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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加强河道管理的调研报告大全(14篇)

时间:2023-10-25 13:58:26 作者:念青松 2023年加强河道管理的调研报告大全(14篇)

开题报告是研究者与研究机构、导师等进行讨论和评审的基础,也是研究者自我审视和思考的过程。如果您需要一些辞职报告的示范,可以看看以下小编为您准备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进一步提升城河水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形象、倡导城市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河道和河岸工程设施、绿地是城区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保安、净化环境、美化市容的综合功能。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区河道管理用地,不得损害河岸工程设施和绿地,不得擅自在河道内搭建河埠头、瓜棚等违章建筑和设施,不得恶意阻扰对河岸及河道配套设施的修缮、改造和建设施工。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拆除、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河道内抛洒垃圾、污水及其他脏物,不得实施污染城区河道水质的行为,不得在河里实施电捕鱼、放置地笼等违法捕鱼行为。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视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自觉爱护河水、爱护河道、爱护水环境,不在城区河道内洗涤衣物、拖把等,不在城区河道随意停放船舶,并积极参与沿河洗涤和抛洒陋习的现场劝导,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社会风尚。

特此通告。

越城区人民政府。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

xx市环境保护局。

xx市建设局。

xx市水利局。

xx市城管执法局。

xxxx年12月4日。

年加强管理的调研报告全文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全世界每年因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20__年至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__5处,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__处,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__处,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1处,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9处,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5处,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7处,20__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9处。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水,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屯水质铁锰超标。

截止到20__年底,我县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村屯325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__0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20__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__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__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二是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已建安全饮水工程有效管理模式,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按照“修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核定一个合理水价,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根据工程管理运行情况,建立统一管理机制,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供水工程所有权属、经营权属,做到有管理站、有技术档案、有水源保护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一定的维修养护资金。加强对已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农民饮水安全,真正达到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在管理中,可以参照有线电视或电业管理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以乡镇水管站为主,管理维修收费一条龙。这样,不但便于管理,也可以弥补屯小、人口少运转费用不足问题。还可以缩减人员开支,又可以增加水管站工作经费。同时,水管站依托上级职能主管部门,便于协调。另外,还可以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加强河道和堤防管理,确保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防洪堤坝的抗洪能力,在坝面泥泞期,除公安、救护、消防、防汛车辆可以行驶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

二、为保证行洪需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建工程或堵截、开挖河道,改变原有流势;不得在河道行洪断面内植造阻水林木、倾倒灰渣、垃圾,滥采乱挖砂石或取土。如需要在江河河道内修筑工程挖河改道,必须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河道内已有的阻水工程,不得继续扩建,并由设障单位作出清障方案,市、县防汛指挥部监督限期清除。

三、主要江河堤防迎水面一百米内、背水面五十米内范围为护堤地,由江堤管理部门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护堤地内从事开荒种地、放牧、采砂取土、开顺堤渠、修建房屋等。

四、保护堤防、涵闸、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禁止在堤身挖掘草皮,滥扒道口,堆放货物,取土挖洞和从事其它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除防汛抢险船只外,任何船只不得在非指定港口、码头停泊或装卸货物。对破坏堤防工程和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堤防管理部门和护堤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五、严禁滥砍盗伐护堤林木和护岸林木。违者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

水利、城建、交警、公安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加管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遵照执行。

xxxx。

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20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委关于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10月23至24日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18年底,全县应列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255个,独立编制机构数497个,较上年度增长4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283个,较上年增长17个(县总工会的资产全部为会员资产,县供销社的资产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未列入本次资产专项报告的编报范围)。

一是资产按机构性质分。全县行政单位资产33.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8.8%。全县事业单位资产34.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1.2%。

二是按资产的价值形态分。我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总计6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账面数:40.4亿元,占比59.3%;固定资产账面数:23.6亿元,占比34.7%;无形资产账面数:0.5亿元,占比0.7%;在建工程账面数:3.5亿元,占比5.1%。负债账面数总计40.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27.5亿元,事业单位12.7亿元);资产实有数6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33.2亿元,事业单位34.8亿元),负债实有数40.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27.5亿元,事业单位12.7亿元)。

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7亿元,占比53.7%;通用设备5.1亿元,占比21.4%;专用设备4.4亿元,占比18.8%;其他资产(家具用具、图书档案等)1.4亿元,占比6%;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0.4亿元,占比76.7%;计算机软件0.1亿元,占比22%。

