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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集锦范文(14篇)

时间:2023-12-10 10:02:38 作者:字海

通过写读书心得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知识和思想,加深对书籍的印象。小编找来了一些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素材。

雷雨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雷雨》毁谤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家庭。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雷雨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假期间趁着闲暇读了曹禺先生的《雷雨》,以前在语文课本上曾经选过其中的一个片段,选的是鲁侍萍来周宅寻找四凤的时候,遇上了曾经抛弃的自己的情人周朴园,彼时周朴园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有着雄厚的产业,是他负了侍萍,却没有一点对侍萍的愧疚,甚至质问她来周公馆干什么。当时只是读了其中的那部分片段,对这部话剧的了解还不甚深,如今又将整体重读一遍,只觉给我的内心带来巨大的波涛。

戏剧中最让我同情的是四凤:她懵懂无知,却最终成为周繁漪报复周萍的牺牲品,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片赤诚,她是如此单纯,将自己的一颗心都付与周萍,然而对于周萍来说,这片赤诚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纵然我相信周萍是真的爱着四凤,但是却总感觉有一种遭人利用的感觉,他与自己的继母私通的时候,只觉得繁漪是自己最爱的人,全然不顾自己的父亲,当他遇见了四凤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一丝不妥,总觉得是有些虚伪的,他把四凤当成是一块遮羞布,来掩盖自己曾经做过的龌龊之事。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配不上四凤的,纵然他是周家大少爷又如何,纵然四凤是个下人又如何,四凤的心灵比他要干净多了。当最后所有的丑恶被揭露的时候,四凤采取了最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或许越是单纯的人,就越是容易走上极端,那晚的雷声,就像是一把利刃,狠狠的插在周萍身上,也插在所有人心上,仿佛是对这丑恶最极端的厌恶。

最让我觉得无奈的是侍萍:她原本就经历了不为人知的痛苦,她尽着一个母亲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的女儿,然而世事终究是无常,谁曾想鲁贵是那么一个贪财势力的小人,偏偏就将自己的女儿送进了周公馆,偏偏又与大少爷相爱,偏偏又与大少爷有了孩子,这种乱伦是她这个母亲所不能容忍的,可是她终究是个母亲,她不想孩子们受伤害,她宁愿他们不知道真相,就这样苟且下去,至少他们能幸福,可是谁又曾想,当她准备悄悄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周繁漪和周朴园同时出现,将所有的真相都抖露出来,她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在场所有人中,除了四凤和周萍,最痛苦的莫过于她,她在承担着自己痛苦的同时,又承担着两个孩子的痛苦,这也就为后文侍萍的疯癫埋下了伏笔。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假使她坚决不同意四凤跟周萍在一起,或许就没有周繁漪的报复,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真相的出现,但是这样做却是违背常理的,她不是一个狠心的母亲,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温柔善良,面对四凤的以命相逼,她又如何能狠下这颗心来,她逼了自己,却终究下不去手去逼四凤,以是这悲剧性的结尾却又似在情理之中。

最让我厌恶的莫过于周朴园:他虚伪、道貌岸然,用鲁大海的话说,他如今的光鲜亮丽不知道是多少工人的血汗堆起来的;他专制,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家里,他不允许任何人反抗他,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周冲也是如此,他自己板起面孔教训孩子们,却抱怨孩子们不跟他亲近;他无情,当年狠心抛弃侍萍,多年后回首再见,不但没有一丝愧疚,甚至喝问侍萍为何来到周公馆,他以为侍萍是来闹事情来了,纵然做错了的是他自己,他却仍然那么理直气壮,直叫人恨的牙痒。在整部戏剧里,所有的事情起因于周朴园,结束于周朴园,整个悲剧的结果就是由他一手造成的,然而他作恶多端,最终却只有他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身体康健,头脑清醒的活着,繁漪疯了,侍萍疯了,四凤、周冲、周萍相继而死,却只有他还好好的活着,这个结尾让人有些意外,却又蕴含深意,或许所有人都不记得曾经发生了什么,所有人的意识中已经无法留存当初的丑恶,但是还有周朴园,还有他还清清楚楚的记得,记得这后果是由他一手造成的,老年的他无儿无女,妻子疯癫,身边再无一人陪伴,而留他一人反反复复的想起自己所造的孽,午夜梦回时反反复复的愧疚和谴责自己,或许这正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让我最惋惜的,是周冲:他是那样一个明媚的少年,他的心中有着诗意一般的远方,他对这世界抱着无比美丽的幻想,他对四凤亦是,他渴望同四凤去追逐他的理想,他已明白爱,但却不知道自己的爱寄托于何人。他是那样的单纯,在他的眼中,周朴园是严父,是爱他的;繁漪是慈母,更是那个关心爱护他的,视他为宝的母亲,他以为世界都是美好的,是如诗一般的,可是这一切在真相揭穿之时,轰然崩塌。他意识到,他的父亲,是那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他意识到,他的母亲居然把他当工具一样来阻止四凤和周萍的爱情;他意识到,四凤爱的原来是周萍;他也意识到,自己爱的也绝非四凤,他只是为爱而爱。这一连串的打击如何让他承受的住,而他也不可避免的走上了死亡,他的死,最令人痛惜,却又在情理之中,就像是一切抱着幻想而活的人,被现实的残酷所撕碎,仿佛上帝对迷失的人们所下的诅咒。

最让我厌烦的,却是繁漪,这一点让我颇感意外,因为曹禺先生说,他对繁漪是最下了心血的,是最抱有期望的,曹禺先生对繁漪的评价,可谓是相当高了,可我偏偏不喜欢,或许作为女性来看,繁漪的境界太小,她性格中最鲜明的一点就是敢爱敢恨,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失去的时候就彻底毁灭,或许有人说这是一种率性,但在我看来却不够大气。爱应当是无私的,不应该是自私的,就算被抛弃了又怎样,转身离开就是,何必为那不值得的爱搭上自己的性命,天下之大,难道还无处安放这一颗赤诚之心吗?但是想想,又或许是我的眼光太狭隘,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繁漪就如深陷泥沼的人,周朴园的专横和压迫,周家的阴沉,都使得她失去了活力,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点唯一的亮光,唯一一个让她活过来了的人——周萍,她就会像行将溺水的人一样,死死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所以她必须死死抓住周萍这根稻草,哪怕,只是一根稻草。

