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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集锦范文(18篇)

时间:2024-01-12 01:02:26 作者:QJ墨客

读书心得是一种对所读书籍的思考和回顾,可以促使读者更深入地了解书中内容并加深对书籍的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经典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启发大家对书籍内容的深入理解和个人思考。

《道德经》的读书心得集锦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乎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此章老子开始描述道的体象,冲,是指虚空的状态,但与真空又不同,冲,是一种带有张力的表达,是冲而虚之,这种虚空是两种力量的平衡所张扩出来的虚空,而这两种力量是哪两种力量呢?我觉得应该就是“有”和“无”,也就是说,道,是冲和了有和无的,有和无尚未分化之前的状态,是道的本体,因此说道冲而用之,道,是在两种矛盾力量相抵触均衡的状态下冲扩出来的一个空间,而这个空间则是十分的有用,可以化生万物,它不是纯虚空的,是有很丰富的内涵的,但是它也不是盈满的,既有又无,既空虚又丰富,渊深丰富好像是所有万物的根本来源,好像这个时候老子体会感知到了宇宙大爆炸之前的奇点,但奇点是没有尺度的高维空间,老子看到的是一个有着广大空间的体象,所以这个道还是成长到一定程度的道。

说实话这个状态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了薛定谔的猫,既生又死的,既不生又不死的状态,就是这个状态,纠缠态未分化之前的状态,我不知道这样解释道德经的描述是否合适,但我本人确实比较反感将各种学科真的割裂开去思考,道德经绝不纯粹就是个文学作品或者哲学论述,它应该是一部早期人类认识宇宙的科学笔记,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体验传记。

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这四句在描述道的内部是怎样一个状态,“其”字应该是一个虚化的意义,不具体指什么,可以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意在描述道体的一种整体性,未判性,内涵及其丰富,却又没有什么分化,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应该说老子对这种整体性的觉知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优点,也是贯穿道德经全文的核心要旨,应该是道德经最根本的要义之一。

后世的很多诠释总是喜欢非常快速的就把《道德经》里面的话语跟世俗社会,国家治理,人际关系处理等等话题联系在一起,这点我不是很赞同,我觉得老子根本不是在直接去说很具体的社会生活处理原则,他对道的体验是最为巅峰的体验,值得他全部的话语进行各维度的描述,读后感.而看似在说社会现实的表达其实都是在比喻。这里面的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竟然被一些学者理解为在表达一种缓和矛盾,处理冲突的社会世俗事件处理哲学,我认为是在矮化老子的思想境界,压缩了其更为深刻的哲理内涵。

湛兮似若存,湛这里是深而清晰的意思,深而清晰,而老子又说似若存,好像不是很确定,好像存在,这可能是老子对道的这种状态的体验之后在表达语句上的一种模仿,明明知道它清晰的存在,却只能说是“若存”,而不去肯定它,老子不会说“确存”,这正体现着老子对道的理解。

最后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不知谁之子就是说“道”就是玄元之始,没有人可以做道的父母,道本身就是本身的父母,上面不再有其他的祖先了,连天帝也在道的后面,道在象帝(天帝)之先。这里暴露出老子,或者说中国古人先哲的一个思维特点,就是拟人化过强,总是拿人,具体的人物关系作为思维的辅助,连道这样的事物也要拟人化一下,可能反映了中国古老宗教的一些特点吧,似乎带有一些人格化的倾向,宗、子、母这些人称代词的应用,可能是用于对道这一事物理解的人格化辅助手段,否则便很难表达吧。

金银岛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今天我看完了《金银岛》这本世界著名小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金银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金银岛》是世界四大科幻探险名着之一。讲的是关于探险寻宝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一个十来岁的少年。

吉姆家经营着名叫“本葆将军”的旅馆。一天旅馆来了一个自称船长的客人,这个客人叫比尔。比尔有一张藏宝图,他引来了许多穷凶极恶的海盗。不久比尔因饮酒过多一命呜呼。吉姆在找回比尔的欠款时,无意中得到了藏宝图。吉姆把比尔的藏宝图交给了李沃西大夫和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然后他们就一块去寻宝,特里劳尼先生准备了一艘叫“希斯帕若拉”号的大船,又招募了船长和水手,其中有一个做饭的独腿水手,叫西尔弗。

在行船中,吉姆无意中听到了西尔弗谋反的计划。吉姆把这个消息告诉船长他们。当大船来到宝岛,一部分人上了岸,大船被反叛的水手占领。吉姆在岛上遇到了流放犯本冈恩。李沃西大夫一伙人来到了木寨。本冈恩告诉吉姆他有一条兽皮艇,并说出了藏艇的地方。吉姆找到了兽皮艇,乘着它,割断了大船的锚索,又上到大船上,杀死了船上的看守海盗,把大船开到了安全的地方。

吉姆回木寨时发现木寨已被海盗们占领,并且,他们还获得了藏宝图,自己却被当场抓住。第二天,海盗们带着吉姆和藏宝图就去寻宝,却被李沃西大夫他们打死了很多。原来本冈恩早把宝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而大夫他们就埋伏在海盗们要经过的地方,给了海盗们有力的伏击,使海盗们彻底失败,只有西尔弗没被打死。

消灭了叛军后,他们终于把宝藏装上了大船,运回了英国。

在这个惊险的寻宝故事中,小吉姆凭借自己的善良先后得到了海盗比尔和西尔弗的信任,使自己身处虎口而安然无恙;又凭着聪明机智把西尔弗反叛的消息告诉了同伴,还夺回了大船,解决了他们安全离开小岛的后顾之忧;他还在小岛上结识了流犯本冈恩,得到了他的巨大帮助。这些都是他们战胜海盗的关键因素。

故事中的众多人物里,李沃西大夫有正义感。例如他在“本葆将军”旅馆和比尔的对视,毫不畏惧,用自己的威严战胜了亡命之徒比尔。而西尔弗是一个两面三刀、反复无常的人。他开始时,表现出一种伪善的面孔,尽职尽责、和善待人,但不久就联合其他水手叛乱。失败后,又装出一副和善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最后又原形毕露,偷走了一部分财宝,逃之夭夭。所有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法国思想家笛卡尔说:“阅读优秀名著就像和高尚的人进行谈话,这些伟人在谈话中向我们展示的是他们的智慧和思想。”暑假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罗·路·斯蒂文森的作品《金银岛》,深深地被这充满异国情调的惊险故事所吸引,同时也被主人公的智慧和勇敢而折服。书中主人公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与其他人一起乘船开始了冒险之旅。但是以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扮成水手前往金银岛。在岛上,正义和邪恶展开了生死搏斗。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还有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拿到宝藏,平安返航。

精彩的故事情节看得我如痴如醉,一边看一边替吉姆捏了一把汗,直到他终于安全地回到了英国,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特别喜欢《金银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心与友谊。从吉姆的身上,我学习到:做一个勇敢的人,要有勇气,既能面对困难不退缩,又能面对自己的缺点不逃避,勇于正视自己。回想我平时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解的题目,就直接请教老师、家长或同学,或者逃避困难,或者等着别人来帮自己想办法;有时我做错了事或者说错了话,又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总是找各种理由想把责任推给别人。看了《金银岛》我受益匪浅。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项链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最近读了莫泊桑的《项链》这篇小说,《项链》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项链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刻画了一个追求享受、虚荣心极强的小资产阶级的妇女形象——路瓦栽夫人。她是个美丽但不富裕的普通妇女。偶然的机会使她得以参加盛大的晚会,为此她做了件礼服又去借了项链,在晚会上大出风头,陶醉于妇女们所认为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里。可是后来却丢了项链,她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辛苦十年来赔偿项链。

我们从她借项链、丢项链、赌项链的不幸遭遇中,可以看到,她的细胞中充满了虚荣的原生质,“虚荣”占据了她整颗心,她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项链,其实质是无形的锁链,美丽动人的背后是可怕的苦果,丢了项链,戴上了锁链。

文章写了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由于买不起名贵的项链,就借,结果在舞会上弄丢了,又买了一个真项链还给了朋友,从此身背债款,在钱要还完的时候,再次碰见当年的朋友,朋友告诉他项链是假的时候,这女人。可想而知,这正是上天对她的惩罚。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要爱慕虚荣,斤斤计较,自然美才是真的美,心灵美比一切更重要。我们只需做回我们自己,最真实的自己。

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平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

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

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

它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玛蒂尔德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读完莫泊桑写的短篇小说《项链》,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个出身贫寒的漂亮姑娘。出于无奈,她嫁给了一个小职员——也就是她现在的丈夫。他的丈夫十分疼爱她,她却不满足于现状。一次她的丈夫拿回来一张请柬,是他们科长的聚会。她为了在聚会上风光,买了一件漂亮衣服,又向朋友借了条项链,她果然在聚会上艳压群芳。可聚会结束后,项链却不见了。这个贫寒的家庭到处借钱,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可为了还债,他们起早贪黑,她的美貌在劳作中消退了,她变得跟平常妇女没什么两样。一次她和朋友在街上遇到,她将真相告诉了朋友,朋友大惊,其实,那条借她的项链是假的。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应该懂得满足,不要一味追求那些虚荣的东西,我们应当克制自己,别让虚荣心作怪。因为虚荣的人终将失去一切。

读完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文章后,让我不得不佩服这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传奇人物。《项链》这篇小说让我感到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深厚,人的虚荣心的可怕,及勇于承担责任的伟大。

