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基坑支护劳务合同篇一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2.结算方式:依据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建设单位联系单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得到承包方认可。
3.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组织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
2.2、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扬州市的有关规定。
2.3、安排人员进行桩位放点、施工放线及安排人员协助承包方、监理进行桩位复核。
2.4、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5、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送检,负责钢筋、水泥、黄砂等原材料的送检复试。
2.6、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7、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2.9、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并确保其安全。
2.10、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11、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承包方批准。
2.12、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3、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14、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5、地方矛盾、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1、履约担保:分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分包方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剩余壹佰万元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且必须保证该工程最终沉降量在设计及规范允许沉降量范围内。
2、管理费:分包方须向承包方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按照分包工程总价的`3%计取,分包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将按照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金额的97%支付给分包方。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在总包合同条款及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内容下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3、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作为本分包合同的附件,与此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承包方(公章):
代表:
日期:
分包方(公章):
代表:
日期:
基坑支护劳务合同篇二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c2-.10.20号、c2-2011.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2.结算方式:依据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建设单位联系单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得到承包方认可。
3.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四、工期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基坑支护劳务合同篇三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基坑支护劳务合同篇四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 c2-20xx.10.20号、c2-20xx.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3. 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四、工期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组织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
2.2、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扬州市的有关规定。
2.3、安排人员进行桩位放点、施工放线及安排人员协助承包方、监理进行桩位复核。
2.4、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5、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送检,负责钢筋、水泥、黄砂等原材料的送检复试。
2.6、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7、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2.9、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并确保其安全。
2.10、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11、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承包方批准。
2.12、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3、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14、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5、地方矛盾、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八、履约担保及管理费:
2、管理费:分包方须向承包方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按照分包工程总价的3%计取,分包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将按照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金额的97%支付给分包方。
九、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在总包合同条款及c2-20xx.10.20号、c2-20xx.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内容下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3、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c2-20xx.10.20号、c2-20xx.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作为本分包合同的附件,与此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承包方(公章):
代 表:
日 期:
分包方(公章):
代 表:
日 期:
基坑支护劳务合同篇五
承包商(简称甲方):
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范围:
(3)乙方处理的铝灰应达到标准;
(4)乙方将处理后的铝颗粒和筛下的铝灰分类包装,按照指定地点摆放;
(5)乙方负责辖区内的卫生打扫工作;
(6)结算方式和结算价格:。
结算方式:按规定,由甲乙双方联合进行过磅验收,以铝颗粒实际过磅净重为准作为结算数量:
结算价格:。
二、承包方式:
甲方负责铝灰处理工作人员、材料工器具、劳保及施工人员的食宿,乙方工作人员的意外险由乙方负责。
三、铝灰的质量验收:
铝灰质量如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可进行返工清理。
四、结算方式:
每月底根据乙方实际交付的数量进行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与发包商指定地点供乙方修建临时宿舍;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和施工需要的水、电接入事宜;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出门证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尽可能按照20吨/天的处理量进行处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施工用的任何设备物资调离施工现场;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保证金及合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保证金(大写),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如数退还;若甲方延期支付或拒付,乙方将按月息2%收取甲方利息,直至承包人连款带息支付后。
2、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切实履行合同,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承包人:分包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