不得不说,曹禺不愧是戏剧大家,他说,他希望观众能够带着一种悲悯的感情,去俯视这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我不得不说,他的确做到了,他为这部戏注入了一种独特的美丽,让人想要反复的去品味,反复的去推凿,而这也正是他希望的,也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雷雨》,“一个封建社会能有什么才是真爱”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为什么故事的结局是如此的悲情呢?只能说旧封建的家庭不改变思想,主动就是一部悲剧。

很多人看完《雷雨》后,都会有一个疑问,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周朴元是爱鲁侍萍的,但那种爱仅仅存在于年轻时的那个鲁侍萍身上,即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看完书本后,印象最深刻得是繁漪,一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勇于追求真爱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可能这是她最好的下场了。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

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

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

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

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活着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活着这本书中,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活着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很久前就知道《活着》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才了解,今天才翻这本书,让我获得不少感慨。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简爱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简·爱》是19世纪英国最出色的小说之一。它描述了人一生中最渴望得到的几样东西,那就是勇气、爱与尊严。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简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认认真真地阅读完了世界名著《简爱》。这本书内容丰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我们看了能真切地感受到简爱的生活是多么不幸!故事主要讲了:

简爱出生后不久,爸爸妈妈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可怜的小简爱从此就生活在了冷酷无情的舅妈家。简爱天生性格倔强,是个讨厌的坏孩子,为此,舅妈整天对无辜的小简爱发脾气。导致哥哥、姐姐和妹妹经常欺负简爱。后来,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学校里,这个学校是专门管女孩的,简爱在学校里认识了第一个朋友——海伦。伯恩斯,但不久,伯恩斯被无情的肺结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简爱18岁时,离开学校,到了桑恩费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经过种种磨难,最终,简。爱和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中有两个情节,使我深有感触。

第一个情节是:简的舅妈请来了学校的总管——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还记得布罗克赫斯特刚来时,与简的一段对话。布罗克赫斯特问简。爱:“你知道人死了会去哪吗?”“下地狱。”简神态自若地答道。“什么是地狱?”“是一个火坑!”“你愿意去吗?”“不,先生。”“好,那么你该怎样预防呢?”“永远保持健康,永远不要死去!”“听说你是一个说谎的孩子,所有的说谎者,都会落到燃烧着硫磺烈火的湖里。”“我不骗人。”“你再说一遍。我不骗人,我不是一个骗人的人!”听到简这么说,我并不认为她是一个坏孩子,我反倒觉得她是那么有勇气,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话,她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

第二个情节是:简来到学校,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让简站在凳子上,命令大家不许和她说话,不能跟她玩,三天不给她吃的。然而,只有海伦。伯恩斯趁晚上睡觉时,偷偷把吃的东西递给简。爱,从此,她俩成了好朋友。学校很严格,斯卡查德女士每天都要检查学生是否讲卫生,如果不满意,就用树枝狠狠地打手。一天,简让海伦把帽子拿下来,因为她想给海伦画张相。海伦天生就是一头红艳艳的卷发,很漂亮。可却被布罗克赫斯特给看见了,他竟然说海伦的头发是虚荣,他二话不说,就用剪刀把简和海伦的头发剪了下来。过了些天,海伦。伯恩斯被可怕的肺结核夺去了生命。我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让善良的海伦离开人世,她是那么有爱心,那么美丽善良,当别人不给简吃东西时,是她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简,当没人和简玩耍时,又是海伦主动和简在一起,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呀!

读完了简爱,有些怅然若失,她得到一大笔遗产,顿时觉得激励人心的劲头不那么足了,她之前经历的种种苦难和在磨难中培养的坚韧果敢聪慧朴实,给任何一个上帝的弃儿带来了道路的指引和心灵的蔚籍。

有了丰厚的钱财后,总觉得她的人生已不能为我驱逐黑暗,灌溉热情,播撒希望。或许智慧及一切美好的品质都存在于痛苦和磨折中,一旦它光鲜靓丽便只会金玉其外内里空空了,再不然是能量和动力只能从比自己更糟糕的人身上散发出来,且这人有着人们所赞扬而缺少的东西,我们才能更好的感受并汲取这力量。可简有了钱并未任性挥霍,平分给了自己和另外三个表兄妹,她后来的幸福生活(--和罗切斯特终成眷属,这位先生是位小有资产的绅士)也是因不俗的才情和非凡的魅力,得了一点点上天的机缘才获得的。为了使结尾不那么唾手可得,作者硬生生的把那位高大睿智的绅士变成了瞎子瘸子,或许以此模糊的血肉之躯算进爱情的筹码之中,我们中的某些人能更直观的体验她们感情的深沉吧。

与简失散中的罗切斯特茫然无助,对自身残疾日夜萦绕于心,重逢后,两个彼此真切关心的人儿互为一体,他有了她的眼她的腿,他又是个健全的人了。()汤显祖说:生而不能死死而不能生者不可称为爱情,也许真正走进爱情的人,另一个贫穷至极丑陋不堪在你眼里却完美如璧。这太高尚了!回到她财富的问题上,像她那么个父母早亡,做个家庭女教师的姑娘在那个年代很难有发家致富的机会,幸运的是叔父孤身一人将财产全留给了她,读到这时,我不免叹息了,我怎么没有个这样的叔父,或是某天从律师处寄来封信函说是你的某某人留与你的资产,…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么安排,简经济独立了,年轻(她才十九岁,罗四十多岁)有才华,够不上美女最低也有中上之资吧,告诉我们她嫁给他没有半点别的目的除了爱他,他的爱似乎不需去证明了,两人关系中,他一直是强者(从所谓的现实因素看来),有地位有见识,精神上两人一直对等的暂不说了。到最后,让我耿耿于怀的她的一页暴富平淡了好多,谁让我也喜欢钱呢,故事总要有个结尾来收场,在印象中挥之不去的还是她一路的艰辛,不会伪装的表情,饱满得精神。

