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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大全(13篇)

时间:2023-10-27 10:02:47 作者:纸韵 最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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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2019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营商环境效能“提升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部署,不断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文体功能区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解决基层“痛、难、堵”点问题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首善标准,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制度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持续推进、务求实效,努力把文体功能区打造成为大西安区域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以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二是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三是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四是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五是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开发建设高质量发展。

1.坚持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各项指标责任,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对标国内先进,复制推广借鉴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年底前培育1-2项工作亮点并取得实质性效果。

3.做好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辖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对企业在开办过程中各事项环节,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年底前实现文体功能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4.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加强专网系统“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系统建设,提升项目在线申报数量和审批过程数据质量。

5.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市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设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推行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

6.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省市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等方面工作。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

7.做好投资便利化服务工作,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及时向投资企业提供各类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纾困解难,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

8.做好功能区营商环境“双包一解”大走访工作,全年持续深入项目、企业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确保各项目全年走访次数不低于30次,进一步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健全问题台账,逐项销号、逐条践诺,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提升发展动能和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9.做好政府诚信力提升工作,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行为,对不履行各类政策承诺、不兑现已签订的各类合同、拖欠工程款、不兑现配套资金等问题梳理汇总,制定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

10.持续推进咸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定期召开月度会议或专项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1.不断开展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好营商环境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功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动员和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争创“零投诉”营商环境活动。同时,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宣讲阐释,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赢得企业和群众的信任和理解,营造功能区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12.建立常态化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对重点部门和窗囗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逐级严肃追究问责。

2020年以来,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努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安排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3000份,在各类办事大厅、服务大厅进行广泛宣传;在市级政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咨询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口号,切实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对指挥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个专项行动组调整为7个;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59号),确定了15个方面工作、46项具体措施;举办灵武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印制发放400本《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汇编》;市政协开展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顺利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宁夏营商环境模拟评价和银川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2.聚焦释放活力,各个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子证照入库率达98%,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率达30.5%,企业开办银行代办点投入试运行,一日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2086户,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一日办结”,企业开办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综合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下放乡镇就近受理,工艺简单、环境影响小项目环评专家函审制,征占地面较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精简至8项,政府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1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环评、水保等“多评合一”事项调整至施工许可取得前办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制定《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搭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灵武+园区”区域评部分评价事项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或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全面推广运用评审结果.三是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企业用水报装由原来的6个环节压缩至3个环节,精简环节50%,申请材料由7项压缩至2项,精简材料30%以上;燃气报装实现供气企业全程代办,无外线工程企业接入时间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压缩时限60%以上.四是不断简化财产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窗口“一窗受理、并行服务”,新开办企业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复杂登记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五是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投入运营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着力打造“蓝精灵”纳税服务品牌,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和“税务局长走进直播间”活动;率先在全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方式,省去纳税人携带现金、银行卡等繁琐流程;设置简事快办、繁事专办窗口,平均缩减纳税人等待时间近20%;推行“税务ukey”,缩减开票成本;充分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形成“银税抬轿”的工作合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共计减免税费2.27亿元,自助办税服务厅“非接触式”办税近8960笔,微信扫码支付近5000笔,74户(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纳税信用贷款4582.6万元.六是持续降低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成立灵武市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浙江网商银行签订普惠金融县域合作协议,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月活动,简化担保流程,担保费率降低到1%以内,羊绒、养殖企业担保费由1.0%降低为0.8%,免除企业10%存单质押.1-9月,新增担保贷款余额1819笔4.7亿元,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争取贷款1.24亿元,累计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3.9亿元.七是持续方便企业退出,依法强化合同执行.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累计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01户;对3家企业进行了破产审查,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组;截止9月底,共受理合同类案件3639件,结案3046件,结案率83.7%.八是加强就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监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各项任务,印发《灵武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具体措施》,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融资担保及创业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2366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742个,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54人;为企业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4263万元,受益企业680家,受益涉及人次56775人;简化创业贷款办理流程,精简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7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28.58万元.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31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劳动监察建议书》12份,办理劳动合同招收备案10388人,解除备案2395人,对19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类新开工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共追偿农民工工资1100万元,排查政府类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欠薪案件3件,社会类投资项目欠薪案件7件,提前完成“两清零”目标.九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平性.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运用统一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政府采购事项线上办理,降低采购交易成本,政务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十是依法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投标,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活动,公开招标率达100%.截止目前,发布招标投标公告238个(工程项目161个,采购项目77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共开标505个(工程项目303个,政府采购项目202个),开具无挂靠、无串标、无围标承诺书1437件.精简招投标行政办事环节,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清理工程招投标备案事前事项,精简规范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房建、市政实行电子标“不见面”开标共8个项目,2020年7月1日起,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标.十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制定《灵武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8个部门36大项行政职权(事项)划转,“一枚印章管审批”扩大到16个部门253个事项,累计办件30337件;全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1467项,统一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标准部署上线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进厅事项1195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1133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00个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385项事项实现就近办,524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115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435项事项可“掌上办”;认真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完成24个部门340项事项精减,累计减少环节274个、申报材料482份、办理时限1623个工作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112项;推行“出生一件事”等2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合受理率提高到72.6%;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设立无人警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理率达到91.1%;推行“好差评”二维码评价,企业群众满意度达99.5%;12345等便企热线接转受工单7247件,已办结7085件,正在办理162件,办结率97.8%.十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2.53万元;截止8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54件,万人拥有量5.2件/万人.十三是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推进网上监管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及时推送到监管部门,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在餐饮、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持续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420条,行政处罚信息562条;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监管,对3802户纳税人、12家粮食储备企业、41家环保重点企业、2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失信自然人1287人次,法人139人次,限制高消费1387人次,采取司法拘留10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2家,帮助18个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制定《灵武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多方举措、全力推进清偿工作.2020年我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1654.65万元,清偿率为100%.十四是加快建设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出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灵武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灵武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设立5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成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家,目前已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机构17家,指导企业科学归集研发费用入库2.8亿左右,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90余项,柔性引进各类人才100余人;推进基层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完成1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乡村大舞台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三馆七站”免费开放,上半年共接待群众13.2万人次,其中24小时智慧书屋流通6千余人次.推进“互联网+教育”,全市100%的班级使用触控一体机或智慧黑板,建设在线互动课堂、教室70间,建成与教育厅互联互动的县区级平台,5所学校被确定为“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7条措施,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共请进来蒙牛集团、伊赛集团、正威国际集团等区外企业70批348人次,签约招商引资框架协议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6.2亿元.向3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兑现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0511.5688万元.

3.加强督查检查,提升服务满意度.

由市营商办、市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电话调查、随机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营商环境指挥部7个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尤其是将窗口单位、行业服务部门作为督查检查重点,促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扎实推行“好差评”制度,切实提高营商环境服务满意度.

