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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汇总8篇)

时间:2023-09-26 11:00:19 作者:梦幻泡 2023年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汇总8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一

乡财局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群众活动,着力推动以下三项工作:

着力保障民生工程。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财政支出重点,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努力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业务培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全局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统筹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通过精确定位管理目标、典型带动、重点突破、健全考评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夯实管理基础为手段,以乡村两级所属财政性资金为主要管理内容,以其信息流、资金流为管理主线,依托于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全程跟踪、绩效考核等手段,重点在乡村财务管理、日常收支核算、专项资金监管、“村帐乡代理”、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债权债务等方面监督检查。

推进“四个加强”提高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为了提高财政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木垒县乡财局在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推进“四个加强”: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大局意识,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当好领导谋士和经济卫士,树立和谐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高质量完成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任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将内部的制度建设结合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制度建设带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今年年初通过业务科室间的人员调整轮岗,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财政干部,着力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加强廉政建设。着力增强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依法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自觉维护财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加强粮食直补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奖补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直补监督管理工作,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我所于5月份对粮食直补前期的丈量土地工作进行监督核实。经过精确测量并统计,得到如下数据:

博斯坦乡五个村需补贴面积共计5873.8亩。其中阿克卓勒村为313.5亩;合然托别村为58.4亩;三个泉子村为3072.2亩;博斯坦村为1944.7亩;伊尔哈巴克村为485亩。

为防止农户虚报、夸大补贴面积,我所对丈量土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一方面能提高数据精准度,另一方面加大了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护,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新户乡财政所大平台系统正式运行

6月24日,新户乡财政所在大平台系统中成功拨付了一笔款,此平台集中了所有财政资产和管理数据,建立了涉及财政资产和资金运行的统一数据库,有力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平台运行后实行网络办理,无纸化办公,对财政所来说,办理相关业务将更便捷,工作负担大大减轻。

白杨河乡财政所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学习

近日,白杨河乡财政所围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政策、奖补范围、筹资筹劳等方面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使财政人员更加认识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财政所要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在吃透政策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培训上下功夫,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从而激发农民主动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热情,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要加强学习、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心,注重奖补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放。

东城镇财政所迎接木垒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

领导小组验收工作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东城镇财政所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表现出了很高积极性。包括有规划,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的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第31个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和创先争优等活动,通过开展“十项重点工作”和“四项活动”使创建工作更加切合业务工作实际,有效地推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6月5日,木垒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来我所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用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我所在健全民族团结领导管理机制、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等方面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了检查。

东城镇财政所抓好农机补贴工作

为认真落实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农机补贴工作不缺位、补贴资金不流失,东城镇财政所与镇农机站密切配合、携手共管,认真开展农机补贴工作。

我所确定一名财政专管员专职负责农机补贴的审核和检查。为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还及时与镇农机站相互沟通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定期下乡入户到现场对新购农机具的名称、型号、车架号等进行检查,并与农机部门录入的原始资料进行核对,较好地避免了违规倒卖和套补骗补现象。截至目前,我所已受理农机补贴35起,累计62台套。

英格堡乡财政所民族团结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月初,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督察组来我所检查指导工作。

督察组仔细翻看了我所开展此项工作积累的材料,对材料涉及的事项进行改正指导,对不完善的材料进行补充,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做了重要指示,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先进活动,不仅能提高中华民族大团结以及人们热爱伟大祖国的意识和热情,我们民族自治县的公务员还能积极响应自治区要求的双语互学,把学习民族语言和民族风俗习惯当做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靓点,意义非常重大,在县督查组的指导下,我所更加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方向。(英格堡乡财政所肖文)

农机具补贴进行核查工作

近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户进行了核查。我所会同乡农机站,以在他们那里登记名单为依据,共同下到每一户家中,坚持见票,见农机的原则,不漏掉一户的原则,仔细认真地完成了任务。最终手续完备合法的有13户,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其余属于有机无票、无机无票。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农户,我们和农技站,村委会共同确认上报,杜绝了套取国家补贴的路子。

