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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用18篇)

时间:2024-01-26 09:18:04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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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开发区下大力度兴建减排工程开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能够顺利进展并取得一定成就,很大程度归功于当地管委会、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开发区减排工作超越数字任务,向整体环境质量改善迈进;超前的管网铺设,为开发区发展预留了空间,为开发区今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开发区污水及部分小区生活污水,本工程的建设可以使工业,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和n、p、ss等污染物,净化和保护了区域水系。使开发区的水环境质量将有明显改善,以至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消除对开发区近岸海域的影响,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项目的实施是全面改善水体环境质量的需要。

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开发区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但受生态给水量匮乏等因素的制约,区内河道基本处于“有水皆污”“截污则枯”的局面。国内外大量缺水城市的经验表明,将高标准处理的再生水注入城市河湖水系进行生态补水,一方面可为社会经济发展节省大量宝贵的水资源,另一方面可使城市内的水系保持良好流动状态,并通过河道的连通循环,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大大改善水体环境。由于开发区天然水资源紧缺,大部分河道缺乏天然补给水,再生水成为其主要补给水源后,再生水的水质将直接影响河湖水体的水质。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的要求,改善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打造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3、项目的实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需要。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

4、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本工程可以使工业、生活污水高标准排放,去除绝大部分有机物和n、p、ss等污染物,净化和保护了区域水系。使开发区的水环境质量将有明显改善,以至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彻底消除对开发区近岸海域的影响,促进开发区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综上所述,从目前河道水质情况较差、生态补水量匮乏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设一座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将出水作为河湖水系的主要补给水源,对于改善整个城区水体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建成以后,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开发区保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1、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整个城镇生活服务体系的构建,同时增加了周围居民的就业机会,对所在地区弱势群体有很好的正面影响,对保持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善本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了社会服务容量,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促进可持续发展。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构成。

1、新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2、农业服务中心。

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1、项目预期总目标:降低辖区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农村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环境,保证农渔业的正常生产;有助于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和镇区景观,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港口经济健康发展,提高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有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本为创建美丽陵水、环保模范农村打下良好的基础。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进一步缩小城市与农村建设的`差距,塑造新农村良好形象。同时也通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带动逐步实现新村镇农村用水安全,同时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陵水县财政局通过《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的的通知》(陵财〔20xx〕41号)下达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预算指标515.82万元。截至20xx年12月,该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该资金的主要用途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相关工作。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项目资金来源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无其他自筹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方面,我们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拨款全部用于建设项目的推进、实施。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陵水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对项目工程款进行专款专用,对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该项目实施时产生的预支款必须经由项目负责人及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形成费用时,须有正规发票,并经由项目负责人及财务分管领导认定方可报销,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财政部门现场实地考察,审核确认后审批付款;产生的管理费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无截留、挪用、套取、转移专项资金现象。

(一)项目组织情况。

1、组织架构。

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镇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统筹项目整体规划,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实施流程。

(1)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前期工作,拟定出设计方案后,报请县发改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2)获得审批后及时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3)组织施工单位入场开工,监理单位入场监督。

(4)主体工程完成,报请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实行项目办负责制,由项目分管领导对团队进行管理及分工,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并从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确保按照阶段性计划顺利开展直至竣工。

(三)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任务量:已与新村镇城坡村委会签订包干协议。

(四)项目完成进度。

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本项目20xx年预算资金515.82万元,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预算评审书执行。截止20xx年12月经费开支已报支0万元。

2、项目效率性分析。

按照项目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及目标。主要工作完成进度及实施效果如下: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组织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实施方案、预算。获得相关审批后,严格按照陵水县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阶段:施工阶段。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时抽查项目施工情况,有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及上级反映。并按照陵水县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规定,按工程进度支付施工单位施工款。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报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竣工验收检查,提交相关材料报批。

3、项目有效性分析。

对整个项目的工作成果认真分析,认为项目实施完全达到预期工作成果,该项目的实施达到了以下目标:

(1)生活污水及工业农业污水未规范排放。项目建成后极大地消除了群众用水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安全感。

(2)提高污水处理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地表水环境,对投资环境有积极的影响。

(3)对水资源进行切实可行有效的保护,使水资源得以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的落实,对辖区污水进行综合治理,使污水达标后排放,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生产及生活污水排放对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

4、项目可持续性分析。

该项目完成验收后,对提高农村的生活品质,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经对比分析,项目的定量指标已按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济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显著,完成质量良好。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2)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实施计划完善,流程顺畅,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3)加强交流,注重反思。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视与设计、施工、监理的多方沟通,明确总目标,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重视档案建立、完善、管理工作。

(4)精细管理,提高质量与效率,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生命的重要理念,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新村镇正处于项目开发快速发展阶段,多个项目同时推进、实施,待处理事项千头万绪,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相对滞后。

