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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集中排查防止返贫监测(模板17篇)

时间:2024-01-16 18:03:07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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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政领域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措施,进一步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与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对存疑数据再进行复查。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边缘户和脱贫户及时得到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认真落实“四个一批”政策,对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做好收入评估,确保持续稳定脱贫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两线合一”制度,确保标准同步提高。

建立对乡级临时救助人数,救助原因,满意程度的台账。加强督促乡级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两户人员”要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认真落实“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分类分档救助”等措施。一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视情况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二是对未脱贫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生活必需支出,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三是通过扶贫部门提供的“两户”人员名单,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建立随访制度,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有效跟进临时救助。四是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农村群众,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临时救助。五是对返贫人口,根据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加强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举措、完善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的科学意识与文明素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笃信迷信、非法宗教、农闲赌博等陈风陋习,改变慵懒生活习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惩治。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社会救助对象,取消社会救助资格。

(一)增强日常工作使命感。区,乡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

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视防返贫防致贫工作。强化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办理各类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及数据统计等业务,实现低保信息系统、财务台账和业务台账数据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促进防返贫,致贫规范、高效开展。

(二)增强社会媒体责任感。区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的适用范围、服务对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受益权,提高精准防返贫防致贫的全面性。

(三)增强贫困群众归属感。区民政部门要对平西乡进行调度、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衔接机制,高度重视社会救助风险预防,扎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密切关注群众留言来信,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切实化解民生领域重大风险。

为扎实推进全县金融固脱贫防返贫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安排部署及全省开展金融巩固脱贫防返贫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减贫目标,持续推进“1236”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通过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把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功能,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功效。

(一)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信贷投放特点,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

(二)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具有带动脱贫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精准扶贫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加强银行信贷与涉农保险的深度融合,扩大贫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

各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服务。着力推动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对脱贫村、脱贫户实施“保姆式”跟踪服务,切实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坚决防止“数字扶贫”,力争使金融支持脱贫一户、巩固一户、富裕一户,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截至2017年末,全县涉农贷款(含各类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围绕重点扶贫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县重点扶贫项目工程的对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实施:北海子国家级湿地治理与保护项目;骊y文化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圣容寺至红山窑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乡村旅游项目;南坝寺儿沟滑雪场项目和全国生态乡镇及全省环境优美乡镇乡村旅游项目等;全县c、d级危房改造工程;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二)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加强可持续的信贷投入。坚持把发展富民多元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支持全县高原夏菜、草食畜牧业、制种、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藜麦、中药材、油料、饲草、马铃薯、花卉等接续产业,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规模高效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使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9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家庭农场、15个贫困村组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主体壮大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的互利共赢(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三)围绕普惠金融政策,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贷产品和服务宣传资料,加大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的宣传,切实把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带进村、交到户、传给人,真正使政策叠加优势转化为贫困村_发展难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大动力(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

(四)围绕扶贫信贷政策,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县农商银行继续推进扶贫担保贷款业务,并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农发行要重点支持粮油收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先支持__县金穗麦芽有限公司、甘肃三洋金源农牧公司等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围绕全县粮食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县两级储备粮增储,做好__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对贫困户收购小麦的信贷支持,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甘肃银行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力度(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五)围绕农业风险保障,开展广角度的保险服务。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继续发挥好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种植、马铃薯种植、森林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灾害风险分摊机制,提高县域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大对贫困户保险政策性优惠补贴,鼓励贫困农户及时参保,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固脱贫防返贫中的农业保险红利(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六)围绕便民惠农政策,实现全覆盖的支付体系。农业银行要将电商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与“四融”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增设“四融”平台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大力推动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进程,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互联网融e购产品,把贫困区特色产业向外推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要通过发放“商融贷”、“融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对贫困村所在地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贫困村惠民、便民服务终端的布设,力争实现全部贫困村支付结算设施的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围绕金融生态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县农商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动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盘活应收账款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成时间:全年)。

