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史记陈涉世家读后感篇一
《陈涉世家》系统,全面的描写了起义军由发动起义,蓬勃发展,战绩辉煌到最后失败的全过程,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史记陈涉世家读书笔记,供你参考!
陈胜吴广起义,司马迁写入世家,历史课本说是司马迁有魄力,实则非也。
我细读史记,以为司马迁写史记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衔接,因为纪传体的缺陷就是人与人衔接的不是很好,虽然更具文学性。为避免这一缺陷,司马迁只能为更多的人立传,尤其是人网中的结点处,由于相当大一部分的人和事都必须与此人联系上,所以才专为此人立传,叙述一下此人的主要事迹,拔出萝卜带出泥,自然可以从侧面叙述其他人物。
陈胜吴广起义虽然失败,但它是打响反秦的第一枪,尤其是很多的反秦诸侯都与他们有联系,所以才写入正文。司马迁写史记,重点的是一个史实,以他的为人,决不会因为个人好恶而将一无所谓的人写入史记。这才是它真正的伟大之处。
让读书人有钱,让有钱人读书。 今天,读了初中九年级《语文》上册第21课《陈涉世家》,它选自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是前面的大部分文字。《史记》叙事严谨真实,史料可靠,善于记事写人,后世奉为史文学的典范,鲁迅赞誉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世家”是其中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因陈胜(字涉)首事发难反秦,功大,他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领袖,故编入此列。这篇课文我上初中时也学过,如今重读,觉得十分熟悉和亲切,其中的句子“苟富贵,无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至今难忘。
本文先写陈胜年轻时胸怀“鸿鹄之志”,接着写在秦末民怨沸腾的大形势下,他与吴广造出声势、舆论提出口号,发动民众揭杆起义,民众拥立他为王的过程,最后写胜利进军,建立政权。
课后附录了《史记·陈涉世家》的结尾文字,我以前没有读过。主要写陈胜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淡忘“故人”,听信谗言,滥杀无辜,自立为王仅六个月就被人杀死。
全文高度评价了陈胜的历史功绩,又没有掩盖他的错误和历史局限性,启发我们应客观地看待历史人物的功过得失。
《陈涉世家》是司马迁为陈涉所领导的政治农民反秦起义军所立的传记,系统,全面的描写了这支起义军由发动起义,蓬勃发展,战绩辉煌到最后失败的全过程,是我国第一场伟大农民战争的忠实记录,诸如起义的原因,反秦的声势,以及早期农民战争的种种弱点,和它们失败的历史教训,无不包含其中。在这里主要选了“大泽乡起义”与“陈涉败亡”两段。
陈涉失败的教训可以总结很多,但司马迁只具体写了陈涉的骄奢蜕变与与脱离群众两条,但这两条却在陈涉之后两千多年中历次农民起义中反复出现,说明这两条也的确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要骄傲,要团结集体。
陈胜、吴广起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
秦国经过数代人的经营,到了秦始皇时代,终于制六合,吞八荒,吞并六国,统一天下。本以为是旷古铄今,传承万世的基业,却在一个“瓮牖绳枢之子,甿隶之人,而迁徙之徒”的陈胜的首先发难之下,一溃而终至亡国。
