集中展示和示范运用,培养新型农民,增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开展现代农业先进技术装备、标准化生产、特色农产品加工工艺的集中展示,与示范区的示范带动功能相结合,形成现代农业产业观摩展示中心。

(二)主导产业建设重点。

1、水果产业。

在平和、诏安、漳浦、南靖、龙海、云霄、长泰、华安等县,建设一批名优水果示范基地、富硒水果生产基地、无公害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水果深加工出口基地。大力支持诏安等地发展富硒水果特色产业,打造富硒品牌,推动富硒产业发展。以提升水果品质和安全为突破口,打造水果上百亿产业链。建设重点:

(1)提升水果品种品质品牌。

着眼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水果品种品质品牌提升,淘汰劣质品种,培育、引进新、特、优品种。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提高“天宝(南靖)香蕉”“平和琯溪蜜柚”“云霄早熟枇杷”“诏安青梅”“龙海杨梅”“长泰芦柑”“东山莲雾”等优势水果品牌的知名度,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创建知名品牌。加大果园测土配方力度,大力开展土壤改良,提高土地营养水平。加大对果农科技栽培和科学施肥用药的培训力度,营造生态种果的绿色环境。积极利用农业电商和大数据平台,瞄准国内外市场需求,鼓励引导农户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适销对路的优质水果产品,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推进水果深加工技术研究。

开展水果贮藏技术和商品化处理技术研究,提高果品贮藏水平、效果和优质率。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水果深加工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技术。扶持发展大型水果商品化处理生产线、果品冷库和气调库,实现产后果品预冷、机械化清洗、分级、干燥、打蜡、包装、贮运、销售一条龙。大力发展水果原料罐头饮料、精制茶点、水果精炼提取护肤美容产品等深加工,加工提高水果商品附加值。

(3)建立良种引进与繁育体系。

建立省级果树良种引进繁育中心,建立母本园和县级良种繁育苗圃。加强优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相配套的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加强品种的评估、筛选、鉴定、审定和开发推广工作。

(4)健全水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加强水果市场建设,加快建成海峡两岸水果产品流通市场和龙海杨梅、平和琯溪蜜柚、云霄枇杷、长泰芦柑、长泰台湾青枣及芭乐、诏安“凤梨释迦”等著名水果生产地集散市场。鼓励发展水果电商,促进电商与冷链物流协同发展,延伸市场领域,进一步健全水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5)深化漳台果业合作。

大力引进台湾水果新品种、产期调节技术、设施果树栽培的技术、小型果园耕作机械,不断提高漳州水果栽培管理技术。学习台湾产销班经营模式,减少水果销售环节。在越冬条件好的盘陀岭以南云霄、诏安、东山等县鼓励发展毛叶枣(青枣)、杨桃、珍珠芭乐、火龙果、莲雾、百香果、凤梨释迦等台湾水果品种,改善漳州水果产业结构。

(6)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水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试点工作支持力度,推广商品有机肥,扩大果树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化肥、农药从采购、销售到使用整个体系的可追溯体系档案记录,形成“正向可查,逆向可追”的质量安全体系。

2、蔬菜产业。

以云霄、诏安、漳浦、龙海、南靖、华安、芗城、东山、长泰等县蔬菜基地为重点,以增加出口创汇和适应国内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漳州冬季蔬菜主产区的优势,突出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高价值蔬菜,提升蔬菜产业整体水平。建设重点如下:

(1)突出发展设施蔬菜。

扶持新建蔬菜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建设一批蔬果贮藏、保鲜设施。

(2)推广蔬菜生产标准化。

推进蔬菜栽培标准化建设,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巩固完善云霄、漳浦、龙海、诏安、长泰、平和、南靖、华安、东山等地的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和山区反季节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主要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沿海旱区蔬菜生产基地节水灌溉面积达90%以上;主要蔬菜生产基地五年内全部通过“三品”认证。

(3)实施集约化工厂育苗。

加快蔬菜产业基地育苗集约化,力争每年建设1~2个现代农业蔬菜产业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4)推广航天育种蔬菜新品种。

在全市推广航天育种选育出的辣椒、番茄、茄子、豆类、瓜类等蔬菜新品种,拟在全市适宜地区建设航天蔬菜试种示范园,扩大航天蔬菜的市场影响力,逐步实现蔬菜种源供应渠道多元化。

(5)加强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强蔬菜市场供应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漳州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蔬菜批发市场建设,打造集加工仓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一体的现代农副产品市场平台,逐步培育和建设成全国性的蔬菜市场供应集散中心。

(6)建设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完善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抓好基地生产和投入品管理,有效控制蔬菜生产中农药、化肥的使用,推广新型、安全生物农药和肥料,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建立蔬菜产量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3、茶叶产业。

巩固现有茶园,改造低产园,开发新茶园,发展白芽奇兰、八仙、丹桂、铁观音等当家品种。实施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工程,全面提高漳州市茶叶整体质量水平。建设福建省茶叶精深加工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推广茶园绿色防控技术,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茶开发。以华安、平和、诏安、南靖为重点,进一步改善茶园生态环境、改进茶树品种结构、提升茶叶加工环境与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推进漳州现代茶产业可持续发展。其建设重点如下:

(1)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

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着力改造茶园生态环境。加强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完善茶园路网及排灌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防护林隔离带,形成“山顶戴帽,山腰结带,山脚穿鞋”的良好茶园生态系统。依托茶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到2017年,全市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5万亩,辐射带动15万亩,财政优先扶持带动辐射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

(2)实施茶叶加工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改造项目,实现茶叶加工厂的规范化管理,按照食品加工的卫生标准对茶叶加工进行改造提升,逐步改善茶叶加工生产条件。更新设备,引进新型、先进的机械,改进加工工艺、工序,积极开发无公害、绿色、有机茶。

(3)进一步推进漳台茶产业合作。

积极开拓漳台茶产业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拓展国内外市场。引进台资茶业企业,转变茶农生产观念,革新制茶设备、技术;借鉴台资企业投资茶产业的成功经验,有效促进漳州茶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加大茶农、茶商培训力度。

继续在各县区(市)加大茶农培训力度,通过举办茶树栽培管理、茶叶加工和包装技术培训,培养种茶和制茶能手,提高茶农技术水平。组织开展茶叶生态栽培、清洁化生产、电子商务等内容的培训,全面提高茶商从业素质。

4、食用菌产业。

以漳浦、南靖、龙海、华安、台商投资区等县(市、区)为主要发展区域,加快现代化食用菌产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淘汰分散、规模小、条件差的食用菌生产企业,大力推广食用菌工厂化、标准化和自动化生产,扶持发展一批食用菌深加工龙头企业。引进食用菌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食用菌深加工水平,力争全市食用菌产品35%以上通过深加工,巩固漳州市“中国蕈业之城”的龙头地位。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率先建成食用菌电子商务、食用菌质量安全检测、食用菌物联网和食用菌展示等平台。食用菌产业建设重点如下:

(1)发挥品牌效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漳州“中国菇都”、“中国蘑菇节”等品牌效应,加强与国内外食用菌组织的交流和合作,积极培育本土食用菌龙头企业,吸引、鼓励海内外大型食用菌菌种生产、供应、加工、物流、科研、机械、包装、物料、策划企业或机构在漳州安家落户,投资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公共服务机构机制和设施条件,出台有关食用菌产业化用电、用地及其建设相应设施的优惠政策,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推动蘑菇等传统食用菌品种工厂化、设施化、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生产,提升食用菌质量安全档次,推动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

(2)加大科技研发与推广力度、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依托国家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漳州综合试验站平台,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进、选育和推广食用菌优质品种,按照国家有关食用菌菌种生产标准要求,发展一批具菌种生产、保藏、销售相配套,生产、经营为一体的现代大型菌种厂标准,以满足全市食用菌生产需求。加大食用菌精准化栽培技术研究与推广力度,通过集成高产配方、科学出菇管理、病虫害防控等技术,实现菇农增产增收。深入开展食用菌新型栽培基质研发,解决传统原材料短缺问题。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

(3)加快食用菌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集约。

加快台商投资区食用菌(双孢蘑菇)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为产业的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努力把产业园建成一流的“种植园、科普园、观光园”,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4)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产品。

