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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大全9篇)

时间:2023-09-18 14:56:38 作者:XY字客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大全9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办的指导下,在市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扶贫工作责任制,重点围绕改善革命老区生产生活条件,借市人大专题询问之势,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力促发展,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市22个老区街(乡镇)农民人均收入达到xx元,较上年增长x%。20xx年全市共减少贫困人口xx人,完成省办下达任务的xx%,其中xx区xx人,xx区xx人,xx区xx人,xx区xx人。

经济发展活力增强。一是特色产业规模扩大。老区瓜菜、林果茶及苗木、精养鱼池等特色种养基地发展到xx万亩,比上年扩大xx万亩,其中大棚瓜菜新增xx万亩,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新增4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新建赏花游重点景点13个和一批赏花游特色村。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增多。老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家乐、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新增962个。三是土地资源有效盘活。老区土地流转登记面积达到xx万亩,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3亿元。

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实施12大水利骨干工程,综合治理27万亩旱包子。实施农业综合开发7.72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万亩,新增3.2万人安全饮水,启动了老区10个街乡镇150个村低压电网改造工作,新建通村湾水泥路xx公里,老区集镇新改扩建道路58.3公里,铺设排水管网xx公里,新增路灯1174盏。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新(改、扩)建老区9个集镇和79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村49个。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一是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对老区xx所小学、xx所学校食堂及厕所、5个福利院、11家卫生院、22个中心村卫生室、9个文化站、11个文化室、3个乡镇商贸中心、200个购物农家店和63个放心农资店进行了提档升级;新增通有线电视自然湾183个、村邮站xx个、放心农资店50个。二是民生保障水平提高。老区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10.19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三是农技服务能力增强。推广农业三新技术100项,创办农业科技示范村38个、示范户xx户。四是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今年财政投入老区惠农补贴5.36亿元,比上年增长23.4%。金融机构新设老区助农取款点20个,增发汉卡xx万张;发放贷款xx亿元,同比增加1.73亿元。

社会管理得到加强。一是老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增强。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基层党组织在引领老区发展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老区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提高。通过组织干部到村镇挂职,鼓励在外能人回村任职,配备大学生村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老区基层干部素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老区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按照强化党务、规范村(居)务、优化服务、拓展商务、协调事务五务合一的要求,加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增强了老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夯实了老区建设基础。

第一,借势聚力,领导更加重视。今年年初,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改善革命老区生产生活条件工作作为今年的专题询问题目,市扶贫办负责牵头做好应询各项工作。通过市人大,市新农办、农业局、扶贫办、老促会等单位多次联合实地调研,充分掌握了我市老区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唐良智市长为此专门从市长专项资金中拿出xx万元,并要求市各部门再挤出xx万元,各有关区配套xx万元,总共再增加2亿元老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老区建设示范工作,重点打造老区建设亮点。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今年调整并充实了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

第二,制定规划,思路更加明晰。按照国家和省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精神,我市去年组织制定了《武汉市革命老区发展规划(20xx-2020年)》和《武汉市革命老区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并在今年年初制定了《20xx年改善革命老区生产生活条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推进我市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

第三,倾力帮扶,投入更加给力。一是政策倾斜。对老区建设项目,降低立项标准、同等条件优先。如对新建蔬菜大棚,由千亩连片的标准,降为老区百亩就能立项建设,享受每亩1万元的市级财政奖补,从20xx年起三年内每年对大别山老区xx、xx各安排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等。二是加大投入。据统计,今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老区资金xx亿元,比上年全年增加xx%。三是对口帮扶。从今年起,按中心城区、开发区每年分别不少于300万元和500万元,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分别不少于5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对口支持老区街(乡、镇)和行政村,老区每年可受益1亿元以上。同时,市委、市政府新组派22个小康工作队、121个小康工作组进驻老区村。

