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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评审管理制度汇编(模板16篇)

时间:2023-12-24 14:55:20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的守则标明了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管理能力和自觉性。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

1、由厂长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

2、管理评审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内部审核评价结束后进行。

3、安全科负责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编写相应的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

4、安全科负责协调各采区及有关部门为管理评审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管理评审纠正措施的跟踪和验证工作。

5、各采区和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落实对评审后提出的问题实施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6、通过评审找出需要改进的'方面,以确保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

7、管理评审具体工作执行《管理评审程序》,安全科做好管理评审工作有关记录。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满足顾客的需求和组织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充分满足公司质量管理的需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

适用于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综合评审活动。

3.1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以及管理评审后的跟踪检查和报告。

3.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落实管理评审会务。

3.4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资料,负责有效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

4.2.1常规管理评审每年一次,间隔时间为12个月,一般安排在年末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同步进行。

4.2.2出现如下情况,应适时追加管理评审。

a)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顾客有重大的抱怨和投诉时;。

c)市场需求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d)组织机构设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e)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

4.3.1在管理评审计划实施日三周前,总经理发布管理评审指令,提出管理评审内容和要求。

4.3.2管理者代表根据总经理的管理评审指令,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

a)'管理评审计划'应明确: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和评审所需资料准备的要求。

a)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实施及其与质量管理持续适宜性的评价;。

b)质量管理体系现状及其持续改进的建议;。

c)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

d)顾客的抱怨及其影响的综合评价;。

e)房地产开发的过程控制的适宜性、有效性和符合性的评价;。

f)工程产品质量、销售服务的现状与顾客期望的符合性评价;。

g)质量管理体系内、外部审核及其整改有效性的评价;。

h)资源配置与质量管理体系需求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评价;。

i)重大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情况;。

j)体系文件评审意见及其修订的需求;。

k)上次管理评审持续改进有效性评价。

4.5.1在计划评审日二周前,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发放'管理评审计划',同时下达资料准备的要求。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正式评审日前三天做好管理评审的组织准备工作。

4.5.3管理评审会议的参加对象:总经理和最高领导层、管理者代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4.5.4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与会者应根据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并形成管理评审决议。管理评审决议应包含以下方面的要求:。

a)工程产品、销售服务的质量改进要求;。

b)房地产开发的过程控制改进要求;。

c)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要求;。

d)持续改进对资源配置的要求。

4.5.5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6.1管理者代表应在管理评审会议后三天内根据管理评审决议,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

4.6.2对于管理评审中确定需改进的要求,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填制'对策表',附录于'管理评审报告'发放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应按会议决议的要求实施整改。

4.6.3管理者代表负责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作好验证记录,并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情况的综合报告。

4.6.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整理管理评审的所有资料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适时归档。并作为下一次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4.6.5因管理评审活动涉及到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1文件控制程序dh/qp-4.2.3。

6.3对策表qr/zb-40。

评审管理制度

公司于20xx年8月28日至29日召开了一次管理评审会议,会议就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自上次评审以来的充分性、符合性和适宜性进行了客观的评价,并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出了许多可行的措施,同时也针对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中发现的不符合及不适宜的地方提出了纠正的要求。现将此次管理评审的相关事宜具体报告如下。

通过对自上次管理评审以来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符合性及适宜性的分析、评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的运行情况,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和符合性及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

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及相关客观、公正的调查报告。

20xx年8月28日至29日(具体见《第二次管理评审实施计划》)。

x酒店。

xx市电信局领导、电信实业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职工代表及相关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xxx。

具体见《第二次管理评审实施计划》及《管理评审会议议程安排》,主要有:。

公司领导作:《企业发展思路的报告》及《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客户服务中心作:《客户服务中心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所有管理评审会议的报告见附件]。

此次管理评审会议通过对自上次管理评审会议以来,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的评价,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在分析了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用户和员工的满意率及对公司上半年工作的总结的基础上得出,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运行的充分性、符合性和适宜性总体是有效的,也符合公司近期发展的要求。但通过对相关报告、数据的分析,发现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改进的方面,需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的持续有效性和适宜性。

本次管理评审会议中决议出的相关需改进的方面列出如下,请各相关部门结合管理评审会议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会议精神和整改要求灌输到每位员工,对所提问题进行整改。品质管理部将根据问题所在,向各部门发出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对所提问题进行跟踪落实,纳入部门和员工考核的范畴,望各部门引起高度的重视。

1、更新5s实质提升自身素养和服务素质。

公司5s的工作,前期是一个推导和执行的过程,根据公司的发展,原来的部分内容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前公司发展的需要。责任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对5s的实质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更新。逐步促使5s成为每位员工的一种日常工作行为,而不认为是一项任务,一种约束。常说5s工作起于素养,而终于素养,所以责任部门在5s的管理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自身素质修养的培训和灌输,而不是通过有限的例行检查或将相关的约束强加于员工之上,这样也往往会造成5s在执行中员工将其视为一种工作,而不是一种日常习惯。另各部门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要予以足够的重视,起表率作用,配合5s工作在公司的有效开展,从而促使各级人员自身素养和服务素质的提升。

2、完善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是公司人才培养的根本,培训效果的优劣取决于培训管理的方法、师资力量及有效的培训计划。目前公司的培训按计划在进行,但总体培训的方式方法及培训效果和对培训对象的适宜性评价有待提高和加强。因此责任部门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充分利用当前的培训资源,因地制宜的完善培训管理体制。具体来说要从培训的需求分析、培训所面对的适宜人群、合理的培训内容、培训的有效考核方法等方面予以完善。从而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为公司培训、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也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储备一定的可用人才。

3、加强绩效考核完善内部管理。

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规定,部分已不适应当前公司的实际。在运作过程中部分部门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部门人员进行绩效的评定,甚至有关部门将每个月的绩效考核搞成了一种平均主义,这样大大挫伤了勤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上也助长了部分不求上进人员的惰性。这虽然有相关负责人员把关不严之过,但也跟先前制度不完善、缺乏操作性有关。所以责任部门应对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实际予以完善,使其更具备可操作性,将绩效考核确实落实到每个人,使其感觉工作不好,就是绩效不佳,就会影响自己的所得。同时各部门须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使之成为公司管理的有力工具。公司内部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同时也影响服务质量。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已相对健全,但缺乏相应有效的监管体制,责任部门应结合实际出台一套制度实施的监管办法,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4、加强对问题的整改及相应措施的落实。

公司现已有一套对发现问题、突发紧急事件等的处理办法,但各部门对所出现问题的整改及相应措施的落实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a、对问题的处理不及时;b、相关问题经多次整改后又再发生。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问题的重视不够,相关责任人员对问题的认识不深,所采取的整改措施无效或执行无效。因此今后相关问题的责任部门应严格问题整改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措施的及时执行,尤其是部门负责人不要将批复文件视为一次练字,而是一种责任。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确实肩负起监管职能,有效跟踪措施的落实、完成情况。

