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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诊工作制度与职责(精选15篇)

时间:2023-12-26 00:03:33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的完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合理的规章制度能够提高组织的效率和凝聚力,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些范文吧。

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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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诊工作制度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

2、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要进行认真登记,同时报告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将采集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3、对禽流感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规定,立即转诊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保持发热门诊各室内清洁整齐。

中医院工作制度及职责

药剂科主任职责(中医院)。

中医院药剂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制定药剂科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领导中西药材保管、加工炮制、制剂与调配工作,确保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中药材的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严防差错事故。5.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主动配合,做好药品供应。6.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7.组织中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尤其是中医治疗急症用药的剂型改革,开展中药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中药炮制经验的挖掘继承工作,配合临床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单方、验方。8.组织及指导中医院校中药专业学生的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的进修等技术工作。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发诊工作制度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0xx年10月20日。

xxx卫生院。

b超室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7、做好科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8、做好各项检查的登记和保存;

9、认真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

1、b超医师接诊病员后,应及时告知患者检查注意事项。常诊病人按顺序进行检查,危重病人及急诊病人随时检查,必要时可床边检查。对于传染病患者,应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传染他人。

2、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必要时可参考病历,检查时应按照临床诊断需求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以确保超声诊断的可靠性。

3、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或提出做其它辅助检查的项目,不要盲目、过早地下诊断意见。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仪器进行检测,发生故障及时处理,不得无故停检。

5、各种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b超档案妥善保管。b超诊断有关资料未经医务科长同意不得查阅或借出,防止纠纷发生。

6、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脱岗,待班期间必须随叫随到,及时给患者检查诊断,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了解仪器的性能和安全使用的方法。

2、认真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技术素质。

3、检查前要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检查部位及临床要求,认真仔细地进行检查。

4、除熟悉超声技术外,对其他影像诊断知识亦应有所了解。

5、报告单书写规范,做好登记工作。

6、传染病病人检查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1、在护士长领导下,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医院和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3、接待病人热情,做好病人心理护理,向病人介绍、宣传有关检查知识,解除思想顾虑,使病人愉快地接受检查。

4、做好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检查各种消毒器械、敷料等用物是否备齐,诊疗完毕分别清理,消毒备用。

5、对病重者给予提前就诊,对年老体弱和远道来的病人给予关照,对传染病患者根据条件,及时隔离消毒处理。

6、按规定管理好本科的药品、器械、被服、家具等物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8、掌握好急救用品的作用、剂量,掌握本科室各项检查的操作规程,必要时协助医师做好各项,并做好贵重仪器保养工作。

发诊工作制度

一、树立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二、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一人一室),并立即向医务科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诊室每天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着装,避免感染。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中医院工作制度及职责

在县委、政府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紧密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创先争优、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专项治理、优质护理服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平安医院建设等活动,切实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医院科学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顺利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各项工作指标。

1、201~11月份全院业务收入2242万,较去年同比增长36.50%,其中门诊收入为769万元,占全院收入的34.30%;住院收入1473万元,占全院收入的65.70%;药品收入937元,占全院业务收入的41.80%。

2、中药饮片收入113万,占全院业务收入的5.00%,较去年同比增长73.80%。

3、门诊量119245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33.70%。

4、急诊接诊30009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34.50%。

5、住院5669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33.00%。

6、手术664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15.50%。

7、床位使用率86.00%,较去年同比增长6%。

8、平均住院天数7.50天,较去年同比上升0.1天。

9、门诊人均费用64.80元,与去年同比负增长-7.4%;住院人均费用2491.80元,与去年同比0增长。

10、产科接生834例,较去年同比增长30%。其中,剖宫产222例,占26%;顺产612例,顺产率74%。

二、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改善就医环境,增设调整科室布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就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舒适、整洁、干净、方便、快捷已经成为很多人选择医院就医的重要标准。随着就诊及住院病人的逐惭增多,现有的开放病床位已不能满足住院病人的需求,根据医院实际,我院于今年4月份始将大内科分出内一、内二两个科室,内一科主要收治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等病种,内二科主要收治脾胃病、脑病科、结缔组织病等病种,内二科在原来针灸科的住院部一楼,我们在输液大厅后半部搭建板房,把针灸推拿科迁移到板房。我们一边也着力办理康复楼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我院本着“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的服务理念,尽最大努力改善就医环境。我院整体布局较原来更完整、合理,为广大患者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2、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在门诊大厅设立医院布局平面图、科室分布示意图、楼层科室标识系统、医师简介、办理出入院手续流程、新农合医保核报及医保政策宣传、常用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西药品价格等服务信息;设置了候诊椅、饮水处、便民免费电话等设施,加强导医服务,对新入院病人有护士专送到病区;在各科病区设立了便民免费电话,配备轮椅、推车、担架等为病人提供免费使用,对入院病人发放入院须知,进行健康教育和生活指导,使病人尽快适应住院环境,利益疾病的治疗和康复。

3、改进服务流程。为了方便病人,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把挂号机移到门诊大厅入口处,方便病人挂号,并设有专人为病人填写门病历的个人基本资料,引导病人就诊;各种医技检查如检验、心电、普通影像、超声常规检查项目随到随做,及时提供诊断报告;为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开展全天候门诊服务,保障双休日和节假日病人就诊。

4、扎实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护理工作显著提高。—年我院护理工作在各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之下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自从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工程以来,我院就诊就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转变护理模式,落实护理责任包干,为患者实施全面、全程的优质护理服务,实现了让患者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为了确保病人的安全,保证夜班都有2个以上护士上班,在内科病区护士率先执行a、p、n排班制,护理质量显著提高,经常得到病人赠送的锦旗、表扬信及口头表扬。—在护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特别是2012年4月参加四年一次的xx市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中,我院获得了“双人心肺复苏术”和“拔罐术”双项一等奖,两名护士被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这在整个xx市县级医院中是唯一一家获取殊荣的医院,由于在此次活动中成绩显著,我院被评为xx市护理岗位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内科病区荣获xx市“优质护理示范病区”称号;妇产科护士xxx被评自治区卫生厅授予的“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称号。xxx、xxx、xxx、xxx等四名同志荣获xx市优秀护士称号。

5、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完善病人选择医生、医疗费用清单、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和服务承诺公示制,建立健全导诊咨询、医患协议、医患沟通、法定告知等制度;积极推进病人访谈、出院随访等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和“首遇负责制”;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持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病人投诉处置机制,切实维护病人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强化服务与安全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服务缺陷,正确处理服务抱怨,虚心听取患者对医院的服务改进意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开展卫生应急和消防安全大演练,提高医院应急处置能力。为了全面提升我院卫生应急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和应急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卫生局关于《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十月份我院开展了以模拟交通事故现场院前院中救治的卫生应急处置为主要内容的一次卫生应急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提高所有医务人员急救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科学应对紧急事件,积极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急救成功率。今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演练,请县消防专业人员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授课,紧接着进行一次消防火灾应急演练。通过这次演练,确保医院在发生火灾时,各部门医务人员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医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掌握医院发生火灾时的紧急行动程序和疏散路线,掌握消防防火器材的使用,在发生火灾时能够保障病人、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健全院科二级质控体系,制定医疗护理质量方案和考核标准,完善医疗质控检查追踪、反馈督查、分析评价、指导考核、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专题会议,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实施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管理,落实14个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加强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医务科和质控科联合每月进行病历环节及终末病历质量质量检查各1次,今年共检查了496份运行病历和1540份出院病历,在检查过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病历的责任医师进行处罚,有效地保证了运行病历的质量,并将出院问题病历退回给病历书写者返修完善,保证了终末病历的质量,使全院病历的甲级率保持在98.1%以上。探索单病种管理,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促进医疗和质量持续改进。