第四,突出重点,项目更加聚焦。一是严格落实先有规划、后有项目、再有资金的规定,以老区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为指针,通过广泛调研,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方案,使扶持老区工作更有针对性。二是采取整街(乡、镇)推进与整村推进同步进行,切实做到资金捆绑、项目扎堆、重点投入,有效避免了撒胡椒面现象。三是坚持兼顾长远、狠抓当前,重点解决老区带普遍性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老区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占投资额的97.1%。

第五,改革创新,机制更加完善。在组织形态上,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支持、社会帮扶的构架;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了规划导向、项目载体、上下联动、分工定责、齐抓落实的运行方式;在帮扶模式上,形成了市领导、市属局级以上单位(含全市各区、开发区、江汉大学、市级各党群和机关单位)、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三级对口帮扶老区的格局;在职责定位上,形成了市级统筹、区负总责、街乡镇落实的管理规范;在过程管理上,实行年前搞调查、年初定方案、年中抓检查、年尾抓验收和市区对接、部门协调、现场推进、专题协商、工作调度的纵横向无缝对接管理方式,强力推动老区建设。

第六,落实责任,举措更加到位。一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湖北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扶贫工作责任制》,各级层层签订老区建设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抓职责强化。从今年起,市考评办将老区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对象由老区的区、街(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扩展为全市各区、市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三抓检查督办。通过定期过问、现场检查、组织暗访、专班督导、考核验收等方式,对照目标任务,狠抓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依据考评结果,奖优罚劣,严肃追责。

虽然我市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业部门项目资金难以整合集中使用。由于各部门条块分割,各有各的规划,项目资金投向各自为政,要在全市范围内整合集中资金使用比较困难。二是社会扶贫力量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主,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参与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三是受税法所限,企业帮扶老区资金只有通过慈善行业才可享受抵扣交税政策,不利于调动企业参与社会扶贫的积极性。四是项目监管还存在一些缺陷,个别区随意调整老区插花贫困村项目实施顺序,重点村资金安排达不到省办要求。

(一)目标任务

全年减少贫困人口9432人;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以上;开展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培训2000人以上;加快推进老区22街(乡镇)明晰主导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大力实施老区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督促老区及街(乡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制订好年度实施方案,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搭建区级扶贫开发对接平台,争取各方面支持,促进项目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扶贫,制订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倾斜政策;中心城区、新城区、开发区、江汉大学等做好对口帮扶老区街(乡镇)工作,组织协调好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帮扶老区村工作;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做好对口帮扶老区村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有分管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在汉大学、科研院所、部队、企业等社会各界作用,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老区发展。

2、积极争取省大别山扶持政策。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扩点县(市、区)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文〔20xx〕x号)文件要求,协调市扶持大别山革命老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落实。其中,从20xx年起3年内,重点督促市财政局落实xx区、xx区各安排1000万元老区建设资金。

3、认真做好考核督办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于每年3-4月,对上年扶贫开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四个层次进行。一是对xx、xx、xx、xx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对市直有关部门的行业扶贫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对中心城区、新城区、开发区、江汉大学等的对口帮扶老区街(乡镇)情况进行考核;四是对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帮扶老区村情况进行考核。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项目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单项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通报。

4、切实提高专项扶贫开发水平。认真落实《湖北省老区和插花贫困地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放大扶贫效益。一是省扶贫项目以今年25个重点村为主,产业发展和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不得少于专项扶贫资金的80%。二是市扶贫项目以整街(乡镇)推进为主,兼顾面上扶贫,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重点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和农民生产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产业发展项目不低于50%。三是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培训要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转移培训水平,实现培训转移1人、脱贫致富1家。四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坚持扶贫到户,全年减贫人口达到9432人;对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长年困难的农村人口通过低保、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实现扶贫与低保有效衔接。