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均是以购置时的价格计价的累计数,是财政决算的账面价值,如房屋等建构筑物,大多形成的时间较久,原始价值较低。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各种经济资源,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财政、国有资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建制度、抓管理、重效率”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保障社会治理有序运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添社会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县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围绕“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目标,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教育、卫生、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结合行业管理特点,也对资产管理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大中专项维修、统一物业规范的原则,已对县级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实行统一确权管理,保障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之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管理,县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资产配置管理方面出台了办公设备配置的预算编制标准,执法用车的配备范围、标准、规格,办公业务用房的标准,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范围、标准、品种、方式;在资产效益管理方面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范,基本上做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执行效果较好。

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县、乡镇财政不断加强各部门单位资产配置的预算管理,将设备购置纳入了政府采购;对车辆购置实行编制和预算管理,基本做到有预算才能购置;对办公业务用房的修建,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

调研发现,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管理较为粗放。资产权属不明、家底不清、闲置浪费、低效使用等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产权登记与核算脱节,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由于资产建设、投资来源渠道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不相衔接,有的产权登记在一个单位,占有、使用核算在另一个单位;部分单位由于多种原因形成资产处置、变更处理不及时,有的实物形态已经消失而账面金额仍然保存,有的单位房屋和车辆未办理产权登记。

二是部分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已竣工使用多年,而长期未办竣工决算,滞留于“在建工程”。

三是未办理产权也未纳入财务核算,还存在部分国有资产无产权。财政投入修建的部分公益设施和养老、卫生、教育设施等权属也未明确界定。

一是资产配置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资产配置缺乏可行性论证,配置过剩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执行,自行采购或直接交由下属事业单位实施。

二是资产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有的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规格不适当,形成闲置、浪费;个别单位职工占用国有资产谋取私利。

三是资产处置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未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有的单位应报财政审批的而未报批,有的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出借资产,有的单位未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违规将办公用品产权分割转移到其他单位。

一是资产核算管理较差。主要表现在核算方式不统一,数据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多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基建项目完工已投入使用多年,但迟迟未办理竣工决算,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更具隐蔽性等。

二是信息化建设亟待提档升级。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落后、信息交换不畅通不及时、管理粗放的情况十分普遍。

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管资产未纳入国有资产报表统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尚未实现全口径、全覆盖。

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县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全部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要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把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把管理、使用保护国有资产作为干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调动干部职工主动参与资产管理的积极性。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强化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做到管理使用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抓紧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弄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实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类分级管理,对行政机关做到产权登记主体与使用管理核算主体衔接;对事业单位做到产权登记主体与使用管理核算主体一体化。

按照国家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处置、调剂、有偿使用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资产的配置标准、收入处置等管理办法,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严格按规定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调配统筹机制,加强闲置资产调配,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严控将行政机关资产对外投资或作为企业经营注册资本,严禁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作为企业贷款抵押,确保资产安全。

完善资产账务核算体系,统一核算标准和方法,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核查,对多种原因形成的资产遗留问题及呆坏账,应加强清理处置工作力度,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应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置,确保对“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决算,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做到资产账实、账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核算真实完整。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对资产使用,出租、出借等处置行为实行有效监控,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

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进一步提升城河水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形象、倡导城市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河道和河岸工程设施、绿地是城区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保安、净化环境、美化市容的综合功能。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区河道管理用地,不得损害河岸工程设施和绿地,不得擅自在河道内搭建河埠头、瓜棚等违章建筑和设施,不得恶意阻扰对河岸及河道配套设施的修缮、改造和建设施工。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拆除、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河道内抛洒垃圾、污水及其他脏物,不得实施污染城区河道水质的行为,不得在河里实施电捕鱼、放置地笼等违法捕鱼行为。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视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自觉爱护河水、爱护河道、爱护水环境,不在城区河道内洗涤衣物、拖把等,不在城区河道随意停放船舶,并积极参与沿河洗涤和抛洒陋习的现场劝导,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社会风尚。

特此通告。

越城区人民政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

xx市环境保护局。

xx市建设局。

xx市水利局。

xx市城管执法局。

x年12月4日。

近年来,滏阳新河、滏东排河、盐河故道、中干渠等重点河道堤段发现有坟场、养殖场、鱼塘、房屋等违建和河道种植树木、倾倒垃圾等破坏河势稳定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河道畅通和行洪安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河道规范管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一)私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二)私自在大坝、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安全的活动;(三)移动或者拆除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以及各类测量、监测等附属设施;(四)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杂物;(五)挤占河道。

