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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文档(优秀19篇)

时间:2024-01-27 15:09:04 作者:BW笔侠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寻找改进的方法。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心得体会。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向物流、交通、金融等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黑恶势力诉诸“硬暴力”的方式明显减少,多使用“软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

扫除黑恶势力需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告诫,对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在法理上时刻告诫我们:“严打”的政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侵犯人权,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更不可凌驾于宪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

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必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们一定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

自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国各地区均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国性任务,其有着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任务上的艰巨性,这一专项整治运动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殷切愿望,以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扫黑除恶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仅仅是一寸,而扫则是一大片。为何要扫?因为在农村,“村霸”们或利用“拳头”加“金钱”来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或通过非法占有村民集体土地侵占国家财产;或仰仗农村“地主”势力进行相互勾结,损害村民利益……因为在城市,“城霸”们或通过出入夜宵摊点惹是生非;或控制市场销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接受他人委托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正因为当前黑恶势力的这种种举措所产生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上的进一步迈进,所以新时代下的黑恶势力必须要坚决扫除。

那么黑恶势力的“七寸”究竟如何扫?可以说,只要能根除黑恶势力的”七寸“,那么掌握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就将失去其“保护伞”。此处有三方良药,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剂药,当归。对于黑恶势力光靠强权,治得其一时,治不得其一世,故而当加大教育力度,采取教育为主,强权为辅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动意识其错误,改恶归来;第二剂药,附子。黑恶势力并非从出生即是,因此从源头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时期,父母将承担绝大部分的引导功能,从小对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输正确思想,方能促进其走向正确道路;第三剂药,远志。人生在世,需得以“志向存高远”,方能杜绝“温饱思淫欲”,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为公,步步为营,通过引导其树立崇高理想,方是扫除黑恶势力的最高境界。

党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项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同仇敌忾,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黑恶势力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领导部门想惩罚治却不敢惩治,有的是相关部门松懈,不引起重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给黑势力以沉重的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逐渐消弱,我们再将其一并歼灭,一网打尽。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在我国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基层的农村,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某些涉黑人员依靠经济实力在当地欺压群众,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手段极其隐蔽,看似和普通的商人无异,但他们涉黑、涉恶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务必进行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坚决打击,防止危害群众。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开展扫黑除恶事关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群众生活幸福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需求,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深入,党和国家对于黑恶势力零容忍。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在一些地区,黑恶势力之所以猖獗,是由于一些权利机关工作人员被黑恶势力的糖衣炮弹所收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充当保护伞,对于其违法犯罪事实不追究,听之任之,当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寻求帮助时往往无功而返,甚至还可能受到黑恶势力的威胁、迫害,针对这样存在的现象,国家应当通过网络匿名等举报方式,搜集相关线索,根据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线索,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让黑恶势力失去滋生的土壤。

二.扫黑除恶为了人民,也离不开人民。黑恶势力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只有人民群众团结一心,受到不法侵害时敢于发声,积极的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才能从根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国家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人民群众起到支撑作用,人民群众和党和国家共同努力才能赢得扫黑除恶全面胜利。

三.赢得扫黑除恶全面胜利,需要形成长效机制。黑恶势力由来已久,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国家应当立足当前,对于黑恶势力零容忍,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在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打击黑恶势力并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当形成长效机制,坚决同黑恶势力长期作斗争,这样才能取得扫黑除恶全面胜利。

四.加强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以黑恶势力为耻。国家应当加强对于青少年的教育,一些青少年通过观看一些违法音像制品,以从事黑恶势力为荣,走向社会以后充当黑恶势力首脑的马仔,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这就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共同教育和引导好青少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打出成绩,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应当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扫黑除恶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对于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奠定坚实基础。

自从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已经取得一定成果,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审理了一批黑势力犯罪案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迅速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群众拍手称快。

2015年年底,江西省高安市一辆货车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蒙面人在向货车连开五六枪后,三名戴着头套的持枪人员乘坐车辆离开了现场。然而,货车司机的噩运并未结束,枪击刚一结束,从货车右侧,又有三名戴着口罩和头套的人冲了出来。