(一)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会议,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力。各乡镇应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互通机制。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应建立扶贫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信贷等信息。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报送扶贫信贷措施、服务、产品及信贷数据,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反馈工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励志脱贫,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人民银行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时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返贫率。每半年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年在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暨集中排查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区进一步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优化网格化管理。一是调整网格划分。坚持“村民居住连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现有各类网格”的原则,调整后确定组级网格数量598个。二是优化队伍建设。按照“选好、用好、管好”的总要求,对全区网格员进行开展核查、调整,现全区四级网格员共891人。三是强化培训管理。以镇为单位,对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本轮共计组织集中培训和分片区培训30余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已拟定好区级集中排查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案,提前做好集中排查工作准备。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处理机制。一是农户自主申报。积极引导农户通过书面形式、手机app、咨询服务平台、一码申报等自主申报,第一季度共申报3户,按程序开展工作,经过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均不符合纳入监测的条件。二是基层干部走访排查。多次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和帮扶联系人坚持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实时掌握农户情况,宣传衔接政策。三是加强风险防范。针对近期出现的新一轮疫情,全面摸排疫情情况,关注产业就业,切实防止因疫返贫致贫。四是健全完善工作联合机制。坚持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与医保、卫健、教育、住建、民政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切实做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工作。

(三)全面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一是强化住房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全区所有农奴才能房屋,排查出存在隐患住房处,已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并组织专业人员维修完毕。二是强化医疗健康保障。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区家庭医生有偿签约20300人;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人数为6966人;城乡医疗共救助3039人次,救助金额117.82万元。三是强化义务教育保障。小学等16个学校配备智慧课堂已纳入计划,六所学校的校舍维修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四是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截至目前,全区现有在用规模化水厂4座,单村供水工程12处,共有农村供水范围内人口19.86万人,自来水基本达成全覆盖。五是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低保发放人次,累计发放万元。

(四)严格落实帮扶措施。全面排查脱贫户因疫受损情况,指导各村坚持动态监测,积极助力脱贫户春耕生产、外出务工以及农产品销售。监测户户,低保每月发放1620元,医保参保方面财政补助280元,个人只需自付40元。今年化疗一次,花费6137元,报销1224元,后期将持续做好帮扶工作。

(五)精心谋划项目库建设。今年将继续投入衔接资金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投入力度不减、资金不少。目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已精心谋划项目库。

(六)深入推进乡村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新增家庭农场19家。1家生产经营主体、2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创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水果)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个。二是积极推进稳岗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9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90个,上岗266人。三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361人次,累计发放97.97万元;孤儿保障233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25.63万元。四是提质改造、维护农村道路。办事处葛蔡路1.58公里提质改造主路面已完工,镇葛蔡路3公里老路面预计5月底全面完工。兴民路、振兴路、北山村部路共计1.12公里已全部完工。五是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今年改厕已完成136户,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7970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625吨,清理乱搭乱建79户,有效提升了农村环境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干部认识不足。个别镇村干部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在纳入监测方面存在一定的顾虑,导致动态监测工作进展不明显。

二是缺少农村专业人才。乡村人才支撑匮乏,难以留住优秀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乡村振兴的发展。

三是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城乡之间要素流动机制不健全。整体上呈现由乡到城的单向流动方式,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等现代要素下乡较少。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二是继续做好动态监测工作。结合省、市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工作(4月25日-5月25日)。提高基层干部认识,实时掌握农户情况,认真开展监测帮扶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三是深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行项目实施责任制度,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人,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各项制度管理,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精准使用。

新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以来,xx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州乡村振兴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自觉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转化为政治责任和具体措施,找差距、强措施、补短板,慎终如始、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实现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实现稳固脱贫,确保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年工作情况。

按照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发〔20xx〕1号)及州委副书记赵国良20xx年4月12日在全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视频调度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今年以来xx县乡村振兴局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调度会议、xx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全县20xx年防返贫动态调整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调度会议。实行了“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核查、一月一督导、双月一调度、双月一通报”的“五个一”措施,开展了常态化监测帮扶,针对风险人员采取“一户一策”,及时落实了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保障性帮扶措施,精准聚焦群众收入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为重点,通过发布和宣传“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报服务事项的通告,解决了农户不知道怎么申请、基层干部排查走过场、部门筛查信息不共享的问题,切实抓细抓实了监测帮扶工作,确保出现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核查、及时帮扶、及时消除、动态清零。