从夫妻感情的力量说起。从丈夫拿回邀请函的喜悦心情中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希望与妻子一起参加一次像样的晚会,再从他宁愿舍去自己期盼多时的猎枪去为妻子做一件好衣服去交际,要知道男的比女的更需要人们的尊重(在社会交往方面中)。想想看,当朋友叫他去打猎时他却没有枪,这会使他多么的尴尬,最能体现他们感情深的是一起为那昂贵的项链还账的事,到了深夜他还在为那5个铜子一点一点的努力,同时妻子也不再重视自己的美丽,用自己的青春和美丽去换那账本上的一个数字,就这样,十年,他们一起相依为命了十年,一起努力付出了十年。

从虚荣心的可怕来说这篇文章。文章的起因就是从这个令人厌恶的词语开始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主要是怎么看待“美”这个字,我认为一个人的美丽与否在于自身的气质、才能、智慧等等,绝不在于外表的包装,珠光宝气不一定会使人美丽,更可怕的是这些还不是自己的而是借的,文章的女主人公为了自己外表的一时的丽而葬送了自己十年的青春,足以可见一个人的虚荣心有多么的可怕,同时也告诉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的我们不应该被虚荣所占有,要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美。

本文的主人公最令我敬佩的是他们那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做人真正的意义从他们当时的生活情况看,做件衣服、买把猎枪都是那么的困难,更别说是一条钻石项链了,因为那条项链他们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全搭进去了,去交换一个对于一个十分富裕的人家的一件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们是可以把责任推向别的地方,或是请求她的原谅,但他们没有那么做,他们没有把自己的责任感及做人的本分丢掉,来换别人的原谅,而是靠自己的力量去偿还,使事主的利益不受影响。

这片文章告诉了我爱情力量的伟大与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爱情是要经历磨难的考验永恒不变的,还告诉了我虚荣心的可怕及对于错误勇于承担责任的伟大。

活着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活着这本书中,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活着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很久前就知道《活着》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才了解,今天才翻这本书,让我获得不少感慨。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红与黑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向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我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貌的野心,但必须以往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我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应对着自我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感情观相悖。但都之后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我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我,没有人理解自我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仅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我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贴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明白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仅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终他在监狱里研究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应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我的心。

但好多职责,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上天赐给他了漂亮的脸蛋和出众的才能,却忘了给他地位与荣耀。在这个时代,能让他飞黄腾达的就仅有两条路,一个是穿上红色的军装,另一个是披上教士的黑衣,即红与黑。

从远处看,他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害羞、内向,苍白的脸上偶尔泛出些红晕。可如果你走近,看着他漂亮的黑色眼睛,你就会发现里面闪烁着与众不一样的东西——燃烧着的火焰般的热情,还夹杂着浓浓的轻蔑与不屑。

他是于连·索莱尔。

有人说,《红与黑》是讲一个麻雀想爬上枝头当凤凰却失败的故事,他们大错特错了。与践踏着灵魂与感情的嘉莉妹妹不一样,于连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他所觊觎的不只是金钱,因为他不仅仅拒绝了有大笔遗产的爱丽莎的求婚,也拒绝了朋友富凯与之合伙经商的提议,他口口声声地说自我想要的是“飞黄腾达”,可内心真正渴望的是荣誉,是英雄事业,更是征服。出身低微的他疯狂地崇拜着拿破仑,因为“这个卑微的人凭着一把剑就成为了英雄”;他当过市长的家庭教师、侯爵的秘书,却从未向他们摇尾乞怜,从未阿谀奉承、虚与委蛇,而是从心底里鄙视他们、仇恨他们,即使是最全面的礼节也遮不住他轻蔑的眼神,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

足了这两个条件。

又立刻为自我的感性感到生气,质问着自我:“他们会怜悯一个第三等级的人吗?”在收容所所长的聚会上,他又心疼起关在隔壁的乞丐们来,对贵族卑鄙可耻的丑恶感到恶心;无论是在市长家里还是在侯爵府上,他总是虚伪地掩饰自我的真实内心,用心计报复这些贵族们,可他无法玷污的纯洁与高贵的心灵总是打破他的计划,让他不断暴露在肮脏的封建社会中被鞭笞、折磨,到头来,他也只可是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啊。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以往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以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确定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经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一样。随着于连对自我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到达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终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证明自我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能够挽救,可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我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我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能够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能够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我的英雄情怀,自我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杯具,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可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终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明白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先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以往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感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一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感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我强的对象的征服欲,并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终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可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终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我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境,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终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可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当摒弃的部分。我们应当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我的梦想。

茶花女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这两天一口气读完了小仲马的《茶花女》,我无法不被它所吸引,无法不被它的文字所感动,无法不为男女主人公的悲剧感到同情,无法不为他们的爱情所钦佩。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茶花女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但是好景不长,阿尔芒的父亲因为认为玛格丽特的身份会毁了阿尔芒的前途并且会对女儿的婚事有影响而责备玛格丽特,而善良的玛格丽特被这诚挚的父爱所感动,心甘情愿为了阿尔芒的前途和他妹妹的声誉而与他分手,被迫回到巴黎重操旧业。阿尔芒在盛怒之下在社交场合当众羞辱她。后来玛格丽特因为在巴黎的生活回到以前那样混乱,导致她身心俱损更加严重,最终一病不起,含恨而死。

读罢此文感慨万千,更为玛格丽特的美好品质所折服。玛格丽特虽为生活所逼,沦落风尘,但她为了成全他人甘愿放弃自己的幸福,甚至可以说是生命,因为她自己也深知若是回到以前在巴黎的灯红酒绿的生活,就无异于自杀了,但她还是毅然决然的这么做了,她的善良和单纯却使她的心灵比任何人的都要纯洁、美好,我敬佩和喜爱这样一个角色。

玛格丽特是珍珠的意思。那个手执茶花的美丽而又凄苦的女子,也只有这样纯洁的字眼配做她的名。

她身陷在那个人性几乎泯灭的巴黎,卖笑为生;而我则拥有幸福的家庭,无忧无虑地成长着。我们之间并无任何相似,但她一直长久地震撼着我的心。

第一次读《茶花女》是在九岁,儿童版,是她,第一次让年少无知的我懂得了“不幸”的含义。以后的日子里,我总是会回忆起她的故事,为她叹息,为她愤恨。

而真正懂她却是在十一岁。那一天,我恰巧没带书签,又不忍心折坏书页,便只好把全译本的《茶花女》打开放在屉中,结果数学老师硬是说我在数学课上看书,把书拽出来,掷在地下。

心里很委屈。俯身拾起书,想要分辩几句,却又瞥见教师脸上的怒色,攥着纸巾的手轻抚着封面,我突然间想起了阿尔芒的父亲央玛格丽特与阿尔芒分手的那一段。

静静听完了老人的一大堆严厉的指责与苦苦的哀求后,玛格丽特一字一颤地说:“那就请您告您那美好、纯洁、可爱的女儿,说从前有个女人,她一生只有一个心愿,但为了您的女儿,她把这愿望砸毁,用两只手把心捣碎,死了。”

刹那间懂了玛格丽特,懂了她的善良,懂了也的艰辛,懂了她全部的坚韧与伟大。

我与她,虽然有着太多的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成为一个和她一样、充满人性光辉的人!

泪,在那一瞬夺眶而出,晶莹如珍珠。

繁华深处茶花仙,

水中倩影已难辨。

珍珠作名心亦洁,

淡笑一抹绝尘烟。

爱我想如果有机会让玛格丽特重新选择的话,她一定还是希望在她的生命中能够遇到阿尔芒,因为她的一生都是虚伪的,而他却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真实。就算在玛格丽特活着的最后一刻并没有见到她的最爱,但是我想她的脑海中一定一直回忆着,回忆着但是她或许并不希望阿尔芒再见到她,爱上她。因为她知道阿尔芒为了爱她受了太多的苦,流了太多的泪,她给他带来了太多的痛苦。而她却不幸望他为了她而受苦。只有真爱,才是希望对方幸福,希望对方比自己更幸福。玛格丽特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雪莲,洁白无瑕,透着光亮,虽然这光那么微弱,那么缥缈,最终还被黑暗,这般强大的力量吞食掉,但是她也是一张弓,虽然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却是坚固、圣洁的。或许这就是我们所有人都那么爱她的缘故吧!

