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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私募股权投资协议(通用14篇)

时间:2023-09-22 15:15:18 作者:BW笔侠 实用私募股权投资协议(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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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议

14.1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签字后生效。

14.2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市区。

14.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各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

2、乙方具有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经验。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相关是以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在进行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五福的范围和方式。

1、投资项目筛选。

(1)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

(2)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企业。

(3)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并向甲方提供。

(4)向甲方提供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可行性分析意见以及投资方案。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1)根据甲方的投资决定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

(2)与合作对象或被投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甲方的意见起草修订投资协议。将起草后的投资协议提交甲方执行合伙人由甲方执行合伙人与合作对象或投资企业签订。

3、项目管理。

(1)乙方负责实施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控制和监管。

(2)控制投资过程,对被投资企业和合作对象履行投资协议的情况监督,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追踪,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3)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当包括季度各投资项目的进展、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投资风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项目。

(4)预防投资风险。

4、项目融资。

(1)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提供融资建议。

(2)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制订融资方案,介绍合作单位,进行相应的协调联系。

5、项目退出。

(1)制订被投资企业的证券上市(ipo,以下简称“上市”)计划。

(2)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改造,确保被投资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3)执行被投资企业的上市计划。

6、其他服务。

(1)对于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并推动企业的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2)为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计划、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宏观指导:包括帮助培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技术、专家意见和市场调查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与其他商家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在企业合并、收购、重组和上市过程中提供帮助。

(3)指派2名具有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该2名委员应当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并应遵守甲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约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甲方资金托管。

1、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接受甲方委托的资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的监督与核查:

托管银行有权根据甲方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甲方的授权委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托管资金的投资范围、资产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托管银行发现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及时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纠正,乙方受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银行和甲方发出回函进行说明,并及时纠正。

2、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指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托管银行是否及时执行乙方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甲方托管的全部资产、是否擅自动用托管资产、是否及时按照乙方的指令支付各项费用等是想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托管银行保管的资产进行核查。乙方发现托管银行未对甲方托管的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动用托管资产、因托管银行的过错导致托管资产破灭、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银行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并应要求托管银行赔偿资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纠正并通知甲方。

第四条甲方文件资料保管。

1、文件档案保存。

乙方应完整保存甲方的账册、投资项目资料、交易记录、重要合同等文件档案15年以上。并应建立甲方的合同的档案。

2、甲方委托新的管理人,乙方应将全部文件和档案交给新的管理人。

第五条服务要求。

1、乙方应当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提供管理服务,认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提供管理服务。

4、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任何信息。

5、乙方应当与甲方委托的托管银行、财务顾问等单位积极配合。

第六条服务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7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内,如果甲方提前解散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充分了解和认识投资的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对外投资的一切风险。

2、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甲方亦应确保其合伙人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3、甲方有权自动决定投资项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投资。

第八条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和甲方委托的其他事务,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投资羡慕的基本情况等任何信息,应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入。

2、乙方提供投资方案、投资计划,不保证投资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也不保证投资的收益比例。

4、乙方应当尊重甲方投资的决定。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利益。

5、甲方对外投资比例达到甲方全体合伙人认缴的总出资额的60%以前,乙方承诺不募集新的股权投资基金,也不接受其他人的委托管理其他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九条管理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在每年度的最初30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全体合伙人已经实缴出资总额的2%用于支付乙方的员工工资、办公室租金、差旅费、律师费、会计服务费等管理费。

2、如果甲方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在年度中期增加,即使该年度剩余期限不足一年,但甲方仍应俺新增实缴出资的2%向乙方支付该年度的管理费。

第十条投资收益分成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分成。投资收益分成的标准为甲方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

2、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投资收益分成,如果甲方决定在年度中期分配利润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投资收益分成。甲方应当在其向合伙人分配利润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分成。

第十一条保密。

1、乙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甲方的财产状况、经营状况及其他全部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和甲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资分析意见、投资方案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适用和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乙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事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事件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部实际的一方,有责任一切合理的努力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有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接触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课预料倒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是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2、甲方迟延想乙方支付管理费和投资收益分成,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之费用,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不利后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投资有限合伙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协议样书私募股权投资

甲方: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一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2、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

3、乙方出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及评估,投资谈判与交易设计,投资后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投资后管理与退出策划。并帮助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充任企业管理顾问。

4、除甲方和乙方出资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本协议目标筹资金额中的剩余款项。

英文名称为:njcdf-sndventurecapitall.p..