(二)年中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州工作要求,我县就“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大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对农村饮水保障、应对旱情影响、责任落实、工作管护、动态监测及住房、医疗、教育、兜底保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经排查,截止6月10日我县已全部完成排查工作,累计排查39675户168079人,不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三)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大理州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省、州业务培训会,我县于20xx年11月25日召开xx县20xx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会,并严格按照“宜清则清、当退则退、应纳则纳”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此项工作,通过分析研判、入户调查、提出拟定名单、公开评议和逐级审定以及乡镇公示和县级公告,集中开展数据清洗等工做完成此次动态管理。

(四)年度监测对象动态情况。

1、年度监测对象新识别81户321、标注风险消除2户3人、风险消除回退55户223人、变更监测类型4户17人,识别不精准清退126户505人。截止20xx年底已标注风险消除458户1890人,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156户580人。

2、监测对象按风险原因分类情况。缺劳力25户72人,因安全住房4户17人,因病220户892人,因残64户258人,应产业项目失败2户6人,因务工就业不稳103户411人,因学172户723人,因意外事故23户91人,因自然灾害1户4人。

3、监测对象分类情况。全县共计有“三类”监测对象614户247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458户1890,未消除风险156户580人。对象类型分为脱贫不稳户276户1092人;边缘户294户120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4户175人。通过分析研判三类人员的户数、人数和占比,不存在存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6000元错误分类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错误分类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情况。

3、年度监测对象清退情况。我县20xx年度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中,共清退监测对象清退126户505人,均为边缘易致贫户,清退原因是有公职人员17户64人,购买消费型汽车的有27户104人、有工商经营实体11户45人,种植养殖大户12户43人,其他原因的有59户249人。

(五)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监测对象分类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结合监测对象实际情况,累计制定帮扶措施全覆盖614户。其中享受产业扶贫措施246户,占比40。9%。享受就业扶贫措施312户占比51。9%。享受金融扶贫措施50户占比8。3%。享受公益性岗位117户占比19。5%。享受住房安全保障4户占比7%。享受健康扶贫措施250户占比41。6%。享受教育扶贫措施176户占比29。3%。享受综合保障性措施415户占比69。1%。享受社会扶贫措施29户占比4。8%。享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138户占比23%。享受基础设施建设140户占比23。3%。通过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致贫不返贫。

2、单一风险监测户和帮扶措施对应情况:针对有劳动能力且具备条件的,通过产业就业扶持,确保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低保、五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综合保障措施;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出现困难的,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自然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返贫致贫。同时,积极运用防贫保险等措施,为防止返贫致贫提供了更多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亮点。

1、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xx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动态监测的重点、方法、程序、要求、帮扶措施以及各级各部门职责,持续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坚决守住不发生1人返贫的底线。

2、强化工作调度。按月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究全县落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以“督”促“战”,推动工作落实。

3、确保风险清零。年中全面排查核实775户3155人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风险消除情况,并按“一户一策”及时制定帮扶措施进行帮扶。

4、做实年度动态调整和“回头看”工作。开展新增识别、风险消除回退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回退、监测户类型调整和清退、人口自然变更,对监测对象、户年度基础信息、自然村、行政村等基础信息及时维护。

5、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舆情监控和信访部门交办各类诉求问题线索的核实、答复和反馈落实。

6、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大排查。已累计排查39675户168079人,不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7、持续扶持防止返贫致贫保险,拓宽保障渠道。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点农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风险户,购买83万元防止返贫致贫保险。

三、人员和经费投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离不开人才的助力。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驻村工作队的选派、管理工作,确保新老队伍工作衔接到位、不断档,保证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人员力量。20x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全县88个村全面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进一步建优建强了基层党组织和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根据《中共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收回原驻村工作队并下派20xx年驻村工作队的通知》要求,全县50个个村驻村工作队共148名工作队员于20xx年5月18日前全部到位,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年中集中排查工作和年底动态调整工作保障工作人员1233人,投入经费共计52。25万元。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贫困劳动力就业收入减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质量和稳定性不高,增加返贫致贫风险。

