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总结篇一
近期,安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根据《湖北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精神,通过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清理审查和日常监管等五大环节,认真做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规范全市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情况。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安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转发了《湖北省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的通知。10月28日,召开了全市社会团体组织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认真调查摸底。梳理分类建立退(离)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的台帐。目前已有59家社会团体开展清理。
三是从严清理整顿。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类、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重点进行清理,由本人提出辞呈,不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同时,配合其所在社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学术性较强的专业类、科技类的社会组织建议对其内具有公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确需继续兼任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进行备案,并上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
四是强化源头治理。督促相关社会团体根据清理整顿意见,限期到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或注销手续。对新兼职或届满后仍需继续兼职的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前办理兼职审批手续的干部,不得作为社会组织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参加选举,民政部门不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人员分离的基础上,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是建立监管机制。以这次清理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立体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报批、审批、日常监管、定期报告机制,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省委组织部、乐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清理整改的相关要求,我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具体工作事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成立以孙碧英校长为组长,黄楠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由行政办牵头组织开展工作,专人专职负责具体工作事宜。
二是召开全校干部教职工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了《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整改阶段报送相关资料的通知》。将相关承诺书发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要求干部职工如实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个人自检自查。
三是安排专人对退休干部进行走访,对退休干部是否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进行走访了解。
按照学习动员、填表自查、核对清理和汇总自查的步骤,我校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全校教职工干部均填写《不在企业兼职承诺书》,共计117份,通过电话询问和走访,退休干部人员签定17份。
从整体清查的情况上看,我校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时间、步骤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但也存在个别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认识上有轻视,甚至个别干部存在侥幸的心理,对该项清理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针对存在不足,我们在下一步工作将会引起重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避免违规情况发生;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从源头上控制违规行为发生。
三是对签定了承诺书的教职工,存档备案。
总之,落实好上级要求和安排,让每一位领导干部统一思想,如实填报。通过全面自查、认真摸排、从严整顿,确保做到一个不漏。在此次清理整改中,截止目前,我校领导干部无一列违规在企业兼职或出资办企情况。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总结篇三
受助方:
经批准,(单位)201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为明确资助单位和创投主体的责任义务,确保创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项目名称为,项目实施时间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项目须在指定日期内完成并通过评估考核和审计验收。项目实施方式及工作成果以项目申报书及活动方案、资金预算说明等材料为依据,按照设计方案实施,达到预期成效。项目详细实施方案附后。
2、本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第一次于项目立项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支付50%经费,第二次于项目中期考核获得通过后支付40%经费,第三次于项目完成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10%。
3、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要求设立专项账目,只能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4、项目全部结束时需进行全面审计评估验收。项目结束验收时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相关照片、受益人代表确认及资金使用明细等材料,并附项目经费支付专项账本。滨海新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对全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委托专业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
5、项目单位必须接受滨海新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组织的培训、交流等相关活动。
6、滨海新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有权对项目实施进程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项目开展及经费使用不符合备案项目申报书或实施方案要求的,滨海新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有权责令改正,并可停止对项目进行资助,要求返回资助资金。
7、项目单位如果发生重大事项变化,无法实施项目活动,需及时书面报告滨海新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项目验收合格后终止。本协议一式三份,资助单位存两份,项目单位存一份。
项目单位:资助单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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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总结篇四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后,防震减灾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自查领导小组。本局及时召开了班子成员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自查清理领导小组。
2、迅速传达。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清理自查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会议对如何做好清理自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安排。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会后,局机关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对照文件分别开展自查,自查清理结果报办公室汇总备案。
防震减灾局下设科室3个,在编在岗人员共计6人,退休3人,均无到社会组织(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总结篇五
自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开展以来,编办积极贯彻落实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组织部《中共成武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成组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编办迅速召开了全体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
编办每一位干部职工填写《承诺书》,承诺其本人没有在任何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或者担任任何职务;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答复意见》,坚决配合做好规范清理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严格遵纪守法。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杜绝干部职工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出现。通过排查摸底,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没有人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
通过此次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将上级精神传达到了每位同志,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所有人员全部上报。编办未发现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举报。今后,编办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