木垒镇财政所将乡级办公场所建设债务化解工作上报完毕

6月22日在财政局五楼会议召开木垒县综改办学习传达《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大会,综改办主任张瑾主持会议,全体所长和会计参加了会议,会上安排此项工作,要求于6月25日各财政所完成核实债务数据并上报完整的资料于乡财局,木垒镇此次以前乡级办公场所债务化解有一个项目,项目名称是木垒县木垒镇修建木垒镇办公大楼工程,债务实际余额是727276.63元。木垒镇财政已将所需的债权人名称、债权人电话、债权人银行账号、债权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上报乡财局办公室,等待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兑付。最后,张主任要求各财政所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化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县化债工作圆满完成。

木垒镇财政所全体干部参加公务员职业道德理论测试

206月22日下午,木垒镇财政所根据上级部门和人社局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开展了公务员职业道德理论测试,全体干部参加了测试。该测试是检验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环节之一。据悉,此次测试成绩与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查验收评比、公务员培训鉴证评定、年度考核等结果挂钩,并作为公务员选拔使用的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通过组织开展理论考试的形式,切实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公务员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

孙家沟村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6月9日,孙家沟村2013年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东城镇政府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会议由乡纪检、农经、财政所、村委会、村民理财小组等负责人参加,并聘请造价、审计、监理等专家现场评分。此次招标共有8家代表进行竞标,通过现场竞价和各评委评估、商定,最后由合理低价的陈雷获得,并张贴了为期五天的公示。

通过这次孙家沟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的公开招标,进一步规范了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程序,为做好项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西吉尔镇“三个到位”做好化债工作

一是政府重视到位,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在接到木垒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文件后,政府领导立即组织财务人员对文件进一步学习,并及时通知各个债权人提供相应材料。

二是财政所工作责任到位,为债权人负责。从基本身份、信用社存折账户、发票上报等信息严格要求,确保及时准确。

三是公示公开到位。在政府办公楼外,张贴债务信息公示情况表,提高透明度,接受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的监督。

西吉尔镇财政所扎实推进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

自5月中旬西吉尔镇政府丈量完2013年粮食种植面积后,西吉尔镇纪检、农经站、财政所三部门就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统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5日,县农机局、镇农经站、镇财政所对—2013年购买农机的信息进行了核实检查。

1、积极做好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公开公示工作。5月30日至6月1日,镇纪检书记赵吉刚、农经站站长王新德对西吉尔镇4个行政村以召开社员大会的形式、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该农户的实际粮食种植面积,必须经户主签字认可,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再经该行政村组长、村支书签字认可后上报县农业局。

2、接待服务好农民群众到财政所咨询补贴政策查询补贴资金和信访工作。针对补贴政策相续出台,农民群众到镇财政所咨询补贴政策和补金额人数越来越多现象;对部分农民群众通过自己查看丈量土地面积公示后,有问题的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安排相应工作人员进行下地核查;对部分农民群众反映的综合直补的焦点、凝点、热点问题,根据补贴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微小问题不出村,一般矛盾不出镇,把问题和矛盾解决消融在萌芽状态,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护,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实处。

3、深入村组农户开展核查监管工作。6月5日,各村村民将自家购买的补贴农具开到农机站,当场以购买人身份证、一卡通、发票等信息进行了核查,对有些大型农具不易开动的,农机局、农机站、财政所的相关人员下村入户进行核查,并做好补贴宣传工作。

新户乡财政所对惠农专项资金开展入户抽查工作

近日,新户乡财政所对全乡5个村的惠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入户抽查,每村抽4-5户农户,对各项涉农资金特别是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机购置补贴、民政资金等直接补贴到人、关系农户切身利益的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抽查。我所坚持“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项”的原则,逐一进行了抽查核实。没走一户,我们都详细了解,逐一登记,并确认无误后让农户签字,确保抽查的`真实性,通过此次抽查,再次对各村的惠农资金补贴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确保了惠农资金一分不少的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照壁山乡财政所确立四项机制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站所奠定基础