在这个只是表面华丽,而内心里丑陋的现实里,人们彼此互相欺骗,用虚伪遮掩在世界里,她在存在是必然的,她的命运更是无法逆的。或许连她自己都在厌恶这一切。在她的四周,没有人对她付出真情,没有人是因为为了她而爱她。普吕珰丝,若不是为了得到酬金,她会对玛格丽特到奴颜婢膝的地步;那些情规,若不是为了得到她,他们会供养她吗;那些买卖人,若不是为了在她身上大赚一笔,会在她身上搞投机吗……不会,不会,不会……一直到她名将就木之时。她们才露出原形。一张张可怕甚至事业心的脸,而对她,他们不再需要那张虚伪的面具,只因为她再也没有利用的价值。最可悲的是她死后,那些人便急于拍卖她的物品。她就像一群没有用的垃圾,被遗忘,被抛弃,被压在尘芥堆的底层,无声无息。或许她生命里最闪光的一点是阿尔芒,他们彼此都负出了趋势的感情,都为对方做出了牺牲。但是他们这段爱情,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得不到任何人的答应,得不到这个社会的许可。玛格丽特是妓-女,虽然她放弃了一切,但是仍无法改变现实,在那里没有人能接受,也不用说相信,一个妓-女会从良,她永远活在妓-女的阴影里。最终还是为了阿尔芒,又沦落了。同时也为了他的妹妹。是的,“她像最高尚的女人一样冰清玉洁。有多么贪婪,她就有多么无私”。阿尔芒虽有软弱的一面,但是他冲动,易怒,妒忌心又如此之强。他并不理解玛格丽特,他如此偏激地认为自己受骗了,不断地进行报复,他的心中越是布满恨,越是显得玛格丽特的痛,她的悲。但是玛格丽特并不后悔所有的选择,她深信当他知道真-相,她会在他的眼中显得格外崇高,然而却发生在她死后的事情。玛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一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芳给予的。(面临死前要永远的诀别是最痛苦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苦。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

茶花女,当我看到这个名字之时,无疑幻想着书中的女主角是个多么美丽的姑娘,她应该是拥有着茶花一般醉人的美貌。

可是,当我细细品读完之后,才猛然间明白,玛格丽特她的确美丽,但更让人在意的是她一生的无奈和辛酸。玛格丽特,她一直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否则,她不会为爱放弃一切,不会为爱心碎神伤。可是,社会的黑暗和命运的不幸,使她不得不背负上妓女的枷锁。这个肮脏的身份,从此注定了她一生的悲剧。

她,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是真心爱她的,更不会有人为她付出真情。无论是普吕珰丝,还是那些买卖人,他们在她身上花费的心思无非便是那些金钱上的交易。或许,阿尔芒是真心爱她的,可在现实的压迫下他要与她要终成眷属,无能为力。她也为了他不得不放弃这段感情。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也为了他的整个家庭利益。

可以想象当她决定离开阿尔芒的那一刻,是多么撕心裂肺呀!她生命中唯一一缕阳光,就这样流逝在了悲哀的昨日。失去了他,玛格丽特就失去了所有的希望,以致回到故居,任由病情加重。最终,她带着与阿尔芒的回忆,离开了世间。也在这黑暗的世界得到了永远的解脱。

她,并没有为自己做出的选择而后悔什么,如果让她再重新选择一次的话,她依旧会选择,在她的人生中遇到他。虽然她因为这段感情而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但是阿尔芒却是她这虚伪的一生中唯一收获的真实。即使最后并没有见到他,她的人生也没有什么遗憾的。这个结局,对她来说也算得上是完美的!茶花凋落,应该还会存有芬芳的痕迹!

茶花女,人如其名,生活在黑暗的角落中,却依旧保留着茶花般纯净脱俗的本质,尽管她最终还是会被黑暗说吞噬,但是花儿曾经盛开过的那份美丽,绝对会被每一个人铭记。

菜根谭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菜根谭》原是明代洪应明的一本语录体作品,在中华文化圈内广泛流传。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菜根谭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说涉世未深的我对这本书的体会和感悟还比较浅薄,不过品读后着实感觉到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其中蕴藏的细小而又深刻的道理值得细细品味,所以在此也向各位老师推荐。有人对其评价是:这是一本修身养性的人生教材,能够净化你的心灵,启迪你的智慧。我是在今年的暑假期间与之结缘,翻开品读一番,受益匪浅,简练的文字,带给人潜移默化的力量。

该书总结了为人处世之策略,概括了功业成败之智慧,指示修身养性之要义,指点生死名利之玄妙,倡导的是悲天悯人,普度众生,空灵无际的超脱境界。让人读后犹如醍醐灌顶,顿感受益无穷。坦白的讲,很多言辞我感悟并不深,可能实际的经历有限。仅就感悟颇深的几点谈起:《路留一步味让三分》讲的是走路到狭窄处,要尽量留出一点空间,让别人也能过得去;吃饭吃到美味之时,别忘了省下三分,让别人也能尝一尝。这正是最安全、最快乐的处世立身之道。《心虚明理心事却欲》讲的是一个人要抱有虚怀若谷的胸襟,只有谦虚才能容纳真正的学问和真理;同时一个人又要抱善则善执着的态度,因为只有坚强的意志才能抵抗外来物欲的侵入。举个小例子,有时候老师在课堂上讲得口干舌燥、花尽心思,学生们还是面无表情,此时你会怎么做?是暴怒处之还是冷漠的态度置之不理呢?还是……对待学生也要有一种胸襟,所谓律己宜严,待人宜宽。要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去解决。

徜徉在此书中,带给你的是另一种境界,你会发现你所谓的烦恼毫无存在的意义,在体验真理的同时让我们一并收获快乐。该书每一句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无法一一述说,我想说,读这本书如同与一位智者交谈,他似乎明白、理解你的一切,把你的烦恼、你的忧虑在细小的情理中帮你消除。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慢随天外云卷云舒。

——题记。

菜根谭这三个字藏在推荐书目的很后面,如同它自己一样,是不喜欢招摇的性格,它如一个智者,等候愿者上钩。我就是那条笨鱼。

原本是等闲暇时候,当作小文翻翻,打发午后寂寞时光之用的。不曾料,拿起这本书以后,就不敢随意放下。

书作者叫洪应明,生平不详,只道是明时绝意官场,匿迹山林的一位隐士。但我觉得洪应明更有可能并不是作者真名,应明,该是说要以一颗明辨是非的心面对世界,要以澄明的眼睛看清人际关系的复杂。以此警世而已。

宋人汪信明有言,得常咬菜根,既做百事成。作者以此为名,寓意深远,以最最朴实的方式,站在社会的最低点,似智者,将为人处世之大道缓缓道来。它是一味淡淡浅浅的中药,于无形间让箴言渗入血液。是一阵深深沉沉的骤雨,打磨掉被铜臭腐蚀的心灵。

这本书是儒家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延伸。看似极散的三两句话,却将最深刻的本质点出。字字珠玑,句句箴言。它文字隽永,对偶工整,风格清新灵动,如行云流水。书中提到:交友须带三分侠气做人要存一点素心。仅一素字,妙极!

有时候不仅扪心自问,漫漫长年,素质教育到底教会了什么。倒不如品得菜根香。仍是少年,还年少轻狂,还梦凤成凰,还血气方刚,每有躁时,不吐不快。当以苦抑之。由烈火锻就精金美玉的人品,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还须向薄冰上履过。虽也有其他被时光抛弃的观点,但却总能体现思想的睿智。

虽则以前总认为文人的清高是由于落后于科举,不能随机应变,应景而生而只能躬耕于茅庐,嗟叹余独爱莲,与风共歌,举樽与月相属。愤世嫉俗罢了,以前总这么想。现在发现那也是一种洒脱的生活方式。多年修乐,琴棋书画兼达者,若投身金银场,察言观色,伴虎而行,恒惴栗,再美的山水也只能是一种风景。待到晚年,红烛残,万念灰。纵然燕窝鲍鱼补身,不如一碗米粥暖心。只有经历过大风大雨,潮起潮落,阴晴盈亏,世界才能澄明。

菜根谭,一本经历过历史的磨砺,时间的沉淀,人心的衡量的好书,是一本应该净手焚香,细细琢磨的好书,是所谓人的最终归属。

《菜根谭》一书,朋友对此书极为推崇,将其誉为修身之书、智慧之书,我也曾想在闲暇之余仔细阅读一番,无奈世俗繁忙,一向抽不出时光阅读品鉴。

近日,女儿的学校给孩子们发了这本书,并让每个学生都要熟记里面的资料。八岁的女儿根本无法理解每一段语录背后的含义,向我求救,让我给她读和讲,于是借此机会我第一次翻开了这本《菜根谭》。

《菜根谭》是明代还初道人洪应明收集编著的一部论述修养、人生、处世、出世的语录世集。之所以以“菜根为名”,原因众说纷纭,其中大部分人认为这则源于宋代学者的一句古语——“人能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作者借此书表现了甘于清贫的淡然态度和平凡超脱的生活理想,值得后人景仰和学习。

在生活节奏高频率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奔波忙碌的同时,根本无暇停下来省视内心。就像我,每日忙于工作,忙于生活,经常会遇到各种失败、挫折,遇到各种困惑和心结,每每在我心中留下阴影和伤痕。在教女儿学习阅读的同时,《菜根谭》中的每一段语录都让我感触颇深,仿佛醍醐灌顶般豁然开朗,每日读上几段,每日都有一些新的思考,新的感悟。在阅读中,我打开心门,让这些警世、醒世的语录包围浸润着我的内心,改变着我的心态,改变着我的生活,改变着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贫得者虽富亦贫,知足者虽贫亦富。贫得者分金恨不得玉,封公怨不受侯,权豪自甘乞丐;知足者藜羹旨于膏粱,布袍暖于狐貉,编民不让王公”这段语录对当今社会追逐富贵,互相攀比的思想有着十分强的教育好处。过去,我也一向迷失在物质的欲望中,不断渴望得到更好的物质条件,结果自我的心永不满足,在与他人的攀比之中,总是奢望一些潜力外的东西,日子过得浮躁而虚华。此刻,我明白了,物质的追逐是没有止境的,虽然我没有奢华的物质条件,然而我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我有稳定可靠的工作,我的生活虽然平凡,然而我的精神就应是快乐的,是富足的。知足常乐,这是人追求快乐的一种心态,也是一种处世的哲学。

“得意须早回头,拂心莫便放手,恩里由来生害,故快意时须早回首;败后或反成功,故拂心处莫便放手”,人生总是不断上演着失意和得意。这段语录告诉我们,得意不要忘形,失意不要心冷。对于刚从销售转到综合办的我来说,此语可作为职场格言。应对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挑战,只有加倍努力,将工作做得更好;工作遇到挫折,我不再灰心丧气,而是继续努力,坚持到底,直至成功。

