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项目服务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已初步建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以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开展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现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人民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一)服务内容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和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协管服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辖区内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监测工作。
3、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城乡各类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开展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4、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校医(保健教师)的公共卫生业务培训。
5、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指导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6、职业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调查,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咨询;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7、卫生违法行为协查: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县卫生局或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建立乡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2、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涉水性疾病等)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5、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职责
2、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并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4、自觉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县卫生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重点围绕协管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开展考评,审查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台帐,对其完成的预定服务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作出评价。绩效考评应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分季度组织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由肖成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管项目的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
县卫生监督所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确定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卫生协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存档等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率,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五)严格资金监管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考核与经费分配工作,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核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拖欠、挪用。
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项目服务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校车管理工作精神,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职权明确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建立专营的校车运营公司,并加强对校车营运的管理,让学生坐上方便车、安全车。
(一)进一步规范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促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对现有的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接送车辆在三年内逐步取缔杜绝。
(二)加强经费保障。通过争取国家贫困县扶助项目资金和县财政加大投入,逐年增加校车经费,并落实校车服务的各种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强安全管理。逐级成立校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层层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制订校车安全管理考核方案,加大对违法营运学生接送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加强道路建设。做到通校车公路优先规划建设、优先安装防护设施、优先进行路面改善,逐步完善通车条件。
(一)运营原则
1、学校附近学生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
2、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由监护人接送,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
3、学生2.5公里以内的学生鼓励其步行上下学。
4、学生2.5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接送,但也应尽量鼓励步行,以减少交通风险。
(二)运营模式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模式,吸引社会
资金投入,分片组建多个校车专营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其运营成本,核定学生每期交纳的乘车费。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购车补助和运营奖励。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成立学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制定校车管理实施方案和专项经费补助制度;督促相关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职责;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做好校车公司审定、校车线路规划;制订校车管理考核方案及评估细则,对有关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教育局:优化学校布局,提供乘车学生数量分布和用车需求;与各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指导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各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统筹建立校车管理台帐与数据库,上报校车管理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交警大队: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负责办理校车标牌、标识,统一喷涂校车颜色;对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学生交通秩序;查处打击校车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会同学校及校车公司做好对师生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落实校车办理牌证和车辆过户、车辆检测等工作;完备校车资料,一车一档,适时更新。