推广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完善菌种的选育、栽培、成品加工到销售全产业链,打造出一套产业化、专业化经营的成功模式。在现有食用菌加工能力的基础上,拓展食用菌深加工产品,开发食用菌新产品。加大食用菌保健和药用功能性产品的科研开发力度,开发新型食用菌保健饮料、风味休闲食品,以及高档次保健调味品、保健药品、菌类美容护肤制品等,延伸食用菌产业链,实现增值效益。

5、花卉产业。

以工业化思维推进漳州花卉产业的转型升级。以科技兴花为宗旨,建设一批特色花卉种质资源库,加强名优新花卉品种的研发,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花卉生产、花卉物流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道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和高效市场流通方式,推进花卉苗木标准化生产和提升花卉物流业的运作水平;以建设我国东南地区花木交易集散中心为契机,推进“互联网+花卉产业”模式发展,打造具区域影响力的大型花卉电子商务平台;深化漳台花卉产业交流合作,提升漳州花卉产业外向化水平。其建设重点如下:

(1)加强交流,促进优势互补。

积极推进漳台花卉合作,吸收和消化台湾先进的花卉技术、管理和营销经验;加强同荷兰的交流与合作,引进荷兰花卉新品种,推出我市优势花卉产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花卉企业和企业总部落户漳州,带动全市花卉研发、生产、流通等产业链优化升级。

(2)加强科技创新。

重点建设北京林业大学国家花卉工程技术中心水仙花研究推广分中心。鼓励花卉苗木龙头企业、花卉产业园区与高校、院所协作联合,推进花卉种苗研发、试验与推广,采取“企业立题、专家解题、政府支持”的研发方式,整合科技资源,加强重点攻关,为现代花卉产业升级换代提供科技支撑。制订并执行花卉苗木产业标准,提升市场信誉。

(3)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提高设施化水平。

参照创办经济开发区的办法,用工业化的理念推动花卉产业的发展,重点培育20~30家具有区域带动作用的花木龙头企业。扶持规划建设大型花卉苗木综合生态文化园区,延伸花卉产业链和提高产业的关注度。同时要通过向上积极争取设施项目资金扶持、政府农业资金向设施农业倾斜及引导企业加大现代设施的有效投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花卉设施化水平,争取到20xx年底全市花木温室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

(4)建立完善市场体系。

加快推进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推动漳州市花卉交易中心、南靖兰花市场配套建设。继续推进花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发展花卉4s店,为漳州市花卉产业发展提供广阔平台和载体,拓展花卉苗木贸易空间。积极培育中介组织,促进花木经纪人和花商队伍健康发展。

(5)调整花卉产品结构。

根据各类花卉发展趋势,结合漳州花卉产业现状,按照“调准”(即适销对路,适地适花)、“调优”(即更新品种,提高档次)、“调高”(即增附加值,创高效益)的原则,对漳州花卉产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6、林竹产业。

以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丰产竹林培育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加工利用为龙头,围绕现代林业种业工程、林木加工产业提升、森林旅游产业拓展,以及森林生态环境保育为重点,实施封山育林和幼林抚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措施,做大做强做优林下经济,全面提高林业产业实力。林竹产业建设重点如下:

(1)建设高优森林资源培育和名贵树木生产基地。

努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率,持续壮大森林资源总量。实施20万亩森林资源结构优化带动工程,坚持每年新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名贵、优良乡土树种、高优油茶林等10万亩。全市森林蓄积总量每年净增10万立方米以上。引导林农培育桉树中大径材,推广种植降香黄檀、黄枝润楠、桃花心木、香樟、红锥等珍贵用材林,营造多树种多层次的混交林、阔叶林,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全面提升森林的综合效益。

(2)鼓励毛竹丰产林及中小径竹开发。

根据产品开发和市场需求的不同,按照材用、笋用、笋材两用、浆用等不同培育目标,实行竹林定向培育,分片发展笋用、加工用等不同用途竹林基地。大力推广毛竹丰产培育技术,提高资源质量和产出率。积极开发和利用现有竹种资源,实施人工丰产经营措施。新建麻竹、绿竹、雷竹、黄甜竹等中小径竹高优基地,努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中小径竹,优化竹种结构,满足市场对笋竹产品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在中小径竹开发上,要坚持区域特色的发展原则。

(3)扶持壮大竹业加工项目。

扶持培育产值千万元以上的竹材加工企业,重点发展混凝土模板用竹木复合胶合板、竹木复合集装箱底板、竹家具、竹地板以及汽车、火车用竹胶合板等各类竹制品。竹胶板重点向规模化、多品种、多规格、功能型的方向发展;大力开发竹纤维系列产品,重点发展竹浆造纸、竹纤维板、竹纤维复合新型材料等。加大笋干深加工产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发竹炭系列产品,发展活性炭保健品,发挥活性炭的多功能作用,延伸产业链。

(4)引导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和景观资源,合理规划,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科学引导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森林人家”等森林旅游业,立体开发森林资源。

(5)持续加大生态林业建设。

加大对虎伯寮和漳江口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强对南亚热带天然阔叶林、湿地和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逐步将重点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列为自然保护区、小区。加强对濒危珍稀物种的抢救性保护,规范对野生动植物驯养、培育、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储备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濒危物种,保存物种资源,维护生物的多样性,造福子孙后代。

(6)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推进林竹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扶持笋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贷款支持和人员培训。鼓励竹农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扶持培育笋竹产品交易市场,在笋竹产品多、交易量大、交通便利的笋竹产品集散地,建立笋竹产品交易市场,完善笋竹交易市场体系。

7、中药材产业。

大力扶持发展中药材产业。推进中药材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中药材产品研发利用、中药材产业提升,加强中药材标准化品质控制,逐步完善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有效缓解濒危中药材供需矛盾,稳步发展常用中药材。不断提升中药材研发科技水平及质量水平,加强药食两用中药材开发,初步建成当地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其建设重点如下:

(1)加强中药种质资源保护。

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保护和开发利用道地野生药材资源,重点针对资源紧缺、濒危野生中药材,按照相关物种采种规范,加快人工繁育,降低对野生资源的依赖程度。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在适宜产区开展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种子种苗繁育,推广种植优质中药材,从源头上保证优质中药材良性发展。

(2)推进中药材技术创新。

重点加强中药材基础研究、传统中药材生产技术继承创新、中药材繁育技术及现代化生产技术的突破。建立以高校和企业为主体的中药研发体系,形成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具有一定研究水平和开发能力的科研队伍,坚持以科技创新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3)打造漳州特色优质中药材品牌。

大力扶持片仔癀等中华老字号国药品牌,推进片仔癀院士工作站建设。以传统名牌中成药为主线,重视新药的研发和老产品二次开发工作,开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保健养生产品、特色功效护肤品和日用护理产品等。建设常用大宗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鼓励利用山地、林地、荒地开发中药材种植生产。大力开发具有漳州传统优势和特色药效的道地药材,打造一批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的本地优势中药材品牌,如南靖“巴戟天”、长泰“砂仁”、华安“肉桂”、龙海“泽泻”、漳浦“穿心莲”“玫瑰茄”“生地”等。不断提升特色优质中药材生产技术与加工工艺,扶持发展中药材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观音串”(黄花倒水莲)、“石仙桃”(石橄榄)、春根藤等特色中药的开发;发展以枇杷叶、青梅为原料的加工业,提高枇杷、青梅的药效利用水平,构建药品零售、批发和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营销网络。

(4)扶持发展中药材生产龙头企业。

培育现代中药材生产企业,推进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提高中药材生产组织化水平。以龙头企业为抓手培育发展金线莲、铁皮石斛等名贵药材产业。建设林下种植铁皮石斛、金线莲gap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基地、野生抚育基地。发挥漳浦扬基、南靖本草春、平和广和堂、仙草堂、诏安南药园等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培育发展金线莲、铁皮石斛等名贵药材产业。实现种苗工厂化、规范化高效率生产,保障药材质量。

(5)建立中药材市场信息及电子商务平台。

利用互联网,依托阿里巴巴、“漳州味”等电子商务平台,为漳州中药材产业的交易、展示、交流及市场拓展打造一个高品质、高标准、国际化的市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中药材的市场价格、种植面积等信息,帮助药农在中药材种植品种选择、种植、储藏、销售等环节上,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供求信息。加强引导,加强培训,从药材种植到生产销售等环节,提高药农素质,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拓展中药材销售流通渠道,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开展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按规范标准种植、生产。加强中药材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和质量检验检测,建立覆盖主要中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