在整个行凶过程中,一名戴着头套的人开着轿车,停在货车前面直接指挥。在殴打司机后,这些不名身份人员又砸坏了行车记录仪,扬长而去。

司机谢先生的手脚筋腱都被砍断,留下了终生残疾。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侦查,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些拿着凶器的,都是团伙成员,因为一点琐事就在街头行凶。经过侦查取证,2015年12月,宜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警力,将欧阳文明团伙主要成员抓获。

江西宜春“219”专案民警陈爱民介绍,虽然这个案件只有15个团伙成员,但是因为涉及到个案,也判了刑的,所以这个案子刑事拘留打击判刑的有54个人。

今年2月5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欧阳文明有期徒刑15年,然而时至今日,欧阳文明对自己的罪行依然是避重就轻。阳文明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帮规家法严密。

在欧阳文明控制下,团伙开设赌场,强行参与其他赌场经营,收取保护费,同时向建筑运输等领域渗透。以司机谢先生驾驶的混凝土货车枪击案来说,在其背后,实际就是不法人员与欧阳文明勾结,企图将某大型混凝土企业驱逐出当地,进而垄断市场。刘九根是欧阳文明犯罪团伙骨干成员,他指挥实施了这一犯罪活动。

在打砸混凝土车辆案件中,欧阳文明始终狡辩自己是受行业协会委托,出现问题只是生意竞争,这也就是他所谓的“做生意违点法”。专业人士指出,这表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越来越隐蔽。

对此,当地已经确定,将促进县区联动,同时立足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扫黑除恶案件能够成功办理,得益于一直坚持三大机制建设,第一个就是线索排查发现机制,第二个是审讯能力建设机制,第三个是积极办理异地用警机制。正是因为线索排查发现机制的保障,才使得警方在打击黑恶势力过程中,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光天化日,公然行凶,这样的黑恶团伙被打掉,大快人心,振奋人心。同时从节目中我们也能注意到,现在一些黑恶势力的主犯并不亲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披着似乎合法的外衣,这表明,黑恶势力犯罪隐蔽化、主犯幕后化、犯罪行为“软暴力”化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向,是当前各地扫黑除恶斗争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难点,而这也正是中央要求打击的重点。这也要求我们总结经验、排除阻力、敢于碰硬,持续推进扫黑除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党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大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心得体会。

欢迎大家来参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打”到“扫”的一字之变,彰显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才能给百姓稳稳的幸福。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以往历次全国性扫黑除恶行动,都是政法部门挂帅,此次行动由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下发通知,说明中央的重视,也必然意味着力度空前。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则意味着从对个案的打击,扩大到对黑恶现象面的。《通知》中一再强调,专项斗争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这或许正是此次行动最重大的意义:那就是剑指基层治理,通过扫黑除恶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扫除基层那些“截胡”中央利好政策的团团伙伙,实现中央政令自上而下的畅通。

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在于它既是国家层面一次行动宏观,又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此次行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有的地方,低保名额被派给村干部的亲戚,真正的困难群众却享受不到。还有一些体制外的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基层干部,寻找公权力作为保护伞。这些情况,反映了基层的某些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治理将成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

扫黑除恶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事关社会风清气正;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海晏河清、天下大同是古人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时代,我们正在开足马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满怀信心攻坚克难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心同德、奋勇前行共同实现民族百年复兴的伟大梦想。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项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同仇敌忾,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黑恶势力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领导部门想惩罚治却不敢惩治,有的是相关部门松懈,不引起重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给黑势力以沉重的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逐渐消弱,我们再将其一并歼灭,一网打尽。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在我国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基层的农村,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某些涉黑人员依靠经济实力在当地欺压群众,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手段极其隐蔽,看似和普通的商人无异,但他们涉黑、涉恶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务必进行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坚决打击,防止危害群众。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

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开展扫黑除恶事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我们积极行动,认真开展该项工作,一是根据文件《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并召开了由全体人员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

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各地高度重视,通过开动员大会等方式首先在社区中讲解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街道和社区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包居单位、辖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再利用7月7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契机与领导到辖区门店、居民家中《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类打击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开展,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宣传活动中,社区组织学习了中央、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辖区居民及辖区商业门店宣传扫黑除恶重要意义,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观念,积极动员群众举报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心得体会