注册地:中国〃〃nj高新区。

三、合作具体内容。

1、双方约定目标筹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基金规模为xx年内需另募集至少10000万元。第一期基金规模首期到位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否则将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给各合伙人或建立补充协议约定其它处理方式。若达到10000万元时,该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投资运营并按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若募集金额不足或超出规模,即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实际到位资金不足或超出10000万元时,则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调整出资金额,甲乙双方则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或减持,并进行工商变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规模分别为xx年内)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有足够扩张力,管理团队有很强战斗力,具备高科技、高成长特征。

3、投资领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务、新it(含通信网络)、新环保、新农业、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营销创新)、新体智(医疗医药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伙企业的投资形式包括:

1)认购未上市企业的新增股份;。

2)受让未上市企业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业的可转债等;。

4)合伙企业应以自身名义对外实施投资。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委托能够取得并持有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要求的目标企业股权的机构代购代持股权。

5、合伙企业适度分散投资。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额的25%,特别有利情况下可以增加投资额,但需经过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

6、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级市场股票);。

2)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创企业(新技术创业型处于孵化期的企业)。

7、合伙企业不应谋求在所投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不谋求在所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应该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尽可能的投资服务,包括及时督促和支持所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项:除非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伙资金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投资活动;不得挪用合伙资金或把合伙资金出借给他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投资股权质押融资;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合伙企业签订任何交易合同(合伙企业需要的中介服务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举债;不得从事其它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项。

9、乙方及其代表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当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及执行权限。

1、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指定_________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

2、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团队协助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

3、执行合伙人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在内的合伙企业事务:

2)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仲裁等,以解决与合伙企业有关的争议;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4、执行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请的投资顾问与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组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执行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负责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全票通过的原则参与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决定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参与乙方投资银行部相关工作,所委派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均由甲方承担。该项目经理与乙方投行人员共同为合伙企业发掘优秀项目、募集合伙资金、参与项目管理,并享有合伙企业相关的激励机制所约定的权益。

6、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及其率领的投资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甄选、立项和尽。

7、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六、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伙期6年和续存合伙期2年。

七、股权退出。

1、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通过上市流通变现、被战略投资人购并、股权转让等渠道退出。

2、所有从投资项目变现的资金(变现资金),用于分配。

八、合伙企业的资金保管。

1、合伙企业应在保管银行指定的机构设立保管账户,所有合伙资金和从转让投资项目股权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一律汇付至保管账户上,并委托保管银行对合伙企业的资金依照保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2、合伙企业应与保管银行签署《财产保管协议书》,约定合伙企业财产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

九、创立费、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1、创立费:合伙企业设立后,合伙企业将从到帐的资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标合伙金额的0.5%,作为合伙企业的创立费,用于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合伙验资、办公室租赁、办公设备、办公费用、资金募集推广等。

2、在合伙期限内,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履行职责的报酬,执行合伙人按实际到位合伙金额r的比例提取管理费(注:基本合伙期r=2.0%/年,续存合伙期r=1.0%/年)。

2)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达到并超过8%时,执行合伙人即乙方按以下现金分配顺序确定的标准计提业绩报酬:

所有投资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业绩奖励:当年收益率超过80%时,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计取业绩奖励,由所有投资人向普通合伙人支付。

具体分配方式以《合伙协议》为准。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资金低于5000万人民币时,则该笔到位资金可用于认购商业银行的短期(三个月内)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短期理财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依照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十、附则。

1、本协议因募资需要时方可向相关方开放。

2、甲方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乙方充分发挥自身投资管理优势,在有利于甲乙双方基金合作的基础上,利用资本市场的杠杆,推动甲乙双方的合作朝更加紧密的方向发展,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实现共赢。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nj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协议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的投入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浅谈私募股权投资对赌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对赌条款是pe机构与融资方达成的,就融资方在投后业绩、上市时间安排、股份回购等可能影响投资方投后收益的主要事项通过条款描述进行的预先演绎,是对未来融资方业绩、财务、经营发展等的不确定性情况进行的事先约定。

对赌条款内容的设置有赖于投资方对融资方的尽调情况及对融资方所处行业的了解程度,最终的结果取决于投资方与融资方之间的谈判程度。一份投资协议的签订之前,总是经过来来回回的拟定、谈判、修改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投融资双方最关注也是最纠结的条款也是对赌条款。

