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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通知(优质5篇)

时间:2023-10-09 14:17:55 作者:飞雪 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通知(优质5篇)

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通知篇一

中国科学院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性国立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国科学院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厚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目、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拥有3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6个,另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0个学科门类,拥有5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此外还拥有金融、应用统计、应用心理、翻译、农业、药学、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10个类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2个。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150名左右。我校京内外各研究所各院系均可在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专业范围内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信息,并同有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报考事宜。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概况和具体要求参阅《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生源范围是教育部规定的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原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考生应具备《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普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须来自前述生源范围,且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同意。

3.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此专项计划。

(二)报考程序

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

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同,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或“100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并按照所在考点网报现场确认的要求,持该报名信息表和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到指定的.报考点参加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后,考生须将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所报考的研究所、院系。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和调剂等均需使用。

(三)初试

1.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均与其他统考生相同。

(四)复试

1.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各研究所、院系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2.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复试,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调剂复试。

五、录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通知篇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招生名额为140人。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政策按分省计划情况单独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生源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首先填写《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再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委(或教育厅)民教处(未设民教处的到高教处)签字、盖章,然后到省级招办领取报名“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和相应的专项计划类别,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初试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见我校公布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安排如下: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4.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七、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签订协议书。生源省市为重庆的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自行联系定向接收单位并签定协议,方能报考。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其他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8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通知篇三

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

三、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招生名额:25名左右。

五、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7.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8.不录取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

六、报名与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统一报名和入学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月10日―14日;

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具体报名程序为: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按要求将表寄至相关部门。

请考生于11月10日前将该表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的“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七、录取1.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和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4.所招收的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就业。

八、其他1.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2.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原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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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通知篇四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二)考试

1.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并于复试前公布。

3.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考核,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政策通知篇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初试

1.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1月19日至20日)。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

1.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不得晚于5月上旬。

4.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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