监察局: 协调推进校车运营工作,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较大校车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交通运输局: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和营运线路;加强对校车运营的日常管理,要求校车按照定校、定员、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接送学生,严厉打击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乡村道路安全标识、标线、防撞隔离墩、校车停靠点等设施建设;减免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校车燃油补贴。
财政局:落实县人民政府安排的校车补贴、奖励经费筹集,并按期足额拨付
到位;购买校车按照其购买价给予适当补贴,期末对未出安全事故的校车公司和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安监局:加强对校车营运安全防范措施的审批与监管,参与较大校车交通事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项的调查处理。
物价局:会同财政、教育部门适时制定指导性运营价格并监督实施,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督促落实涉及学生用车的价费优惠政策。
国税局、地税局: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中有关减免校车运营有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工商局:负责校车公司注册登记,按照国家规定制订有关优惠政策。
各中小学校:提供本校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状,监督校车合法运营;定期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制作学生乘车花名册,与校车公司做好人员清点交接手续,建立校车信息卡、接送联系卡等管理台账;做好其他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电视台:利用广电媒介资源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校车运营信息。
保险机构:按规定费率浮动给予最大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实行快处快赔。
校车营运公司: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办好相关手续;加强车辆管理与维护,确保校车性能安全;聘请有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上岗,雇好随车照管人员,并做好驾驶员、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驾驶人、照管人签订安全责任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车安全顺利行驶,与学校做好学生清点交接手续;做好价费公示,严格按标准收费;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校车运营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隐患排查与建设、维护。
(三)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2、申报程序
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批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四)校车驾驶人申报
1、申报条件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申报程序
驾驶人向县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交警大队审核合格后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五)校车行驶
1、校车应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出台各自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顺利实现工作目标与步骤,力争20xx年学校校车公司正式营运。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做到不漏项目、不留余地、不剩空档,全力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工作人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校车公司与驾驶员、照管员要遵守交通法规,按章行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项目服务方案篇三
1、在中山市政协办公大楼保洁项目中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将中山市政协办公大楼管好。
2、全面推行服务式管理,寓管理于全面、细致的服务之中。
要求为中山市政协办公大楼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对清洁绿化实行严格的管理,对业主及来访人仕则体现为热情服务,寓管理于全面服务之中。
3、全面推行智能化物业管理。
对中山市政协办公大楼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全面、专业性的使用,以期发挥智能化设施安全、高效、方便之优点。
1、 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 在中山市有固定服务机构;
3、职员5人(其中一人为班长),清洁工3人,服务员2人;
4、工资:班长1600元/月,清洁工1200元/月,服务员1500元/月(以上工资标准是政协办公室指定的,它包括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工伤意外保险等)。
根据中山市政协办公大楼的需要,提供
1、 大楼内公共区域(地面、走廊、楼梯、天面、洗手间、会议室)清洁、保洁。
2、 各领导办公室、工委办公室、各科办公室、各党派办公室的清洁服务。
3、 其他委托的专业服务(地面打腊、精工处理,外墙清洁,盆景配置等)
1、 总管理目标:在委托期间,作好安全防范,使中山市政协办公大楼大楼室内环境干净、整洁,为业主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奖罚制度:合同期满后实现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甲方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奖励年承包费的5%-10%;如管理质量较差,甲方满意在60%以下的,则扣罚年承包费的5%-10%。
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项目服务方案篇四
工程售后服务方案 作为工程承包单位,我公司将严格遵循标书及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系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在保修期之后,考虑到设备维护的连续性,建议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维护合同,以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
1、本工程成立以江苏绿色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为中心的质保服务组,以三人为主的定点维修人员,确保长期有维修人员轮值。
2、本公司郑重承诺:
2.1我方将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内容为系统、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
2.2定期检查:我方将在每个季度对设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招标人提交检查报告。