2、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生部《20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组织专项培训与评估,按照卫生部和省、市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规范药物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建立健全临床用药监督指导和评价制度,开展药物安全性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加强处方管理,落实处方点评,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合理用药。

药房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区别分类药品的存入,预防差错事故。

三、

根据每日门诊工作的统计数字,及时了解用药需求,拟定药材的领单,做好配方、统计、整理上架工作。

四、做好处方调剂、核对、发药等工作。

五、定期检查毒、麻、限剧、重药品及所有药品、器械有效期,严防积压和过期消费。

六、严格执行药房工作制度、处方制度、医嘱制度,对不合格处方有权拒配,杜绝差错事故。

七、按规定做好药品、器材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进、销、存帐。

八、参加值班,积极配合门诊医师的治疗工作。做好药房清洁卫生工作。

九、服从调配,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1.药学人员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称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配方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和“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3.若医生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药学人员在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认准药名,称准剂量,不得估计取药。

5.调配含有毒、限、剧及麻醉药品处方时,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管理办法”和“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调配中成药时,要仔细检查药品标签、效期,对过期变质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不得发出。

7.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剂量。

8.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准确划价。

9.为了保证药品安全,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房。

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区别

为确保成渝客运专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整个项目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用以明确各部门职责以及负责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一、项目部各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铁路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2)负责项目经理部党工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负责项目经理部人事、劳资、培训、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4)负责项目经理部文秘、档案、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5)负责项目经理部内外接待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6)负责项目经理部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形象设计;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7)牵头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建章立制工作。

(8)负责项目经理部办公设备计划,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和管理。

(9)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

(10)负责项目经理部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办公、交通、车辆、食宿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11)协调相关工作,做好为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服务工作。(12)负责建功立业劳动竞赛评先工作。

(13)在项目标准化建设方面负责项目部的宣传策划工作,并对项目分部的驻地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检查。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征地拆迁部职责。

(1)负责全线征地拆迁协调工作,与沿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2)组织征地拆迁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了解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制定全线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掌握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落实。

(4)依照施工组织设计,向地方国土部门提报临时用地和正式用地申请计划。

(5)向沿线市、县(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临时用地资料,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

(6)与三电迁改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督促其按照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要求加快迁改进度。对严重影响工期及架梁通道上的“三电”,按照建设单位的指示自行做好协调迁改工作。

(7)协助分部办理民爆用品、跨河、跨路施工、文物考古及其他相关手续。

(8)审核临时用地协议及补偿费用;配合计划合同部进行大临用地的验工计价工作及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的编制与交验。

(9)负责建立全线征地拆迁台帐,编制统计征地拆迁资料,月、周、日报表及时上报。

(10)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类民事问题和矛盾。3.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落实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工作,做好变更设计的整理、审报以及变更后工程的组织实施。

(3)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组织关键技术的咨询、论证与攻关,建立全线技术管理体系。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

(4)组织编制本标段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各分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

(5)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的科技创新、创优工程规划实施、资料收集以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本标段开工报告的提交与申报,牵头组织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提交与申报。

(7)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管理。协助计划合同部编制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实施计划,并下达年、月度计划,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年度调整计划建议。

(8)负责施工进度管理工作。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进度考核办法,组织进行工期进度考评。

(9)负责验工计价程序中工程数量的计算与复核,建立并动态管理工程台账和技术档案。

(10)负责工程调度管理。及时收集工程信息,编制工程快报,掌握施工现场的进展和人员设备情况。

(11)负责施工协调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中与设计、监理、咨询等单位的协调工作。(12)负责全线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13)指导、监督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监督、控制现场标准化作业。

(14)参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5)负责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

(1)负责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检查、落实各工区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2)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建立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3)履行日常安全监督,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工作。

(4)督促指导各工区做好工序质量检查验收,组织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督促和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实施。

(6)负责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和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制定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实施规划并推进实施,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信用评价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内部质量信用评价。

(7)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考评办法,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检查考评。

(8)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负责样板示范工程管理,组织样板工程评审的申报工作。(9)负责安全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1)负责总指安全、质量检查、评比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2)组织全标段安全危险源和环保风险点的辨识、评价,进行分类管理与过程监控。

(13)负责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编制、报批,并组织实施。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计划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合同、经济、财经、税收、金融政策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铁路公司规章和有关规定,负责项目的合同、计划、统计、验工计价、概预算、施工索赔、财务等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

(2)掌握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负责编报统计报表,建立统计台账。

(3)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类合同的审核、登记、立卷归档及合同备案工作,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合同履行。

(4)负责概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负责编制设计变更费用。

(5)组织编制调概补差资料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6)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的法律事务。

(7)抓好工程成本测算,归口掌握项目投资控制情况。(8)负责组织每季度的验工计价工作及竣工结算,并及时办理对所属分部的计价。

(9)对所属各分部的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0)负责全标段劳务管理,制定“架子队”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铁道部架子队管理办法对架子队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项目经理部相关合同的签订和谈判,但不具有招标权。(12)负责办理项目经理部资金的支付、清算、结算工作。(13)负责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各项经济事项。(14)负责对所属各单位责任成本管理的指导工作,努力提高项目收益。

(15)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的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考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

(16)负责配合、协调审计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内部的财务监察及审计。

(17)负责配合铁路公司编制和上报项目经理部管理费预算;负责办理项目经理部的费用报销、工资发放、有关费用计提等工作。

(18)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的各项预算,提报资金申请,组织资金供应。

(19)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物资设备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铁路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规范、规章、标准和制度。

(2)负责本标段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制定本标段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资设备采购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3)负责组织监控本标段物资设备质量,指导、检查、监督、评价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定期评估物资生产、供应厂商工作。

(4)负责本标段物资供应管理方案制定、论证、报批和对所属分部物资供应方案的指导工作。

(5)负责审核和汇总本标段主要物资需用量、设备总量。制定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和计划,统筹协调全线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协助分部办理民爆用品。