史家们(包括司马迁)分析秦的亡国,都说是因为秦政过于暴苛,而没有顺应形势,施行仁政。是啊,民众们经过了那么多年的战乱,其实心里是盼望着能够过上没有战争的日子,享受和平的安定。估计秦始皇是因为惯性的问题,没能及时的刹住车,又或者是他天生有暴力倾向,根本从意识人就没有想过要刹车,他延续着他的暴政,说不定更加暴虐。他活着的时候,由于他足够的强大,人们还没敢有太大的反抗,等他身死,篡位而立的胡亥根本没有能力掌控全局。陈涉就是在一次明知左右都是死的情况下,冒险而借扶苏的名义自立为王,带头起来反抗秦朝的。
陈胜从小就有鸿鹄之志,他在起兵的时候,就用了一句口号“将相王候宁有种乎!”,充分体现了他的心志,也完全挑起了起义民众的雄心。他们采用了“鱼腹丹书”这种老调却屡试不爽的办法,让自己成功的登上王位,一呼而百喏,登时全国各地到处都起兵开始造反了。
陈胜吴广的起义虽然是农民起义,但我认为这只能说明他在起义的时候的身份是农民,他的实质的目的一是为了解当时的困境,二是为了贪求富贵。所以,当他取得了短暂的胜利,他就被迎面而来的富贵冲昏了头脑,开始享受并夸耀起来。他有一个从前一起耕地的朋友,当时陈涉说了一句“苟富贵,毋相忘”,朋友还嘲笑他丑小鸭想变白天鹅。此时陈涉真的富贵了,当王了,他就跑来求见,好不容易见到后,看到陈涉现在的生活是如此富丽堂皇、奢侈腐败,在一种羡慕、嫉妒的情绪下,开始到处散播陈涉以前贫穷时的旧事,结果陈涉将他杀了,也断绝了与故旧知交的来往。然后陈涉又任命了一些官吏,专门来督察部下的过失,以苛刻的手段对付自己不喜欢的人,于是许多将领也不再依附他了。陈涉后来之所以失败,原因大多在此。
陈涉称王总共只有六个月的时间。可是他却是一支星星火种,终于引发了燎原之势。而作为中国封建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它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
史记陈涉世家读后感篇二
烈日当头,几位雇农在田地里劳作。一个雇农突然抬起头,对同伴们说道:“如果以后大家当了官,一定要互相提拔。”这是一句很不切实际的话,起码其他雇农是这么认为的。他们嘲笑这个雇农的异想天开。雇农叹了口气说:“唉,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出此言者,雇农也;雇农者,陈胜也!
陈胜,字涉,原本是一名普通的雇农。秦二世元年七月,他和吴广以及九百名徭役负责运送一些物品去边境小镇,可是连续几天的大雨,使得路途泥泞,他们为此耽误了很长时间。陈胜料定所有人将会因为迟到而被打死,他感到机会,推翻暴秦的机会就在眼前。于是,陈胜跳上车,对那九百徭役说:“兄弟们,我们已经延误了时间,无论去逃都必死无疑。不如大家一起组建军队、推翻暴秦,自己当家!”众徭役齐声叫好。于是,陈胜吴广便假借秦太子扶苏和大将军梁项之名,四处招募有志之士,组建了一支庞大、强悍的军队。陈胜自立为陈王,率领军队浩浩荡荡地向秦都咸阳进攻。为了让将士更忠于自己,陈胜想到了一招——装神弄鬼以达到让将士以为自己有神助:他先在一块玉帛上写上“陈胜王”三个字,放进鱼的肚子里,将士们剖开鱼,发现里面的帛,以为是上天相助。此外,他还让吴广半夜在树林里的祠堂前点上火,学狐狸叫:“大楚兴,陈胜王!”这样一来,大家就更卖命的打仗。不久,陈胜发现了一个问题:手下全都是农民百姓,这些穷惯了的大老粗都有个坏毛病——抢战利品。陈胜训了他们几次,没想到适得其反,农民兄弟们反了,争相占领土地,不听陈胜的话,再加上二世的平叛大军,内外夹击。陈胜只能朝天大呼:“天要亡我!”不久,陈胜起义军四分五裂,陈胜死去(死因不详)。
陈胜死了,他没能看到秦王朝被推翻,他也不知道,自己无意间创下了一个记录:世界上最早的人民起义军。但正是他,引领着人们向残暴的皇权发起挑战,让人民为自己的生命和自由奋斗!陈胜的起义失败了,可他封赏的王侯将相却毁灭了秦朝。也许他们会朝天大喊:“我不负陈公啊!”人民起义者陈胜百世流芳!陈胜万岁!自由万岁!