看完《简爱》,我的第一感触是简是一个很平凡同时又是很伟大的人,最先听说简爱是在初中时候吧,以为简爱是简单的爱单纯的爱的意思,现在明白简爱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的名字,书中的主人公名为简,姓为爱。听到周杰伦的那首简单爱我还是回想起这本书,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想这样简简单单的没有悲哀,歌词当然也写得很棒。这本书吸引人人的地方有一部分也归功于它的书名吧,正是由于一个巧妙的歧义,读者会关注这本书,然后再知道简爱是主人公的名字。

《简爱》是勃朗特的作品,写了简从8、9岁被舅妈收养,到18岁遇到罗伯斯特先生,在到与罗伯斯特先生的相知相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最终相守。我挺佩服简的,看到书,我仿佛会看到一个拥有不屈灵魂的一个女性。

在舅妈家的那段日子确实难熬,舅妈与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舅妈收养她完全是因为她舅舅的遗嘱,我看过一点电影,但是电影表达的不如作品好,因为电影中的简眼神传达不出书中表达的那种倔强。简终于忍受不住表弟的虐待了,她决定反抗,但她收到的惩罚是被关进红屋子,害病,当她反抗时,我暗暗为她加油,(我发现好像我也有点小小的叛逆)。在哪个收养院里,间的生活确实是很艰苦,与其说是艰苦不如说是贫苦,但我们不能否认,在那里简确实学到很多东西,从他好朋友身上学到的,从她的老师身上也学到了很多,不光是知识,还有品德,这也为她以后从事家庭教师打下了基础,虽然家庭教师很卑微,但是没有相关的知识是不行的。简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再说她和罗伯斯特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简就深深地爱上了罗伯斯特这个"怪人",只是简隐藏的较好,所以很长时间内未被发觉。罗伯斯特从在向简倾诉自己的内心时其实已经喜欢上简,只是他自己也没觉察出。但简选择离开他是因为他的欺骗,这也表现出简的倔强和坚强,我更佩服就简了。再后来,见碰到了一个牧师,牧师并不爱他,就想娶她完陈一个形式,仅仅她的内心的几点符合他的标准,仅仅如此,虽然罗伯斯特的眼睛失明了。但简依然爱着他,于是简又回到他的身边。一个完美的结局。祝福简。

作为女性,必须强大起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简那样去追求爱情,但至少应把自己武装起来,用知识,用才能,是自己走的更远,飞的更高,加油亚非!

每一种成长都与寒冷为邻“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漫漫人生路,不如意之事比比皆是,但我们仍要逆流而上,逆风飞翔。

简·爱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无法想象,一个豆蔻年华中的女孩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朋友的陪伴,没有新衣相衬。只有无尽地谩骂、轻视和欺辱,她是如何敢于向命运抗争?我也无法想象,这么一个面貌丑陋的女孩,是如何敢于向上层人士示爱,且又离开的如此决绝?我更无法想象,一个受尽人生苦难的孩子,是如何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我无法想象,而她却做到了。为什么?因为她有理想,她比我们更坚强。正如居里夫人曾说“人类也需要富有理想的人,对于这种人来说,无私的发展一种事业是如此的迷人,以至他们不可能去关心他们个人的利益”如醍醐灌顶般,我明白了,也羞愧了。

我们不是简爱。我们拥有完整而幸福的家庭,有着优渥的物质条件。可有些人却选择挥霍。他们没有理想,更不能受挫。他们习惯于成功法人人生,无法面对失败。其实,我们每个人,包括作者夏洛蒂。勃朗特,都希望有一帆风顺的学业,两情相悦的爱情,平步青云的事业。可上帝不会给每个人准备一条阳光大道,你走的那条很有可能是条崎岖小路,但你也该庆幸,吃过苦,你才会坚强。流过泪,你才会真正懂得快乐的真谛。

没有苦难,贝多芬也不会奏出震惊的交响曲;没有苦难,司马迁也不会完成巨著《史记》。没有苦难,苏东坡也不会成为千古文豪。火以炼金,逆境磨炼人。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人生路上坎坷重重,吃苦是必备的生存技能。吃过苦,才能更加明白生活的意义,存在的价值和成功的喜悦。当我们遇到挫折时不要抱怨,因为每一种成长都与寒冷为邻。

《简爱》就是这样一本书,从中我们领略了激情与诗意,也感受了积极的力量。千千万万的读者迷上它,其中便有一个我。

乘着暑假这么长的日子,我把我一直很期待看却没有勇气看完的《简爱》看完了。因为这本书故事很长,我一直怕我没勇气看下去,现在想想我当初真的想多了。因为故事情节虽然有些复杂,但是很好理解,而且故事曲折,描写生动,更好的是还让我学习了很多知识。

故事就是这样,一个自尊自立自强的女性的选择的生活的原则。她教会我,人要有自尊自立自强自爱自重的品格,就像简爱一样。

当我们遇到生活的不平生活的困难,一蹶不振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这不可以改变事实逆转裁判,一而再再而三的努力才是我们选择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努力都适合,我们改变不了世界。所以我们适合的时候,可以试试改变自己。选择另一种方向,选择自己真正想追求的去生活吧!