(7)深化对台对外交流合作。

引进、培育、推广一批台湾中药材新品种和新技术,实施一批漳台中药材合作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海峡两岸及对外中药材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传统中药材国药的影响力。

8、畜牧产业。

以转型发展为主线,积极促进畜禽优良品种的保护、引进、繁育、开发和推广;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推进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发展循环农业,推广无污染生态养殖模式,推进绿色生产;健全动物防疫防控体系,降低养殖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畜牧业养殖规划,培育特色畜牧业专业村镇,加强示范区(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设重点如下:

(1)畜禽标准化生产建设。

大力推进以生猪、家禽为重点的畜禽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规模养殖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林”、“生物发酵床垫料”养殖模式试点,加快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促进生猪产业的集约化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2)适度发展草食型畜牧。

以肉牛、肉羊为重点,利用南靖、云霄等山区资源优势,依托建设标准化牛(羊)舍,配套建设污水深度处理和沼气工程或沼气发电项目。利用闽南黄牛和省外引进的国外良种肉牛杂交后代生产无公害肉牛,建成漳州市乃全省最大肉牛生产基地。

(3)发展特色畜牧养殖。

在传统养殖的基础上,鼓励发展特色经济动物养殖。利用南靖县的山区资源优势,发展香猪、“趴趴跑”等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打造特色养殖品牌,提高市场特种经济动物肉类产品供给,服务旅游市场需要。

(4)推广资源化利用模式。

通过农畜配套、种养结合、有机肥加工、沼气发酵设施等处理多种方法,新建规模场排泄物综合治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程度,减少粪污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创办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增加有机肥产能,鼓励农户增施有机肥。

(5)畜禽种源良种化工程。

推进良繁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高产高效的畜禽良种,继续新建扩建种畜禽场,形成布局合理、育/繁/推相配套的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对金定鸭、漳州斗鸡等畜禽地方良种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保种基地,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做好畜禽保种引种育种,开展胚胎移植和畜牧基因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实行gap育种,提高育种能力和种质水平。

9、水产产业。

坚持优质、安全、高效和市场导向原则,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构建现代水产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化进程。按照“特色化、产业化、标准化、无公害”的要求,大力发展高优品种养殖,建设一批海上高新养殖示范区;大力发展渔区二、三产业,拓宽渔民就业渠道,引导渔民从事水产品养殖、加工、运销等行业。建设重点如下:

(1)提升发展现代水产养殖。

加速标准化鱼塘建设及旧鱼塘改造,积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适度推广深水网箱,寻求发展高效集约式养殖和多元生态养殖技术,积极提升渔业养殖科技水平。以发展石斑鱼、罗非鱼、鲍鱼、南美白对虾、蛤类、藻类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建设海上、池塘标准化特色水产养殖园区。

(2)重点培育渔业苗种繁育。

推进丰盛食品、博广天兴等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建设现代渔业苗种繁育基地,升级改造水产原良种场,改造苗种繁育场生产设施,加强仪器设备配套建设,探索引进水产苗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增强水产养殖品种选育和研究水平,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以芗城区淡水鱼类、龙海市南美白对虾、云霄县贝类,以及漳浦县、东山县、诏安县多品种的水产苗种产业园区为依托,建成集水产引种育种中心、育苗基地、饵料生物培育基地、水产苗种病害检测与防治中心等产学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示范园区。

(3)致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

大力支持水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水产加工企业搞技术开发,拓展加工领域,扩大生产规模,抓好品牌创建工作。依托东山、诏安、漳浦3个水产加工产业集群,不断加大协调服务和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水产品加工企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积极发展系列化新型罐头、软包装罐头制品;鼓励开发引进和应用水产品加工节能减排低碳技术、保鲜技术及设备。

(4)大力发展海洋生物产业。

加强沿海渔港建设,积极创建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引进高科技产业,强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有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升企业竞争力。组织相关企业创建与申报省级海洋产业龙头企业项目,并做好后续沟通联系工作,力争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5)调整海洋捕捞产业结构。

控制捕捞渔船增长,降低近海捕捞强度,积极发展远洋渔业,拓展境外和远洋渔业生产。对东山、龙海、诏安、漳浦等沿海县、市,推行限额捕捞及实行季节性休渔政策,坚持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的方针,优化捕捞作业结构,努力提高渔获物的价值,使海洋捕捞业实现“减量增质”。

(6)推进休闲渔业建设。

在东山、诏安、云霄、漳浦等县,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不断拓展渔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新途径,打造休闲渔业品牌,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7)保障水产品流通安全。

完善水产品交易、流通市场,配套建设冷链物流体系。扎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加强日常生产监管,加强对水产养殖户使用饲料、用药、销售记录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产品的抽查检测,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项目带动,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完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机补贴政策,推广适应我市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条件的农机装备,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一批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提高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建设一批防洪排涝骨干水利工程,搞好大型灌区节水和续建配套、山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推进九龙江生态水系示范建设工程、重点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各类水库除险加固、海堤除险加固和节水灌溉工程等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预测预警和防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完善农林病虫害监测防治体系建设,全面夯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基础。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培育一批省级、市级、县级示范社,逐步规范农产品行业协会的职能和功能,促进有序发展。借鉴台湾农会、农业合作社经验,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在漳州市投资的台湾农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或参与本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漳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加强协作,提升服务水平。培育发展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

(三)加强农业对台对外合作。

1、深化漳台农业交流合作。

加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省市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示范区核心示范园互通互动,融合发展。发挥对台优势,加强漳台在现代种业、设施农业、精致农业、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的合作。引进台湾先进农业生产理念和加工、保鲜、包装等先进技术,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深度对接。提升漳台种业研发中心、台资农友种苗公司“漳州种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水平。加快“海峡两岸(福建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和“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等合作载体的项目建设。依托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现代农业“硅谷”、诏安海洋生物科技园区等载体,集中打造海洋生物、特色花卉、食用菌、生物科技等一批漳台合作产业园区。借助“海峡(漳州)茶会”,打造以白芽奇兰茶为代表的“漳州茶”品牌,突出业界交流,凸显对台特色。办好“农博会·花博会”、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从资金、技术、市场、管理模式等方面推动漳台特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以交流促进两岸农业和农民交流合作。提高对台服务工作效率,积极为台资农业企业排忧解难。

2、建设农业国际合作平台。

大力加强漳州“中国食品名城”的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展示特色、优质、健康、生态的“漳州味”食品,把“淘宝·特色中国·漳州馆”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融入“互联网+”国际大数据平台,建设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构建线上线下漳州农产品国际营销网络,形成相关农产品“漳州价格”。继续举办中国蘑菇节等国际会展,加强与国际食品界的合作交流,提高漳州食品的外向知名度。加快推进欧中现代农业研发中心建设,引进荷兰等境外花卉界大企业共同开拓国际花卉市场。加强漳州-东盟现代农业合作,推动漳州开发区建设中国―东盟粮油食品物流中心。加强与“一带一路”“海丝”沿线国家和周边地区的农业投资、贸易、固投、动植物检疫合作,引进以色列节水灌溉、欧盟国家农业新品种(花卉、蔬菜)、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意大利蛋鸡自动化等先进生产技术设备。鼓励漳州农业机械生产企业走出去,把漳州农业机械设备推广到国际市场,打响“漳州制造”品牌。引导本地农业企业、农户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拓展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漳州农业企业到境外设立农业生产基地,关心支持漳州农业企业到柬埔寨创办的“柬埔寨漳州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对外农业合作项目建设,加强农业国际合作,推动漳州农业向国际化现代农业转变。

(四)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加快推进农业病虫防控技术服务平台、现代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构建包括农资经营、农贸市场、连锁超市、批发市场、期货市场与网上交易市场等为一体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优势,推进农业生产、经营、销售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整合电子商务、农产品配送、连锁专卖、直销等多种模式互补融合的销售方式,推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升级提效。强化农业比较优势,用工业化和互联网的理念发展农业,推进“农业科技、农业业态、经营模式”三个创新和“发展平台、特色农业、农产品品质”三个提升,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创新农业科技,扶持现代种业,加快建设规模化的设施农业基地,创新农业业态,大力发展集食、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休闲生态旅游、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打响“漳州味”购销品牌,推动“一产接二连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扶持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国家旅游扶贫试点村、全省乡村旅游优秀示范点创建。