人生就是这样,要能够在普通的生活中找寻到快乐的因子,要能够在荣誉面前持续警醒,在挫折面前学会坚持。《菜根谭》教会了我怎样应对生活,应对工作,应对人生。

一本《菜根谭》,一部警世书,期望你也能偷得一点闲暇,找到它,翻开它,品读它,让心随着文字飞翔,让人生随着阅读走入另一番境界。

还是在今天,当我们还在烦闷于纷繁复杂的人际交往时,当我们面对工作消极懒惰时,当我们还在为衣食住行劳心劳力时,很多很多的思想,在那古老淳朴的年代里,在那个欲望还没有埋没灵魂的年代里,我们的先人早就有所交代了。

“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锻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这三十二个字就是《菜根谭》的开场白。作者洪应明先生在书里阐明“性定菜根香”的真义,因为万味皆由根处发,“厚培其根,其味乃厚”。

说到人的欲望,大到可以吞噬宇宙,没有几个人能满足于一碟菜根。还记得在孔子的七十二个弟子里,颜回的道德是孔子所推崇的,《论语·雍也篇》中,孔子赞美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思是颜回过着粗茶淡饭的清苦生活,住在简陋的房子里,但他却能自得其乐,丝毫不受外界的物欲困扰,所以被后人称为“亚圣”。“君子忧道不忧贫”,“一箪食,一瓢饮”这些古老朴素的道理,阐述了怎样的人生境界,描绘了多么平淡的幸福画面。

现代社会里,恰恰相反,到处充斥着欲望和诱惑,我们的选择多了,却很少能选择明智的。正如当我们习惯了吃、喝各种气味浓烈的东西之后,已经完全丧失了欣赏凉水、清茶、淡饭的能力;当我们习惯了宝马香车之后,却浪费了上帝给我们用来脚踏实地走路的双腿;当我们习惯了阿谀奉承之后,却忘了耳朵的功能是用来过滤留不住的风声的;当我们习惯了灯红酒绿的奢华生活之后,却忽略了天空是蓝色的,草儿是绿色的。太多太多的习惯,太多太多对美好事物的视而不见,也许若干年之后,回想自己的一生,早没了绿色的草,蓝色的天空,清净的耳根,甜美的味觉,灵活的双腿。到那时,留下的不仅仅是一声叹息吧。

看完这本书,心情顿时感觉明亮了很多,书上讲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处事的方法,成功的心态等等,给我很多很多的启示.正如书上所说,一个人的思想不应该被欲望给蒙蔽,太多对物质的欲望会阻止理想的完成,牵绊我们前行的脚步。有了工作,我们还希望工作是轻松的,能赚大钱的,其实手头上的工作能做好了,样样都充满意义;有了房子,我们还希望房子再大一点,再豪华一点,其实房子不就是休息的场所么,能放下一张床足以,在这一次比一次更高的要求中,我们忽略了握在手中的平淡的真实,更遗忘了这份真实中我们拥有的幸福,于是,人生显得越发不如意起来,在欲望的面前,我们成了一只可怜的摇头乞尾的哈巴狗,一个会说话的奴隶。

人生的滋味,真正的口味是平淡。在粗茶淡饭中,体会淡泊的美妙。在精神生活中,得到极大的满足,真切的享受人生。

这本书里阐述了为人应世、淡泊从容、修身养性、怡情适性、功业成败、返璞归真几方面内容。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方式。表现了古人对人生、人际、人性的见解。非常值得一读,我确信读过之后一定会为你打开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亲爱的朋友们,当我们年老,回头看看来时的路,如果我们不够伟大,至少我们应该是善良的。

这段时间,闲时一直在看从女儿那儿拿来的一本《菜根潭》,它是明朝末年隐士洪应明所著。菜根潭三个字表达了作者“咬得菜根,百事可做”的至高心境。它讲述了作者对人生的的领悟,包含了许多的人生哲理,让你读后会豁然开朗。无论你身陷人际困局还是职场是非中,它都会给你一把智慧的钥匙帮你打开烦恼的大门。不仅如此,它还能让你开阔思想、修养身心、让你成为一个懂事理、明大义的人,这是本难得的、助人一生的好书。

常言道,人生不顺之事十有八九。只要你还在人世间生存,就不可避免的涉入人情,不可避免的与各种各样的烦心之事搅和在一起。“君子之心事,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隐珠藏,不可使人易知。”阐述了,做人要光明磊落,象晴天白日一样,人们都说“君子坦荡荡”“明人不做暗事”。对于才能来说呢,不易急于展示自己的才华,以免遭人嫉妒。在坦露自我的同时,我们要心存善意的带上面具,不同的面具去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展现才华的时候不要不分时间,不分场合。这样不仅不能让你瞩目,还可能遭到嫉恨的眼光。因而做人要低调些,这不是世俗眼中的软弱,而是一种修身之法,是一种充满智慧的处世之道。大海之所以能成为大海,那是因为他比所有的河流都要低!

“做人无甚高远事业,摆脱俗情便入名流,为学无甚增益工夫,减除得物累,便臻圣境。”做人不是非要成就一番伟大事业,只要摆脱世俗的功名利禄,就能跻身于名流,做学问也没有什么诀窍,只要摈除外物的诱惑,便可以达到至高无上的境界了。如果我们没有被名利所左右,便专心致力与一项事业,只要能摆脱俗情物欲。做到淡泊明智,志存高远。如果追求华服美食,这些贪图物质享受的做法还在继续,那我们就是真的活着没什么意义了。真的没有必要去屈膝奉承,一切随遇而安。

“晴天白日的节义,自暗室漏屋中培来,旋乾转坤的经纶,自临身履薄处出。”像晴天白日般的光明磊落的节操,是从贫困艰难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而扭转大局的雄才伟略是从谨慎的行事态度中磨练出来的,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并且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来行事。在读书中静静的思考过程也即是生活的过程,若要真正的读懂一部书,必须要保持一颗融有真实,真诚,真情的心,并可以为你所控,可以在适当的时候释放出来,让周围的人们感受的到你的真实,真诚与真情。读书也就是品味人生真谛的过程,一本包含智慧的好书,让人感觉就是如沐春风,《菜根谭》中每条的字数都不多,但却融入了人生的最为真切的感悟。当这些集古贤人智慧于一体的文字从舌尖划过时,不单单的是一种清新,心头那份无法言喻的快感更是另一番情趣。《菜根谭》成功的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之道,既让人有积极的对待人生之态度,又有超然于名利之外的情怀。我“悟性浅”,对于书中的智慧,只能“浅尝”,结合自己以前对待人生的想法,感悟最为深刻的就是“糊涂处世”及如何耐得住寂寞。《菜根谭》的智慧印证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在另一方面上,我也找到了一条排遣寂寞、烦恼的曲径——在夜深人静时,翻开一本名著,静下心来,走入文字的世界,用心来品味“咬得菜根,百事可做”。

边城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边城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这篇小说以川湘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二三十年耐的恬静生活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悲剧故事。

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在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70岁的摆渡老人和15岁的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翠翠美丽纯洁,情窦初开,她爱上了城中管码头的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麻烦的是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最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女儿的陪嫁,正托人放口风,要求傩送作女婿。

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愿意让翠翠自己做主,因此没有直接答应天保的提亲,待天保明白傩送也爱翠翠,同意傩送提出的公平解决办法,兄弟俩轮流对翠翠歌唱,谁唱动了她的心,她便归谁。结果,天保自知不敌傩送,赌气乘船下行,不料溺水而亡。顺天家以为这样的事发生与老船夫有关,傩送也以为他做事“弯弯曲曲”,不爽快,面子上对他冷淡了许多。老船夫陷入了不为人理解的孤独。

傩送父子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脾性,当年女儿悲惨的死,全部综合在一起,“命运”仿佛给了老船夫当头一棒,他终于无力再抵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白塔的坍塌而死去了。

后来翠翠终于明白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她因此明白了祖父活着时所不提的许多事,她把事情弄明白后,哭了一个晚上。她终于独守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可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解释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城人民淳朴善良的心灵。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美,只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良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表现渡船老人,表现顺顺及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拿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有。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另外就是人性之美。人性所表现出的这种诗意,一个是善,一个是美,这种美实际上是沈从文在《边城》里所强调的一个重点——诗意,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如果我们把《边城》看作是一个完美的诗意的中国形象的造型,那么这个人性之善,人性之美是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它构成了《边城》的乐园图式的核心。

《边城》的结局是悲剧,但这里也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比如从现实的方面去理解《边城》的悲剧性,就是作品里面碾坊和渡船的冲突。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以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面,实际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样一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死去,两人没有结合,都有与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的冲突有密切关系。

第二个层面,就是这种命运感,也是《边城》的这种忧伤和悲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这种宿命感,它在作品里呈现的是非常丰富的。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最显见的一个原因是一连串的误会造成的。

初读《边城》,给我这样的感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美丽的小城里的动人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仿佛离开了城市,来到了一个幽静凄美的小城,听作者娓娓道来这样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开始读边城,在赞叹茶峒淳朴的民风。那里依山傍水。老船夫,翠翠,黄狗,三个人物过着安逸的生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老船夫坚持摆渡不要客人的钱,客人坚持要给,船夫也去城里买上茶叶,烟送给那些过客。翠翠天真烂漫,帮爷爷摆渡,带着那条黄狗。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傩送抓鸭子,种种的描写,都看出茶峒这里质朴的民风。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让我们看到一个美丽的边城,一个纯净的边城。这些就是抛开《边城》的故事我所能看到的。

