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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通用16篇)

时间:2024-01-14 12:03:27 作者:琴心月

食品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我们要关注食品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为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以下是一些全球知名的美食总结,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次味觉盛宴。

食品药品安全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一人安全,全家幸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同学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秋冬季节是传染病多发期,要求大家谨慎用药,注意食品安全,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学校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1.有病到正规医院就诊,用药遵医嘱。自己不随便用药,不随便给他人用药。

2.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购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不购买“三无食品”,即:没有商标、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厂址的食品。

3.不到无证摊点购买油炸、烟熏食品,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就餐。千万不要去无照经营摊点、饭店购买食品或者就餐。

同学们,东华是我家,安全靠大家。为了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时刻保持高度的食品与药品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祝福所有师生家长和我们关爱的人,远离食品与药品的安全困扰,一生幸福快乐平安!

xxx小学

20xx年11月14日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稽查办案需要,快速、及时、准确、彻底查处食品(包括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下同)违法案件,加大稽查力度,保障我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指一般程序案件,下同)的查处工作。

第三条 建立全市稽查工作组织。稽查工作组织由市、县(区)局稽查部门组成,稽查工作组织中心设在市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运行工作。

第四条 成立稽查工作组织领导小组,由市稽查局领导、市稽查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县(区)局稽查负责人组成,负责稽查工作组织的领导及重大事项的审定工作。

第五条 稽查工作组织运行机制,实行组织指挥机制。

员跨区查处案件。

第七条 市稽查局可向县(区)局交办案件;县(区)局认为辖区内案件自己办理有困难的可提请市稽查局协助办理或提交市稽查局办理;市稽查局认为不宜由县(区)局办理的案件,可上收市稽查局办理或指定县(区)局办理。

第八条 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涉及本辖区的所有单位,要按五不放过的原则全部彻底查处。“五不放过”的原则,即假劣食品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今后防备的措施不制定完备不放过;对所有涉案人员未得到追究和处理不放过。

第九条 跨本辖区案件,案发地县(区)局在办案的同时,须在24小时内上报市稽查局。市稽查局在24小时内负责进一步组织安排查处或移交工作。

第十条 市稽查局建立食品药品违法数据库。及时通知各县(区)局在全市范围内同步查处案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一条 市稽查局对县(区)局查办的案件,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市稽查局可直接对县(区)局稽查部门部署工作任务。

接收、上报工作。

第十三条 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要在3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并注意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的衔接工作。

第十四条 在稽查工作中,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公安、工商、卫生、质监、新闻等)的支持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制度。

第十五条 各县(区)局在查处涉案货值5万元以上或涉嫌犯罪需移交的案件,必须到市稽查局法规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建立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上报制度,各县(区)局每月5日前将上月案件查处情况报市稽查局。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大庆市食品药品稽查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消除安全隐患,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食品药品稽查约谈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贯彻落实。《制度》对约谈情形、约谈小组成员、被约谈单位人员、约谈内容及约谈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实施约谈的范围。

一是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二是发现可能存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作出处理或行政处罚前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形。

二、实施约谈的内容。

一是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对被约谈单位提出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要求;三是向被约谈单位通报将要做出的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四是对被约谈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五是听取被约谈单位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

三、实施约谈的程序。

一是做好约谈准备,二是正式实施约谈,三是约谈结束后相关工作。被约谈单位应在约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落实约谈情况书面报约谈单位和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被约谈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及时上报约谈单位。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镇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特制定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成绩,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统筹协调本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参与食品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汇总上季度联合巡查情况,并组织开展下季联合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相应人员参加的有关会议。

二、组织建设制度

加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食品安全办的组织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办建设应做到“十个有”: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食品安全办工作应做到“六个一”:每人有一本工作手册,每人有一张联系卡,每人有一本监管记录,每月有一次突击检查,每季有一次联合巡查,每半年有一次跟班培训。

二、案件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超出职责权限范围的案件,及时上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报后要及时报告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及时、准确、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内容包括:

4、省、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企业名单;学校食堂、餐饮业名单。

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其它属食品安全信息范围的。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程序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逐级报告。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每月向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实行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传制度

镇政府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利用各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镇在醒目位置书写食品安全永久性宣传标语五条以上,利用各种时机动员社会参与食品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有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地区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各种宴席。

第三条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负责,以乡镇、村(社区)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四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村支部主要领导是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并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第五条 乡镇应对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和餐具、用具、窗口出租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备案,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村(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和乡村厨师的信息报告。