(五)推进金融体制创新。

一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为契机,推动漳浦县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取得进展。二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服务机制,积极推广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模式,拓宽现代农业设施、大型农机具、订单、保单等抵押范围,发挥行业协会、互助担保基金等增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三要继续开展村级融资担保基金试点,在还未开展试点的县(市、区)由农村信用社(农商行)、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选择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活跃、资金需求旺盛的2~3个试点村创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市、县财政按4∶6比例给予村级融资担保基金试点村每村10万元的风险补偿拨备金。四要加大金融机构对农业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合作银行增加对农业示范区的信贷投放。探索开展“农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由市农业部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引入保险公司资金,开办农业企业“助保贷”业务。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证券市场上市融资或到银行间市场发行票据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一)科学规划,启动建设。

20xx年,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主导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建设内容,完善政策扶持,完成示范区建设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项目,全面推进。

20xx年,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完善农技推广体系、产业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示范区9大主导产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建设,有效推进漳州市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发展。

(三)查缺补漏,完善提升。

20xx年,进一步落实示范区建设扶持政策,并对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要求及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对建设项目及配套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高水平完成示范区创建。

六、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漳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投资总额101.7亿元(表4),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1.6亿元、产业发展投入62.8亿元、产业融合投入4.1亿元、农业信息平台建设投入3.2亿元。

(二)资金筹措。

漳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筹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其中自筹资金84.2亿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7.5亿元。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到20xx年,通过示范区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单产水平和总量均有显著提高。到2017年底,水果产量341万吨、蔬菜300万吨、茶叶7.7万吨、食用菌38万吨、花卉19万亩、林竹154万亩、猪肉13.8万吨、牛肉5985吨、羊肉689吨、禽蛋2.2万吨、禽肉5.3万吨、水产品197万吨。

(2)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在现有产业发展和自然资源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形成以9大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产品体系。

(3)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农业发展方式不断转变,农业效益不断提升,示范区发展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在产业发展的带动下,漳州市农民人均收入进一步提升,在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比增10%以上,达16778元。

2、社会效益。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不仅能有效推进漳州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还将提高和改善资源的利用方式,同时示范区的建设将对周边地区乃至更大范围起到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速区域经济的发展。此外,示范区的建设,推进了多产业生产、加工基地的发展,这些基地的发展将向社会提供水果、蔬菜、茶叶、畜产品等农副产品,有效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而且为提高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及发展地方商品经济创造了条件。

3、生态效益。

现代农业是环境友好型农业和资源节约型农业,通过改造传统农业,发展各种形式的现代农业,有利于减少农业污染和消耗,发挥农业生态功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引进和推广应用现代农业高新科技,将有效提高农业生态系统内物质与能量的转化效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

(一)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漳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把示范区建设好、管理好,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2、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目标考核机制:一要建立市、县、乡三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二要严格督促各部门、各县(市、区)、各乡全力配合,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三要强化考核,对任务完成好、建设质量高、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部门、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建设质量不达标、示范带动不明显,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3、创新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按照机制创新、分工明确、灵活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国土、科技、规划、住建、环保、供电、交通运输、金融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示范区的建设。

(二)保障措施。

1、深化农村改革。

要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严格农业用地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管理。二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和全市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制定现代农业发展的优惠措施,对进入漳州现代农业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区域投资的企业,在其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从土地出让和租赁、贷款贴息、科技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优惠。

2、加大资金投入。

把现代农业建设作为政府工作重点,不断加大财政支持示范区建设的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农业投入要求,市财政每年统筹整合一定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扶持项目,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吸引信贷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资本投资示范区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融资机制。

3、重抓人才教育。

加大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中专学历教育、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高技能型农业专业人才,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技能水平。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合作与交流,推广农业“五新”,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进一步加大从高校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的力度,在农业重点产业领域,培养一批科技专家和科技带头人。加强产学研合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开发,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进漳州市现代农业建设。

4、营建创建氛围。

运用漳州电视台、漳州人民广播电台、闽南日报、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漳州市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跃氛围;通过现场交流会、农业会展、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全面展现漳州现代农业发展成就,进一步提高漳州农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项目性质:工业(新建)。

三、建设单位:天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四、地点范围:天门工业园天仙公路以北方向8#路两侧,天仙公路以南方向7#路两侧,覆盖范围6平方公里,用地面积2500亩。

五、项目背景。

(一)建设背景。

天门是一个农业大市,是国家的商品粮、优质棉、优质油和瘦肉猪生产基地,是武汉城市经济圈内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之一,主要农产品产量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发展食品加工业的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现实基矗食品加工业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的重要产业,是增长较快的朝阳产业,是永恒的消费型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天门市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抓住加工这个关键环节,推动食品加工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聚集化发展,提高食品加工水平,促进天门市从农业大市向食品加工强市转变。

(二)资源优势。

天门市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蔬菜,传统作物有黄花菜、花生、绿豆、荞麦、芋环、菊芋等;主要水产品有青鱼、草鱼、鲢鱼、鲤鱼、鳙鱼、鲫鱼、鳊鱼,名特优水产品有河蟹、龙虾、斑点叉尾回、黄颡鱼、淡水白鲳、鳜鱼、南方大口鲶、异育银鲫、泥鳅、黄鳝、义河蚶等;主要畜禽品牌产品有“健康之村”牌大活猪、“侨乡”牌皮咸蛋、“茶圣寺”牌香味板鸭、“康东”牌宫禽酱鸭系列、“全盛”牌无公害土鸡蛋等。天门市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有棉花、黄豆、芝麻、大米、莲藕、生猪、鲜蛋、龙虾、蔬菜、饼粕以及黄花菜等土特产及其加工产品。此外,多宝的花生、九真的慈菇、岳口的芋环以及渔薪的酱菜、干一马湾的皮咸蛋、胡市的板鸭等农副产品,都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

天门市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约有1100余种,其中野生动物200余种、野生植物900余种。在900余种野生植物中,有药材9类152种,属国家收购的有20种,年收购量一般为31.8吨,其中野生半夏行销国内,有“荆半夏”之称。天门境内现有乔、灌、藤本等木本植物360种(乡土树种325种、引进树种35种),其中:用材林主要有意杨、水杉、池杉、枫杨、苦楝、白榆、臭椿、香椿、马尾松、湿地松等,风景观赏树种主要有雪松、广玉兰、樟树、柏树、女贞、槐树、桂花、紫荆、紫薇等,经济林主要有梨、桃、李、银杏、枣、柑桔、葡萄、柿等。

(三)实施区域。

天门工业园原名天门仙北工业园,设立于2005年,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核准保留的省级重点开发区(工业园)。

1、区位优势:园区地处武汉“1+8城市圈”核心区域中心,位于天门市东南角,地处天门、仙桃、汉川三市交汇处,紧邻汉江,与仙桃城区一桥之隔,规划建设总面积30平方公里。

2、交通运输:沪蓉高铁横贯园区,并在园区分别设立了货物与旅客运输二级站--天门南站,2011年底正式通车运营。届时从园区出发,西至成渝经济圈4小时,东到长三角城市群3小时;园区公路以国家高速、省道为主干线,g50(沪渝高速)、s49(随岳高速)、s342省道穿境而过。天门工业园至武汉中心城区、天河机尝湖北长江经济带、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株潭城市圈的车程分别为1小时、1小时、1.5小时、3小时、3小时;规划设置6个千吨级泊位的天门工业园港区已启动建设,经汉江可通江达海,直达下游的武汉、九江、南京、上海及上游的荆州、宜昌、重庆等地;正在打造的武汉城市圈1小时城际铁、公路交通枢纽,将于2013年底全线贯通。

3、基础设施:2005年至今,园区共投入30亿元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二期16.8平方公里内道路修建,形成了“四纵八横”的路网格局;广尝绿化、景观大道及led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架设10kv供电专线两条,7回路110kv变电站已投入使用;4万吨/日自来水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国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基站各一座;同时,学校、医院、酒店、商住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商业项目已建成营业。

4、发展历程:建园以来,园区依托现有资源及交通区位优势,紧紧把握国家出台的一些列相关政策,着力打造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农业及食品加工三大核心板块,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及仓储物流配送及相关配套产业。期间先后经历了三次规划修编和两轮配套项目用地建设,土地开发总面积16.8平方公里,共引进各类项目51个,引资总额近200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产值80亿元、税收入库6000万元。