二、禁止围垦河道。禁止在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对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限期清除;逾期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和防汛抢险的义务。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监察机构或人员,依法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和水事秩序。为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禁止:(一)干预和阻挠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二)拦截、抢占水源,破坏供水、用水、排水秩序;(三)非工程管理人员操作闸门及各项设备。

违反以上规定者,由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拒绝行政处理的,移交公安部门,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保护河道生态,全面深化“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相关工作,并为加快推进本乡创建“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的工作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现将加强河道(含池塘、水库,下同)综合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安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全乡辖区内河道综合管理,由乡水利站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各行政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范围内河道综合管理,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细化各类涉河涉渔具体行为损害赔偿、补偿标准;村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河道管理规定,维护河道清洁面貌,保护河道渔业资源,积极参与涉河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举报、举证、处理等。乡、村两级组建河道综合管理巡查队,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配合相关行政主部门开展涉河涉渔执法活动。

二、禁止在河道内炸鱼、毒鱼、电鱼,禁止制造、维修、销售、使用、随船携带违禁渔具,禁止代冻、收购、销售、转载违禁渔获物,禁止在石鼓水库库区、集镇溪域范围内垂钓,禁止放生、放养外来有害水产品种。

三、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平台等与河道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向河道内弃置、倾倒石渣、泥土、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污染河道的废弃物;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四、禁止在河道内非法取石、采砂、制砂、建桥、筑坝、修路;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五、禁止向水体排放养殖、制砂等生产、生活污水;禁止排放或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农药等有害废液;禁止在河滩挖掘、开垦、种植、烧烤、野炊等活动。

六、违反上述二至五条规定,情节轻微的按《村规民约》处理;情节较重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如实举报违法违规现象的人员给予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

七、举报电话:保安乡综治办:队:。

本通告自x年1月1日起实施。

xx市保安乡人民政府。

xx市公安局峡口派出所。

xx市水政渔政监察大队。

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进一步提升城河水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形象、倡导城市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河道和河岸工程设施、绿地是城区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保安、净化环境、美化市容的综合功能。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区河道管理用地,不得损害河岸工程设施和绿地,不得擅自在河道内搭建河埠头、瓜棚等违章建筑和设施,不得恶意阻扰对河岸及河道配套设施的修缮、改造和建设施工。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拆除、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河道内抛洒垃圾、污水及其他脏物,不得实施污染城区河道水质的行为,不得在河里实施电捕鱼、放置地笼等违法捕鱼行为。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视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自觉爱护河水、爱护河道、爱护水环境,不在城区河道内洗涤衣物、拖把等,不在城区河道随意停放船舶,并积极参与沿河洗涤和抛洒陋习的现场劝导,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社会风尚。

特此通告。

越城区人民政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

xx市环境保护局。

xx市建设局。

xx市水利局。

xx市城管执法局。

x年12月4日。

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商务厅等部门《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寄卖行经营情况调研和督查的通知》精神,近日,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银监局对我市寄卖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寄卖行基本情况。

一是经营规模小:我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寄卖行现有8家,全部是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本金仅1.625万元,最低注册资本金仅0.2万元,从业人员总数仅13名,平均每户不到2名,户均营业面积仅23.1平方米,营业总额仅29万元,平均每户仅3.6万元,二是设备简单:所有寄卖行都是一间房、一张桌、一部电话。三是程序简便:顾客只需填写一张表格,简单登记即可。四是费用较低:寄卖行一般按交易标的价的4%-8%不等收取手续费。五是经营品种多样: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家电、摩托车等民用品。

二、寄卖行经营范围和方式。

我市寄卖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表述一是寄卖。二是旧货寄卖服务。我市寄卖行的经营方式一是寄售:顾客把有价值的物品拿到寄卖行请寄卖行帮助卖出,寄卖行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服务费。二是直售:顾客直接把物品卖给寄卖行,寄卖行再卖出,从中赚取差价。三是典当:顾客把物品抵押在寄卖行,寄卖行付一定的款项给顾客,顾客在一定的期限内将物品赎回,寄卖行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目前,我市没有发现寄卖行从事动产、有价证卷、房屋和汽车等业务,但是摩托车业务比较普遍,主要原因是动产、有价证卷、房屋和汽车等业务的资金量要求加大。

