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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学习(汇总19篇)

时间:2024-01-17 11:06:02 作者:影墨

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提高学习效率。学习是通过不断积累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那么我们该如何高效学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习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村规民约制度

为加强村容、村貌的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约:

1、村成立“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监督小组”,由村两委主要干部担任组长或副组长。

2、全体村民应树立“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肮脏可耻、清洁光荣”的思想,积极配合并参与“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卫生工作。

3、全村实行包干区管理,划分为若干区块,每个区块确定一名两委干部为责任人、一名老人协会成员为义务监督员。

4、党员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负责做好各户房前屋后三包工作,若党员自身未带头做好房前屋后保洁或发现党员包干的农户有两户以上存在脏、乱、差现象,而且又未做工作的,年终评定为不合格。

5、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

6、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农户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7、自觉保持好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檐沟流水畅通。

8、各农户必须自觉维护道路、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田埂草倒入道路、河流、水渠、湖泊或水塘中,一律堆放在指定地点。

9、不在道路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自觉养路、护路、捐款修路,不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或工艺品、工业半成品等,不在路道上以其它形式侵占路面。

10、自觉维护公共厕所或粪坑清洁,配合保洁人员对公共厕所的保洁工作,主动对私人厕所或粪坑及时保洁。

11、凡发现危害和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行政村报告。窃取或破坏公共卫生设施者(如垃圾桶、扫把等),一经查实,将以一罚十处置,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12、村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配合卫生清洁员的工作。

13、村民有责任、有义务对村保洁员提出建议和批评,保洁员需认真听取建议及批评,并及时改善自身工作质量;保洁员有责任、有义务对村民提出建议和批评,村民需认真听取,并自觉提高或改正自身的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和作为。

14、村保洁员及村民需配合镇、村对本村的卫生巡视和检查,有义务向镇、村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改善本村环境卫生状况。

15、各户要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卫生居住环境,为本村评比镇“环境卫生先进村”荣誉称号贡献力量,积极争取村及镇“环境卫生示范户”称号。

16、对违反村规民约,不接受批评教育,或几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的农户,应该不能享受或缓期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陆连村委员会。

2013年5月。

村规民约范文

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公共规范,源于乡村社会,符合乡村社会生活实际,柔性地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合理地调整着乡土社会的生活秩序。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规民约范文,仅供参考。

为保障我社区居民更好的实行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而依法由村民办理自己的事情,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新农村,特制订此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贩毒,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为使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自觉学习、遵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基教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未婚男女青年自学遵守婚姻法,父母教育子女不早婚。

三、已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须在小孩出生后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生育一个子女的首选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两个子女的一方首选绝育措施。

四、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按规定参加一次妇科病普查,属重检对象的每年1、4、7、10月份的25日前分别参加孕情、环情检查;流出在外计划外怀孕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村民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口的,应查验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并在出租当日向村委会报告,签订《房屋出租计划生育。

责任书。

》,纳入与常住人口同管理、现服务。

六、需外出务工人员请先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明》;未办证外出者,担保人和其主要亲属(夫妻、父母、兄弟等)有责任协助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七、持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在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接受孕检,并将孕检证明按季度寄回户籍地计生部门。

八、“五期”人基教育对象接到通知后,请按时参加人基教育会(课)。

九、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请在婴儿出生5日内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居民委员会报告,有新生儿死亡的,请在新生儿死亡当天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村民委员会报告。

十、不准支持、包庇、窝藏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非法收养小孩。

十一、不准遗弃女婴,不准侮辱、殴打、虐待生育女孩的妇女和女孩,不准辱骂生育女孩的家庭。十二、以上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村民共同遵守,每个村民都有对违反人口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进行监督举报义务和责任,违者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签订的《××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合同。

》进行管理。

本村规民约经20xx年1月7日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总则。

为了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实现村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土地管理。

第一条:农村的所有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经营使用权;凡占用集体所属空坪、荒地建杂房、厕所和猪圈并经批准入册的,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乱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作另行处理。

第二条: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村民出卖、赠与和交换房屋,应该按照房屋出售价或赠与的市场价,交换差价成交的,10天之内由买主到当地财政部门交纳契税,逾期不交纳者,按照契税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条:村民需要建房的,原则上只能在空心村内购地建房,其他情况是,本人只要写好申请报告,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并签具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管理局批准,再经村委定好房屋基地的方位,才能允许下脚建房。

第五条:建房的村民,经过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建房占耕地抵作承包地。

第六条: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建房的,除坚决拆除、还田还土,恢复原状外,并罚款500元以上。已经建成的,原则上要求拆除,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章计划生育。

第一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户要求再生一育第二胎的,必须在领取二孩准生证后方可生育二孩,否则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二条:凡育龄妇女应做好上环等避孕措施,有按计划生育二孩的,未准生前怀孕的,必须做引流产术。否则,按照计划生育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条:凡领了独生子女证,再不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其子女可承包二份责任田土;原有二个孩子,死亡一个的,夫妇双方又做了绝育手术,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其待遇同独生子女一样。

第四条: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第二胎的,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7条处罚规定,收回原多承包的一份责任田土,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条:对不实行计划生育或围攻、谩骂、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公共卫生。

第一条:保持饮水卫生,不准在水井边一米内清洗脏物(衣、裤、蔬菜及其它食物等)、洗澡。违者除责成其洗井外并罚款200元。

第二条:对于有病的畜生,不准出卖,对于病死畜生要深埋村外。否则,罚款200元一户。

第三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堆放猪、牛栏肥,违者除限期予以清除外,罚款50至100元。

第四章水利和村公共实施。

第一条:我村藕塘水库和各大小山塘,所储水源都属于集体所有。承包水库、放鱼人员有保护水源储存,灌溉农田的责任,任何个人不准擅自乱开水闸放水。

第二条:不准任何人毁坏堤坝、田埂和山水主要流域等综合水利基础实施,违者除责其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至500元。

第三条:村民都有维护村公共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损毁村公共财产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同时处罚500至1000元。

第五章森林和防火。

第一条: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村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支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速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第二条:村民野外用火发生火灾损失的,除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予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凡擅自盗伐集体和个人林木者,视其情节轻重,罚被盗伐林木价值的2至5倍;夜间盗伐林木者,加倍处罚。

第四条:自然灾害(大风、大雨、暴雨、风雪、冰雹等)毁坏的林木,任何人不准进山哄抢。捡得归还集体的,给予奖励;否则,按照盗伐林木条款处罚。

第五条:凡有田埂、坝堤垮塌,需砍伐林木兴修者,必须经村委会批准后方能砍伐。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者,按本章盗伐林木条款处理。

第六章社会治安。

第一条;凡故意毁坏、盗窃、偷摸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追究回原物外,处罚200至5000元。夜间出动偷摸者加倍处罚。

第二条:圈好看好牲畜是每个村民的职责。不准猪、牛、羊、鸭、鸡等牲畜毁坏糟蹋集体和个人的农作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至100元。

第三条;凡是聚众闹事,煽动宗派纠纷,故意殴打他人,造成直接损伤的,除赔偿医疗费外,损失和损坏财物,除依法追究责任和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500至20xx元。

第四条:村民发生口角纠纷或婚姻纠纷等需要调解的,为调解纠纷需出差外地的旅差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五条:为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不准擅自私接电源,由此造成的故障和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100至200元。

第六条: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胸襟大度,诚实守信;美化村容,绿化村庄;开展文体活动,抵制反和、淫秽书画影音谋介。

第七章社会服务。

第一条:本村村民要不断努力提高志愿服务意识,服务村民,服务社会,时刻将“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牢记心中。

第二条:有村委会牵头,党员干部带头,年轻村名积极参与组织,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到社区、敬老、学校等机构进行志愿服务,原则上每名志愿服务队员服务不少于15天/年。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村规民约范文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促进村屯清洁工程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洁美村屯,结合本屯实际,制定本公约,请共同监督遵守:

一、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爱卫生”习惯,营造“清洁家园人人有责,清洁家园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水,无杂草,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放,无乱搭盖,无乱停放,户外柴草杂物摆放整齐有序,要保护门前基础设施。

四、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定点入池处理。每户每个门面要配置垃圾小桶,将垃圾分类,每天晚上或早上七点之前将生活垃圾打包后,放到指定垃圾箱,不准乱倒在地面或河面,由保洁员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五、推行家畜圈养,实行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严禁粪便直排。

六、自觉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严禁将使用后的农药瓶、农药包乱丢乱堆,防止污染。

七、村民应自觉打扫各自的卫生区,做到每天一小扫,每月6日一大扫。

八、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卫生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配合保洁员的工作。

九、成立理事会,负责管理村民筹集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十、为保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村社、街道门面自筹资金,每人每月收取2元,每个门面每月收取10元作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支付卫生保洁员月工资。

十一、村社要定期组织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对连续多次评为最清洁户的农户,给予适当现金奖励;对评为不清洁户的住户,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住户,连续多次卫生检查不清洁的农户,在村公开栏公开曝光,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农户优先享受国家惠农项目的依据。

百省乡下华村委员会。

村规民约范文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促进村屯清洁工程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洁美村屯,结合本屯实际,制定本公约,请共同监督遵守:

一、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爱卫生”习惯,营造“清洁家园人人有责,清洁家园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水,无杂草,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放,无乱搭盖,无乱停放,户外柴草杂物摆放整齐有序,要保护门前基础设施。

四、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定点入池处理。每户每个门面要配置垃圾小桶,将垃圾分类,每天晚上或早上七点之前将生活垃圾打包后,放到指定垃圾箱,不准乱倒在地面或河面,由保洁员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五、推行家畜圈养,实行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严禁粪便直排。

六、自觉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严禁将使用后的农药瓶、农药包乱丢乱堆,防止污染。

七、村民应自觉打扫各自的卫生区,做到每天一小扫,每月6日一大扫。

八、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卫生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配合保洁员的工作。

九、成立理事会,负责管理村民筹集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十、为保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村社、街道门面自筹资金,每人每月收取2元,每个门面每月收取10元作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支付卫生保洁员月工资。

十一、村社要定期组织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对连续多次评为最清洁户的农户,给予适当现金奖励;对评为不清洁户的住户,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住户,连续多次卫生检查不清洁的农户,在村公开栏公开曝光,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农户优先享受国家惠农项目的依据。

百省乡下华村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

文档为doc格式。

村规民约范文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文明送给每个中国人的遗产,经典的语句蕴含着古人的智慧,展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南寺郭,是宝地,民风美,人称奇;。

建设好,新农村,本条约,需牢记;。

爱国家,爱集体,跟党走,志不移;。

讲和谐,创业绩,谋发展,同受益;。

勤读书,多学**,重科学,守法律;。

立新风,树正气,不赌博,禁恶**;。

电与火,要警惕,搞治安,人心齐;。

搞建筑,经审批,远规划,莫犯纪;。

爱公物,胜自己,莫损坏,多爱惜;。

公益事,要积极,讲贡献,不贪利;。

好青年,勇服役,戌边疆,保社稷;。

倡晚婚,讲优育,生二孩,有福气;。

娶儿媳,嫁闺女,破旧俗,创新意;。

丧事简,不挑剔,归公墓,省土地;。

敬老人,尊伦理,爱儿童,细教**;。

睦邻里,重情意,互帮助,如兄弟;。

讲文明,行礼义,宽他人,严自己;。

讲卫生,美环境,护生态,保长利;。

倒垃圾,不随意,砖瓦柴,摆整齐;。

猪羊狗,鸡鸭兔,要圈养,多管理;。

此条约,大家立,执行好,都受益;。

两文明,不分离,求发展,齐努力。

“立新风、树正气、不赌博、禁恶习……”最近,在江阴临港街道横塘村流行着一篇《村规民约三字经》,看得见的风景、读得懂的语句、弄得明的道理,很快就在村民中流传开了。

记者发现,《村规民约三字经》短短264个字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涉及家庭道德、邻里关系、村风民俗、卫生创建等多个方面,包含了日常村级管理的方方面面。“建国以后我们村就编制了《横塘村村规民约》,在村民家前屋后张贴宣传。但老版本的《村规民约》太冗长,激不起村民的阅读兴趣。“村民不去看,不去记,这些村规也就形同虚设。”横塘村相关负责人介绍。村委在大学生村官帮助下,结合本村实际,再通过网络向全国一些先进村“取经”,决定把《村规民约》改编成朗朗上口的《三字经》版本。