(6)负责甲控物资的招标采购,包括审核汇总采购计划、组织招标、供应和结算。对于项目经理部大型设备的招标采购,由公司统一组织,物资设备部不具有直接采购权。

(7)了解、掌握地材的市场行情,推荐、报批合格供应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

(8)负责甲控物资和项目经理部集中采购物资的采购供应。(9)定期对分部进行检查,包括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计划统计及内业资料档案的管理、质量控制情况、料场建设、储备情况、现场管理情况(标识、堆码、秩序、环境),以达到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

(10)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7.中心试验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铁路公司有关试验、计量认证工作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

(2)在项目经理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试验工作。负责全管段的试验、计量管理,解决各工区在施工生产中出现的试验检测疑难问题。

(3)负责本部门的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建立人员和设备档案,负责试验、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维护和使用管理。

(4)负责进场试验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项目试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在施工检测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5)接受管段内各试验室的委托试验,指导管段内各试验室进行混凝土耐久性试验,对管段内各试验室选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复核、优化,对路基填料参数进行复核。

(6)监督检查管段内各试验室在砼、砂浆等施工控制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和现场值班情况以及现场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7)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种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纠正现场操作人员及试验人员违反质量控制标准和有关试验规程的行为。

(8)负责与甲方中心试验室、监理中心试验室的业务往来及其它工作的开展。

(9)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8.测量队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铁路公司有关测量、沉降观测等认证工作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规程,服务于项目经理部。

(2)负责与指挥部、设计部门、监理单位评估单位(咨询)的测量工作对接,推动全标段测量工作的顺利进展。

(3)负责本标段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将复测成果上报批准后下发各分部进行测设定位。

(4)负责全标段的日常测量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各分部测量队开展现场测量工作。

(5)指导各分部测量工作,明确执行标准、遵照的行业规范及标段内监理、设计、指挥部的规程规定,确保全标段测量工作的有序性和标准化。

(6)负责本标段定期的cpi和cpii平面控制网的复测工作。(7)组织各分部测量队进行二等高程控制网的复测,并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全标段控制点进行维护,对破坏桩点进行恢复。

(8)负责组织各分部及时提交评估报告,指导督促各工区cpiii网的建立及维护。

(9)审查各分部加密控制网和cpiii网的编制方案和成果资料。(10)审核各分部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的方案、评估报告,并进行现场作业指导及必要的复检工作。

(11)负责对施工测量中重点、难点的测量方法、技术进行技术交底,保证测量质量。对全标段各施工单位的加密控制网点进行抽检,对重点、难点工程部位的放样进行复核、检查,确保现场测量质量可控性。

(12)负责协调本标段与相邻标段的测量衔接工作,协调标段内各施工单位间的测量衔接工作。

(13)主持对本标段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粗差、测量错误等的检查复核,出具结论,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14)规范全标段的测量通用技术标准、统一制定测量资料格式、用表等,并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工区测量资料的规范、签认、归档等,确保测量基础资料的完备性,为后续竣工资料的汇编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5)根据铁路测量工作的特性和要求,负责对测量新技术、新思路的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对本工程施工测量程序和流程进行总结。

(16)定期检查各分部测量队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台帐、校检计划和人员资质、仪器设备鉴定情况。

(17)定期组织开展测量培训工作,促进全标段测量业务水平的提高。

(18)完成项目经理部布置的其它测量任务。

二、项目部领导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的岗位职责。

(1)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对“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实施和有效运行进行全面监督和评审,持续改进。

(2)严格履行企业与建设单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3)组织高效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抓好项目部设置、人员选调、职责分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和工作与生活设施。

(4)对所属单位各项工作负有直接的指挥、协调、服务与监督责任。(5)科学组织施工,及时正确的组织作出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重大技术措施、资源调配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设计变更等重要决策。

(6)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强化管理,推动科技进步,严格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7)负责与顾客和其他方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内外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8)执行上级的指示,接受建设单位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指导、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汇报工作。

(9)组织制定架子队管理方针、目标,负责建立架子队管理体系。(10)建立项目部架子队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部内各级领导、各部室架子队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11)审定项目部有关的架子队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架子队管理检查,组织架子队管理专题会,布置架子队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2、党工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党建全面工作,组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

(2)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并对班子建设情况负责。

(3)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使之形成合力,利于项目部全局工作的开展。

(5)深入基层,作业班组、作业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负责项目部党员队伍建设,搞好队伍稳定工作。3、党工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分管项目部及各分部的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与本项目部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定。

(2)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形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风、行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具体负责所行风和纠风工作的实施。

(4)抓好党的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及时组织讨论决定党员的奖惩。

(5)熟悉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业务,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各种规章制度。

(6)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工作。

(7)协助书记完成其它各项工作。4、常务副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和工程技术的全面管理。

(3)组织和制定项目部相关的办公制度,建立严谨高效的工作秩序。

(4)组织和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进度问题,组织开展对项目分部的工程安全质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

(5)分管综合部。

(6)做好项目经理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5、项目总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关于基本建设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相关工程管理有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等管理文件。

(2)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对收集、购置到的各种法规、标准进行评审,确保满足项目的现场需要。

(3)参加项目施工调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相关单位工程的特点确定现场场地布置和大、小临工程的设计原则,对各工程队提交的大、小临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4)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收到的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形成记录,提出优化建议。

(5)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会上向相关单位提出,并落实解决情况。组织对工程队进行技术交底。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专项技术要组织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交底或组织有关人员到相关单位、现场进行学习。

(6)组织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对重点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技术方案报公司进行审查。

(7)组织对工程队提报的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指导工程队就现场的疑难、复杂问题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8)组织现场交接桩和施工复测工作,对重大项目的复测方案要进行审核。

(9)组织现场试验室的建设,审批现场试验方案并组织实施。(10)根据项目总工期,组织制定项目节点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和公司对项目的进度要求组织制定项目年、季、月生产计划讨论后下发实施。

(11)对现场施组和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12)对现场遇到的负责疑难技术难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必要时外聘专家进行攻关。根据需要组织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

(13)组织进行实地调查,组织项目变更设计、调差索赔和验工计价资料的申报。

(14)负责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各作业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出现的各种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参与调查、评审,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

(15)组织编制竣工文件和工程技术总结,并按规定的时间向相关单位移交或提报。

(16)组织对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对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

6、副经理岗位职责(分管生产)。

(1)组织编制下达本项目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做到编制合理,符合项目工期要求,下达及时;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按时召开项目施工生产工作会议,落实项目施工生产计划,确保施工生产计划的按时完成。

(2)加强施工生产的管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实现及现场文明施工。

(3)协调经理部与地方政府的工作关系,组织项目征地拆迁、供电的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招标范围,组织制定具体的招标程序和办法,并主持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程序和办法要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制定的项目物资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和项目机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加强机械物资的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项目内的机械设备,充分提高机械使用率;根据项目物资使用需求,组织对当地物资采购价格进行调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物资采购指导限价。

(6)参加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责任成本管理与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在施工生产中的具体落实。

(7)参加项目工程自验,参与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结算资料和总结,做到编制及时、确保质量。

(8)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各种突发事件,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信誉和项目安全指标的实现。