5、着力抓好扶贫开发基础工作。一要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贫困户受帮扶信息登录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数据联网、信息共享。二要做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统计工作。对项目建设内容、扶持资金额度进行分类统计。三要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审核、备案、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察、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6、积极营造扶贫开发良好氛围。在全市开展关爱老区扶贫行动系列活动,通过简报、网络、报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区扶贫开发中的好典型、好经验,让社会各界了解老区、关爱老区,营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老区发展、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二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三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情况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 xxx 户,其中,符合政策可不予拆除户 xxx 户(无房户 xxx 户、连体房 xxx 户、文物保护 xx 户),应拆旧复垦(绿)户数 xxxx 户。截至 2020 年7 月底,全县共计拆除 xxxx 户,拆旧率达 100%、复垦复绿xxxx 户,复垦(绿)率 100%。拆旧复垦复绿全部实施完毕,全面完成了易迁拆旧、复垦(绿)双清零任务。

二、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主动谋划,项目申报顺利。紧紧抓住政策窗口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向上争取项目,全县增减挂钩项目共立项 8 个(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项目 2 个),规模 万余亩,全部获得批准立项。

(二)严格组织实施,获得交易指标。各乡镇(区)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高质量组织项目施工,目前 8 个项目都通过上级验收,新增 亩增减挂钩指标,其中 2 个易迁项目 亩,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在全省交易平台生成交易指标。

现 5 次交易:2018 年 12 月 28 日交易指标 x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x 亿元;2019 年 8 月 20 日交易指标 x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x 亿元;州政府统筹(xxx 亩)交易 xxxx 亩指标,实现收入 xxx 亿元;2019 年 12 月 26 日交易指标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 亿元;2021 年 11 月 23 日交易指标 xxx 亩,实现交易收入 xxx 亿元。以上 xx 次交易,共获收益 xxx 亿元,全部用于扶贫资金还贷和扶贫项目。

(四)优先使用指标,保障扶贫项目用地。由于国家对土地计划指标从严管控,我县土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近几年来,全县的交通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农业扶贫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先后使用增减挂钩指标 xxx亩(按 30 万/亩交易价值计算,计 xxx 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落地,有效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件规定,县政府明确了乡镇的实施主体责任、县易迁办牵头和责任主体责任 (2019 年省扶贫领导小组《2019 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点》才将拆旧复垦牵头单位明确为自然资源部门,责任单位仍为各级易迁办 )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用地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验收、指标交易和督促指导的责任,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了政府主导、责任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拆旧复垦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二)主要领导重视,高位推进。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易迁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办全县易迁工作;二是乡镇重视,各乡镇(区)将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列为各乡镇(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乡镇书记、镇长任组长,亲自抓,全员上阵,乡镇(区)成立易迁工作专班,组建专业施工队伍施工,采取非常规手段和工作方法,强力推进。

意见》、《xxx 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x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易迁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三是优化流程,分工明晰,县易迁办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区)负责组织项目具体施工,快速推进;四是结合“百问百答”的政策解答,精准把握,分类处置。

(四)实行奖惩挂钩,整体推进。2018 年易迁拆旧复垦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易迁拆旧复垦得到资金扶持,有力助推了易迁工作。同时将非易迁增减挂钩项目包干费用和奖励资金与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任务挂钩,严格易迁进度考核,对易迁推进迟缓的乡镇(区)暂停拨付非易迁增减挂钩工程资金,这些措施对推进易迁拆旧复垦效果立竿见影。

和规划局根据县易迁办汇总数据向省州报送进度数据,确保拆旧复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存在的问题 (一)复垦地块管护难度大。易迁户拆旧地块较为偏远,交通不便,加之大多人员外出务工,复垦地块耕种困难易造成土地荒芜,乡镇后期管护难度大。

(二)节余指标交易难度大。受疫情和用地需求的影响,增减挂钩指标交易非常困难,脱贫攻坚后续资金缺口较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后续扶持。统筹使用易迁资金和相关扶持资金,利用好现有厂房和门面,与搬迁户建立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杜绝出现闲置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招商引资办企促产业,确保每户有一个主业或有一个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时做好兜底对象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确保脱贫不返弹。

(二)强化后续配套。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搬迁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四