为了让《村规民约》更接地气,横塘村在拟定初稿时,召集了村民代表、每个条线工作人员开座谈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卫生条线工作人员认为,村里村民平时散养鸡鸭鹅,家禽容易在路上留下粪便,应该增加一句“猪羊狗,鸡鸭兔,要圈养,多管理”,提醒大伙看管好自家的家禽;针对农村办丧事比较“隆重”,应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村民提出要增加“丧事简,不挑剔,要火化,省土地”……在充分吸收村民的意见后,新版的《村规民约三字经》最终定稿。“当然,我们这个《三字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不断修改与完善。”

如今,在横塘村每个自然村内,都竖立着《村规民约三字经》的宣传墙。“事实证明,有了这个《三字经》后,村风村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村里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先,村子里经常会有偷盗行为,现在随着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这样的行为已经杜绝了。大家都将村规民约牢记心间,村民之间也很少发生口角。“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时时掂量着自己的行为,有了这《三字经》的约束,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井然有序。”

村规民约的散文

目前农村仍然流行的“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种表现形式。客观地说,许多农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村规民约”,做为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它对约束部分村民的不当行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据观察,从目前的一些“村规民约”开看,不乏简单粗陋的文字表述,甚至有的地方制定的村规民约走形变味,清一色的用罚款来作惩戒的手段。例如有一个村为禁止村民打架斗殴竟规定:“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100元。”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虽然限制了打架斗殴现象,但由于没有解决思想问题,有理的一方觉得掏钱冤枉,其结果治标不治本;还有的不问青红皂白,全都是“罚款”:鸡鸭进邻居田每次每只罚款50元、耕牛进别家菜园果园每次每头罚款100元、倒垃圾入塘者每人每次罚50元、私自毁坏村庄古树风景树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让人觉得这不是村规民约,而是“罚款公约”。

用简单的`罚款思维来解决农村中的不良行为,似乎很难奏效。究其根源,关键是罚款这种强制行为管的是手脚,而不是心灵;村民的文明守法意识,是靠自我约束培养出来的,不是靠罚款罚出来的。何况,村民某些不良的行为举止是潜意识里的坏习惯,只有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形成村民自觉行动,才能收到长久之效。那些随意设定罚款的“村规民约”,也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清一色罚款的“村规民约”是不是可以视为“问题村规民约”呢?!这些问题村规民约的存在,不但影响了干群关系,而且也阻碍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必须引起重视。

清一色罚款的“村规民约”难靠谱。所谓靠谱,主要是要体现在公开、公平、公正、民主上,要本着批评、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公正对待每一个人,公平处理每一件事。从根本上解决“村规民约”难靠谱问题,建议各地有必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村规民约进行一次检查,剔除那些不符合法律、政策的内容,敦促尽快修改完善村规民约,使之成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的涉及村风民俗、社会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综合性靠谱的“村规民约”来。

社区村规民约范文

为使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自觉学习、遵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基教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未婚男女青年自学遵守婚姻法,父母教育子女不早婚。

三、已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须在小孩出生后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生育一个子女的首选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两个子女的一方首选绝育措施。

四、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按规定参加一次妇科病普查,属重检对象的每年1、4、7、10月份的25日前分别参加孕情、环情检查;流出在外计划外怀孕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村民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口的,应查验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并在出租当日向村委会报告,签订《房屋出租计划生育责任书》,纳入与常住人口同管理、现服务。

六、需外出务工人员请先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明》;未办证外出者,担保人和其主要亲属(夫妻、父母、兄弟等)有责任协助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七、持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在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接受孕检,并将孕检证明按季度寄回户籍地计生部门。

八、“五期”人基教育对象接到通知后,请按时参加人基教育会(课)。

九、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请在婴儿出生5日内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居民委员会报告,有新生儿死亡的,请在新生儿死亡当天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村民委员会报告。

十、不准支持、包庇、窝藏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非法收养小孩。

十一、不准遗弃女婴,不准侮辱、殴打、虐待生育女孩的妇女和女孩,不准辱骂生育女孩的家庭。十二、以上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村民共同遵守,每个村民都有对违反人口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进行监督举报义务和责任,违者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签订的《××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进行管理。

本村规民约经1月7日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规民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落实好“传承圣火文明、弘扬俊虎精神、做强花椒香村”的兴村方略,进一步规范村风家风,提升村级治理水平,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1、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损坏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保持一身正气。

2、要带头严格执行村民代表、村“两委”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3、要树立村民之间良好的邻里关系,互相尊重,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4、要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自觉落实“三包四好”争创“五星”自治机制,不推诿扯皮、消极等靠。

5、要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在生产销售花椒等农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6、要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7、要自觉弘扬“奉献、友爱、团结、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等活动。

8、要树立“村兴我荣、村衰我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热情接待游客,做到“宾至如归”。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事项。

创评内容:“五星级文明户”主要体现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思想道德素质,分“遵纪守法、孝老爱亲、诚信创业、卫生健康、文明新风”五个方面,每一方面用一颗星标注,达到三星可进行授牌,全部达标为“五星级文明户”。

创评流程:“三大步骤十个环节”

逐户评星(群众自评、小组互评、代表评议、成员联评)。

集体审星(两委评审、张榜公示、乡镇审批、县级抽检)。

集中授星(审核命名、集中授星)。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推荐为农村“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有现行违法行为和正在服刑的人员;。

2、家庭成员闹访、缠访、非法上访、越级上访;。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无醉驾酒驾、无证驾驶、违规乘坐行为;。

6、虐待老人、妇女、儿童,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7、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

为了搞好我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人人学法、懂法、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经村民讨论、村委会批准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为引导全体村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的外,必须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村委成员不得公报私仇,借此打击报复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村民。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本规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现违反规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形,要及时报告村领导,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规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新农村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自觉保护耕地,严禁荒废耕地。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第十条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人员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环孕检。严禁计划外生育。

第十二条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兵役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和其他赡养义务人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其他应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四条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并保证他们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对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丈夫不得以妻子无现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种种理由打骂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携带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权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视女孩子。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七条不参加法轮功、呼喊派等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的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八条不随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不损毁、移动公共指示标志、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等公共设施。不损毁村机耕路、排灌水渠、水库闸门、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

第十九条不盗伐国家、集体、他人的林木和损毁政府明令保护的珍稀树木。砍伐承包经营的山林,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审批的数量范围伐木,及时补种树苗。各家各户要积极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第二十条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发现多数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以防发生大面积的疫情。猪圈、牛栏、厕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气、脏水污染环境。要注意饮食卫生,以防病从口入。禁止在集体和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应当保持整洁。

第二十一条生产生活和祭奠扫墓时,要严格控制火种火苗,严防火灾发生。田间、菜地、果园使用农药,应当设立明显的告示。灭鼠灭蟑用药,要放在小孩不宜发现的位置。果园、菜地不得乱拉电网。施工拉线接电应由电工师傅操作。

第二十二条相邻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不损毁他人的财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损毁他人的农作物和伤害他人。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对婚嫁、丧葬铺张浪费,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办事。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殡葬法规,倡导生态殡葬,严禁乱葬乱埋。

第二十五条村民对村干部执行公务有意见的,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其上级领导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

第二十六条凡违犯本规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规约第三条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规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乡镇、村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印发至本村各户和住本村的外来人员,报镇政府备案。

注:

各行政村可根据本村村情,对上述村规民约条款进行增减和修改,可把本村一些好的传统、做法用规约固定下来。但不同地区的行政村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有不同的要求,有部分条款是必须具备的。如:

*毗邻边界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相互通报村规民约,并及时告知本村村民要遵守毗邻村的村规民约。

2、村民发生跨界纠纷时,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进行联合调处。

*山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不乱开乱采,不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方面的条款。

2、村民因使用山地、管理山林发生纠纷后的处理规定等。

3、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尤其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方面的规定。

*地处工业园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如何协调村民与园区企业之间关系方面的规定。

2、如何规范本村村民与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关系方面的规定。

*涉及“两线整治”工作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应该专门单列一章体现“两线整治”的有关规定。下面是“两线整治”的主要内容(“三化一整治”,即洁化、绿化、美化和整治秩序)。

(一)洁化。

1、清理垃圾。集中清理沿线村庄的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

2、清除杂物。集中清除沿线村庄的杂草丛、渣土堆等;。

3、全面拆除沿线两侧简易厕所、露天粪坑;。

4、在沿线两侧统一配置垃圾池(箱);。

5、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清扫沿线村庄卫生和清理垃圾池(箱)。

(二)美化。

1、立面整治。对沿线两侧建筑物进行整修粉刷;。

2、庭院整理。对沿线村庄农户的庭院进行整理,对门前乱堆乱放进行治理。

(三)绿化。

1、行道树绿化。对沿线行道树绿化不完善地段进行绿化补种;。

2、闲置空地绿化。对沿线两侧闲置空地和各种建筑物拆除后闲置空地进行绿化。

3、村庄和农户庭院绿化。

(四)整治秩序。

1、违章建筑整治。拆除沿线两侧的各类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圈乱围;。

4、废品收购点整治。搬迁沿线两侧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点;。

5、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马路市场整治;。

6、集镇沿线整治。

请相关村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条款在村规民约里。

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全体村民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加村组召开的会议,维护和珍惜本村荣誉,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落实殡葬改革要求,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

第三条自觉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积极参与群防群治,严禁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全村无毒、无赌、无邪教、无艾滋、无犯罪、无越级上访的目标。

第四条爱护农田灌溉沟渠、人饮管道、村组公路、垃圾池、路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和私自占用供水、供电、通讯、广场等公共设施,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挖沟开渠,不准在村庄道路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弃石及其它杂物,不准向河道沟渠乱扔垃圾、杂草、家畜粪便,不准在路旁公共场地种植作物、摆摊设点、侵占路面,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村内交通秩序。

第五条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七改三清”(“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以治脏治乱为主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动缴纳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费,落实好门前“三包”(各农户包房前屋后保持干净卫生、包绿化亮化美观、包堆放整洁有序)责任要求,做到垃圾入池,污水入沟,院内屋内农具、家具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建设美丽清洁乡村。

第六条村民建房或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而需占用、租用土地的,须本人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建盖,严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需征地拆迁的,不提过分要求,积极支持发展公益事业。集体和农户栽种的山林、树木,未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严禁毁林开荒或在空地上开荒,严禁人为或牛羊损害他人庄稼及其它作物。

第七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按时缴纳水、电费,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等政策性收费,按时归还所借贷他人财物,及时登记或注销变动人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经村民代表“一事一议”通过的事,要积极参与执行。

第八条重视日常生产生活安全,不买过期食品或不明厂家食品,不吃附片及不熟悉的野生菌,不使用不安全的锅炉、气灶等设备。养狗或其他动物一律实行栓养或圈养,放养造成伤害他人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遗弃、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子女,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十条违返本《村规民约》的,村委会可视情节轻重,作出如下处理:

1.批评教育并及时改正;。

2.责令恢复原状或作价处理;。

4.违返《村规民约》情节严重村委会不能解决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和美龙津铭》。

岗虽不高,腾涌为名;津虽不深,卧龙则灵。吾乡龙津,和美德馨。善义相沿,弦歌至今。有礼乐之仁,廉介之清,爱国之忠,富乡之义,乐善之风。五义共融,村邑日兴。际此盛时,相约为铭:

(一)明德爱家。

为人之道,首重明德。崇仁好礼,守法维则。见善必行,闻过自责。律己应严,待人勿苛。修身务本,谨行勤课。良业执守,节俭勿奢。德业俱美,亲睦家和。常安思报,爱及乡国。劝善化行,共谱弦歌。

(二)孝义传承。

百善孝先,五义居仁。事亲对友,孝义当遵。善事父母,友爱兄弟。夫妻互敬,子女相礼。淳朴是尚,忠厚传家。新风力倡,陋俗休夸。男女平等,婚姻美满。祭祀至诚,丧事从简。代代传承,永为世范。