骆驼祥子读书心得集锦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读完了这本《骆驼祥子》。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骆驼祥子的身上具有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具有坚韧的精神。祥子来到城市,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是他付出了诸多努力才换来了的。但是,车刚拉了没几天,就被官兵给抢了去,他们凭什么这样欺侮人,凭什么啊!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一次次地破灭。但他仍然不肯放弃,不断地振作起来,再度坚持……终于,他买到了车,但这却是以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

“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如是写道。他是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

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社会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

社会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红与黑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向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我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貌的野心,但必须以往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我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应对着自我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感情观相悖。但都之后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我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我,没有人理解自我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仅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我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贴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明白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仅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终他在监狱里研究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应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我的心。

但好多职责,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上天赐给他了漂亮的脸蛋和出众的才能,却忘了给他地位与荣耀。在这个时代,能让他飞黄腾达的就仅有两条路,一个是穿上红色的军装,另一个是披上教士的黑衣,即红与黑。

从远处看,他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害羞、内向,苍白的脸上偶尔泛出些红晕。可如果你走近,看着他漂亮的黑色眼睛,你就会发现里面闪烁着与众不一样的东西——燃烧着的火焰般的热情,还夹杂着浓浓的轻蔑与不屑。

他是于连·索莱尔。

有人说,《红与黑》是讲一个麻雀想爬上枝头当凤凰却失败的故事,他们大错特错了。与践踏着灵魂与感情的嘉莉妹妹不一样,于连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他所觊觎的不只是金钱,因为他不仅仅拒绝了有大笔遗产的爱丽莎的求婚,也拒绝了朋友富凯与之合伙经商的提议,他口口声声地说自我想要的是“飞黄腾达”,可内心真正渴望的是荣誉,是英雄事业,更是征服。出身低微的他疯狂地崇拜着拿破仑,因为“这个卑微的人凭着一把剑就成为了英雄”;他当过市长的家庭教师、侯爵的秘书,却从未向他们摇尾乞怜,从未阿谀奉承、虚与委蛇,而是从心底里鄙视他们、仇恨他们,即使是最全面的礼节也遮不住他轻蔑的眼神,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

足了这两个条件。

又立刻为自我的感性感到生气,质问着自我:“他们会怜悯一个第三等级的人吗?”在收容所所长的聚会上,他又心疼起关在隔壁的乞丐们来,对贵族卑鄙可耻的丑恶感到恶心;无论是在市长家里还是在侯爵府上,他总是虚伪地掩饰自我的真实内心,用心计报复这些贵族们,可他无法玷污的纯洁与高贵的心灵总是打破他的计划,让他不断暴露在肮脏的封建社会中被鞭笞、折磨,到头来,他也只可是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啊。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以往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以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确定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经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一样。随着于连对自我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到达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终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证明自我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能够挽救,可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我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我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能够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能够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我的英雄情怀,自我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杯具,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可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终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明白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先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以往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感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一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感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我强的对象的征服欲,并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终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可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终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我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境,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终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可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当摒弃的部分。我们应当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我的梦想。

《道德经》的读书心得集锦

炊者不立。自视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曰:馀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古人有言,“炊者不粒”。意思是说,“炊者”是一个懂得奉献的人,因为她做饭不是只给自己吃,而是给更多的人吃。

即使一个家庭,炊者都是奉献者,不懂得奉献的人也成不了“炊者”。同样的道理。一个以获得显赫名声为目的而奋斗的人,就像做饭只给自己吃的人,成不了“炊者”。也就是,成不了真正“名传千古”的人。

真正“名传千古”的人,获得的名声只是他们在为国家、民族、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后的副产品。一个只为自己能够得到明悟而修行的人,成不了著名的“思想家”。只有自己觉悟了,又能指引更多的人一起觉悟,才是公认的著名“思想家”。

一个只为自己享受炫耀而建功立业的人,成不了大功于社会、国家、民族和人类的人。只有他的功劳深远地影响了很多人,能够被很多人长久称颂,才是真正有功之人。

一个只为个人荣誉而修炼技能的人,成不了绝世高手。只有用自己的才能做出更多贡献,让人折服,才是绝世高手。

上面五句话都包含着“道”,它们共同的道理,可以归结为:“做多余的饭,做多余的工作,是只有奉献,没有直接回报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人厌恶,所以一个只为名利而奋斗的有欲者,不会去做这些多余的事情”。

小王子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职责,叫做“驯养”。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王子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小王子》是一本可以清澈心灵的童话书,让我深受感动。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它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让人静谧如幽谷的清净。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给予你生活的纯真与美好,简单与清澈。

作者是以孩子的角度来讲述这个故事的。

小王子住在宇宙中一颗编号为“b612”的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小行星上。他每天勤勉地疏通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的火山口,认真地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那朵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心生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那朵玫瑰,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喜欢命令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子••••••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小王子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它的脚步声则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麦田的颜色就会使她很愉快……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开始明白了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承认是那朵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于是,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别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最后小王子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他徘徊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深深思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总是遥望着他自己的星球。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他急切地想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最终他选择了用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很害怕他很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才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故事的最后小王子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地上,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忧伤的一个故事。难怪说这也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童话书。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太小,无法领会其中太深的感情,但可以感受到纷杂的世界上,如果多一份简单,多一份执着,世界应该会变得更美更好!

《小王子》讲述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

小王子说:你这儿的人,在一个花园里种满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的东西。

这本书说的是爱。遇到相似的人,有思想的高度共鸣,有情感模式的一致,就是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懵懂冲动,越是期待越是经不住一丝不合,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汹涌无畏。人们只愿意看到所有的好,恨不得ta就是完全按照理想打造的人物。

狐狸说: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小王子说:只要用心,你们要找的东西在每一朵玫瑰或一点水里都能找到。心有戚戚焉,这需要彼此都很坚定的两个人,只有一方坚定另一方不断因为害怕而放弃的组合要修成正果会很艰难。开始相信老式婚姻的好,两个人抱着坚定的不可分割的决心让时间和耐心积累下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什么是成长,成长就是正视害怕并充分体验害怕,只有穿越害怕的区域才能拓宽自我的边界。爱情亦如是,不可替代的爱情来自理性判断基本面契合之后的风雨共度不离不弃,如今诱惑比比皆是,背叛的代价远不到令人覆灭,所以没有坚守即便五千朵玫瑰也找不到那朵独一无二的她。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