5、提升服务质量增加客户满意。

从本次的用户意见调查来看,用户满意率较去年有了很大的上升,但仍然存在一些急待改进、解决的地方,如:。

a、服务人员的自身素质的提高;。

b、社区文化活动因地制宜的开展;。

c、与业主的协调、沟通;。

d、综合服务质量的提升;。

e、在已投入使用的所有楼层的洗手间都配置相关清洁用品等。

以上对人的问题的解决主要还是合理、有效的招聘,和对现有人员的有效培训来达成。对于物的因素,相关部门在健全相应服务制度的同时,应有效、合理的利用公司的资源,以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为各位员工的己任,这样也就会把节约看作是一项义务。

公司领导常说服务行业是100-1=0的行业,所以公司只有在综合服务提升的同时,再去追求特色服务,从而达到客户满意,这样才能使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6、强化质量体系文件培训。

部门人员对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认识不够,个别部门有些工作不按照体系要求的去做,而是按照自身的习惯、经验去做,或都是体系是一套,而实际工作开展又是另一套做法。从而也造成体系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至使体系文件在部门成为一种摆设,成为应付相关检查的工具。另外从体系运行过程中及内外审的结果都表明,公司现各部门人员对自身工作中应用到的体系文件都没有熟练的掌握,尤其是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对质量体系文件的了解不多,造成质量体系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较多的人为不合格。在此建议,公司负责培训的部门及人员应根据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工作性质,制定一套详尽有效的质量体系文件再培训方案,并严把培训质量,做到公司各员工对与自身工作有关的体系文件都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另对质量体系文件修改后的培训,应由培训负责部门出台相应的培训措施,确保更新的体系文件能在相关部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避免文件更新了,而操作员工的行为不更新的情况。另公司领导应重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和培训,以身作则的积极参加有关体系的完善和培训工作。

7、加强对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管。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管是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品质人员去相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经常发现一些体系的小问题,有些问题已多次发生却屡禁不止,究其主要原因是对质量体系运行的监管缺乏控制力度。品质部门要负起质量体系监管的责任,尽快出台一套有效的质量体系监管办法,及时发现质量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点,并及时纠正。另各部门人员,尤其是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本部门质量体系的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这就需要公司各级人员都在日常工作中自觉维护体系、完善体系才能使公司质量体系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8、促进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公司现已基本具备较为完善的信息传递系统,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利用有效的信自沟通工具,及时将相关必要的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使该获得信息的人员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必要的信息,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必要时应将信息传递的不及时、不准确当成一种工作的失职,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同时公司应努力提高相关制度的透明化、公开化,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动向和发展,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9、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员工满意率。

企业以人为本,公司应力争为员工营造一个相对满意的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让公司各级员工在良好的氛围中实现自我开发和自我实现。同时公司应完善用人制度及人员考核机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使竞争与协同相结合,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只有满意的员工,才有满意服务。因此注重以人为本的企业用人理念是公司得以不断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及提升员工满意率的最好途径。

本次管理评审会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着相当大的意义,明确了公司的发展方向,指出了公司在近期的工作目标。各部门应针对评审会议中提出的决议或不足,结合公司实际,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将相关问题予以解决,以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关于召开20xx年度第二次管理评审会议的通知》。

2、《第二次管理评审会议实施计划》。

3、《第二次管理评审会议议程安排表》。

4、《上次管理评审相关措施落实的报告》。

5、《客户服务中心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6、《质量体系符合性报告》。

7、《员工满意度调查报告》。

8、《用户意见调查报告》。

9、《20xx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10、《企业发展思路的报告》。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1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水平,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的绩效考核、管理评审。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绩效考核和管理评审计划,并负责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汇总管理评审意见及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收。

相关部门:管理部,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管理评审工作,并及时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部门、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绩效考核资料,并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的要求制订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1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

4.1.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为副组长、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4.1.2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遇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可追加进行绩效考核。特殊情况是指:。

企业组织机构、资源配置、产品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

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由于安全、环境问题引起顾客投诉时。

4.1.3安全环保部编制具体的绩效考核计划,于每年年底进行本年度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负责编制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汇报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内容包括:绩效考核目的`、范围、时间、参加人员和内容安排等。

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考核各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运行标准、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等。

考核各单位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调查、分析和记录各部门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职业危害案例、财产损失案例等。

根据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4.1.4绩效考核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提前一周将绩效考核计划下发至有关部门,各部门负责准备有关考核资料,管理部做好绩效考核记录。

4.1.4.1通过绩效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绩效考核报告,内容包括:。

1)本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总体评价结论;。

2)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适宜性评价结论;。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4.1.4.2绩效考核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有关部门,并作为安全环保部开展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材料。

4.1.4.3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的有关记录。

4.1.5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改进措施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制订改进措施计划,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管理部进行跟踪验证并总结措施的完成情况。

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并提前一周下发至各车间、部门。

(1)绩效考核结果,行业安全考核、绩效的结果;。

(2)方针目标实现情况;。

(4)相关方的反馈、与其沟通、协商的结果等;。

(5)对符合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

(6)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8)上次管理评审提出问题的改进措施实施及有效性;。

(9)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效果;。

(10)资源的配置、需求和管理情况;。

(11)体系策划变更情况;。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性或适宜性;。

(13)其它应进行评审的情况及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输出形式是评审报告、纠正预防和/或改进措施,一般应包括。

(1)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措施;。

(2)满足顾客、员工、相关方要求的改进;。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4)组织机构的调整及资源配置等。

4.2.3管理评审的有关结果应传达、通报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员工,以便能采取适当措施,落实评审报告要求。

4.2.4管理评审可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一起组织进行。

《绩效考核计划》。

《绩效考核检查表》。

评审管理制度

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内外环境变化时,持续保持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适用于检查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和评价质量体系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合程度,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

4.1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4.2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4.3管理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评审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4各相关部门负责资料积累,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5.1.1总经理至少在12个月的时间间隔内召开管理评审会,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

5.1.2管理评审由管理者代表策划,总经理确定。管理评审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c、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

d、参加评审部门(人员)。

5.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管理评审次数。

a、企业组织机构、产品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e、质量体系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

a、各种审核结果,包括内部审核,外部审核;。

b、业主的反馈,包括业主满意程度的测量结果及与业主沟通的结果;。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包括过程、服务测量和监视的结果;。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品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有效性的监视结果,对业主的满意程度具有重大影响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实施情况和有效性;。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指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等。

g、改进的建议。

5.3.1评审前一周按照管理评审策划的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本次评审有关资料。

5.4管理评审的实施。

5.4.2总经理对所评审的内容做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5.4.3必要时,管理部对管理评审实施过程进行记录。

5.6.1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

a、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评价结论,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要,改进的机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改进的需求和体系运行情况的说明。

b、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方面的决定和措施。

c、与业主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决定和措施,包括针对业主规定的明示和未明示的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产品特性的改进。

d、有关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供基本保证。

5.6.2评审会议结束后,由管理部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发至相应部门。

5.7管理评审的跟踪和检查。

5.7.1各部门负责落实管理评审中提出的各项决议。管理部负责跟踪监控执行情况,并反馈各部门实施落实情况。

5.7.2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的记录由管理部保管,包括管理评审计划,各部门准备的评审资料,评审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等。