2008年4月,天门市人民政府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管委会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共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天门工业产业园”。

2009年1月,天门市人民政府与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签署友好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共建天门工业园“化工循环产业园”。天门工业园已成为武汉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和“园中园”合作的示范区。

2009年5月,天门工业园编制规划的生态产业园项目被省发改委确定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示范项目,建设主体为天门工业园,同时授予园区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之一。

2010年3月,天门市农产品加工园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0家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之一。园区依托天门工业园和天门经济开发区,采劝一园两区”的建设模式,规划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天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主体位于天门工业园,首期建设面积6平方公里,目前建成面积4平方公里。

5、特色产业:园区依托自然资源丰富、区位交通独特、配套设施齐全等优势,通过引领产业合理布局、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手段,重点发展出以林木制品加工、畜禽加工、水产品加工、粮棉油加工等四大主导产业为核心的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了绿色农业及食品加工板块。截至目前,园区已入驻农产品生产企业(项目)36家,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33.6亿元。其中重点企业有中绿集团、天源木业、天门福润、武汉德丰、湖北海大饲料、湖北泰尔生物、金诺生物蛋白、华成生物、正和食品、佳佳旺食品、和麦旺饮品、景天棉业等10余家。

六、建设总体规划及发展目标。

(一)规划范围和依据。

1、规划范围:天门市绿色食品工业园是经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准,高起点规划的集节能、高效、清洁、便捷、优美、安全的现代花园式绿色食品项目示范区。项目地处天门工业园区内,规划开发面积2500亩,紧邻342省道(天仙一级公里)和7#公路、8#公路,沿7#公路可直达沪蓉高铁货运编组站和天门港区,沿8#公路可直沪蓉高铁客运站,交通便利。

2、建设年限:2011年—2013年。

3、规划依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鄂发【2009】27号)、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天门市开发区(工业园)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天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天门工业园(近期)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绿色、低碳工业化道路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发展原则,以实现农民增收、工业增收和城乡建设一体化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开放引进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特色资源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绿色食品加工为重点,以粮油、果蔬食品加工、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林特色产品加工为主攻方向,做大做强优势食品加工业,培育壮大新兴食品加工业,形成以食品为主导,龙头企业为支撑、上下游产业配套、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布局合理的产业格局。努力壮大天门市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区的经济实力,提升食品加工业竞争力,力争把天门市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全省食品加工示范基地。

(三)基本原则。

1、市场化、特色化原则。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立足市场对食品的消费需求,重点发展有比较优势和有特色的食品加工业,发挥特色效应,实现特色效益。

2、产业化、集群化原则。发展壮大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兴市场主体,促进食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无缝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产业链条式拓展。

3、绿色化、品牌化原则。发展绿色食品资源生产基地,壮大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全面推进食品工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广绿色食品认证和国际食品标准认证,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占领市场,打造天门食品绿色品牌。

(四)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北省农产品加工园”为契机,立足全市资源优势,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建设特色明显、竞争力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通过与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市场方式完善食品工业园区内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通过创新招商方式、搭建食品加工项目平台、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等有效措施,力争使园内食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数达到35家,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

销售收入目标:2015年,园区食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其中,粮油、果蔬食品加工业50亿元;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业35亿元;相关配套产业达15亿元。

龙头企业目标:引进国内绿色食品企业6-10家;培育省级、食品本土企业5-8家。2015年食品加工园区年销售收入过30亿元企业达到2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8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到20个以上,一个龙头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100名。

七、产业发展重点。

(一)粮油食品加工业。

利用我市丰富的水稻、小麦、玉米、黄豆、油菜、芝麻等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绿色有机粮油产品,形成一批有基地、有规模、有产业、有产品、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产业集群。同时延伸产业链,与周边城市食品工业相配套。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些有一定影响的品牌进入。鼓励进驻项目区的食品企业得到国家绿色食品认证(a和aa级)。

(二)畜禽加工业。

利用我市现有的特色畜禽种类:猪、鸭、鸡、兔、牛、羊等,进行肉类产品的屠宰加工或深加工,以发展肉类食品深加工为主。

(三)果蔬加工业。

依托我市大力发展花菜、甜玉米、马铃薯、菊芋等特色产业,通过改进传统加工制品的生产工艺,重点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净菜、脱水蔬菜、生鲜果汁等产品,发展食用菌,实现工厂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四)水产品加工业。

依托水产品优势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精养鱼池,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名特优新品种养殖,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小龙虾加工、罗非鱼等深加工,开发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食品、保健方便制品等,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五)食品仓储物流业。

利用现代物流手段和互联网,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设施完善的、装备先进的特色食品仓储、冷链物流、批发、配送、电子交易物流区。

八、招商优惠政策。

(一)企业落户优惠政策。

1、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针对投资规模孝成长期较长的中小型企业,园区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垫资新建工业标准厂房,占地约150亩左右,入驻企业可采取限期租赁、先租后买,或直接购买等多种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为其办理土地证。

2、项目用地优先供应:对入园投资的项目,在签订投资合同并缴纳订金后,园区优先为食品加工类项目完成征地及地面附着物清表工作,并为其先行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3、土地出让价格实行扶持奖励:食品加工项目优先使用全市用地指标,生产性用地出让价格实行“五”、“六”、“八”的标准。即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为8万元/亩;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10000万元的,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为6万元/亩;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为5万元/亩;特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及国内500强企业用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协商地价。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或分年缴纳。对验收核定实际投资额达到投资合同书中约定的投资强度和建设时限的企业,市财政将给予该项目土地出让金总额10%的扶持奖励资金。

4、行政收费优惠。项目注册和项目报建收费严格比照天门工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最低标准执行,实行“打包”收费。

5、专班服务。园区组建食品工业服务专班,对食品加工项目从入园开始实行“一站式”全程代理,“一条龙”服务。

6、其它优惠政策。入园项目在现行政策范围内享受最低的电价、水价优惠;享受《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一体化试行办法》、《武汉海关支持武汉“1+8”城市圈建设的十二条措施》等武汉城市圈成员独有的便利政策;对重点企业实行25天安静生产日制度,除公安、安全生产、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因突发事件处置外,未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生产性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即可加入市中小企业信用协会。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企业,市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企业成长扶持政策。

7、专项扶持资金。依托“两型社会”综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专项配套资金,采取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办法原则,对新进入的规模以上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择优给予扶持。盛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主要支持入选的成长型企业和为其服务的机构;给予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安排食品加工兴办、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品牌建设、产品推介和重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等专项扶持资金。

8、信贷和贴息扶持。帮助中小型食品企业降低收购农产品流动资金贷款门槛,提高授信额度;对发展潜力大、属省规划发展的新办食品加工业项目给予贷款总额贴息50%的风险扶持;对大型知名品牌企业贷款,实行政府贴息、零负担担保。

9、税收优惠。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产品加工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帮助指导企业充分用好用足优惠政策,按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生产性企业和厂房租赁经营企业,从开始经营年度起,可由企业申请,政府批准,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企业在4年内每年相当于实缴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总额的资金补助;第5年至第10年每年给予企业相当于实缴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50%的资金补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的食品企业,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其缴纳的产品增值税,市财政按留成部分的30%予以补贴。

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增加技术开发投入,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开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购进先进技术、发明和专利费用,按无形资产管理,在管理费用中分期摊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基地配套优惠。对有示范基地建设要求的国内500强大型、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由园区请示市政府,落实相应的示范基地面积,帮助企业培育原料基地。

11、企业用工保障。通过大力宣传,合理引导我市富余劳动力转移,鼓励园区及周边地区农民工入园就业,政府将投入专项资金,针对不同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岗前专业技能培训,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和质量。

12、支持企业拓展市常有计划地组织入园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并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补贴。组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三)专项资金奖励政策。

13、品牌资金奖励。市政府支持工业化的各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鼓励企业申报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对产品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40万元,对获得“中国产品”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奖励1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产品”或“湖北省商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建立鼓励企业上市财政扶持政策。企业上市在执行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及《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所列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万元补贴。

14、税收贡献奖励。对当年实缴税收分别为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的企业,政府将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税收过亿元项目,政府将给予更多的优惠扶持奖励措施。

