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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付款违约合同(精选9篇)

时间:2023-09-21 04:44:51 作者:MJ笔神 2023年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付款违约合同(精选9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一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xxx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延安市东关45栋2单元202室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首付______________,第二次付______________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半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9、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二

从合同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看,《加盟合同书》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该合同依法成立,且已实际履行,具有法律效力,应受法律保护。

关于**与原告主张其加盟店的经营状况蒙受重大损失有无因果关系。

......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存在根本性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解除合同,并由被告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本院认为,食品安全是餐饮行业每个经营者应尽的审慎经营义务。

但是,原告未与被告协商,也未经法院裁决就单方先行停止经营,将店面租与他人,已经不具备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基础条件。

根据《^v^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原告以其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单方解除合同,依法应予准许。

关于原告返还加盟费、年度管理费、电脑软件费,并赔偿装修费等经济损失的请求。本院认为......所以原告此项请求既无合同约定又无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三

加盟店退出申请怎么写?(查看全文)

一、由于加盟商不了解加盟方面的特殊法律法规,所以会认为退加盟费一定属于“违约”行为,所以会写“违约说明”,实际只要符合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

哪些情形下可以退还加盟费?(查看全文)

二、如果提供了所谓“违约说明”,将来在法院诉讼中,可能会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如何写退还加盟费的理由,可参考下文:

退加盟费理由怎么说比较合适?(查看全文)

三、一般退加盟费可通过协商谈判、投诉举报、法院起诉解决,可参考下文:

1、协商谈判: 怎么跟加盟公司谈退加盟费?(查看全文)

2、投诉举报: 不退加盟费找哪个部门?(查看全文)

3、法院起诉: 怎么告加盟公司?(查看全文)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四

乙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二、租期壹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止,年租金为整,乙方必须于签订合同时一次_清。

三、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等设施的损坏,应恢复房屋原状和包赔一切经济损失。

五、租赁期间,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不退还任何费用。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否则按违约追究乙方责任,收回房屋租赁权。乙方如需续租要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协商不成,乙方必须到期搬走。如有拖延,加倍包赔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应本着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到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年 ___月 ___日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五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xx产品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作出如下约定:

一、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

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如下表:

合同编号:

以上价格已含产品包装费。

二、付款金额与方式:

1.付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总货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后的x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余下总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逾期款总额的。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为 (cif、fob等 xx市/县) 。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完毕(交货地点:xx市xx区xx仓库)。

3.因乙方逾期到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收货物,并将“收货回执”回传确认通知乙方。

四、验收条款:

1.验收依照乙方产品出厂标准和安装标准,甲方应在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在该批货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通知乙方,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验收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验收合格意见,不作为乙方在保修期内免除对其所提供产品履行保修义务的理由。

五、技术条款:

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条约定之技术参数

1.灯具运行50000小时后光通量衰减小于30%;

2.整灯光效85lm/w;

3.功率因数;

4.防护等级:ip65;

5.防漏电保护等级:i级;

6.显色指数70;

六、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技术参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产品,因维修/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产品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若因乙方迟延或拒绝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损失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乙方拒绝维修/更换产品或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产品后该产品仍无法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更换该产品,且维修/更换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的,该费用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剧组)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礼聘乙方(乙方)加入电视持续剧《____________》拍摄事宜告竣如下和谈:

一、甲方拟摄制集电视持续剧《____________》(以下简称^v^本剧^v^),现礼聘乙方担任本剧中职务、饰演剧中________角色。

二、聘用刻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聘用期为_____月(共_____天)。摄制组因其他原因致使开机或停机时刻发生七天误差应视为正常情形,乙方不得究查。

三、酬金支出法子:

(一)支出尺度:

甲方赞成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所有商定条目的情形下,按下列体例支出乙方酬金;

1、按集计较酬金;每集酬金尺度_____元,共_____集,合计人平易近币_____元。

2、按天计较酬金:天天酬金尺度_____元,按现实拍摄天数计较。

3、此酬金已搜罗乙方在本剧组工作时代的加班加点、节沐日、外景津贴等所有费用。

4、甲方支出给乙方的酬金均为税前酬金,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划定纳税。

(二)支出法子:

1、按集计较酬金的支出法子:

1)开机前_____天内,甲方支出乙方酬金总额的________%;

2)开机后_____天内,甲方支出乙方酬金总额的________%;

3)无后期建造使命者,停机后_____天内甲方将乙方酬金的全数余款一次性付清;

4)有后期建造使命者,停机后_____天内甲方支出乙方酬金总额的________%,其余________%的酬金在后期工作竣事(即指经有关部门审查经由过程)的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出给乙方。

2、按天计较酬金的支出法子:

1)自乙方进组加入摄制工作起头,按累计现实工作天数每________天发放一次。发放金额为累计现实天数应得总额的50%。

2)乙方完成全数拍摄工作使命后的次日,在乙方无后期建造使命的情形下,甲方即向乙方支出全数残剩酬金(即乙方全数应得酬金总额减往甲方已支出乙方酬金后的余额);在乙方有后期建造使命的情形下,甲方只发给乙方全数应得酬金总额的________%,其余________%待后期建造工作竣事后(即指经有关部门审查经由过程)的三天内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支出法子:

1、乙方在本剧组工作时代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费由本剧组统一放置。

3、乙方在本剧组时代的通信费和与甲方及本剧组无关的事由分开返回剧组时代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按本合同商定加入本剧的补拍、补录和宣传勾当,其在中国境内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但甲方不再支出乙方酬金和其他费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拥有对该剧每部/集完成质量和时刻的抉择权。如甲方觉得拍摄工作未能达到甲方要求而需进行改削或补拍时,无论那时是否已跨越本合同时刻刻日,乙方应无前提按照甲方的要求加入拍摄工作,直至本剧全数完成为止。

同时,甲方将按照人员跨越本合同商定的工作时刻,按照上述酬金计较尺度,在补拍等工作全数完成的当天一次性付给酬金。

并做好各项预备工作。在本剧拍摄时代,乙方理当提前足够时刻达到现场做好拍摄前预备工作。乙方必需遵守本剧组的各项治理划定,从命剧组导演和制片主任的率领和治理。乙方在本剧组时代,不得进行赌钱、酗酒、滋事、(被和谐)、罢工、罢演以及影响本剧正常拍摄和违反国家法令律例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抵偿经济损失踪(即由此造成的全数经济损失踪)。

3、乙方理当全力阐扬小我优势和聪明才智,以精采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配合本剧组全体工作人员完成本剧拍摄和后期建造工作。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需向甲方供给其艺术简历和乙方现住地的联络电话、移动电话及通信地址,并保证甲方无论白昼都能实时与乙方连结联络通顺。

5、乙方因病乞假必需提出有用的证实文件,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分歧意乙方请事假。因非凡原因请事假,必需有充沛理由,且提前七天向本制片主任书面陈述,并按制片主任核准的时刻实时离组、返组。否则按违约论处。本剧组制片主任有不核准乙方事假的权力。演人员在本剧组的医药费由本人承担,但在拍摄现场发生意外工作事情,其医药费用由摄制组报销。

6、乙方赞成甲方为宣传本剧及相关产物所需,使用其姓名、剧照、肖像等文字图片资料。

7、乙方必需加入本剧的补拍、补录工作,但甲方理当提前三天将有关事宜通知乙方。

8、乙方在本剧组时代要爱护各类设备和财富。凡属剧组公物,使用后理当无缺地回还剧组。因乙方原因造成剧组或所住场所的财物损坏或丢失踪,由乙方照价抵偿。

9、由乙方加入所拍摄的本剧及相关产物(含音像带、vcd、dvd等音像美术文字作品等)的著作权,回属于本剧投资方,即_____所有。乙方赞成自动抛却对本剧及相关产物的永远著作权。甲方有权抉择乙方在本剧中的排名顺序,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有权与甲方签定本合同以及签定本合同并不触犯国家任何法令或律例和第三方商定。如因乙方签定本合同而引起甲方或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缠,其一切法令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数承担,搜罗抵偿甲方承受的一切损失踪。

2、甲方发现乙方有欺诈、诈骗或居心违反本合同商定之一或本剧组治理划定,甲方无需给以通知刻日,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抵偿由此造成的全数经济损失踪。

3、本合同中关于酬金部门的内容属于甲方的商业奥秘,乙方无向任何第三方传布的义务。否则视同对甲方益处的加害,并应对相关后果负责。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前的所有口头、书面等商定,均属无效,全数废止。正式商定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经由过程诉讼体例解决,诉讼地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有用证件:_______________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

{子问题开始}【房屋位置、面积】

第一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青岛市 ,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子问题开始}【房屋租赁期限及变更】

第二条 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还承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仍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将房屋租给他人。

第四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转让、抵押给第三方,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使第三方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变更房屋使用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将房屋转租、分割转租、转借或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的合作经营等。乙方如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子问题开始}【房屋用途】

第六条 乙方承租房屋仅供 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子问题开始}【房屋权利】

{子问题开始}【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该出租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九条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汇票、转帐)方式交付租金。

第十条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的房屋和土地产权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十二条 乙方付款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可延迟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支付。

{子问题开始}【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元(大写: )人民币。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十六条 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

{子问题开始}【房屋修缮及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甲方房屋及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乙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或相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或(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乙方于营业场所内外设置的其拥有合法权利的图文标示,乙方应立即清除。

{子问题开始}【出租房屋的交付和收回验收】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和保证金后的 日内,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十五条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房屋。

第二十六条 房屋交付和收回验收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十日内向对方主张。双方应在房屋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注明交接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状况,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二十八条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返还的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子问题开始}【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的合作经营等。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或不当使用承租房屋和附属设备、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水电费或其他费用累计达十五日。

第三十三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子问题开始}【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政府或其他管理部门对本合同项下房屋进行征用改造、规划建设、拆除或恢复经营及水、电、气等重大事故,本合同终止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诸如火灾、地震、水灾、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无需再支付任何租金,直至可重新使用出租的房屋。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需将保证金、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