尽管我们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也付出了一些努力,但与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政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要求,与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协同推进合力不够;二是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大,主动服务的主动性还不强;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监管、联合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新型监管方式未常态化展开,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尚未形成,执法交叉、重复检查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法治环境优化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优化营商环境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2021年,灵武市将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突出全市项目建设、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等重点,抓好《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15个方面、46项任务落实,加大跟踪督办,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及自治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各项工作,倾力在企业开办、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公用设施报装、财产登记、融资贷款、政务服务便利化上抓突破、见实效,举全市之力打造政策更优、审批更简、成本更低、服务更好、监管更准的营商环境品牌,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灵武经济高质量发展.

x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对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主动学习政策、认真研究政策、扎实落实政策。

(一)党建引领,抓实“放”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体制机制改革涉及部门利益深度调整,也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如果没有“一把手”亲自抓就难以有效推动。x乡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定期研究、协调推进,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开展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经发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财政分局等部门各有一名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形成了浓厚的改革创新氛围。

二是改革向村(居)下沉,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穷实辖区企业党组织作用,提高思想站位,以党建引领“放管服”改革下沉村(居)工作,形成乡党委负总责,各村(居)支部书记总负责的工作格局,对下沉的企业服务事项,定流程、定分工、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理顺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加强事前预情、事中提速、事后问效,实现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确保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令畅通,下放服务事项承接落在实处。

三是宣传作引导,营造红色氛围。充分利用乡辖区内所有电子屏、qq、微信工作交流群、村(居)宣传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大力宣传“办事零距离”、“一次办好”等便捷式优商环境政策。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制度,图文并茂讲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流程,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全最优”的目标,实行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着力改进措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对“放管服”工作的知晓率和获得感,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创造优化条件向纵深开展。

(二)强化示范,抓实“管”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将为民服务事项梳理出制度告知单,制度上墙,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亮出党员身份,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优质服务的引领带动,将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培养成“全科办事员”,实现“一岗多能”、“一窗通办”,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态度生、冷、硬及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做到工作提质、办事提速、服务提效。每月不定期督查公开服务、投诉举报热线情况,确保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扎实做到简政放权做“减法”,加强监管做“加法”,优化服务做“乘法”,实现便民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

(三)简化流程,抓升“服”

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组织。x乡建成便民服务中心x个,设立村(居)便民服务站x个,乡级和村级实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将民政、社保、残联、国土、卫计、合医等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整合资源优化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并配置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体化办公、一站式办结和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快捷办事。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行为零投诉,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企业“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是窗口受理,集成服务。整合服务资源、实现集中化办公,各村(居)均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开设多个窗口工作位,按照“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原则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让群众、企业只跑一处、只跑一次,切实缩减事项办理时间及流程。

三是简化流程,精准服务。x乡把为民服务相关事项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与“x+n”体系综合治理相结合,出台办事指南,建立信用台账和“红黑榜”制度,将事前信用承诺查询嵌入部门业务流程,坚持制度上墙、透明服务,变办事“凭经验、凭熟人”为“凭指南、凭流程”,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服务不够优化。部分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的自觉性还不强,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

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满意度,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充实工作力量。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使其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三是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银山环境工作认真有效开展。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充分履行本局职能,自2018年12月成立以来,相继办理政务服务业务近150万件、行政审批业务近4万件,新增市场主体16000余家。

(一)以效为先,推动营商环境科学发展。

一是推行多种举措,实现降本增效。通过52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平均每项为企业节约成本近200元。部分需要抽取专家的事项,专家聘请费用全部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不让企业出一分钱。申请人有“一照多证”的办理需求时,为降低申请人前期准备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踏勘工作效率,将多次踏勘任务合并为一次,实行“多勘合一”。

二是推动“一业一证”,破解发展难题。为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办多证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政府干扰,推动企业自主发展,按照《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改革成果为基础,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审批,变为如今“以企业为中心”的一张许可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拿证即开业”。例如,药店行业的行政许可法定时限为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7个工作日,通过“一业一证”改革,只用3天时间即可拿证,比法定时间提高97%,比承诺时间提高82%。

三是坚持特事特办,助企复工复产。为破解疫情期间企业发展难题,我们确立了凡是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审批事项,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凡是能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免费邮寄材料,线下不再办理;凡是能容缺受理的事项,一律容缺受理;凡是能压缩审批流程的事项,一律对审批人员充分授权,加快内部流转的“四个一律”保障举措,最大限度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例如,受疫情影响,湖北格林凯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1000多吨订单的生产,跨省落户,实现异地重生,为满足企业快速落地需要,我局加急办理审批手续,保障企业仅用十三天时间就完成从注册到生产,被新闻联播赞为“火神山”速度。

(二)以质为果,托举营商环境向上发展。

一是职权下放,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为更好促进乡镇驻地的企业发展,提高乡镇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使企业办事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工作目标,我局结合重点镇建设,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按需下放”的原则,拉出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公司设立等首批30个大项80个子项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下放重点镇,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让驻乡镇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精准对接,打通企业“优质发展通道”。为全面加快企业建设进程,缩短企业落地周期,先后三次召开涉及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与企业精准对接行政审批服务11项;先后5次召开主管部门协调会,集中开展业务研讨会20余次,解决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个。

三是局长陪跑,建立完善“政企交流通道”。为准确掌握行政审批流程,检验改革成效,从群众视角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行局长陪跑制度,以现场体验、陪同企业办理、跟踪企业问效的方式,及时发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依法为本,推动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立程序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省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通用平台,实现线上无缝隙对接和帮办代办,做到线下无审批,全面建立我县依法审批环境。2019年我局组织40余人参加执法证考试,2020年将做到全员覆盖,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并逐步推行持证上岗。

二是指导企业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发展。我们不仅为企业送去便企惠企的好政策、好措施,同时也送去助力企业优质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利用召开企业座谈会、“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注册企业培训会等时机,多次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让企业发展始终保持在法治化轨道,确保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推行企业发展负面清单,推进快速发展。凡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放宽准入门槛,保证企业快速落地,切切实实让企业感到发展有希望、落地可作为。

(四)以商为重,促进营商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实行“大受理模式”,让企业到一窗办所有事。专门建设行政审批大厅,建立形成40个大项、191个小项“受理标准一元化”,推行综合受理,建设形成“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踏勘、一同出件”的快速审批通道,实现“进一门、到一窗、办所有事”。

二是实行“不见面审批”,让企业不出门办成事。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具体要求,推进“一网通办”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214个行政许可事项主项、382个实施子项纳入网上平台运行,形成全程电子化链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让企业不出家门就能办成事。

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根据省、市的部署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以便民利民为目标,继续配合推进“一门式一网式”建设,不断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化建设。

2.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上级部署,推进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推动各部门公开和优化办事流程,建好清单、管好清单、用好清单。

3.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二)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改革。

继续推进我区“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工作,加大投入,继续完善实体办事大厅,扩大综合窗口进驻单位和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电子证照、政务云平台等工作。

(三)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继续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建立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营商活力,为经济增长保驾护行。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守信主体给予褒奖激励、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

1、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根据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深化“多证合一”改——将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

2、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广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巩固商事登记前置审批改革成果,开展商事登记后置审批分类改革,着力解决“照后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问题。

3、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按照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加强“网上登记、双向快递”工作,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登记服务。

4、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全部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建立联合监管执法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逐步实现计划先行、一次完成的目标,缩减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四)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继续推进直供电试点,根据省“降成本”十条,继续扩大直供电试点范围,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五)加强企业服务。