第六条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应配置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受理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村(社区)医生负责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 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乡村厨师,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章 卫生要求

第八条 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选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第九条 用于聚餐加工的场所应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孳生条件。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盆)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 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等区域。用于加工的刀、墩、砧、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 加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聚餐提倡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租赁餐饮具的,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才能供用餐者使用。出租餐具、用具、容器的出租户应对收回的.餐饮具、用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十三条 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采购人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场所或市场采购,并索取购物凭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四)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六)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十四条 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

第十五条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第十六条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第十七条 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集体聚餐禁止使用晕素凉菜、野生蘑菇,慎用海产品及易带菌的水产品。

第十八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供餐食物实施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样100克(2两)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

第四章 申报备案和卫生指导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是申报备案责任人。每次聚餐活动时,须提前3日向所在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提出备案申请,并填写《攸县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肴清单等。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按宴席规模实行分级管理。就餐人数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由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由县食安办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收到就餐人数达40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在收到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上报的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

第二十二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收到属于本级备案范围的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派出食品卫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卫生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第二十三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行政村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接受县食安办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辖区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县食安办。

第二十四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发现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不良的应劝导或限制举办家庭聚餐;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

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应立即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接到报告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报告,并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县食安办经调查确认后,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举办者和承办厨师不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给予警告处罚,对于承办厨师将取消从业资格;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的,由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对承办乡村厨师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病患的,则追究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村(社区)、乡镇、县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后不按规定履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造成本行政区域发生重大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厨师是指备有餐具(或租用餐具),无固定加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他人加工烹饪各类宴席并取得报酬的厨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施行。

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这所有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要求相关经营者或用药单位作出食品药品安全承诺啊很有必要。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两则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承诺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药品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使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现签订本承诺书,郑重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违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格药品。

1、药品连锁企业所属的零售连锁门店保证100%从总部购进药品;

2、药品批发企业和单体零售药店购进药品时,要认真审验和留存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索取正规票据、销售凭证等。

认真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三、不出售假劣药品;不超范围、超经营方式经营,不出租、出借柜台。

四、药品陈列时,要严格实行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外用药与内服药分开并按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

五、严格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驻店药师(或其它依法经过资格认定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

六、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条件要求贮藏药品。

七、销售药品时应主动为顾客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药品批发企业还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

八、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员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九、不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积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承诺单位:

责任人:

年 月 日

为增强幼儿园食品、 药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办园行为, 最大限度消除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防控群体性食物、 药物事件的发生, 维护幼儿身体健康。

特向安宁区教育局承诺如下:

一、 建立健全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配备专兼职食品、 药品安全管理人员 , 加强对本园食堂、药品管理和监督, 及时了 解幼儿园食品、 药品安全状况, 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 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后方可营业, 从业人员 做到持证上岗 , 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和体检; 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 把好食品原料的采购、 贮藏、 加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关, 不向幼儿提供不卫生、 不安全的食品, 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的餐具、 饮具要按规定洗净消毒并保持清洁, 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卫生, 从业人员 上岗 穿戴清洁的工作服、 帽; 按规范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并有专人负 责, 上锁保管, 做好登记; 建立健全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

三、 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群体服药时, 我园必须在卫生行政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进行预防, 不擅自 向幼儿集体发药喂药, 同时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 自 愿参加的原则 ; 幼儿园平时的计划免疫、 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由辖区的疾控部门来完成; 对于生病的孩子, 如果家长要求学校代为喂药, 必须要符合几个条件, 一是一定要有医生的病历,上面有详细的处方, 二是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字, 三是家长要求喂的药必须是在妇幼保健医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许可范围之内。

并做好登记工作。

我园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对幼儿和社会负 责, 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如因饮食安全危害了 学生的健康,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

承诺人:

20xx年 3 月 26 日

食品药品安全方案

20xx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xx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xx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在20xx年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新增部分食品摊贩疏导点。镇市场监管所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市容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环卫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镇社发办、新翔公司、镇教委、各村、社区)。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标准化菜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gsp认证检查员及监督检查员,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10、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依托科技提升效率,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地图建设,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实时更新监管数据,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五项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和动态跟踪,发挥科技化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食品重点和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三年规划,20xx年计划完成9家。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普及移动执法建设。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全镇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食药安办)。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信用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等重点行业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加强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蔬菜、豆制品、乳类、食用油、水产品和酒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大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六)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创辖区食药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家庭小药箱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做到每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l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4、健全食药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公众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使公众及时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培养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效率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群办(宣传)、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党群办(宣传)、各成员单位)。