全区锁定易地扶贫搬迁户 153 户、512 人。涉及大幕乡、汀泗桥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奶牛场等 5 个乡镇(场)。集中安置点 6 个,分别是大幕乡广东畈集中安置点、大幕乡西山下集中安置点、汀泗桥镇大坪村西关集中安置点、八角邱集中安置点、官埠桥镇窑咀村集中安置点、**奶牛场杨排洲集中安置点。

一、基本情况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户 153 户、512 人。截止目前,全区 6 个安置点均已开工建设,5 个集中安置点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各乡镇(场)具体情况如下:

**奶牛场 17 户 54 人,其中集中安置 16 户 50 人,分散安置 1户 4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基本完工。

汀泗桥镇 22 户 66 人,集中安置 20 户 61 人,分两处安置;分散安置 2 户 5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

大幕乡 72 户 273 人。集中安置点 49 户 198 人,广东畈安置点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西山下安置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分散安置 23 户 75 人。分散安置 23 户主体工程已完工。

官埠桥镇安置 19 户 45 人,集中安置 11 户 20 人,分散安置8 户 25 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马桥镇安置 23 户 74 人,集中安置点已取消,分散安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进一步加快西山下安置点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其他安置点的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和负责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各乡、镇、场要将工程监理贯穿整个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要实施监管,严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三、要充分考虑易迁户帮扶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安居与乐业。各乡、镇、场要在易迁户精准帮扶和配套产业上下功夫,要根据易迁户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叠加、树立发展信心,解决搬迁的后顾之忧。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五

一、20扶贫搬迁基本情况

今年省级下达我县375户搬迁计划,市级下达我县550户搬迁计划。由于全县急需搬迁的任务重,我们结合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自我加压,下达各乡镇市级移民搬迁计划900户、省级搬迁扶贫计划450户。为了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依托省、市扶贫搬迁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使今年的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年初计划,截止11月30日,完成市级移民搬迁986户3936人。省级搬迁扶贫310户1107人,完成比例占72%,即将完工在建140户,占任务的28%。根据我县今年扶贫搬迁工作任务重的实情,我们多方筹资,争取到搬迁扶贫资金计划150万元,目前已到位75万元,其中省扶贫办下达搬迁扶贫专项资金45万元,省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尚有县发改委75万元资金计划还在协调落实中。基于此我们已于10月初下拔落实到各乡镇财政所危改搬迁扶贫资金万元,由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搬迁进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的要求,兑现落实到搬迁的农户。

二、主要做法

(一)界定范围,突出重点搬迁。围绕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今年搬迁扶贫我们以重点村为主,突出重点村重点户。年初,我们通过组建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对至年的省定重点村开展普查工作,将重点村需要搬迁的农户逐户登记造册,按照市级搬迁和省级搬迁(危改)两类建立基础性的档案,市级搬迁扶贫我们按照每个重点村村平30户的指标下达计划任务900户,按照优先重点村的原则,由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上报实施。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的一项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对搬迁的农户的建房进行科学的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扶持政策,在各重点村做好省、市搬迁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动员,号召农户主动搬迁,提前搬迁,加快了农民搬迁脱贫步伐,加速了我县搬迁扶贫工作进程。