三、寄卖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超范围经营典当业务。

寄卖是指物品所有者委托寄卖行代为销售,双方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寄卖行没有物品的所有权,只有物品在寄卖期间的管理权,即物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寄卖行也只是在物品售出后,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用。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目前,由于达不到典当行的审批条件,我市寄卖行便不顾禁令,根据顾客的需要,全部非法从事典当业务,所有寄卖行都加挂了“典”“当”“押”等标识,进行虚假宣传,对物品来源的合法性及委托人的身份也审查不严,自行简单记录,扰乱了典当市场秩序,破坏了典当业的社会形象,影响了合法典当企业的经营。

(二)寄卖行监管缺失。

由于寄卖行已经取消了行政审批手续,所以商务部门对寄卖行没有管理权限。工商、公安、银监等部门虽有管理职能,但是由于有关寄卖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空白等种种原因,执法力度不够,造成了寄卖行目前定性不明确、市场准入宽泛、无序发展的状况。

四、寄卖行监管及政策建议。

(一)明确定性寄卖行,严格区分寄卖行和典当行。

建议国家出台有关寄卖行和旧货企业的法律、法规、规范等,或者出台地方性规范文件,明确典当行、寄卖行和旧货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监管部门和罚则等区别,以进一步加强对寄卖行的监管,重点是提高对寄卖行的市场准入条件门槛,特别是经营场地面积、注册资金等要有一定的.要求。

(二)整顿典当和寄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机构。

商务、公安、银监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第8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对公开打典、当、押字样招牌进行典当业务的寄卖行要坚决进行处罚;对暗地非法经营典当业务或的要进行坚决打击。要通过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典当行和寄卖行健康有序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三)扩大宣传,引导需求,努力营造有利于典当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今天典当的性质和旧社会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典当企业现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成为一个特殊的融资机构,成为金融机构的必要补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现代典当业的重要作用、与古老典当业的区别、典当业融资的优势、特点和工作程序等,使人们对典当行有一个全面、正确地认识,摒除传统的错误观念的束缚,树立典当业良好形象,增强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用典当融资的意识,吸引更多客户参与典当业务,在规范寄卖行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我市典当业规模不断扩大。

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滏阳新河、滏东排河、盐河故道、中干渠等重点河道堤段发现有坟场、养殖场、鱼塘、房屋等违建和河道种植树木、倾倒垃圾等破坏河势稳定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河道畅通和行洪安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河道规范管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一)私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二)私自在大坝、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安全的活动;(三)移动或者拆除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以及各类测量、监测等附属设施;(四)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杂物;(五)挤占河道。

二、禁止围垦河道。禁止在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对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限期清除;逾期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和防汛抢险的义务。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监察机构或人员,依法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和水事秩序。为维护水利工程的管理秩序,禁止:(一)干预和阻挠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二)拦截、抢占水源,破坏供水、用水、排水秩序;(三)非工程管理人员操作闸门及各项设备。

违反以上规定者,由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拒绝行政处理的,移交公安部门,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加强河道和堤防管理,确保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防洪堤坝的抗洪能力,在坝面泥泞期,除公安、救护、消防、防汛车辆可以行驶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

二、为保证行洪需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建工程或堵截、开挖河道,改变原有流势;不得在河道行洪断面内植造阻水林木、倾倒灰渣、垃圾,滥采乱挖砂石或取土。如需要在江河河道内修筑工程挖河改道,必须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河道内已有的阻水工程,不得继续扩建,并由设障单位作出清障方案,市、县防汛指挥部监督限期清除。

三、主要江河堤防迎水面一百米内、背水面五十米内范围为护堤地,由江堤管理部门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护堤地内从事开荒种地、放牧、采砂取土、开顺堤渠、修建房屋等。

四、保护堤防、涵闸、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禁止在堤身挖掘草皮,滥扒道口,堆放货物,取土挖洞和从事其它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除防汛抢险船只外,任何船只不得在非指定港口、码头停泊或装卸货物。对破坏堤防工程和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堤防管理部门和护堤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五、严禁滥砍盗伐护堤林木和护岸林木。违者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

水利、城建、交警、公安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加管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遵照执行。