(一)进一步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落实电子化监管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管实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由区、镇两级食药安办组织对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进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加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进一步加强食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借助公安部门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1、开展绩效考核。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

2、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食品药品安全倡议书

全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为社会提供安全放心的健康产品,既是食品药品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企业立品牌、聚人气、获长利、求发展的根本要求。为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的安全承诺,并谨向全省从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从业者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持为公众健康服务的企业宗旨。尊重消费者健康权益,保持对人的生命的敬畏,以服务公众健康为己任,精工制作,开拓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多安全有效的健康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

二、坚持产品质量安全第一的企业追求。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不断健全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从事生产经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确保食品药品质量符合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

三、坚持诚实守信的企业灵魂。牢固树立诚信兴业理念,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重。

合同。

守信用不做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以生产安全有效、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信力。

五、坚持自觉承担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保障产品安全,企业承担首责”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六、坚持健康持续发展的企业目标。倡导行业合作,加强行业自律,凝聚行业力量,维护行业形象,共同承担行业社会责任,争做依法生产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做“讲良心、负责任、敢担当”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共同推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守法诚信是市场秩序的支柱,是市场繁荣的基石。人民呼唤诚信,社会期待诚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诚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为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大众的生命和健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而不懈努力!

尊敬的全县人民: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我县被河北省列为第一批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县,为了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全民参与为抓手,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环境,打一场全民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人民战争,让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分子无处藏身。同心携手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共享食品药品安全成果。为了你和你家人的生命安全,若你发现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行为,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

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以维护公众健康为最高目标,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尊重消费者权益。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生产、经营、使用假劣食品药品,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争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

三、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倡导行业合作,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共同推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我们期待全县人民携起手来,共同行动,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平安饶阳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食品药品安全倡议书

全省高校广大伙食部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倍受广大人民群众、高校师生日益关注。高校食品卫生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高校的和谐稳定大局。作为广大高校伙食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日常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做到警钟长鸣、严格管理、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正值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之际,我们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向全省高校的广大伙食部门发出倡议: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凡学校经营的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非必须不使用”的'原则,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gb27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并详细记录每一次使用情况,防止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内容包括申请卫生许可的基础资料、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和使用记录、食品留样记录、检验报告、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并定期接受培训。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等复印件;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qs认证标志等内容;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要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把问题食品拒之于学校门外。

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餐饮具“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经常开展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随时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力度,严格加强对物资采购、仓储、加工、使用、供应等环节的监控,落实食品安全“一日两巡查”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重点加强乳制品、面包糕点、卤制品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积极做好仓库防潮工作,有针对性地防止食品因潮湿而霉变给师生健康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是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等学生常用媒体形式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二是开展室外宣传活动,以宣传栏、宣传板报、宣传海报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三是在各食堂餐厅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板;四是积极推行“高校学生五常现场管理”提高学校餐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五是组织学生代表参观食堂后厨加工间等有关活动。

全省高校广大伙食工作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加入到高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的队伍中来,做一名食品安全工作的倡导者、参与者、主导者、宣传者和志愿者,让我们大家一起“共铸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古浪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保证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协调配合。为此,工商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经营者在经营食品时,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经营者在经营食品时,必须证照齐全。

三、经营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

四、经营者不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不准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准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不准销售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未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含量的食品;不准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的食品;不准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虚假广告和误导宣传的活动。

五、经营者对所售食品质量实行质量“三包”。

六、经营者必须积极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xxx工商所(盖章)经营者(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19年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1、建立管理处(场)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管理处(场)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单位”具体工作。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1、全面落实管理处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2、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4、在管理处(场)统一领导下,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实现工作目标。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和市场检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7、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责任网和流通网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确保本辖区食品安全。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力争每个行政村创办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创建达标率不得低于90%。

10、建立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档案。

11、加强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监管,辖区内集中供餐学校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农村集体集餐备案率达80%。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率达100%。

1、在管理处(场)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依法开展检查。

3、协助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5、完成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药品安全工作。