(二)强化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搬迁扶贫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月办月结,对搬迁工作加大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书记、县长任组长,扶贫、民政、财政、计划、交通、电力、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搬迁工作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搬迁任务实行责任包保,并制定了优惠的扶持政策,聚集各部门帮扶资金,合力投入。加大了扶贫搬迁工作力度。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扶贫部门,对全县移民搬迁和住危房户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健全了我县1943户特困户住危房,4247户农户居住在高寒边远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带贫困户的档案。为了解决这部分贫困户的住房和搬迁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实施扶贫搬迁与解决特困户危房相结合,用今明两年时间彻底解决这部分特困农户的住房难。计划今年搬迁解决特困户危房900户。由县扶贫办负责包保450户,县民政局负责包300户,县财政局负责包保50户,县直85个部门负责包保100户。县委县政府将全县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纳入全县重要工作进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办结,年终对各部门实行硬帐硬结,确保了全县扶贫搬迁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搬迁。在扶贫搬迁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自愿,扶真贫的原则。在搬迁对象的确定上,必须是真正的贫困户,必须由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在安置方式上,由农户自主选择搬迁类型,能集中搬迁的就集中搬迁,能分散搬迁的就分散搬迁;在建房标准上,由农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能建楼房的建楼房,能建经济实用房的建经济实用房。在安置的选址上,由各乡镇、村根据镇、村建设规划自行选址。在搬迁方式上重点采取四种搬迁模式:一是实行梯度搬迁。鼓励低山、河边的农户进城经商给予适当补贴,将其房屋和士地等低价转让给中高山地带的搬迁农户。二是集中安置搬迁。今年实施的第二批1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下达了900户市级搬迁计划、400户省级搬迁计划,大部分都要求实行集中安置。三是危改扶贫搬迁,200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以扶贫、民政、财政为主,县直各部门全体动员对全县900户住危房户实施危改扶贫搬迁,目前已完成80%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四是分散扶贫搬迁,去年全县分散搬迁713户,仅重点村曾家垭村一年就搬迁25户。今年,在全县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实施分散搬迁986户。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将省级搬迁和我县实施的危改搬迁有机结合同步实施。确保省、市级搬迁1000户和县委450户的危改搬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将搬迁扶贫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将搬迁扶贫工程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的茶叶、桑叶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将扶贫搬迁与退根还林政策相结合。对搬迁的农户原有的田地进行退耕还林,既使农户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天然林保护的作用。

(四)规范程序,政策激励搬迁。为了使扶贫搬迁工作科学、严谨、细致真正成为安民富民的一项重要工程,我们通过规范搬迁扶贫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搬迁扶贫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搬迁扶贫工作阳光操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搬迁扶贫工作的极积性。在搬迁前,做到“三表”齐全。年初,由扶贫办与各乡镇政府组织专班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搬迁贫困户基本情况登记表、户主申请表、并由村委会签批意见,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以乡镇为单位向扶贫办上报年度搬迁实施计划申请和报表。确保了扶贫搬迁户的真实性和严密性。在搬迁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市级搬迁扶贫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的,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危改工作相结合,介定对象是住草房、石板房的,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搬迁扶贫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市级搬迁每户给予1000元的.补助政策。省级搬迁户按人口给予补助,1至2户人的补助元,3人户的补助3000元,4人户的补助4000元,5人以上户的补助5000元;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对2005年省级搬迁的450户和年市级搬迁扶贫的713户项目资金通过《今日**》在全县进行了为期10天公告公式,将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搬迁扶贫工作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洪涝灾害影响农户危改搬迁进度。今年8至9月连续两个多月的强降雨,使农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滞后,同时,一部分已建起的新房的农户受到地质滑坡的影响又重沦为危房,给危房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部分农户外出打工,危房改造启动慢。在我县农村农户建一栋楼房需投入资金5―6万元,而每户的扶持只有4000元左右,面对如此巨大的投入,贫困户由于没有自我投入,而政策扶持有限。为了能够建房,农户在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有靠外出打工挣钱建房,为此不能尽快启动建设。目前在建的农户有80%就属于这种情况。

(三)资金筹集到位晚,资金及时到位迟缓。由于扶贫搬迁是年初组织实施,到年尾时才兑现补助资金,从搬迁实施到项目申报下达到县运转周期太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搬迁农户在实施搬迁中缺乏建设和启动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搬迁积极性。今年,省级下达搬迁资金计划是扶贫资金45万元,财政资金30万元,计划资金75万元。现在,扶贫和财政资金已到位并下拨,但计划部门并不承认有搬迁任务,致使资金不能到位。经过多方筹集,还差万元的资金。目前,搬迁扶贫工作已面临着验收考核,我们虽然通过组织专班多次深入农户未声明行督办,但资金筹集不能及时到位使搬迁扶贫工作的难度加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搬迁扶贫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确保今年的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督导,确保进度。组织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开展督导。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展缓慢的搬迁户,督办进度。继续抓好省、市移民搬迁工作的月督办、月通报,确保搬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资金的筹措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大部门协力配合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搬贫搬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争取到位的扶贫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户。同时对已下拔的搬迁扶贫资金,开展一次督查,确保资金及时下拔到农户。