(三)谦信互助。

谦虚克己,诚信待人。同处一地,礼让三分。莫传是非,莫起纠纷。力戒偷盗,禁止邪淫。勿养禽畜,敦睦乡邻。维护秩序,爱护公物。轻利重义,本分致富。一家有难,八方同助。自愿互惠,共致富庶。

(四)和美共融。

天地人和,水乡大美。五义共融,上善若水。和美龙津,善义成风。文明乡里,整洁村容。民主管理,和谐日新。富而思源,常怀感恩。与人为善,手有余馨。从我做起,爱我龙津。垂训今世,传之子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积极性。

第二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承包土地和农业管理。

第四条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承包方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村民有种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抛荒。

第六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在镇、村规划区内征用建设用地,土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难、拖延,经多次协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会强制办理征用手续。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第三者,并签订转包合同。

第八条承包户有培养地力、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沟、筑坎等,承包期内,小河、小道、小沟由承包户负责修掘,保证排灌畅通。

第九条保护机耕路、主河流、机埠、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不得无故毁坏水利、道路、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特产林,提倡在承包山上开展绿化造林。

第十一条砍伐承包山上的树林,必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在获得砍伐许可证和认清山界的基础上实施砍伐。滥伐树木的视为偷伐,按森林法规定处理。

第三章征兵和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踊跃报名服役。

第十三条公民拒绝兵役登记、征集和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第四章用电管理和改造。

第十五条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电网改造,逐步达到村民用电标准化,使村民用上放心电、安全电。

第十六条新装和增容工业用电,新设照明用电的单位和用户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电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电表损坏或更换表底时,须向村委会提出口头申请,由村电工拆装电表,临时用电征得村委会及用电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乱接。

第十八条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交纳电费,无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用电资格。

第五章婚姻和计划生育。

第十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女子嫁出村,户口就得跟着迁走?村(居)委会有权来罚款?……在以往的村规民约中,很多陈规陋习令人啼笑皆非。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2020年前,确保全省所有村(居)普遍修订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居)规民约。

根据规定,我省的村规民约将会有统一的格式,即:村(居)规民约一般由名称、正文、落款、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村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正文采取条款式逐一提出,内容要有针对性、简约好记,便于执行,10条左右为宜,执行过程中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适时增减条款、修订完善;落款为××村村民会议、××社区居民会议;日期为通过生效的时间。

在制定流程上,也更注重规范性,共需经过“广泛讨论,征集民意——拟定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审核——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备案公布,广泛宣传”五个流程,才能正式对外公布。至于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围绕爱国守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保障权益等方面来展开。

记者注意到,《意见》鼓励农村褒扬“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孙”,对老年人赡养、照料、居住、精神慰藉以及小孩抚养、教育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建议邻里在处理矛盾时,不打架、不斗狠,用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在婚丧喜庆事宜上“树新风”,引导群众合情合理地约定人情开支,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摆阔气、比奢华、败坏地方风气的行为,并鼓励良好家风;对征地拆迁补偿、家庭暴力、侵犯妇女权益等方面,《意见》还要求对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等。

村规民约要落实到位,该如何去引导?据介绍,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的组织、民政部门将牵头协调,政法、文明办、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新政能顺利实施。村(居)民委员会还应成立村(居)规民约监督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保障执行村(居)规民约。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探索红黑榜,褒扬先进、鞭策后进,对违反村(居)规民约的,要采取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公开检讨等方式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可以在集体经济的入股资格、日常管理、收益分配上予以适当罚戒。村(居)民代表、小组长和村(居)“两委”干部要带头执行村(居)规民约,执行不好的要取消其参选资格,严重的要依法终止其职务。同时,要围绕落实村(居)规民约,组织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和基层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孝敬老人、勤俭持家、崇尚学习、文明卫生等系列评比表彰活动。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处长廖剑波表示,我省正在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在全省选出100个最美村(居)规民约。待活动结束后,还将编印出版《湖南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选编》,向民政部推荐申报一批全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同时,我省还将认真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回头看”,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政策创制和机制创新,打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湖南模式,为推进全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村里选了乡贤,大家都信任他们,这对于落实政策、化解矛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披塘村,文明创建专干邹正旺告诉记者,自从村规上列出树立好家风后,已连续2年举办表彰新乡贤的活动,这些被大伙选出来的德高望重的乡贤,也助推了村里的文明建设。

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格认定中,披塘村村民有不同的意见,觉得自己的人都有资格参与分配。“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有资格分配,无论我们怎么去做工作,他们就是不相信。”邹正旺说,多亏乡贤出面进行解释,这些村民才选择了接受,“这些乡贤是大伙选出来的,自然会更信任他们,有了他们的助力,很多问题也是迎刃而解。

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道德行为40则:

(一)社会公德。

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谦。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道义担。

(二)职业道德。

爱岗位,尽职守。好学习,勤钻研。讲诚信,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勇竞争,敢创新。善协作,求共赢。去私情,持公道。反腐败,尚清廉。人为本,优服务。任劳怨,乐奉献。

(三)家庭美德。

敬长者,孝父母。爱子女,教有方。男与女,要平等。夫妻和,爱相牵。勤劳作,奔富裕。善持家,崇节俭。邻里睦,相照顾。亲友济,互帮添。

优生育,强素质。正家风,忠厚传。

(四)个人品德。

爱祖国,爱家乡。尽责任,勇担当。当自立,尚进取。有理想,志高远。重情义,知感恩。主诚实,践诺言。知荣辱,明善恶。重慎独,严自律。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倘,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建设,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乱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对村内违法建筑实行动态监管,组建巡查队伍,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志愿者服务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献他人、提升自我。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违法生育。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封建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教育,利用四点半学校、文化艺术辅导等相关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个人理想引导以及特长技艺方面的培养。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车,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宅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类火灾隐患。

3、加强村级防火设施建设,村集体应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

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村民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反对家庭暴力。

村规民约年

村规民约是村民在村民自治初期,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限制和规范村民行为,维护村庄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德、村风民俗和精神文明建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清理完善乡镇规章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努力建设美丽和谐农村。

2、保护生态环境,弘扬新文化。

3、新政策,新农村,新农民,新形象。

4、我们要共同努力,建设生态农村,一心一意谋可持续发展。

5、突出地域特色,体现乡村风貌,注重文化传承,彰显乡村魅力。

6、我们要有相同的认识、相同的目标、相同的步伐,切实抓好农村建设。

7、邻居们和睦相处,环境干净美丽。

8、携手并进,心连心,共创美丽新天地!

9、稻草是一种资源,用它来赚很多钱。

10、道路是干净的,水是干净的,厕所是干净的,饮用水也是干净的。

11、我们参与生态建设,人人享有绿色家园。

12、用群众的智慧,策划好踢踏舞。

13、环境优美,村庄干净,轻松愉快。

14、**营造优美的乡村环境,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园。

15、大家都注重环境保护,乡村更美丽。

16、我们要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美丽乡村。

17、我们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美丽农村中的主体作用。

18、控制脏、乱、坏、留真、留好、留美!

19、地球是我的家,每个人都爱它;每个人做一点事,使成千上万的人受益。

20、心要净化,房要明亮,路要硬化,山要绿化,村要美化。

21、处处公德,处处树新风,全村更加和谐。

22、打扫房子的前后,里里外外都要干净。

23、稳步推进三大产业同步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24、优美的环境,眼与心;这个村庄干净舒适。

25、群众的满意高于一切,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

26、追求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27、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

28、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29、人人贡献,家家参与,建设整洁美丽的乡村。

30、以农民为主体,人人参与,实施农村垃圾治理。

31、这个新村庄在淮河两岸绿树成荫。

32、这个美丽的村庄是我的家。乡村和城市一样好。

33、我们要建设美丽的乡村和幸福的家园。

34、全村人民动员起来,干群开始工作,创建卫生清洁村。

35、培养新风尚,建设和谐农村。

36、先规划后施工,无规划无施工。

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签字按手印生效,制定以下村规民约,本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果园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二、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防火值班安排,2男人必须在岗,3人全不在岗或只有1人在岗按不在岗处理,确保消防安全。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3、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5、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以及痴呆傻人员管理,做到家长负责制。

对违反上述消防安全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并罚款300元,值班人员按该班每户300计算,由本村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7、服从上级各项工作检查及积极参加本村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全体村民大会、集体劳动、动物防疫等)。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80元,迟到罚款20元。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全体村民签字:

备注:本民约一式三份报镇政府、村委会各一份,村民小组一份。

某某村民小组。

2021年x月x日。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为了促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农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整洁,推进“生态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俗风情和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社会秩序。

1.村民应当学习、认识和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村民应当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寻衅滋事。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4.严禁盗窃、勒索或者侵占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严禁为犯罪分子赌博或者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发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不拥有枪支、弹药,并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6.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得私自隐匿、销毁、拆除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树木,严禁损坏他人的农作物、水果等农作物,加强对牲畜的保管,严禁放生猪、牛、羊。

9.严禁使用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物质杀灭昆虫,促进茶叶、水果、蔬菜红熟;茶叶生产加工中严禁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严禁生产、加工或销售废油;严禁出售病死、毒死的畜禽,或用病死、毒死的畜禽制作食品出售;禁止射鸟、打猎、电鱼、药鱼。

违反上述社会保障规定和法律法规的,提请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违反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防止山火发生。

2.家人应该用火来让人们远离火。室内或村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定期检查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庄消防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龙带、消防栓,确保消防用水正常使用。

4.每季度每辆战车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每年全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5.定期检查村内和室内的电线,并要求电工及时修复和更新损坏的电线。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对村民特别是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第三,清洁农村。

1.每辆车的保洁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农村和村庄的道路、道路、体育场和剧院等公共区域应每天打扫,垃圾应分类焚烧。值班村干部应及时检查保洁人员的卫生工作,如果保洁不到位,应督促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包卫生”,即房屋前后地面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应定点运送。第二,“拆包”是指及时清除屋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屋前屋后没有垃圾杂物。第三,“包单”是指房屋前后的木桩和建筑材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用道路;房子后面的花木要加强;屋前屋后没有建筑、悬挂、涂鸦等现象。

3.两个村委会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定期在各村、各小学开展清洁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农村工作,定期发动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有劳动能力的组织、队伍、积极分子和群众在全村开展性卫生活动。

4.每户每月2元,每年24元缴纳垃圾处理费;单身老人每月缴纳1元,每年缴纳12元;小吃店、食堂、发廊,每个每月上交5元,每年上交60元;小企业和加工业每月应上交10元,每年上交120元。村民缴纳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

第四,乡村习俗。

1.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改变习俗,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俗、村俗。

2.红白喜事由红白会管理,新红白喜事,节俭,革除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群众搬运。

3.不要请人耍花招,不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要听、看、传淫秽书籍、音像制品,不要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农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禁止随地乱扔垃圾和污物,清理修缮房屋和建房中残留的垃圾碎片,按规定堆放柴火和粪便。

6.盖房子要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批准,不准擅自开工建设,不准违反计划或损害邻居利益。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书面自我批评意见,情节严重的,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动词(verb的缩写)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过程中,要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新潮流。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好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他们不应该对暴力做出同样的反应。

不及物动词婚姻与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谐的家庭关系。

2.婚姻事宜由本人决定,反对包办干涉。青年男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禁止不计划生育和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要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打破生男孩不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或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将书面自我批评予以公开。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上级机关或者提请司法处理。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规章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交给的任务。

二、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敢于用法律武器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第三,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性毒品;不允许拥有、销售或加工火器和弹药。

四、严禁种植毒品、吸毒、贩毒等涉毒活动。一旦发现有涉毒行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公安机关。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大力提倡艰苦奋斗致富、守法经商,反对损人利己的行为。凡犯有下列行为者,将按照下列条款受到相应的惩罚:。

1.侵占、毁坏木材、竹子、果树等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除追缴赃物、没收犯罪工具、赔偿损失外,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不允许随意占用和侵吞农村公路、公共道路以及其他承包人的田地和角落。杂草只能在田野和小丘上用刀子割。严禁使用锄头和铲子。违者除批评教育和赔偿损失外,还将根据情节和态度处以50-150元罚款。