一是确立责任落实机制。坚持所长负总责,业务人员具体抓,加强指导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确立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活动纳入全所的计划中,纳入职工的目标考核中,促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确立条件保障机制。安排一定的创建活动专项经费,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必备的条件,必要的保障。四是确立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按创建阶段认真检查、突出创建责任目标等方式,以检查促工作,切实加强督促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有序发展。

雀仁乡财政所开展惠农资金抽查巡查工作

2013年6月,为确保今年全乡农村惠农资金的顺利发放,让农民切实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雀仁乡财政所组织财政所干部深入村组,随机抽查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广泛听取建议和意见,通过查看一卡通,认真核对各类补贴的发放情况。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及冒领现象,群众满意度较高。

照壁山乡财政所进一步加强做好维稳工作

在七月一日党的生日来临之际,照壁山乡财政所在下面三方面做好维稳工作:一是加强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二是高度重视群众信访问题、我所根据接待信访群众制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领导接访活动,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加强涉稳突出问题督办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解决。

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二

与民施政,与民谋政,政善民殷

开源节流,量人为出,须要周详预算

统筹有效,调度得方,全凭科学理财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脉民情是一体

征者为国,缴者为国,民生国计系千秋

财政连各业各业连财政财政好各业大旺

国家为全民全民为国家国家昌全民小康

政从正出,正好施政,正人正己正风,唯正善施政

財自才来,才能聚財,才学才识才智,有才会理财

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三

财政局作为财政管理部门,承担着管理本地区财政资产的重要职责。为了保证公共财产安全有效使用和管理,财政局必须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能力。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我深刻领悟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并从中得到了许多宝贵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正确评估资产价值

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正确评估资产价值是关键。我们需要科学的方法来评估财政局所持有的资产,包括其市值、市场需求和使用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科学有效地对财政资产进行管理和利用。例如,在财政局所持有不动产资产管理方面,我们要善于利用公开透明的市场评估机制,通过询价、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收集各方建议和意见。对于那些可能存在亏损风险的资产,要采用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处置,确保资产质量和价值得到最大化保证。

第三段:加强资产监管

在资产实际运营中,我们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财政资产安全、无损毁、无低估。要善于发现和监测各类风险,采取加强监管和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例如,在不动产资产管理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物业租赁合同的管理,及时更新补充、审核物业租赁协议内容,并明确约束义务与责任。

第四段:优化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是指根据财政局整体需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别的资产,以达到风险控制和收益最大化的目的。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制定优化资产配置方案,切实提高资产配置效率。例如,在不动产资产管理方面,我们要统筹考虑财政资源配置和区域发展规划,采用分散化、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并及时对其进行调整和优化,以实现资产配置的目标。

第五段:加强组织管理

要确保财政资产的有效管理,我们需要加强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财政局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要强化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等方式,定期检查和评估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还需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职业能力提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总结

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局的重要职责,是实现财政目标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增强意识,加强能力、优化机制,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产安全、有序、高效运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共财产的最大保值增值,为实现财政目标、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四

近日,我和所在的财政局一行人前往其他城市进行观摩学习。通过此次学习,我对财政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收获了很多知识和经验。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学习的重要性

学习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源泉,特别是对于我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而言,学习更是一种生命力。财政工作涉及范围广泛,包括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税收征管等多个方面,学习是我们熟练掌握这些技能的基础。而通过观摩学习,大家可以更加深入了解其他地方的营商环境、财政制度和政策法规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二段:观摩学习的收获

在此次观摩学习中,我发现其他城市关于财政方面的配套措施更加完善,财政预算和财务会计管理更加规范。另外,他们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效果也更加明显。通过深入了解这些情况,我认为我们在财政方面仍有不少提升的空间。同时,我们也获取了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可以借鉴到自己所在的城市。

第三段:工作应用

观摩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要将自己所学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本次学习中,我们不仅观摩了其他城市的一些工作案例,还深入了解了一些新的财政制度和政策。这些知识相信会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在日常的税收征管中,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优秀经验,推动税收收入的增长。