这本小说不仅仅是对茶峒小城的景色的描绘,同时也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偶遇了傩送,翠翠的心中就有了这么一个人,傩送也记住了翠翠。看到这里我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是美好的。但大佬和傩送同时喜欢翠翠,他们说好了轮流给翠翠唱歌,谁的歌声能打动翠翠谁就娶翠翠。后来大佬的死,老船夫的死,傩送的走使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悲剧。翠翠和傩送的爱情并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没有太多的跌宕起伏。他们的爱情也像这本书一样,平实,他们的爱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老船夫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操尽了心,在一个风雨夜遗憾的死去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活着就是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这个是支持老船夫活下来的精神支柱。老船夫的独生女因为一桩老船夫看起来很失败的婚姻死去了。所以老船夫就尤其的关心翠翠的婚姻大事,他希望翠翠能找个好人家,不要像自己的女儿那样。老船夫的后半生就是为翠翠活着。大佬和傩送的竞争虽然是残酷的,但是他们也有着边城人们都有的质朴。他们用唱歌这种方式比试,追求翠翠。而翠翠对待感情的羞涩使得大佬溺水死去了,使傩送走了。傩送该不该回来呢?傩送他爱翠翠,可是他抹不去哥哥死去的伤痛。如果他回来了,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哥哥死了,他却娶了翠翠,这绝对不是傩送这个讲义气的人会做出的事情,也许经过时间的洗礼,傩送会回来的,也许不会。作者也没有给我们这个答案,故事发展到了悬疑的顶端戛然而止。作者说:“也许他明天就会回来,也许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只留下可怜的翠翠孤单的,凄凉的思念着,思念着傩送,爷爷。这部书的风情,故事,人物,景色都是美的,最美的我觉得还是它的结尾,因为无论傩送回不回来这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凄美。试想:过了几十年,已经人近中年的傩送终于出现同样也变老了的翠翠的面前,多年的等待终于换来的结果,会给人怎样的感动?如果过了几十年,傩送始终也没有回来,翠翠一直孤独的等待着他,翠翠会永生不嫁,以祭奠她那死去的爱情和那坟墓中的心灵,这样的结局依旧很美,因为回忆才是永恒。等的滋味,只有心中有期待的人才会体会。等到何时,又如何等待,忍受着自己执著的苦味,肆任时光流逝,倔强地不惜失去本应属于自己的美好,只是默默等待那个或烂漫或无言的结局。等到海棠花落,共看日落月生、风起云涌,是不惜等这一遭;等到事与愿违,无奈沧桑已变、物是人非,是可惜荒废这半生。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不及的泪水,而是应属她的那份幸福。

早几年前读《边城》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有多么特别。可是,近期充实拾起它的时候,却带给我一种淡淡的忧伤,字里行间有一种让人向往的淳朴与简单。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翠翠,你是否还站在斑驳的小木船上,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你的心是否早已随他徘徊于远端的垂阳,久久不归呢?我明白世上最苦的味道便是等待,静坐在那儿,等,等着生命的流逝却无法挽留。等时过境迁,却不流一滴眼泪。你曾告诉过我,你喜欢等,因为等能让你感觉你正一步步与他相遇。你喜欢等的味道,因为它是时间,记忆沉淀而酝酿的。

这湘西边远的小城原本是静谧的;这破旧的渡口原本是残缺的;这时间流淌的故事,原来是没有的;然而因为渡口承载了他和你的承诺,故事因为有了你的等待,这小城开始布满了馨香。你难以忘记你和他邂逅的那一刻,那一刻你和他交换了生命的誓约,从此你用等谱写人生的奏鸣曲,你每天闻着等待的味道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的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的他!

流水坠月,遮不了山的青葱;寂静忆风,盖不了水的闲适;时间流淌,带下走你对他的等待。你一直在等待的味道中,一直地等,等着他再次出现于渡口。等....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就连那青涩而又纯美的爱情也在萌芽时渐渐没了影踪。一切是那样平淡,就在这平淡之中,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卷——小溪,渡船,溪边的白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位老人,一个女孩儿,一条黄狗。

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太阳西沉,小船收渡。祖父守着翠翠,开着渡船驶过十五载春秋,笑看花开花落,风起蝶舞。不收船客的钱,却时刻准备好热茶供船客解渴,这样的淳朴,这样的善良,在溪水的柔波中漾开,缓缓地流进每个茶峒人的心里。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那温柔的溪水、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

《边城》有着一种深邃的品格和魅力。沈从文先生用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恬淡的乡村小景。这里寄予了他的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在优美中流露出对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他用一种叙述的语调,为故事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引出了翠翠心中难言的“薄薄的凄凉”。

“二十年来生者多已成尘成土,死者在生人记忆中亦淡如雾,惟书中人,俨若可以不死。”

那样一个少女,在古老、寂静的水乡叙述着她羞涩的爱情。在那样一幅山水迷蒙的画卷中,永远印刻着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那老人永远想要保护那女孩,而那女孩永远需要那老人的呵护,因为那是她唯一的亲人。

黝黑的皮肤,清明如水晶的眼眸,让两位年轻人爱上了她;如燕雏般渴求的眼神、寻求依靠的目光,让爷爷不忍离开她,并为之操劳终身;不知不觉到来的青春,蒙上羞涩,带着些许萌动,最终却无法掌握命运。

翠翠,翠色如翠竹,亦脆弱。

爱情来得如此简单,几面之缘就让爱苗滋长于心。然而旁人的促成似乎更多于本人的意志。旁人并没有强加,而他们其实早已心意相通,只是不曾表露。隔着山水,这感情来得如此朦胧。

爱情却进行得如此艰难,没有兄弟间的角逐,只有全身而退。是为了翠翠的幸福而退出这场游戏放她走,还是为了兄弟间的情谊,不忍抹杀。最终牺牲自己,让爱成为一把匕首,将自己的心割裂。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在这个寂静的水乡,从未说出口的“爱”字,从未流露过的感情最终让一切心绪归于平静,却让人心如止水,望眼欲穿。

纵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也有命运弄人。为命运所掌控,让他们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离,悲剧早已奠定,让所有臣服者绕着既定的圈走,默默无言,只剩泪水。

为何只剩守候,为何要守望幸福,为何让萌动的心羞于见天际?若是成为命运的掌控者,也许一切都会艳阳高照,照开愁云密布,照亮城里城外,照亮左岸右岸,照亮山水两头。水的一头会有鸳鸯共双溪。

全境抑郁到不能自已,然而让人不忍逆转……。

左手萌动,右手羞涩,独属《边城》,独属“翠竹声声,不闻其声”。

一个人,一座城;一边憧憬,一边失落。梦,何时驻留?

活着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活着这本书中的故事是值得我们阅读的,书中主人公历经坎坷的一生,但他始终未曾放弃对生活的希望,所以我们也要努力学习。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活着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以一个简洁精短的人生引述,描写着曲折,澎湃,辛酸,痛,笑,哭的人间世事。感受,一个字"苦"。

眼前仿佛看见夕阳西下的黄昏中,一个孤零零偻着背的老人在田里伸展着皱纹满面的嘴巴。淡笑着对前面比他年纪更老的黄牛说:"福贵,回家了"。福贵,是那老人的名字,可能他父母希望他长大了有福又富贵吧,但却没想到他长大了又穷又苦,老人觉得那牛就跟他一样所以也叫它福贵,它是他暮年唯一的"亲人"。

看了他们故事后发觉自己真的太不懂得生命赐予我活着的意义。相对于他们平凡人中不平凡的生活磨难,我们的消极不幸和悲哀不过是粒沙子,渺小而轻微,。是我们太轻视生命了,以为活着就是在这世界走一走,总觉得自己苦了,累了,受委屈了,别人欠我们了,不懂得活着的真谛……或许现在我们依然不清楚活着的真谛何在,只是看了徐福贵一家后觉得自己是活得如此渺小,活得如此安逸,不得不说"活着真好"。

书中说地主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镇上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历经苦难,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悲剧还未停止,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死在福贵的怀中;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难产需要输血而去献血,全身的血被活活抽光;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嫁了一个好老公万二喜,却因为生小孩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也因建筑工地失事而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只剩下小孙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了半锅豆子而撑死了。随着我们每一次翻动的页响,心灵亦随着撼动一次,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当年福贵的老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多年后年老的福贵说了这句话"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其中的变化也颇让人感概。

观其一生除去前二十年的混帐日子,往后倒活得认真而勇敢。面对失去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时,泪,流不出;哭,喊不出;千疮百孔的心满目苍痍仍不曾说要一死了之,似乎他的意识里生命还在,还能动,还活着就要坚持着下去。

失去祖业后勇敢地承担自己制造的后果;穷困潦倒时坚持地互相维持着;每失去一个亲人即使痛不欲生却还蹒跚着身影与在生者彼此珍惜着……他,比因饱受折磨而自杀的战友春生坚强勇敢。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从19_。

年到20_。

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_。

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07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唯一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roadless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草房子读书心得_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成长读《草房子》有感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一望无际的芦苇荡。成长与这油麻地一般美丽。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草房子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油麻地是曹文轩小说里常常出现的一个地方,可爱的叮叮当当,可怜的杜元潮,作者都是从这个地方写起。这次作者要写的是那金黄的草房子。

草房子描写了主人公桑桑,六年纯真又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他尝到了人性的丑陋,也尝到了临近死亡的对生命的反思,更尝到了生命的尊严。