3、大力提倡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乱砍滥伐、开垦荒地、带火种上山和丢失火烧山。严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中打草、打柴、放牧。轻者除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处以50-500元的罚款,重者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觉维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确保农田灌溉。

2.合理用水,依法排队放水。不允许放霸王水。对于历史传承下来的水田,要衔接起来或者脱离水路。不得违反水利部门和集体制定的用水制度。违者罚款50-200元。

七、建房、烧砖瓦、移植竹子、树木、坟墓等。,严禁影响他人利益和作物生长。真正不可避免的事情应该通过谈判来处理。如有争议或损失,除赔偿损失外,还应处以50-100元罚款。

1、禁止私人非法买卖土地。

2.出售修缮房屋的家庭不得申请批准宅基地。

八、尊老爱幼,建设新文明,维护社会稳定。

6、村民对自养牲畜和犬只进行监督时,必须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准侵犯他人,如有,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村民对宴请实行宴请申报制度,但本人、子女或其直接监管的亲属的婚姻除外;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公婆、本人直接赡养的老人的丧事,本人可以申请,其他姓名的宴请除外。违反规定的餐饮餐具,现场没收清理,收到的礼品一律按非法所得没收。经批准后,宴席必须由持有健康证等证书的厨师烹制。邀请无牌厨师下厨或参与宴会加工者,罚款1000-2000元。村支部监督三委委员、全村党员、各团领导要带头执行乱摆宴席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非法摆宴席处以2000-5000元、1000-2000元、500-1000元的罚款;参加非法宴请的,分别处以1000-2000元、500-1000元和200-500元罚款;违反餐饮规则的村民罚款1000-2000元,酒厨及相关助手罚款500元;对承办非法宴请的餐饮企业处以5000元/次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九、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履行“双诚信、双承诺”相关内容。

2.生完孩子后,按规定在42天至90天内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并按时实施。

相应的节育措施可按规定享受错补。有禁忌症的,一胎必须经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诊断,二胎必须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指导站证明,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否则,罚款100-200元。

3.有证生育第一个孩子后,500元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一次,独生子女0-14岁期间每季度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30元。在政策范围内,两个女性家庭及时采取长期避孕措施将获得2000元的奖励,两个女性家庭只有一个女性家庭的女孩将被国立大学录取并获得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按规定享受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优惠待遇。

4.已婚育龄妇女为孕检对象的,应在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到镇计划生育站参加“三检”服务,否则罚款50-2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应在外出后20天内,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村委会或育龄妇女小组组长报告工作或居住地,这是验孕的对象。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将其送回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真实妊娠和环境证明。否则,罚款50-200元。

5.如果你已婚,在其他乡镇居住,但户口在村里,需要子女或丈夫在村里落户,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

十、对于未能履行“双诚信、双承诺”内容的,村委会将暂停所有服务工作,直至履行完毕。

十一、凡来我村买房或有其他情况已办理合法手续的申请户,按手续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

十二、村规民约适用于本辖区所有村民、企业事业单位,自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

十三、本村规民约由阳川镇雅泉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

3、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4、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人畜饮水设备、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等。

11、如发现偷盗他人木、竹、笋等行为,现场抓获并证据确凿,在要求归还赃物的同时,按照情节给予罚款。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侓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山火发生。如发现野外用火每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由上级有关单位处理。

2、家庭用火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外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只是宣传,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就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和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移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手乱倒乱推垃圾、移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车辆停放不准占用道路停放,确需装、卸货物时、要尽快装、卸,同时要确保不影响道路通畅。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运用择位竟价方式,采取新农村建设模式,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8、本村企业用地,无论是良田还是山地,匀按镇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荒地按每亩1000元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按国家建设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时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以暴制暴。

4、竹子扩鞭到他人地界,则以土地所有为依据,属土地权属者所有。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党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党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自党保护耕地资源,支持全村土地有计划流转征用。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里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人口地及承包地开挖、取土乱建乱种乱养等。

第十条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或损害四邻利益,村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可给予强制拆除。新建房必须尊重本村自然风貌,符合新建房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邻里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盗、不损毁他人财物。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婚事办理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体育运动等各种个性主题鲜明新型婚礼仪式。丧事办理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坚持从简,举行“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或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简化丧事程序。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公墓内,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化花草,爱护树木,维护河道及住房周边的生态环境卫生,房前屋后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无垃圾、无污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杆;道路两侧不得堆放柴、土石等杂物;严禁向河道、沟渠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圈养家奋家禽,禁止散养生猪以及未经批准搞规模化畜禽养殖;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不在道路绿化带内及花坛内乱种蔬菜等。

第二十条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对于各类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各种可疑人员以及破坏环境、乱搭乱建、影响生态的行为,及时劝解阻止,或告知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干部。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迫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建房服从规划:起房盖屋必须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自然村理事会实地踏勘,报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干建盖,不得擅自动工,不得私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伤害四邻利益.

2.保持卫生清洁:农户庭院实行一日一清扫,村组环境卫生实行至少一周一清扫;各连负责自己的环境卫生,对保持清洁的表杨,不清洁的批评教育;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一经发明必处罚.

3.兴办公益事业:村内兴办公益建设所需筹资劳,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必须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天天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4.爱护公共财物:严禁侵占或私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及设施;损坏活动场所水利道路交通通讯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5.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鸡猪牛羊等牲畜,严防牲畜伤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对农作物造成破坏的要赔偿.牲畜粪便垃圾,由主人负责清理.

6.倡导节俭办客:红白喜事要勤俭节约,不准大操大办;办客原则不超3天,送礼不超100元,菜品不超8个.

7.维护社会治安: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私自种植罂粟,严禁宣扬封建迷信传播邪教,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严守为人品德:父母要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要孝敬赡养老人,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9.妥善处置纠纷:邻里有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请自然村理事会或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0.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在国有林公益林集体林水源林等林地里乱砍乱伐,禁止采猎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违反者一律交执法部门处理.

__村__组村民委员会。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

3、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4、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人畜饮水设备、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等。

11、如发现偷盗他人木、竹、笋等行为,现场抓获并证据确凿,在要求归还赃物的同时,按照情节给予罚款。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侓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山火发生。如发现野外用火每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由上级有关单位处理。

2、家庭用火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外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只是宣传,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就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和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移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手乱倒乱推垃圾、移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车辆停放不准占用道路停放,确需装、卸货物时、要尽快装、卸,同时要确保不影响道路通畅。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运用择位竟价方式,采取新农村建设模式,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8、本村企业用地,无论是良田还是山地,匀按镇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荒地按每亩1000元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按国家建设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时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以暴制暴。

4、竹子扩鞭到他人地界,则以土地所有为依据,属土地权属者所有。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药品;不得私藏、买卖、加工枪支弹药。

四、严禁种毒、吸毒、贩毒等一切涉毒活动。一经发现有涉毒行为的,立即向村委或公安机关举报。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反对损人利己、不劳而获行为,有下列行为者,依照以下条款作相应处罚:

1、凡占用、破坏国家、集体与个人木材、竹子、果树以及其他公私财物者,又不够刑事处分的,除追回赃物、没收作案工具、赔偿损失外,另处罚金200-1000元。

2、不得随意侵占吞噬乡村公路、公共道路,以及其他承包户的田边地角,对田、土坎只能用刀割杂草,严禁用锄铲,违者除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外,并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另处罚金50-150元。

3、大力倡导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毁林开荒、带火种上山和失火烧山。严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内割草、砍柴、放牧,轻者除批评教育外,另视情节处罚50-500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失火所造成的烧山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重者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自觉维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确保农田灌溉。

2、合理用水和依法排队放水,不许放霸王水,对历史延续下来的过水田,做。

年村规民约

1.建房服从规划:起房盖屋必须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自然村理事会实地踏勘,报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建盖,不得擅自动工,不得私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2.保持卫生清洁:农户庭院实行一日一清扫,村组环境卫生实行至少一周一清扫;各连负责自己的环境卫生,对保持清洁的表杨,不清洁的批评教育;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一经发现必处罚。

3.兴办公益事业:村内兴办公益建设所需筹资劳,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必须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每天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4.爱护公共财物:严禁侵占或私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及设施;损坏活动场所、水利、道路交通、通讯、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5.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鸡、猪、牛、羊等牲畜,严防牲畜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对农作物造成破坏的要赔偿。牲畜粪便垃圾,由主人负责清理。

6.倡导节俭办客:红白喜事要勤俭节约,不准大操大办;办客原则不超3天,送礼不超100元,菜品不超8个。

7.维护社会治安: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私自种植罂粟,严禁宣扬封建迷信、传播邪教,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严守为人品德:父母要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要孝敬、赡养老人,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9.妥善处置纠纷:邻里有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自然村理事会或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0.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在国有林、公益林、集体林、水源林等林地里乱砍乱伐,禁止采猎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违反者一律交执法部门处理。

年村规民约

参加人员:黄店镇计生中心主任、村两委、计生协会成员、人数53人。

会议内容:议题:成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工作指导小组。

主持人:兰伟书记。

二、由计生主任陈青发组织学习《人口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部分内容。

三、经两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自治工作指导小组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小组。

四、黄店镇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自治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黄店镇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小组:

村规民约十条村规民约

第一条爱护生态。不得炸鱼、电鱼、毒鱼;遇到炸鱼、电鱼、毒鱼的,要制止。不得随意砍伐、毁坏林木;不得偷猎野生动物;提倡家边种花、种菜、种树。

第二条管好牲畜。牛、马、羊等牲畜,白天要有人看管,夜里要进圈。破坏庄稼,照价赔偿。

第三条移风易俗。不准借六六小庆、满月满岁宴、高寿宴、进新房等收取礼金。结婚、丧事要从简,挂礼不超过100元。

第四条严格禁毒。村民严禁贩毒,发现要举报。严禁吸毒,吸毒要扭送戒毒。

第五条讲究卫生。家里卫生要天天打扫;村庄道路卫生划片区到户,一个星期打扫1--2次;寨子大扫除每月1次,不准随意乱倒垃圾,不准倒在河边、沟边、路边。

第六条邻里和谐。要自觉搞好邻居关系,不准随便闹矛盾,遇到矛盾纠纷,要及时请村组干部调解。严禁搬弄是非、造谣生事、伤风败俗。

第七条尊老爱幼。要孝敬老人,关心子女,严禁家暴,不准不赡养老人,不准修建活人墓。

第八条树立新风。不准有适龄儿童辍学;不准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不准境外人员进村寨传教;不准性别歧视;做人做事要老实,懂感恩;勤耕苦作,发家致富。

第九条遵纪守法。不准组织参与走私、赌博、偷盗、敲诈、勒索;不准酗酒肇事,不喝“冷酒”,不当“酒醉包”;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

第十条合法出入。禁止非法出入境,发现非法越境人员及时上报。

为加强小海资村村容村貌规范管理,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意识,促进和谐安定发展,创建美好人居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讨论一致同意,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和完成各项公益事业。

二、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虐待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不得遗弃婴儿,不准歧视残疾人,要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要关心教育好子女,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倡导勤劳致富,反对好吃懒做和等靠要。

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禁止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严禁赌博,杜绝偷盗行为。对外来人员、可疑人员和不良倾向要留心注意和观察,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

五、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严禁毁林开荒,私挖滥采,积极植树造林,不提倡栽种桉树和黑荆树,大家要相互监督,如有发现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

六、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道德,严禁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力,不准酗酒闹事,加强邻里团结,争当模范村民。

七、保持村容村貌清洁卫生,按时清理各家的垃圾,不能把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或随意往箐沟里倾倒,严禁在村组公路、村间道路、公共场所堆放粪草、生产资料、建筑等物资。

为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定于农历每月二十九上午八点,集中统一清扫卫生,根据实际情况由投放垃圾比较频繁的农户轮流按月清理村内垃圾池,凡不参加统一清扫和不按规定地点堆放垃圾1次,罚单独清理垃圾池一次。

八、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情,任何一个村民都有义务及时向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在安全前提下,自行组织义务扑救和自救。