(9)按照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0)按项目经理部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编制和呈报项目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计划,检查、督促参建施工单位各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1)做好项目经理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7、副经理岗位职责(分管安全与质量)。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推进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2)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关于基本建设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相关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

(3)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实现及现场文明施工。

(4)组织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样板工程管理。(5)主持安委会工作。

(6)组织对项目分部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7)参加项目工程自验,参与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8)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各种突发事件,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信誉和项目安全指标的实现。

(9)按照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0)组织对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检查和各项评比的迎检工作。(11)做好项目经理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8、副经理岗位职责(分管物资设备)(1)协助项目经理分管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关于基本建设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相关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3)参加客专公司组织的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招标工作,(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招标范围,组织制定具体的招标程序和办法,并主持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程序和办法要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制定的项目物资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和项目机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加强机械物资的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项目内的机械设备,充分提高机械使用率;根据项目物资使用需求,组织对当地物资采购价格进行调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物资采购指导限价。

(6)组织审批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需求和采购计划。(7)定期检查项目分部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工作。(8)做好项目经理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9、副经理岗位职责(分管合约)。

(1)服从部室领导,尽心尽职地完成本职工作。

(2)严格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尽量做到上报资料时间不误,数据准确。

(3)建好统计台账,编制统计分析,报送工程统计报表。(4)负责施工过程中业主验工计价的搜集,严格按照验工计价要求汇总、填写,经项目领导签字审核后上报监理、业主,并建好对上计价台账。

(5)参与工程变更索赔预算的编制和资料调查。

(6)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核、登记、归档和考核评比,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

(7)负责部门内业资料的整理,确保符合贯标要求,配合内部和外部的贯标审查。

(8)负责上报公司各种统计、计划、计量报表和其他资料。(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0、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分管财务)。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的财务支出进行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2)建立健全项目部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的规章制度。

(4)。

组织有关部门开张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项目部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较低成本。

(5)组织本部门搞好会计工作,审核各种财务报表。

(6)掌握项目部财务状况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7)负责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情况的综合分析,撰写分析报告。(8)组织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9)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项目部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综合部各成员岗位职责1、综合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综合管理部全面工作,负责项目部行政党群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项目内部的综合协调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工作,协助项目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3)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负责实施项目人力资源的二级终端管理,指定专人兼职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决定。

(4)组织研究贯彻落实公司、项目领导有关工作部署的指示,检查督办有关决定事项的执行。

(5)建立健全办公制度,做好项目日常办公,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建立严谨高效的工作秩序。

(6)负责综合性会议的主要文件起草和项目领导办公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及会议保障工作。

(1)服从部室领导管理做好日常各种信息的分类归纳整理。

(2)负责项目部考勤表、请销假登记管理及员工休假台帐的建立。(3)负责项目部各种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的复查及管理工作。

(4)负责项目部员工的各类人事考试报名、继续教育工作。(5)负责项目部员工的工资管理及收入台帐的建立,“五险一金”的扣缴工作,按时报送各种人力资源报表。

(6)负责视频、影像资料的采集、制作管理和相关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

(7)负责项目部会议室的管理,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8)负责项目部的公文、印信、办公用品管理和考勤、通讯管理。(9)负责项目部日常来客的接待工作。

(10)负责项目部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包括清查、登记、保管、运营、使用和维护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搞好成本核算。每月统一报帐结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5)妥善安排伙食,掌握好食品用量,搞好成本核算,防止过量盈余和亏损,节约粮食、水电,杜绝浪费现象。

(6)经常听取领导和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7)协助主管领导完成对食堂职工的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1)负责食堂烹调制作,增加花色品种,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2)协助食堂管理员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保证员工能按时开饭。

(3)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建设工程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对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2)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部全面工作,组织、督促本部门人员按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3)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及工作质量。

(4)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掌握全线的施工情况,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进度问题。

(5)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图,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年度、月度施工计划及调整计划,组织技术交底。

(6)负责组织和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报批。(7)定期组织检查各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参加工程安全质量检查、评比等,参与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8)组织项目分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按业主的要求组织项目分部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总结,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建设工程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对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2)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项目的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核,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4)负责组织编制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项目分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执行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攻关。

(6)严格执行变更设计程序,负责组织变更设计的申报并组织实施。

(7)督促分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分部(工区)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总结,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8)定期检查各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参加工程安全质量检查、评比等,参与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工程部调度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上级机关、各级政府及部门、各参建单位的电话、传真、电邮,并及时呈报公司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

(2)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的要求,负责起草和发布工程调度通知,并做好督促及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

(3)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传递要准确、及时,休假或因公外出期间,应做好交接班,确保调度工作不间断。(4)熟悉年、季、月度施工生产计划内容,掌握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征拆、气象、水文等信息,定期收集、核实各标段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物进度存在的问题,阶段工期目标,并汇总编制调度周(月)报、快报。

(5)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调度工作台帐,及时、完整、准确登记各项原始记录。对上级部门、单位领导的重要指示和交办的有关事项要准确、详细记载,并做好原始资料的保存,以备随时查用。

(6)配合做好应急事件处理。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接报后,迅速核对,并按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最快速度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转发领导的处置意见,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7)及时掌握铁道部、广铁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安全、质量和各类应急预案的最新规定。

(8)认真履行职责,对调度记录和上报信息准确性负责,因漏报、瞒报、虚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给予考核。

4、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部门部长领导下,负责本标段专业施工技术及其它技术工作。

(2)参与编制相关专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相关专业重点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组织变更设计,作好本专业的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或参与审查重点施工方案,掌握既有铁路(公路或航道)施工封锁情况。

(3)负责督促、检查各分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和技术标准。

(4)参与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和优质工程评比活动,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编制相关专业的竣工文件并审核。(6)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协调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现场施工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所管项目的情况。

(7)负责组织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竣工文件、图纸和其它的技术资料。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工程管理部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上报和下达的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2)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分发、保管和统计工作。

(3)负责建立本部门各种业务台帐。

(1)在项目部分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质量部工作。对项目分部安质部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公司及中建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规章、制度和要求。

(3)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各项安全质量及环水保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质量及环水保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

(4)组织编制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有关质量指标。组织开展高危工点的风险评估,组织编制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审定下属机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

(5)负责安全标准工地评审,指导qc小组活动、组织成果发表及优秀qc小组的评选工作。(6)组织制定安全质量和环水保检查及奖罚制度,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及环水保检查。

(7)组织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

(8)组织收集质量、安全、环水保信息、报送报告或报表。参加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改进会,报告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9)参与安全、质量及环水保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写事故报告,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处理的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

(10)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及环水保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分部培训计划,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质量及环水保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筹备召开施工安全生产及质量分析、环水保专题会、工作会、现场会。

(1)协助部长做好安全质量部各项工作。部长不在时,主持安全质量部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公司及中建股份公司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要求。

(3)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分管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审核分部管理实施细则。