2.3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必要的修理,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的机件,我方将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我方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我方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我方将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3、在质量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我方免费提供。
4、保修期结束后,如需继续维修的,可参照保修办法。如遇特殊配件,可代为办理。
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项目服务方案篇五
地址:
售后服务客户服务部电话:
售后服务客户服务部经理:
业主相关人员的`配备及联系方式:(业主提供)
1. 产品性能、特点、结构的原理及分析
2. 产品应用及安装的要求及规范
3. 产品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的要点及注意事项
4. 培训日程安排及内容安排(主讲:售后服务经理、售后服务工程师) 为了使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能有效地开展,并让用户满意,对系统的维护保养需确认业主的主要的负责人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要严格执行,指导业主如何做好运行操作及维护保养记录,工作人员对维护记录要进行确认签字。
1、质量保证期
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证书签发日起2年,如出现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部分的缺陷或损坏,我公司对之承担责任。
带包装的备品备件享有质量保证期搁置,搁置期最长不超过5年。
2、保证责任
在质量保证期内或延长的质量保证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我公司在受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以使货物恢复到合同规定的状态。
(1)某一零部件的维修次数超过3次,更换合格零部件;
修,包括由此发生往返现场的一切费用。
3、潜在缺陷保证
潜在缺陷保证期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24个月。
在潜在缺陷保证期内,对货物中因设计错误、材料缺陷和工艺粗糙的缺陷,但在质量保证期或延长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的合理检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缺陷,我公司对之负责,予以无条件更换。
4、维修任务
当接到用户的投诉或项目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定,并在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填写客户维修记录表,并在72小时内完成更换。
维修负责人维修任务完成后,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单,并将经业主签字确认的客户维修记录表报送我公司备案。
1、每月一次巡查;定期设备维护;出现异常时特殊巡查、小修;二十四小时故障报修、咨询及技术支持;年度设备维护检修。
2、以三个月为一个检查周期,协作业主全面对产品的电气设备给予清尘、清洁和检查。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及时处理解决,把故障清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扩大故障范围。要求并协助业主制定保养维护制度及措施,在保养周期内对所有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并做好保养、维护的记录。
3、以业主要求的时间周期或任何时间的通知。
1、在系统投入正式运行前制定应急处理程序方案交业主。
2、在接到业主的紧急通知时,立即电话详细了解故障的现状并给予维修措施建议,为尽可能节约时间,可尽力指导业主自行予以修复。
3、如业主不能自行予以修复,我公司服务工程师将携带备件采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在八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配合业主相关人员在二小时内排除故障。
4、按应急处理程序方案确定工作内容,主要是:详细了解故障前的工作状况、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的特征表现和现状、检查相应的运行纪录等后立即确定应急处理措施及具体的工作内容。
5、维修完毕并运行正常后,向业主相关人员进行故障的成因分析及处理措施的采用方法。
1、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一旦承诺,终身服务。 完善、快捷的售后服务体系,既是公司对客户的承诺,亦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
2、实行无节假日全天候值班制度,24小时内完成设备维护及事故抢修服务。
3、在保修期内,对我公司所投标工程合同内的灯具设备产品负责,属于保修的内容和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我方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业主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我方负责保养和维护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对任何因非人为造成的设备或部件损坏,进行无条件、无偿的更换和维修。、设备维护管理的主要承诺。
4、我公司按供货合同规定为客户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保修项目。
5、客户设备故障报修后用我们更换的主要设备,公司承诺对该已更换主要设备继续进行保修。
6、特殊维护:除提供基本运行维护服务外还提供设备出现异常时特殊巡查、小修,以及每天24小时技术支援。
7、电话支持服务管理人员可直接通过电话联系我公司的技术人员,由我们的系统工程师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用户系统中出现的问题。
8、现场维护服务我们的工程师通过电话不能解决问题时,我们会迅速派遣工程师携带零部件及工具去现场进行维修工作,直到所有问题解决为止。
9、专人技术支持服务
我们将指定两名工程师专门负责本系统的维护工作,这样可随时响应用户的呼叫,能更快地提出建议并解决问题,。
10、保修登记
灯具设备产品验收合格后,我们将建立完整的系统设备配置及维护档案,以助我们能更好更快地集中并解决问题。
最热诚、最优质、最快捷的技术服务,对所售设备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完善的服务是合同执行的重要的一环,它将贯穿全合同过程的始终,保证合同工程的顺利执行。
在长期从事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灯具设备供货及服务中,我公司拥有专业售后维护服务中心,为所投标工程灯具设备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及质量保证。
1、每月主动回访一次,在回访过程中与业主管理人员一道检查各项设备的工作状态,并对业主管理人员作进一步的技术培训,及时解决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及隐患,并填写设备回访单存档。
2、接到用户通知后,我公司保证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检查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一般故障在现场排除,对现场无法解决的故障,我公司将在与业主协商后以最快的速度实施解决方案。
3、备件先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维修好的设备,系统又不能停用时,采用先用备件更换损坏的设备,以确保系统连续正常运作,备有常用的产品备品备件作为售后服务用。
4、我公司设立专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提供热线电话,做到专人负责,并要求填写售后服务记录存档,作为考察其业绩的凭证。
5、帮助用户建立完整的系统管理制度和设备检查制度。
6、我公司设立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档案,可随时查询本项目的设备安装、运行、维修等历史记录。
7、保修期内非产品自身质量原因的故障维修或部件更换,将只收取成本费。
8、保修期过后,为用户提供终身成本价的故障维修或部件更换的售后服务,也可根据业主的意愿,双方签订长期维护协议。我公司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先进的设施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为客户提供满意的长期售后服务。
1、投标前针对不同项目,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和设备选型。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核算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并提交给业主。