(一)对赌的本质。

达晨创投执行合伙人肖冰讲道:“投资,投进去退不出来,估值不能卖,那都是假的。”创投的本质即为退出实现投资收益,大部分在pre-ipo阶段引入新增投资者的公司与pe投资机构签订的协议当中都会出现对赌条款,使得投资的退出机制得到保障。有些对赌条款内容上会体现出是为了“督促融资方发展经营,全面利用投资方资源,促使融资方尽快上市”等等,但所有的文字都是为了围绕达到投资方的目的,此为对赌的本质:即为了(1)保证投资方资金的保本收益,例如:对公司财务、业绩的对赌、现金补偿、清算优先权、反稀释条款。(2)给投资方退出增加通道,例如:回购条款(触发回购的情形一般为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变更使得投资方失去原有的投资本意,例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地位发生变动、上市失败或并购失败等情形)。

(二)对赌协议签署的“适格者”

这里的“适格者”并非法律层面上的适格,签署对赌协议的投融资双方是否理性、合理预计公司发展前景,不做盲目自信的投融资方可成为“适格者”.企业在融资“对赌”失败的案例已不足鲜。

1、设置盲目自信的业绩目标。

陈晓与摩根士丹利及鼎辉对赌输掉永乐电器的案例中,陈晓对于公司在业绩目标上的盲目自信导致其在与摩根士丹利签署的对赌协议中将2年后6.75亿元的净利润目标进行对赌,而永乐电器从-的净利润分别为2820万元、1.48亿元和2.12亿元,从增长率上看似乎合理,但是基数上很不合理,这明显与6.75亿元净利润的达成相差甚远。仅仅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陈晓便将永乐电器输给了国美,轰动一时。

其充满高度自信的复合增长率,以业绩增长率对赌控制权。在注入三大投行的7300万美元后,太子奶疯狂扩张及至资金链断裂,以至最后李纯途被迫出让全部股权。

2、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未处理。

俏江南上市失败导致张兰失去控制权案例中,俏江南本为中国餐饮市场上的一支利箭,张兰登上胡润餐饮富豪榜第三名财富估值25亿元。俏江南在与鼎晖创投签署的对赌协议中,以其上市时间作为对赌,俏江南根据正常的ipo计划,原本于底上市应成必然。但是俏江南存在致命的缺陷存在于其历史沿革的合规性上,公司在并购历史上违反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11条的规定,最终导致证监会对俏江南终止审查。ipo失败之后,俏江南身陷泥潭最终导致张兰失去控制权。

3、创始人忽视控制权的重要性。

最为典型的莫属雷士照明吴长江出局的案例了,吴长江出局雷士的根源在于其在创立雷士之时就已埋下伏笔。最初吴长江与其两位同学创立雷士之时,吴长江的持股比例为45%,表面上看吴为最大股东,但其两位同学的合计持股为55%,吴长江相较于合计持股,吴则成为了小股东。大股东绝对掌握控制权的比例应为51%以上,从创立之初的股权比例设置上看,吴长江与其两位同学的合作关系很有意味。,雷士照明创立7年之时,两位股东便对吴长江的改革之策表示分歧,雷士照明花了1个亿作为两位股东的退股资金,之后引进的软银赛富、高盛和施耐德电气三大股东逐渐使吴长江的持股比例得到稀释,最终由同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的阎焱(软银赛富)和张开鹏(施耐德)接替了其在雷士的任职,吴长江出局雷士照明。

容易导致融资方对赌失败的情形还有很多,除了以上四种外,还包括“创始人管理层被架空(真功夫)”等等,融资方的适格性体现在实际控制人或其管理层股东对于公司业绩、控制权管理权的把控能力,同时需具备敏锐的市场行业嗅觉,不应过分自信的夸大公司的业绩也不应为了实现拿到融资款而基于扩张满足投资方的一切“可能性”.

作为签订对赌条款适格的融资方,应是理性的、睿智的、具备一定金融/融资知识或经验的,同时应具备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及法律意识,如金融及法律知识经验的欠缺,至少应采用借鉴专业的外部顾问形式补足此方面的欠缺,融资方“单打独斗”式的签署对赌协议是很不明智的。

(三)上市安排中对赌协议的效力。

按照现有的对赌案例及实际操作情况看,证监会对于拟上市公司在准备阶段签署的关于上市时间、股权、业绩的对赌及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安排、企业清算优先受偿协议等此五类pe对赌协议尤其敏感,现已成为ipo审核的绝对禁区。例如:金刚玻璃、勤上光电、恒锋信息、拓斯达等。