(4)协助部长组织开展定期大检查,组织开展分管的专项检查,跟踪监督安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组织收集分管工作信息,编制报告或报表。参加保证体系运行改进会,报告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6)参与安全、质量及环水保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7)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及宣传工作,审核分部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8)协助部长筹备召开施工安全生产及质量分析、环水保专题会、工作会、现场会。

(9)接受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和分管领导、部长的有关指令并组织实施。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安全质量部安全、环水保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和主管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督促处理,并向上级报告,消除事故隐患。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向作业人员及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5)参与抢险、抢救计划、预案的制定及实施。

(6)对施工现场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7)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8)对本合同段内的环保进行监察,督促各分部落实环、水保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环保措施。

(9)定期不定期对各分部的环、水保进行检查,出现环、水保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做好记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纠正。

(10)出现环水保问题及时到达现场,并做好影像资料取证,为事故处理做好材料收集。

(11)完成部门负责人交付的其它工作。4、安全质量部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和主管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督促处理,并向上级报告,消除事故隐患。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向作业人员及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参与抢险、抢救计划、预案的制定及实施。

(5)对施工现场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6)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7)及时分析和总结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一步防范重点,并如实向单位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2)检查落实质量保证措施,检查验收标准、施工指南、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发现质量问题按规定实施处罚。

(3)抽查项目部检验批、施工日志等工程质量记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督促分部质检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检查行为,做好本职工作。抽查项目部工序质量控制、检查和跟踪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评价工序质量控制效果。督促检查重点、难点和关键部位质检(技术)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5)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部门领导的有关指令并督促实施。做好工程质量监理检查工作。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停工或返工令,并向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6)及时收集质量信息,检查成品保护方案落实情况,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四)物设部各成员的岗位职责1、物设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负责整个项目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资计划、采购、运输、验收、仓储、发料、核算等业务管理。

(2)负责对各分部提报的月(季)甲供物资计划的审核汇总,并报业主组织进货;按铁道部、业主、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甲控物资及重要自购物资的招标工作;负责甲供物资设备结算清单审核及料款的承付签认。

(3)负责项目部有关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工作。(4)适时召开本项目业务工作会议,及时布置和总结业务工作,对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组织部门人员对各分部制定物资设备制度、计划进行检查,落实制度、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6)负责审查各分部大宗自购物资的采购工作,并做好市场调查分析工作。

(7)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了解供应中存在问题,与业主及供货商及时沟通,保证物资设备供应及时。

(8)加强督促工地物资堆放、保管、标识、使用等管理工作,提高现场物资管理水平和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物设部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业主、公司的物资设备供应和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物资设备的计划汇总、合同编制及分管甲供物资设备的申请及分配工作。

(3)协助部长做好甲供物资设备的招(议)标工作,及时提报物资批次采购招标计划;督促供货商做好物资供应及服务工作。

(4)协助部长做好制定甲控物资设备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工作,协助部长做好甲控物资设备供应商资格审查及指导监督各分部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等工作。

(5)负责分管甲供物资设备的催货、发运,确保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位,并组织好现场交验、签认、转帐清算和台帐核销工作。

(6)掌握了解物资使用方向、供求进度和材料技术质量情况,负责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7)完成部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物资设备部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业主、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下发各种文件等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1)全面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组织完成本部门工作。(2)负责业务指导,确保部门工作满足监理、业主要求,符合公司管理规定。

(3)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修改,尽量保证施工计划的合理性。

(4)负责项目劳务队伍的招标,资料的编写,招标单价的分析,合同的洽谈、起草、评审、签订。

(5)参与本项目业主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6)负责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对各分部现场进行验工计价,做到公正公平。

(7)负责本项目的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确保项目的各项指标在受控范围内。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变更的资料搜集、关系协调,预算编制。

(9)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资金控制和计划安排。

(1)认真贯彻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职能的实现。

(2)负责财务原始凭证的审核,帐户的设置和登记,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3)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在开支过程中遇到有问题的事要及时反映,要有效抵制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负责项目部各种报表的编制工作。

(5)负责项目部会计基础标准化工作,及时装订会计凭证、打印总帐、明细帐、会计档案的保管。

(1)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定期进行更新。

(3)组织各类合用的评审工作及评审后的签章流转工作,收集整理公司相关部门对合同的修改意见及风险评估意见,并进行相关记录及备案移交工作。

(4)负责指导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完善,确保合同档案的完善,台账与档案相符;监督项目、分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完善。

(5)及时总结合同履行中的经验教训,不断组织完善和修改合同范文。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4、计划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货币资金的政策、法规、制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现金结算。

(2)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坐支;不准开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3)遵守现金的开支范围,超过结算起点的支出办理转帐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4)遵守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

(5)银行存取款注意安全,存取大额现金要两人办理,使用自有交通工具。保险柜内不准保管个人或其他部门的款项。

(6)妥善保管银行结算凭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制度。(7)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及时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天向财务经理汇报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8)按时支付工资;按时按规定办理完善的报销手续。(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计划财务部造价师岗位职责(1)负责项目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2)负责工程的购地、拆迁、勘察、规划、设计、监理和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3)组织各项工程、材料的招标工作,负责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标底的编制及投标文件中经济部分的审核工作,并提供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审意见。

(4)参与规划等重大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讨论,并从经济角度提出建议,参与审核及图纸会审工作。

(5)负责工程用款统计,做好月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拨付工程进度款及按合同规定应付的各项费用的审核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联系,作好工程拨款工作。(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各种税费的审查工作。

(8)及时掌握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完成主要器材和设备选型、定型中的价格审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征迁部各成员岗位职责1、征迁部部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督、规范全线建设协调行为,建立分层次、全方位的建设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征地拆迁日常工作及遇到的特殊问题。

(2)征地拆迁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道部、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征迁部负责全线征地拆迁和建设协调工作,组织上报征地拆迁推进计划和用地申请,组织全线征地拆迁实施工作。

(3)组织项目分部进行施工用地图的审核和统计,协助国土、林业、规划部门与县(市、区)相关部门现场复核清点征地拆迁的范围、类别、数量及权属。

(4)编写下发征地拆迁管理制度及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与当地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协助办理有关征地拆迁报批手续、签订有关协议。

(5)按照临时用地的整体规划,完成临时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征迁相关手续,组织征地拆迁和地亩竣工资料的组卷交验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征迁部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业主、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下发各种文件等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1)在项目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中心试验室日常工作,并对各工地试验室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2)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贯彻执行设计院、业主以及监理的相关技术要求、管理制度和各种指令文件。

(3)在项目部的管理体系下,组织编制中心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其贯彻执行。

(4)规划并确定项目部整个试验检测系统的能力和资源,组织落实与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检测机构和资源。

(5)授权管理评审工作和执行公司体系有效运行工作。(6)批准中心试验室管理通知和工作程序。

(7)组织做好各类现场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中心试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贯彻执行设计院、业主以及监理的相关技术要求、管理制度和各种指令文件。

(2)在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中心试验室的技术工作和二分部日常试验检测工作。负责试验报告、报表、资料的终审与签发,对中心试验室的全部技术活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负责试验报告、报表的监理签认。