3、提供完整的与设备相符的技术资料给业主(其中包括样本、图纸)
4、负责免费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免费培训5名以上业主操作人员,以保证业主操作人员能够熟练的操作设备并掌握设备的基本维护、保养。
1、 工程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使用单位灯具日常维护、检修培训。培训为期2天。
2、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
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项目服务方案篇六
2、 在公示各小区设总经理会见业主日,收听业主的问题,解答业主疑惑。
1、 调秩序队员一员在在金沙江大道十字路口处指挥引导看房车辆按顺停入车位,并开门服务指引客户进入营销中心。
2、 雨天保洁增加进入大门代为擦鞋服务,使用干布替客户鞋面擦净擦干。
1、 秩序:
a.秩序大门岗坐岗改为站岗;
c.秩序队员例队进行交接班;
d.对进入小区人员及车辆进行盘问登记;
e.在停车场对车辆停放进行指挥和问候服务;
f.在大门设秩序服务,针对业主需求及时实施帮助(帮助业主
拿行李、打雨伞、引领走访业主客人到业主家中)。
2、 客服:
a.实行站立式服务和普通话服务;
b.代为业主收信件和包裹登,电话通知或送上门;
3、 工程:
a.电梯“零点后”维修保养无打扰服务;
b.对业主报修实行15分钟上门服务,每周日开展减免有偿服务活动日;
e.工程主管每周夜查一次人员值班及设备运行情况。
4、 保洁:
a.改垃圾处理一次为每日两次;
b.雨天一小时后积水清扫;
c.每周一次电梯消毒;
d.延长卫生服务时间,从7:00-----20:00时;
e.提供有偿家政保洁服务;
5、 绿化:
a.补种草坪内人行便道,恢复绿化;
b.补种部份秋冬季;
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项目服务方案篇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快捷、优质服务、温馨和谐”为主题,以岗位练兵和服务竞赛为活动载体,大力弘扬人便其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观,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牢固树立“交通先行”的意识,积极为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创造便利条件,为全面完成我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提供支撑。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水路运输客运企业以及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
“xx五”时期每年春运期间(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春运时间为准)。
(一)组织保障方面。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广泛参与,有切实可行的竞赛活动方案。运输组织、安全管理、市场监督、应急保障、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完善,能够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二)安全生产方面。无较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有完善的春运安全运行和特殊天气等应急处置预案,客运车(船)技术状况完好,并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司乘人员严格执行客运车(船)驾驶规则,不开超载、超速、超员车(船),不开有安全隐患车(船),不疲劳驾驶,不客货混装,车(船)安全设施齐全。行车(船)安全措施到位。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履行安全告知制度。客运站点、码头、渡口“三品”检查扎实有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关一监督”等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三)优质服务方面。主动深入园区、企业和工地等农民工客源集中地,为返乡(岗)农民工提供优质周到服务。根据客流情况组织客运班车和直达包车运输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团体车(船)票预订、上门售票、流动售票等“点对点、门对门”的特色票务服务,开辟农民工订票、购票、乘车(船)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和执行客运服务标准,确保车(船)容貌整洁。司乘人员服务耐心热情,提供的服务信息及时、准确,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四)客运站点服务管理方面。按照“疏导有序,运力合理,运送及时,服务周到”的要求,客运站点、码头、渡口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完备有效。有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措施和预案,遇异常天气或突发事件等,能够为滞留旅客提供24小时候车服务。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等措施落实到位。候车(船)室内外环境整洁,站务人员服务主动热情,旅客满意度高,投诉率低。
(五)竞赛宣传方面。竞赛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参与广泛。能够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时报道春运期间的行业动态、好人好事和竞赛中的先进典型,能够及时向市局竞赛办公室报送竞赛活动信息。
市局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竞赛活动进行领导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运输管理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管理。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xx五”时期,每年春运结束后,市局将对竞赛活动进行总结,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上报省厅竞赛办。省厅竞赛办对事迹突出、成绩卓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报请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进行表彰,并酌情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3)。
(一)制定竞赛方案。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岗位责任,积极开展特色服务,为农民工出行创造便利条件。各单位竞赛实施方案于每年春运开始前报送至市局竞赛办公室。
(二)开展配合活动。结合春运工作实际,开展形势多样的配合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竞赛氛围,树立交通运输行业优质服务的形象。除夕、春节、正月十五以及其它农民工大规模出行的时段,各单位竞赛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亲临车站、码头、渡口,现场指导服务,一定要让农民工走得及时、走得顺利、走得满意。
(三)保证运输安全。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水路运管机构一定要科学调整运力,抓好安全保障,要对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的重要时段、重要路段、重要车辆加强安全监管,严防“三超一疲劳”和客货混装,遇有恶劣天气要及时联系交警、路政等部门搞好交通疏导,客流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安排专人、专车护送。
(四)严格推荐评比。各单位要做好本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推荐名额要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岗位倾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推荐程序,切实按照群众评比、单位审核、市局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审批表和竞赛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于每年春运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竞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