我镇于20xx年与新村镇城坡村委会签订包干协议,委托城坡村委会处理该项目拆迁征地等相关工作,由于前期工作未完成,截止至20xx年12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未完成拨付,累计拨付为0%。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xx〕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

(一)专项资金概况。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于20xx年4月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tot运行管理,厂址位于永兴县铜角湾村彭家组,一期设计规模为2.5万吨/天,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中一级b标准。20xx年11月,县城管执法局与湖南永兴国水公司签订延续原tot特许经营的补充协议,按rot模式投资、改造和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是扩建二期1.5万吨/日,改造一期2.5万吨/日(即污水处理量达到4万吨/日),将污水处理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质为一级a标,将浓缩污泥脱水后含水率由80%降至50%以下,县城污水处理厂已于20xx年1月1日进入一级a标试运行,20xx年运营费全额财政拨款602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全年处理污水量1063万吨,完成率百分之百。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主要是药剂采购、融资费用、生产用电、员工工资、设备材料损耗更新以及厂区日常运行管理费。

本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运营费,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审核,县财政局国资股核实,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审批,完成所有审核审批流程后将资金拨付给项目运营单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该项目存在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

2.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县城管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工作人员研究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具体事项;明确了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

2.组织实施。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永兴县行政执法局公共事业管理股,依法履行监督考核职能。

3.分析评价。通过政策文件、基础数据、污水处理效果和环保部门检测报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

2、满足““十三五”规划”及节能减排的需要,每年减少cod排放量1095吨、总磷排放量17.96吨、氨氮排放量148.27吨、总氮排放量112吨,持续改善周边水质,保护便江生态环境,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等。

3、为本地创造就业提供7个岗位,

因县财政困难,虽然尽力确保污水处理运营费资金拨付,但难以按月予以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行较为艰难。

在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按进度拨付,让污水处理厂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如果上级财政能够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则更好。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1日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协议》、《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服务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单位。20xx年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项目总预算收入1,058.50万元,实际到位1,058.50万元,实际支出1,058.50万元。(污水处理经费基金为763.42万元)。

(一)该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由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运营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工作。

(二)完成的项目中项目资金根据文件规定使用有效合理。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弥勒市区内用水质量和环境质量,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长远来看,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可持续影响性。但是在项目运行管理过程当中因长期未升级改造设备来达到国家规划的要求,与合同中的条款相悖。

(三)经评价考评打分,项目评价综合得分81.9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14分(满分15分);项目过程得分25分(满分30分);项目产出得分19分(满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3.94分(满分25分)。

(一)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

主要体现为:20xx年度污水处理厂预算资金是根据每季度污水处理量按照污水处理单价计算申请,污水处理单价是依据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该单价先后通过“弥发改价格[20xx]13号”和“弥发改价格[20xx]10号”文件进行了两次调价),协议约定当年支付的污水处理费1,058.50元,与弥勒市供水公司实际收取的'污水处理费763.42万元相差较大。预算收支不合理,预算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支付的污水处理费预算支出编制长期以来受合同限制,造成收支不匹情况。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结合弥勒市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对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以财政资金成本及效益分析为基础,选择该项目支出的最优方案。若有必要进行合同条款修订的,应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公正平等的原则,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

(二)项目主管单位未进行定期监管。

该项目主管单位弥勒市住建局在关于项目经费的使用上未能进行对运营公司的检查、监管,不利于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弥勒市住建局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并按制度执行监管。

(三)项目产出数量偏低。

污水处理未达到满负荷运转。20xx年度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936.9946万吨,平均日处理污水量为2.56万吨,年均污水处理负荷率为51.20%,未达到《“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的目标”。

建议:污水处理厂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城镇污水处理负荷的要求进行污水处理排放。自20xx年来,我国水环境治理行业政策发布频繁,但该项目十年来连十二五的规划要求都未达到,可见弥勒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技术落后,应加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提标改造。

(四)污水处理技术仍需加强,执行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提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未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排放标准的,均为提标改造对象。”但目前,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仍延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准,不利于保障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不利于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仍需加强,执行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项目经费管理单位加快推进弥勒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尽早提高污水处理质量:加快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提升污水处理质量,尽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标准。

(五)污泥处理工艺善不成熟,二次利用能力仍需加强。

目前该项目污泥处理工艺仅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将污泥运转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二次利用能力不足。《“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文件提出“坚持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用成熟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采用能源化、资源化技术手段,尽可能回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目前弥勒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未能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的污泥中可能含有化学污染物或病原生物,会对当地的地下水等造成二次污染,既不利于提高污泥的利用率,也不利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建议: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相关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应实现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建议逐步探索更加环保、高效的污泥处理工艺,如将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制作肥料、制作动物饲料、化工原料等,以满足农田、林地施肥、动物饲养、化工需要等,提高污泥的利用率,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根据义安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义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xx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一方案两报告”(即ppp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20xx年4月,该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区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4月24日,住建局局主持召开了铜陵市义安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向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等9家单位征求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5月7日,该项目“一方案两报告”通过区财政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xx年5月19日,该项目“一方案两报告”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xx年1月28日该项目公开招标。