第四段:加强交流互动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与其他地方的财政部门人员进行了多次交流,分享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通过交流互动,我们学到了不少新的做法,也增进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加强交流互动,不仅可以促进我们的学习和进步,同时也可以扩大人际关系网络,为今后的工作创造更多的合作机会。

第五段:总结

通过观摩学习,我们了解了其他城市的财政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增长了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同时也加强了部门内部和其他地方的交流合作,扩大了我们的人脉。我们的工作氛围越来越好,这意味着我们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都会得到很好的提升。总之,这次观摩学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激发了我们的学习热情和工作激情。我们会继续努力,为我们的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五

作为一名岗位为财务管理的机构负责人,本人从事多年财务管理工作,却始终没有参观过财政局。因此,当得知我单位组织前往财政局学习时,我非常激动和期待。在这次学习中,我有幸深入了解了财政工作的实务操作,也学到了许多新知识和方法,接下来我将分享一下我的观摩体验和学习心得。

第二段:财政局的实际运作

在前往财政局的路途中,我一直在思考财政局是如何实际开展财政工作的,在实地观摩学习中,我终于看到了答案。财政局的工作并不单纯是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账目的清理整理,更重要的是在预算编制、财务监督、物资管理等方面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尤其是在预算编制方面,财政局要克服各种困难,平衡各个阶段和各个领域的发展需要,尽可能合理地编制和执行预算。

第三段:财政局的应对措施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财政局会在一些突发情况出现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当地的领导提出新的工程需要专项资金支持,财政局会第一时间调整预算支出,确保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同时,财政局还为避免违反财政法规,在预算编制和财务监督时也会采取措施,确保公共财务运作按照规矩走。

第四段:财政局的核心价值

从财政局的实务操作和应对措施中,我更深了解到财政局的核心价值。在财政工作中,财政局不仅仅是一位“财务管家”,也是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促进器。通过合理调配公共资金、审慎编制预算、规范财务运作等方式,经济发展得到有序有效的推进,更好地服务于干部群众的利益和需要。

第五段:我的启示和感受

学习过后,我深感财政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对于自己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有了一些新的启示和感受。例如,要加强自身业务技能的学习和掌握,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从细节入手提升自身的工作水平。同时,还要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和合作,积极沟通协商,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结尾:

在这次财政局的学习中,我深入体会到了财政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也受到了很大的启示和感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进步,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更多的贡献!

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六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是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进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财政局实习期间,我学了好多以前在学校里面学不到的东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财政收支预算核算机构,主要业务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财政规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筹集、调拨和管理资金,监督和指导个部分的财务活动。具体说来友,为中小学校学费\职工工资预算核算、各类费用支出审批、核算及调拨款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核算预算工作、职工福利保障级单位运作中需要的支出预算核算工作,是征税收入上报上缴资金调动等工作。根据以上的基本工作内容,可以了解在工作中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怠慢,不然会影响整个工作的程序、秩序和进程,作起来会很困难麻烦。上班之前,我对实习的感觉是即新鲜又紧张。新鲜的是能够接触很多在学校看不到的东西,紧张的则是万一做不好工作也许会受到批评。单位领导将我安排在核算中心重组,核算中心一共7组,各自分担着不同的工作。

而我所在的这组主要工作是给市委5大领导班子分别给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人大、政协、审计局\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纪检委、统战部、卫生局\教育局\建委、综合执法、物价局、计生局\市委车队\财政局等18家的各项核算工作,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刚来的几天杰出的就是月末工资核算及各项消费支出审核工作,这个工作主要事务工作中需要的一系列消费支出进行审批核算。听前辈们说核算工作是最繁琐的,要项项都得想到,马虎不得,一定要工作效率高,因为不但要尽早做好预算,还要想上积极是汇报,尽量不耽误各个单位的工作进程,仅仅在春节前期作的这些工作我都觉得很吃力,一天下来头脑都糊涂了。我心里明白,像我这样的一个初生牛犊,只能在一旁自己学习掌握如何操作,根本不配上前操作。但是前辈们对我很和气,耐心的给我介绍了单位的基本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各科目的核算内容。对我所有的疑难困惑,他们都有问必打,让我很感动,就这样也使他们的工作进程减慢了速度,影响了他们的基本工作时间安排和基本工作进程,最初我在一旁也只能帮忙传送单据,复印大字,作表格,还要时不时的找领导盖章。