二是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持续增收难。大部分地区依靠传统种养业,特色产业普遍规模较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弱,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不健全,群众抗风险能力较低。

三是由于国家、省、州对“过渡期”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出台较晚,导致小额信贷放贷工作推进相对缓慢。

四是部分农村低收入人口因内生动力不够、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等原因,还存在“等、靠、要”思想。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实监测和帮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对监测对象开展动态管理,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

(二)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围绕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三个工作重点,千方百计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不断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好医疗保障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行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产业扶持、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三)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有效衔接的基础。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具体来说,兜底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要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要优化。同时,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从制度上预防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对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要开展动态管理,实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快速发现和响应,做到动态清零。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当前,农村仍有一部分低收入人口,包括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困难人口。实现有效衔接,就要立足镇情农情,分层分类对这部分人群做好帮扶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有针对性做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进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为此要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五)做好政策和规划衔接。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除落实“一摘四不摘”的要求,还要继续坚持现行主要的减贫政策,避免因政策取消出现返贫。同时,厘清工作思路,调整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由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瞄准相对贫困,把临时性帮扶政策转成常态化支持政策,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出现返贫致贫的,及时实施精准帮扶。推进脱贫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为少数特殊困难群众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做到不因灾因病和突发情况致贫返贫。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对接,在新形势下要合理统筹扶贫与发展工作。特别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将我国的贫困治理框架纳入乡村振兴的框架下统筹推进,可以构建更加稳定持久、以城乡融合为导向的发展机制。许多地方在设计框架时把它与美丽乡村建设统一起来,综合土地资源、产业培育、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要素,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巩固脱贫成果再加力。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返贫致贫风险人口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扶贫办牵头,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全市工作实际,会同农业、统计、教育、医疗、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户收入不稳定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预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民政局牵头,重点对鳏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农户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台账备案,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3.生产经营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当地养殖业、种植业、小加工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当发生牲畜疫情、小加工业运行困难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发生风险问题及时预警。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对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及时预警。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监测预警。由市教育局牵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将6-16周岁少年儿童全部纳入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苦难适龄儿童少年。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发现疑似辍学失学、漏资助的及时预警。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预警。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进行监测,遏制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7.饮水安全监测预警。由市水务局牵头,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及时监测预警。

  8.住房安全监测预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充分发动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开展定期排查和实时监测,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及时预警。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托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民政等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农户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监测,及时预警。

  10.特殊农户监测预警。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员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农村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治理的同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做好发生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预警。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农户申请或村名小组提名、行业部门预警监测、乡村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或由村“两委”每月组织村民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本村民小组初步名单上报村“两委”。

  2.行业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同时,市扶贫办依托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返贫预警监测功能,实时开展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将问题梳理汇总,反馈到乡、村和网格开展排查核实。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提名和行业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核实,发现问题上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研判,村级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村级不能解决的,上报镇级研究解决,镇级不能解决的,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整合资源给予解决落实。

  4.对象认定录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同时,利用“贵州省扶贫云”和黔南州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防贫监测对象数据库。

  5.实施动态管理。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调度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解除预警监测,并按程序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

  三、帮扶措施。

  (一)强化产业发展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坝区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生产经营、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农商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综合保障帮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措施,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对“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多渠道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扶志扶智帮扶。引导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社会力量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捐助资金,加大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实际防贫对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责任赔付起付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专项扶助帮扶。用好用活“三户”专项扶助资金,对因残、因病等返贫致贫对象,进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资源帮扶后的再保障,重点采取对该类家庭所需生活、生产、教育等方式,织密兜底防线,确保不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二)加强协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随时组织召开),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相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等行业部门要明确专门的联络人员,强化横向沟通协调。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请涉及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福泉市防止返贫致贫信息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单位详见附件3)。

  (三)鼓励创新。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四)转变作风。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国家、省、州级扶贫系统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抓具体、抓深入,确保监测对象认定、管理、帮扶精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会议关于“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现就我镇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数据信息共享,组织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对照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参照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再次予以确认,并由镇扶贫工作站上报市级备案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工作队、村居包片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