主要内容:

(1)顺安镇(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8000m3/d;污水管网10.72km。

(2)钟鸣镇: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600m3/d;污水管网7.45km。

(3)西联镇: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150m3/d;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200m3/d;污水管网5.61km。

(4)胥坝乡: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75m3/d;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30m3/d;污水管网4.08km。

(5)天门镇: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400m3/d;中途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150m3/d;污水管网11.8km。

(6)4座污水处理厂(站)(含新建)、7座中途提升泵站(含新建)及45.15km(含新建)配套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本工程共涉及7个乡镇,工程建设内容为各污水处理厂界区内建(构)筑物、工艺装置、辅助工程及厂外管网工程的各相关专业内容。

(一)项目绩效目的。

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知识产权事业资金使用效益,对知识产权事业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项目各参建主管单位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分97分。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于1月份全部到时位,未影响项目实施。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项目预算资金暂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有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较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领导重视,专人管理,责任明确。

(三)项目产出情况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现有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3座;中途提升泵站数5座;配套污水管网长度39.66千米。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突出企业的项目主体地位,项目采用ppp模式极大的提高企业主体地位,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单位做好监督检查协调。促使企业增加内驱动力,为项目如期完成做好基础保证。

2.开展项目调度与检查,规范企业运营与项目透明度。结合重要节点督办保证了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3.加大协调力度。在项目规划、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建设占地等方面,指派专人专项落实,积极协调各乡镇主动参与,协调联动。为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1、随着管网建设的深入推进,各乡镇入户管网连接难度增大,入户接入率较难进一步提升。

2、乡镇污水厂规模小、布局分散对污水厂站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3、管网建设难大,造价高,收水量小问题突出。

20xx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并设立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集合项目实际情况先环保验收后工程验收。提早发挥社会效益,并根据合同付款,即保证项目目标实现又保证预算资金安全有序使用。

(一)后续工作计划。加快工程建设收尾速度,加快推进项目工程验收。加强项目运营期监督管理,实现高水平运营。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在合同框架内增加本区域内污水收集及处理,确保已建设施投入使用发挥效益。针对前期已建项目补齐短板、抓紧实施提标改造,尽早达到或高于现行标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对运营专业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全区污水处理的能力,确保发挥最大环境效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污水处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7月17日经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xx〕116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建设地址位于南江县东榆镇文光村中院社;建设规模为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组合式氧化沟-新增二沉池-高效滤池-反消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

该项目质量指标为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时效指标为按期完工,数量指标为改造2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指标为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cod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6月8日经(南污水处理司〔20xx〕36号、南发改〔20xx〕84号)向市发改委转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2250万元;20xx年10月15日,南江县发改局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20xx〕141号),计划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20xx年11月19日,南江县财政局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xx〕85号)资金文件,下达到南江县水利局(项目主管部门)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省预算内投资2250万元,地方自筹2250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共到位7笔资金,分别是:

(1)南江县本级财政资金(南财预〔20xx〕82号)220万元;

(7)20xx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南财建〔20xx〕85号)1000万元。合计金额4346万元。

20xx年县财政局追减南江县20xx年新增财政赤字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南财债追〔20xx〕4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到位建设资金3646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共使用2703.66万元(含待摊费用),按照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的约定,目前工程款支付比例较合同金额3119.14万元,达到80%。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使用,合法合规,并与预算相符。并全部用于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计划财务部负责项目前期及工程进度费用拨付、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等。分别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费用拨付。由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目前该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工程费用进行了及时拨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

1.项目名称: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主管单位:南江县水利局。

4.施工单位:中建洪春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实施流程:

1.成立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小组,负责施工组织全面工作,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落实目标责任,对项目实施小组人员,按区域点位定岗、定责、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组织专班,严格监管该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

2.定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符合。

3.严格检查该项目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xx年底完成一期氧化沟改造、新增构(建)筑物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等主体工程(含机电设备安装),形成2万吨/日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能力。20xx年11月20日通过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验收评定意见合格,正式投产运行。经核查该项目符合申报内容,并完成项目绩效申报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提高了县城污水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了县城水环境质量,优化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同时对改善南江县投资环境、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更加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又属于环保民生项目,通过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该项目性质完全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符合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方向。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其现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自查评价,该项目无问题和建议。