近年来,涉农腐败案件层出不穷,触目惊心,群众反响强烈,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具体表现在:一是小官涉贪明显,当前红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涉案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二是农村“苍蝇”抱团腐败,团伙作案,相互勾结和包庇,更有甚者,公职人员充当其“保护伞”。这些基层干部本应该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而存在,结果却成为了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安因素,实属是本末倒置,令人扼腕。

数年前,重庆市进行了一次全国闻名的打击黑社会保护伞的扫黑除恶行动,不仅打掉了文强这一重庆市黑社会的保护伞,也威慑了国内黑社会。但近日厦门市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扫黑除恶这一革命任务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开展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贵在“出重拳”,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建设。基层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同时,坚决不充当涉黑涉恶犯罪幕后“保护伞”,不通风报信、请托说情;严守党的纪律和法律底线;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线索,及时如实向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坚决做好亲戚明友宣传教育工作。

扫黑除恶,归根结底是为老百姓办事。因此,决不能忽视人民这一环节。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发动农村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面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将人民的力量凝练成一支利剑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基层单位最美的姿态莫过于“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助于提高了公权力机关威信和形象,将“为人民服务”这一理念的种子撒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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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开展扫黑除恶事关

前几天无意中看到一段视频,饭店内邻桌的两个男童起了摩擦,两个家庭的家长不依不饶,引发了一起案件,打起了群架,抡板凳、飞盘子,结果弄得饭店内满目狼藉,造成了重伤,给两个家庭无疑带来了悲剧。当时的场景两个孩子也都历历在目,这样的行为让人们警醒,一时的冲动引发的经济损失和对他人及自身的残害,是多么的得不偿失。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现在一家就一两个孩子,父母有责任有义务引导孩子扩大生活交往圈,与人和平共处,冷静对待事物,理智处理问题,努力使下一代有更健康的心里,而不是宠着惯着,甚至带着孩子去做极端的事情给孩子心里留下阴影,给他们后天的生长带来不良影响,下一代身心健康,未来才更和平。礼让三分就不会有伤人害己的事件发生,为此,人们需要提高文明意识,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出行礼让等各个方面,都应为家庭为社会尽一份义务,献一份爱心。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扫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决策部署,各省市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长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破获、打击和铲除多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打击村匪路霸,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一经发现更加严惩不贷,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设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奖励举报群众,保护举报群众,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要求及早发现,尽快打击,摧毁犯罪团伙,防止继续为非作歹,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这种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国家提倡和谐社会、共同发展,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观看警示片,举办唱红歌等活动宣传正能量、鼓励人们在各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及良好事迹的颂扬、扫黑除恶的新闻播报等各种引领和教育,让人类文明、让社会稳定,体现着国家各阶层领导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对群众的一份关心,让人们普遍提高法制意识,懂得用法律的准绳来保护和衡量自己,他们在为社会和平共处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一方平安。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通知措辞非常严厉,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

任何黑势力猖獗的地方必然有红伞,至少有白手套。把他们的白手套打掉,把他们的红伞打掉,黑的就不会存在了。要扫黑除恶的话,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了,把广大公务人员和警察动员起来了,找到经过变化的黑社会,找到经过变化的恶势力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处,没有活动的场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打”到“扫”的一字之变,彰显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才能给百姓稳稳的幸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了强大攻势,打掉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涉黑组织和涉恶团伙,有效打击了黑恶团伙的嚣张气焰,社会综合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社会生态进一步净化。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事关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以更大战果诠释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一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年初开始,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中央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通告,就是要集党和国家之力把这项专项斗争抓好。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前提,是夯实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社会治安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二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尽管有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但群众参与度还是不够高,不少人心存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扫黑除恶成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三要深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社区党组织要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辖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对被打击处理的黑恶势力成员要建立台账,加强跟踪动态管理。只要各方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弘扬新风正气、涵养淳朴民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开展扫黑除恶事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该《通知》一出台,广大网友纷纷点赞留言“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黑恶犯罪是重要的治安问题,也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山东聊城护母命案就是最好的佐证。山东护母案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追债方的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分不开。而暴力讨债如此猖獗的背后是高利贷与黑社会的“相依为命”,黑社会是高利贷的谋财手段,高利贷是黑社会的物质基础。