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农户分类定级成果,对一般农户进行再排查,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范围。

(一)。

建立监测管理系统。依托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各村(社区)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客观真实地收集相关数据并及时汇报给镇扶贫工作站。

(二)开展监测预警。

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并上报镇扶贫工作站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门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申请在省办返贫预警监测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审查并汇总填报、市县审核后,申请在省办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并上报,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利用好政策补丁和镇慈善关爱基金库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审查审核,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落实村居包片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定期走访,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帮助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和镇村救急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

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加强工作推进。指导各村居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将严肃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

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xx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xx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月月25日-4月月5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月月6日-4月月10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月月11日-4月月15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月16日-6月月30日)。

1、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年度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县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莲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安排,精准把握时间节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将*乡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集中排查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根据*县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集中排查工作会议,对此次集中排查进行部署和推进,明确此次集中排查工作的排查对象、排查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本次集中排查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全覆盖式排查,着力解决政策理解和政策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精准实施帮扶,推动政策落实,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全面排查,全面覆盖。莲云乡积极组织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驻村工作队员等,聚焦五大问题,九类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围绕重点群体“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监测对象“应消未消”、“已消未消”、“三落实一巩固”帮扶措施、帮扶责任落实、系统数据质量等重点工作开展地毯式排查,县直包保单位进村实地指导,分管带领乡村振兴站工作人员到各村开展督查、指导。排查走访“不落一人、不落一户、不落一项”,真正做到全覆盖排查,对所有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收支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准确判断农户可能存在的风险,确保工作到村、责任到人、措施到户。

3.聚焦重点,加强防范。聚焦九类重点群体,强化防范意识。提前掌握重点群体和特殊人员信息,建立台册,在集中排查中,重点群众优先排查,同时持续加大防止返贫监测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潜在风险隐患的研判和有可能陷入困境的农户预判,深入分析原因,核实情况,不折不扣落实好排查工作要求。

4.强化整改,提高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会商,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实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发现问题及时销号,对摸排的最新问题在台账中及时更新,真正做到“了民情、听民意、解民忧”。

二、集中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二是因病因残无收入来源1户,通过低保、残疾人补助、光伏等措施保障基本生活;

四是人居环境整治。已督促做好卫生整理,后期将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

其他3户正在识别程序中。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落实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我乡将继续加强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人群的监测,对具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动态监测和提前干预,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从而更主动、有效地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是建立精准有力的帮扶机制。要在帮扶措施上精准用力,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从不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有针对性采取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教育救助、医疗保障等措施,切实做到帮其所需,有力有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20〕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金融固脱贫防返贫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安排部署及全省开展金融巩固脱贫防返贫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减贫目标,持续推进“1236”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通过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把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功能,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功效。

(一)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信贷投放特点,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

(二)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具有带动脱贫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精准扶贫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加强银行信贷与涉农保险的深度融合,扩大贫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

各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服务。着力推动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对脱贫村、脱贫户实施“保姆式”跟踪服务,切实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坚决防止“数字扶贫”,力争使金融支持脱贫一户、巩固一户、富裕一户,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截至2017年末,全县涉农贷款(含各类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围绕重点扶贫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县重点扶贫项目工程的对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实施:北海子国家级湿地治理与保护项目;骊y文化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圣容寺至红山窑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乡村旅游项目;南坝寺儿沟滑雪场项目和全国生态乡镇及全省环境优美乡镇乡村旅游项目等;全县c、d级危房改造工程;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二)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加强可持续的信贷投入。坚持把发展富民多元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支持全县高原夏菜、草食畜牧业、制种、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藜麦、中药材、油料、饲草、马铃薯、花卉等接续产业,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规模高效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使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9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家庭农场、15个贫困村组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主体壮大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的互利共赢(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三)围绕普惠金融政策,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贷产品和服务宣传资料,加大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的宣传,切实把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带进村、交到户、传给人,真正使政策叠加优势转化为贫困村_发展难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大动力(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