(三)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移民搬迁的农户,由城建、公安、水利、教育等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当地的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及时地解决好搬迁户的“三通一平”问题,使农户在行路、通讯、用水、用电方面得到有效解决。引导和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或从事第三产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使搬迁农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利用现有扶贫政策,对搬迁的农户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于优先扶持。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省扶贫办鄂政扶发【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办对过去十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和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国家搬迁扶贫政策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搬迁机制,较好的完成了任务。

从20xx至20xx年,我县累计实施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扶贫搬迁的形式从起初单纯的插花分散安置到后来的插花安置为主,在条件适宜的地区采取集中安置、依托城镇安置,并在近几年将异地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捆绑发改、民宗等部门资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县每年均提前完成省州下达的扶贫搬迁指标,并通过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各部门资金,超额完成任务。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具体工作由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负责,20xx年起生态移民也纳入扶贫搬迁的业务范畴。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扶贫搬迁计划任务指标制定当年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扶贫搬迁规划和当年的扶贫工作任务将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扶贫办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四个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和验收。县委县政府每年都把扶贫搬迁纳入对于乡镇的综合考核指标并签订责任状,从而确保了扶贫搬迁有序顺利进行的组织保障。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措施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并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为切实把搬迁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一是每年制定当年的《来凤县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领导及与搬迁工作相关单位的责任目标,并把有关工作列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领导重视,帅先垂范。在搬迁建设项目中,各驻村县领导不仅召开专门会议听汇报,安排布置工作,还经常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项目所在镇、村也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三是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高度重视扶贫搬迁工作,自觉把扶贫搬迁工作放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如县财政局千方百计筹措扶贫配套资金,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设、水利、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主动搞好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扶贫部门从项目规划到实施,协调精干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严格把关;审计部门及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搬迁。在搬迁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原则性和实用性有机结合,立足少花钱、多办事、高效益。在组织实施中始终坚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觉自愿、自力更生相结合;二是搬迁扶贫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扶贫搬迁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产业化的养殖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政策相结合,将搬迁农户原有的田地退耕还林,使农户既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保护天然林的作用。

3、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搬迁。在项目管理上完善监督监测机制,严格实行工程检查监督制、工程质量技术人员负责制、现场监测制等制度,有效保证了工程按质、按量、按标准、按计划予以落实。在资金管理上,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工作中,由财政、扶贫办、发改局等部门,对资金和工程实行全程监督,严禁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正常实施。

4、公开透明,做到“三公开”。即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县级扶贫搬迁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以及整村推进村,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工作相结合,界定对象是危房的,即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扶贫搬迁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县级搬迁每户给予5000元的补助政策。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对整村推进扶贫搬迁户通过入户核对、鉴定拍照、村民代表审议后在全县实施的村进行了公告公式,将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扶贫搬迁工作公开透明。

(二)工作成效

在十年的异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规范扶贫搬迁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扶贫搬迁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扶贫搬迁工作阳光操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扶贫搬迁工作的极积性。

为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多方筹资和整合资金以及农户自筹,十年来我县扶贫搬迁共投入资金4460。5万元,其中搬迁对象自筹资金2650万元,占59。4%;财政扶贫资金878。5万元,占19。7%;部门资金932万元占20。9%。十年间,全县共完成扶贫搬迁2888户10987人,其中新建安置点集中安置353户,依托城镇安置376户,插花分散安置1245户,就地改建等其他方式安置914户。同时还积极投入资金及协调其他部门资金,用于改善集中搬迁户的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三)存在问题

我县十年易地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搬迁的形式有待优化。因为资金不足及受到土地、农户自身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县很大部分的搬迁户采取的是就近搬迁,与上级要求的易地扶贫搬迁思想有一定出入。另外,由于补贴标准较低的问题,一部分真正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生活条件很难得到改善。

