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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方案(模板8篇)

时间:2023-10-17 05:20:39 作者:翰墨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方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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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不仅给被侵害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严重影响在校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同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形成了恶劣风气。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基教一[20xx]6号),《xx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x教保[20xx]6号),《xx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xx〕2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切实防治我校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结合我校工作经验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学校与各相关部门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进行整治、教育、宣传,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坚决杜绝发生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1月31日。

为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各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室,办公电话:xxx

全体学生

一、多部门,多渠道联合,夯实法治、心理健康教育

1、组织本校学生通过表演、观看关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典型案件,发挥其直观教学的作用。利用学校微信平台、校讯通等新媒体手段,做好“反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报道,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健全学校心理咨询室等硬件设施,定期外聘市内专业心理教师到校开展心理知识讲座与团体、个体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驾驭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学习和训练社会交往技能,培养学生积极的心理品质。对有较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学校建立咨询档案,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干预或提供救治救助服务。主动联系镇的社工主动参与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工作,通过游戏互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训练日常人际交往和沟通的技巧。

3、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驻校律师送课到校。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组织,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宣传普及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专门组织进行家访活动,畅通家校沟通渠道。

二、常规为重,以“六个一”为抓手,做好专题教育

严格按照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的安排,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活动、安全教育月,以抓好学校常规教育为主,集中开展好“六个一”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主题教育活动,做好我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主题教育工作。

1、开展一次强化校规校纪的教育。通过新生培训、开学常规教育月活动,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xx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xxx小学学生常规要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引导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2、开设一场专题法律讲座。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驻校律师等,围绕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开设专题法律讲座,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3、举办一次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升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提高教师有效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通过家访、谈心等交流和沟通制度与设施,建立师生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

4、开展一次重点学生排查。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不公开地全面排查,特别关注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社会交往复杂等异常表现的学生,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5、进行一次家访。加强家校合作,帮助家长了解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基本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通过家访、约谈、家长会等形式,及时跟家长沟通学生的在校表现,做好学生家校情况档案。要特别注意平时有暴力倾向学生的日常动态,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化解处置。

6、上好一节“反对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暴力”为主题的班会课或心理辅导课。通过典型案例的视频播放、设置问题展开讨论等方式,以案释法,依案学法,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和暴力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从中汲取教训。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疏导学生情绪,健全学生心理,教会学生面对冲突的解决办法,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对于威胁、危险、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避险能力、自我救护能力。严禁出现打架斗殴、欺负弱小、勒索钱财等事件。

一、高度重视,群策群力

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紧密家校沟通,发挥各班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群策群力,形成防治合力。

二、抓好防治,从小做起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防胜于治。要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必然潜藏着深重的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全体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特别是班主任,要加强与家长沟通,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干预。

三、总结交流,提升防治成效

全体教师要加强日常总结和交流,分享成功经验,学习成功做法,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促进防治成效提升。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学校建立以xxx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法制副校长xxx警长和xxx副校长担任,xxx副校长负责常务工作,成员有校行政人员和各班主任,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新集派出所警官、法治副校长)

xxx(副校长)负责常务工作

成员:全体行政人员(分管工作检查、日常总值防欺凌检查)

班主任(防欺凌安全教育、上报)

全体教师(课堂、课间预防)

1、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强化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注意运用网络媒体对学生进行教育。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应对。

4、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情况的摸排,并做好登记、观察谈话记录。

5、与辖区派出所联手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开启护校民警入校工作模式,并做好工作记录。

1、学校所有人员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必须立即报告校长室。

2、学校负责人接获报告后,须先期对事件视情况作出处置,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3、情况严重的立即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及公安部门,并配合立案查处。

4、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5、在警方指导下维护秩序,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一)开展教育。

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3月1日前制定各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政教处负责在3月8日前开展“校园预防欺凌

”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政教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和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防范生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精神,依据相关文件,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

3.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3月15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少先队将组织所有少先队员于3月20日前进行“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签名承诺活动。

5.有条件的学校,协同班主任,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档案存档)。

(二)完善制度。

学校由政教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

学校由校安办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

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总之,我校将根据各级部门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c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月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本着防范周密到位,处置及时得当的原则,应对校园内可能发生的暴力事件,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班级建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教导处主任为组长的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加大警校共建力度。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防范教育工作,从分利用班队会、升旗仪式、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暴力、预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放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能力。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化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及时把学生在校表现和心里健康状况告知家长,要特别关注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和行为不良儿童的思想状况。

2、抓好学生入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学生、告诉家长不要提前较长时间进校,不要固定开门时间,确保学生到校既进校,避免学生在校门口等候和逗留。

3、高度重视学校内部因各种原因而可能产生的矛盾,特别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报校办备案。

1、学校所有人员发现暴力事件发生,有义务和责任迅速报告校长室或自行拨"110"报警。

2、学校值班小组,接获报告后,须先期对事件视情况做出处置,尽力控制事态。

3、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

4、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要派应变能力强、擅长言辞的人员与歹徒周旋;同时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将他们转移至安全地带。

6、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7、在警方指导下维护秩序,处理善后。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天安办发〔2016〕3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16〕8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加强我校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订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16年6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本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部署阶段(6月30日课间操时间)

1、组织动员部署,召开教育动员会议,抓好学校全体职工和学生的教育。

2、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活动的各项工作:

组长:zz

副组长:zz

执行组长:zz

组员:zz、教育处成员及全体班主任老师

实施阶段(6月-7月)

1、加强校园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朝会、德育活动课、宣传语、黑板报、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班召开一次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班会。

2、加强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群体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进行“心天区教育督导办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调查问卷,提高学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形成与发展。

4、进一步加强放学时间段的校园周边安全巡视工作。针对外校学生和青少年,护校队成员进行放学期间的安全巡视工作,为学生离校安全工作做保障。

5、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完善制度,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

6、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疏导,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学校门卫室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7、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检查阶段:(9月—12月)

学校对校园欺凌宣传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定期小结,对学校调查问卷认真统计与分析,进行排查建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落实。于2016年7月2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心天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7月迎接区教育局普查;9月份迎接市教育局复查;10月至12月份迎接湖南省抽查。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育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逐步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教师个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起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进行追责。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制定焦作六中如下。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引导全体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学校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学校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结合公安机关密切沟通协作,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学校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认真履行上级部门统筹协调。

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的协调与上级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积极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把六中建设成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焦作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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