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关于。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酷的人,似乎他对于欲望的追求远远的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视以一种默默地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小王子》中的小狐狸是智慧、爱的化身。其实在许多外国著作中,狐狸不像中国作品中描写的那么狡猾,无耻。他们充满了温情,充满了智慧。《金色的脚印》中的狐狸一家,它们懂得爱,懂得知恩图报。虽然小狐狸是被铁链拴着的,老狐狸也分明知道这样做是徒劳的,但它们还是一有空就咬那根拴铁链的木桩。它们不在乎累吗?不,它们在乎。但是为了救出自己的孩子,它们宁愿上刀山下火海,这点算得了什么?这种生死相依、爱子情深的亲情怎能不让人感动呢?《小王子》中的狐狸是智慧的化身,它善解人意,有爱心,驯服了小王子。教会了小王子责任、耐心、规律、责任是什么,教会了小王子学会等待,学会信任。正如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小狐狸教会了小王子“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它给小王子带来了快乐。使小王子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是什么。

动物尚且知道感恩,知道责任,拥有耐心,动物尚且知道维护亲情,生死相依。动物尚且知道沟通与理解。我们人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难建立,多疑,猜忌,隐瞒……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单而又复杂。尤其是很多大人,他们忘记的“驯服”,忘记了生活中很多美好需要等待和耐心。他们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忘记了很多眼前以外的东西,忘记了:久未看望的白发父母,近处远处的朋友,有着血缘关系的亲朋好友,久未走动的旧邻,还有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他们在追寻什么,又在忙碌什么,恐怕有时连自己都不知道。我还记得我一个亲戚在看望一位长辈时,泪流满面地说:“我整天在单位忙碌,伺候领导,对我的姑姑生病了,直到住院我才知道。我还不能伺候一天。我到底在忙些什么,我做的到底有何意义?”

是啊!生活的真谛是什么?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简爱》读书心得

也许是深为女生的缘故,我看过不少爱情小说,也总薄情别人的故事,但是夏洛蒂的《简爱》却能让我读上一遍又一遍而不见腻味。也许你认为夏洛蒂仅仅是为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但我想说,你错了。夏洛蒂重点并非如此,而是女性的独立意识简从一开始开端,就被迫的生活在孤独之中,这使她渴望情感的包容,珍惜一切,虽然她曾经被压抑自己的意志和理智,但她最终还是从中解脱出来,独立的抉择自己的生活。

最初我曾为简的悲惨命运而痛苦,但在一次有一次的阅读中我发现:那是挣脱命运枷锁的必经之路。追寻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最关键便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的那份倔强,独立。也许也只有如简一般的人才能经历如此还保有自我吧。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是这样的一个结局,却使我觉得那是最完美的结局。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恋人都拥有着王子和公主的美好,但是那份幸福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简爱》自87年问世,至今已过去多年。但是时光并不影响它的光芒,它诉说着一个永远不会褪色的道理:

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要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便会有回报。

阳光下,我希望鲜花里会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道德经》的读书心得集锦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乎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此章老子开始描述道的体象,冲,是指虚空的状态,但与真空又不同,冲,是一种带有张力的表达,是冲而虚之,这种虚空是两种力量的平衡所张扩出来的虚空,而这两种力量是哪两种力量呢?我觉得应该就是“有”和“无”,也就是说,道,是冲和了有和无的,有和无尚未分化之前的状态,是道的本体,因此说道冲而用之,道,是在两种矛盾力量相抵触均衡的状态下冲扩出来的一个空间,而这个空间则是十分的有用,可以化生万物,它不是纯虚空的,是有很丰富的内涵的,但是它也不是盈满的,既有又无,既空虚又丰富,渊深丰富好像是所有万物的根本来源,好像这个时候老子体会感知到了宇宙大爆炸之前的奇点,但奇点是没有尺度的高维空间,老子看到的是一个有着广大空间的体象,所以这个道还是成长到一定程度的道。

说实话这个状态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了薛定谔的猫,既生又死的,既不生又不死的状态,就是这个状态,纠缠态未分化之前的状态,我不知道这样解释道德经的描述是否合适,但我本人确实比较反感将各种学科真的割裂开去思考,道德经绝不纯粹就是个文学作品或者哲学论述,它应该是一部早期人类认识宇宙的科学笔记,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体验传记。

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这四句在描述道的内部是怎样一个状态,“其”字应该是一个虚化的意义,不具体指什么,可以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意在描述道体的一种整体性,未判性,内涵及其丰富,却又没有什么分化,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应该说老子对这种整体性的觉知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优点,也是贯穿道德经全文的核心要旨,应该是道德经最根本的要义之一。

后世的很多诠释总是喜欢非常快速的就把《道德经》里面的话语跟世俗社会,国家治理,人际关系处理等等话题联系在一起,这点我不是很赞同,我觉得老子根本不是在直接去说很具体的社会生活处理原则,他对道的体验是最为巅峰的体验,值得他全部的话语进行各维度的描述,读后感.而看似在说社会现实的表达其实都是在比喻。这里面的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竟然被一些学者理解为在表达一种缓和矛盾,处理冲突的社会世俗事件处理哲学,我认为是在矮化老子的思想境界,压缩了其更为深刻的哲理内涵。

湛兮似若存,湛这里是深而清晰的意思,深而清晰,而老子又说似若存,好像不是很确定,好像存在,这可能是老子对道的这种状态的体验之后在表达语句上的一种模仿,明明知道它清晰的存在,却只能说是“若存”,而不去肯定它,老子不会说“确存”,这正体现着老子对道的理解。

最后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不知谁之子就是说“道”就是玄元之始,没有人可以做道的父母,道本身就是本身的父母,上面不再有其他的祖先了,连天帝也在道的后面,道在象帝(天帝)之先。这里暴露出老子,或者说中国古人先哲的一个思维特点,就是拟人化过强,总是拿人,具体的人物关系作为思维的辅助,连道这样的事物也要拟人化一下,可能反映了中国古老宗教的一些特点吧,似乎带有一些人格化的倾向,宗、子、母这些人称代词的应用,可能是用于对道这一事物理解的人格化辅助手段,否则便很难表达吧。