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理念,以服务群众为工作主线,以提升村(社区)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手段为关键点,全面推进“平安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健全综治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__镇“超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以城市化带动区域发展”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镇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开展“平安村(社区)”建设,使所有村(社区)综治基础设施更加健全及其工作更加完善,村(社区)管理基本实现智能化、规范化、科学化,村(社区)治安打防管控能力得到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治安满意率大幅提升。

(二)具体目标:

1、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发案绝对数同比持平或下降;辖区内入室盗窃、入室抢劫案件数同比持平或下降;无涉黑恶势力犯罪(以公安机关立案为准)。

2、有效治安报警数同比下降;辖区内没有发生“黄、赌、毒”案件(以公安机关立案为准)。

3、推进封闭式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全封闭或半封闭式小区达到社区总面积30%。

4、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刑事治安案件高发隐患部位及社区(各小区)出入口都建立使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监控覆盖区域占社区的75%以上。

5、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到要求。

6、落实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职治安队伍,有完善的治安队伍管理制度,并发挥治安防控作用;治安队员、保安队员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数比例同比上升。

7、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纳管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内无造假贩假现象,无“黄、赌、毒”窝点,无黑网吧及传销窝点。

8、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制度,并认真做好吸毒人员一人一档工作;吸毒人员跟踪帮教率达100%;戒毒出所人员签订社区康复协议率达100%。

9、各种民间帮教组织健全,预防工作落实,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不良习性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等能够得到监护、心理矫正和帮教,跟踪帮教率达100%;没有脱控人员,没有引发违法犯罪的发生;对智障群体及其家庭帮扶率达80%以上。

10、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法规宣传或法律进家庭活动,特别是社区管理人员,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没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低于2%。

11、社区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消防责任书,没有发生影响大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12、居民群众对辖区的治安状况满意率达85%以上。

13、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如涉及多个村(社区)的,按参与该事件人数最多的村(社区)来界定权责)。

14、没有发生50人以上到镇集体上访,没有发生30人以上到市、省上访。

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精神,县政协将于近期开展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1、园区面积、园区企业数。

2、从业人数及规模、投资规模。

3、去年及今年上半年产值和利税等。

(三)园区发展方向、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和制约因素(包括政府扶持和企业内部等方面)。

(四)对园区建设和发展,促进园区产业布局更为科学,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发展更可持续的意见和建议。

采取全面调研与重点调研相结合,听取情况汇报与共同交流探讨相结合,走访相关单位与深入企业实地调查相结合,县内调研与县外调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组长:主席。

副组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成员:政协常委、县工商联主席。

政协常委、县信用联社理事长政协常委、德保东方药店总经理。

政协常委、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政协常委、足荣镇镇长。

政协常委、县发改局副局长。

政协委员、德保县壮宝酒厂总经理政协委员、县政协办副主任。

第一步(6月25日—7月4日):调研组查阅了解有关情况,制订。

工作方案。

印发有关通知和相关材料;县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撰写并报送汇报材料。

第二步(7月5日—7月20日):调研组深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与相关人员共同研究探讨,收集有关资料。

第三步(7月21日—7月25日):外出考察调研。第四步(7月26日—8月25日):调研组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修改专题。

调研报告。

提交常委会协商通过。

(一)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按调研内容要求撰写报送有关材料,于7月4日前传送到县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

(二)工管委办公室、经贸局积极配合调研组下点开展调研,组织人员进行座谈,并收集有关汇报材料及统计表。

(三)调研组下点调研的具体路线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20__年农业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积极完成了上级相关部门各项工作,现将全乡农业方面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了全乡农业种植业。

1、继续搞好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适度稳定了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面积,增大了油菜种植面积,通过提高复种指数,增大了豆类作物种植面积和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全乡水稻有1800亩、玉米8200亩、红苕6100亩。

2、继续搞好了以大春“两瓜一椒”为重点的特色经济作物种植技术的宣传推广。今年全乡种植西瓜1000亩、南瓜5000亩、海椒4500亩,特色经济作物产值近1400万元。

3、狠抓了农作物生产技术培训和推广。继续搞好了大春旱育秧种植技术、春玉米种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绿色防控技术、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农机化示范推广技术、免耕栽培技术、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应用,全乡春玉米种植全面推广、旱育秧技术面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明显增大、病虫综合防治面积普遍,农民对农机化示范推广、免耕栽培、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增强。

4、搞好了农业生产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到了各类农情信息定期上报。

二、狠抓了现代畜牧业工作。

搞好了畜牧业生产技术宣传、培训、资料发放、肉产品及养殖饲料的安全监管、春季防疫工作。全乡上半年生猪出栏9500头、人平出栏0.6头,山羊出栏800只,家禽家畜出栏40000只;生猪存栏10900头,母猪存栏1380头,家禽家畜存栏46000只。

三、狠抓了全乡农业服务性工作。

1、积极搞好了全乡31个社、1144户、20__亩退耕还林管护工作和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资料发放、安全检查工作。

2、继续搞好了全乡72个社、1852户、6065亩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89458.75元的造册、公示、卡号更正以及上卡直发工作,和全乡81个社、3712户、20663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造册、录入、核查、公示、卡号更正、上卡直发工作。

4、搞好了“黄华占”水稻新品种1146.4亩示范工作。8个村、678户农户发放“黄华占”小香米种子3439.3斤。

5、搞好了全乡农作物绿色防控工作。安置太阳能杀虫灯62盏,在全乡安置性诱剂生物农药3600套,挂放18000枚赤眼蜂生物导弹。

6、继续搞好了全乡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保险工作。全乡于3月30日前收费上缴、资料录入4222人,并做好了咨询、理赔工作。

7、搞好了全乡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通过动员及培训、宣传标语、宣传车、下发资料等方式,在全乡开展了夏收室外秸秆禁烧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20xx年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加快贫困户的自力更生能力,根据《博州农机局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博州农机发〔20xx〕13号精神,结合博乐市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博乐市农机局根据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制定本方案。

为使全市更多农牧民收益,通过实施农机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减免贫困农牧民拖拉机和收获机械50%驾驶培训费,减免贫困农牧民农业机械检审验费用,从而充分调动和保护贫困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贫困户思想认识的转变,促进农机装备进万家,切实保障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根据博乐市农牧业生产现状,本着向重点乡镇倾斜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和各乡镇(场)的贫困户的数量、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农户购买实力等因素,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中设立扶贫购置补贴资金200万元,特将补贴资金分配如下:青得里乡50万元、小营盘镇35万元,乌图布拉格镇30万元、阿热勒托海牧场30万元、达勒特镇25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25万元。

鉴于工作需要,成立博乐市农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建喜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杨少华市农机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成员:韩用强市农机局副局长

艾克帕尔市农机局副局长

阿迪力艾拜青得里乡副乡长

孟克布音小营盘镇党委委员

才巴塔阿热勒托海牧场党委委员

魏松乌图布拉格镇副镇长

范浩中贝林哈日莫墩乡副乡长

丁宝军达勒特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局业务办、市财政局农财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监督、项目资金拨付。下设乡镇场项目具体实施操作人员:青得里乡努尔克孜,小营盘镇苏亚,阿热勒托海牧场库尔曼艾力,乌图布拉格镇苏优丽,贝林哈日莫墩乡阿热帕提,达勒特镇居萍、马溶。

一是购机户必须是民政局在册的贫困户,实施贫困户购买意向小型实用农机具的,优先安排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扶贫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做到应补尽补。二是乡镇(场)按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贫困户购买小型实用先进农机具的资格审核等工作,补贴政策严格按照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到责任人上,不得出现冒领、顶替、套取等情况,要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切实加大购机后技术培训服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全市精准扶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xx〕2号)的要求,做好贫困农民自主购机、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公示、确认、机具核实、资金兑付等环节工作。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各乡镇场应安排农机站或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核实(不是贫困户或者与其他人合伙购机的不予考虑),依照博乐市年度实施方案及分配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集体研究,等额等量确定补贴对象。

2.精准扶贫对象在享受《博乐市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范围以外可放宽到小型农机具,除了对额度少、需求多的机械可采取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享受“应补尽补”机具类型可直接确定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行车证)、农商行卡等资料在各乡镇场填写申请补贴《审批表》并注明贫困户说明。

3.各乡镇场政府要在本级阳光农廉网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咨询、投诉受理电话,确定的补贴对象和单机补贴额度等情况通过网络及在村委会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同时公布乡镇场农机、纪检办及市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市农机局审核。

