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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退耕还林工作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04 18:09:59 作者:JQ文豪 最新退耕还林工作报告(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退耕还林工作报告篇一

1、积极当好当地党委、*的参谋。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本镇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及时上报“一大四小”材料、数据。

2、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3、扎实推进山地流传工作。实现山地规模经营,为发展油茶产业和用材林,我站积极为盛发油茶基地扩建搞好山地流转服务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成功流转山场面积500多亩。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建设,严湖速生丰产林400亩,乌溪80亩。

4、加强对退耕还林、公益林的管护,及时搞好退耕还林、公益林的检查验收和资金发放工作。

1、严格按照《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程搞好林木采伐工作,及时将上级下达到我镇的林木采伐指标进行公示,做到了不截留、不瞒报,全面地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对伐区的监管力度,经常深入到伐区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坚决执行“凭证采集、凭证移植”的规定,对野生植物的管理、移植,积极配合森林*、林政稽查打击非法捕猎,无证收购野生动物行为。

1、我站严格按照林业法规赋予的执法权限,认真抓好林业规费的征收工作,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上交林业规费,今年完成林业规费55030元,占计划的。

2、及时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1、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制定了森林防火长效管理制度,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致全镇人民森林防火*》4000余份,张贴《典型案例》8000余份,在元月和10月份对镇、村干部进行了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2、及时上报森林火情,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的人和事加大了处罚力度。

1、主动、积极抓好林改工作的查、缺、补、漏和纠错工作,20xx年度发放林权证30多件。

2、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调处民林权属纠纷,我镇未因为林权改革出现群体*或越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我镇的林业秩序和社会稳定。

我站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安排,对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完成好任务,得到了党委、*的充分肯定。20xx年度被县局评为“先进单位”。

回顾20xx年的工作,我站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够,理论水*不高,影响了工作的提升;二是对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不思进取,满足于现状。但存在的这些困难和缺点,今后有县局和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关心、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使二0一四年的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向县局汇报。

退耕还林工作报告篇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

退耕还林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退耕土地还林范围、面积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范围、面积。

(二)按照作业设计确定的退耕还林方式。

(三)造林成活率及其保存率。

(四)管护责任。

(五)资金和粮食的补助标准、期限和给付方式。

(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七)种苗来源和供应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合同履行期限。

退耕还林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本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退耕还林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五条 退耕还林需要的种苗,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集中采购,也可以由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的,应当征求退耕还林者的意见,并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签订书面合同,超过国家种苗造林补助费标准的,不得向退耕还林者强行收取超出部分的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退耕还林者指定种苗供应商。

禁止垄断经营种苗和哄抬种苗价格。

第二十六条 退耕还林所用种苗应当就地培育、就近调剂,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树种的良种壮苗。

第二十七条 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种苗培育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的管理工作,保证种苗质量。

销售、供应的退耕还林种苗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具标签和质量检验合格证。跨县调运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检疫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规划,加强种苗生产与采种基地的建设。

国家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培育种苗,开展产业化经营。

第二十九条 退耕还林者应当按照作业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植树种草。

禁止林粮间作和破坏原有林草植被的行为。

第三十条 退耕还林者在享受资金和粮食补助期间,应当按照作业设计和合同的要求在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第三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退耕还林植被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禁止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技术推广单位或者技术人员,为退耕还林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退耕还林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给验收合格证明。

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县级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对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奖惩。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省级复查结果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国务院。

退耕还林工作报告篇三

上级下达我县退耕地造林配套荒山造林4000亩,我县将任务落实到三个乡镇。一是保质保量完成了造林任务,全县共实施荒山造林4000亩,占计划的100%;成林面积750亩,成林率18.7%。完成国家投资80万元,符合工程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充分发挥了国债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工程建设自查整改工作正稳步推进。

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工程,属国债投资项目。为把工程建设抓好、抓出成效,我们严格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原则,认真把握好“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等几个关键环节,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综合措施,把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把宣传工作作为了工程建设的第一道工序来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意义、目的`,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和技术要求,宣传《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使退耕还林工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县林业局组织了宣传车、印发了宣传资料,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动员会,使工程建设做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板报有文、横幅过街、标语上墙,统一了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把投身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变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了“退耕还林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县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办、林业、粮食、财政、水电、审计、监察、公安、国土、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工程建设重大问题决策把关和监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工程建设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协同工作,各乡镇亦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管理。

(三)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为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县林业局将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在此基础上,县人民政府与工程建设乡镇签定了“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定了奖惩,县林业局与各乡镇林业站签定了退耕还林工程质量责任书,实行双向目标管理。