读书心得体会集锦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和别人无关。

有人曾经问我,人类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既然我来到这个世界,尝到了应有的痛苦,流了无数次的眼泪,生活仍然不好,那么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仔细回忆了过去,似乎没有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失去财产后,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他。在少年福贵转变为少爷之前,他不得不承担父亲的负担,承担这个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生的第一个重大变化让他认识了作为丈夫,学会了支持整个家庭。

住在毛草屋里,妻子永不放弃,为他庆祝。虽然丈夫曾经很困惑,但他毅然用自己的生活演奏了爱和责任,理解和宽容。傅贵去找医生,但他被拉成了一个强壮的人。两年的`流离失所,在战争的洗礼中,逐渐理解了生存的意义:家乡有自己的亲戚,只要你活着,你就能看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去世了,女儿因为高烧不会说话,但至少四个人团聚了。由于饥荒,他被迫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家了,他们再也无情了。首先,他的妻子病倒了,然后他的儿子死于献血过多。很难有一个勤奋的女婿,女儿死于分娩。他的妻子很快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孙子。

我勉强能过上好日子,但我女婿因为施工现场的错误失去了生命。福贵拉着孙子长大,但因为一个他不敢相信的错误——豆子煮得太多了——孙子被吃死了。

就这样,亲戚们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这样的经历是痛苦的。他沉浸在痛苦中,拒绝走出来,眼泪浸湿了他的裙子。

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像被刀割伤一样痛苦。他深深地割伤了它。全身疼痛,血液流出……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比以前更洒脱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

读书心得体会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阅读对每个人都很重要。它甚至可以影响人们的生活。阅读可以改变一个人的道德,改善一个人的思想,锻造一个人的灵魂。通过阅读,我们了解生活的真谛,陶冶情操。坚持阅读是教师的最低专业底线,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学习社会化的时代。只有阅读才能超越“工匠”的局限,不断提高自己,提高生活品位,促进专业发展。阅读可以促进教师的精神成长。

人们,最可怕的是灵魂的空虚和精神的萎缩。由于生存的压力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每个人都把目光和精力转向了外部世界,不再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结果,灵魂在萎缩和空虚,世界上只剩下一个忙碌的身体。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悲哀的了。避免陷入这一困境的最可行方法更可悲情境是阅读。

书籍将使教师不再愿意平庸庸俗。书籍中那些充满活力和智慧的大师们的言辞和超然的情感将使我们变得极其开放、灵活、开放、乐观和豁达。一个远离书籍的人,无论他如何刻意地包装书籍,总是很难做到潇洒。只有通过书籍的渗透,才能超越自我,发展自我。

当我们独处时,享受阅读的乐趣,享受阅读带来的优雅和风度,当我们创造教学生活和生活时,享受阅读的魅力。这时,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书中金色的思想和奇妙的智慧是支撑生命和生命的一部分。苏霍姆林斯基说:“这是一场灾难;对书籍力量的无限信念是我的教育信念的真正含义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教育家的成长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作为传承文化的使者,教师必须通过阅读来发展和超越自己。

阅读可以让教师成长专业智慧。阅读是课程改革的需要。新课程的实施对教师素质提出了尖锐而有力的挑战。新课程不再像传统课程那样统一、机械、常规。它很少灵活,但有许多不确定性。如果你不阅读,你就不了解当今教育观念的巨大变化、教育形势的快速发展、你的教学观念落后的程度以及你过去的教学是多么的悲哀和可笑。只要你读了它,你就会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你的心就会更加明亮。

阅读《教育改革理论》、《优秀教师教学经验总结》、《哲学、文学、历史、科学》等,在与大师、优秀教师的对话中反思自我概念、自我教育和教学实践,把阅读与思考结合起来,阅读与教学、阅读与研究等。如果你读更多的书,提高你的理解力,你将有一个实践的方向。有了信心和力量,你就能让你的教学充满智慧和创造的魔力。教育需要知识渊博的教师。教育应该培养聪明的人才,只有知识渊博的教师才能培养聪明的学生。

读书心得体会集锦

寒假有幸拜读了薛法根老师的《为言语智能而教》,我被薛老师的教学智慧深深震撼!

1.导入“清简”且富有生活情趣。薛老师采用词语块听写、“不教”词语,运用生活化简单谈话,迅速将学生带入教学情境,没有录音、动画、音乐等,却牢牢抓住学生,展现了语文的美丽。

2.“一课一得”。每堂课要使学生有所得,薛老师的课堂强调习得,引导学生从文质兼美处、陌生处……获得智慧与能力,可以是听、说、读、写的能力,可以是学生创新思维的能力,也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智慧。薛老师在教授《狼与小羊》时,学生能从羊的话语中明了对话的礼仪,能从狼的话语中知道无理者的嚣张气焰,能从小羊的结果知道争辩是需要看对象的,进而引申到生活的智慧,学生能在具体的生活场景中机智应对。

3.有温度的教学评价。薛老师的课堂上没有批评,没有“你不对”、“你错了”等否定式评价,都是“你真好”、“进步了”等鼓励性的评价,他鼓励学生“百花齐放”,珍视学生的智慧萌芽,倡导学生提问。

薛老师的做法使得我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反思今后的教学该如何展开。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首先要摒弃的就是“缓入”的导入方式,开篇揭题,直入情境,用最有效的方式导入新课;其次,碎片式提问要整合成主问题,在主问题之下让学生再自我提问、自我反思,给学生方法,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酝酿和探索,将时间交给学生;再次,深挖教材,理性思考,反复推敲,挖掘文本的教学价值,联系实际,重组教学内容,将课堂延伸到生活,让每堂课落到实处,实现“一课一得”“得得相连;最后,课堂内外要多用表扬性词语,肯定学生优点,释放学生的灵性,创新教学评价。

薛老师说:教学是“慢”的艺术,我们要“吝惜”的是知识,“浪费”的是时间。他的课堂,具有清简、睿智、厚实的鲜明个性,更是值得我学习。现在以他执教的《三打白骨精》为例,谈谈我从中受到的启发。

《三打白骨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教授这类文本时,教师很容易从表面“滑过”,没有发现文本的价值,而薛老师的这堂课却是我们学习的典范。

首先,这篇文章的教学目标简明,“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本课通过“三打”,分析了孙悟空的人物形象,围绕这个核心的目标,将课堂划分为三个板块“学习生字词”、“复述故事”、“分析人物性格”,每个板块重点解决一个问题。在教授第一个板块时,采取“三不教”原则,书写课文中的关键词语,单刀直入,直接进入课堂;在教授第三个板块是,选取了核心人物孙悟空,而唐僧这个人物还有留白,给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整堂课下来,就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个黑板刷,没有花哨的教学方法,师生在高质量的对话中就解决问题,整堂课十分“清简”!