为加强我县境内河道管理,促进河道整治,保障防洪、生态和河流基础设施安全,改善水资源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发布此通告:

2、禁止在河道内修建阻水的围堤、道路、渠道;。

3、禁止在河道内种植树木和高杆作物;。

4、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打井、挖窑、葬坟和存放物料。

5、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上述阻水障碍物,由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全部清障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处罚。鼓励广大群众对破坏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5723794。

特此通告。

清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三月二十日。

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在县市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四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针对查摆的全市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在全面回顾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完善,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完善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促进全市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参与急难险重工作、安排艰苦复杂岗位等措施,让干部在“风口浪尖”上经受锻炼,磨炼意志,增长才干。今年以来,先后抽调了160余名干部到蓝色筹建办、临港产业区、核电项目办、跨海大桥及信访局、企业稳定办等重点工作岗位进行挂职锻炼。对那些经过基层一线和艰苦复杂岗位锻炼,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优先提拔重用。

周年。

庆祝活动、省全运会、十九届。

中全会等重大节庆活动的安保维稳,以及城建拆迁、“亚沙会”筹备、核电项目建设、抢险救灾等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实施跟踪考察50余次,考察各类干部300余名。

三、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公开的选人用人环境。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规范。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进行了规范、细化,明确责任,严格操作;结合“两公开四差额”选任干部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委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干部任免基本程序及要求》,全面推行了市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二是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积极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全委会委员对本年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有效地提高了市委选人用人公信度;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规程》,推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有效监督。三是加强了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以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为契机,初步疏理确定了20余个规范性制度文件,下一步集中研究出台后,形成干部选任工作全面、系统的制度体系。

四、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锻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建立实施《关于镇街道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管理使用意见》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关于教育系统退出股级干部岗位干部的管理使用意见》,进一步盘活了股级干部资源,保护和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用管并重,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认真执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特约谈话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问责制度的意见》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干部监督联络员暨部风监督员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规范从政行为。今年以来,先后对3名重大事项跟踪考察、年度考察存有问题和群众信访较多的干部进行了问责谈话或口头诫勉。

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调研报告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运作,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财政局工作安排,我科就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并结合资产清查,深入县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全面普及并得到进一步重视。

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管理,专职人员从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后,国有资产的划转、出租、出卖、置换、报废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在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得到全面普及,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国有资产管理“两化”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常态化。主要表现在:1、单位国有资产与预算管理相一致。2、固定资产处置与资产管理系统相一致。3、单位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和单位部门决算基本一致。4、国有资产清理核实已成为年度财务决算和资产统计工作完成前必须的步骤。二是实现了固定资产管理手段规范化。在日常工作中,从固定资产购置到验收入账、从卡片登记纳入系统管理到实物配给个人使用登记、资产报废报批、资产的调拨划转和资产出让,都能严格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操作,处置程序规范、管理手段规范。

(三)资产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从政策制度看,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证。从信息网络看,资产管理科已建立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与省厅实现了联网运行,全县一级预算单位也都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了资产处置的网上申报。

(四)摸清了资产管理家底。近几年来,我县多开展了清产清查工作,特别是20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才刚刚结束,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截止年12月31日,独立编制机构538个(行政78个,占14.5%;事业460个,占85.5%),独立核算机构436个(行政72个,占16.5%;事业364个,占83.5%)。编制人数19736人,其中:行政编制3866人,事业编制15870人;年末实有人数18463人,离退休2961人,其他人员272人。资产总额31.33亿元,其中:县本级资产总额30.38亿元、乡镇资产总额0.95亿元;流动资产7.79亿元,其中:县本级流动资产7.27亿元,乡镇级流动资产0.52亿元;固定资产5.03亿元,其中:县本级固定资产4.64亿元、乡镇固定资产0.39亿元;无形资产0.15亿元,其中:县本级无形资产0.11亿元、乡镇无形资产0.04亿元;负债5.06亿元,其中:县本级负债4.99亿元;净资产26.28亿元,其中:县本级净资产25.39亿元、乡镇净资产0.89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和运营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资产规模不断壮大,资产经营效益不断增加,使用效率不断提高,为兰考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平台,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认识还有差距。部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对资产管理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对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文件精神还不够到位,个别乡镇资产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如:财政投资农村安全项目,因归属没有明确,全部资产还没有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二)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基数不明,家底不清。部分乡镇国有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对拍卖、处置、毁损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清理做账务调整,对财政投入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上账,致使国有资产基数不明,家底不清。