1、辖区无假劣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药,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2、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行政监管为主体,技术监测为支撑,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切实提高监管网络运行实效,确保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诚信规范、主体清晰、效用稳定、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到95%以上的行政村,力争覆盖到100%的行政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省药品管理条例》,乡镇食品药品干事和村级(社区)信息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四、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示范单位和示范经营户创建工作;完成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市)”相关工作。

管理处(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予以确认,年终据此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_____管理处(单位)。

领导签字: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有效防止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1、各村委会、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成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2、及时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

1、继续开展“利剑行动”,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和节假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完善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制度,强化申报备案,村监管员负责对各个环节监管,确保农村家宴不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快剑行动”,整治药品经营秩序,对本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监督。

4、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等环节诚信建设,加强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和药械经营诚信建设,保证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并杜绝利用义诊等形式在乡村销售保健品的行为。

1、修订完善本村(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反应事故处置方案》,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上报乡政府办、食安办。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对村民、从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安全饮食、合理用药。

按照县政府“三统一”工作目标,对本辖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进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对配送药品实行全覆盖抽检,保证老百姓用药及时,价廉质优。

按照监管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保证不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及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管店镇人民政府特制订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督促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隐患整改。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重大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边处置边上报,并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置事故,及时掌握并上报违法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2、建立健全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务。

3、发现辖区内无证无照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与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取得联系励志网,对群众消费投诉事件,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对无证的个体诊所、药品销售点向有关的行政部门举报。

4、抓好肉品市场督查,引导、督促养猪户“进场屠宰”,制止私屠滥宰。

5、扎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督查工作,对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卫生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卫生部门及镇食品安全管理站报告。在上级卫生部门和镇食品安全管理站的指导下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十桌以上宴席的备案、指导和管理工作。

6、发现群体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药害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药品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及镇药品安全管理站报告。

7、积极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8、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无重大的群体性药品药害事件。

三、责任考核。

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村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将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情况实施考核,并视情给予奖励。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人民政府及签状单位各执一份,责任考核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广丰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与你村(居、社区)委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村委会主要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食品药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

三、积极维护本地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协助打击游医药贩行为,发现可疑食品药品信息、食品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四、积极完成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六、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居、社区)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责任人: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不断强化各村及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张家畔街道办事处与各社区管理中心、村委及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各社区管理中心、行政村及社区一把手为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督促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隐患整改。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重大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置事故,及时掌握并上报违法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2、各个社区管理中心、村委及社区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及时、全面掌握和了解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3、扎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督查工作,对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卫生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卫生部门及镇食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在上级卫生部门和镇食品安全管理站的指导下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十桌以上宴席的备案、指导和管理工作。

4、各社区管理中心、行政村及社区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各项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做好对全镇经营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完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下达的工作任务,配合上级部门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辖区内经营者、小作坊、中小学食堂等,进一步完善进销台账的建立和登记。

5、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工作。发现群体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药害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药品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及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

1、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各社区管理中心、村委及社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街道办事处经常组织人员对各社区管理中心、村委及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社区管理中心、村、社区制。

2、履职到位成效显著的,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3、对本辖区内出现的重大、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标语

1、安全饮食用药人人参与,健康和谐生活家家受益。

2、安全饮食用药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3、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大力践行科学监管工作理念,全面提升饮食用药安全水平。

5、大力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6、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7、改善食品消费环境,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8、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9、给食品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多一份负责。

10、给食品药品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多一份负责。

11、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12、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和谐平安社会。

13、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14、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15、关注食品药品质量,就是关注您的生命和健康

16、关注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幸福和谐社会。

17、贯彻《药品管理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

18、贯彻药品管理法,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19、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0、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努力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21、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人民生命健康。

22、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监管,维护建筑工人健康权益。

23、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保障临床安全用药。

24、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农民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放心药品。

25、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维护您的'用药合法权益。

26、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27、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

28、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

29、加强消费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30、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31、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32、健康和谐生活系千家万户,安全饮食用药保国泰民安。

33、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4、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35、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36、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7、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创造精彩健康和谐生活。

38、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39、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力构建健康新家园。

40、人人关心饮食用药安全,家家享受健康和谐生活。

41、人人重视食品药品质量,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

42、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43、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44、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45、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46、食品、人品、大家品,品食、品人、品和谐。

47、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48、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49、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50、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2.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力构建健康新家园

3.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4. 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秩序