最值得一提的是主人公男孩桑桑,油麻地小学校长之子桑桑。他是一个拥有丰富创造力的男孩,他在夏日时拿蚊帐剪成了渔网。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孩,他想要被别人所关注。他也经历过死亡与病痛,在他得了鼠疫后,奄奄一息,快要到阎王殿时。温幼菊的鼓励,奶奶为他做出的帮助以及他自己的坚强使他慢慢康复。虽然他在得病时要与他的小伙伴们越来越远,但是他仍然做出十分开心的样子,想让别人放心。其实桑桑就是作者本人的化身吧。虽然当时十分穷苦,但是桑桑也十分开心,因为他有人关心。他觉得这就足够了。“知足是福,贪婪是祸.”最近,某报社对中国每个知识阶层进行了幸福度测评,发现小学学历的国人是最幸福的。最不幸福的就是博士后的国人。因为最幸福的人是知足的,他们每获得一点便会铭记在心,他们不会记仇。而博士学历的国人就不一样,他们学历高,他们觉得他们理所应当拿到生活中的所有事物。桑桑的知足使他快乐。

他也十分善良,小时候的质朴、纯真在他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当他的同学纸月,被学校的男同学欺负时,他,只有他,挺身而出。三字经上说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的本性——善良在他的身上灿灿发光。

杜子康也是令我佩服的人物之一,他本是村里的“富二代”,但是由于一次翻船,把他爸爸的货物翻到了水里。这一翻,翻出一个凄凉的家庭。但是杜子康没有自卑,虽然被迫退学,还是用自己独特的风度,继续生活下去。“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有可能是一个强者。”这是作者在《青铜葵花》中的一句话。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我们才能脱离绝望。

黄金似得草房子,映照他们纯真无暇的童心。也许草房子就是作者心中童真的象征吧。

当我再一次捧起《草房子》时,我的眼前又浮现了一幅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我的心再一次被这样一群孩子感动着:顽皮、聪明、有爱心,被病痛折磨却坚强面对、不断成长的桑桑,执着、倔强而又自尊的陆鹤,文静、善良而又内秀的纸月,勇于承担、坚韧自强的杜小康,看似蛮力却懂得感恩的细马……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人性美的光辉,一直感动着我,涤荡着我的灵魂。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肩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承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美丽。

这就是人性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就是用这些最纯真的情告诉我们、感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当我们跨过了道道沟坎,冲破了黑暗,便会迎来平坦的大道,黎明的曙光。

我时常感动着,感动着人世间的至真至善至美。前不久读到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一个职业作家到邮局取稿费,碰到了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正在给远方一对需要帮助的祖孙俩汇款,当“我”这个作家告诉这个老人这是骗局时,这个老人说了这样一番话:谁会在有办法的时候这样求人呢?肯定是有过不去的坎了!这个老人一个月工资500元,却给这对祖孙俩寄去了300元,并说以后还要寄。当“我”打电话求证时,得到的却是这个老人每个月都会给希望工程汇款。“我”被感动了,把自己当月的稿费2000多元也一并汇去。看了这个故事,谁不会被感动呢?虽然人世间还有一些假恶丑,但它们永远也掩不去真善美的光辉。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真善美的所在,它会时时驱使人们去行善、求真、寻美,去和自己内心黑暗的一面不停地斗争,从而感化自己、升华自己!正如这个外表寒酸的老人让我们看到了他精神的富有。如果我们拥有了如此美丽的灵魂,如此善良的人性,如此纯真的品格,当我们遇到困难与挫折时,又有谁不会伸出援助之手,和我们一起渡过难关呢?因为人人都有一颗感动和感恩的心!

让我们时常被感动吧!这世上确有许多许多让我们感动的人或事。让我们的灵魂沐浴在这人性美的光辉中,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冷漠麻木!

今天,你感动了吗?今天,你会感动的!

《草房子》这本书曾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冰心儿童图书奖大奖,根据本书改写成的同名电影获得了第十三届意大利giffoni电影节“铜狮”奖。它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着有《大王书》、《红瓦》、《细米》等。

这本书写了桑桑随父亲来到油麻地小学,在这六年中,桑桑身边发生了许多事,当桑桑该上中学时,桑桑的父亲桑乔被调任一家中学工作,桑桑随父亲离开了油麻地——这片曾与他们朝夕共处的地方。

当我看到第四章时,我十分感动。尽管政府和桑乔怎么驱赶秦大奶奶,秦大奶奶不仅不走,还帮油麻地小学赶鸭子,保卫菜园,最后,竟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大南瓜,不幸掉入水中,淹死了。

当我看到第九章时,我就十分气愤。作为孩子的父亲,就应该时时刻刻的关心自己的儿女,而不是为了工作,为了自己的一点荣耀而打孩子,我就觉得桑乔就没有尽到一个当父亲的责任,没有关心自己的儿子——桑桑。

曹文轩在书后面的封面上,写了这样一句蕴含哲理的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它让我悟出许多道理。

天边初露斜阳时,我捧起了《草房子》。那是一本记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从秃鹫读到药寮,却怎也忘不掉艾地。

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所搭建的《草房子》时,您是否闻到了一阵阵苦香,那是艾,是一片又一片生长茂盛的艾,它扎根在油麻地的边缘。它们笔直地挺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响着叶子,终日散发着特有的香气。守着油麦地,守着秦大奶奶。

秦大奶奶是油麻地小学那片地的主人,那是他和丈夫秦大辛劳了半辈子才换来的财富。他们用两双早已疲倦的眼睛,守着他们的土地。这年的春天来的早,就是这温暖的二月,秦大匆匆地离开人世。秦大奶奶倒是看到了收获的季节,但就在麦子飘香之时,土地却已不再属于个人。贫穷的油麻地开始办学,校址竟是秦大奶奶的那片地。秦大奶奶怎愿善罢甘休,她哭着闹着,不愿离开自己的地方。即使被赶走之后,也一次又一次地去破坏。在所有人眼里她是个可恶的老太婆。可是,除了桑桑,他是学校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而怕秦大奶奶——因为他是后来陪爸爸调到这里的。

为自己在乎的人而付出,而改变,又有何难?人生在世,能碰到几个对自己好的人,便是不易,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加理会?人,要学会付出,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像秦大奶奶,化解了恩怨情仇,转而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自己的品质与道德,更证明了,她在守护自己的心灵,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

为人,心最重要。只有抛开了个人利益,愿意将自己奉献给集体,能为集体奉献一份力量,那颗心才是无利的。

处世,心更重要。只有放弃了个人情欲,愿意将自己奉献给别人,能为别人奉献一份改变,那颗心才是无尘的。

又念起了油麻地的那一轮清亮月,可谓是“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那一轮明月所承载的,是似水流年的痕迹和沧桑,是浮生若梦的见证与温馨,更是涓涓细水的滋味与澄澈。就让我们的那颗心,像秦大奶奶的心一样纯净,像油麦地的月一样清亮。

桑桑跟许多的小孩子一样,都很调皮捣蛋。他把家里的碗柜四条腿锯掉,玻璃砸掉,还叫阿恕去家里偷几块木板,把它改造成一个“高级鸽笼”(虽然在桑桑父母眼里,这已经是一个残废碗柜了),以至于后来被挨了结结实实一顿打。过了几天桑桑居然又旧病复发了。他把父母床上的蚊帐拆下来,用剪刀改成一张大网子,去捞河里的小鱼小虾。晚上,妈妈惩罚他,把他自己的蚊帐给拆掉了。一觉起来,后果很严重——桑桑被蚊子叮的全身上下都是包,左眼红肿的发亮。这些事儿让人啼笑皆非。桑桑做这些为了什么?只是为了捣乱?或者搞破坏?不!他只是想让鸽子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小窝,只是想让自己在同龄人中出一点儿小小的名气。

还记得那年夏天吗?桑桑身穿大棉袄,拖着一根竹竿,做出各种各样奇怪的,惹人发笑的动作。而后来,秃鹤的突然出现,所有人的眼神都转移到了秃鹤的身上,秃鹤抢尽了风头,桑桑便产生了淡淡的恨意。桑桑又不是木头人,他也有血有肉,怎能没有一点儿人的情感呢?桑桑还给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过信,差点成为牵红线的媒人。对眷恋着艾地的秦大奶奶,他又是第一个去看望她,同情她的人。

快上初中的时候,桑桑脖子上有一个隆起的肿块,针扎似的疼。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医院,找了无数种偏方,一心想治好儿子的病。也许是桑乔对儿子的那份爱感动了上天,就在快气馁的时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可以治这种病的人。桑桑喝着苦苦的中药,慢慢地好起来了。父爱如山!这一切源于他和他的父亲,正是因为他们不懈的努力,不放弃一丝生的希望,才让桑桑好了起来。假如桑桑得了病以后整天坐在屋子里唉声叹气,恐怕他早就魂归西天了吧!

我喜欢让我爱不释手的《草房子》,也喜欢桑桑,更喜欢他身上所具有的美好品质,这些品质像金子一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骆驼祥子读书心得集锦

祥子,是一个老北京人力车夫,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坚忍、老实、身体强壮、吃苦耐劳、自食其力。和普通人一样,他也有梦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也许在现代人的眼中,祥子梦想中的一辆人力车并不算什么,只能算是—一颗毫不起眼的细沙,杂卷在风雨雷电之中。但祥子毕竟是祥子,人力车夫毕竟是人力车夫,想这样的语言祥子说不出,旧北京的生活不同于现在。

祥子为了买车的梦想努力着。

祥子虽是平民,却有着一般人没有的毅力。他为了买车,三年间风里来雨里去,粗茶淡饭,没敢多花一分钱,终于拼出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了!好景不长,可怜的祥子被大兵给硬抢走了车。三年啊,三年的风风雨雨他都忍下来只为这辆宝贝车,如今车还没拉热就被抢了去?!三年的努力一下子化为乌有!