其次,这也是一堂“厚实”的课。在“学习生字词”板块中,薛老师留了一个空行,让学生写出一个你认为文中最重要的词语,锻炼学生提取关键信息的能力,同时借学生提取的词语巧妙的揭示了故事发生的特定环境和故事发生的原因,在师生对话中,学生明白了关键词语蕴含关键信息,学生说话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语文教学也从课堂走向了生活;在“复述故事”这个板块中,由白骨精的“三变”引出孙悟空的“三打”,运用关键词、关键人物引导学生复述故事,这实际上是一个提取语言信息、融合语言材料、发展语文能力的过程;对比学生的复述,完善个人的复述,这又是一个提取新的语言信息、融合新的语言材料、改造学生自身语言的过程。“润物细无声”,学生在乐学、好学的氛围中轻松实现能力的提升,言语智慧得以充分发展;此外,在《分析人物性格》的板块中,薛老师为了还原一个真正的孙悟空,在“三变”、“三打”、“三责”中重点选取了“三打”,由三个问题展开:(1)为什么孙悟空要打村姑、八旬老妇、白发老公公?(2)孙悟空为什么要到第三次才把她打死?(3)孙悟空把妖精打死了,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三个问题层层递进,将孙悟空与白骨精、唐僧对比,使得孙悟空的性格更加丰满,真正给学生留下形象,这形象中蕴含着学生与孙悟空的情感联系。

最后,薛老师的课是充满智慧的。在本节课中,薛老师引用了原文描写美貌村姑的片段,师徒四人的反应恰恰是人物性格的真实写照,在学生纷纷表示不喜欢唐僧时候,抛出了“留白”——你们还没有完全读懂《西游记》,唐僧最可贵的一面被你们忽视了!一语激起千层浪,学生课后自然会去读《西游记》,进一步了解唐僧,自然也就明白要多层次、多角度感知人物形象。

看!薛老师的课堂就是这样,每个环节都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愿沐着这智慧之光,努力生长!

边城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边城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这篇小说以川湘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二三十年耐的恬静生活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悲剧故事。

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在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70岁的摆渡老人和15岁的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翠翠美丽纯洁,情窦初开,她爱上了城中管码头的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麻烦的是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最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女儿的陪嫁,正托人放口风,要求傩送作女婿。

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愿意让翠翠自己做主,因此没有直接答应天保的提亲,待天保明白傩送也爱翠翠,同意傩送提出的公平解决办法,兄弟俩轮流对翠翠歌唱,谁唱动了她的心,她便归谁。结果,天保自知不敌傩送,赌气乘船下行,不料溺水而亡。顺天家以为这样的事发生与老船夫有关,傩送也以为他做事“弯弯曲曲”,不爽快,面子上对他冷淡了许多。老船夫陷入了不为人理解的孤独。

傩送父子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脾性,当年女儿悲惨的死,全部综合在一起,“命运”仿佛给了老船夫当头一棒,他终于无力再抵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白塔的坍塌而死去了。

后来翠翠终于明白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她因此明白了祖父活着时所不提的许多事,她把事情弄明白后,哭了一个晚上。她终于独守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可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解释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城人民淳朴善良的心灵。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美,只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良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表现渡船老人,表现顺顺及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拿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有。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另外就是人性之美。人性所表现出的这种诗意,一个是善,一个是美,这种美实际上是沈从文在《边城》里所强调的一个重点——诗意,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如果我们把《边城》看作是一个完美的诗意的中国形象的造型,那么这个人性之善,人性之美是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它构成了《边城》的乐园图式的核心。

《边城》的结局是悲剧,但这里也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比如从现实的方面去理解《边城》的悲剧性,就是作品里面碾坊和渡船的冲突。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以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面,实际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样一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死去,两人没有结合,都有与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的冲突有密切关系。

第二个层面,就是这种命运感,也是《边城》的这种忧伤和悲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这种宿命感,它在作品里呈现的是非常丰富的。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最显见的一个原因是一连串的误会造成的。

初读《边城》,给我这样的感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美丽的小城里的动人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仿佛离开了城市,来到了一个幽静凄美的小城,听作者娓娓道来这样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开始读边城,在赞叹茶峒淳朴的民风。那里依山傍水。老船夫,翠翠,黄狗,三个人物过着安逸的生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老船夫坚持摆渡不要客人的钱,客人坚持要给,船夫也去城里买上茶叶,烟送给那些过客。翠翠天真烂漫,帮爷爷摆渡,带着那条黄狗。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傩送抓鸭子,种种的描写,都看出茶峒这里质朴的民风。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让我们看到一个美丽的边城,一个纯净的边城。这些就是抛开《边城》的故事我所能看到的。