九、提倡节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要求婚事双方宴请最多不超过20桌、人数200人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提倡婚丧喜庆事宜宴请只办1次,喜事待客最多不超过十二道菜,白事不超过十道菜。

十、村组账务由村民小组长负责,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账务每半年向村民公开一次并进行公示,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十一、违反本规定者处罚200元至500元。所产生的一却罚款收入由群众会商定用于本村公益事业。

十二、本村规民约自通之日起执行。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为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村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加强各村民组的管理,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村村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二、尊老爱幼,拥军优属,扶贫助难,文明理丧,喜李新办,破除迷信;学法、守法、用法,待人有礼貌,说话和气,不说脏话、粗话,争创文明家庭。

三、加强防火防盗,禁止赌博,维护社会欣序,坚决同坏人坏亭做斗争;不损人利己,反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学好农业实用技术,科学种田,科教兴农;相处好婆媳、灿姐以及邻里之间关系,和睦相处;反对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破坏寨邻团结的行为。

五、保护和爱护水利设施,未经允许不得在大沟任何地方开水口和破水混,违反者除责令其修复外,还要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不准乱砍滥伐山林树木,如用林木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有乱砍滥伐、盗伐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加强土地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建房。

八、实行合法登记结婚,并依法履行结婚手续,否则按婚姻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保护山林,严禁烧山。谁烧山,谁坐牢。

十、爱护公共卫生,垃圾不准乱倒在大沟内,牛不允许放在经果林基地。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__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__镇政府备案。

__村村民代表大会。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为保障我社区居民更好的实行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而依法由村民办理自己的事情,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新农村,特制订此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贩毒,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在宣讲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当前惩治基层“微腐败”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工作安排,特别是结合横江镇的实际,在全镇各村推出了横江镇“村规民约新十条”。

一、严禁对村组办事散包包烟。

二、严禁因办事请村组干部吃饭、送礼金红包。

三、主动积极监督村组事务。

四、主动积极监督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五、落实“五正要求”,为乡村振兴,横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仰。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三、全面落实“五正要求”,坚决维护党的形象。

四、恪守底线,坚决抵制基层“微腐败”,过幸福人生。

五、认真履职尽责,团结村民打赢横江发展攻坚战。

在开展“村村讲党纪”的同时,横江镇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惩治“微腐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坚决惩治“微腐败”的浓厚氛围。

为了使我村能真正地成为**市“农业示范村”、“文明村”,完成上级政府和全体村民交给本届村委会的各项任务,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订村规民约,现予实施。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真正使每个村民能懂法、用法、依法办事,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努力提高村民思想素质,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准则,进一步搞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四、积极完成国家的有关费用收缴,认真完成各级的水利任务,积极参加村内的各项公益性工程。

五、适龄青年应无条件地积极报名应征,自觉地执行《兵役法》。

六、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杜绝私自出租、出卖土地,不挖废抛荒土地,严禁农户到**取土填宅基,不违章占地建房,一经发现,村组有权制止,如不服从,村将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坚持杜绝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

八、积极支持和维护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兴办各种公益事业,人人有责保护好各项公益设施,优化美化庭院环境,维护村内各种绿化工程,讲究卫生,人人参加大病合作医疗,保障全体村民身体健康。

九、实行科学种田、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坚决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茬口、统一水旱分开。

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树立文明新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反对封建迷信,严禁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严禁聚集任何不法分子到村扰乱社会秩序,如有发现,村治安组有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十一、人人有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支持本村及来村创业的各类人才,严禁任何人到任何单位或地区扰乱破坏生产秩序,如有发现一律从重从严从快,依法依德惩处。

十二、实行殡葬改革,凡亡故人员进入墓区,一律服从墓区管理安排。凡进入墓区祭扫,都要注意爱护花木,保持墓区整洁。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实施,由村民代表大会监督实施,请全体村民遵照执行。本村规民约有效期本届期满。

一、邻里团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二、自食其力光荣,脱贫光荣,转变“等靠要”思想,积极谋求致富路。

三、孝敬老人、尊老爱老。主动礼让老人,村内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有大事小情,其他人要主动帮助、主动关怀,确保全村老人老年生活健康愉快,老有所终。

四、夫妻和睦、互敬互爱,爱护子女,重视和加强子女教育。

五、扶危济困,发扬乐于助人精神,关怀困难群众,为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群体做力所能及的事,积极献出爱心,促进村风和谐。

六、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七、禁止群众赌博,打仗斗殴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村民参加文明向上的各类文体活动。

八、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义务出工出劳。

九、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损坏公共财物的要自行维修或按价格赔偿,有故意行为者,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不准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田边路旁挖土。

1.建房服从规划:起房盖屋必须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自然村理事会实地踏勘,报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干建盖,不得擅自动工,不得私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伤害四邻利益.

2.保持卫生清洁:农户庭院实行一日一清扫,村组环境卫生实行至少一周一清扫;各连负责自己的环境卫生,对保持清洁的表杨,不清洁的批评教育;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一经发明必处罚.

3.兴办公益事业:村内兴办公益建设所需筹资劳,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必须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天天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4.爱护公共财物:严禁侵占或私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及设施;损坏活动场所水利道路交通通讯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5.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鸡猪牛羊等牲畜,严防牲畜伤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对农作物造成破坏的要赔偿.牲畜粪便垃圾,由主人负责清理.

6.倡导节俭办客:红白喜事要勤俭节约,不准大操大办;办客原则不超3天,送礼不超100元,菜品不超8个.

7.维护社会治安: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私自种植罂粟,严禁宣扬封建迷信传播邪教,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严守为人品德:父母要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要孝敬赡养老人,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9.妥善处置纠纷:邻里有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请自然村理事会或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0.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在国有林公益林集体林水源林等林地里乱砍乱伐,禁止采猎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违反者一律交执法部门处理.

__村__组村民委员会。

二0__年x月__日。

为加强小海资村村容村貌规范管理,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意识,促进和谐安定发展,创建美好人居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讨论一致同意,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和完成各项公益事业。

二、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虐待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不得遗弃婴儿,不准歧视残疾人,要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要关心教育好子女,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倡导勤劳致富,反对好吃懒做和等靠要。

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禁止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严禁赌博,杜绝偷盗行为。对外来人员、可疑人员和不良倾向要留心注意和观察,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

五、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严禁毁林开荒,私挖滥采,积极植树造林,不提倡栽种桉树和黑荆树,大家要相互监督,如有发现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

六、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道德,严禁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力,不准酗酒闹事,加强邻里团结,争当模范村民。

七、保持村容村貌清洁卫生,按时清理各家的垃圾,不能把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或随意往箐沟里倾倒,严禁在村组公路、村间道路、公共场所堆放粪草、生产资料、建筑等物资。

为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定于农历每月二十九上午八点,集中统一清扫卫生,根据实际情况由投放垃圾比较频繁的农户轮流按月清理村内垃圾池,凡不参加统一清扫和不按规定地点堆放垃圾1次,罚单独清理垃圾池一次。

八、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情,任何一个村民都有义务及时向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在安全前提下,自行组织义务扑救和自救。

九、提倡节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要求婚事双方宴请最多不超过20桌、人数200人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提倡婚丧喜庆事宜宴请只办1次,喜事待客最多不超过十二道菜,白事不超过十道菜。

十、村组账务由村民小组长负责,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账务每半年向村民公开一次并进行公示,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十一、违反本规定者处罚200元至500元。所产生的一却罚款收入由群众会商定用于本村公益事业。

十二、本村规民约自通之日起执行。

注:(该村规民约由村户长会议讨论商定通过,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小海资村民小组)。

为促进东安街道团结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贯彻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村规民约》。

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安全用火用电,提高全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2、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搞好公共卫生,做到人畜分离,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房前屋后不积水,檐沟处处要疏通。

3、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行驶,按位停车,不得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

4、维护好社区景观容貌,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街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乱搭广告牌,不得随意摆放摊点,居民要爱护环境卫生,做好门前三包。

5、居民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6、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不盲目跟风攀比,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7、依法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在本社区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服从城市建房规划、建设用地征用工作,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本《村规民约》由团结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并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施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全体居民有权互相监督执行。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贩毒,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为落实好“传承圣火文明、弘扬俊虎精神、做强花椒香村”的兴村方略,进一步规范村风家风,提升村级治理水平,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1、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损坏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保持一身正气。

2、要带头严格执行村民代表、村“两委”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3、要树立村民之间良好的邻里关系,互相尊重,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4、要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自觉落实“三包四好”争创“五星”自治机制,不推诿扯皮、消极等靠。

5、要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在生产销售花椒等农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6、要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7、要自觉弘扬“奉献、友爱、团结、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等活动。

8、要树立“村兴我荣、村衰我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热情接待游客,做到“宾至如归”。

村规民约

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全体村民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参加村组召开的会议,维护和珍惜本村荣誉,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落实殡葬改革要求,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

第三条自觉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积极参与群防群治,严禁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全村无毒、无赌、无邪教、无艾滋、无犯罪、无越级上访的目标。

第四条爱护农田灌溉沟渠、人饮管道、村组公路、垃圾池、路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和私自占用供水、供电、通讯、广场等公共设施,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挖沟开渠,不准在村庄道路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弃石及其它杂物,不准向河道沟渠乱扔垃圾、杂草、家畜粪便,不准在路旁公共场地种植作物、摆摊设点、侵占路面,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村内交通秩序。

第五条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七改三清”(“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以治脏治乱为主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动缴纳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费,落实好门前“三包”(各农户包房前屋后保持干净卫生、包绿化亮化美观、包堆放整洁有序)责任要求,做到垃圾入池,污水入沟,院内屋内农具、家具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建设美丽清洁乡村。

第六条村民建房或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而需占用、租用土地的,须本人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建盖,严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需征地拆迁的,不提过分要求,积极支持发展公益事业。集体和农户栽种的山林、树木,未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严禁毁林开荒或在空地上开荒,严禁人为或牛羊损害他人庄稼及其它作物。

第七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按时缴纳水、电费,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等政策性收费,按时归还所借贷他人财物,及时登记或注销变动人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经村民代表“一事一议”通过的事,要积极参与执行。

第八条重视日常生产生活安全,不买过期食品或不明厂家食品,不吃附片及不熟悉的野生菌,不使用不安全的锅炉、气灶等设备。养狗或其他动物一律实行栓养或圈养,放养造成伤害他人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遗弃、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子女,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十条违返本《村规民约》的,村委会可视情节轻重,作出如下处理:

1.批评教育并及时改正;。

2.责令恢复原状或作价处理;。

4.违返《村规民约》情节严重村委会不能解决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村规民约年

村规民约是村民在村民自治初始阶段,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为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和社会稳定,对村民的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制定的一种规章制度,乡村风俗习惯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现提交全体村民大会讨论,修订、完善本村村规民约。

1、热爱祖国,不说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话,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涉黑、不涉恶。

2、坚决抵制造谣生事、村痞恶霸、偷抢拐骗、黄賭毒、歪风邪气、邪教组织等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反映违法问题线索。

3、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1、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对独居老人儿女要定期探望、保障日常照料费用,对老人丧事办理村民共同出力。拒绝赡养老人的,根据《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知》沿检发〔2018〕6号文件精神,严肃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必须让子女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对留守儿童,要确保有监护人,并定期亲情关爱、教育。

3、对“好公婆”、“好熄妇”、“好儿孙”予以褒扬。

1、邻里之间要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2、对独居以及失独老人家庭、五保户、残疾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邻里照顾。

3、不吵架,不斗狠,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宅基地使用、山林田土管理等方面的矛盾;。

1、合情合理地约定人情开支,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摆阔气、比奢华、败坏风气的行为。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禁止操办乔迁、升学、满月等违规酒席借机敛财。

2、对爱岗敬业、创业有成的家庭予以褒扬,扶持贫困家庭,抵制多要多占、游手好闲等行为。

1、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不得堆放在房屋前后。

2、村组公路要人人爱护,禁止任何人占村组公路和巷道,保持公路畅通。确需在公路上临时下载建筑材料,要在不影响通车的情况下,在24小时内及时清理干净;。

3、村民要搞好房前屋后卫生、家禽圈养、生活垃圾处理,自行处理,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