(四)围绕扶贫信贷政策,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县农商银行继续推进扶贫担保贷款业务,并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农发行要重点支持粮油收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先支持__县金穗麦芽有限公司、甘肃三洋金源农牧公司等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围绕全县粮食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县两级储备粮增储,做好__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对贫困户收购小麦的信贷支持,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甘肃银行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力度(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五)围绕农业风险保障,开展广角度的保险服务。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继续发挥好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种植、马铃薯种植、森林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灾害风险分摊机制,提高县域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大对贫困户保险政策性优惠补贴,鼓励贫困农户及时参保,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固脱贫防返贫中的农业保险红利(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六)围绕便民惠农政策,实现全覆盖的支付体系。农业银行要将电商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与“四融”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增设“四融”平台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大力推动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进程,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互联网融e购产品,把贫困区特色产业向外推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要通过发放“商融贷”、“融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对贫困村所在地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贫困村惠民、便民服务终端的布设,力争实现全部贫困村支付结算设施的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围绕金融生态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县农商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动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盘活应收账款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成时间:全年)。

(一)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会议,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力。各乡镇应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互通机制。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应建立扶贫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信贷等信息。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报送扶贫信贷措施、服务、产品及信贷数据,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反馈工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励志脱贫,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人民银行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时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返贫率。每半年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包括2019年底已纳入的边缘户和符合条件新增的边缘户。

脱贫户(含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情况和整改情况;。

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是否解决;。

是否有新增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三是县脱贫办梳理汇总行业对标部门核实结果后,将拟监测对象名单(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交由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车、房、经商、公职人员等情况),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对标行业部门和乡镇。

第二步:访。乡镇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力量,倡导参照大排查入户工作模式,采取村与村交叉的方式对照拟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达标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拟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县脱贫办将走访核实结果反馈至乡镇。

第三步:评。乡镇根据走访核实的拟监测对象反馈和信息比对结果,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报县脱贫办审定。

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名单中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的,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待省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镇、村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审定并在国家系统补录、及时预警。大数据平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自动生成前,从3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村级监测管理台账。

义务教育保障问题由镇科教文卫办负责;。

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由卫健办负责;。

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由村建办负责,安全饮水问题由水务办负责;。

生活用电问题由张勇负责;。

广播电视问题由陈继刚负责;。

其他问题和特殊困难由镇脱贫办统筹,根据问题成因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0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信息比对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购买车、房、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会议关于“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现就我镇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数据信息共享,组织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对照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参照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再次予以确认,并由镇扶贫工作站上报市级备案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工作队、村居包片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

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农户分类定级成果,对一般农户进行再排查,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范围。

(一)。

建立监测管理系统。依托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各村(社区)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客观真实地收集相关数据并及时汇报给镇扶贫工作站。

(二)开展监测预警。

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并上报镇扶贫工作站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门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申请在省办返贫预警监测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审查并汇总填报、市县审核后,申请在省办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并上报,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利用好政策补丁和镇慈善关爱基金库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审查审核,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落实村居包片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定期走访,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帮助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和镇村救急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

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加强工作推进。指导各村居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将严肃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

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

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x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x党组开展了巡察。x年x月x日,区委巡察组向x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x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明确责任,扎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x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x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领导,凝聚共识,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推进好、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政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x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做好“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从推进改革发展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必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见效。

x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紧抓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问题,优化细化措施,共同推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达到规范管理、提升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效果。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严肃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明确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抓整改。在反馈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x于x月x日召开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了检视剖析。并按照可操作、快落实、能见效的总要求,制定了《x党组关于落实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做到措施制订细化量化具体化,由上至下拧紧责任链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对已经完成的认真审视,对正在进行的再次督促,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的实效。

二、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区委巡察组向x党组反馈了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共x条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第-议题”制度,谋划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阐明会议记录的重要性,进一步对会议记录工作提出规范管理的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整改情况: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辅导和预算执行宣贯,加强资金测算科学性审核和预算执行管理,督促预算部门加快执行,当年确不能支出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不断提升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率。通过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要求,规范记账凭证制作、手续,完成对建账以来的记账凭证,会计主管、审批、记账、制单、出纳等补签、补盖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完成单位信息及在职人员信息采集备案手续,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所保管的证件登记造册,做到证件办理和使用有审批,证件借用有登记,上交入库有记录。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推动x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思想不松,巩固整改成果。x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挖问题根源,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高整改成效,防止类似问题反弹。

