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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取消招标代理篇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强化分包商风险预控,确保合法分包规范用工,引导分包商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高合格分包商资源利用效率,防范不合格分包商使用风险,建立运行有序和调控有力的施工分包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集团公司总承包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根据《^v^建筑法》《^v^招标投标法》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分包管理方面的管理文件并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合同(含施工单价合同及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专业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工程是指按照住建部、^v^及国家铁路集团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划分的适合专业化分包的分部(项)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商,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已在或拟在项目签订专业分包(必须为业主允许或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或劳务分包合同的外部协作企业。
第四条 施工分包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依法用工、诚信至上、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公司成本处是集团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各工程公司施工分包商管理主管部门和项目分部计划部为本级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海外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工程公司要根据本办法及时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施工分包商管理实施细则。
住建部取消招标代理篇二
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______)。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托内容:指甲方托乙方:
4、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斧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建部取消招标代理篇三
第七十三条 分包合同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统一示范合同文本,按照集团公司《关于修订xx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等六个合同范本的通知》(**局经管〔2017〕230号)及《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范本中未涉及的内容可在拟定的合同文本中增加相应条款,但原合同范本中设置的条款不得删减。
第七十四条 专业分包商及劳务分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前需签署安全质量协议书或质量承诺书(见附件7、8),并在进场后提供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及合同章的盖章印记。
第七十五条 项目分部应按合同评审权限对合同进行联审联签,属工程公司评审权限的应及时上报,项目分部不得越权评审签订合同,并应严格按照工程公司批准的中标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海外项目选择境外施工分包商时,可根据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拟定合同范本,并经项目分部及工程公司两级评审后执行。
第七十六条 项目分部对分包商的验工计价管理应严格执行《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局成本〔2019〕104号)有关程序和规定。
第七十七条 项目分部应加强合同管理,坚持“四不结算”原则:即没有合同不结算、超出合同及补充条款数量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不结算、不符合分包商管理办法规定不结算。
第七十八条 工程公司在审批验工计价时要重点卡控分包商的奖励、费用补偿、合同外工程计价、零星用工及临时租赁机械台班等内容,严禁向分包商支付合同外各种奖金或以奖代补,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严禁对分包商以奖代补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变相补偿的紧急通知》(**局审〔2016〕171号)规定,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支付奖金,必须将考核办法、奖励原因、标准及范围等情况书面报告工程公司,经工程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下发批准文件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七十九条 对分包招标中发现的个人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中铁建监〔2018〕17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规定招标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违反一条对负有监督责任的项目(指挥)部指挥长罚款—万元,对其他主要责任人罚款—万元;对工程公司主管领导罚款—1万元;对项目分部经理罚款—1万元,对其他主要责任人各罚款—万元。
(五)不按本管理办法履行各项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活动混乱无序的;
(六)在招标活动中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的情形。
第八十条 投标人违规处罚。在招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已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从集团公司合格外部分包商名册中删除,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直至列入集团公司禁用外部分包商名册。
(一)伪造及挂靠他人资质参与投标者;
(二)投标人开标前相互串通、哄抬报价者;
(三)经确认与招标小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围标者;
(四)经确认在评标过程中与评标人员私下接触者;
(五)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
(六)在投标过程中不讲诚信,无故放弃中标者;
(七)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情形者。
第八十一条 违规行为处罚规定
(一)一般违规行为处罚
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一般违规行为,每违反一条对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罚款—万元,其他主要责任人罚款—万元;对工程公司主管领导罚款—万元,对项目分部经理罚款—万元,对工程公司和项目分部其他主要责任人罚款—万元。
1.未按规定流程组织招(议)标选定分包商者;
2.不满足议标、竞争性谈判条件选定分包商者;
4.未按规定向监督单位申请监督,自行组织招(议)标者;
5.无故不按招标结果选定分包商者;
6.未按招标中标价签订分包合同者;
7.未使用集团公司合同范本者;
8.与分包商未签合同进场施工者;
9.分包招(议)标在规定时间内未向主管单位备案者;
10.不按时开展外部分包商信用评价,分包招(议)标资料管理混乱、严重丢失者;
11.违反“两慎用”、“三优先”、“五不准”、“七不用”招标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二)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罚
在分包管理中发现以下行为认定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中铁建监〔2018〕17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规定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每违反一条对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罚款—万元,对项目(指挥)部其他主要责任人罚款—万元;对工程公司主管领导罚款—万元,对项目分部经理罚款—万元,对工程公司和项目分部其他主要责任人罚款—万元;对以上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集团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十条红线》,或由此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3.未经工程公司批准超招标定标价签订分包合同数额较大者;
4.擅自改变合同范本主要条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5.未按合同规定收取分包商履约保证金进场施工者;
6.擅自与个人签订分包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7.因违规选用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中途辞退分包商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8.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使用本人的亲属、关系分包商者;
9.内外串通与分包商联合经营施工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10.未经工程公司批准擅自向分包商合同外支付各种奖金者;
11.违规选定的分包商发生聚众闹事、上访、举报等行为,被业主通报、媒体曝光或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向集团公司来电来函,给企业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者。
第八十二条 分包商违规处罚规定
(一)一般违规处罚。分包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项目分部给予通报批评、计入当期信誉评价不良记录,季度信用评价列入集团公司不合格外部分包商名册。
1.不按时办理经营、务工等手续者或不按规定提交单位及个人证件资料者;
2.不按时办理相关资质证照年审、延期手续者;
3.私招滥雇无关人员扰乱项目管理规定者;
4.不服从项目分部管理,存在扯皮、推诿者;
5.不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者;
6.不按规定方式和时间提供发票者;
7.违反其他项目管理规定的情况者。
(二)严重违规处罚。分包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当月直接列入集团公司禁用外部分包商名册。
1.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或发生等级以上安全质量事故或违规操作造成造成人员伤亡者;
2.发生火灾、重大机损或其它责任事故损失达10万元以上者;
3.倒卖材料、偷工减料者;
5.再次转包、分包者;
6.恶意举报、投诉及起诉者;
7.不服从项目管理,恶意拖延施工工期者;
8.提供虚假发票或偷税漏税者;
住建部取消招标代理篇四
《住房和城乡^v^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1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v^部长陈政高
2014年8月27日
住房和城乡^v^决定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v^令第124号)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以及接受转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按《^v^建筑法》、《^v^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办法由^v^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同时,将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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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在2003年11月8日^v^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2月3日^v^令第124号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v^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1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建部取消招标代理篇五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_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系合法审批。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第二条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____日,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二、乙方须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面积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三、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用户监督,严格按照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装饰材料应严格按照预算表中规定的材质及价格采购,保质保量,装饰材料中面板、防火板、大理石、地板砖在甲方参与采购并认可后按报价规定价格购进并使用。如发现装修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在签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装修费。
五、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施工图,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七天内,支付工程款总额 %,计为 元整;
2、工程进展到 ,支付工程款总额 %, 计为 元整;
3、工程进展到 ,支付工程款总额 %, 计为 元整;
4、工程验收合格一周内支付工程总额的 % ,计为 元整;
5、按工程总额的 %为质保金,计为 元整;
第六条 其它
一、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客户满意。
二、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可按实际施工面积和项目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如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按工程总价的5每日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保修的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 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
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建部取消招标代理篇六
设计人: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估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进度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住建部取消招标代理篇七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何等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 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 元(暂定价以决算价为准)。
3、付款方式: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3个月,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