就连找领导签字也要学习如何和领导沟通,因为在这里财政局的局长或副局长都是掌握财政大权的,即便是市里的领导抑或是市长发话给某某单位拨款,也要看财政局长的脸色。这让我慢慢的看到了现实社会和校园的生活是多么的不同,但是我在这里工作期间领导们 对我的错误给予极大的宽容和指导教育,并且在百忙之中耐心的帮我改正,态度很和蔼,我觉得有些受宠若惊。慢慢的我也开始接触一些基本工作,前辈们也放心交待给我一些基础性工作让我来做,虽然工作中由于对业务的不熟悉,小小的工作我还是时不时的会犯些错误,前辈们对我犯的错误都能宽容接受,并给予更加认真自己的指导,而不是简单的责骂,就连上级领导都很和蔼可亲,根本没有官架子,在这样的组织里面工作真得很温馨,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虽然工作忙一点,但我觉得过得很充实,觉得自己的收获确实不小。由于这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我只能虚心的在一旁请教学习,根本不干插手,生怕出现一点错误或耽误了工作,影响效率。

在实习期间我有很多感触,虽然我基本没有进入工作中实际操作,但是我认为在我国的财政实际工作操作中有好多程序和手续十分繁琐,就是因为繁琐才?导致工作手续多,过于程序化,对于有些方面政府为有些机关和行政单位的资金太少,从而阻碍了发展和进步。比方说,在实习期间财政对学校的拨款由于上级的问题,显然遏制或限制着学校的基础教育建设发展。具体来说:基础教育的属性为准公共用品,要求我们现实中对这一物品进行生产或安排时提供的制度要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满意,实现利益均衡,即处于制度均衡状态。这就要求制度必须满足相关条件:主要是能够保证个体的合理的利益地位,否则难以保持个体对制度的满意状态。财政供给的制度不均衡是影响基础教育正常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觉得基础教育服务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实现有效供给。首先在盖州市工人工资问题,目前随着盖州市的发展教师的基本工资问题解决的基本到位。

但是在现行基础教育支出方面的规模和效益问题严重影响了基础交易服务的有效供给,造成了社会公共福利的损失。作为盖州市子民的我不得不承认,盖州市的经济发展很弱,工业发展相当落后,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在20xx年前相继倒闭,几年之间整个市区及周边乡村出现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妇女在家就成为真正的家庭主妇,而男性劳动力在乡村重新开始农耕,而城镇里的男性劳动力就自动去做苦力之类的工作,收入微薄,勉强养活一家。近几年盖州市的经济有所发展,盖州市的发展离不开园丁们为祖国花朵付出的劳动和汗水,科教兴国是我们国家基本国策之一,邓小平同志说过:再穷不能穷教育。所以盖州市本着这个宗旨,不曾可口国脚职工分文工资。但是由于资金有限对于学校的基础教育建设还是不到位,欠缺很多。这是我在工作中的感受之一。

这次实习给我留下的印象和深刻,也为我的以后的求知生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真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学无止境”这是财政局领导在最后留给我的一句话,他鼓励我继续努力学习,继续深造,学无止境!我像我也会继续学习的,即便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也不会放松学习的,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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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七

尊敬的财政局领导并张尚贵局长:

您好!

石化中学两千名师生给您拜年!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全家幸福,万事如意!