(二)构建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以深化整改为契机,剖析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同时强化履职担当,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推进成果转化,推动各项工作。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推动x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扶领〔2020〕11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黔扶领办函〔2020〕4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20〕1号)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果,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等引发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由县扶贫办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户“一达标”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支出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重点对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备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生产经营监测。对当地畜牧业、种植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因牲畜疫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受自然灾害影响过大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应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致)贫风险监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县扶贫办及时组织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监测。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或失学的农户纳入监测,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外的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跟踪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遏制农户因病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监测。定期采取排查和农户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依托民政、应急等安全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农户返(致)贫风险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特殊农户监测。对有涉毒、涉邪等人员的建档立卡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打击犯罪的同时,落实其他家庭成员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部门预警监测、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自愿申请。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

2.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分析研判其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提供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乡镇开展走访排查。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和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走访,共同研判返(致)贫风险,纳入预警监测对象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象认定录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县乡负责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

5.实施动态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县扶贫办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移出预警监测名单,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检测对象,在系统标注后保留信息。

(一)继续落实增收政策。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

1.全力推进产业扶贫。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十大”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出列村和脱贫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10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扶贫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要按规定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要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贫困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移民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杭州西湖区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城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等活动捐赠资金,加大对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各乡镇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要重视发挥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平台帮助他们增强发展本领。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动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不搞简单的发钱发物和包办代替。二是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一)强化责任落实。

1.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承担全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总攻态势,保持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干部松劲懈怠。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对全县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情况进行月调度。继续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按照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筛查和防贫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补齐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和短板。(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要求,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和标准,稳定对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研究“四个不摘”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各乡镇指导和监督,切实支持各乡镇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帮扶责任落实。

  (1)进一步明晰帮扶工作职责任务。一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和返贫帮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任务清单,结对帮扶单位工作重点是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干部工作重点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帮扶户和监测户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反映并帮助其解决困难。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各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目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倾斜力度。一是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应切实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听取1次定点帮扶情况报告。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选派定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并保持帮扶队伍稳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帮扶单位或帮扶干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新的帮扶单位和干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帮扶对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组织部门审批。新选派的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应与原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共同履行帮扶责任、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个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三是建立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到帮扶点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干部结对帮扶的绩效管理,督促帮扶干部用心、用情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把结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组织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帮扶力度和成效不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继续保持资金投入。一是要根据脱贫规划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扶贫投入机制,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整合资金,增强涉农整合资金对脱贫户的带动和巩固作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的相关政策,确保财政投入资金稳定。二是坚持现行金融扶贫政策,引导脱贫户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增收,杜绝“户贷企用”行为。三是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保持扶贫再贷款政策稳定;组织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相关政策,实现脱贫户按需贷款、应贷尽贷。四是探索设立县级防贫救助专项资金,由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公益资金等组成,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防贫救助专项资金实行滚动发展,不断注入增多。重点对因灾、因病、因残等新返贫致贫对象,通过相关政策和公益资源帮扶后,仍然无法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贫对象,及时启动防贫救助,确保不在脱贫攻坚期内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发符合防贫重点的“防贫保”“救助险”等保险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按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基本医疗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镇远县各保险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问题整改。持续用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问题发现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挂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变通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运用“人工+智能化技术”手段,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各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实行常态化监管,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加强督查、指导、暗访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四是要加强省、州、县扶贫专线和“12317”热线宣传力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导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全过程监管,增加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要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强化协作调度。一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建立“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进行月调度和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各乡镇各部门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问题。“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强化横向沟通和数据共享分析比对,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预警信息。四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季调度,并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驻村帮扶力度减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现象,或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镇远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西部协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等方面经验和典型,每个乡镇每年要围绕以上工作内容总结2个以上经验或典型、各有关部门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总结1个以上经验或典型上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做好宣传和报道,充分展示我县落实“四个不摘”,建立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和典型。

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xx〕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由“四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分析产生风险原因,进行专项帮扶。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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