继续执行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直部门挂点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干预企业政策建设经营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切实加强企业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主线,统筹兼顾,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搞好服务,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一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导则,加强对“十条工作线”的督导调度,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关停1家石材加工企业和3家砖瓦企业,313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登记编码工作,69家重点企业安装用电监管智能系统,135家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46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49家重点用车企业完成门禁卡口安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1-10月,全区pm2.5年均浓度约为45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3,同比改善21.1%,全市排名第2;优良天数共计210天,同比增加64天,全市排名第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8.9%。

二是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33万吨/日,龙湖湿地、马桥湿地建成并投入运行,河流水质全面改善。坚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加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泗河南大桥国控断面稳定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三是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信息采集和风险纠偏。与三家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与自然资源、工信、审批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并定期更新。

四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夯实环境监管基础。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产业项目进驻我区,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截至目前共审批项目83件,其中报告表81件,报告书2件;完成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共计448批(次)审批。做好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固废部分)审批服务工作,从固体废物种类、数量,配套工程建设情况,利用、处置方案可行性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入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源头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2020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固废部分)审批65件。圆满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全区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胡142家企业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抓好环境统计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2020年共对我区91家工业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上报的环统数据进行审核、分析、计算、汇总,共审核数据指标20000余个,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700余项。对2019年全区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顺利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集中核查。严格总量计算,认真执行污染物总量确认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台账,2020年共对约8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动态管理。

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档案整理、编制《xx区大数据分析比较报告书》,将普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与区域性统筹发展数据进行比对,为下一步的精准治污提供了依据。2020年10月我局被评定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区污普办四名同志先后被评定为全国和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

完善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了我区危废管理大数据监管平台,做到对企业数据情况和危废库的无缝隙管理,对我区26家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应急情况检查。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检查数据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与24家辐射单位签订了《辐射安全责任书》,完成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变更及注销手续的办理。

做好环保监测基础工作。今年以来,完成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噪声等例行监测工作,取得了各类环境监测数据4700余个。完成了51家重点废水、废气、土壤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取得监测数据140余个;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和其他科室进行信访、应急等采样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近150个。

积极开展新媒体宣传工作。2020年以来,政务微信“xx环保”共计发布文章141篇,阅读量2.3万+,政务微博“xx环境”发布微博8800余篇,阅读量2446万+。

五是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工作。

持续发挥好网格化监管作用,对接入平台的48家企业自动在线监测、6个地表水站、11个环境空气站的监测数据,56处建筑工地、12家工业企业堆场、25家危废企业及5家企业放射源的监控视频进行在线监管,实现了废水、废气和危废排污企业、河流断面和环境空气在线监控的全覆盖。充分调动平台监管员和网格员线上线下监管巡查积极性,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巡查9128次,通过手机上报各类有效案件13837件。

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对企业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监管效能化,建立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张正面清单,在严厉惩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创新执法模式,将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对擅自停用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保持“严格执法、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点环境信访回头看、vocs综合治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执法活动2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企业3500余家。先后下达了90份责令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立案62余家,移交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1件,共征缴罚没收入337.9万余元。

六是不断提高环保队伍能力素质。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志愿者服务、民意“5”来听等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强化作风建设,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反对“官liao主义、形式主义”和“四风问题”的排查整治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加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监管,规范人、财、物管理,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保障。

十三五期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全去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一是党政同责、一体担当,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

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持续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环保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环保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全防全控、分类整治,全面抓好污染防治。

(一)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闭了青钢焦化公司100万吨焦炭和10万吨甲醇生产线,完成了国际焦化年产200万吨焦炉脱硫脱硝除尘、厂区异味治理;区财政列支5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提前一年完成了24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加大扬尘治理力度,4座煤矿全部安装了喷淋装置、防风抑尘网和进出口洗车台;9家商品砼企业和21处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施工现场全面落实“8个100%”要求;对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洒水覆盖;城区主要道路实现湿式机扫和不间断洒水降尘。

(二)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果。构建完善治用保防控水污染防治体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城区污水处理能力由2013年的27万吨/日提高到33万吨/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实施了大安河雨污分流和南护城河、西护城河清淤疏浚工程;建设了泗河、杨家河、玄帝庙生态湿地。2017年编制完成了《xx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安装的全面监管。实施了327国道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将周边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消除对蓼沟河杨厂桥断面水质影响;扎实推进泗河综合开发工程和谭村河、鸟儿洼、黄狼沟治理项目,确保按时建成、发挥效益;加大对辖区各流域水质巡查监测频次,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着力解决水环境问题,对铁路边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办整改;龙湖湿地、马桥湿地建成并投入运行,进一步改善泗河水质;布设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监测点并采样监测,开展区域主要河道水环境现状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流域水质稳定改善和出境河流断面指标全面达标。

(三)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十三五以来,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拒批“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抓好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实施了国际焦化焦炉脱硝改造、燃煤锅炉取缔、玻璃行业煤改气等重点减排项目。根据上报市局的减排核算结果,截至2019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659.69吨、270.34吨、5299.72吨、8305.90吨,削减率分别为13.45%、20.02%、47.63%、74.53%,完成了上级下达的2019年减排任务目标。

(四)抓好生态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区共有新兖镇、漕河镇、大安镇和兴隆庄镇4个镇获得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新驿镇和小孟镇2个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十三五”期间,我区共争取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686万元。其中,2016年,中央农村环保资金3470万元,在7个镇(街)48个村庄实施了27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小型人工湿地16个、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站2处、污水管网74.72千米,于2018年8月17日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受益群众达5万余人。2018年,中央资金21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93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三是严格执法、智能帮扶,推进环境监管全覆盖。

强化监管智慧化,投入400余万元建成了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录入各类污染源779个,涵盖企业堆场、危废库、洗车台、混凝土、放射源、大门口等处,实现重点企业、河流断面、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控,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保执法集中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三个坚决、五个不放过”。不断修订完善《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了危险废物动态分类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管效能化,建立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张正面清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进复工复产,有效降低企业环保负担。“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0余人次,立案处罚企业415家,罚款3600余万元,处理各类环境信访1000余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产业结构偏重、环境容量有限的瓶颈制约,环境保护中的各种矛盾和潜在风险不断增加,存在很多亟待破解的问题,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受传统产业限制,污染物排放治理形势依然严峻。煤炭、造纸、化工、焦化、电力等传统产业仍是我区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公路网密度大,过境运输占比高,尾气排放量和扬尘污染较大,移动源、扬尘源、工业源、生活源等多种污染源叠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

二是水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我区涉水企业种类多,面源污染对流域水质影响较大。外来水质较差,城区水系不畅通,水质较差;部分河流断面受外界影响不能稳定达标,存在不确定因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需完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仍存在。

三是土壤环境管理起步较晚。土壤环境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长效监管措施尚不健全,缺乏部门协调联动的制度保障和约束机制,监管工作存有盲区和漏洞。

四是环境监管大格局仍需逐步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大格局还不够牢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污染防治机制还需完善,在体制机制运行、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水平提升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环保四个责任”落实为保障,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深化扩大整治成果,认真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四个一”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2+26”城市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整治任务要求,切实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环境安全,全面完成各项既定攻坚任务目标,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细颗粒物、臭氧两个重点指标的协同控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做好十条工作线督导落实,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交通基础设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工作调度。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和重型柴油车obd系统安装、工作,继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进一步巩固“四减四增”工作成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工业源减排清单。