(三)乡镇国有资产分散,部分资产构成多元化,处置可能影响稳定。由于历史原因,乡镇机关和学校资产构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农民集资一点,政府资助一点,县财政以奖代补一点形成的资产),如果不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办法,一旦处置不当,可能会影响稳定,致使资产闲置或毁损,管理难度非常大。

(四)资产经营管理不够规范,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在利用国有资产进行融资的过程中,没有规范的管理措施,“借、用、管、还”脱节,县政府成立的公司只负责融资和还贷,缺乏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直接影响融资信用,可能造成融资风险。

(五)资产管理系统各自为阵。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极大的规范了资金支付程序,资金安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但是,由于财政管理系统众多,十分庞杂,各自独立,资产管理系统与国库支付平台整合后,资产管理系统报表数据与财政预算执行数据、财政决算中资产负债表与资产情况表数据不一致的现象普遍存在,数据核对极大的增加了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政府部门要坚定信心,坚持国资管理改革方向不动摇,对县级部门和乡镇要注重宣传,加强教育,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国有资产在公共资源中的重要地位,努力增强全民国资意识,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国有资产的效应和作用。

(二)弄清资产基数和家底,严肃国有资产管理纪律。建议县级政府出台文件,县级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应管理而不纳入管理的单位,要采取经济和行政(通报或责任追究)手段,认真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性和文件的严肃性。对教育系统、乡镇和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新建、使用、处理、报损、移交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处置行为。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运营要求的各项制度。完善资产会计账目,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档案齐全。

(三)完善各类手续,做好统一管理和运营的后续工作。一是要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优良的资产要及时进行移交管理,对不良资产要及时处置,把归集的资产做实做强。二是对国有资产要更加科学的化分四权,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进一步落实四权主体责任。三是县政府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召开由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解决管理交接两难问题。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一道组成管理移交工作组,对部分县级部门和乡镇国有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过户和移交管理的,要完善办证措施,尽量减化手续和程序,抓好国有资产的产权过户、办证工作,促进国有资产完整管理移交。四是要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强化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水平。五是对财政投资项目等新增国有资产,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完善各种手续,及时管理移交,实行统一管理和运营。

(四)切实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和运营。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挂牌竞价,提高资产经营效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有效防止经营性资产管理暗箱操作和投融资风险。

(五)建议整合财政管理系统,建立各类财政信息相互兼容、支撑的大平台。现行的财政管理系统比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工资管理系统、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系统、政府债务监管系统、单位财务核算系统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为独立的操作平台,各自为阵,导致在信息共享、信息互补、信息互审上存在脱节的现象,合力不足、相互掣肘现象凸显。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建议建立类财政信息相互兼容、支撑的大平台,对上述系统中资金用于人员供养、日常经费开支、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决算、实物验收入库和交付使用后账务处理、卡片登记、月末和年末结转提示、审核的科学手段,在同一个平台上将人、财、物予以分离,确保单位资金安全。

(六)立足做大做强,推进多元发展。一是要大力抓好全县资产管理发展战略的研究,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有分步实施的方案,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向前迈进;二是积极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突出重点,在土地收储、房产开发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打造企业品牌;三是在资产机构管理上要本着对政府、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科学化决策,防止政企不分现象;四是要加强能力建设,配强配硬资产管理机构班子,练好内功,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济、会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发挥团队精神,树立良好形象,创造一流业绩,为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10月份,张xx副主任带领城建环资委员会及工作室的同志,对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先后到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到市北区召开了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街道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召开了房地产方面专家和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多层面征求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两年,中央反复强调“房住不炒”的定位,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我市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开发建设稳步增长。今年1-9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x亿元,同比增长x%。全市各类房屋新开工面积x万平方米,同比上升x%。今年前8个月,全市已批复供地方案的住宅用地x亩。全市房地产业实现税收收入x亿元,同比增长x%,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为x%。

(二)调控力度不断加大。我市先后出台了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卖等调控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保护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今年前8个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x万套,同比减少x%;销售面积x万平方米,同比减少x%。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x万套,同比增长x%,库存去化周期为x个月,库存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下限。