(3)制定技术活动的计划。提出试验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修理和报废计划;组织仪器设备送检和自检。负责提出培训计划,对人员进行培训。

(4)熟悉有关标准、规范和试验规程;参加质量事故分析会以及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检验事故调查。

(5)制定或修订检验技术文件,制定各种试验检测计划和试验方案,解决检验中的技术问题。

(6)组织进行上级部门安排的技术开发项目的有关试验研究工作。(7)定期对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强度,路基填土压实度质量,水泥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项目部总工程师报送统计分析结果及报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8)对中心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项目,会同监理对协作单位进行调查,报审具备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并及时联系送检和提供试验报告。

(1)在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工程师的领导下,独立完成相关检测试验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各种管理制度,对所承担的检测试验项目采集的数据负责。

(2)正确处理试验检测样品和样品制备,负责试验废品垃圾的统一处理,检查维护试验环境,清洁和保持试验室内外卫生。

(3)正确操作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登记使用记录和运转记录,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4)认真采集试验检测数据,真实记录各项试验检测记录,及时完成试验检测任务,主动向主管工程师提交试验检测结果并请求复核签认,及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1)在技术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对试验检测仪器计量准确性负责。

(2)正确执行有关计量法规,指导试验室进行有关计量活动。(3)对试验检测所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期负责,对计量偏差较大或超出有效的计量器具,向技术负责人提出修理和校检要求,并对该器具进行状态标识。

(4)管理试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并对其使用状态和校检状态进行标识管理,检查监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5)监督检查搅拌站计量系统的有效性,管理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校检状态。统一编制所有仪器设备的校检台帐和校检计划,并按计划开展送检和自校。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5、中心试验室专业试验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主管领导下,全面负责所承担试验检测本项目的日常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并对该试验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2)负责所承担试验检测项目的复核工作,检查试验记录、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复核试验检测数据和拟用标准以及结论评述,并对复核签认。

(3)负责编制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所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任务,并及时完成和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4)参与对应材料的料源调查试验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提出问题和整改措施。指导试验员开展相关检测试验。

(5)负责所用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和日常运转记录,指导试验检测人员正确操作使用,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

(6)汇总项目试验的质量情况和检测结果的分析,提出质量改进措施和办法,编制试验检测报表。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6、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贯彻执行设计院、业主以及监理的相关技术要求、管理制度和各种指令文件。

(2)全面负责所辖分部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分部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的工程试验检测计划,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3)组织人员开展分部内所有日常检测试验工作,按规定频率进行检测试验,做监理的见证试验,即时出具有关试验检测报告,并即时向监理审批报检。

(4)参加分部砂石料场以及取土场的选择与质量检验,按规定频率和方法进行材料取样自检,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对有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证件的原材料要即时收取质量证明资料,并即时抽检。所有材料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熟悉工程类型和数量、施工进度及已完工工程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安排有关试验工作,并即时上报试验检测情况的各种报表和台帐。

(6)协助物资部门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工作,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剂、外掺料、钢材等储存数量和消耗情况,掌握所有材料的质量情况。

(7)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8)安排人员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报告进行填写、整理、保管和发送,归档保存并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评定汇总及资料交验,建立各种试验台帐。

(9)按现行施工规定、规则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如发现违背操作规定而影响质量时,有权制止施工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10)对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路基密实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提出报表上报。

(11)对工地试验室及分部现场所有试验仪器设备按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定、校验、维护、保养,并填写设备履历书及仪器运转记录。

(12)建立标准、规程、技术资料的有效台账,建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台帐。

7、中心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质量体系建立并组织实施。对中心试验室的质量管理及其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协助主任对本项目部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安排,监督、指导并对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保证负责。协助技术负责人对二分部日常检测试验的管理工作。

(2)检查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组织质量手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维护质量体系的现行有效性,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督促检查试验检。

b超室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1、b超医师接诊病员后,应及时告知患者检查注意事项。常诊病人按顺序进行检查,危重病人及急诊病人随时检查,必要时可床边检查。对于传染病患者,应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传染他人。

2、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必要时可参考病历,检查时应按照临床诊断需求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以确保超声诊断的可靠性。

3、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或提出做其它辅助检查的项目,不要盲目、过早地下诊断意见。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仪器进行检测,发生故障及时处理,不得无故停检。

5、各种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b超档案妥善保管。b超诊断有关资料未经医务科长同意不得查阅或借出,防止纠纷发生。

6、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脱岗,待班期间必须随叫随到,及时给患者检查诊断,确保医疗安全。

上海中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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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工作制度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街道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财政预算管理

第一条 财政办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支出,按照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根据工作进度及事业发展需要拨付财政资金。

第二条 街道办每年11月15日前向各单位(部门)传达宝安区财政局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意见。

第三条 财政办根据财政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草案,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和编制方法。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根据财政预算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预算草案。项目支出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需附上预算说明。预算草案报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预算年度前一年的12月1日前报财政办。

第五条 财政办依据各单位(部门)预算,结合财政资金的具体情况,编制街道的综合财政预算草案,并于预算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将预算草案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宝安区人大审批。

第六条 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或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收支的,经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交财政办执行。

第七条 财政办按照全年预算方案,每月做出财政资金收支计划,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按照每月资金安排报账和核算。

第二章 财政资金拨付管理

第九条 财政办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

第十条 财政办负责执行部门预算并核定部门预算的支出用途拨款,拨付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第十一条 财政办拨款专用印章原则上由主任负责保管。分管资金的会计人员保管各自的银行预留印鉴私章,如外出或休假,各类印章实行交叉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财政办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的拨付,不得无故拖延。拨款人员对申请拨付资金的用途、相关附件及请款单据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请款单据,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财政办、审计办对各单位(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定期跟踪检查。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合理使用现金。超出规定范围的,各单位(部门)通过开户银行予以结算;特殊情况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必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十五条 各单位(部门)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限额。

第十六条 各单位(部门)收到的所有现金必须于当天存入银行,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坐支(即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以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

第十八条 各单位(部门)不得“公-款私借”和以“白头单”顶库。公务借款按借款审批权限的规定执行,公务出差或会议借款,在事毕后七天内办理结算;其他公务借款的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九条 本章所称收入是指政府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费和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款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第二十条 各单位(部门)收款必须使用广东省财政印制的正规票据,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将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各单位(部门)不得中途截留或私设小钱柜,违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按政策法规和工商物价局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收费标准,收费员必须持有物价局核发的《收费员证》方能收费。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单位(部门)年度预算中核定的资金用途、范围、金额及标准使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甚至化整为零分散支出或变相支出。

第二十三条 支出要有合法有效票据,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报销。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开支,接待费用以外的各项费用不能用餐饮票据报销。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根据组织人事办核定的工资标准按月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增加工资项目。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部门)奖金和补贴根据街道办事处规定的标准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另设补贴项目。