二是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加严排放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污染治理工艺、设备,减少污染排放浓度和总量。提高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控能力水平,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做好饮用水源地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开展截污控源、清淤疏浚、面源整治、雨污分流等工作,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提高自净能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化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解决,确保流域环境持续改善。确保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实现“双达标”。

三是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盯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养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深入排查危化品行业风险隐患,从源头减少风险源,切实防控环境风险。

四是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在严格实施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张正面清单的前提下,坚持标准严、检查严、督查严、惩处严,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智慧化,充分运用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功能,做好环境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强化环保热线及信访投诉案件查办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考核问责办法,推进环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建设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的生态宜居美丽xx贡献力量。

五是充分发挥智慧环保平台监管作用。继续抓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行面对面现场调度指导,明确具体任务指标,督促镇街和网格员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工作成效,提高对超标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智慧环保平台网上监管和线下处置作用;修订镇街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细则和网格员考核办法,加强业务培训,督促环保网格员做好环保案件上报工作,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处理,确保把环境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2020年区紧紧围绕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及“十大行动”部署要求,以创新机制、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抓手,凝心聚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和“三市”建设的前列,在上半年全省县区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中排名第35位,位列全市第1。全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有力推进了陕西强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区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年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十大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二是围绕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印发了《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十大行动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区委、区政府先后6次召开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力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定《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方案》,由区级领导参加,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分别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19次,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办事创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健全完善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考区责任分工方案》,建立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和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市营商办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我区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四是区营商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区部门、镇办开展联合督查,形成执纪监督和专项整治合力,共同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任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1.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优化企业准入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印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宣传彩页和宣传展板,通过政府网站、注册窗口和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改革政策,解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对全区从事注册登记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了“网上登记”系统。二是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所有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三是今年起正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城通办”,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工商登记窗口三种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口述办证”、“微信办证”。将省市区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汉中”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直接在区级登记机关办理。截止目前,今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9929户。

2.简化施工和不动产证办理程序,优化企业建设环境。在省住建厅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60天时限和市建规局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38天时限办结的基础上,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缩短施工许可证办理用时,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备案和工伤保险等不再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取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登记后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原涉及14项程序简化为11项,将原涉及14天时限优化为13天,总时间由原来36天时限优化至35天。截止目前,累计办理汉京国际大厦、xx区区委党校教学楼改造、天汉small办公楼等27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均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联系沟通,安排专人设置专岗,做好企业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解释和前期资料准备引导工作,协调做好办证工作。

3.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优化企业生产环境。积极与汉中市供电局、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铺镇水司、新希望天然气有限公司、汉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联系和沟通,指导各企业对标全省水平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间,将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时间优化至3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企业申请供气报装的时间。督促指导国中自来水公司制定《压缩用水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时间。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一是主动协调服务,印发了《2020年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指导意见表》。通过完善机制,再造审批流程,2020年全区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环节、时间、申报材料数量等指标均较上年同期优化超过30%。二是推动产品创新,扩大融资规模,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并支持政府重大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邀请财政部ppp项目库专家戴军来xx举办了ppp项目实践操作专题报告会,并聘任其为ppp工作顾问;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专项收益债项目申报、市投控投贷联动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申请、汉川机床农发基金逾期债务化解等工作。召开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暨投融资工作座谈会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银企联系会,与邮储银行汉中分行签订支持小微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今后三年邮储银行将在xx投放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不低于10亿元。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信用贷款、“两权”抵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品的使用;对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探索“年审贷”“税收贷”“银税通”等产品;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通过为企业“量体裁衣”,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截止9月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706.3亿元、贷款余额33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15.3%,资金利用率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提升融资效率,出资3000万元入股普汇中金融资担保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目前已向市资信担保公司推荐企业9户,涉及担保贷款超过6000万元,年内预计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超过1亿元。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出台了《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积极发现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参照挂牌上市基本条件向市金融办上报了6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组织5户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了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对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重点上市培育。五是健全金融监管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xx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对全区18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及15家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了逐一摸排检查,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5.提升企业纳税服务,优化企业税收环境。一是将原国地税4类35个窗口,升级整合为27个“全职能”服务窗口,受理所有涉税业务;设立全市首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扩容升级“网上办税体验区”,有效填补了窗口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盲点,前置办税窗口,将存量房交易缴税窗口前置到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实现房地产登记、缴税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二是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187项,大力推进“一表集成”、同城通办,提供“免填单”服务事项153项,梳理10大类317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48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2.0版,打造“自主办、自助缴”办税特色;优化注销流程,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升级自助办税区,扩容网上办税体验区,自助办税区共受理各类业务89000余笔,纳税人满意率达99.8%。目前,10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业务即时办结率由65%提升至98%,单项业务办理时间相较以前平均降低70%。自助办理业务平均时间2分钟,办理时间提高3倍;办税厅实现“一窗受理、一厅审核、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压缩审核时间30%以上;电子税务局覆盖率达100%,纳税申报、发票代开、领用等业务替代率均达96%以上,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90%以上涉税事项,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和最多跑一次,获得了纳税人一致好评。

6.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优化企业外部环境。一是压缩外贸企业备案登记时间,积极向市商务局汇报,简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流程,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提高了备案效率。截止目前,我区新增外贸自营进出口备案企业3户,超额完成全年新发展1户外贸企业任务。二是搭好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针对性地参加外贸展销会,利用各种平台推介展示,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进出口份额。三是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区内30余户外贸企业统一参加“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业务培训和省商务厅2020年第一期品牌企业外贸业务培训,引导有业绩的外贸企业尽快熟练掌握应用“单一窗口”报关、报检等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赴温州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活动,发放“xx区重点经济合作项目册”、“汉中高新区介绍”等宣传资料,积极开展推介宣传工作。

7.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减税降负1.36亿元,办理各类退(免)税5278万元。减少用工成本530.3万元。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积极清理过桥费,融资担保费率由年初的2.5%降为1.5%,节约贷款成本约40余万元。积极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10%的政策,为xx区4.4万户工商业用户降低电费负担2680万元。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为我区18户企业直供电1.16亿千瓦时,共计为企业节约电费185.42万元。二是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发布《xx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区级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三是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配合高新区筹建2个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为xx区发展献计献策,引领全区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3家,认定市级瞪羚企业4家。四是搭建企业用工招聘平台,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招聘和微信平台的作用。全年共举办免费招聘会52场,参会用工企业1402家,提供用工岗位22082个,达成用工协议2572人,截止目前,为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减少运行成本10.5万元。五是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召开全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会,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专项整治。加大对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去年精简行政许可事项50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精简13项。以“4×4模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率先在全市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项目审批集成服务中心,将全区14个部门10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区审批局实行独立审批,实现了“一窗受理、一门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审批服务“五减三加”,建成了集公安户政、办税、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五厅合一”,汉中最大、陕南领先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并联通市区政务服务网,将46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公布就近办理事项9项,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办办理压缩至规定时限的50%。