{子问题开始}【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四十四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卫生费、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拖欠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期限届满或终止履行合同之日起当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场地,房屋及场地应当完好无损。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3倍作为补偿。

{子问题开始}【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子问题开始}【其他约定】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不另行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五十一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彼此作了解释说明,愿按本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第五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和人员为双方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任何一方改变以下事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甲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乙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八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活跃影视市场,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联合摄制电影故事片《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利用自身优势,共同合作投资摄制电影《美丽的心灵》。本片总投资暂定为 万元。其中前期制作费用暂定为 万元,后期宣传发行费用 万元。

(二)、甲方投入 万元制作费用(含前期的筹备、剧本创作和宣传推广等费用)享有 %纯利润分成(若需增加投资,则按总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三)、乙方承制该片全部制作工作,及发行工作。

(四)、乙方有权为提高影片质量及收益而增加投资,增资方可以是甲乙各方,但不限于甲乙各方,也可是第三方。利润分配,应按总投资比例给予增资方分配利润。

第二条、剧本版权及拍摄管理

(一)、甲方享有该剧联合摄制署名权及发行分红。

(二)、乙方享有该剧版权及除甲方署名外的所有署名权确立。

(三)、影片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选择由乙方确认,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影片的正常摄制工作。

(四)、乙方作为《______x》电影故事片项目的发起单位,以乙方为主负责影片的摄制、宣传、招商等商业活动。

(五)、乙方组建摄制组,以摄制组的名义设立专用帐户,乙方负责会计和出纳,甲方有权进行资金监管。

第三条、投资及财务管理

(一)、甲方资金分为三次汇入乙方账户。第一次,合同签订时汇入乙方账户 万作为前期工作资金;第二次,开机前5日汇入乙方账户 万作为拍摄资金;第三次,拍摄完成当日将余下 万汇入乙方账户作为后期工作。

(二)、乙方应保存有关的运营情况的账薄和会计记录。

(三)、甲方委派 作为专职负责人参加电影片的拍摄监督。

第四条、影片发行

(一)、若发行方需要联合出品署名的(名义上的),由乙方决定;若发行方在拍摄完

1成后愿意资金加磅,换取联合出品权的,在不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反对。

(二)、影片收益:甲方获得影片净利润70%,乙方获得影片净利润30%(净利润是指剧组清还债务后且甲方的投资成本全部收回后的余下资金)。

(三)、因摄制质量的需要,制片、导演、演员需要给予收益分红的,总比例小于20%的由乙方自行决定。大于20%的需要与甲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确定。

第五条、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泄漏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获奖

以乙方为主申报中国电影政府“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申报费用由双方支付。影片获奖得,其荣誉共享,奖杯、证书双方共有,影片奖金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个人荣誉除外。

第六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抵押或出卖关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财产,资产和无形权利,不得将其在电影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不得将用联合摄制电影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产生与电影片的任何费用,责任和义务。否则,其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在保证为联合摄制电影片投入必需的时间,资金和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参与电影片以外的独立于对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类型和性质的电影和电视业界的商业营运,但不得参与与联合摄制电影片有竞争的电影片或电视节目的投资项目。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与其他第三方合并或分立的,若其权利继承人愿意参与联合制作电影片的,经对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否则,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进行清算阶段。

第九条、本合同一旦终止,甲乙双方应当结束与本合同相关的商业活动,并对相关财产进行清算。

2 支付所欠税款;

3 清偿对外债务;

4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资金分配比例分配剩余资金。

5 对未能处理的财产权利及衍生权利将作为未分配的共同产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6 处理相关资产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按照本合同终止前甲乙双方收益损失分配的比率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赔偿方式并不排除其他赔偿方式,不视为守约方放弃其他赔偿方式;同时,守约方亦可以要求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二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1 提出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影响降到最低。

2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___、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30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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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非因当事人的过错,出现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出现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双方当事人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是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乙双方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延期的时间;因此未能按原电影片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若本条规定出现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30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 甲方被依法吊销《拍摄电影许可证》或《拍摄电影许可证(单片)》;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一下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履行:

1 本合同的第二条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

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4、电影片拍摄完毕后未能通过电影审查机构审查或经修改仍未能通过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规定出现的情况外,甲乙双方皆不可以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且资金未打入乙方公司账户,乙方有权与第三方进行合作,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终止合同

合同截止日期 至 20 年 月 日(若央视六频道未播放则自动延期至播放当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签章) ????????? ? (签章)

?? 乙方指定账号:

签约时间20______年 月 日 20______年 月 日

签约地: 签约地:???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篇九

甲方:肯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v^公司经营技术资产^v^: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v^公司店铺^v^: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v^公司商标^v^: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v^公司形象^v^: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

4、 前款加盟管理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

第十五条:保证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

2、 以用此保证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补充保证。

3、 保证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充抵违约。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加盟保证、广告宣传分担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本合同的保证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和预付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广告宣传分担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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