4、保护河流,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及投放垃圾,严禁炸鱼、电鱼、毒鱼等行为。

5、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

1、村民有维护村公共财物的责任和义务。

2、不得损坏自来水、道路交通、供电、通讯、文化体育设施、路灯等公共设施。无意损坏的照价赔偿或恢复,有意损坏的将报告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反对家庭暴力,禁止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2、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3、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损坏村民庄稼及退耕还林苗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

2、提倡尊师重教、助残济贫。

本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条款,如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村民可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村委会可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修订完善,望全体村民自觉遵守何执行。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第一条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热爱家乡、xxxxxxx。

第九条自觉保护耕地资源,xxxxxxx。

第十条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xxxxxxx。

第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止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xxxxxxxx。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xxxxxxxxx,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xxxxxxxx。不得诽谤他人,侮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xxxxxxx。

第二十条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得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xxxxxxx,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二十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为推进xx自然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定xx组自然村村规民约。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感党恩、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爱护村组公共财产,不破坏交通、水利、供电、通讯、路灯、花草等公共设施,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三、遵守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

四、讲文明,树新风,红白喜事按规定办(不超过20桌),不使用一次性碗筷,不出售(购买)玻璃瓶啤酒、饮料,不不浪费饭菜;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派主义和团伙主义;文明用语、文明出行,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防范村组黑恶势力滋事及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禁止赌博、种毒、制毒、贩毒、吸毒及搬弄是非。

六、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保持自家干净整洁,实行“门前三包”(包秩序、包整洁、包绿化)及“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庭院摆放规范)责任制,做到“每天扫一次、每月一大扫”,垃圾不乱倒、畜禽不乱放、污水不乱排,自家粪坑要进行遮盖处理,粪水不能乱排。保洁员每天处理垃圾桶内垃圾,每月至少处理一次垃圾池内的垃圾。农户每人每月向理事会交纳1元的保洁费(一年一交),用于购买村庄内生活垃圾桶、支付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

七、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通畅,不准在村道路边搭建建筑物,不准占道停车,不准堆放废土、乱石、杂物、粪堆、侵占路面等。

八、热爱家园,营造:水清、沟洁、路畅、宅美、绿树、花香的美丽家园。

九、本自然村群众应当遵守和执行本村规民约,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和便民服务。

十、村民理事会负责村规民约的执行,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各组要有专业人员管好用好现有水源,保证水浇面积,逐年增加水利投资,改善生产条件。

2、提供村民所需的良种信息,培养科技示范户,推广实用科学技术,搞好产前及产后的各项服务。

3、指导好村民切实抓好病虫草害防治,实现产品优质高效。

4、设施内的工作室严禁住人,防止煤气中毒,做到用电安全。

5、做好农田投入物品安全,实现粮食蔬菜安全生产。

1、本村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林地自留地等,都归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土地承包者有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积极配合集体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增加投入,提高地力。严禁在承包土地上挖土、盖房,取沙建坟或私自将土地转为非农业用途,国家建设经济发展需征、占用土地,每个村民必须服从。

3、严禁侵占街道、巷道,侵占村集体土地。严禁超高建房,超出宅基地乱搭乱建违法建筑。

(1)如翻建房屋、院内建筑房屋,需先到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镇政府审核后,由区相关部门审批。

(2)村民建房需要用电的,须经村委会同意,若在建房过程中,引发的邻里矛盾、不按规定超出宅基地建设或群众举报发生纠纷的,立即停止用电。

(3)建房者需向村委会缴纳施工现场清理保证金(间/元),按要求完工并清理的,保证金退还本人。如违反村委会的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

(4)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用各种理由侵占、毁坏现有绿化成果,如有侵占、毁坏,无条件恢复原貌并接受处罚。如确实需要占领绿化地,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交纳恢复绿化地保证金,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

(5)如未按批准面积建房,超出宅基地面积无条件拆除。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村委会将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为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村委会建立土地管理档案,将土地坐落、面积、承包人、土地质量、土地附属物、水利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变动情况详细记载,长期存档。

1、村民(包括流动人口)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禁止偷盗、哄抢集体财产,禁止窝赃销赃,禁止聚众赌博。积极参加村内的巡逻防控工作,自觉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到邻里守望,自我防范,防抢、防盗、防止煤气中毒事故、防止各类案件发生。

2、村民(包括流动人口)之间要和睦相处,加强自律,不诽谤他人、造谣惑众,不无中生有、制造矛盾,不带头上访,做维护村内稳定的表率。

3、要崇尚文明、科学健身,反对邪教,自觉抵制“法轮功”等一切邪教组织的侵害,不听、不信、不练、不传。积极参与“无邪教村”创建活动,及时向村委会或公安机关举报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散发、张贴、刻写反宣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同邪教组织作斗争。

4、本村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规模控制、行业限制,所有流动人口来村后都要到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并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要遵法、守法,严格遵守本村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用电、用火,预防煤气中毒。

5、村民对外租赁房屋必须按时到派出所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违章建设的房屋、临建房屋不得进行出租,禁止租赁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人员、非法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食品加工人员,禁止租赁给存放非法烟花爆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人员,禁止租赁给从事低端产业、从事危害社会秩序或社会稳定的人员。

奖惩措施:

1、凡发现并抓获邪教组织人员现行犯罪和现行散发、张贴、刻写反宣品的,经镇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核实无误后,镇有关部门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2、凡村民不按规定对外租赁房屋,造成本村低端产业流动人口大量聚集增加或出租房内有违法行为的,村委会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凡出租房主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出租房屋出现事故或造成承租人伤亡的,镇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房主进行严肃处理。

1、发现存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向村委会报告。

2、民居建房应聘请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自己施工应重视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减少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3、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建筑、特种作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4、门前和周边堆放柴草、杂物不得占用街道、阻碍消防通道畅迁,不得在可燃物周边吸烟、动用明火。

5、及时改造、维修自家老旧电气线路。

6、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遵守安全用电规程,离家或睡觉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开关或拔下插销。

7、发现电线断线、电线杆倒杆等安全事故应自觉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断电、维修。

8、积极响应村委会工作部署,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并对村居周边的可燃物应定期进行清理,消除火患;。

9、正确使用液化气灶具,液化气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1米上安全距离,不准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在燃气泄漏场所吸烟、拨打电话手机。

1o、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知识教育;不在无大人监护的情况下玩弄明火;不在无大人监护的情况下到河、塘、鱼池游泳戏水;不得燃放不符合燃放标准的烟花爆竹。

11、拒绝非法违规营运行为,尤其要教育家中孩子,不乘超载车、不乘无牌无照黑车,特别是二轮、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照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1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要严格注意食品的消毒和卫生,以免引起食品中毒。

13、在取暖过程中,使用正规取暖炉具,并严格做好各项预防煤气中毒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1、农户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责任制,自觉搞好家居卫生。房前屋后无堆物堆料,无暴露垃圾、渣土,无乱贴乱画,无牲畜粪便,无污水流溢,无残墙断壁,无卫生死角。做到绿化、花草不践踏、环卫设施不损坏。农户将生活垃圾倒入村内指定的垃圾箱内,杜绝乱扔、乱倒现象。推行家畜圈养,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

2、对于新建、翻建房屋的户,施工完毕后将剩余的建筑渣土要清理干净,砖瓦木料堆放整齐,不准欺街占道。

3、劝阻和制止在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烟蒂、废纸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严禁将垃圾、污秽物、死动物、农药瓶等倒入村内沟、渠、河道。

4、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筑材料,自觉养路、护路,不得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对堆放的废土、砖块瓦屑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道路畅通。

5、不准在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电线杆、建筑物外立面等处涂写、张贴小广告、传单等非法宣传品。

6、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室内无臭气、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水沟不堵塞,应实行专人打扫、专人管理,不准在公厕内堆放任何杂物。

7、提倡文明、讲究卫生,经常开展“灭四害”活动,做好消灭蟑螂、苍蝇、臭虫、老鼠的工作。

8、村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凡发现危害和破坏村道、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9、以上制度如有违反,对违反者或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以适当的罚款;并与各类评比活动挂钩;对卫生工作做的比较出色的农户进行表扬和奖励。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双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男尊女卑思想。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优生优育,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帮互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暴制暴。

1、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3、婚丧嫁娶提倡文明节俭,自觉执行殡葬改革规定,推行火葬,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村党员、共青团和民兵应组织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村抢险、防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治安巡逻等活动。

为落实继承圣火文明,弘扬俊虎精神,强化胡椒香村的兴村战略,进一步规范村风家风,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经村民代表大会批准,制定村规民约。

1、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损害集体或个人财产,不滥伐,不参加赌博和毒品活动。保持正直。

2.要带头严格执行村民代表和村两委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改变习俗,不做大事,不搞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3.要建立村民之间良好的邻里关系,互相尊重,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或诽谤他人。

4.积极参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自觉落实三包四好争创五星自治机制,不推诿扯皮、消极等。

5.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产和银行贷款。在生产和销售花椒等农产品的过程中,不存在拐掺假。

6.赡养老人,照顾孩子,夫妻和谐。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7.自觉弘扬奉献、友谊、团结、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雷锋学习、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等活动。

8.要树立村兴我荣,村衰我耻的价值观,热爱集体,热爱公益,热情接待游客,做到宾至如归。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积极性。

第二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四条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承包方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村民有种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抛荒。

第六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在镇、村规划区内征用建设用地,土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难、拖延,经多次协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会强制办理征用手续。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第三者,并签订转包合同。

第八条承包户有培养地力、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沟、筑坎等,承包期内,小河、小道、小沟由承包户负责修掘,保证排灌畅通。

第九条保护机耕路、主河流、机埠、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不得无故毁坏水利、道路、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特产林,提倡在承包山上开展绿化造林。

第十一条砍伐承包山上的树林,必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在获得砍伐许可证和认清山界的基础上实施砍伐。滥伐树木的视为偷伐,按森林法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踊跃报名服役。

第十三条公民拒绝兵役登记、征集和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电网改造,逐步达到村民用电标准化,使村民用上放心电、安全电。

第十六条新装和增容工业用电,新设照明用电的单位和用户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电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电表损坏或更换表底时,须向村委会提出口头申请,由村电工拆装电表,临时用电征得村委会及用电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乱接。

第十八条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交纳电费,无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用电资格。

第十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年农村村规民约年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了推进我村“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深化“十星”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工作,将我村建设成为“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1、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十星光荣”的价值理念,自觉参与“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和村级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拒绝挂牌、不损坏十星牌、不偷星。

2、倡导爱国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爱业,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拥军优属。不损坏、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偷采绿松石,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等邪教组织,不阻碍公务,不非法同居、不未婚先孕、不遗弃婴儿。

3、倡导保护环境。积极参与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和环保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不在房前圈养牲畜,养狗、蛇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要向村委会申报备案,并做好看管,出现伤人事件要主动履行尽责赔偿义务。

4、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坚持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用餐、文明过节,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待客或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室外打牌、不聚众赌博,不随意带火种上山或乱扔烟头,不乱拉乱接电线。

5、倡导团结邻里。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6、倡导先进文化。尊师重教,积极捐资助学;耕读传家,打造书香门第;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不让适龄子女中途辍学、务工。

7、倡导诚信经营。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在生产销售绿松石、茶叶等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8、倡导孝老爱亲。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9、倡导志愿服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10、倡导集体主义。树立“村盛我荣、村衰我耻”和“八荣八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等集体建设,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灭火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应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先。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将在全村予以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整改无效的,不得评为“十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和其他荣誉,同时取消该户享受相关惠农政策的资格。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__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__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__村两委。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现提交全体村民大会讨论,修订、完善本村村规民约。

1、热爱祖国,不说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话,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涉黑、不涉恶。

2、坚决抵制造谣生事、村痞恶霸、偷抢拐骗、黄賭毒、歪风邪气、邪教组织等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反映违法问题线索。

3、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1、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对独居老人儿女要定期探望、保障日常照料费用,对老人丧事办理村民共同出力。拒绝赡养老人的,根据《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知》沿检发〔2018〕6号文件精神,严肃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必须让子女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对留守儿童,要确保有监护人,并定期亲情关爱、教育。