史记陈涉世家读后感篇三
“凭君莫话封候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每每呤诵这句诗,便觉得一股血腥风之豪气席卷过五千年青史的长卷。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沧海横流方显英雄之本色,而在风雨飘摇的秦末,燃起乱世战火中,毋庸置疑那第一只手,那一只豪迈的手,是属于陈胜的。
在语文课上,老师带领大家穿越到了秦末,第一页便看到了个正为佣耕的青年怅恨唏嘘的身影,叹息着:“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瞬间,我仿佛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一股英雄般的抱负。或许,在那句话以后,上天就已经注定了这个不平凡的青年,将会步入艰苦的人生舞台,不同凡响。
陈胜本就有超与常人的雄心壮志,正巧在大泽乡“会天大雨”,而这一巧合,造就了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震荡了秦王朝冷酷残忍的暴力统治。
陈胜明辨是非,对当局时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足以表现出陈胜的不同寻常,展现了他一介布衣所拥有的机智勇敢。
陈胜的好朋友吴广,那个同为屯长的吴广,他好像拥有不逊于陈胜的条件,无论是计谋与胆量,他们从舆论准备的置书鱼腹,篝火狐鸣,到起义前并杀两慰,不仅体现出他们两人的机智勇敢,同时也向我们展现出他们的深厚友谊。
陈胜大军,一路势如破竹,骁勇善战,恰恰揭示了秦王朝的腐朽和吹响了改朝换代的号角。
虽然最后陈胜失败,但这一是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自陈胜后,民心鼓舞,纷起倒秦,所以才有了汉高祖的辉煌,是陈胜“死国可乎”的爱国情怀,激励一代又一代有志之士为正义而前赴后继,所以历史才变得摇曳多姿,是他的壮举证明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是他向那些称孤道寡的皇帝敲响了历史警钟,他们才变得居安思危,这样中国历史才出现了“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类的辉煌,然而陈胜却无缘品味自己留给后人的巨大财富,只能含笑于九天之上,长眠于黄泉之下!
我们做为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出需要学习陈胜这种精神,从小树立鸿鹄之志,报效祖国,报效社会。
史记陈涉世家读后感篇四
一个具有时代性的作品。讲述一个出生在旧社会大家庭的青年,在社会动荡的年代,在封建礼教土崩瓦解的时代觉醒了。看到了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杀人的礼教。鲜活的,青年的生命,做了毫无价值的牺牲品。而一种麻木、忍耐、怯懦、退让加上封建的卫道,却仍在绞杀更多鲜活的生命。青年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出走了,成个这个家庭的叛徒。
距离那个时代远了,不读书,那都是些无法想见的故事。我现在只是隐约记得小时候,时常听到要破除封建迷信的话。至于封建迷信,只以为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大概跟狐仙有关的,至于是否一定要破除,到从来没想过。《红楼梦》有不少人说是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可我怀疑作者是否有这么高的思想素质。他只是作为一个小说家,把他一生的富贵和辛酸写在纸上。至于抨击封建礼教,反抗封建思想,我想曹雪芹不会的,那些只是后人的评说。即便书中确有这样的影子,那也不是因为这个目的;即便是有这个想法,也不会这么清晰明确和坚决。可《家》却是为了反抗而写的一部书。
巴金本来就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牺牲的何止几代人。历史的车轮碾过,辙子里满是浆血。礼教造成的悲剧又何止几桩,万千的人在其中受苦,却又令人惊异地维护和宣扬着这种礼教。鲁迅是一针见血的,“满纸的仁义道德”只看见“吃人、吃人”,吃人的人也终将被人吃。但我还是惊讶,几千年一直都是这样,谈不上反抗。曹雪芹不是真正的反抗。真正的反抗是在帝国轰然倒塌,思潮开始涌入麻木的中国,从一批不肯简单地上吊作牺牲品的人开始。巴金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他写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反抗。
这本书我不敢说他写的很好。但题材是很好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会产生怎样惊人的效果!可想而知,会掀起一个潮流,激励一代青年,点亮一代人的思想,所以说这个作品属于那个时代。现在读起来,是一种遥感了,毕竟在他们的努力下,时代变了。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史记陈涉世家读后感篇五
身为一介草民,为人佣耕,居然敢不思劳作,“辍耕之垄上”,说出了“苟富贵,勿相忘”的豪言壮语。
身为一组士卒的小头目,面对一群频临死亡的士卒,吼出了“等死,死国可乎?”的惊天之言。
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运筹帷幄,率九百戍边将士,打破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神话,揭开了中国历史轰轰烈烈的一页。
从为人佣耕到一封侯拜相,陈涉可谓中国农民第一人,在贫贱之时,就有鸿鹄之志,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正如腊肉从小就具有反抗精神,率领中国人民打败了三座大山;正如周恩来,从小就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理想,为中国人民的独立自主躬耕一辈子;正如童第周,一定要争气,成为中国生物学界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