祥子一时间失去了当初眼睛里那道光,可在逃跑时带回去的几头掉毛的骆驼,成了祥子的朋友。祥子逐渐恢复了生活的信心。

因为这几头骆驼使祥子得了“骆驼祥子”这一名号,在街巷内很快就闻名了。可祥子最后还是将骆驼给卖了来重新奋斗。经过一轮波折,祥子恢复了原来勤勤恳恳、老老实实的性格,继续奔着腿往前拉车。

不知是祥子单纯还是别的,辛苦存下的三十多块大洋被狡猾的孙侦探骗走了。他与命运的对抗又再一次以失败告终。

的奇遇中,堕落时能重新做人,积极面对生活,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奔跑。虽然祥子在故事的结尾变得堕落,但他仍是平民的代表,平民之魂!

老舍先生在小说的最后无情地批判了这个旧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放眼环视我们的新社会,好人到处是——当然新社会好人会有出路的。虽然“祥子”不存在了,但祥子乐观、老实、诚恳、积极向上的精神仍然需要我们去用心学习。

骆驼祥子读书心得集锦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读完了这本《骆驼祥子》。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骆驼祥子的身上具有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具有坚韧的精神。祥子来到城市,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是他付出了诸多努力才换来了的。但是,车刚拉了没几天,就被官兵给抢了去,他们凭什么这样欺侮人,凭什么啊!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一次次地破灭。但他仍然不肯放弃,不断地振作起来,再度坚持……终于,他买到了车,但这却是以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

“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如是写道。他是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

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社会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

社会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史记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史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

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

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今年暑假,我读了《史记》,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书中许多历史故事给了我启迪,历史人物给我教育。其中关于项羽的故事,我印象很深。“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是,当我读过《史记》中关于项羽的内容后,我对项羽有了自己的看法。项羽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可以冲锋陷阵,转瞬间就能杀敌百人,他用兵大胆,敢于“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佩服他的胆略和勇猛。观看秦始皇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千古英雄,谁敢如他一般出此豪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英雄。但项羽更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注重文化学习,只崇尚武力。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已经足够了。可他没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无知都会成为绊脚石。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于用人,不能把握好时机,无知使他不知人,更不善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能知人善任,使这两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最后把自己打得一败涂地,总算有个谋士范增的才智也给浪费了。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

《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

《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读书心得体会集锦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著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著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呐喊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呐喊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

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着。同样也是世界的名着,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沉睡中的东方巨龙,经过若许年的奋争,走到了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处处勃勃生机的崛起中的中国!这是经过了几代国人的浴血奋战和不懈努力换来的成果,成果来之不易!以至于侨居海外的中华儿女也会发出长抒一口气的幸福感慨:祖国强大的感觉真好!

放眼望去,无论从世界范围的gdp排行还是从航天航空,亦或从部分领域的科技发展,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自信日趋强大和领先,做为龙的传人,中华儿女,我们更应该努力进取,把握机遇,为我们的祖国早日崛起于世界的东方,努力,再努力!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鲁迅的“呐喊”的含义是想要借由自己的呐喊来鼓舞当时有思想的进步青年,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看鲁迅的小说不是头一次,从前看过《孔乙己》和《故乡》,这篇都收录在了《呐喊》之中。记忆深刻的是《孔乙己》中的茶馆挂着“莫谈国事”的牌子,有个古板破落的孔乙己,抱着酒郁郁寡欢的酸儒。还有《故乡》里唯唯诺诺叫着“老爷”的闰土。《孔乙己》若说是充满欢笑的悲剧,《故乡》总让我觉得是令人心酸的喜剧。

两相对比,不过都是时代阶级影响下的牺牲品。人性是天生的,却也可以被社会轻易改变,有些是潜移默化,有些却是被逼无奈。几多欢喜几多愁,看似是令人忍俊不禁的背后却是对于一个社会的冷嘲热讽。这些文章对于那时的人们也许是尖刀,是锥子,尖利的撕破社会的表象,锐利的刺在人的心头,隐隐作痛。但是今时今日的我却看的笑了,笑那时的人们冷漠以及麻木,但是回过头我却无法耻笑那个时代,那也是人性,被时代,被生活所逼的人性,最直接的体现在了《药》、《狂人日记》,“易子而食”也许真的存在,沾着他人鲜血的馒头从口,顺着咽喉进入胃里,不知是否会治好那种病,但是那时的人都病入膏肓,这味灵药能给人唯一的希望与救赎。

心头涌上的感觉没有蔑视没有痛彻心扉,只是一种苦苦涩涩的,无可奈何的无力之感,只是这样,只能这样。

鲁迅先生这些小说收录在了一起,取名叫呐喊,呐喊的是中国时代的觉醒,呐喊的是人性的觉醒,呐喊的是梦想的觉醒。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可以改变人心,可以改变友情,可以改变一切,我们不该强求一切都保持原来记忆中最好的模样,其实我们自己也改变了,为何要强求他人。感情会褪色,会变质,但是记忆不会变,感情变了不是你的错,但是忘却了记忆却是你的错了。我们可以对社会的黑暗感到无奈,感到愤懑,但是绝不能就此沉郁,我们应该拥有希望,应该有着为时代进步努力的梦想。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这才是应该拥有的新的希望。

从前的鲁迅先生用笔在呐喊,是许许多多的人觉醒,是中国也从黑暗中挣脱,是无数的同胞在真挚沉重的呐喊中找到了人性之初的善。

呐喊的过去,是现在,更是未来。冷峻的笔锋下真挚的呼唤,我听到了,人们听到了,中国也听到了。

围城读书心得范文集锦

可能每个时代的情况都不一样,但只要人还要活着,不就要面对这些围城么,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围城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我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我制定计划,努力让自我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我本事,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感情。如此种种,给自我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我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忙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我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明白,似乎一切并没有自我想象的那么完美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经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可是性格决定命运,他期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我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感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感情蓝图,追到感情就期望为感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以往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终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职责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可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可是,毕竟学校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终能幸福生活在一齐”,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感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仅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感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期望自我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完美,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感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感情变成一种职责,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完美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感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能够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之后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终,她放弃了那段感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景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所以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合上书本的最终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我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明白为了自我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理解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当负担起自身的职责。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仅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我,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当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期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中国通史读书心得集锦

《中国通史》讲的就是中华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华的兴衰,纵跨中华五千多年历史,上起先秦,下到澳门回归。中国通史这部作品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你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通史的观后感四百字优秀范文,欢迎阅读。

今天上午,我看了一部纪录片,他的名字叫《中国通史》的第27集《丝绸之路》。

当时在汉朝的时候,皇帝打算派一位使臣去远方的西部,可是,没有人敢主动出来,有一位名叫张骞的人,他却主动站了出来,并要求自己可以去西藏,为东西两部的友谊作出贡献。就这样,张倩带着一个大部队,前往去西部的路上。可是当时的地理位置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况且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此行要去的目的地是哪里,而且要前往去西部的路上,还必须经过一条必经之路,这条路就是匈奴的领地,他们必须小心翼翼的,要不然就得被匈奴抓住了。他们还是没有躲过难关,被匈奴抓住后,流放到了一处十分寒冷的地方,当天和他的团队。靠着坚强的意志,成功摆脱了这次难关,他们还是没有来到西部,而是来到了一个很临近西部的一个小国家,名叫大菀,这儿的皇帝十分欢迎张骞一行人,好好的招待了他们,这里的皇帝十分乐意能与汉国建立好友情。但是张骞他们还是没有找到西部,所以只能无功而返。

第一次前往区西部的路上,就是12年,但是张骞还是不想放弃,因为他能不能在历史上名垂千古,就靠这一次,第一次去西藏十分顺利,但是在他回来一年之后,他就去世了,班固的弟弟班超,十分像第二个张骞,他们翻过崇山峻岭,像中国的养蚕,缫丝,冶铁,造纸,凿井,灌溉等技术带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叫那里的葡萄,核桃,石榴,蚕豆,黄瓜,芝麻,无花果等食品带到我国,还有狮子,犀牛,良马等动物,也传进了我国。我国的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由于吸收了外来的文化的长处,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美轮美奂。

因为当时一些国家之间的交易都是用一些名贵的布匹,也就是丝绸,所以这条路就叫做丝绸之路,丝绸之路连通着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意,丝绸之路能使我国和其他国家紧密相连,让我国变得更加出色。

我们中国人应该让丝绸之路更加发扬光大。

中国通史共有十本,是从史前一直到清代的一些故事和文物。

第一本先概括了中国古人类化石,又说了想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草和尧舜禅让等史前神话故事。接下来是夏、商和西周中的一些事,我感触最深的是残暴的商纣王和烽火戏诸侯。商纣王为了一个爱妃不理国家大事,还心胸狭窄,连别人为自己叹口气都要坐牢。还有烽火戏诸侯,周幽王为了让褒姒(爱妃)笑一笑,就戏弄各个诸侯,让诸侯不相信他,最后还是百姓遭殃。

第二本和第一本很相似,讲了春秋、战国和秦国。春秋时期的宋襄公自称是个仁义之师,根本就不知道兵不厌诈,还屡次丢掉胜利的机会,说自己不能用卑鄙的手段取胜。在春秋时期还出了不少名作,比如孙武的`《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老子的《道德经》。春秋后是战国,秦魏楚燕赵齐韩七国展开了一场和长达254年的大战,其中也有不少有趣的小故事。商鞅变法讲了商鞅在南门竖一根三长高的木头,说谁能把它抬到南门,就赏金10两,过了一会儿,又改成了赏金50两,有个汉子抬到了,真的得到了五十两,后来人们都相信官府,秦国就变强了。