(三)市场变化特点明显。一是商品住宅价格回稳。从9月份价格指数情况看,同比上涨x%。考虑到政策影响的滞后性,以及最近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多数专家及机构预判近期房地产市场商品住宅销售量将继续回落,销售价格趋于稳定或小幅下行。二是一二手房价格倒挂。去年我市对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定预售价格等政策,对抑制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发挥了较大作用,但因购房需求高于房源数量,推高了新建商品住房周边二手房交易价格,个别区域出现二手房价格高于新房价格的倒挂现象。三是主城区冷外围区域热。前8个月,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和胶州市占据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排名前三位,合计占比x%;相较于外围区域市场的火热,主城区受土地供应不足、建成房源少、价格过高等因素影响明显,市南、市北、李沧和崂山四区合计仅占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11%。四是房地产新兴业态发展快。与农业农村相关的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蓬勃发展,但缺少相关政策制度保障和规划指引。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一是住宅用地资源趋紧。尤其是主城区可用土地少,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及部分热点区域住宅有效供应无法匹配市场需求,市场供需失衡导致稳控市场压力增大;部分已供住宅用地不能及时转化为有效的住房供给,至六年间,全市累计供应住宅用地2192宗、x万亩,但因种种原因有x万亩尚未开发利用,占供应总量的x%。二是供地结构不尽合理。商业地产房屋供应过剩,工业、物流、养老、旅游等跨界地产比重偏低。三是供需价格矛盾突出。受土地价格、原材料、人工等成本刚性增长影响,开发企业对房价依然存在较高预期,企业追求利润与购房者企盼低价房源的矛盾依然突出。四是二手房市场不够活跃。二手房价格高而市场接受度不高,主要原因是二手房大多为早年建设的老房子,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内部结构不合理、物业服务水平低,我市每年新增上市二手房x余万套,约7万套成交,成交率仅为x%。

(二)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成熟。一是住房出租利润低。受近两年青岛房价涨速快于租金涨速的影响,出租房屋的利润空间较小。二是开发企业住房租赁积极性不高。按照现在的租金和税费政策,租赁企业每月实际收益的约25%将用于缴纳各种税费,拉长了企业的投资回报周期。三是租赁住房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市的租赁住房需求群体主要为来青、留青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受个人经济能力、职住因素等影响,需求多为面积小、租金低的主城区房屋;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房源多为周边区域大面积房屋,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性价比高的小面积房屋较少。四是商业办公用房利用率低。已建成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市场需求不足,闲置率较高,造成资源浪费。

(三)市场监管存在漏洞。房地产市场监管涉及工商、物价、土地房管、建设、规划、城管等多个部门,由于个别环节职责不清、沟通不畅、配合不紧等原因,造成市场监管存在漏洞。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相关数据统计不完整、不一致、不规范,数据信息公布不全、不及时等现象。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为规避限购、限价等调控政策,出现了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不实、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违背购房者意愿搭售车位车库、签订阴阳合同、虚假装修,拒绝公积金贷款等违法违规乱象。

(四)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老城区部分建设项目,新开发地块受周边区域环境限制,项目红线内外建设进度不衔接,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后周边道路、管网等市政配套设施不能同步交付使用,导致房屋建成后无法及时移交。部分垃圾转运站、公厕等邻避项目,道路、管网、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等公益项目,由于规划、征地、资金等原因,不能与房地产项目同时建成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让土地上建设的用于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的配套设施,按规定应当由区市政府按照房地产成本价回购,但现实中存在政府不愿出资回购,企业又无权对外销售的现象,导致建成后的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月,我市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但目前得以实施的项目很少。

三、意见建议。

(一)坚持综合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保障人民群众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引导需求稳步释放,避免出现房价大起大落。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降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分布,结合城市有机更新、人口变动、产业布局、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走势等实际情况,科学测算房地产建设空间布局和建设总量,科学制定房地产建设计划。要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评价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对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二)保障土地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体系,根据住房人群需求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商品房、保障房、公共租赁用房供地比例、商住比例和供地区域;在切实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给的同时,适度增加改善型、高品质商品住房供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适度增加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等产业土地供给。要进一步加大老旧城区改造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居住品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后监管,对已供土地的开竣工、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依法从快处置闲置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已供应的土地尽快形成有效住房供应。