黑恶势力的存在和我们追求美好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扫黑除恶工作不仅直接关乎到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更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也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正如《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扫黑除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梳理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努力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扫黑除恶更离不开多部门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以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18日发布了一则信息,强揽工程的村霸被惩处,这一消息的公布让我们更加坚信十九大之后,中央对于扫黑除恶工作和基层腐败治理的力度会持续加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乡镇纪委应发挥监督职能,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级乡镇纪委应通过村广播播放“两高两部”《通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大曹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联合日常监管,对黑恶势力一扫到底。对于易滋生贪腐和黑恶势力的重点区,乡镇纪委应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摸清底数,排查漏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于黑恶势力早发现、早防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百姓的安全感,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现象,就要立即行动、绝不姑息,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拔起黑恶势力的根基,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打击治理“村霸”行动,将黑恶势力扼杀铲除。对于执行纪律不到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实现天朗气清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要建立街道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发布以后,全国上下紧锣密鼓地安排部署,织就了一张紧密的“扫黑除恶”的大网,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要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

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相信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一定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满意度。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开展扫黑除恶事关

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了强大攻势,打掉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涉黑组织和涉恶团伙,有效打击了黑恶团伙的嚣张气焰,社会综合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社会生态进一步净化。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事关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以更大战果诠释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一要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年初开始,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中央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通告,就是要集党和国家之力把这项专项斗争抓好。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前提,是夯实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社会治安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二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尽管有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但群众参与度还是不够高,不少人心存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扫黑除恶成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三要深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社区党组织要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辖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对被打击处理的黑恶势力成员要建立台账,加强跟踪动态管理。只要各方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弘扬新风正气、涵养淳朴民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心得体会开展扫黑除恶事关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以往历次全国性扫黑除恶行动,都是政法部门挂帅,此次行动由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下发通知,说明中央的重视,也必然意味着力度空前。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则意味着从对个案的打击,扩大到对黑恶现象面的。《通知》中一再强调,专项斗争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这或许正是此次行动最重大的意义:那就是剑指基层治理,通过扫黑除恶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扫除基层那些“截胡”中央利好政策的团团伙伙,实现中央政令自上而下的畅通。

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在于它既是国家层面一次行动宏观,又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此次行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有的地方,低保名额被派给村干部的亲戚,真正的困难群众却享受不到。还有一些体制外的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基层干部,寻找公权力作为保护伞。这些情况,反映了基层的某些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治理将成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

扫黑除恶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事关社会风清气正;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海晏河清、天下大同是古人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时代,我们正在开足马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满怀信心攻坚克难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心同德、奋勇前行共同实现民族百年复兴的伟大梦想。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项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同仇敌忾,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黑恶势力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领导部门想惩罚治却不敢惩治,有的是相关部门松懈,不引起重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给黑势力以沉重的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逐渐消弱,我们再将其一并歼灭,一网打尽。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在我国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基层的农村,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某些涉黑人员依靠经济实力在当地欺压群众,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手段极其隐蔽,看似和普通的商人无异,但他们涉黑、涉恶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务必进行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坚决打击,防止危害群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维稳工作第二督导组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县税务局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增强职工干部“扫黑除恶”意识。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20重点工作日程,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堡垒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在全局内要形成齐抓共管、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稽查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稽查立案检查、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挖掘涉黑涉恶线索。结合纳税辅导、执法大督查走进企业、走进纳税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线索收集,全力排查有可能涉税的黑恶线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提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和生存空间。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宣传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以召开会议、张贴公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等人口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同时,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职工自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高尚情操,积极传导税收工作正能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四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行动。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组织联席会议,拓宽黑恶线索来源,提升斗争工作实效。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收到核查线索后逐一建档立卡,迅速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全程跟踪。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行。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全县始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严打农村黑恶犯罪主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带动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新的动向,有的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百姓利益,甚至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对抗党委、政府;有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向金融担保、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扩张;有的向隐蔽化转型,表现出手段软暴力化、结构松散化、头目幕后化、表面合法化等新特点,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有的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不强,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打击不力;有的地方正确的政绩观树得不牢,错误地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仍未根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牢国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感想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9月1日晚,秦皇岛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海港区团结里某超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警情,造成两名受害人死亡。秦皇岛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赵某进行抓捕,经过19个小时的追捕工作案件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群众发现在河北大街汤河桥处畏罪自杀。在网上看到知情人评论,事件起因竟然是因为一个西瓜,两位老人因为对事发超市买的西瓜不满意,多次来超市争吵,后被冲动的超市员工刺死。一个西瓜酿成3人死亡的惨剧,不由让人唏嘘长叹,这个社会怎么了,戾气这么重!