第三本也差不多,不过是汉代很三国。汉高祖刘邦能大败西楚霸王项羽,正如他所说的一样:要比运筹帷幄,我不如张良;要比治理国家我不如萧何;要比领兵打仗,我不如韩信。而我只是善用这些人。刘邦宽容守信,可他的妻子吕雉却卑鄙狡诈,在刘邦死后擅自纂权,杀了刘邦的四个儿子,还立最无能的刘盈为太子。还有三国时代的董卓专制、曹操起兵、桃园结义、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等。

后面还有七本,讲的分别是隋、南北、晋、唐、宋、五代、辽、金、西夏、元、明和清的故事、我就不一一给大家讲了。

翻开《中国通史》这本书,首先看到的是前言,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说:“一个人如果能身处在历史感悟之中,他就一定是获得真知的人,因为历史的经验是最为丰富的一座智慧之库。”面对风云变幻、迅速发展的当今世界,只有了解历史,才能更好地把握现在,充实人生,创造未来;只有借鉴历史,才能更好地完善自己,充实人生;只有学会反思历史,才能更好地认清未来。随之翻到目录,这本书写的是从有人类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间的事。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延绵不绝的历史传承,强大的凝聚力和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历劫不衰,必将复兴的坚实基础,并造就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底蕴。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习历史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懂得中国的历史,才能使我们无愧为中国人,才能对我的民族、我们的国家有信心,才能是我们拥有中国人应有的优越感,但是正如先前所说,中国的历史书籍多如牛毛,又多以古文为主,对我们这些对古文向来不怎么“感冒”的人来无疑是一味难咽的苦药。《中国通史》以白话文的形式对中国历史进行阐述,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送来了一场及时雨,滋润我们那早已干涸的历史细胞。历史蕴含着经验与真知,它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成功与失败、兴盛与衰退、辉煌与悲怆、交替与更新,也预示着人类的未来。

我们不是搞历史的,不许对中国的历史有细致入微的理解与独到的见解,然而我们却不能容忍对我国历史的无知,《中国通史》对中国历史进行一简要描述,对于增加我们的历史文化素养还是很有帮助的,就我个人认为非常值得看。

这个暑假我看了中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部历史专题片——《中国通史》。《中国通史》是一部百集纪录片从第一集中华道路,第二集中华祖先,第三集农业起源,一直到第一百集帝制的终结。从远古社会到封建帝国的败落,一集集,一段段,为我们展现出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历史。这部纪录片堪称一本完整的中国历史。

看了这部纪录片完全改变了我内心对于历史这门学科的偏见,或者说,终于满足了我内心对于历史的需求。以前我认为历史十分乏味,无趣,但现在《中国通史》这部纪录片让我看到了一个生动的历史,一个生动的中国。

在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十六集“孝文帝改革”,从拓跋鲜卑的改革努力,到首次尝试失败,进而回溯为什么要入主中原,再忽而转到今日生活在苦寒之地的大郡一家。而后,由孝文帝与冯太后的亲民之举,带出春耕传统、大同附近保存至今的黄糕习俗、秦汉以来的籍田活动等。因而有了横纵大背景与个体人物事件交织的逻辑,让用“穿越”去了解历史不再只是无厘头恶搞,而变成了一种精彩的叙事手法。

逻辑线索的另一个好处,是提供给观众更多自修的可能性。看完第三十三集“魏晋风度”,我第二天就去搜出了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看完第三十九集“魏晋佛教”,忍不住查了查慧远和尚的《沙门不敬王者论》。这些史料,除非专业需要,很少有人会主动想起去研读。

在看到《中国通史》的最后几集时,基本上已经没有人评论,观看量也很少。但其实每一段历史都会给人们带来一份独特的感受,一份别样的体会,所以让我们珍惜每一段历史,别让它被埋没,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中国历史的辉煌。

作为一个历史迷来说,非常喜欢看历史题材的纪录片。这部纪录片以前在央视六套上没看完,近几日一直在从头开始补看。总体来说还是制作得相当不错的,呈现了中国历史的大致脉络,从中华文明的起源讲到了封建帝制的覆灭,全面地讲述了整整五千年的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过程。

夏商周、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辽、金、西夏、两宋、元、明、清。每一个王朝的兴起、经济文化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朝代的衰弱更替都是由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造成的。每看完一集后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触,感受到古老的文化和古人的智慧。直到如今,古人的智慧和他们所具备的高尚的品格还依旧有很大的影响,这些早已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融入进了中华文明中,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说:”一个人如果能身处在历史感悟之中,他就一定是获得真知的人。因为历史的经验是最为丰富的一座智慧之库。”每一个人都可以从无数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中获得许多的感悟,然后以史为鉴,从而更好地把握现在。这才是历史的留给后人的真正价值,它真正的的意义。

风轻轻吹过广阔无垠的沙漠,一支商队正在缓缓前进,留下一串悠扬的驼铃声……。

丝绸之路是一条伟大的路,一条极具历史意义的路。怀着敬佩与自豪之情,我观看了《丝绸之路》这部纪录片。本片生动形象地讲述了丝绸之路的诞生与发展。闭上眼睛,络绎不绝的商队,高鼻凹眼的西域商人,五彩缤纷的绫罗绸缎,频繁往来的各国使节,像电影一般在脑中放映。眼前似乎又见到了那个商旅不绝,繁华兴盛的黄金时代。而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张骞的郎官。没有他的探险,就没有伟大的丝绸之路。

历史上,每一次的探险几乎都改变了世界。

几百年前,一位叫麦哲伦的探险家带领他的舰队环球航行。从这一刻起,人类首次证明了地球是球体。首次对地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科学的种子渐渐生根发芽。几十年前,一位交阿姆斯特朗的宇航员小心翼翼地在月球迈出一步。从这一刻起,人类自诞生起就存在的登月之梦被圆上,人类航天技术被推向巅峰,地球为之沸腾。正如阿姆斯特朗所说:“这对一个人是一小步,但对全人类是飞跃.”几年前,一位交吴京的演员拿自己的全部身家进行探险。从这一刻起,无数国人爱国的心熊熊燃烧,促使中国快马加鞭地前进,全世界也随之而改变。几个月前,一位叫阿瑟·阿什金的物理学家获得了诺贝尔奖。从这一刻起,由于他在物理学上的探险为我们观察和控制生命体的内部结构创造了全新的机会。

探险,创造了丝绸之路。探险,改变了我们的世界。

今天我看了中国通史,虽然我看了,可是我真的不确定我看的是不是对的,不过,这不影响。我看的是三国时期诸葛亮到魏晋佛教。

一开始,他是从刘备托付给诸葛亮国家大事开始的,当时,魏国大败蜀国,而诸葛亮又是当时的大臣,所以他要把蜀国的经济重新恢复。所以他先要平定南方。南方一直有很多豪强乘着刘备去世来造反,可是蜀军在诸葛亮的统帅下,很快就打败了那些豪强。现在就只剩豪强的首领孟获了。从此就有了七擒孟获的故事,最后,孟获终于臣服诸葛亮了。现在没有威胁了,诸葛亮决定发展经济,所以他改进了盐井,本来是战乱时期,盛产盐的属国现在在战乱时期根本没有经济来提取盐,后来经过诸葛亮的改进,盐井比以前的产量又高了。他还做了很多改变经济的事情。改变了经济,就又要去北伐了在此之前,他一共出征了五次,只有一次打败南方的时候成功了,其他事事都失败了,所以他决定再北伐一次,可是这一次北伐却成了他人生最后一场出征。司马懿和他对战的时候,还是采用原来的战术,只是死守。诸葛亮,不管怎样到曹营门前骂,结果司马懿还是死守。这样诸葛亮也没有办法呀,所以才重病了,之后诸葛亮就病逝了。

诸葛亮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啊!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打了很多胜仗,可是最后也是因为担心国家而病死了。

我只说了诸葛亮这一个段落,还有其他的几个段落,但是我觉得诸葛亮这个我感触最深。

读书心得体会集锦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和别人无关。

有人曾经问我,人类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既然我来到这个世界,尝到了应有的痛苦,流了无数次的眼泪,生活仍然不好,那么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仔细回忆了过去,似乎没有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失去财产后,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他。在少年福贵转变为少爷之前,他不得不承担父亲的负担,承担这个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生的第一个重大变化让他认识了作为丈夫,学会了支持整个家庭。

住在毛草屋里,妻子永不放弃,为他庆祝。虽然丈夫曾经很困惑,但他毅然用自己的生活演奏了爱和责任,理解和宽容。傅贵去找医生,但他被拉成了一个强壮的人。两年的`流离失所,在战争的洗礼中,逐渐理解了生存的意义:家乡有自己的亲戚,只要你活着,你就能看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去世了,女儿因为高烧不会说话,但至少四个人团聚了。由于饥荒,他被迫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家了,他们再也无情了。首先,他的妻子病倒了,然后他的儿子死于献血过多。很难有一个勤奋的女婿,女儿死于分娩。他的妻子很快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孙子。

我勉强能过上好日子,但我女婿因为施工现场的错误失去了生命。福贵拉着孙子长大,但因为一个他不敢相信的错误——豆子煮得太多了——孙子被吃死了。

就这样,亲戚们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这样的经历是痛苦的。他沉浸在痛苦中,拒绝走出来,眼泪浸湿了他的裙子。

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像被刀割伤一样痛苦。他深深地割伤了它。全身疼痛,血液流出……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比以前更洒脱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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