(三)深入调研督导,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厘清问题、落实责任。依据全省2020年上半年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结果,市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征集意见和汉中市“三项整改”工作专班反馈问题等,认真梳理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印发至各部门、镇办,要求区级各部门、镇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绩效导向,认真分析研究考核指标体系,查找失分原因,对标先进补短板,制定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0项,24项年内完成整改,其余共性问题久久为功、持续整改。二是深入调研、认真走访。按照市营商办安排,认真开展“四上”企业调研,共走访调研“四上”企业281户。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对全区13800户纳税人企业进行了全面走访,工商xx分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金融办及各镇办也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诉求,问政于企,通过摸准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三是问责问效、强化督查。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制定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从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办及“八办四组”中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汇报座谈、查看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区15个镇办和29个单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同时,区营商办按照区委“三项整改工作”综合督导工作部署,对各部门、镇办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法规宣传、对标自查整改、政务服务提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2轮督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过编印政策文件选编、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等方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市率先在政府网站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实绩。编发了13期工作动态,实时反映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的了解和支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深刻理解把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区级各部门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本领,结合xx区实际,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项目中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区税务局强化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累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30余期,培训职工800余人次。强化对纳税人培训,累计举办24期,培训纳税人4030人次。工商xx分局对从事注册登记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培训三期,共培训登记人员72人次,对全区各类企业代表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培训,培训2期,共计培训130余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审改大讲堂活动25期,培训400余人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邀请陕西日报社、汉中电视台来我区实地采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xx区“4x4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省政府网站刊登,《xx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内生动力》专题片在汉中电视台播出。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在陕西日报、阳光报、陕西省机构编制网、陕西网等发布了多篇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报道。四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涉恶案件53起,打掉涉恶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进一步打通企业落地建设和生产经营环节“中梗阻”,在全区营造规范有序、重信守诺、亲商清商的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再深化、措施上再精准、作风上再提升,统筹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定期召开月度会议或专项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对接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按时间表、路线图狠抓任务落实,学习借鉴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发展动能和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畅通企业和社会反馈问题渠道,健全问题台账,逐项销号、逐条践诺,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

(三)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对政策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或影响行动落实的人和事,要毫不留情地进行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反面典型案件,处理一个、警醒一批,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建立常态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加强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逐级严肃追究问责。

2020年,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促进全区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一是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全区327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完成了深度治理改造工作。二是适时开展了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集中检查、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4个专项行动,先后对汽修维修部、加油站、企业共179家次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62个,整改完成62个。三是全面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全年共上路执法检查监测重型柴油车6960辆,重型柴油车停放地抽测车辆2646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车辆499辆。五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登记编码工作,1-12月份,全区已登记备案249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生成环保号码2488个,已喷码2186辆。六是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对辖区内火电行业、砖瓦行业以及工业企业内部的堆场料场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企业清单。火电行业全部建设密封煤棚,砖瓦行业建设防风抑尘网并对原料土堆进行覆盖、植绿,其中,研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6500万元,对20000㎡的石子料场制作高度45m的全封闭料仓,并配套安装5台翻车机,大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七是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绿色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今年全区共有信发聚氯乙烯、研聚新材料、信源环保建材等3家企业达到绿色标杆企业申报标准,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通过评级,区有a级企业5家、b级企业3家、国家引领性企业有2家、绿色标杆企业3家,c级企业18家,保障类民生豁免企26家。

2020年,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5.71,同比改善10.5%,全市排名第10。优良天数239天,同比增加43天,优良率达到65.7%,完成62.1%的控制目标。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一是以河道重点整治为抓手,实施“茌中河茌新河人工湿地及河道综合整治”,以“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出发点”,以“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为主线,建设河道走廊湿地,”彻底改善重点支流污染因子超标问题,项目于2020年年底开工,截止目前,现场勘测、生态红线标定及指挥部建设已完成。二是积极开展全区农村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现场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安装饮用水水源地指示牌及保护区警示标志128处,并明确各乡镇的保护措施,督促其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完成72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现场审核工作。已完成549个入河排污口审核工作,取缔非法排污口11个。四是扎实开展巡河工作。对西新河、茌新河、徒骇河进行了全程踏勘,巡河距离累计达1000余公里,排查入河点位46处。

通过不断努力,我区的河流水质有所改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水水质标准。

(三)固废管理和工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工作。一是积极督导涉废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处置。2020年,督导81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3.78万吨,全部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对全区26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进行了专项检查,2020年,全区累计转移处置医疗废物116.1吨,全部由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且执行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是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区35个地块经筛选、评分、纠偏后确定了6个地块进入初步采样,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存量地块为27个,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出具相关报告,其中21个地块通过专家评审,等待复核,剩余6个地块等待再次评审。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按照上级考核目标要求,到2020年底我区需完成不低于3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截止12月底,我区已完成314个村庄的治理任务,完成工作任务的147%。

(五)积极推广信发集团环境综合治理企业托管模式。

2020年12月16日-18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探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场会在市召开。12月16日,中环协会、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协会、分管副市长、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领导在信发集团就环境综合治理企业托管模式开展了现场调研。

(六)生态环境执法处罚情况。今年以来,全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现场调研督战。及时开展了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000余家次,对300多家存在问题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2020年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71件,罚款约1319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件,移送法院41件,同时报送检察院备案。

(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档案已上报市整改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的25件信访案件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或者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交办我区的12件信访案件全部整改完成。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6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2018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区的17项整改问题和7项“举一反三”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或者达到序时进度。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我区共接收各类信访件26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八)舆情信访工作情况。2020年,我区没有发生重大环境舆情事件。全年共接收、办理信访案件940件,其中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5件、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112件、市12345市民热线755件,其它68件,目前均已办结。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久战。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总量双双下降。2021年禁止审批磕石子、水洗砂、烧结砖、石灰窑、等用车辆大、短途运输的建材项目。二是加大对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开展重型柴油车路检、停放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三是持续加大扬尘防治措施。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执法局、生态分局、交通局等部门持续做好工地、道路、渣土车及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治。四是继续开展涉气企业用电量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继续修订2021-2022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五是持续推进信发集团公转铁的建设,推进信发华宇氧化铝矿石、煤炭卸车及输送存储系统工程建设。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环评工作。

(二)强化碧水保卫战。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十四五”期间考核我区地表水河流断面增加至6个,其中新增1个国控断面徒骇河前油坊断面。本着“短期长期结合、治标治本兼顾”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点因子、重点时段污染管控,实施精准治污策略,在确保完成水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努力降低全区河流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数。二是到2021年底,全区市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市控考核断面西新河、茌新河、茌中河、赵牛河、徒骇河南镇东稳定达到v类水标准。三是推进茌中河、茌新河人工湿地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管理,确保2021年年底前建设完成,通过实施水质提升工程治理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三)强化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度,2021年完成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二是积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确保考核达标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固、危废排查工作,遏制固、危废非法贮存、处置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三是持续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及时完成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强化精准治污,落实具体管控措施。一是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深挖污染减排潜力,持续推进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减排效益,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完成2021年污染减排任务。二是强化环境风险安全工作。继续推进化工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和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防控措施建设。二是突出铁腕执法。针对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在执法中开展工业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三不三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机动式”巡查等非常规措施,尤其是针对直排、偷排、严重超标排污、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强制措施实施,打造“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的守法环境。三是做实四个治理。在全域治理上,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作用,对小散乱污坚决清零;在重点治理上,抓好水污染治理与大气污染攻坚两个重头戏;在科学治理上,用好监测、监控平台,科学监管;在铁腕治理上,盯紧盯死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问题不解决不罢休。四是强化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实。持续做好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做到真整改实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充分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19]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一)突出问题导向,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减排,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vocs整治,1-10月,我区空气优良率为92.6%,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1-10月,辖区内省控以上断面iii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75%,县控以上断面iii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66.7%,省控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椒北工业功能区块已完成任务;医化园区中18家重污染企业、14家轻污染企业已完成任务。三是打好净土清废战。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已完成13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已完成18家国家质控的详查企业的地下水采样工作;已明确19个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非污染地块。启动椒江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目前已设立3个收集点,着力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风险防范能力。