5.大力践行科学监管工作理念,全面提升饮食用药安全水平

6.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饮食用药安全是大事

7.人人关心饮食用药安全,家家享受健康和谐生活

8.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创造精彩健康和谐生活

9.关注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幸福和谐社会

10.安全饮食用药人人参与,健康和谐生活家家受益

11.群策群力共筑饮食用药安全,同心同德共享健康和谐生活

12.健康和谐生活系千家万户,安全饮食用药保国泰民安

13.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14.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5.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16.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监管,维护建筑工人健康权益

17.安全饮食用药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18.是药三分毒,请严格按医嘱药品说明书用药

19.药贵不等于好,关键在于要对症

20.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保障临床安全用药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有效防止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1、各村委会、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成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2、及时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

1、继续开展“利剑行动”,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和节假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完善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制度,强化申报备案,村监管员负责对各个环节监管,确保农村家宴不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快剑行动”,整治药品经营秩序,对本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监督。

4、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等环节诚信建设,加强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和药械经营诚信建设,保证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并杜绝利用义诊等形式在乡村销售保健品的行为。

1、修订完善本村(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反应事故处置方案》,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上报乡政府办、食安办。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对村民、从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安全饮食、合理用药。

按照县政府“三统一”工作目标,对本辖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进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对配送药品实行全覆盖抽检,保证老百姓用药及时,价廉质优。

按照监管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保证不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xx镇人民政府(盖章)xxx。

村委会、单位(盖章)xxx。

分管领导(签字):xxx。

负责人(签字):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年终总结农村食品药品安全

5月20日上午,大岭山食药监分局组织大岭山镇餐饮经营单位、集体食堂、学校、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行业代表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行业代表座谈会。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副局长李亮水、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各行业代表负责人等共2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亮水副局长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我分局成立以来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今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主要内容、目的和意义,并诚恳地向行业代表们征求意见和建议。

行业代表们在听取情况通报后,纷纷作出了发言,在充分肯定食药监分局在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案件办理、许可量化、服务质量和作风建设等工作的同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管方面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求食药监部门加强假冒伪劣食品(如:食用油、盐、米、面等)的宣传工作;二是关于幼儿园保健室用药问题,希望加强对儿童用药方面宣传,明确那些是处方药和非处方用药,哪些可以用哪些不可以用,确保儿童用药安全。三是加强餐饮行业厨房监管,防止地沟油回流到餐桌。四是加强农贸市场的巡查力度,防止不合格肉品及其制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在市场上流通。

李富财局长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后作了表态发言,对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表示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要求各股室抓好整改落实,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各行业代表反映的问题。会上,李局长就分局在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通知,要向学校、幼儿园、企业等集体食堂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学校、幼儿园等儿童用药安全的宣传,确保广大学生用药安全。三是加强市场熟食档的监管工作,要求各熟食档亮证经营,做到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账,把好肉品质量安全关。四是餐饮店要做好原材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厨房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五是提高办证效率,缩短办证时限,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是大型超市要做果蔬、食品等商品的准入关,并做好相关抽检工作。

最后,行业代表们填写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

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整治行动。

5月20日,我镇综治办、镇食安办、镇公安分局、镇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分局、教育办、镇文化执法大队等单位,对大岭山中学、新风中学、中心小学和连平小学等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药店、百货店、副食店、餐饮店、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周边药店、副食百货店、餐饮店等,是否存在非法出售联邦止咳水、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行动中,检查学校周边药店、副食百货店、餐饮店等共24间,其中有6间副食货店和1间餐饮店是属无证照经营,有4间副食店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检查组当场对无证照经营的店铺下发办证通告,并责令限期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共同维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饮食安全。

2014大岭山镇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

205月21日上午,镇食安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同志主持,镇委委员、食安委主任欧阳斌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媒体记者共25人。

会上,李富财局长简要介绍了我镇半年来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加强信息互通;二是及时移交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黑窝点、创卫反馈、行风评议和群众路线反映等的单位,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三是加强信立农批市场监管,建议保留信立工作组;四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简化奖励流程。

各成员单位在听取情况通报后,纷纷作了发言,表示会积极配合镇食安办开展有关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同时也根据自身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是涉及查扣食品的销毁、无证照生产经营户的查处、检测经费不足、信立农批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

针对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食安办提出了几点解决措施:一是将加强部门协作,着力解决紧迫性问题;二是对重点问题要尽快进行整理,并讨论研究解决办法;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四是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五是简化举报奖励领奖程序,鼓励群众进行社会监督。