4.市农机局对各乡镇场上报的贫困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机具及额度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场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购置的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后方可在乡镇场政府指定部门办理购置补贴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最后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填写审批意见后,将补贴款通过农商行发放至补贴对象农商行卡内。

1.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2.补贴对象一般应于30日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购机。所选择的经销商须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确定其经销该产品资格(可在新疆农机网上查询,网址:

3.农机经销商需向补贴对象出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各乡镇场农机站会同村委会、纪检办、财政所及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办、财政局农财办组成联合市、乡两级核实组,分期分批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各乡镇场审核后,将购置机具核实情况在乡镇场及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八个不得”以及自治区“八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市农机局、财政局要强化督导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送州农机局、财政局。

市农机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管理,规范其供货及售后服务行为,推行规范的农机供销合同文本;加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价格监控,农机产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杜绝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行为。对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及时报告自治州农机局;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上报并取消补贴资格。要加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的监控,建立质量监管责任机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案件,成立快速处理应急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博乐市人民政府纠风投诉举报电话:227711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电话:2267821)。对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进行实名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价格虚高、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案件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州农机主管部门。

对农民联合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及经销、生产企业采取骗补套补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乡镇场要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精准扶贫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局业务办。同时做好精准扶贫信息宣传及报送工作。乡镇场项目工作人员在项目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市农机局要做好农机局精准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做好实施情况统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向市政府和州农机局报送精准扶贫实施进度、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根据《20xx年度自治州开展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州、市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博乐市农机局进驻市青得里乡塔布勒村开展工作。首先,通过将住村人员编排分组,通过节庆期间开展对村内贫困人员的入户走访,为贫困群众送温暖,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其次,春耕期间积极协调配合村委帮助村民联系贷款及农用机械,对落后农业机械进行改装,保证村队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三,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年轻有能力的村民参加农机驾驶员的操作培训,通过学技能,开拓就业渠道,投身农机作业服务,为脱贫增收找路子,转变贫困户思想上的认识,为贫困户提供具体的办法,让贫困群众了解党的惠农政策,感受到党的温暖。第四,按照我局脱贫计划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人员工作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断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教育转化工作。第五,通过成立青年服务队,解决群众的困难,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理顺群众情绪,以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前提,以提高村民的收入,搞好村上的经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谐、安居乐业。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增夏粮、扩油菜、提质量、升效益”的总体要求,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公路沿线、高产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推进马铃薯、小麦、杂粮种植和油菜扩面增效,打造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全面提高秋冬种生产效益,推动全县秋冬种农业生产工作稳步发展。

20xx年,力争完成秋冬种播种面积27.01万亩,其中:夏粮面积8.3万亩、油菜面积5.71万亩、蔬菜面积13万亩。

(一)科学抓好种植规划。科学规划秋冬及明春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小麦、马铃薯、杂粮杂豆种等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立足坝区,分侧重、分层次加快坝区建设及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针对发展较为成熟的坝区和产业,继续扩面培育,持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针对种植规模散、杂、面积较小的坝区和产业,加快土地流转,选准产业,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重点加强“一线三区”(高铁、高速、国道、省道、县道及城市干道等主要交通沿线和坝区、农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定不移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杜绝耕地撂荒,建好粮油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和利益联结机制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狠抓秋冬季粮食生产。突出重点作物,拓展发展空间,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在马铃薯、小麦和杂粮种植上下功夫,做好区域布局,扩大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一是在马铃薯种植上,根据耕作制度和产品用途择优选择品种,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稻油”水旱轮作、旱地分带间套作等种植绿色高效耕作制,提高产量水平。把好种薯质量关,引导农户选择生育期适宜、适销对路的高产、优质、抗病品种,加强种薯质量监管,做好种薯调运、脱毒种薯推广等工作,加强田间管理,搞好病虫害防治,确保夏收马铃薯安全生产,满足市场需求。二是在小麦种植上,充分利用“马场水磨面”的品牌有优势,抓住秋冬种有利时机,扩大小麦种植面积,积极发展多种优质专用小麦,重点推广抗白粉病、锈病、耐瘠抗倒、丰产性好的品种,同时根据加工企业的需求种植适合加工、酿酒等专用小麦品种。三是在杂粮种植上,充分利用气候和环境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种植大麦、荞麦、燕麦等杂粮,生产绿色产品,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推进油菜扩面增效。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种植技术与指导力度,推广油菜机械化、轻简化、高效化种植,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打造油菜种植示范样板点,挂牌试点油菜种植保底订单模式,积极推广“稻油”轮作“菜油两用”“一菜多用”等种植模式,重点发展低芥酸、低硫酸“双低”品种,以及高产、高油、高油酸“三高”新品种,大力推广油菜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积极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油菜多功能开发利用,实现油菜油用、菜用、花用、蜜用、肥用和饲用等“一菜多用”的用途,因地制宜拓展油菜多种功能,促进油菜保质保量、提质增效。

(四)做好秋冬季综合开发利用。立足大农业、大生态发展理念,加大秋冬季农业综合开发利用,统筹安排粮油生产、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等各项工作。加大冬闲田土综合利用,防止土地撂荒,大力发展豌豆、胡豆等种植,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把加绿肥种植同耕地保护、化肥减量化行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相有机结合起来,把发展绿肥等豆类种植作为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落到实处。合理安排,专用、兼用绿肥并举,积极扩大种植范围向果、茶园拓展,推广田间套种紫云英、光叶紫花苕、决明子、箭豌豆、肥田萝卜和绿肥专用油菜等绿肥品种,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在牧草种植上,充分利用冬闲田土,搞好秋冬季农田种草,大力发展黑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提高优质饲草供给率。在蔬菜种植上,与产业发展目标相衔接,按照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区域布局,提高种植水平,建好“菜篮子”基地,确保今冬明春市场供应。

(五)抓好各类要素保障。提前谋划种苗和农资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县乡供销社和农资供销商的作用,采取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等方式科学调度农用物资储备。继续抓好农资打假工作,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结合秋冬种工作和全省持续开展“冬季充电”的有利契机,分批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和企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切实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工作,提前开展技术指导。抢抓全省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机遇,根据区域内发展的特色主导产业,制定基础设施配套区域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六)持续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快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大力推广“林地经济”“立体种养”等农业优良组合模式,提高土地复种指数、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一年多季”“一地多收”。加强普定县农产品品牌培育,抓好农产品品牌营销,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的优质区域公共品牌,提高主导产业、主打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持续强化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农业设施“三个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帮扶、东西部帮扶资金、现代化发展基金等政策支持。坚决落实高标准农田刚性建设任务,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增强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挥农机行业协会和农机合作社作用,加快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提高秋冬种进度和质量。积极鼓励农业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研力量合作,加快精深产品的研发,延长产业链,不断突破现代农业发展瓶颈。

(七)抓好产销有效衔接。提前谋划好明年的产销对接工作,多推介、多交流,争取更多销售渠道,争取更多订单。积极拓展省内省外市场,发挥好流通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村电商销售三大主力军。有效利用扶贫产品销售专区、花都对口帮扶协作,持续拓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青岛等省外市场。利用招商引资、农产品推介、旅游宣传等营销渠道和平台,多形式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切实提高普定农产品知名度。继续推动农产品“七进”,扩大本地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解决种与销的难题,确保种得出、卖得好,保障农民的利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秋冬种工作的重要性,把秋冬季作为统筹推进明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把秋冬种生产作为全年农业特别是粮油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农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谋划秋冬种农业生产,合理布局,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推进农业精细化管理,确保全县粮油保障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上率下,层层抓好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完成今年秋冬种工作任务。

(二)强化目标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将各自的秋冬种目标任务,特别是夏粮任务分解到村,村落实到户,夏粮生产实行台账和图斑化管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每一个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农技培训,搞好防灾减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秋冬种农业生产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项目,保障秋冬种的资金和物资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秋冬种生产第一线,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群众会、小组会、院落会和上门动员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秋冬种粮油种植的宣传力度,做深做细农户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农户发展特色高效产业,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秋冬种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街道)秋冬种工作进度、任务完成情况、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土地撂荒等进行调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摸排和掌握秋冬种农业生产情况,搞好工作调度,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考意见。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设施农业毕业生可在园艺植物生产、园艺种苗生产、园艺产品加工及经营、园艺设施建造和维护、观光农业园区等企事业部门或单位,从事设施蔬菜、花卉、果品苗木等园艺作物生产与经营、园区生产与管理、大棚温室等农业设施生产与维护管理等工作。就业去向:毕业后学生可在园艺、园艺工程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园艺的规划与设计、农业设施的施工与生产、技术推广与开发、农业管理部门、果蔬生产单位、大型温室及种子种苗公司、农产品外贸公司、现代农场及现代化高科技示范园区工作。学生毕业前我系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目前在设施农业技术专业下拟设设施农业技术方向和葡萄栽培与酿酒专业方向,按照专业方向的要求,开设相关的专业课。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