(二)突出严格执法,中督反馈问题整改有效落实。一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结案信访件“德鑫公司搬迁”问题,考虑企业生产、员工安置等实际情况,给予企业6个月生产过渡期,明确2021年1月份停产退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区共受理54(计45.3)件信访件(全市518件),其中重点件4(计2.1)件(全市16件),责令整改企业38家,立案处罚13家,累计处罚121.7844万元。二是推进医化园区综合整治。邀请专家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出问题178条,完成整改131条。建立“一企一员”制度,实行企业包干服务,责任落实到人。运用无人机、声呐无人船、内窥镜探管等多种高科技手段,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违法行为,对振港染料顶格处罚100万并责令停产整治,刑事拘留5人,批捕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在内的4人,企业内部暗管已拆除并灌浆封堵;查处了东风化工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案,刑事拘留5人,批捕包括法人代表在内的2人。

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是厘清问题、落实责任。依据全省2020年上半年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结果,市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征集意见和汉中市“三项整改”工作专班反馈问题等,认真梳理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印发至各部门、镇办,要求区级各部门、镇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绩效导向,认真分析研究考核指标体系,查找失分原因,对标先进补短板,制定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0项,24项年内完成整改,其余共性问题久久为功、持续整改。二是深入调研、认真走访。按照市营商办安排,认真开展“四上”企业调研,共走访调研“四上”企业281户。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对全区13800户纳税人企业进行了全面走访,工商xx分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金融办及各镇办也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诉求,问政于企,通过摸准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三是问责问效、强化督查。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制定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从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办及“八办四组”中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汇报座谈、查看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区15个镇办和29个单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同时,区营商办按照区委“三项整改工作”综合督导工作部署,对各部门、镇办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法规宣传、对标自查整改、政务服务提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2轮督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计划

x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对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主动学习政策、认真研究政策、扎实落实政策。

(一)党建引领,抓实“放”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体制机制改革涉及部门利益深度调整,也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如果没有“一把手”亲自抓就难以有效推动。x乡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定期研究、协调推进,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开展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经发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财政分局等部门各有一名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形成了浓厚的改革创新氛围。

二是改革向村(居)下沉,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穷实辖区企业党组织作用,提高思想站位,以党建引领“放管服”改革下沉村(居)工作,形成乡党委负总责,各村(居)支部书记总负责的工作格局,对下沉的企业服务事项,定流程、定分工、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理顺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加强事前预情、事中提速、事后问效,实现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确保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令畅通,下放服务事项承接落在实处。

三是宣传作引导,营造红色氛围。充分利用乡辖区内所有电子屏、qq、微信工作交流群、村(居)宣传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大力宣传“办事零距离”、“一次办好”等便捷式优商环境政策。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制度,图文并茂讲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流程,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全最优”的目标,实行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着力改进措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对“放管服”工作的知晓率和获得感,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创造优化条件向纵深开展。

(二)强化示范,抓实“管”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将为民服务事项梳理出制度告知单,制度上墙,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亮出党员身份,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优质服务的引领带动,将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培养成“全科办事员”,实现“一岗多能”、“一窗通办”,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态度生、冷、硬及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做到工作提质、办事提速、服务提效。每月不定期督查公开服务、投诉举报热线情况,确保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扎实做到简政放权做“减法”,加强监管做“加法”,优化服务做“乘法”,实现便民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

(三)简化流程,抓升“服”

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组织。x乡建成便民服务中心x个,设立村(居)便民服务站x个,乡级和村级实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将民政、社保、残联、国土、卫计、合医等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整合资源优化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并配置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体化办公、一站式办结和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快捷办事。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行为零投诉,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企业“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是窗口受理,集成服务。整合服务资源、实现集中化办公,各村(居)均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开设多个窗口工作位,按照“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原则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让群众、企业只跑一处、只跑一次,切实缩减事项办理时间及流程。

三是简化流程,精准服务。x乡把为民服务相关事项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与“x+n”体系综合治理相结合,出台办事指南,建立信用台账和“红黑榜”制度,将事前信用承诺查询嵌入部门业务流程,坚持制度上墙、透明服务,变办事“凭经验、凭熟人”为“凭指南、凭流程”,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服务不够优化。部分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的自觉性还不强,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

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满意度,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充实工作力量。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使其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三是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银山环境工作认真有效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街道是中国的行政区划之一。其行政地位与乡镇、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相同。它是一个乡镇行政区,由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或地级市直接管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同志们:

刚才,x同志分别就x作了具体部署,这几项工作对x县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市委、政府两天内先后召开了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x市委、市政府也紧接着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大会,充分表明上级党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地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体现。能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吸引要素集聚的关键,深刻影响地区发展的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生产力,强调要自我革命、自我革新,不断革除各方面体制弊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营造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体制环境,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不断扩大开放合作,打开国门搞建设,对接国际规则,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源,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全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竞争,首先是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竞争。全国各地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吸引发展资源、争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远远走在我们前面,比如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最多跑一趟”改革基础上,现在又推出改革升级版;江苏的“不见面审批”、上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都不用跑”等经验,成为全国标杆;广东“把省一级权限能放的全部下放”、海南开展园区“极简审批”的做法,力度都非常大。过去我们主要靠减税让利,靠拼资源、拼政策,现在已经远远不够了,更多的是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我们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常说的是要“筑巢引凤”,把鸟巢筑好了,凤凰就会飞来,但现在光把“巢”建好还不行,还要看我们x的这个地方的空气、阳光、雨露、环境等等,这些环境好了,凤凰才愿意飞来,不然即使来了也会飞走。x县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也具备优良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要在各地竞相发展新一轮竞争中实现赶超跨越、后来居上,抓好营商环境优化就变得至关重要。

近年来,县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对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促进作用。我们成立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的空港x经济区领导小组、青年产业园领导小组和x县林业剑麻产业管理委员会,从机制体制入手,大力完善园区基础配套,不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集中力量推进“企业服务月”和“项目攻坚月”活动,由主要领导带头,坚持一线工作法,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重点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成立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聚焦我县服务业发展的短板问题,致力于推进三产加快发展壮大。我们也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2018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x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x项,按规定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提前x个月在全县全面实施。可以说,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x的营商环境总体仍然比较落后,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不小的距离,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投资方、企业家以及广大群众的期盼还很大的提升空间。市委x书记总结的政务服务效率质量不高、企业成本负担偏高、人才吸引力集聚力不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的“四大问题”,在x普遍存在。主席梳理的“四大烦心事”“四大痛点”“四大堵点”也是x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市委x书记指出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偏高、政府出台的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人才引进难、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五大问题”,深刻的反映了x营商环境的问题现状。此外,x还面临着企业招工难、工人流动性较大、本地产品在本地销售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质性突破。