《公司法》中股份公司同股同权的规定使得对赌协议中的投资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及一票否决权等影响各股东权利平等的条款失去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要求企业做到股权稳定清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使得业绩承诺、现金补偿、回购等条款亦归于无效。

基于上述,为了使融资方尽快上市,实现投资方投资目的,投资方通常(1)会在关于对赌条款的效力上做出约定,例如:本协议第x条、第x条(对赌条款)自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中止执行;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终止执行;若公司上市申请被有权部门不予核准/注册,或公司自行撤回本次申请的,自不予核准/注册或撤回申请之日起,上述条款恢复执行。(2)与融资方签订补充协议,废止之前协议中的对赌条款。第(1)中的方式对于投资方来说是最有利的,对赌条款在涉及上市申请程序中及上市成功即为无效,对于投资方在公司上市失败后仍取得对赌保障。

海富投资案作为国内首例判决认定对赌协议无效,给了私募股权投资者在设置对赌协议的主体上很多警示,最高法院对海富投资案作出再审判决,纠正了一、二审法院完全否认对赌协议效力的认定,区别对待与公司“对赌”和与股东“对赌”的协议效力,肯定股东与股东之间对赌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最高法院该再审判决无疑将对富有争议的对赌条款效力问题起到示范、参考作用,并对pe投资者保护投资权益具有重要启示作用。根据最高法院所表达的立场,对赌协议应与其他合同一致对待,充分尊重拟定双方的意思自治,但不应绑架公司而损害其他人如公司的债权人等的利益,尽量通过与目标公司管理层对赌(如摩根士丹利投资蒙牛)、或与目标公司原股东(往往是创始人)对赌的方式,绕开将目标公司卷入对赌,从而避免相应协议被认定无效。

来源:公众号律届。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

第三十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50%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九章保密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三十三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二十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四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章违约责任。

第三下九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1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十四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各合伙人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xxx乙方签字(盖章):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鉴于:

1.甲方取得了位于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2.乙方为房地产开发专业公司,具备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品牌管理与维护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房地产延伸价值服务体系等,并储备了大量优秀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委托方创造更高的效益,为社会奉献更多高品质的商品房。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乙方全面负责上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合同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土地四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界址点座标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属文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拍卖/招标/收购等】,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综合或其他】用地。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主要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为限高为_________米,公共配套。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密度为绿化率为__________%,商业配套_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7.土地现状:

8.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9.其他项目描述:

【重大不利因素/特别规划限制条件/部分动工等情况】。

二、委托方式。

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项目部分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营造、成本管理、营销管理、竣工交付管理等环节的项目开发管理。

三、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

1.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决策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甲方依法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承担项目投资风险。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委托管理职责和义务,获得合同约定的收益。

3.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努力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

4.项目建设活动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由乙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四、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

2.负责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把控设计成果质量。

3.协助甲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具体承包、供应单位。

4.协助甲方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的洽谈、签署,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5.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7.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8.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组织、督促各承建单位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甲方。

9.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交付使用工作。

10.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房屋维保工作。

五、项目委托管理的目标。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达到乙方类似系列产品品质。

2.工期管理目标:本项目总体建设周期暂定为_______个月(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上时间目标均为估算,以双方正式确定的框架性开发计划与项目分期开发方案为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分期开发方案提交甲方确认。

3.工程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定位、产品设计阶段,形成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概算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组织施工图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工程预算成本管理目标。根据项目招投标情况,及时跟踪成本变动情况,如成本发生重大变动,应随时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4.项目房产销售周期及销售率目标:本项目分期开发、销售,预计项目第一期不晚于________年_月获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销售,于________年_月之前完成可销售面积_______%的销售(甲方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项目销售周期以双方正式确认的销售计划为准。乙方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包括房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特别要求放缓销售节奏,则双方协商适当决定延长销售周期。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符合项目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六、项目管理团队及双方代表。

1.为方便项目的开展,乙方同意派驻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管理团队的人员编制、人选及基本薪酬福利标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报送甲方确认。

2.乙方派驻人员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甲方可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但如果甲方委派规划设计、工程营造、成本管理、营销策划专业技术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的,其专业能力应得到乙方的认可。

3.甲方代表为其委派的姓名为___________。

乙方代表即其委派的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甲乙双方之间有关文件的传递、接收以及指令的发布等均由各自代表签字确认,但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实质性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均须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在文件签收中予以确认外,双方代表对文件的签收并不表明对签收文件内容的确认。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代表更换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5.甲乙双方均可以正式方式对各自代表进行授权,代表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与委托管理相关的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根据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人员情况,乙方派驻人员的基本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具体见本合同第三部分附属文件一。