第二十七条 探亲费、差旅费的报销参照《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物资采购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接待费用按照《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章 审批权限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费用支出审批权限

(一)部门年度预算费用(包括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修缮费、业务费及其他公用经费)审批权限。

1、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2、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由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领导会签审批。

3、20,000元以上由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及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核后,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审批。

(二)超出部门年度预算费用和新增费用的审批权限

1、100,000元以内(含100,000元)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审批。

2、100,000元以上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批。

(三) 公务借款审批权限

1、30,000元(含30,000元)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2、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由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的领导会签审批。

(四)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含公费医疗、养老保险金)审批权限

1、各类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由组织人事办主任和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

2、各类工作人员的奖金及中心专项工作补贴由组织人事办拟定后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批。

(五)值班补助由党政办每个季度汇总,报分管党政办和分管组织人事办领导会签审批。

(六)每月计划内财政资金的拨付以及预算内转拨资金由财政办主任负责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一律坚持先批后用的原则,每月使用的资金须在上一个月的20日前填写申请表,按第三十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交财政办安排。

第七章 工程资金支付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设、水利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等工程款的支付,按年度预算由财政办统筹安排。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付款条款,每月编制工程资金安排计划,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财政办。

第三十四条 财政办根据建设工程事务中心编制的工程资金安排计划结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做出工程资金支付计划,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审批后办理拨款手续。

第八章 债权和负债管理

第三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债权主要包括:暂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负债主要包括: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借入款、应付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部门)对各种债权要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开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不允许向外借款,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借款担保。

第三十八条 预付报账单位的备用金,定期结报。年终时,备用金必须全部结清收回,下年初另行拨付。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的'债权和负债,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第九章 专项资金管理

第四十条 列入街道年度预算的专项资金(含上级拨款),由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部门)做出支出方案,经财政办审核,报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领导审批。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从上级政府及各业务部门争取的预算外专项补助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由使用单位(部门)做出支出方案报财政办核实后,经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核,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 专项资金应按照指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改变用途挪作他用,不准巧立名目在专项资金内报销接待费等其他费用。专项资金确因客观原因改变用途的,应向原拨款单位申请批准。专项资金应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专项资金在任务完成后进行单独结算,结算之后有余额,由街道财政收回。

第十章 财产物资管理

第四十三条 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由各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

(二)经批准调出的固定资产,调出时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并根据有关规定销账。

(三)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经使用单位同意,财政办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相关资料由资产管理部门妥善保存,财务备案。

(四)固定资产使用人(保管人)因使用、管理不善而造成固定资产毁损、丢失的,必须书面报告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该项固定资产原价的30%-60%。

(五)固定资产处置(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行政单位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使用单位固定资产需要处置的,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和申请表,申请表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交财政办审核后,报街道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财政的领导会签审批。

(六)各单位(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如有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并及时调整账目。

第四十六条 材料管理。材料是指使用以后就消耗掉或逐渐消耗而不能复原的物质资料。因工作需要购买的材料,必须通过专人验收,材料数量比较多的,按《采购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材料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尽量减少库存数量,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品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物品;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起点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由单位统一采购。一般办公用品,行政单位须填报“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到街道办采购组领取;事业单位设立专人负责保管,实行出入库登记管理。

第十一章 财政票据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财政票据管理按《松岗街道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及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其 它

第五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政办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街道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经济使用效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职能的充分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财务管理工作,遵循计划高效、勤俭节约、合理有序的原则。

第三条 分管财务的领导应强化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调控管理资金流向,监督经费使用,积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计划安排得当,经费保障及时,收支实现平衡,财务监督有力。

第五条 财务工作必须遵循业务处理流程,经费审批严格按照程序及权限执行,对经费的使用做到事前计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

第二章 行政预算经费管理

第六条 行政预算经费要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保证街道的基本办公支出,杜绝随意性开支。

第七条 经费开支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实施,各办、站必须严格执行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三章 经费开支的审批程序及额度

第八条 经费支出,分管领导和办、所负责人实行分级审核,实行办事处主任一支笔审批。审核的内容包括:开支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凭证是否属实,是否符合预算的开支范围,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和审批人签字。

第九条 经费开支应在发生后30日内完善手续,程序为: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分管领导核实,最后主任审批后签署报销意见。

第四章 财会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 会计必须认真执行财务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会计帐薄、会计方法、会计报表应当规范统一。机关财务应按规定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帐、出纳、贵重物品登记册,认真进行会计帐务处理,会计帐薄当月业务当月清。

第十二条 会计、出纳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各自职责: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能与责权,实行相互稽核。会计主要分管总分类帐、明细帐的记载、开支(拨款)计划的审核、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批、会计报表编制、会计分析、会计档案和会计监督检查等工作,并保管财务章和会计印章。出纳主要分管出纳帐的记载,支票和现金管理及其收付业务、保管使用出纳印章。

第十三条 严禁私借公-款和长期借款。严格控制现金预借,必须的差旅费等借款,应填写现金借款章并经领导批准后借支。

第十四条 大件的办公设备(如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相机、文柜等)实行政府采购,按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登记造册,明确保管责任人,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 所有会计业务必须具备合法、真实、准确的凭据、帐实、帐证、帐帐、帐表必须一致,会计凭证手续完备、要素齐全、分录正确、按月装订成册,按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五章 财经纪律和财务监督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统一颁布的财经法规和纪律,不得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不准违反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经费开支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制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法规的行为。

第十八条 分管财务负责人对单位的经费收支帐目应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九条 财务人员调离岗位必须办理业务交接手续。交接手续由分管财务负责人主持、监交。交接内容包括文件、软盘、凭证、帐簿、印鉴、支票、及其它资金物品和未尽事项等。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火车站综合试验开发区)。

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主管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属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城建、公安、工商、卫生、园林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经营门点必须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认真履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市容秩序(以下简称"门前三包")的职责,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重视环卫设施建设,将环卫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维护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歧视、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为群众提供方便。

第八条 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类建筑物和设施应保持完好、美观、整洁,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影响市容和危及安全的,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及时整修、改造或拆除。

第十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屋顶和外走廊,不得违法搭建及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墙体2米以下设置空调压缩机和排气扇。灰渣、废水以及废气的排放口不得朝向道路。

第十一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牌匾、指路牌、阅报栏、宣传栏、亭棚、雕塑等,应做到整洁、美观。

户外广告应当内容健康、用字规范,使用期满发布单位应当立即清除。

第十二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应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不得新建实体围墙。

临街的树木、绿篱、花坛、草坪等,应保持整洁、美观。

第十三条 城市中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管理部门应维护和保持设施的完好、整洁。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确因建设等特殊需要临时堆放和搭建的,须征得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内作业;临街工地必须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施工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内的污水不得外流。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破挖城市道路必须管理好现场,保持清洁,并及时恢复原状。清掏窨井的渣土、淤泥,应当及时清运。

第十六条 在市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举办社会、文化活动,应征得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在市区运行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车况严重破损、车容明显不洁的,不得在市区行驶。