(四)搞好规划、科学设计。为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县林业局组织规划设计队的工程技术人员顶高温、战酷暑,熬更守夜,加班加点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详细的作业设计,按规划设计施工,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进行逐山、逐土、逐地块规划设计,坚持没有设计不施工,一张蓝图绘到底,一经设计,绝不允许轻易变更,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五)严格管理,统供种苗。按照严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地进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工程监理制,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工作,从工程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督促、种苗建设等各个环节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制,大力调整林业结构,增加林农收益,提高了退耕还林的经济效应;三是种苗实行“一签两证”制度,加强检疫检验,严把种苗质量关,确保了壮苗造林。

(六)严管资金,专款专用。工程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实行报帐制,一支笔审批,县财政局搞好监控管理,保证不挫支和挪用工程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七)以法治林、巩固成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是栽,关键是管,重栽轻管将使工程造林成果毁于一旦,为此,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了《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把退耕还林工程纳入法制建设轨道,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毁林案件,以巩固工程建设成果,对复耕反弹、破坏苗木影响工程质量的进行查处,打击了违法和犯罪,有效保护了退耕还林成果。同时,按照“林权是核心”的要求,正组织各镇乡对去年的退耕还林地颁发林权证,以完善管理,保护退耕还林农户的合法权益。

尽管我们对退耕还林工程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但由于该项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面宽量大,对照工程标准检查,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连续4年冬春季干旱,大部分小班造林保存和成活率降低,特别是xx年冬季和xx年春季我县部分乡镇出现饮用水困难,县委、县府甚至安排消防车运送饮用水;二是部分乡镇面积较零星分散,未做到集中连片;三是该工程建设未拨专门的工作经费,部门工作压力大。

退耕还林工作报告篇四

截至20xx年,该村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00亩,其中退耕地造林50亩,荒山造林30亩。退耕还林工程共计投入10万元。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持续实施,该村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生态效益较为显著。

连续四年年均造林任务都突破20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全村造林总面积的50%,森林覆盖率达80%。

二是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

该村退耕还林工程受益农民达80人。退耕还林补助已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贫困程度。凡是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农民,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和现金补助,而且还能腾出富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副业生产和外出务工,开辟新的增收渠道,较大幅度增加了收入。

三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

该村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积极培育后续产业,大力发展舍饲圈养畜牧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初步实现了退耕还林与农业生产的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实施中,我与该村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了坡改梯、水利设施、土壤改良(包括石灰改土、绿肥种植)、田间便道等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措施,使项目区土地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人均基本口粮田由0。2亩增加到0。45亩;粮食及经济作物单产大大提高,从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如该村村民在退耕地里种植4亩优质桃树,工程实施后农户收入已增加到1。5万元左右。

一是有效整合各类支农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

该村统筹安排好各项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可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资金,以及安排在退耕还林重点区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其他支农资金,只要有条件与退耕还林结合的,都尽力做到了统筹使用。通过加强中低产田(土)改造和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粮食单产,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努力做到“树上山,粮下川”,基本实现了退耕农户基本口粮自给。

二是积极发展后续产业,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该村整合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畜牧业、等项目资金,使退耕还林工程与生态移民、劳动力培训转移、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后续产业培育,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与发展生态畜牧业相结合,全面实现封山禁牧、舍饲圈养,逐步改变传统放牧方式。进一步优化畜种结构,大力推行科学饲养管理,搞好繁育技术应用和疫病防治工作,推进畜牧业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林草发展模式、林药发展模式、林果林菜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

三是大力加强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减轻使用传统生活燃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加强节柴灶、薪炭林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多渠道满足农村生活能源的基本需求。

四是突出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区域劳动力专业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该村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以阳光培训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等为依托,以退耕还林工程区富余劳动力继续就业作为培训为重点,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集约化经营的温棚蔬菜、花卉、畜禽养殖等产业转移。

退耕还林工作报告篇五

我镇地处大山之中,自1999年退耕还林实施以来,完成退耕还林面积共计7650.8亩。经过对我镇前村、沟村两个村的实地勘查,结合实际,以及农户的种植意愿。按照“实地适树”原则,自xx年秋季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工作,该项工作涉及我镇2个村,地块为1999年以来的退耕还林地共计2559.4亩,其中前村1483.4亩、沟村1076亩。依照亩均补植嫁接核桃苗4株,共计栽植嫁接核桃苗木10237株。

镇党委、政府抓住我县为全省核桃产业发展重点县的有利契机,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产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并在镇、村干部会议上重点强调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专门成立了由班子成员为组长的自查自验工作小组,分别对我镇涉及退耕还林地补植补造核桃林重点展开自查。

经过对我镇两个村xx年度秋季实施的2559.4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我镇巩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经检查验收合格,做到“栽植一片、成效一片”,在保证种苗成活率的情况下,加强对核桃林幼苗的抚育管理,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产业化发展的成果,请县退耕办进行核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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