我们给您拜年,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特别关!百年大计,教育第一。您关心党的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注困难学校的发展,大力扶持困难学校。特别是对石化中学这所薄弱学校的扶持,更是倾注了您更大的心血。您在春节将近的时刻,还在想着我们的学校,想着我们的老师,想着我们的学生。您冒着严冬的酷寒,给我们全校师生带了来春天般的温暖。邓士龙副局长,蔡蓉科长亲自到我们学校调研,考察。当他们看见我们在困难条件下办学的骄人成绩,他们脸上露出欣慰了的笑容;当他们看见我们学生食堂破败不堪,学生宿舍条件艰苦时,他们又流露出揪心的表情。您在我们学校调研之后马上开会研究并作出了对我校进行大力扶持的决定,拨款已及时到位。全体师生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我们将拥有崭新的学生食堂,我们将吃上热饭,喝上热水,我们将有热水洗脸,热水洗澡。我们从此将告别站着进餐的'历史。有了您的关怀,我们的校园将从此改变面貌,我们将拥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们衷心地感谢您!

我们给您拜年,感谢您将来还将对石化中学一如既往的扶持和关怀。xx年石化中学从中央企业子弟学校转移地方政府,在三年过渡期间,全省义务段学校已全部完成普九验收工作。而致今我校依然校舍陈旧,教学设备老化,教师办公条件差,学生学习,住宿,生活条件恶劣。我们的办学条件没有得到改善,远远不能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我们盼望着您对我校的继续扶持和关怀。

我们给您拜年,还要向您表达我们认真工作,刻苦学习的决心!我们一定不辜负您的希望,严格执行党在新时期的教育方针,遵循我校“知书达理,和而不同”的校训,为把我校办成东城区精品名校而奋斗!

此致

敬礼!

尊敬的万宁市财政局:

您好!回首走过的2015年,我们潮港村委会全体村民对市财政府给予我们村道路建设的鼎力相助铭感于心,深表感谢!

还记得,那条路没有建成水泥路之前,下时是泥泞不堪,曲折且无规则,人走人愁,车走车抛锚,整个路容是不堪入眼,全村村民无比的渴望此路改头换面,变成宽敞洁白的康庄大道!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万宁市财政局就是一场及时雨,操我们村民所操的心,急我们村民所急的事,心系群众,情牵百姓!在我们百姓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全村群众既欢喜又感谢且珍惜市财政局的援助,翁启胜书记等新一届的村委会领导班子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勘察道路情况,当有房子阻碍新道路建设时,他们作为父母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顺利调解纠纷,全村群众也是高度配合,众志成城,在欢声笑语中投入新道路的建设!披星戴月,夜以继日,无怨无悔!

在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数日的努力奋斗,昔日泥泞不堪的羊肠小道焕然一新,如今是一条宽敞洁白,坚硬牢固,且每15公尺就有一个落沙池的集美观和安全于一身的新道路,从此村里的交通条件改善了不少,村民们对此事赞不绝口,每次谈论此路都是竖起大拇指,直夸市财政局的英明伟大!村民们走在这条路上时,眼中满是幸福与快乐!

心系百姓,情牵群众!全村村民再次衷心地感谢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改变了我们村的道路面貌,改善了我们村的交通条件,为我们村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真的很感谢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最后祝万宁市财政局屡创佳绩,更上一层楼!

此致

敬礼!

潮港村委会全体村民

2011-2-20

财政局预算股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停车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停放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占用道路停车场、内部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专门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包括由政府专门规划和建设的停车场、由政府利用道路红线以内可利用空间规划和建设的停车场。

占用道路停车场是指依法在道路上设置的供车辆临时停放的场地和泊位。

内部停车场是指利用道路红线以外本单位或本居民小区自有土地建设或租用其他土地建设,供本单位、本居民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执法机关暂扣违法车辆停放的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包括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占用道路停车场以及向社会开放的内部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规划、建设、市政、财政、物价、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监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停车场管理和供需状况进行分析调研并报告本级政府。

第六条 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依法管理、方便群众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内部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

推广普及信息化、智能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

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八条 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情况的审查。

第九条 新、改、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应当按规定配建、增建停车场。

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 下列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当予以补建:

(一)火车站、道路客运场站、机场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点;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场地条件等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的,公共建筑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补建或租赁停车场。