第十八条 禁止在建筑物、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负责整治、清除,保持其清洁完好。

第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借助护栏、电线杆、树木等晾晒衣物。临街商店不得倚门设摊、乱挂乱吊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必须达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收集清运,日产日清。

第二十一条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实行专业人员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主次道路和绿化隔离带、广场、桥梁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火车站综合试验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由各区管委会负责。

责任不清的地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明确责任者负责清扫保洁。

(二)小街巷及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

(三)机场、车站、港口、停车场、街头游园以及专用道路的清扫保洁,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四)各类市场的清扫保洁由主管部门或经营单位负责。

(五)城市水域废弃物清捞和水域岸坡、码头、装卸作业区及其专用道路的清扫保洁,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六)道路两侧的广告牌、指路牌、牌匾、画廊、邮筒、亭棚、绿带护栏、道路隔离桩、宣传栏、阅报栏、雕塑、公交始末站等由使用或管理部门负责洗刷、保洁。

第二十二条 在市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皮壳、纸屑、烟蒂。

(二)乱倒垃圾、粪便、污物、污水,乱扔杂物。

(三)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

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以及单位和个人饲养信鸽的,须经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单位和个人养犬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区、镇、街道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及规定的时间、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扫保洁。

第二十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生产、经营、施工中产生垃圾实行统一管理,有偿集中消纳、处置垃圾。

所有的生活垃圾必须送到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逐步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治理。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垃圾袋装后投入垃圾房(箱)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容器,禁止焚烧树枝树叶和垃圾。

第二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以及涉外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第二十七条 在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等建筑垃圾,需要运输、消纳、处置的,或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必须到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准运、处置手续。

第二十八条 凡从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地点、时间清运和倾倒。

第二十九条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散装货物,应当采取密闭运输,途中不得遗撒、泄漏。

第三十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广场、大型市场(店)住宅小区、公园、旅游景点、影剧院、各类车站、机场、港口和群众活动频繁处等公共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公厕,并设立明显标志和指路牌。

在城市市区兴建、改建公厕,应建成符合标准的水冲式公厕。已建的旱厕应逐步改造。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厕的清扫保洁,由产权单位负责。公共厕所应定期清掏、消毒,保持地面、蹲位、便池、门窗、四壁的整洁卫生,并做到无蝇、无臭、无外溢。化粪池的粪渣定期清运。

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拓建以及兴建大型公用建筑时,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第三十三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环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环卫设施用地或拆除、迁移城市环卫设施。

因建设确需占用、拆除或迁移的,建设单位应事先提出等量补偿、易地建设方案,并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以及人流密集地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废物箱。

单位大院、住宅小区及居民分别由卫生责任单位负责设置废物箱、垃圾房(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造或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拆除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可并处1000至5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可并处警告或者10~50元罚款。

(一)在市区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皮壳、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的;

(三)在建筑物、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的;

(四)收费公厕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六)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送生活垃圾,焚烧树枝树叶和垃圾的;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200至2000元罚款。

(一)未经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和影响市容的其它广告;

(二)未经同意,在市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举办社会、文化活动的;

(三)临街商店倚门设摊、乱吊乱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的;

(四)未经同意,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

(六)未按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及规定的时间、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清扫保洁的;

(七)公厕管理不卫生,化粪池未及时清掏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

(八)在沿街墙体2米以下设置空调机和排气扇的。

第三十八条 在市区运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发生遗撒、泄漏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污染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1000至5000元的罚款。

(一)建设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准运和处置手续的;

(二)未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清运、倾倒建筑垃圾的;

(三)未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并处2000至1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环卫设施用地的;

(二)损坏或擅自侵占、拆除、迁移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 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拓建以及兴建大型公用建筑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其停止施工或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处罚,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实施。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实施行政处罚应下达处罚通知书,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专用票据,罚款一律上缴财政。

第四十三条 对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未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市辖三县建制镇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7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批准的《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发布的《合肥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骨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更好的服务于患者,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特制定本科室工作制度。

1、院。

2、对新入院的病员,科室医师及护士应根据病情及时诊住院病人需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完成入院手续后入治不得无故拖延,并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书写好病历和各种记录。

3、对急诊危重病人做到随到随诊,对非本科室疾病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会诊医师进一步处理病员;对需手术的病员,术前作好医患沟通,让患者了解手术的利弊,由患者或家属选择是否手术及手术方式,术前作好解释安慰工作,消除患者的恐惧顾虑,术后告知患者或家属病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修养。

4、科室各级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守岗位,作好交接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每周抽查病历(重点检查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一次并通报检查结果;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定期召开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会议,并提出改进措施。

5、骨科成立关节,脊柱,创伤三个治疗小组,各组组长由获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担任,负责本组病例的诊治工作。

6、值班医师接班后、交班前各查房一次,重危病人随时查看;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到二次;(急)会诊由住院总医师负责,及时完成他科会诊请求。

7、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重点监管术前讨论制度,严格掌握手术指征,保障医疗安全。

8、需出院的病员,主管医师须在当天上午12时前.开具出院医嘱,病员办好出院手续后方可离院。

9、门诊医师严格执行医院门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申请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按专科收治患者;维护骨科门诊良好的形象。

10、模范执行,坚持病人第一,文明行医,礼貌待患,不以医谋私的工作作风。

11、加强全科医护人员基础理论学习,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和要求,经常开展基本技术的训练.使全科人员技术精益求精.各级医师和护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与手术室﹑医技科室等相关科室之间的密切联系。认真搞好教学工作,提高年轻医师的技术水平,培养教育好实习生﹑进修生。

12、加强对全科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发生,正确处理差错事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骨科医疗质量与安全不断提高。

发诊工作制度

1、、发热门诊的出诊医师实行门诊首诊负责制,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工作。

2、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应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3、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制度,规范着装,每诊疗一个患者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4、发热门诊的医师对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检查胸片、血常规,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并为呼吸道发热患者提供口罩。

5、对禽流感、甲型h1n1等传染病病人一旦确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立即转诊或就地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6、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7、保持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每日两次对诊室进行紫外线消毒、两次1000mg/l健之素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8、门诊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配备合格的专业医师和护士。

教学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他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县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置。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路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直报密码友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报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黑水县色尔古寄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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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2、按时参加或派人参加院内、外会议,确保上级与科室、科室与职工间政令畅通。

3、全面负责科室政治学习等医德医风建设,做到奖勤罚懒、奖。

优罚劣。

4、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

5、坚持科务公开,确保科室经济效益稳定增长,杜绝违规违纪。

行为。

6、主持病房交班,及时解决医疗工作中发生的一切重大问题。

7、组织、督促全科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研究、应用和推。

广普及。

8、带头执行并督促本科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医院和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并及时纠正差错事故。

9、及时、合理安排轮岗、值班、会诊、出诊、进修、开会等各级人员的调配。组织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协作。

10、督促科室医护人员履行各自应负的职责。

11、组织、督促本科生、专科生和进修生教学工作的实施,杜绝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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