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立项情况

为保护流域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需要,有效推动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保护全县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依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35)》,我局编制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建议书,并向发改局申请立项,20xx年9月15日取得立项批复。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6月15日,我县获得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拟用于实施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项目分为5个工程来实施:1.双蒙村山头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4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881米。2.平洛村张家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3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441米。3.虾洞村兰洞屯、金城村拉城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座处理规模为1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164米。4.民族村果场二组、果场三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15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1651米。5.民族村果场一组、四把社区三堆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座处理规模为2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敷设污水管网约2538米。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本项目资金管理为专款专用,设置独立账户;在资金使用方面将严格执行报批审核制度,资金使用由县财政局和生态环境局共同监管,且严格执行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计划在拉城屯、兰洞屯、三堆屯、果场一组、果场二组、果场三组、山头屯、张家屯等8个屯分别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配套新建污水管网约11公里。20xx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资金支出率达50%。完成污水管网埋设2500米,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达100%,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达300万元,污水收集率达85%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定目标。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对项目开展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7日完成招投标,20xx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我局环评股专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项目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年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按照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等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确保评价过程不遗漏、全面。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是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达100%,实际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达100%。

3.产出时效:20xx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达300万元,资金支出率达50%;小长安镇双蒙村山头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已支付201万元。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300万元,实际支出是201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截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污水管网埋设2440米,材料抽样检查合格率为100%,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达201万元,污水收集率达7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定目标。经对照各项指标,自评得分为84.2万元,扣分事项主要为污水管网埋设未达到2500米,污水收集率未达到85%。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项目可研、设计、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导致项目未能及时开工建设,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做到资金到位即项目落地实施。

软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xx年,根据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用心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本着规范管理,加强管控,提高效率的目的,特修订并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带给了有力的保障。

为了顺利推进绩效考核工作,针对我公司具体状况,在原有的制度上修定、完善和补充了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新制度充分结合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点,明确了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的范围、对象、考核的资料、考核的方法、要求及考核的时间跨度。更加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实用性更强。使我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更加规范化。

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实行上级与下级层层考核的方法,实行分数制度,打分资料主要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月、每季度由部门负责人从工作效率、工作潜力、遵章守纪、上进心、精神礼貌等方面进行评分,年终,取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在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了对员工工作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在考核标准中记录员工工作中的关键事件,通过记录,更好的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责成改善,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员工的点滴进步,给予认可。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尽职尽责的对待考核,坚持原则,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打分,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通过考核,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真考核,避免走过场,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改善了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职责感,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在每月考核结束后,通过公司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使各部门员工认识到自我在考核期间内主要的工作成绩与不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观能动性,重点突出岗位劳动和业绩贡献,员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完全打破了以往论资排辈、好坏一样、平均主义等诸多弊端,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了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从而改善和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我公司在20xx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再接再厉,进一步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工的推荐和意见,相互沟通,协调工作,使单位的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为公司更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江油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xx-20xx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xx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xx〕24号)要求,根据我馆基本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了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这8个项目预算,均为满足公共需要的一般性支出、公益性事业开支,为保障当前档案馆日常工作开展及推动档案业务建设发展。

(二)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我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依据我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全年项目经费预算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支出率44.81%。存在问题主要是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执行进度较慢。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单位共8个项目,年初预算资金65.70万元。基础信息完善、预算编制完整、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在年底顺利完成年初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开展党建宣传教育工作2次,做好党建宣传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合计支出0.48万元;做好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慰问困难户支出0.83万元。对党建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四川圣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派遣监控人员和安保人员24小时全天值班,监控馆内情况,保障馆内安全。全年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次,定期对馆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促进安保工作,保障馆内安全。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安保公司。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全年对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知识指导,档案人员能够掌握档案管理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规范各单位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合计支出1.21万元;开展一次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支出0.50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因乡镇改革智慧化管理和查阅平台建设放缓,全年共安装31家终端,支付安装成本15.70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现终端安装后的智能化,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效率,方便干部群众查档。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采用合作方式,与党史办合作完成《中国共产党江油执政实录(20xx卷)》的编撰。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保障档案智慧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全市平台系统的正常使用,通过平台馆内共接待档案查阅利用者6390人次,提供档案5604卷次,查阅结果获得率达95%,同时减少对纸质档案的伤害,增加查档效率,方便查档干部群众。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成本支出5.10万元,查阅办公成本支出1.7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江油为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每月派遣维保人员对馆内各类监控及消防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馆内消防安全、档案安全。设备设施维护验收合格率100%。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维保公司。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对馆内过期设施进行更换,维修保管设备,保障馆藏档案实体安全,完成馆藏档案整理、著录、修复,征集具有保藏价值的档案5件,合计共支出3.88万元。

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安排预算资金,合理控制项目执行进度。

通过本单位20xx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既发现了客观存在的问题,又明确了整改提高的措施,必将有利于提升项目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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