6.1文件和资料控制。

6.2质量记录控制。

6.3纠正措施。

6.4预防措施。

评审管理制度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适用于公司管理评审工作。

3.1总经理负责安排管理评审、审批评审计划。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管理评审计划及审批议程。

3.3品质管理部负责管理评审会议的组织及评审输出的跟踪、落实。

3.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评审输入的相关资料。

3.5各部门负责落实管理评审输出工作。

4.1管理评审的组织。

4.1.1管理评审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主要以会议方式进行,也可通过网络等形式进行。

4.1.2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确定具体召开时间,管理者代表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品质管理部开始准备评审输入所需资料。

4.1.3管理评审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与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人员参加。

4.1.4品质管理部根据确定的评审时间,至少提前半个月,落实评审地点、所需物品、用餐、住宿等事宜,并以报告形式申请评审会议所需费用。

4.1.5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管理需要,由品质管理部至少提前半个月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征集评审议题,并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包括:评审时间、内容、讨论议题、参加人员、评审地点等,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

4.1.6品质管理部根据计划,提前一周编制管理评审会议通知、议程,经审批后,与《管理评审计划》一并下发各部门,要求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

4.1.7品质管理部负责评审过程中的会务安排、协调及费用结算等,以确保评审的正常进行。

4.1.8如遇政策、法规、环境变化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顾客投诉或公司组织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进行管理评审。

4.2管理评审的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是管理评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4.2.1由品质管理部对内、外部质量审核及体系文件运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编制分析报告。

4.2.2品质管理部负责在管理评审前开展顾客意见调查工作,具体操作按《顾客满意度测评程序》进行,在评审前对顾客信息汇总,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3人力资源部负责在管理评审前开展员工意见调查工作,具体操作按《员工满意度测评程序》进行,并将调查情况汇总,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等外部信息进行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

4.2.5.品质管理部负责对顾客沟通中的一些重要信息、投诉进行汇总,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编制客户服务情况报告。

4.2.6品质管理部负责对顾客投诉处理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7品质管理部负责工作中出现的不合格服务及质量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8品质管理部负责对供方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编制评估分析报告。

4.2.9品质管理部负责对上次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落实情况报告。

4.2.10由品质管理部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说明未达成的原因,若需变更,由品质管理部负责记录、修改。

4.2.11品质管理部负责收集以上分析报告,并提交管理评审。

4.2.12由总经理决定管理评审增、减内容,品质管理部负责跟踪增加内容的编制。

管理者代表或授权人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管理评审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出,内容包括:。

4.3.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变化内容。

4.3.2形成对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提高内、外部顾客满意度的具体措施。

4.3.3提供必要的资源,使改进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并使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持续改进。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工具、资金以及外部资源等。

4.3.4管理评审所确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4管理评审记录及跟进。

4.4.1品质管理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及管理评审输出的跟进工作。

4.4.2管理评审所有记录由品质管理部负责永久保存。

wy8.2.1-g01《顾客满意度测评程序》。

wy8.2.1-x01《员工满意度测评程序》。

6.质量记录表格。

wy5.6-x01-f1《管理评审计划》。

wy5.6-x01-f2《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作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3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94。

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内容。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4.1.1规定。

(1)规章制度修订的时机。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2)规章制度修订的频次。

1)符合本制度第2条第(1)款情况时及时修订或增补;。

2)每年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95。

4.2评审过程。

4.2.1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2各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3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4综合管理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4.3改进。

4.3.1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

4.3.2各单位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3.3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管理评审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1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副总经理负责每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

3.3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部,负责组织编制评审报告,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c资料;负责执行过程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公司大修期间进行。由安全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4.1.1.1评审时间,4.1.1.2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

4.1.1.3评审内容。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安全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1)规定。

4.1.2.1组织机构、产品结构、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

4.1.2.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

4.1.2.3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2评审过程。

由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安全员、技术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3修订。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修订工作。安全部根据评审报告制订文件修改通知单下发,各单位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并报安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修订程序如下:。

4.3.1修订的时机。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4.3.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3.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3.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3.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3.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3.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3.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3.1.8其他相关事项。

4.3.2文件修订的形式。

4.3.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进行修改记录;。

4.3.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3.3修订文件的受控或有效。

4.3.3.1修订文件可以受控或不受控,但文件必须有效;。

4.3.3.2修订文件的有效要求:。

a.对于手改修订,对修改条款进行修改前后说明,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b.对于换页修订,发放换页(增页),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c.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

e.无论文件修订的形式不同,必须建立文件发放清单。

4.4公司安全部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5公司总经办应及时将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同时废止旧版本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责任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住宅小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住宅小区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所实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

(三)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建筑物或者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保养责任;未明确的,由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

第六条有两个以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别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同负责,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费用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区域,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八)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存档备查;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

(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工作;

(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四)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规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七)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演练;

(八)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八)配合辖区网格员、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专(兼)职消防队员应当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特点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三)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是否有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五)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被破坏,是否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六)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违规搭建;

(七)业主装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其他防火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人员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防火巡查时,应当场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作业场是否被遮挡、占用;有无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的绿化、障碍物;

(四)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安全主管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消防行政许可、备案资料及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五)巡查、检查记录;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记录。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将危险场所或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火灾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性能及使用办法;

(四)火灾报警、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广泛采取广播、电视、录像、标语、横幅、板报、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引导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火灾处置。

第二十七条报告火警时,要说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就近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场。

第二十八条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组织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九条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火灾扑救。

第三十条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及工作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并主动整改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宜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评审管理制度

本程序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评审的控制要求,以确保质量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实现物业管理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本程序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

3.1物业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评审活动,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并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安排管理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评审所需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及管理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

3.3总办负责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质量管理体系状况报告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执行情况。

4.1《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4.1.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本年度的《管理评审计划》,报物业总经理审批。

4.1.2《管理评审计划》应包括:评审的时间、参加人员、评审的目的、评审的依据、评审的内容、评审所需的资料准备等。

4.2管理评审的频次和形式。

4.2.1管理评审每年至少一次,两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通常安排在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后。

4.2.2必要时物业总经理有权临时决定进行管理评审。

4.2.3管理评审通常以会议形式进行:。

4.2.3.1会议由物业总经理主持;。

4.2.3.2参加人员为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4.2.3.3评审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介绍被评项目(活动)的现状;。

4.2.3.4与会人员对评审项目进行评审,并指定专人做出详实记录,形成完整的评审报告。

4.3管理评审依据和内容。

4.3.1.2物业管理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

4.3.1.3有关法律、法规。

4.3.2管理评审的输入。

4.3.2.1物业管理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规定的要求是否达到;。

4.3.2.4内部质量审核结果,质量体系运作及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4.3.2.5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4.3.2.6客户的投诉是否有效地受理、处理方案是否妥当;。