2.甲方应按项目房产销售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具体见本合同第三部分附属文件二。

3.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其指定单位,并由收款单位向甲方开具发票。

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及项目开发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费、市政配套费、招标代理费、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精装修设计费、人防设计费、弱电设计费、综合管线设计费等)、监理费和工程造价、审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等咨询费以及营销费用等各项相关费用。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效识别日期

(2)依法向__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执_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股权投资协议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股权投资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公司业务。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比例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本投资合作协议书签订之日后第____天为合作后立行的基准日。

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按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一、依法享有对标的资产60%的收益权。

二、____年内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权利人。

三、____年内不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一、依法享有对标的资产40%的收益权。

二、____年内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权利人。

三、____年内不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合同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本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并导致守约一方损失,应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协议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会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一、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或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投资协议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私募股权投资建议书

————2010年11月18日更新———— 结合目前所领悟的企业投资价值分析思路,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总结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建议书主要内容及结构如下: 一、 投资方案概要 二、 企业介绍 1. 企业概况(含历史沿革、管理团队、经营现状、股权结构、股东情况、企业架构等) 2. 业务介绍(包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技术、业务模式等,最好制作商业模式示意图) 3. 收入来源及成本结构分析 三、 行业分析 1. 行业概况(发展历史及现状) 2. 宏观经济影响(经济周期、行业政策法规等) 3. 行业特点分析 4. 市场供给和需求分析及预测 5. 市场竞争情况 四、 竞争分析(对比主要竞争对手) 1. 主要竞争者及当前竞争地位 2. 核心竞争力(常见情况包括垄断性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先发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销售能力、市场能力、研发能力、运营管理能力、质量或成本控制能力等) 3. 潜在竞争分析(后进入者或替代者) 4. 公司发展战略分析 五、 财务分析及预测 1. 主要财务数据(现状及历史发展情况) 2. 关键运营绩效指标(同行业对比) 3. 企业融资用途 4. 财务预测 六、 投资价值分析 1. 企业估值 2. 投资方案 3. 退出可行性和投资回报分析 4. 关键要素敏感性分析 七、 投资风险 1. 经营风险 2. 财务风险 3. 上市合规性风险 4. 应对措施 八、 投资建议 1. 投资亮点 2. 投资风险 3. 投资建议 4. 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 1. 第三方顾问机构尽职调查后报告或其它重要书面意见 2. 《意向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件 ***注释: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识别标准有四个:1. 价值性。这种能力首先能很好地实现顾客所看重的价值,如:能显著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增加顾客的效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2. 稀缺性。这种能力必须是稀缺的,只有少数的企业拥有它。 3. 不可替代性。竞争对手无法通过其他能力来替代它,它在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 难以模仿性。核心竞争力还必须是企业所特有的,并且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也就是说它不像材料、机器设备那样能在市场上购买到,而是难以转移或复制。这种难以模仿的能力能为企业带来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

从2007年6月起,我国本土的私募股权基金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随着《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3月1日生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9月8日生效)、《合伙企业法》(2007年7月1日生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生效,催生了我国企业和民间资本纷纷涌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2008年以来,尽管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依然弥漫,但是金融危机不会阻止私募股权投资的步伐,反而在危机中蕴含了巨大的机会,特别是本土私募股权投资的机会。

为了帮助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从业人员和有志于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工作的人员更加深入地认识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活动,作者结合自己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实践经验,从私募股权投资的一般认识,私募股权基金的建立与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的模式和领域、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与退出,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的潮流与趋势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全书共分为六章十四节,并在每一节后面附录一个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可能产生深远影响的案例,力图使读者既能掌握私募股权投资的理论知识,又能对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经典案例加深了解,提升理论和操作的双重能力。

本书兼顾私募股权投资的普及性知识,适合于广大普通读者了解私募股权投资的有关知识,也可作为金融专业、投资专业的高校学生选修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课程的教材和辅助读物。

股权投资协议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操作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投资期限为____________年,每年收取收入(见)。

最高年收入百分之_________,如果投资收入不足百分之_________的,那么将收入已甲方百分之_________,乙方百分之_________进行分。(注:__________每次收入,甲方将付10元手续费给乙方)。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果投资失败乙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应明白投资风险。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股权投资协议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1、各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股权投资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全部出资,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各方同意,甲方的公司账户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4、各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完毕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出资款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5、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出资仅用于正常经营需求(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并依据验资报告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同时,甲方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公司股东。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将出资款支付至甲方帐户之日起的______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若甲方当年实现利润未达到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在未经过乙方的书面批准情况下,甲方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2、甲方在当年实现利润进行分配时,乙方有权优先获得分红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原始股权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____%)。