老人为什么对一个西瓜斤斤计较我认为是生活幸福感不高,压力大,金钱方面的事容易触动老人紧绷的心弦,二是公民素质不高没有培养正确的价值观,社交处事法,因为对西瓜不满意多次与上门与店员争吵索要高额赔偿,行凶者也同理才一时冲动酿成惨剧。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如何降服这一个魔鬼,在于提高公民素质,在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于实现中国梦。

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正式提出“精神文明”。在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的十二大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行了界定,并明确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文化塑造人,精神文明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根本目标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 培育“四有”新人是邓小平同志文化建设理论的落脚点。

形象的指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并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意义重大。

利用村规民约、道德讲堂、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多种形式活动广泛宣传,以点为模范标杆向面全方位扩散,让“四有”精神深入人心。今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正是这项事业有利推动剂,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全民齐参与创造文明和谐的大环境,抚平社会戾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坚定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深度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斩断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落实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因此,扫黑除恶工作,一定“不以恶小而不为”,必须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对“保护伞”连根拔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委、市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从202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我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纪检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信访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1月30日至4月30日。通过全镇动员部署,各村、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建立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揭发举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在认真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对重点犯罪案件进行深挖,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第四阶段(攻坚巩固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尚未办结的重点案件集中进行攻克,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加大社会治理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建设,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专项斗争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1、威胁党的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4、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5、威胁利诱失辍学生、外来人员进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6、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7、以公司、企业等实体经济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8、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9、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10、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货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11、操纵地下钱庄、地下黑彩,开设赌场或者组织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12、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3、在娱乐场所组织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的黑恶势力。14、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5、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6、聚众上访煽动闹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7、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利用互联网、举报信等方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黑恶势力。18、利用宗教及宗教场所,煽动宗教歧视、宗教仇恨,开展外国宗教渗透,组建非法传教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强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浓厚的宣传和震慑氛围,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二)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掌握黑恶势力底数。要把线索排查、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辖区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强化打击处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或涉恶集团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直接立案侦办,并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重点督办。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工作中如发现涉黑涉恶等有关苗头隐患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管控,防止其滋生蔓延形成现实危害。

(四)强化基层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公安、纪检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20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

1、忠诚履行政治责任。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将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党委、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形成党委书记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结合中央和省、市要求,学习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调研指导、综合治理等十项基础工作制度。各部门根据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扫黑除恶工作程序,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3、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市、街道、社区三级组织领导机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抽调专门工作力量,配齐专业人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高效推进。

二、加大打击力度。

4、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以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巩固线索排查核查成果,确保线索核查办结率、群众实名举报反馈率、查实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达到100%。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规范线索分类受理、移交、登记、反馈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宣传发动营造声势。不断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上的宣传密度与强度,及时维护更新横幅、电子屏幕。继续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主流媒体,突出集中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刷除有害信息,妥善处理重大舆情,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三、推进综合治理。

6、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将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向党委和政府通报。

7、加强扫黑工作拓展延伸。坚持“一案一整治”,认真总结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问题隐患漏洞,研究出台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推动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治理。建立完善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认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态势新趋势,精准研判,综合施策。

四、开展督导检查。

8、深入开展调研指导。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同志监督、指导、表率作用,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指导工作的实效性。组织街道各部门围绕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强化调研成果运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以上级督导检查为契机抓好问题整改。积极配合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对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快速响应、全力处置,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重大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10、建立督导检查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委巡视相结合,街道选派督导人员,对上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情况、社区线索核查情况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机动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建立战果抽查机制。督促街道各部门及时准确上报各项重要战果数据,防止出现数据不实,甚至虚报、漏报、瞒报战果情况。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专项斗争战果进行实地抽查、对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

镇扫黑除恶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来抓,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犯罪。一个阶段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步工作意见。

1、加大宣传载体运用的广泛程度,做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

2、“扫黑除恶”工作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3、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执法必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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