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上级党委、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省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在全区深入开展为期3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力争“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x市制定了市四家班子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全覆盖方案,组建驻企业服务小组,启动服务企业综合平台,开展“市长服务企业日”活动。我们也结合x实际,下发《x通知》,进一步完善县处级领导联系服务制度;下发《x通知》,成立x县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服务企业办公室;印发《x方案》,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印发《x制度(试行)》的通知,对列入服务对象的每家企业均设置一套服务机构,实行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制度和方案的生命在于执行,服务企业关键在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制度和方案,全面梳理排查,主动认领任务,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的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出实实在在的效应。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我们将继续实行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每位领导分别挂点联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数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全县现有全部x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x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覆盖。同时,将服务企业的范围进一步向已投产的规模以下企业和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进行延伸,确保每位领导都要挂点联系企业。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挂点联系服务制度,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牵头抓落实、带头服务企业的“头雁效应”,尽快到挂点联系服务的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企业稳生产保增长、培育企业入规进统、企业扩大投资建设等工作,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季度到企业服务不少于x次,努力提高服务重点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执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对于全县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拟入规进统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每家都要设置一套服务机构,保证领导挂点联系和一企一服务小组,明确安排工作能力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服务专员,做到服务人员固定、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过程可监督、服务成效可评价,实现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小组每季度要召集全体组员与所服务企业对接一次,明确任务,检查各自工作完成情况。服务专员具体负责日常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县服务企业办要认真受理和汇总各类问题,将企业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转派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并督查跟进处置问题进度,及时向企业反馈处置结果。县委、县政府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服务评价制度,采取集中考评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的方式,评出优秀服务小组和星级服务专员,给予表扬奖励。

(三)深入开展“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为做好新时代服务企业工作,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问题和需求,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县政府决定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原则上每个月第x周的星期x为x县“县长服务企业日”,也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县服务企业办公室要将需要提交“县长服务企业日”进行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整理形成清单,每月的“县长服务企业日”通过采取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由我或我委托指定的副县长听取企业陈述具体事项,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提出处理的要求或意见,并将研究决定的事项指定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对不负责任,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要进行严肃的追究问责。

(四)推动政务服务能力大提效。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x市关于政务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要加快审批服务提速,努力实现企业开办手续x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x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要在优化流程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和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争取绝大多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趟”,直至“一次不用跑”。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扩容提速。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力争实现“统一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办理”。

(五)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大提速。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省出台了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特别是县x等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用好用足利好政策,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办理时间大幅压缩,审批环节进一步精简,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们现有的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联审联批制度,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审批速度进一步提升、资金拨付进一步加快。

(六)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要从影响企业最大的用电、用工、物流、融资四个方面入手,着力降低要素使用成本。以贯彻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主攻方向,争取在售电侧取得实质性突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以扩大使用越南劳工和本地民工为抓手,强化管理和完善配套设施,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快物流基础实施建设,争取更多物流公司落地,解决物流不便捷和成本高的问题。增强产业引导资金、小微企业担保等融资手段使用的主动权,争取使县一级金融部门增加审批权限,放宽审批条件,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努力降低企业用水、用气、用汽等其他各项要素成本。

(七)实施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制约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园区配套设施进行一次大提升。要利用各种可行融资模式筹措资金,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道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总部基地、标准厂房、工人新村、冷库、垃圾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在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服务设施和商务酒店、餐饮娱乐、运动休闲等生活配套设施上取得明显进步,力争到2020年,全县园区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八)组织一批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从今年开始,要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需求,每年开展一批专项行动,包括完善企业高端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开展企业家培训,加强机修工、电工等工种培训,到本地高校进行推介宣讲,打造本地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兑现历年出台优惠政策,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强企业业务知识培训,增加园区公交车线路和频次,组建重点行业协会等。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调研和谋划,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强化作风抓落实。作风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好的作风就能带来好的营商环境。x心社书记在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切实加快x发展,需要一流的干部、一流的担当、一流的作风。主席要求,凡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我们要对标先进,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要有一种“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拿出“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兑现、行政审批、容缺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要深化改革促进作风转变,不断改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切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政策、加大扶持,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考核抓落实。考核督查动真格,才能真正“考”出压力、“督”出动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主持公道,让“辛苦”不“心苦”。我们要用好监督问责这把利器,加大督查、暗访、通报、问责力度,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跟踪就到哪里,要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刮骨疗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要不定期开展优化环境专项督查活动,要不怕揭短亮丑,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从企业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发现问题及时发文通报,问责不作为、惩戒违纪者,让考核督查的指挥棒更加精准。

(三)常态开展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能刻舟求剑、一劳永逸。当前,全国全区营商环境竞争之势全面开启,县域竞争日趋激烈,x县面临“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奋起直追、争取主动,把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本之策。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蹴而就、朝夕之功,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克难而胜,自觉向先进地方看齐,对照先进一流找差距,对照目标要求补短板,对照任务清单抓落实,快马加鞭,迎头赶上,全力打造全区一流营商环境x样板、x模式、x经验。

(四)统筹兼顾抓落实。社会环境好,营商环境才能好。要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特别是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要深入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行动,坚决铲除传销的土壤,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要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职能,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认领任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利商的社会环境,在全县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贵在坚持、贵在深入、贵在长效。全县上下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为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19]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2020年区紧紧围绕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及“十大行动”部署要求,以创新机制、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抓手,凝心聚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和“三市”建设的前列,在上半年全省县区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中排名第35位,位列全市第1。全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有力推进了陕西强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区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年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十大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二是围绕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印发了《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十大行动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区委、区政府先后6次召开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力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定《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方案》,由区级领导参加,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分别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19次,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办事创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健全完善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考区责任分工方案》,建立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和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市营商办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我区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四是区营商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区部门、镇办开展联合督查,形成执纪监督和专项整治合力,共同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任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1.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优化企业准入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印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宣传彩页和宣传展板,通过政府网站、注册窗口和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改革政策,解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对全区从事注册登记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了“网上登记”系统。二是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所有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三是今年起正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城通办”,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工商登记窗口三种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口述办证”、“微信办证”。将省市区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汉中”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直接在区级登记机关办理。截止目前,今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9929户。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2021年二季度,街道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全面对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主动学习政策,认真研究政策,扎实推进辖区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落实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由街办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街道营商环境工作队伍配置,形成街道党工委领导、一办主抓、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营造“亲商、安商、稳商和留商”氛围,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帮助企业打主意、想办法,及时将企业需求上报到相关区级部门,让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政府的政策、资金。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简政放权到位。深化重大项目全程代办机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绿色通道,重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代办工作。持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一门一窗一网”标准化服务,合理设置3个专项即办窗口,统一规范各类政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管辖范围。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要求,通过就近办、一次办等多种形式,建设“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98项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积极做好规划选址、资金协调和水电气相关工作,强化涉企审批一站运行。