4.3.2.7不合格的处置及其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状况;。

4.3.2.8其它需评审的内容。

4.4管理评审结果的通报。

4.4.1每次管理评审后,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形成完整的《管理评审报告》。经物业总经理审阅批准后分发给各部门。

4.4.2《管理评审报告》应包括几个方面的决定和措施:。

4.4.2.1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的改进;。

4.4.2.2与客户要求有关的服务的改进;。

4.4.2.3资源需求。

4.4.3《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计划》将视实际需要发出副本,正本由物业管理公司总办档案管理员登记并存档。报告的正本与所有副本中的各项内容应完全一致。

4.5纠正和预防措施。

4.5.1对于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事项,由相关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并依据《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涉及体系文件更改的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5.2总办负责验证纠正或预防措施实施结果,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5.1《改进、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5.2《文件控制程序》。

6.1《管理评审计划》。

6.2《管理评审报告》。

6.3《会议记录》。

6.4《签到表》。

6.5《纠正与预防措施通知单》。

评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管理工作,规范评审员行为,根据《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评审员是指经湖南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考核合格后取得评审员证书,并受评审中心委派,从事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员的遴选、考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未取得评审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工作。

第五条 评审中心负责评审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评审员遴选

第六条  评审中心面向社会招募评审员,具备条件的人员,自愿递交申请资料,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可参与评审中心组织的评审员遴选。

第七条 评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和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质量管理或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具有与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或者协助开展现场评审活动。

第八条  评审中心应当审查评审员人选的有关材料(推荐表及其他资格证书),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等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评审方法的考核。

考核合格的,由评审中心向其颁发《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员证书》(以下简称《评审员证书》)。《评审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三章  评审员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

第九条  评审中心建立湖南省企业信用等级评审员专家库,并根据评审员专家库成员的资历技能、参评表现、后续教育经历、社会贡献等,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条 评审中心对评审员专家库成员按照从业领域、所属行业、职业类别进行分类,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评审中心定期组织评审员业务培训,并不定期举办座谈、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持续考察并提高评审员评审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 评审中心建立评审员专家库成员业绩记录,每年依据参评、培训及相关工作情况合理进行评价,据此进行绩效管理。

第四章  评审组的组建

第十三条 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后,评审中心在专家库成员中抽取评审员,任命评审组长,组成评审组,授权实施企业现场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评审员的抽取原则上依据被评审单位的行业和规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回避:

(一)在申报单位任职、兼职或持有股份以及与申报单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

(二)因有效投诉有待处理的;

(三)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的。

评审员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对评审员提出的回避申请,评审中心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对于连续两次被评审中心抽取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审工作的,取消其评审员资格。

第十六条  评审组组长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标准,对评审工作负责;

(二)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等有关文件进行初审;

(三)负责与申报单位联络,与申报单位共同确认评审计划;

(四)主持召开现场评审的有关会议,合理安排现场评审进度,组织完成现场评审任务;

(五)当在评审尺度掌握上有分歧意见时,负责解释有关规定,进行协调和裁决;

(六)负责提交评审报告;

(七)负责检查被评审单位完成整改情况并做出结论。

第十七条  评审员职责

(一)在评审范围内,遵守评审规定,按要求工作;

(二)保持客观性,根据评审中得到的信息并进行分析;

(三)迅速策划并执行所分配的工作;

(四)对能够影响评审结果或可能需要深入调查的问题保持警觉;

(五)根据观察结果形成文件,报告评审结果;

(六)保存有关评审文件和记录,评审完成后交评审中心归档。

(七)保守评审文件的机密;

(八)配合和支持评审组长的工作。

第五章  评审员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真实、科学、准确的工作原则,保证评审的专业性。

第十九条 避免任何有损于湖南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利益冲突或纠纷。

第二十条  维护所有申报单位,包括当前或以往评审过的单位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  在作为评审员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接受或谋取任何利益,排除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自身评审专业性、公正性的影响和干预。

第二十二条 不传播危及评审公正性的错误或误导信息,对评审信息严格保密,防止在当前或将来影响评奖的公正性。

第二十三条 不得参加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申报单位的评审工作,包括受雇单位、隶属或业务单位及其竞争对手。

第二十四条 廉洁自律,不接受被评审单位的任何宴请、礼物、佣金或有价值的报酬。

第二十五条  将被评审单位的所有信息和经营行为都视为商业机密并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不与任何人讨论被评审单位的信息,除指定的评审小组成员、评审中心领导和专家。这些信息包括申请材料所含信息以及现场查看时所有附加信息。

——不备份拷贝被评审单位信息,不保存被评审单位材料,包括相关笔记、手记或电子版本记录。

——除了正式小组会议外,不得通过网络、电讯、信件等方式进行关于被评审单位的讨论。

——被评审单位的任何信息都不得私自更改和使用,除非这些信息是被评审单位公开发布的。

第二十六条  评审期内直至评审报告反馈之前都不得私自给予被评审单位关于分值和总体表现情况的反馈。同时,对评审组内部工作情况应予保密。

第二十七条  进行现场审查时,要尊重被评审单位的风土人情、文化及价值观。

第二十八条  评审员在实施评审期间,应与其他组员团结协作,共同完成评审任务。

第二十九条 评审员遵照评审中心有关评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自觉接受评审中心及被评审单位的监督。

第三十条 评审员应学习掌握湖南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评审技能,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第六章  评审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评审中心负责评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接受单位或个人的举报和投诉。

第三十二条  评审员在从事评审工作时有违纪行为、不遵守行为规范、年度评价不合格的,由评审中心取消其评审员资格。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评审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会议通知和资料的发放,会议纪要的核稿、发放和归档。 

第五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公司,部门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类别与范围 

第十一条 上述各类未涉及,但需要进行评审的其他各类方案。

评审管理制度

通过对标书、合同(草案)或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其内容明确,并能准确理解用户或发展商的要求,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适用于本公司各类租赁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标书、合同的草案及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及口头订单等的评审。

订单:指对要求进行说明的文件或记录。

4.1总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或标书等重大项目合同的评审。

4.2房屋、电话租赁合同及其他一般性服务合同由合同涉及的部门负责人组织评审,公司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

4.3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由机电班长或订单接收人进行评审。

4.4合同评审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1重大项目合同(如物业管理项目标书、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的评审。

5.1.1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通过与顾客了解接触、沟通联络以及对市场的调查和分析来了解顾客的真实需要。

5.1.2在投标或合同签订之前,总经理主持召集专题会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标书或合同草案内容以及服务质量标准等进行评审,确认本公司有能力达到用户或发展商要求。

5.1.3对合同的评审确保。

a)在签订合同之前,各项条款内容明确、合理;。

b)公司具有满足合同能力,与投标不一致的地方已得到解决;。

c)当合同变更时,应重新评审,评审后更改的内容及时准确传达到有关部门o。

5.1.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记录》上填写评审记录,经总经理签字确认。

5.1.5《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存o。

5.2一般性服务合同(如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契约,房屋、摊位租赁及电话出租合同等)的评审。