3、对“好公婆”、“好熄妇”、“好儿孙”予以褒扬。

1、邻里之间要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2、对独居以及失独老人家庭、五保户、残疾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邻里照顾。

3、不吵架,不斗狠,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宅基地使用、山林田土管理等方面的矛盾;。

1、合情合理地约定人情开支,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摆阔气、比奢华、败坏风气的行为。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禁止操办乔迁、升学、满月等违规酒席借机敛财。

2、对爱岗敬业、创业有成的家庭予以褒扬,扶持贫困家庭,抵制多要多占、游手好闲等行为。

1、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不得堆放在房屋前后。

2、村组公路要人人爱护,禁止任何人占村组公路和巷道,保持公路畅通。确需在公路上临时下载建筑材料,要在不影响通车的情况下,在24小时内及时清理干净;。

3、村民要搞好房前屋后卫生、家禽圈养、生活垃圾处理,自行处理,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

4、保护河流,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及投放垃圾,严禁炸鱼、电鱼、毒鱼等行为。

5、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

1、村民有维护村公共财物的责任和义务。

2、不得损坏自来水、道路交通、供电、通讯、文化体育设施、路灯等公共设施。无意损坏的照价赔偿或恢复,有意损坏的将报告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反对家庭暴力,禁止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2、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3、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损坏村民庄稼及退耕还林苗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

2、提倡尊师重教、助残济贫。

本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条款,如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村民可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村委会可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修订完善,望全体村民自觉遵守何执行。

近年来,随着乡村治理的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少数地方在制定村规民约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合时宜,有的没有与时俱进,与当前的要求结合得不够紧密;二是不合实际,有的同质化比较严重,大同小异,放之四海皆可用,没有自己的特点;三是不接地气,有的空洞无物、语言生硬,讲的是大道理,不能深入人心。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种行为规范。往大处讲,这事关乡村善治、乡村文明、乡村振兴;往小处说,这与每一位村民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村规民约本身存在问题,不仅起不到规范和约束作用,还会在村民中产生不良影响,有损村级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

坚持与时俱进是制定村规民约的一项基本要求。面对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村规民约也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赋予新的内涵,发挥新的作用,着力打造村规民约“升级版”。

杜绝天价彩礼、坚持厚养薄葬、践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做好垃圾分类、注意饮水卫生、不可乱搭乱建……这些都应该及时写进村规民约。有的地方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实行“道德超市”积分制,以道德积分兑换家庭荣誉的形式助力培育文明乡风,真正让农村乡风美起来、环境美起来、生活美起来,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值得学习和借鉴。同时,也要增强法治意识,不能逾越法律界限。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法性的审查,不能嫌麻烦,更不能耍任性,以免遭受违法的风险。

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等方面都不尽相同,村规民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只有在落实好上级精神的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本地的风土人情和地域特色,这样的村规民约才会沾着泥土、冒着热气,才会有吸引力、生命力。比如,在一些带有风俗特性的个案处理中,村规民约甚至有法律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其实,村规民约的制定也是一个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的过程,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规民约成为广大村民的共识。如此一来,村民有了主人翁的感觉,也就愿意接受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约束。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村规民约制定容易,落实则需要一个过程。村规民约不能仅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为了制定而制定,搞自娱自乐、内部循环,关键还得让群众知晓,进而才能谈得上去遵守。这需要有关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创新宣传载体,可以利用戏曲、快板、大鼓书、说唱、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把村规民约讲清楚、说明白,让其真正走进群众心里,成为一种行动自觉。

为推进xx自然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定xx组自然村村规民约。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感党恩、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爱护村组公共财产,不破坏交通、水利、供电、通讯、路灯、花草等公共设施,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三、遵守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

四、讲文明,树新风,红白喜事按规定办(不超过20桌),不使用一次性碗筷,不出售(购买)玻璃瓶啤酒、饮料,不不浪费饭菜;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派主义和团伙主义;文明用语、文明出行,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防范村组黑恶势力滋事及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禁止赌博、种毒、制毒、贩毒、吸毒及搬弄是非。

六、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保持自家干净整洁,实行“门前三包”(包秩序、包整洁、包绿化)及“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庭院摆放规范)责任制,做到“每天扫一次、每月一大扫”,垃圾不乱倒、畜禽不乱放、污水不乱排,自家粪坑要进行遮盖处理,粪水不能乱排。保洁员每天处理垃圾桶内垃圾,每月至少处理一次垃圾池内的垃圾。农户每人每月向理事会交纳1元的保洁费(一年一交),用于购买村庄内生活垃圾桶、支付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

七、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通畅,不准在村道路边搭建建筑物,不准占道停车,不准堆放废土、乱石、杂物、粪堆、侵占路面等。

八、热爱家园,营造:水清、沟洁、路畅、宅美、绿树、花香的美丽家园。

九、本自然村群众应当遵守和执行本村规民约,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和便民服务。

十、村民理事会负责村规民约的执行,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为保障我社区居民更好的实行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而依法由村民办理自己的事情,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新农村,特制订此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贩毒,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第一章社会道德规范。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二章村风民俗规范。

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三章传统孝道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四章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第五章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为使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自觉学习、遵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基教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未婚男女青年自学遵守婚姻法,父母教育子女不早婚。

三、已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须在小孩出生后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生育一个子女的首选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两个子女的一方首选绝育措施。

四、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按规定参加一次妇科病普查,属重检对象的每年1、4、7、10月份的25日前分别参加孕情、环情检查;流出在外计划外怀孕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村民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口的,应查验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并在出租当日向村委会报告,签订《房屋出租计划生育责任书》,纳入与常住人口同管理、现服务。

六、需外出务工人员请先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明》;未办证外出者,担保人和其主要亲属(夫妻、父母、兄弟等)有责任协助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七、持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在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接受孕检,并将孕检证明按季度寄回户籍地计生部门。

八、“五期”人基教育对象接到通知后,请按时参加人基教育会(课)。

九、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请在婴儿出生5日内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居民委员会报告,有新生儿死亡的,请在新生儿死亡当天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村民委员会报告。

十、不准支持、包庇、窝藏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非法收养小孩。

十一、不准遗弃女婴,不准侮辱、殴打、虐待生育女孩的妇女和女孩,不准辱骂生育女孩的家庭。十二、以上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村民共同遵守,每个村民都有对违反人口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进行监督举报义务和责任,违者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签订的《××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进行管理。

村规民约心得体会

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在农村社区中制定的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村民和谐共处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价值。本文将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分享我对于村规民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促进邻里和谐。

村规民约旨在建立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让村民能够和睦相处。通过制定明确的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邻里间的互动和交流。在我的村庄里,村规民约规定了每周的“邻里聚会”活动,让村民们有机会在一起分享彼此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这样的活动不仅丰富了大家的社交生活,还加深了邻里之间的情感,促进了和谐的邻里关系的形成。

第三段:规范行为准则。

村规民约除了促进邻里关系的发展外,还规范了村民的行为准则。通过设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村民们能够更好地自我约束,遵守公共秩序。例如,村规民约中规定了禁止随地乱扔垃圾、禁止酒后驾驶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我曾亲眼目睹这样的改变,村里的卫生环境变得越来越整洁,道路交通事故也大幅减少,表明村规民约对于规范村民行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四段:共建美丽乡村。

随着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于村庄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村规民约中也涉及了美丽乡村的建设和环境保护。通过禁止砍伐树木、禁止乱倒污水等规定,村民们共同努力保护了自然环境,创造了一个宜居的生活空间。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保障,乡村旅游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可以说,村规民约为美丽乡村的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五段:丰富农村文化。

村规民约不仅在物质层面上带来了显著的变化,而且在文化层面上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设立村规民约文化活动,村民们能够了解和传承传统乡村文化。例如,在我的村庄里,我们定期举办农民画比赛和传统舞台剧演出,让村民们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和热爱,同时也增进了大家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这些文化活动不仅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也为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结束语:

通过参与村规民约的实践与体会,我深深认识到这种规范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邻里和谐、建设美丽乡村和丰富农村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当继续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以持续改善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为村民们创造更好的居住条件。同时,我们也应当注重宣传和推广村规民约的意义和价值,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美好的乡村社区,实现伟大的农村振兴梦想。

年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村规民约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代代相传、约定俗成的调整个人之间、部落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村规民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落实继承圣火文明,弘扬俊虎精神,强化胡椒香村的兴村战略,进一步规范村风家风,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经村民代表大会批准,制定村规民约。

1、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损害集体或个人财产,不滥伐,不参加赌博和毒品活动。保持正直。

2.要带头严格执行村民代表和村两委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改变习俗,不做大事,不搞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3.要建立村民之间良好的邻里关系,互相尊重,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或诽谤他人。

4.积极参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自觉落实三包四好争创五星自治机制,不推诿扯皮、消极等。

5.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产和银行贷款。在生产和销售花椒等农产品的过程中,不存在拐掺假。

6.赡养老人,照顾孩子,夫妻和谐。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7.自觉弘扬奉献、友谊、团结、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雷锋学习、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等活动。

8.要树立村兴我荣,村衰我耻的价值观,热爱集体,热爱公益,热情接待游客,做到宾至如归。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积极性。

第二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四条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承包方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村民有种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抛荒。

第六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在镇、村规划区内征用建设用地,土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难、拖延,经多次协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会强制办理征用手续。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第三者,并签订转包合同。

第八条承包户有培养地力、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沟、筑坎等,承包期内,小河、小道、小沟由承包户负责修掘,保证排灌畅通。

第九条保护机耕路、主河流、机埠、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不得无故毁坏水利、道路、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特产林,提倡在承包山上开展绿化造林。

第十一条砍伐承包山上的树林,必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在获得砍伐许可证和认清山界的基础上实施砍伐。滥伐树木的视为偷伐,按森林法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踊跃报名服役。

第十三条公民拒绝兵役登记、征集和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电网改造,逐步达到村民用电标准化,使村民用上放心电、安全电。

第十六条新装和增容工业用电,新设照明用电的单位和用户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电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电表损坏或更换表底时,须向村委会提出口头申请,由村电工拆装电表,临时用电征得村委会及用电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乱接。

第十八条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交纳电费,无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用电资格。

第十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第一条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热爱家乡、xxxxxxx。

第九条自觉保护耕地资源,xxxxxxx。

第十条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xxxxxxx。

第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止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xxxxxxxx。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xxxxxxxxx,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xxxxxxxx。不得诽谤他人,侮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xxxxxxx。

第二十条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得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xxxxxxx,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二十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村规民约十条村规民约范文

在宣讲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当前惩治基层“微腐败”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工作安排,特别是结合横江镇的实际,在全镇各村推出了横江镇“村规民约新十条”。

对村民五条新要求。

一、严禁对村组办事散包包烟。

二、严禁因办事请村组干部吃饭、送礼金红包。

三、主动积极监督村组事务。

四、主动积极监督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五、落实“五正要求”,为乡村振兴,横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村组干部五条新要求。

一、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仰。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三、全面落实“五正要求”,坚决维护党的形象。

四、恪守底线,坚决抵制基层“微腐败”,过幸福人生。

五、认真履职尽责,团结村民打赢横江发展攻坚战。

在开展“村村讲党纪”的同时,横江镇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惩治“微腐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坚决惩治“微腐败”的浓厚氛围。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__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__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__村两委。

__村村民代表大会。

为了使我村能真正地成为**市“农业示范村”、“文明村”,完成上级政府和全体村民交给本届村委会的各项任务,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订村规民约,现予实施。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真正使每个村民能懂法、用法、依法办事,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努力提高村民思想素质,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准则,进一步搞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四、积极完成国家的有关费用收缴,认真完成各级的水利任务,积极参加村内的各项公益性工程。

五、适龄青年应无条件地积极报名应征,自觉地执行《兵役法》。

六、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杜绝私自出租、出卖土地,不挖废抛荒土地,严禁农户到**取土填宅基,不违章占地建房,一经发现,村组有权制止,如不服从,村将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坚持杜绝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