3、甲方本次增资扩股后,以任何形式进行股权融资时,乙方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且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与其他新进投资者相同。

4、投资完成后,甲方的董事会成员应不超过______人,乙方有权提名1名甲方的公司董事(和甲方的董事会秘书),各方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投票赞成上述乙方提名人士出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甲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同时办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变更手续。

5、如果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或成本,则甲方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给乙方,或者由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甲方公司部分股份给乙方直至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相同。

6、投资完成后,如甲方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乙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乙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7、若甲方公司原股东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其股份给第三方,乙方可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原股东拟出售的股份;或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原股东及乙方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乙方选择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的,原股东应保证受让方优先购买乙方的股份。

每日历月度最后一日起15天内,提供甲方月度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每日历季度最后一日起30天内,提供甲方月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45天内,提供甲方年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120天内,提供甲方的年度合并审计账。

9、甲方的所有对外投资计划和内部新投资项目价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需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各方保证其就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的。

2、甲方保证,甲方的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无论该企业从事何种业务。

3、乙方保证本次股权投资资金为本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承诺对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

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额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__________

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

2、各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___份,各方各持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签订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协议各方签署: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投资协议

一、全体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二、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三、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四、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伙目的:从事公司股权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

六、合伙经营范围:

七、合伙期限为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合伙期限。

八、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____人,有限合伙人为____人,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普通合伙人:

(甲)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

(丙)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合伙人)。

九、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____________万元。

十、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所示: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1)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2)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3)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4)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

3、合伙人的出资在本合伙企业注册登记后______年内缴清。

十一、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企业利润以各合伙人实缴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十二、合伙企业费用:

1、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解散、清算等费用。

2、合伙期间,执行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____%收取年度管理费用。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执行合伙人。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十三、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十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担任,其应具备下述条件:

1、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各项事宜。

2、变更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伙代表人。

3、代表合伙企业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4、委派合适人选代表本合伙企业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其他为实现合伙目的需要办理的事务。

十六、执行合伙人应当每____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七、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十八、有限合伙人应配合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按执行合伙人要求签署各种法律文书。

十九、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拥有的股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十、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十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二十二、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普通合伙人和合伙企业可以同时购买、持有相同公司股权,该行为不视为普通合伙人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十三、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二十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章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二十五、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超过________万元的特别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4、其他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二十六、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任一有限合伙人按本协议约定的提起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执行合伙人存在前款规定的可被除名的情形。

2、人民法院做出认定执行合伙人存在前款规定的可被除名的情形的判决书生效后,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做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的决议。

二十七、若合伙人会议在做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之时有限合伙企业未能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做出决议,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二十八、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4、合伙人会议在做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的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做出决议。

5、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被除名之外的合伙人订立新的合伙协议。

二十九、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三十、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一、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三十二、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十三、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三十四、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十五、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三十六、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十七、普通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十八、有限合伙人入伙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其入伙不应减少其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原享有的利益,普通合伙人应将因新合伙人入伙导致合伙企业相关变更事宜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十九、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前,不得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或将财产份额出质。

四十、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十一、合伙期限内,如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未能实现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有限合伙人只可通过转让其名下财产份额的方式退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

四十二、合伙期限内,如合伙企业投资的公司股权能达到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条件,有限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合伙企业应进行清算,退还该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方式,退还财产份额的方式应征得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全体合伙人不能达成一致的,合伙企业解散,各合伙人根据其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

四十三、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十四、如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如不愿成为有限合伙人,或未取有限合伙人资格,执行合伙人有权要求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将该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执行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双方如对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应清算,清算费用由出让方承担。

四十五、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执行合伙人认可的人选有优先购买权。

四十六、有限合伙人如决定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有权指定第三方收购该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财产份额,转让双方如对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则应清算,清算费用由出让方承担。

四十七、合伙期限届满,如普通合伙人决定延长合伙企业合伙期限,有限合伙人不愿继续合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选择以货币或以合伙企业名下股权方式退还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四十八、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四十九、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普通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五十、如合伙企业名下股权被全部转让至他人名下,执行合伙人可决定解散合伙企业。

五十一、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五十二、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五十三、普通合伙人和各有限合伙人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书面的形式按附件所列明的地址送达,送达前发出方须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接收方。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十五、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十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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