5.2.1在合同签定之前,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的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如合同有标准合同文本(通用范本),只需对标准合同文本进行评审,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5.2.2《合同评审记录》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保存。

5.3维修或安装订单的评审。

5.3.1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出现的属于正常服务范围之外的维修或安装订单电主管或订单接收人评审,或记录后预约现场评审。

5.3.2如用户的要求内容不明确时,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评审并做出答复,将结果记录在《维修通知单》上。

5.4合同的修改。

5.4.1合同的双方发现合同中存在需修改问题时,均有义务就待修改条款通知对方,并取得一致意见。修改后的合同要进行重新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6.1《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文件资料控制程序'4.3章。

6.2《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职责描述'3.2章。

6.3《合同评审记录》xxx-qp-08-1/b。

6.4《维修通知单》xxx-qp-06-4/b。

6.5《经济效益分析意见》或《可行性分析》(不定格)。

6.6《物业管理投标书》或《物业管理方案》(不定格)。

6.7《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不定格)。

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目录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2 请销假制度 5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制度 7 值班管理制度 9 财务管理制度 10 卫生管理制度 12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4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6 公文处理制度 18 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20 党组会议制度 26 党组议事规则 28  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31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3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35 党费收缴公示制度 36 党务公开制度 37 局务会议制度 39 政务公开制度 41 “三重一大”制度 44 信访工作制度 47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49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51

为加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提升住建系统管理水平,实现住建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政治思想建设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政治坚定,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不传谣、不信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住建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教育、管理,搞好效能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

第二条 职业道德建设

(一)严格遵守县住建局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本职,顾全大局。

(三)熟练掌握住建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我县住建系统工作监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推诿,不扯皮,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条 组织纪律建设

(一)县住建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负责。

(二)自觉维护住建局形象,保证政令畅通,严守工作秘密。

(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工作安排,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反映情况、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办实事、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得隐瞒、谎报。

第四条 规范办公秩序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外出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严禁无故离岗、串岗、拖岗、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日禁酒令,严禁酗酒影响工作、影响住建局形象。

(四)要遵守工作纪律。办公期间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淘宝、炒股、玩电脑、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照明、电脑、桌椅、饮水器等)应精心使用和维护,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节约办公资源。

(六)做到热情接待。严禁发生顶撞、训斥和争执现象。在任何场合应文明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礼貌待人,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五条 坚持职业操守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忘我的精神对待工作。

(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进取的精神对待工作。

(三)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律已的品格做好工作。

(四)工作讲程序,事事有回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

(五)依法行政,禁止违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为难办事人员。

(六)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严禁妄议***,不准背后诋毁、议论他人。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做到勤勉尽责、克己奉公。

第三条   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管理,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10分和下午3点10分前。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对考勤包括病事假、旷工情况汇总公布。

第四条   工作人员因学习、开会、下乡等外勤原因不能到单位签到的,使用微信工作群进行外勤打卡签到,向单位办公室通报事由、去向、时间等情况。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应做好ab岗交接,因公外出或因私(事、婚、丧、产)、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离岗,请假条批准手续报局办登记。

第六条  全体职工请事、病假不足1天的向股室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1天及以上的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领导班子副职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主要领导请事、病假按县委、政府规定报告批准。

第八天  职工当年请事假一律以当年的公休假冲抵。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

第九条  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不计入公休假。

第十条  按规定,职工年公休假分别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工龄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职工的公休假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休假。公休假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若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可适当分期休完。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的假期。若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时间轮休的,按县委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股室要实行“ab”岗设置,ab岗不得同时休假。

第十三条  职工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回岗工作,并按批准权限销假;无故旷工的,将视为后续工作岗位调整或续聘依据重要内容。

一、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资产采购办法。局机关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使用或保管人等具体要求,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提交班子讨论决定。同意购买后,由财务室按有关规定程序采购。

四、需购置办公用品的股室自行填写《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下(含300元)由局办审批,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局办按照《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购置需求,电话通知相关店面送货至局办,由局办指定人员验货并签字记账(股室人员不得自行签单,否则该笔账单由签单人自行负责)。再由股室派员到局办签字领取办公用品。

五、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六、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报废年限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擅自到文体店、电脑店等签字购买办公耗材的,一律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一、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表,确定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及值班地点。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表及值班任务和要求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工作。

五、值班人员临时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与本单位其他人员调换。

六、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坚持遵章守纪、民主有序,做到量入为出,增收节支,保证重点,兼顾全面。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本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禁“白条”支出,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缺乏真实原始依据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第四条 局机关借款、付款、购物、接待及其他公款开支,事先由用款人和相关股室提出开支计划,财务室审核,按审批权限由批准人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工作人员擅自购物、接待及其他开支,单位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局机关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积累,谁经办谁报销,不得代替。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经财务室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准人批准。

第六条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会、培训、学习、考察,需先填写申请单,经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批准。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按县财政局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在出差结束后,所发生的费用,凭参会通知或主办单位认可的会议统一收据,及时结报。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在报销凭单上分日填写事由、各项报销和补贴费用,以此作为审核审批依据。

第七条 单笔开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无论是日常开支还是工程款使用事项,需要提前两天邀请纪检组领导列席参加,并把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纪检组阅览。

第八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第九条 财务室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经费开支要严格把关,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局机关各股室卫生由各股室自行负责,局大院卫生按照股室轮流制度负责,每周一上午8:30为大院保洁时间;走廊卫生由该层办公室轮流负责。

二、职工卫生行为准则

(二)不乱倒垃圾、渣土、污水,不乱堆杂物;

(三)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不随意蹬踏墙壁;

(五)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办公区卫生管理制度。

三、办公室卫生标准

(一)物品设备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

(二)室内外墙壁清洁、无蜘蛛网、无废弃张贴物、无脚印等污渍;

(三)室内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及其他暴露垃圾;

(四)窗明几净,无浮尘污物;

(五)洗手盆、杂物篓、烟缸等经常清理,不堆积污物;

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由局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各项要求达标情况进行评比。95分以上为最清洁,80—95分为清洁,80分以下为不清洁。

三、局大院卫生

卫生从一楼至五楼,每个办公室按照顺序每周轮换。

(一)公务接待费是为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

(二)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准突破。公务接待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三)对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根据接待对象公函(含电话纪录)中告知的内容,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审批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费用标准等内容。

(四)需安排住宿的,按照安全、节约、符合接待标准的原则选择宾馆。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一次活动只安排一次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30元/人(不含早餐);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凭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等“四单合一”报销相关费用。

(六)严格执行差旅、接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七)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招待费;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招待费;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为规范和加强住建局公章管理,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负责拟定的重要文件、对外书面材料、报告、合同、协议、承诺及其他业务活动需要使用公章的,应当报请局长签字批准或签发,未经局长批准或签发的,不准用章。