二是对于搬迁户的后续发展效果较差。一方面部分搬迁户的教育、水电方面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调整困难,而二三产业没有固定规模吸纳搬迁户稳定长期就业,导致部分搬迁户搬迁后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

(一)优化搬迁形式,确保搬迁效果。提高新建集中安置搬迁户的比重,减少就近搬迁的比重,协调各部门对于集中安置的配套交通水利设施等予以改善,确保搬迁户的生活环境得到优化改善。对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搬迁的贫困户,尽量协调相关部门资金,提高扶持标准,统筹进行搬迁。

(二)妥善安置搬迁户,确保农户安居乐业。对搬迁的农户,由教育、林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当地的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及时地解决好搬迁户子女入学、户籍、通讯、用电等方面问题。引导和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或从事第三产业,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使搬迁农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利用现有扶贫政策,结合搬迁户实际情况,对搬迁的农户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于优先扶持。

四、意见和建议

提高扶贫搬迁标准,保证实施效果。我县多年来主要是以50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贴,这与现在的建房所需资金相比,补助标准过低,导致一部分居住环境很差的贫困户,无力实施扶贫搬迁,无法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另外,由我办实施的生态移民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而现有的扶贫搬迁补助标准较低,导致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xx县扶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扶贫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为指针,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承接产业转移,加快赶超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以实施村级扶贫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为中心,以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促进和保证了扶贫开发重点乡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20xx年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及224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贯彻落实中央、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抓手,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会议精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20xx年底,中央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自治区随即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等。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扶贫八字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认真按要求,研究分解全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规模。根据自治区的文件精神,自治区将622336贫困人口和421个贫困村分配到南宁市。我市结合实际,召开南宁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规模分布讨论会,按要求将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规模分解到县(区),再由各县(区)逐级分解到乡(镇)、村,并要求各级不能随意扩大规模,分解工作要依法依规,要事实就是,杜绝平均主义。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和培训,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二)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0xx年,我市继续加大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计划投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以上,修建屯级硬化路200公里,砂石路280公里。

1.实施好20xx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自治区下达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90万,目前,各县区正在对此批资金进行项目规划。

2.实施好20xx年南宁市本级财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67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5282万元,县区财政配套388万元),修建贫困村屯级硬化路160条189公里。目前,项目计划已经下达,市财政已下拨财政资金至各县区,各县区正有序的开展组织实施开工建设。

3.组织开展好市内发达城区、开发区对口帮扶“三县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帮扶资金1760万元,帮扶修建贫困村通屯道路60公里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目前,“三县一区”与帮扶城区协商对接,共同研讨帮扶项目计划和方案。

(三)抓好产业化扶贫工作,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20xx年,进一步加大产业化扶贫项目投入力度,全年计划投入产业化扶贫资金1亿元以上。

1.实施好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工程项目。已争取到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工程专项资金1240万元,继续推进马山县百香果种植项目、隆安县栀子种植项目、上林县桑菇配套发展项目和邕宁区园林花卉种植项目。

2.抓好自治区旅游扶贫合作试点项目。我市已争取到自治区专项旅游扶贫资金200万元,用于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下水源旅游扶贫建设工作。

3.监督好20xx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化扶贫项目。重点侧重于“十二五”时期前三年投入产业开发项目未达35万元的贫困村。

4.规划好南宁市本级财政产业化扶贫项目。20xx年,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4000万元用于发展扶贫产业。目前,正在研究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及组织实施方案。

5.组织开展好市内发达城区、开发区对口帮扶“三县一区”贫困村产业化扶贫项目。落实帮扶资金1760万元,目前,“三县一区”与帮扶城区协商对接,共同研讨帮扶项目计划和方案。

(四)积极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注入持久动力

目前争取到中央、自治区第一批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贷款总额为18200万元,引导贴息额546万元。引导10家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带动发展扶贫产业,目前各个龙头企业项目实施计划正在申报会审中。