2022年全乡小麦总计划播种面积为1.5万亩,比上年增加1.23万亩。根据冬灌、整地、种植习惯集中连片安排种植基地,加大优质早熟品种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光热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麦后复种大豆、油料、蔬菜、饲草,扩大麦套玉米,提升春麦综合效益。

立足灌水条件,坚持应灌尽灌、能早则早,扎实做好春小麦播种工作。一是在已经冬灌的前提下,提早落实好种植田块,做好种子、化肥、农机具等物资准备,适时整地提墒播种,确保小麦种在适播期内,实现一播全苗、苗齐苗壮。二是在高效节水基础设施完备的区域,鼓励引导群众优先使用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种植方式扩种春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量和品质。三是引导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种子企业、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土地流转、代耕、代种、代管、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生产,带动集中连片种植,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一)麦后复种。积极发展麦后复种蔬菜、大豆、饲草等一年两熟模式,增加小麦种植综合效益,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合理利用乡镇代管已征收土地或复垦地,在满足灌溉条件下,安排种植春小麦。

(二)麦套玉米。加大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户恢复扩大麦套玉米种植。同时,做好灌溉用水保障工作,确保麦套玉米种得下、稳得住。

(三)发展规模化生产。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生产、共建基地等方式,带动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农户等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春小麦生产基地。

积极争取区市政策支持,提高春小麦良种化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高春小麦单产和品质,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胜利乡春小麦种植协调推进小组,全面推动落实春小麦种植任务落实。

(二)加大督导考核。将扩大春小麦种植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各村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高质量推进胜利乡扩大春小麦种植工作任务落实。

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__年7月-20__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农业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江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各项目县工作的主动性,根据江西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度江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的`通知》(赣种字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总体要求,以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为方向,以品种展示为切入点,以良种推介为突破口,实现农业平稳较快的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考评,真实地反映出工作成效。

2、相关项目县(市、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全公开。

三、考核对象。

我市11个项目实施县(市、区),即:赣县、章贡区、宁都、于都、会昌、瑞金、兴国、大余、上犹、信丰、南康。

四、考核内容。

设立5个考核项目。

1、组织管理。

2、展示效果。

3、观察记载。

4、宣传报道。

5、工作。

各考核项目的考核内容、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办法。

1、市农业局委托市种子管理站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赣州市江西现代农业水稻新品种展示项目的考核工作。

2、考核时间初定月。

3、各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准备自查报告,分项说明工作完成情况。

4、跟踪督导与考核相结合。市种子站成立项目督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有关项目实施县进行跟踪督导,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农业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20xx年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院)20xx年开展教学和决策咨询工作的需要,经校(院)委会议研究讨论,制定20xx年科研课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科研课题为重点,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省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特别要围绕孙政才书记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影响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节点问题,以及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展的实践,集中组织力量,奋力克难攻坚,努力推出一批有特色、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教学服务,为省委、政府决策服务。

二、课题分类。

今年的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其中,重大课题4项,重点课题10项(课题指南附后)。一般课题10项,青年课题5项,可根据学科建设和省委政府的发展战略,自拟课题题目。

三、申报办法。

1、重大课题的选题由校(院)委会研究确定,并在相关研究领域的校委成员、相关教研部门的学科带头人中指定课题主持人。重大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4名,由课题负责人在校内教研人员中选定。

2、正在承担两项课题或一项校级课题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可申报。

3、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可以在不同级别、类别中申报,最后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被立项的课题。

4、青年课题只限19**年12月以后出生的教研人员申报。此年龄段的教研人员也可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5、申报课题人员要按照已有规定的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请登录校园网站载或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707室下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于4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以备评审。

四、评审方式。

1、重大课题立项,不参加评审。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评审,在校监察室的监督下严格按我校(院)有关课题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2、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由同学科专家(正高职称)评审组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双向隐名评审。每组评审专家人数不低于5名。

3、评审后落选的重点课题,可根据申报条件和个人志愿直接进入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的评审。

五、经费资助。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县设施农业“三线一片”重点建设任务要求,我镇承担着路两侧4500栋钢架大棚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快实施,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9、10、11三个月的时间,集中物力、财力,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付诸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自双千栋大棚向西至路两侧建大棚4500栋(含菌棚200栋),规模连片、不断档,规格、标准统一。具体任务为:村556。2亩、村180亩、村317.3亩、村672亩、村808.5亩、村1664亩。(具体任务及地块分布位置面积详见县路30华里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分布图1—27号地块)。

1.9月1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土地流转,种苗落实等工作。

2.9月20日前,全面落实大棚投资主体,落实大棚建设单位,部分田块开始施工,西芹等菜苗移栽到位。

3.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田秋季作物的收获,平整田块,规划完成沟、路、井、电、桥等基础设施并开始施工,大棚正式开始施工建设。

4.10月31日前,基本按规划要求完成钢架大棚建设任务,种、苗播种或移栽到位,基础设施井、电配套到位。

5.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基本配齐,种苗全面播种落实到位,田间工程及形象到位,验收结束。

指挥部对各组加强指导和调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驻村责任,加强驻村写作,齐心协力。

1.宣传到位。镇村要认真召开不同层次人员会议,会议不拘于形式或集中召开,或田间地头,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给群众算好种菜和种粮的对比帐,多列举发生在群众身边,众所周知的通过种菜致富的成功例子。要消除群众的卖难思想、干部的畏难情绪,善作思想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发展设施农业。

2.帮扶到位。镇抽调6名两套班子成员,17名工作人员,分驻在六个村。自带行李,吃住在村,镇财政每天每人补助20元,驻村人员要严守驻村纪律,同村干部共同组成一支强有力的班子,从宣传发动,土地流转到资金筹措、大棚建设等工作,跟踪服务,确保按序时保质、保量完成村所设计的建设任务。

3.指导到位。对涉及建设任务的村,在架材组织上既要严把产品质量又要考虑群众的接受能力,大力开展阳光采购工程,知道村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签订,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土地流转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确实不愿意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户,鼓励、引导向大户或合作社经济组织流转,流转工作要规范运作,不能草草流于形式,要认真做好登记,办好手续,技术服务和种苗落实工作。要以村组为单位,聘请县级以上专家服务到田头,手把手地把群众来教,要按照蔬菜不同的品种,生产期,病虫害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指导计划。

4.服务到位。重点是基础配套和资金扶持到位。今年我镇设计的六个村都在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的配套一要时间快,二要质量优,三要讲实用,确保发展设施农业的田块一次性配齐、配足,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硬件发展环境。在自己扶持上,引导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信用社要积极做好对这六个群众的信贷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配合村干部一起做好工作,促进设施农业工程进展速度。对县补助资金由镇政府统一扎口,待村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派专人现场核对,在大棚运到田头前,由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向县政府申请预拨到位,最后再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对涉及建设设施农业的六个村,镇政府在县补贴2500元/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贴500元。同时将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纳入年终对村的目标考核,单独设立奖项,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对发展建设设施农业,按投资额大小参照镇对村年初工业考核的标准予以计分和奖励。对行动不力迟缓或效果不明显的村,按建设的顺时进度分别对村主职干部给予批评、降职、免职处分,处罚要果断、严明,做到批评比记账,处分不过夜。驻村人员所在村工作进度情况纳入对个人的考核,工作优秀者年终评为先进,工作不力者写出书面检查并作出调整。

设施农业建设督导组,要严格对驻村人员及村干部出勤、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督导,每天抽查一次,每三天全面检查一次,对抽查和检查情况每天报镇主要领导,有领导第二天直接反馈到驻村两套班子成员。督导组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导并指出问题和不足,并跟踪整改。对各村人员工作情况可以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督导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召开建设工作现场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村、各组设施农业建设任务有序开展,足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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