二、局内部人员身份证明、介绍信以及其他客观性证明需要使用公章的,由局长授权办公室签批用章。股室专业性报表、工作汇报和事务性的答复由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签批后用章。

三、用公章必须登记。办公室设立公章使用登记簿,由公章使用人员负责填写。公章使用人员如实登记用章事由、种类、日期、材料份数、批准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后,办公室方给予用印。

四、公章保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五、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章的,可先电话请示局长允许后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在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六、公章禁止带出局外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携带前往,管章和办事人员共同见证用后立即带回。

七、公章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表格等,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八、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公文处理要严格按照上级及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呈送局领导的阅批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提出初办意见。

(三)对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指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由县住建局阅办的批件,由分管副局长及局长阅批。

(四)相关单位报送局审批的公文,属于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件,由主管股室处理或牵头处理。

(五)要严格办文时限。特急公文,随到随办;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公文,一般在5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审批公文,应写明审批意见、姓名和时间。

(七)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由主办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按照局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局办公室复核后,呈送局领导审批。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送局长签发。为了工作衔接,如需其他局领导阅知的,签发前应当与其他有关领导通气。

(八)涉及县直其他部门业务的文稿,主办股室要先同有关单位商洽,统一意见后,由局领导审签,再由主办股室送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会签,县直其他部门送本局会签的文稿,须由有关股室阅后无异议并经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再送请局领导会签。

(九)公文的收发、催办、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以及社会发展新赋予的职能,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标准、程序、时限,以及就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

第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职责相应、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 岗位责任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有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将本股室、单位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限时办结。

第五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 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到局机关或二级机构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办理或帮助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认真交待清楚,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股室,由经办股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经办股室无人办公时,应告知经办股室及其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的,如果经办人当时不在,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告知经办人联系电话,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

第六条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根据工作职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条 服务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要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到位、程序规范。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

第五条 材料齐全、能办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限时办结;缩短中转签批时间,不压不拖,无特殊情况当天签批。

第六条 根据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时限、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等要素,编印服务指南或工作流程图,并在政府网公示。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受理机构,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八条 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只能提前,不能滞后。

第二条 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股室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到期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再次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四条 各股室、各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给予答复,并及时通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各股室、各单位应公示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给予受理告知单的,要填写《受理事项告知单》,详细写明受理时间、承办股室或单位、办结时间等内容,送达服务对象。

第六条除应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场告知服务对象,其中,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或不一次性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算起。

第七条 无故拖延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咨询或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原因等。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材料;对材料不完备暂时不能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三条 服务对象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办人应当及时给予办理;如补办的材料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应再次一次性告知。

第四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股室或单位的,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明确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咨询或请求,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一次性告知过程中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第六条 一次性告知一般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离岗告知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班制度,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情需要临时离岗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第二条 临时性离岗超过30分钟的,对股室ab岗进行告知;因事离岗半天及以上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第三条 离岗人员应在离岗前向本股室、单位其他同志交待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指定专人顶岗,做好交接手续,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离岗人员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拖延或不办。股室只有一人的,离岗前,要在办公室门上张贴离岗告示,告知服务对象离岗原因,回岗时间,联系电话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

第四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回岗,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面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回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建议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相关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3、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4、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更好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党组会议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局党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二、议事形式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以举行(讨论干部人事议题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局党组成员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参与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三、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充分准备。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准备好会议资料。

(三)提前告知。召开党组会议,一般提前一至两天向党组成员预先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前发给参会人员。

(四)民主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汇报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提出建议,然后各位党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在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会议表决。党组会议议题提前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由专人如实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按规定存档备查。会议如需形成文件或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四、议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违规做出的决定无效。

(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申请回避。

(三)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党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除党组决定可公开的以处,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党组会议讨论情况。

五、决策实施

(一)党组会做出的决策,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二)党组决策一经做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织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承办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大事项由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督办和落实。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方针

党组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会议基本内容

党组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主要内容是: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三、会议准备工作

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提前一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3、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党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度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2、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就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4、局办公室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2、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工作和下步工作计划;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处置不合适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支部需要提交全体党员讨论的事项。

3、支委会,一般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分析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并及时给予正确引导;检查各党小组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修改意见,研究完成临时有关事项。

4、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学习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各种活动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各种会议情况的记录,以此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5、党课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6、每次会议或党课必须先将有关事项、内容、时间通知清楚,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个党组、(总)支委成员要主动地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它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派员参加。

5、党支部书记是组织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认真做好记录。对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馈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15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1、党员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过去凡是少交、漏交、未按时缴纳者,要在党内生活会说明原因,并做自我批评和及时补交。

2、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量按中组部的规定执行。

3、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以便考核党员的组织观念。

4、因公出差或病休,要委托他人按时代交党费,不得拖欠误交。

5、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公布交纳党费情况。

6、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性党风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务必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阶段性重要任务、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党组织主题活动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的保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有关事项尚处于保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 党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发布、公文通报等形式进行。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第五条 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 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报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应报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审核批准。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九条 局党组和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条 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局党组织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议事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务会实行局长负责制。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或由局长委派的其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1、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2、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审议决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

3、局党组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方案措施;

4、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及具体工作部署和措施;

5、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管理的重要业务工作;

6、其他需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局务会议议题由局长提出,或者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局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股室、单位建议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主办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确定。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局班子成员,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股室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安排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4、局务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一条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不予公开的事项处,其他工作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

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公开方式要及时便捷,办事结果要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公开事项在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时,应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 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住建系统内设机构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二)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

(三)住建系统城市发展和棚改规划、发展计划和统计资料;

(五)住建系统服务的程序和时限;

(六)住建系统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制度;

(七)住建系统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九)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政务信息要及时调整更新。

第七条 下列事务和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及以上等级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被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所列的事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政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应提请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查。

第九条 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渠道:

(一)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二)自编刊物、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服务系统。

第十条 要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通过有效方式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认真处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等,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为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度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制度

1、决策范围

(1)涉及住建系统的重大决策,包括财务预决算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信访稳定等重要问题;

(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其他事项。

2、决策程序

(1)提出建议。凡须提请局班子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及股室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向局长提出工作建议。

(2)征求意见。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采取座谈讨论、法律咨询、评估分析、公示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完成可行性论证,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局班子集体讨论。

(3)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局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策意见。在集体决策前,要向县纪委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列席“三重一大”会议。

3、组织实施

(1)由分管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股室具体承办。

(2)决策实施过程中,责任股室必须按照决议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重大项目安排制度

1、重大项目范围

县住建局制度的涉及全县住建行业的重大决定和重大建设项目等。

2、项目方面的决策程序

(1)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形成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组织实施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申报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督。

三、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制度

1、管理范围

(1)局属机构副股级干部的任免及向县委推荐正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2)副股级干部、人事编制调整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2、主要程序

分管人事的领导拿出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制度

1、管理范围

大宗物资、设备的购置和大额资金的新建或维修项目。

2、管理程序

大宗物资、设备购置和较大金额的修缮项目,须经集体研究、审批,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五、责任追究