三是强化基层调研,实地走访到位。区街领导多次走访慰问辖区重点项目和辖区商业综合体印象城、盛龙广场、红星美凯龙等,与企业负责人对接;积极走访辖区重点企业西北有色研究院,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充分听取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以及经济发展中的意见诉求,梳理企业发展中困难清单,并及时协调解决、按时消单。同时,及时对接区级相关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积极开展“街道主要领导走流程、跟执法”活动,查遗补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狠抓法治环境,普法宣传到位。积极配合区级部门做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与传销活动,开展非法集资、警示教育、风险提醒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辖区治安巡查,确保辖区健康、和谐、稳定的经营环境和商业氛围。结合迎“十四运”工作,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为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市民投诉热线、12345政务热线等投诉平台,构建起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截止二季度,共收到12345热线投诉1025件,办结率100%。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全面深入学习到位,更多是停留在表面,精神实质领悟不够、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不够。思想理念还没有完全解放,思维格局还没有完全打开,思维方式还没有完全转变。部分班子成员对街道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认识还不够。

二是服务协调不够。在营商环境建设上虽然没有承接具体指标性任务,主要工作职责是服务协调,但是在服务的水平上还不够高、沟通交流上还不够多、协调的力度上还不够大、举措上还不够具体。围绕各自领域靠前服务、提前协调的意识有待加强,站在优化营商环境角度提出建设性建议和发挥参谋作用有待加强,导致服务的水平还不够高。

三是调查研究不够。在优化营商环境破难点、疏堵点、解痛点上调研还不够深入,对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解剖式调查研究做得不够,比如:在破解企业进规难的问题上,没有及时帮助企业算出一本“明白账”,没有及时摸清企业经营状况,对企业是否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比如:项目推进慢问题,到底卡在那个环节,研究还不够深,还不够实。

一是思想再解放。加大对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学习和研究,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基。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思考街道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定位和作用,重新瞄定工作路径,主动学习和吸收各地在市场、政务、金融、法治、信用等方面新思维、新观念,解决好长期固化而成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克服畏难情绪、惯性思维。

二是重点再聚焦。以市场的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的感受为第一感受、以群众的需求为第一需求,切实发挥发展办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好各大专班力量围绕目标共同使劲、共同发力。在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要求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各种事项办理和各领域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提高群众和企业对街道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作风再压实。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施行一系列作风建设新举措,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办事、损害群众利益、刁难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问责。把干部职工在纪律执行、工作落实、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成效与评先树优、选拔推荐紧密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感悟

商业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优化经营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商业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根据当前商业环境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打破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种障碍;大力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商业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1)外部因素。

1.地区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多数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一半的建筑高度有限。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高、发展空间有限的限制现有土地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成本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缺乏企业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二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我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企业普遍难以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大多数商家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确,投资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和落地的项目大多是金融、餐饮等服务项目,缺乏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产业集群效应的形成,不利于我区企业的集聚和发展。

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2021年5月7日镶黄旗卫健委组织16名医务人员到镶黄旗东林煤矿、镶黄旗蒙金铌钽矿为企业上门接种,做好疫苗接种的全流程服务,为企业和员工解除后顾之忧。

为全力发动企业高效接种新冠疫苗,镶黄旗卫健委发放疫苗接种倡议书和各接种点信息表,积极宣传发动企业员工接种。通过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打消企业顾虑,在尽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集中帮企业安排上门接种。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和育人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和不满意单位评价办法》(齐督考发〔20xx〕8号),积极践行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事项,按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工作部署,我校认真进行阶段性自检自查,报告如下,请社会监督。

我校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和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施“三全育人”工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党务工作者,不断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政治素养。进一步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强化服务学生发展的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教学组织、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学生学业考核。完善心理育人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学生满意度。建设“三全”助困育人体系,落实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大力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优化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取得新进展。获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通过专家审核,进入迎接专家进校考察阶段,同时师范类专业认证已经启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林学3个新专业通过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盲审。大力加强课程建设,课程建设取得新进展。大力推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新型课程群建设,持续改进低阶性、陈旧落后的“水课”,积极谋划和实施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建设。《市场营销》和《笔尖上的艺术》两门课程获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截止目前,我校拥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线上线下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21门,为学校的一流课程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依规办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一步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公开承诺以来,先后出台了《齐齐哈尔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大学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齐齐哈尔大学一流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规划性文件,为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主动公开人才招聘信息,积极提供咨询、解读服务。学校人事处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发布了《齐齐哈尔大学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齐齐哈尔大学附属中学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严格按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进行招聘工作,确保人才招录过程公平公正,全面落实人才政策。依法进行采购并积极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我校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xx年度黑财采【20xx】29号文件精神规范进行招标采购。截止目前,共完成招标采购项目69项。采购前在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采购公告,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积极为供应商提供咨询、解读服务,依法依规实施采购并积极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

(三)聚焦现代化新龙江新鹤城建设,加强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校地、校企产学协同创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0xx年9月以来,我校利用研发出生物除臭、纤维素水解和淀粉水解等复合功能生物菌剂和作物秸秆生物腐殖化技术体系,成功实现了对作物秸秆的腐殖化处理并原位还田,实现了秸秆资源的综合化利用。在甘南,龙江,泰来,富裕,富拉尔基区,梅里斯,讷河和昂昂溪区等区县已用该技术处理秸秆合计16.3万亩。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共建长效服务机制。校地合作持续推进。我校与齐齐哈尔市进一步针对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工业大麻、秸秆利用、现代农业、冰雪体育、鹤城品牌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八个领域24个项目开展市校合作。合作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有一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校企合作,共同搭建合作共赢舞台。我校与齐齐哈尔龙江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联合申报了植物性食品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学校与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人才共享机制,吸引高层次人才,并与其共同申报了黑龙江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通过这些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了校企合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为企业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解决好公众、师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校通过公开校风邮箱电话、校务邮箱等途径畅通与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我校坚持“开门”搞教育,扩大师生员工的参与,广开言路,各部门(单位)公布征求意见邮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到基层走访调研、到业务部门“走流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倾听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将社会公众和师生关注的急忧盼问题列入整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落实。广大师生切实感受到了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五)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我校坚持“以制度强化师德、以典型引领师德、以活动推进师德”的机制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价值引领,把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要求,坚持“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标准,不断提升教师思想素质。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改善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严格执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标准》。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统筹推进四项重点措施,在检视整改环节,组织教工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查找在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并立行立改。广大教师的精神面貌不断改善,干事创业劲头不断增强,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对标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比省内外同类院校,对照办好人民满意大学的奋斗目标,我们在一些工作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教育观念与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教育教学改革相对滞后;学科建设内涵性不强,重点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不够突出;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教育管理还没有充分发挥合力,协同育人机制还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等等。

下一步工作中,学校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科引领作用,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全面推进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聚焦现代化新龙江新鹤城建设,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新空间,着力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注重文化传承与创新,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着力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效能;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新局面;持续优化育人环境和营商环境,为龙江和鹤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的简报

今年以来,该中心突出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并推行电子保函服务,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全力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12月7日,记者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市中级法院跨网交换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开标现场看到,大屏幕上显示开标流程和步骤,工作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宣读开标主持词,参与投标的9个单位在线上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线上与线下工作人员实时互动交流,整个开标过程仅10多分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跨域通办。其中,“开标不见面”缩短了交易时长,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规范。目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中山、茂名等8市签订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搭建“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助力投标人“轻装上阵”。投标人通过网络向保险保函机构提交申请,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费,保险保函机构可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无须抵押、担保或冻结资金,具有办理简单快捷、信息保密性强、全程电子化追溯等优点,能有效缓解企业占用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11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累计开具电子保函约3000份,为企业节约现金保证金约5.8亿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推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普及,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和技术创新,加快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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