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一
明
同志,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
号,在我市(县)参加(或领取)社会养老保险 [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如下:
1.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情况:未领取。
2.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
已参加,目前缴费状态正常,其中参加的养老保险类型是: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
年
月。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
年
月。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
年
月。
特此证明: 其在宁波市缴纳连续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缴纳的社会保险。
社保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对于待遇领取情况填写了“未领取”的,必须同时填写其参保情况。
2.对于同时填写了“未领取”及“已参加”的,必须填写其缴费状态及参保类型。
3.以上内容必须由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保机构的经办人员填写并加盖公章。
4.此证明填写必须清晰,如有涂改或者字迹模糊的无效。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二
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如下:
1、参保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
2、缴费情况:
(1)至今不欠费,现缴费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至_____年_____月共欠费________元,其中本金
_______元,利息_______元,滞纳金_______元。
3、从未在我处(市本级)参加养老保险。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三
第三,登录后即可进入上述页面;
第四,点击个人权益记录;
第六,选择起止年月后,出现确认提交信息的提示框;
第七,点击确定,出现提交定制信息的提示框;
第八,提交成功后,出现上述页面,等待第二日查询结果即可。
注意:若出现上述提示信息,则表明当日申请已达上限,请于第二日申请。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四
1、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2、和谐社会政策好,城镇居民有医保。
3、搞好居民医保,构建和谐勉县。
4、人人享有医保,户户幸福安康。
5、参保有补助,看病能报销。
6、孩子一出生,就能享医保。
7、居民参保,政府补助。
8、但愿人长久,医保解你忧。
9、低保户参保有实惠,减免负担渠道多。
10、花甲老人夕阳好,幸福晚年有医保。
11、学生儿童无收入,享受医保不耽误。
12、积极参保,共享和谐。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五
社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发票。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性
别i个人编号
公民身份号码户籍
地地址
在本地参保起止时间
本地实际缴费月数 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名称
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
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六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网络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如何向甲方缴纳电话费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入网时,向甲方交纳预付话费_________元。
二、甲方计费周期为上月_________日至本月_________日,甲方将在本月出帐后(出帐日为_________日)为乙方寄出帐单,乙方应及时交纳话费。
三、甲方每月出帐后将从乙方预交话费中扣除当月话费,当余额不足抵扣话费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交费期内(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到联通营业厅补交欠费。
四、乙方如未在交费期内交纳欠费,甲方将对乙方欠费自逾期之日起计取滞纳金(每天0.2%)。
五、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及时交纳欠费及滞纳金,视欠费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联通长途业务,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其欠费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七
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扩大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规范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行为,加强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现就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城镇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均应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按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及参保人员档案、信息,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未全员参保的,应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未参保人员的确认,由用人单位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整改书、劳动监察部门整改指令书、劳动人事仲裁部门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规定,及未参保人员本人相关材料,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1992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有城镇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原始档案的下岗失业人员,未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从1992年7月1日开始。
上述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如本人自愿,可凭职工原始档案,从1992年7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至法定退休年龄。按当年计发办法计算待遇,从审核批准退休后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追加此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增加的待遇。
未参保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及原始档案材料,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核准后,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三、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男年满45至60周岁、女年满40至55周岁,在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2月9日期间内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可采取补缴和逐年缴费相结合方式进行缴纳,即一次性补缴本人参保至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不足15年年限差的养老保险费,然后再逐年缴纳参保至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9年盘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同时作废。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总结篇八
2、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政府补偿,药价最低,社区卫生回归公益性
4、实行药品零差率,百姓看病得实惠
5、基本药物惠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6、积极执行新医改政策,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7、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低廉
8、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10、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行卫生院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