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

1、决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4、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者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5、安排使用财政资金,造成资金浪费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

存在上述问题的,将依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造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提高认识。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落实责任。局信访工作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登记、收阅、审阅、批转、处理、承办(相关股室共同办理)。设信访接待室,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日常接访确定专人。

三、耐心接待。对来访群众职工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反映和诉求,认真做好记录,悉心做好解释,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规范操作。对来访者提出的诉求要熟悉政策,按政策给予答复,掌握不准,不了解事情背景的不要随意答复,要先报告,调查核实后,经允许方给答复。

五、及时处理。批办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办理的来信一般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到30天。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信访办说明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案。案件处理完毕后做好结案登记,将资料交信访办由联络员网上回复后存档。

六、搞好宣传。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

七、拓宽信息。认真抓好信息的筛选、分析、传递等各环节,综合分析来信来访的问题和情况,对涉及面广的政策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了解民情,预测民意。

八、提高效率。全年结案率要在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0%以内。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年终要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及***、自治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局党组、各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对局机关及局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党组(支部)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安排,明确责任。

五、党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述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

六、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严防腐败,杜绝不廉洁行为。

八、认真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及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是“三大一重”、“三提醒”、“季报告”、“双反馈”、记实台账和记实手册等制度。

九、坚持廉洁从政,做到政策、服务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履职尽责,严禁推诿扯皮,党员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十一、认真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杜绝浪费,勤俭节约。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党***、国务院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倡导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六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根据本局实际,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被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物。

二、不准索取和接受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档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确实推辞不掉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须在受礼一个月内向组织汇报或交组织处理。

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四、不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五、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六、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交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无偿占用企业钱物;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借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

七、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八、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通过对营销合同评审流程的控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营销合同符合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等要求,保证营销合同的顺利履行,降低机电公司合同风险。

第2条 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机电公司营销合同的起草、签订、评审等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3条 管理职责

1.机电公司主管营销经理负责营销合同评审的综合管理工作。

2.营销主管负责营销合同评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3.营销专员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识别和记录客户要求及进行营销合同的草拟工作。

第4条 术语解释

1.本制度所提合同评审,是为确定合同草案或意向,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审查活动。

2.本制度所提合同签订人,是指持有法人委托书并在有效范围及时间内签订了合同的营销人员。

第2章 合同拟订与评审

第5条 合同拟订程序

1.营销专员负责在与客户达成共识之后,根据协商结果拟订合同草案。

2.及时将营销合同草案上报部门营销主管,部门营销主管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6条 合同评审要求与标准

通过合同评审,工作,应确保合同草案达到如下四点要求。

1.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2.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谨。

3.确保客户的合理需求得到完整体现。

4.机电公司具备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

第7条 合同评审的内容规范

在营销合同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人员应着重评审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客户的各项要求是否合理、明确。

2.该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机电公司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能力、供应产品及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合同、标书的技术及质量特性的要求。

4.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是否明确。

5.机电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产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货周期、安装调试、

开通验收、售后服务和付条件等。

第8条 合同评审时机

合同评审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及修改之前进行。

第9条 合同评审权限

1.营销专员应将合同草案、资信调查资料上报部门营销主管,由部门营销主管组织法律、财务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进行评审。

2.如果客户要求提供量产产品,由营销部门进行内部评审并请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营销主管经理签字确认。

3.如客户提出个性化要求,由营销部门主管组织技术部、质量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对设计、设备、材料、利润、质量和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相关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营销业务主管总经理签字确认。

4.如客户要求提供新产品,由营销部门主管经理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研发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从技术、设计、研发、质量、利润、材料及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营销主管业务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10条 合同审批程序

1.合同审批人根据经营目标,参考合同评审记录、法律意见书、合同草稿等,做出审批。

2.如果合同审批不通过,则该项目终止;如果合同审批通过,则可与客户签

订合同书。其他审批意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11条 合同审批注意事项

1. 所有营销合同都必须进行书面评审,填写“营销合同评审表”,以此作为审核通过的依据。

2.合同评审可以以会签或会议的形式进行。

第3章 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第12条 签订营销合同

经评审通过的合同草案,由销售人员按照《营销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巡签,然后与客户正式签订合同。

第13条 营销合同存档

合同签订后,由营销人员将合同正本交给营销部门(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14条 营销合同执行

营销人员应密切监督合同执行过程中客户的动向,确保合同得到顺利执行。

第4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15条 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如果营销人员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对于重大合同款项的变更应按照合同评审程序的规定,重新召开营销合同

评审会议。

第16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的解除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营销的实际情况执行。

2.营销人员填写“合同解除申请表”,说明合同解除原因,由原合同评审组织审核签字后,报营销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由营销人员通知客户办理合同解除手续;行政部门向机电公司内部其它相关部门签传“合同解除通知单”。

4.机电公司法务部人员负责指导营销人员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协商、索赔、赔付等相关工作。

第5章 营销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7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机电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的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辅。

:,本机电公司相关人员在处理纠纷时,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第18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必须坚持保障机电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机电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

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 ,

3.因合同双方的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资料保管

第19条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营销合同由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营销人员领用空白销售合同时,需在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20条 营销合同原件管理

1.营销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给行政部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回,应及时上报营销部门主管经理追收。

第21条 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

等。

第22条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机电公司营销部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营销合同的台账。

2.营销合同的主要内容需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

3. 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3条 保管年限要求

营销合同按年、区域装订成册,保存五年以备查。

第24条 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营销合同保存五年以上的,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另册保管,已收齐货款、且执行完毕的合同报营销主管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5条 本制度由机电公司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通过。

第26条 本制度自审批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 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

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

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

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

可重新签订合同。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更后的发货时间。

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1、《客户订货电话记录》——————详见后附表格

2、《销售合同评审表》——————详见后附表格

3、《业务通知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补充的协议》——————详见后附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

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接单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员(或销售经理): 接单人:

销售订单

no.:

日期: 核算机构: 结算方式: 结算日期: 编号: 客户: 销售方式: 交资方式: 交货地点: 源单类型: 选单号: 摘要:

业务员: 部门: 主管: 制单: 二审: 二审日期:

合同补充的协议

no.:

甲方: 乙方:

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2、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签署了《 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2、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3、其它事项说明:

4、本协议生效说明: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 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一、 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

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

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

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

可重新签订合同。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更后的发货时间。

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1、《客户订货电话记录》——————详见后附表格

2、《销售合同评审表》——————详见后附表格

3、《业务通知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补充的协议》——————详见后附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

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接单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员(或销售经理): 接单人:

销售订单

no.:

日期: 核算机构: 结算方式: 结算日期: 编号: 客户: 销售方式: 交资方式: 交货地点: 源单类型: 选单号: 摘要:

业务员: 部门: 主管: 制单: 二审: 二审日期:

合同补充的协议

no.:

甲方: 乙方:

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2、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签署了《 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2、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3、其它事项说明:

4、本协议生效说明: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 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篇一: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一、 目的: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3.2、数量、交货日期、价格、交付方式、结算方式、争端处理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并已理解 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 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 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客户商谈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5.1、当顾客在合同签订后又提出变更或修改的要求,可与顾客签订《合同补充的协议》;如变更量大, 可重新签订合同。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更后的发货时间。 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接单日期: 年月日 客户:联系人及电话:篇二:销售合同评审制度(07.02)

销售合同评审制度

为了合理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双方利益前提下,增强客户满意,特制订合同、订单评审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合同订单的评审。

2 定义和术语

2.1 常规合同:客户的要求没有超出公司定型产品的订购合同。

2.2 特殊合同:客户要求改变公司目前所生产的产品包装、型号或需提供公司尚未开发的产品的合同。

3 市场营销部负责使用“合同评审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已识别的客户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要求进行评审。

3.1 市场营销部负责面粉、麸皮的销售合同、订单的评审,并记录。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面粉、麸皮销售合同的签订和修改。

3.3 生产部、技术研发部、采供部协助市场营销部的合同评审工作。

3.4 合同的审批

常规合同、特殊合同由公司指定负责人审批。

4.1 常规合同的评审内容

4.1.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4.1.2合同的内容是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1.3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

4.1.4合同的每项要求是否合理。

4.1.5合同所签订的品种、数量、规格、交货时间等公司是否有能力满足。

4.2 特殊合同的评审内容

4.2.1特殊合同的评审由市场营销部组织生产部、采供部、技术研发部的负责人一同评审。

4.2.2除按常规合同评审内容评审外,还应包括:

4.2. 2.1技术研发部负责审定公司是否具备满足特殊合同技术,检验要求的能力,或是否需要进行新产品开发、研制工作。

4.2.2.2生产部负责审定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满足合同的要求。

5.1 公司合同评审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市场营销部应详细了解客户要求,确保客户的要求合理、明确、书面化,双方协调一致,公司有能力满足,在协调过程中,变动事项及解决情况应在《合同评审表》中予以记录。5.1.1由市场营销部业务员检查合同内容,如有代理销售合同,需考察其经营实力,提供担保,资信证明等。

5.1.2口头、电话等非正式合同由市场营销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填写电话订货记录本,口头、电话约定后,需形成文字性补充材料时,要有供需双方签字加以确认,如电报,电传等。

5.1.3常规合同在签订前由市场营销部授权的业务员按常规合同评审内容对合同进行评审,填写《常规合同评审表》,评审结果由市场营销部经理审批。

5.1.4特殊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市场营销部、生产部、技术研发部、采供部负责人会签,由市场营销部业务人员填写《特殊合同评审表》,并做好评审会议记录,评审结果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5.2 合同评审后,由市场营销部业务员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经公司指定负责人审批后,将相应的信息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合同生效后,市场营销部负责跟踪,并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及时反馈给顾客和市场营销部经理。

5.3 合同变更和修订

5.3.1由公司提出合同变更时,市场营销部及时与顾客沟通,征求评审部门和客户的意见,将更改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公司有关部门和客户,进行合同的修订。

5.3.2用户提出合同变更时,市场营销部依据客户提供的书面材料,征求原评审部门意见,将更改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合同的修订。

5.3.3当合同的修改涉及到产品指标变更时,由技术研发部确保修改后的文件及时传递到市场营销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

5.3.4合同修订时,由市场营销部按本制度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填写《合同修订评审表》。

7.1 《常规合同评审表》

7.2 《特殊合同评审表》

7.3 《合同修订评审表》篇三: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销售合同(订单)评审办法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并形成文件,便于品质、价格、交期 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合同、订单、技术协议、标书的评审工作。

3、评审权限(责任) 3.1 技术中心

产品技术(设计)要求或《技术协议》

3.2 制造中心

生产(工艺)能力、交货日期

3.3 供应部

采购能力、采购周期

3.4 品管部

品质检验、、试验、控制能力

3.5 财务部

价格核算、付款方式

3.6 法务室

相关法律条款(要求)3.7 营销中心

采用授权评审方式为合同全部条款,采用会议评审为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供应部、品管部、财务部、法务室评审权限外的所有内容。

4、评审方式

合同评审方式有授权评审和会议评审二种方式,实际评审中具体 采用的评审方式由营销中心根据合同(订单)或《技术协议》的实际情况决定。

4.1授权评审

对于合同(订单)产品在公司规定价格范围之内,无特殊技术要求、特殊付款条件、其他特殊要求的常规产品,可采取授权评审的方式。

4.1.1授权评审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或按营销中心内部流程)进行评审。

4.1.2 合同(订单)产品价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但低于公司规定的结算价,则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参加评审。

4.1.3 公司无具体价格规定的产品合同(订单),须经财务部核价后才能完成最终评审。

4.2 会议评审4.2.1 新产品的首次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2 重大的订单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3 交货期难以保证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4 价格低于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订单)可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4.2.5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牵头组织,参加会议评审的部门由营销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必要,企管部可参予会议评审进行协调工作)。参会各部门可以一起讨论评审,互相检查、讨论或提出建议,最终按以上3.1~3.6确定评审权限,其余3.1~3.6之外内容的评审权限在营销中心。

4.2.6 会议评审由营销中心填写《合同(订单)评审表》,对评审内容,由参会部门按各自的权限填写结论并签字认可,由总工程师(负责高压水产品合同)或营销副总(负责高压水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合同)本人或其指定授权人作评审结论。

评审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评审正常进行和控制,以便公司高层管理者在计划期间内评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持续之适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此项评审须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变更的需要及改善的机会,包括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评审活动的控制。

3.职责。

iso办公室制定本程序,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管理评审的时机与评审计划的发布: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至少每半年进行管理评审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某一次内审后的一个月左右进行,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员制定书面的管理评审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当出现特殊情况(如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架构大变更等),可追加评审。

5.2管理评审应输入的内容,相关部门依此提交报告资料:。

a)上次管理评审的决议完成情况跟进(iso办公室文控);。

b)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达成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c)检验及验收结果(物流部)。

d)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e)内部或外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检讨(iso办公室);。

f)客户投诉(退货)及处理的结果检讨(业务运作部);。

g)组织大变更、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体系变更对原质量体系影响的评审(各相关部门);。

h)改进的建议检讨(各相关部门)等。

5.3评审前的准备:管理者代表确定会议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前发出会议通知)。拟定管理评审通知计划并拟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参加评审人员名单,同时在通知计划中列明相关人员提报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5.4评审实施后,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会议结论或决议,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并公布结果。如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考《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由文控或由管理者代表授权人监督执行,并组织跟踪。

5.5管理评审的输出:应输出管理评审报告结论、决议,其中至少应包括:。

5.5.1现行的质量体系及过程是否有效;若需改进,改进的方案是什么;。

5.5.2针对目前的客户投诉,应确定日后的改善方向;。

5.5.3确定目前的资源(人力资源、其他资源)需求与否。

5.6管理评审报告记录由文控保存三年。

6.附件(无)。

7.参考文件。

7.2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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