这本小说不仅仅是对茶峒小城的景色的描绘,同时也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偶遇了傩送,翠翠的心中就有了这么一个人,傩送也记住了翠翠。看到这里我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是美好的。但大佬和傩送同时喜欢翠翠,他们说好了轮流给翠翠唱歌,谁的歌声能打动翠翠谁就娶翠翠。后来大佬的死,老船夫的死,傩送的走使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悲剧。翠翠和傩送的爱情并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没有太多的跌宕起伏。他们的爱情也像这本书一样,平实,他们的爱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老船夫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操尽了心,在一个风雨夜遗憾的死去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活着就是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这个是支持老船夫活下来的精神支柱。老船夫的独生女因为一桩老船夫看起来很失败的婚姻死去了。所以老船夫就尤其的关心翠翠的婚姻大事,他希望翠翠能找个好人家,不要像自己的女儿那样。老船夫的后半生就是为翠翠活着。大佬和傩送的竞争虽然是残酷的,但是他们也有着边城人们都有的质朴。他们用唱歌这种方式比试,追求翠翠。而翠翠对待感情的羞涩使得大佬溺水死去了,使傩送走了。傩送该不该回来呢?傩送他爱翠翠,可是他抹不去哥哥死去的伤痛。如果他回来了,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哥哥死了,他却娶了翠翠,这绝对不是傩送这个讲义气的人会做出的事情,也许经过时间的洗礼,傩送会回来的,也许不会。作者也没有给我们这个答案,故事发展到了悬疑的顶端戛然而止。作者说:“也许他明天就会回来,也许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只留下可怜的翠翠孤单的,凄凉的思念着,思念着傩送,爷爷。这部书的风情,故事,人物,景色都是美的,最美的我觉得还是它的结尾,因为无论傩送回不回来这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凄美。试想:过了几十年,已经人近中年的傩送终于出现同样也变老了的翠翠的面前,多年的等待终于换来的结果,会给人怎样的感动?如果过了几十年,傩送始终也没有回来,翠翠一直孤独的等待着他,翠翠会永生不嫁,以祭奠她那死去的爱情和那坟墓中的心灵,这样的结局依旧很美,因为回忆才是永恒。等的滋味,只有心中有期待的人才会体会。等到何时,又如何等待,忍受着自己执著的苦味,肆任时光流逝,倔强地不惜失去本应属于自己的美好,只是默默等待那个或烂漫或无言的结局。等到海棠花落,共看日落月生、风起云涌,是不惜等这一遭;等到事与愿违,无奈沧桑已变、物是人非,是可惜荒废这半生。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不及的泪水,而是应属她的那份幸福。

早几年前读《边城》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有多么特别。可是,近期充实拾起它的时候,却带给我一种淡淡的忧伤,字里行间有一种让人向往的淳朴与简单。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翠翠,你是否还站在斑驳的小木船上,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你的心是否早已随他徘徊于远端的垂阳,久久不归呢?我明白世上最苦的味道便是等待,静坐在那儿,等,等着生命的流逝却无法挽留。等时过境迁,却不流一滴眼泪。你曾告诉过我,你喜欢等,因为等能让你感觉你正一步步与他相遇。你喜欢等的味道,因为它是时间,记忆沉淀而酝酿的。

这湘西边远的小城原本是静谧的;这破旧的渡口原本是残缺的;这时间流淌的故事,原来是没有的;然而因为渡口承载了他和你的承诺,故事因为有了你的等待,这小城开始布满了馨香。你难以忘记你和他邂逅的那一刻,那一刻你和他交换了生命的誓约,从此你用等谱写人生的奏鸣曲,你每天闻着等待的味道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的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的他!

流水坠月,遮不了山的青葱;寂静忆风,盖不了水的闲适;时间流淌,带下走你对他的等待。你一直在等待的味道中,一直地等,等着他再次出现于渡口。等....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就连那青涩而又纯美的爱情也在萌芽时渐渐没了影踪。一切是那样平淡,就在这平淡之中,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卷——小溪,渡船,溪边的白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位老人,一个女孩儿,一条黄狗。

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太阳西沉,小船收渡。祖父守着翠翠,开着渡船驶过十五载春秋,笑看花开花落,风起蝶舞。不收船客的钱,却时刻准备好热茶供船客解渴,这样的淳朴,这样的善良,在溪水的柔波中漾开,缓缓地流进每个茶峒人的心里。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那温柔的溪水、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

《边城》有着一种深邃的品格和魅力。沈从文先生用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恬淡的乡村小景。这里寄予了他的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在优美中流露出对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他用一种叙述的语调,为故事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引出了翠翠心中难言的“薄薄的凄凉”。

“二十年来生者多已成尘成土,死者在生人记忆中亦淡如雾,惟书中人,俨若可以不死。”

那样一个少女,在古老、寂静的水乡叙述着她羞涩的爱情。在那样一幅山水迷蒙的画卷中,永远印刻着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那老人永远想要保护那女孩,而那女孩永远需要那老人的呵护,因为那是她唯一的亲人。

黝黑的皮肤,清明如水晶的眼眸,让两位年轻人爱上了她;如燕雏般渴求的眼神、寻求依靠的目光,让爷爷不忍离开她,并为之操劳终身;不知不觉到来的青春,蒙上羞涩,带着些许萌动,最终却无法掌握命运。

翠翠,翠色如翠竹,亦脆弱。

爱情来得如此简单,几面之缘就让爱苗滋长于心。然而旁人的促成似乎更多于本人的意志。旁人并没有强加,而他们其实早已心意相通,只是不曾表露。隔着山水,这感情来得如此朦胧。

爱情却进行得如此艰难,没有兄弟间的角逐,只有全身而退。是为了翠翠的幸福而退出这场游戏放她走,还是为了兄弟间的情谊,不忍抹杀。最终牺牲自己,让爱成为一把匕首,将自己的心割裂。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在这个寂静的水乡,从未说出口的“爱”字,从未流露过的感情最终让一切心绪归于平静,却让人心如止水,望眼欲穿。

纵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也有命运弄人。为命运所掌控,让他们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离,悲剧早已奠定,让所有臣服者绕着既定的圈走,默默无言,只剩泪水。

为何只剩守候,为何要守望幸福,为何让萌动的心羞于见天际?若是成为命运的掌控者,也许一切都会艳阳高照,照开愁云密布,照亮城里城外,照亮左岸右岸,照亮山水两头。水的一头会有鸳鸯共双溪。

全境抑郁到不能自已,然而让人不忍逆转……。

左手萌动,右手羞涩,独属《边城》,独属“翠竹声声,不闻其声”。

一个人,一座城;一边憧憬,一边失落。梦,何时驻留?

读书心得体会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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