(五)社会扶贫取得新进展

一是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取得好成绩,帮扶资金总投入667.43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教育投入、文化活动等。二是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共投入贫困村资金4324.6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教育投入等。三是区内对口帮扶工作取得新突破。两县帮扶示范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00万元。四是村企共建有新进展。我市参加村企共建新农村建设的企业总共有32个,投入帮扶资金224万元,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

(六)认真组织开展“美丽南宁·清洁乡村”、道路绿化植物养护工作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全市224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是贫困村“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的责任人,将该活动与年度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督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道路绿化夏季管护的要求,办领导牵头,组织全办干部职工每个月集中开展管护活动3次以上,每周开展日常巡3次以上。上半年共投入植树、管护施肥、浇灌等费用共计34300元。

(一)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建档立卡工作推进缓慢。

(二)基层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识别标准、分解步骤等内容理解存在偏差。

(三)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后,项目规划、实施和精准帮扶工作滞后。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制定配套落实文件

自治区出台了涉及扶贫对象识别、生态移民、金融扶贫、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教育精准扶贫等系列配套文件,我办加强向市委政府的汇报,做好参谋助手,同时与市相关部门沟通,研究制定我市的配套落实文件。深入调研,广泛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6月23—28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田文东带领市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相关领导共10人前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贵州省贵阳市开展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推进扶贫造血功能先进经验的考察学习。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领导批示,我办正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选一个县一个产业作为金融合作、金融扶贫试点,探索我市的新模式,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实现更大规模化和效益化发展,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二)继续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下半年,要加大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建设计划。

(三)继续加快推进产业化扶贫工作,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瞄准贫困户、贫困村,落实好20xx年自治区第一批、市本级和城区对口帮扶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化扶贫项目有效规划工作。

(四)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工作,并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与全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制定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情况等信息进行更新。对新出现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扶贫对象给予帮扶,对已脱贫的对象及时退出。每三年对贫困户进行调整。

二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到户定责机制,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干部,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把驻村入户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重要渠道。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现驻村帮扶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结合整村推进验收,对定点扶贫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领导班子进行问责。

量予以扶持,特别要做好零星分散贫困户的扶贫工作,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加强精准扶贫监测和绩效评估,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五)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监管

把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结合财政专项资金特点,逐项建立健全具体管理办法。

(六)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督促市、县区定点帮扶单位完善帮扶计划和落实帮扶项目,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社会扶贫工作督查。继续完善好我市对口帮扶那坡、靖西两县项目建设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市外侨办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关于对20xx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主要目标实施考评的通知》(通办发〔20xx〕号)和《关于开展“十二五”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帮村党员干部帮户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总体部署,我办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

结合本办实际,真情帮扶,在开展与xx市包场xx村的“部门单位帮村,党员干部帮户”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到位,确保帮扶规范化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地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我办领导始终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外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采取帮扶措施,不断拓展扶贫工作新局面。

年初我办把结对扶贫工作列入办重点工作,对全年的扶贫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专门安排友城友协支部负责日常联络,责任落实到人。

二、扶贫助困到位,确保帮扶有成效

20xx年,我办紧紧围绕结对帮扶工作责任目标,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充分发挥我办职能优势,结合海门包场镇河南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帮扶方案,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积极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

在端午、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夕,分别组织党员干部3次对结对帮扶的困难党员江金生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并给予该家庭1600元经济救助,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当前家庭生活上面临的暂时困难,帮助他们重树致富的信心,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询问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详细了解村情,理清帮扶思路。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帮扶方案,并将帮扶工作与开展“三解三促”、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扶贫助困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了结对帮扶活动的有效落实。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总结篇九

甲 方: 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村民委员会 丙 方(搬迁安置户主): 身份证号:

原住房地址: 县 镇 村 社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xx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精神,依规定程序,甲方已被确定为 年易地扶贫搬迁户,为规范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甲乙丙三方就搬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组织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扶持落实丙方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原则建设。

三、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自愿搬迁到 安置点,房号,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

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

筹资金 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

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签字、手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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