第十一条 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按照改变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按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增建停车泊位或易地就近补建、租赁停车场。

第十二条 停车场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压绿地,毁坏苗木;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四)不得影响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

(五)符合《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以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和设计规范。

占用道路停车场在交通繁忙时应当禁止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 规划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增建、补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停车场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变更设计图纸,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停车泊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第十五条 建设停车场时,应当根据规划设计标准配备下列设施:

(一)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施、通风设施、排水设施、计时计费设施;

(二)完善的安全监控设施;

(三)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公共停车场还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专用停车场还应当按执法机关需求配备相应的专用器械,设置专门的危化物品车辆停放区。

第十六条 对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宽度、承载力、车流量和人流量等因素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并设立明显标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 占用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实行总量控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编制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不同车型的停车需求。

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路段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

(一)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盲道);

(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的区域;

(三)道路交叉口、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区域;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的区域、路段。

第十九条 新增或撤销占用道路停车场方案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1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每年对占用道路停车场实施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减情况,对占用道路停车场进行及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占用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通知相关街道、社区和经营者: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公共停车场的使用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停车场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易地配建停车场。

第二十三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居民小区的车辆,应当在单位或小区内部停车场停放,不得在单位或小区外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停放。

因单位或小区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停车的,应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市政部门意见后,依法办理相关占道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执法机关应当遵循方便执法、方便群众、方便交通的原则选定专用停车场,与经营者签订使用协议。

使用专用停车场的执法机关,对专用停车场的日常经营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 停放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专用停车场,不得与汽车修理厂建在同一个院落,不得兼营汽车修理业务。专用停车场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或强制当事人拆检和维修车辆。

第二十六条 停车场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佩戴服务牌证;

(三)建立经营管理台帐,填写内容全面、翔实、规范;

(五)保持停车场内设施完好、清洁卫生,交通标志、标线准确清晰;

(六)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发放停放凭证,并在车辆离开时检验收回;

(八)定期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发现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采用电子仪表收费的,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第二十七条 占用道路停车场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违反规定划设交通标志、标线或设置停车障碍物;

(二)不得擅自扩大占用道路面积;

(三)不得损坏停车场区域内的路面。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八条 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购买车辆及相关财产保险。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出现刮擦、损坏、丢失等情况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情况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车辆驾驶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停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引导,有序停放车辆;

(二)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标志、标线;

(三)不得停放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四)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用。

第三十一条 在占用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序停放,做到首尾一致,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二)不得在规定时间、路段外停放机动车。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开办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 经营性停车场开业前,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办法实施前开始经营的,应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效的场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三)停车场设施清单和停车场相关图则;

(四)停车泊位数量;

(五)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专用停车场还需要提供与执法机关签订的使用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四条 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转让、歇业的,应当在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不得参与停车场经营和接受停车场经营者挂靠,不得擅自收取停车费。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以及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权,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八条 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期满,应当重新实行招标拍卖,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获得经营权。

第三十九条 经营期满,经检测停车场设施仍能安全使用的,原经营者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经营权后,可继续使用;未取得下期经营权的,可与下期经营者协商进行残值转让,协商不成的,应自行拆除停车场设施。

第四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以及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权招标、拍卖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财政,用于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四十一条 停车场经营者取得经营权后,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收取场地费或占地费。

第五章 收费管理

第四十二条 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占用道路、专用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内部停车场提供社会服务部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三条 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费率,收费标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综合考虑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第四十四条 停车场开业前应当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确定定价形式。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制定或调整。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调整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四十五条 停车场服务可以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按次计费。

第四十六条 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场性质、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对象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七条 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使用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费。

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第四十八条 除专用停车场外,其他各类停车场应对军用车辆、救灾和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服务费;医疗机构设立或租用的停车场凭当日诊疗凭证免收服务费。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停车场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条 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其补建。

第五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规定建设和经营专用停车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移交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第五十三条 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第五十四条 停车场经营者在停车服务收费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实施处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04〕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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