最后,欧阳斌委员指出,座谈会应该定期举行,争取每年召开2-3次会议。同时作了重要指示,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是加强执法,强化监管;四是突出重点,铁腕整治;五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市食药监局到我镇调研食药监分局的建设和行评工作开展情况。

5月22日,市食药监局梁少华副局长、杨见亮科长、杨木杞科长等一行5人莅临我分局进行调研,主要对分局建设、综合协调、信立农批、行风评议等进行指导工作。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了我镇个别酒类经营户和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并与镇委委员欧阳斌,分局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镇委委员欧阳斌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分局局长李富财介绍了分局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行评工作开展的情况,主要有:一是行风评议工作;二是分局建设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反映我分局近半年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检测经费不足、信立农批的监管、散装酒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监管问题。

会上,市局就我分局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工作中一些注意事项,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认识到流通环节工作量之大,压力之重;二是酒类监管存在漏洞,要自查原因,做好整改措施;三是执法处罚程序要规范;四是加强专项行动的督查力度;五是做好群众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核实;六是完善监管机制;七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八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市局梁少华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分局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和行评工作取得的成效,结合走访了我镇部分酒类经营户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情况,对我分局今后工作方向,提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明确食品安全地方负总责;二是着力开展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等专项整治;三是抽检专项经费争取政府预算;四是建议多部门申请抽检专项经费再由食安办进行综合协调使用经费;五是追加经费;六是明确监督抽检经费由市局负责,执法抽检应在办案经费内支付;七是酒类销售情况,禁止销售散装酒,必须预包装销售;八是系统工作改革,要严抓落实,维护机构形象;九是明确核心问题。

端午节将至,各种应节粽子成为市场上畅销食品。近期由于气温持续升高,细菌繁殖加快,极易导致各类食物安全问题的发生。为防止发生端午节食品安全事故,我办已将端午节食品安全信息预警发到镇政务网、大岭山报、食药监分局微博等网站,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自制、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购买粽子时,建议消费者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并保留好购物小票,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对于购买散装自制粽子的,要尽快食用,防止过期、变质。

二、自制粽子时,要选用新鲜、卫生、无异味的食材,不要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注意卫生操作,注意生熟分开。

三、没吃完的粽子应当及时放入冰箱冷藏,重新取出食用之前还要彻底蒸煮,避免因细菌污染导致生病,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大岭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投诉电话:82936000,进行投诉举报。

5月29日上午,镇食药监分局副局长李亮水同志带队,联合城管分局,对无证照的现象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中小学、镇第二小学和大岭山中学等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饮食店和百货店是否存在非法出售联邦止咳水、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检查商铺36间,其中有5间无证照经营副食店,有7间副食店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15间餐饮店无证照经营。针对上述情况,食药监分局当场对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店发放督促办证通知,并责令其限期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此次行动共出动11人次,出动车辆2车次。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大对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店、餐饮店的整治行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学生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习惯。

大岭山镇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5月30日下午,我镇组织召开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镇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分局局长李富财,镇食药监分局副局长李亮水,流通股主要负责人,信立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黄美全,信立农批管理人员和信立农批市场经营腊肉商户等共约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亮水副局长主持,就我镇今年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食品安全案件中“两高”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强调对触犯刑法的坚决移送公安,绝不手软。

会上黄晓峰副站长通报了今年3月以来,信立农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分析在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食品经营户必须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进货渠道合法,按要求做好台账、索票索证等;并现场讲授《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会上,各经营户就整治工作提了两点建议: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完善短信提醒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各经营户。

黄美全副总裁也提出了要巩固“三打两建”的整治成果,表示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市场监管,要求经营户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李富财局长强调,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触犯法律没得商量,查处案件不是我们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肉制品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希望大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持证上岗,共同为我镇的食品安全贡献力量。下一步,我们将会与各经营户签订责任书,重点解决前店后厂式的经营模式,防止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和问题肉制品等问题的发生。

查处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

5月29日,镇食药监分局对大岭山镇信立农贸批发市场进行日常巡查中,查处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500斤,该店涉嫌销售无标签标识腊肉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食药监分局到信立农批干货区横六路73号的湖湘腊味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该经营部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证号:2014441927000250,有效期至5月28日,执法人员在该批发部经营场所发现一批无标签标识的散装腊肉约550斤,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单据、检验报告和销售台账,经查证,该经营部涉嫌销售无标签标识的肉制品,为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上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肉制品进行扣押,并立案处理,现场取证拍照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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