八、积极支持和维护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兴办各种公益事业,人人有责保护好各项公益设施,优化美化庭院环境,维护村内各种绿化工程,讲究卫生,人人参加大病合作医疗,保障全体村民身体健康。

九、实行科学种田、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坚决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茬口、统一水旱分开。

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树立文明新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反对封建迷信,严禁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严禁聚集任何不法分子到村扰乱社会秩序,如有发现,村治安组有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十一、人人有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支持本村及来村创业的各类人才,严禁任何人到任何单位或地区扰乱破坏生产秩序,如有发现一律从重从严从快,依法依德惩处。

十二、实行殡葬改革,凡亡故人员进入墓区,一律服从墓区管理安排。凡进入墓区祭扫,都要注意爱护花木,保持墓区整洁。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实施,由村民代表大会监督实施,请全体村民遵照执行。本村规民约有效期本届期满。

为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村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加强各村民组的管理,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村村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二、尊老爱幼,拥军优属,扶贫助难,文明理丧,喜李新办,破除迷信;学法、守法、用法,待人有礼貌,说话和气,不说脏话、粗话,争创文明家庭。

三、加强防火防盗,禁止赌博,维护社会欣序,坚决同坏人坏亭做斗争;不损人利己,反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学好农业实用技术,科学种田,科教兴农;相处好婆媳、灿姐以及邻里之间关系,和睦相处;反对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破坏寨邻团结的行为。

五、保护和爱护水利设施,未经允许不得在大沟任何地方开水口和破水混,违反者除责令其修复外,还要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不准乱砍滥伐山林树木,如用林木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有乱砍滥伐、盗伐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加强土地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建房。

八、实行合法登记结婚,并依法履行结婚手续,否则按婚姻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保护山林,严禁烧山。谁烧山,谁坐牢。

十、爱护公共卫生,垃圾不准乱倒在大沟内,牛不允许放在经果林基地。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社会道德规范。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二章村风民俗规范。

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三章传统孝道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四章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第五章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我将严格按照醴陵市“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并郑重承若如下:一、从签订本承诺之日起,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于婚丧喜庆事宜,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自即日起不参与“黄赌毒”各类活动,杜绝封建迷信。

三、尊老、敬老、养老,树立良好家风。

四、传递正能量,不造谣生事。

五、积极参与并支持村级公益事业。

六、如违反本承诺内容,本人愿意接受村规民约有关规定的处罚承诺人:年月日2018-2019-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word范文以下文字用于测试排版效果,使用时请删除!夜色中观看山景,会是个什么模样?猜想,灵峰夜景的主办者,大约会在山峰轮郭上,悬挂起一条条七彩灯带,以绚丽灯光影印下的巍峨峰体,作为招揽游客法宝吧!进入景区时,已是傍晚,绚丽的晚霞,呼应了我的暇想,将巍巍群山,映影得流光溢彩、如诗似幻。自一道花树荫夹的青石山径,顺延而行,不远处,即可见山壁间一个洞口,千年的风化之力,将壁体演化成无数凹凸的坑点,导游说这是一只老虎的脸,细细观之,确有其形。

一、邻里团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二、自食其力光荣,脱贫光荣,转变“等靠要”思想,积极谋求致富路。

三、孝敬老人、尊老爱老。主动礼让老人,村内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有大事小情,其他人要主动帮助、主动关怀,确保全村老人老年生活健康愉快,老有所终。

四、夫妻和睦、互敬互爱,爱护子女,重视和加强子女教育。

五、扶危济困,发扬乐于助人精神,关怀困难群众,为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群体做力所能及的事,积极献出爱心,促进村风和谐。

六、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七、禁止群众赌博,打仗斗殴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村民参加文明向上的各类文体活动。

八、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义务出工出劳。

九、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损坏公共财物的要自行维修或按价格赔偿,有故意行为者,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不准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田边路旁挖土。

为落实好“传承圣火文明、弘扬俊虎精神、做强花椒香村”的兴村方略,进一步规范村风家风,提升村级治理水平,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1、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损坏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保持一身正气。

2、要带头严格执行村民代表、村“两委”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3、要树立村民之间良好的邻里关系,互相尊重,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4、要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自觉落实“三包四好”争创“五星”自治机制,不推诿扯皮、消极等靠。

5、要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在生产销售花椒等农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6、要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7、要自觉弘扬“奉献、友爱、团结、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等活动。

8、要树立“村兴我荣、村衰我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热情接待游客,做到“宾至如归”。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贩毒,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为保障我社区居民更好的实行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而依法由村民办理自己的事情,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新农村,特制订此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贩毒,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村规民约十条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初期,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村的实际情况,为维护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德、村风民俗,制定的一种规章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我将严格按照醴陵市“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并郑重承若如下:一、从签订本承诺之日起,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于婚丧喜庆事宜,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自即日起不参与“黄赌毒”各类活动,杜绝封建迷信。

三、尊老、敬老、养老,树立良好家风。

四、传递正能量,不造谣生事。

五、积极参与并支持村级公益事业。

六、如违反本承诺内容,本人愿意接受村规民约有关规定的处罚承诺人:年月日2018-2019-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word范文以下文字用于测试排版效果,使用时请删除!夜色中观看山景,会是个什么模样?猜想,灵峰夜景的主办者,大约会在山峰轮郭上,悬挂起一条条七彩灯带,以绚丽灯光影印下的巍峨峰体,作为招揽游客法宝吧!进入景区时,已是傍晚,绚丽的晚霞,呼应了我的暇想,将巍巍群山,映影得流光溢彩、如诗似幻。自一道花树荫夹的青石山径,顺延而行,不远处,即可见山壁间一个洞口,千年的风化之力,将壁体演化成无数凹凸的坑点,导游说这是一只老虎的脸,细细观之,确有其形。

在宣讲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当前惩治基层“微腐败”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工作安排,特别是结合横江镇的实际,在全镇各村推出了横江镇“村规民约新十条”。

一、严禁对村组办事散包包烟。

二、严禁因办事请村组干部吃饭、送礼金红包。

三、主动积极监督村组事务。

四、主动积极监督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五、落实“五正要求”,为乡村振兴,横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仰。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三、全面落实“五正要求”,坚决维护党的形象。

四、恪守底线,坚决抵制基层“微腐败”,过幸福人生。

五、认真履职尽责,团结村民打赢横江发展攻坚战。

在开展“村村讲党纪”的同时,横江镇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惩治“微腐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坚决惩治“微腐败”的浓厚氛围。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社会道德规范。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二章村风民俗规范。

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三章传统孝道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四章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第五章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使我村能真正地成为**市“农业示范村”、“文明村”,完成上级政府和全体村民交给本届村委会的各项任务,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订村规民约,现予实施。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真正使每个村民能懂法、用法、依法办事,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努力提高村民思想素质,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准则,进一步搞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四、积极完成国家的有关费用收缴,认真完成各级的水利任务,积极参加村内的各项公益性工程。

五、适龄青年应无条件地积极报名应征,自觉地执行《兵役法》。

六、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杜绝私自出租、出卖土地,不挖废抛荒土地,严禁农户到**取土填宅基,不违章占地建房,一经发现,村组有权制止,如不服从,村将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坚持杜绝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

八、积极支持和维护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兴办各种公益事业,人人有责保护好各项公益设施,优化美化庭院环境,维护村内各种绿化工程,讲究卫生,人人参加大病合作医疗,保障全体村民身体健康。

九、实行科学种田、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坚决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茬口、统一水旱分开。

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树立文明新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反对封建迷信,严禁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严禁聚集任何不法分子到村扰乱社会秩序,如有发现,村治安组有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十一、人人有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支持本村及来村创业的各类人才,严禁任何人到任何单位或地区扰乱破坏生产秩序,如有发现一律从重从严从快,依法依德惩处。

十二、实行殡葬改革,凡亡故人员进入墓区,一律服从墓区管理安排。凡进入墓区祭扫,都要注意爱护花木,保持墓区整洁。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实施,由村民代表大会监督实施,请全体村民遵照执行。本村规民约有效期本届期满。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为加强小海资村村容村貌规范管理,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建设的意识,促进和谐安定发展,创建美好人居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讨论一致同意,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和完成各项公益事业。

二、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虐待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不得遗弃婴儿,不准歧视残疾人,要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要关心教育好子女,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倡导勤劳致富,反对好吃懒做和等靠要。

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禁止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严禁赌博,杜绝偷盗行为。对外来人员、可疑人员和不良倾向要留心注意和观察,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

五、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严禁毁林开荒,私挖滥采,积极植树造林,不提倡栽种桉树和黑荆树,大家要相互监督,如有发现及时报告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

六、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道德,严禁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力,不准酗酒闹事,加强邻里团结,争当模范村民。

七、保持村容村貌清洁卫生,按时清理各家的垃圾,不能把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或随意往箐沟里倾倒,严禁在村组公路、村间道路、公共场所堆放粪草、生产资料、建筑等物资。

为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定于农历每月二十九上午八点,集中统一清扫卫生,根据实际情况由投放垃圾比较频繁的农户轮流按月清理村内垃圾池,凡不参加统一清扫和不按规定地点堆放垃圾1次,罚单独清理垃圾池一次。

八、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情,任何一个村民都有义务及时向村民小组长、村委会和相关部门报告,在安全前提下,自行组织义务扑救和自救。

九、提倡节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要求婚事双方宴请最多不超过20桌、人数200人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提倡婚丧喜庆事宜宴请只办1次,喜事待客最多不超过十二道菜,白事不超过十道菜。

十、村组账务由村民小组长负责,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账务每半年向村民公开一次并进行公示,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十一、违反本规定者处罚200元至500元。所产生的一却罚款收入由群众会商定用于本村公益事业。

十二、本村规民约自通之日起执行。

注:(该村规民约由村户长会议讨论商定通过,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小海资村民小组)。

第一条爱护生态。不得炸鱼、电鱼、毒鱼;遇到炸鱼、电鱼、毒鱼的,要制止。不得随意砍伐、毁坏林木;不得偷猎野生动物;提倡家边种花、种菜、种树。

第二条管好牲畜。牛、马、羊等牲畜,白天要有人看管,夜里要进圈。破坏庄稼,照价赔偿。

第三条移风易俗。不准借六六小庆、满月满岁宴、高寿宴、进新房等收取礼金。结婚、丧事要从简,挂礼不超过100元。

第四条严格禁毒。村民严禁贩毒,发现要举报。严禁吸毒,吸毒要扭送戒毒。

第五条讲究卫生。家里卫生要天天打扫;村庄道路卫生划片区到户,一个星期打扫1--2次;寨子大扫除每月1次,不准随意乱倒垃圾,不准倒在河边、沟边、路边。

第六条邻里和谐。要自觉搞好邻居关系,不准随便闹矛盾,遇到矛盾纠纷,要及时请村组干部调解。严禁搬弄是非、造谣生事、伤风败俗。

第七条尊老爱幼。要孝敬老人,关心子女,严禁家暴,不准不赡养老人,不准修建活人墓。

第八条树立新风。不准有适龄儿童辍学;不准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不准境外人员进村寨传教;不准性别歧视;做人做事要老实,懂感恩;勤耕苦作,发家致富。

第九条遵纪守法。不准组织参与走私、赌博、偷盗、敲诈、勒索;不准酗酒肇事,不喝“冷酒”,不当“酒醉包”;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

第十条合法出入。禁止非法出入境,发现非法越境人员及时上报。

一、邻里团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二、自食其力光荣,脱贫光荣,转变“等靠要”思想,积极谋求致富路。

三、孝敬老人、尊老爱老。主动礼让老人,村内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有大事小情,其他人要主动帮助、主动关怀,确保全村老人老年生活健康愉快,老有所终。

四、夫妻和睦、互敬互爱,爱护子女,重视和加强子女教育。

五、扶危济困,发扬乐于助人精神,关怀困难群众,为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群体做力所能及的事,积极献出爱心,促进村风和谐。

六、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七、禁止群众赌博,打仗斗殴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村民参加文明向上的各类文体活动。

八、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义务出工出劳。

九、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损坏公共财物的要自行维修或按价格赔偿,有故意行为者,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不准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田边路旁挖土。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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