(三)加强规划引领,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积极推动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城市发展布局、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人口流动变化趋势、老旧城区改造更新等实际情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合理规划住房和用地规模、结构、时序,引导相关资源合理配置。要统筹基础设施和空间布局,进一步增强轨道交通沿线、重点交通枢纽周边等人口导入重点区域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引导产业、就业和人口有序流动,促进职住平衡,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要统筹城乡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房地产开发布局,大力推动农业农村的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等房地产新兴业态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购房者合法权益。要下大力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强化信息共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服务于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要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恶意炒房、违背购房者意愿搭售车位车库、虚报装修价格、虚假宣传、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入企业或责任人信用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已入住未办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办理效率,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要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发布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为政府科学决策、为房屋交易各方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市场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权威信息,及时释疑解惑。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正面发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理性买卖、租赁房屋。

(五)盘活存量房源,推动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发展。要加大存量房普查力度,掌握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强化政策研究,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速存量房流转,快速形成有效供给,实现房产资源合理配置。要进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场,合理引导房价,健全交易制度,透明交易信息,稳步提高二手房在住房交易市场中的份额。要加强老旧小区的维护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更新,调整和完善加装电梯的政策措施,推动这项惠民工作的落实,不断提升环境质量和物业服务水平。要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服务收费和企业、个人出租住房行为。要鼓励闲置或者利用效率低的商业办公用房,引入卫生医疗、养老健康、教育培训、文体娱乐等基础配套属性的功能性产业。要全面清理住改商、住改办等现象,引导企业购置、租赁商业用房、写字楼开展经营活动。

(六)完善配套设施,为市民提供宜居的良好环境。要加强道路交通、地铁、医院、学校、商业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房地产开发区域成熟度和便捷性,提高房地产用地使用价值和居住品质。要根据人口聚集和城市发展状况,科学配置、优先同步建设居住区配套市政设施,以及幼儿园、农贸市场、社区综合体、养老机构、公园绿地等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居住区功能,增强居住的便利性和舒适性。要参照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模式,调整居家养老规划设计规范,把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范围。拟出让的土地周边规划的公共配套设施,要同步建设,未建设或未纳入同步建设计划的,要暂停该土地供应。在土地出让方案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由土地竞得人代建的公共配套设施,要按规定的建设时限和要求,与开发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确保公共配套的完整性。

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调研报告

常言道,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我司作为国内领军的独立润滑油企业,拥有员工上千人,产品及服务在市场上享誉盛名,而食堂在公司的作用虽看似微小,却的的确确与员工情绪、工作态度所紧密相连,甚至关乎我司能否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良的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实现经营目标。本次调研报告深入梳理了我司食堂的经营管理模式、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以助力我司食堂经营运转效率更上一台阶,员工能够享受更为美味、健康、价廉的工作餐,因而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本次调研过程中,本人利用长期调查食堂本部、定期咨询外部供应商及汇总分析我司财务报表等调研手段,搜集关于食堂运转的具体信息,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二、食堂经营运转基本状况。

我司食堂主要服务对象为内部员工,同时也向审计部、采购部、总经办、渠道部等公司部门提供客户餐,可基本满足我司内部餐饮需求。20xx年1月—6月,我司食堂收入总额为496307、8元,支出总额为484625、5元,盈利11628、3元,毛利率为2、4%,每月盈亏幅度在千元以内,总体盈利水平较低,可以保障餐厅作为公司“公共服务”机构存在。

我司目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材料购进制度、库存盘点制度,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材料采购的记录、检验、付款审批等程序都比较健全,除部分细节,制度总体落实状况较佳。至于食堂经营运作最重要的采购环节,主要包括四种模式,即调味料小金额采购、主食材定点采购、设备比议价采购以及生鲜蔬菜随机采购,相对较为合理。

三、食堂经营运转所存在问题。

虽我司食堂管理制度总体落实较佳,但在细节之处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查不严、食材验收程序缺失、食堂菜品相对单一、以次充好现象严重以及缺乏消耗量统计标准:

1、供应商资质审查不严。

在调研过程中,本人发现食堂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不严,部分调味品、冻品缺乏有效的安全资质报告,甚至是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的“三无产品”。例如食堂目前所采购的“腾飞麻油”,经调查取证证明为是通过麻油香精勾兑制造的产品,不仅风味口感相对欠缺,其内部过量的化学添加剂更有可能对员工身体造成损伤,有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其它食材原料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有较大几率发现更多供应商方面问题。

2、食材验收程序缺失。

通过对食材采购流程的剖析,本人发现我司食堂食材验收执行有所缺失。依照公司食堂相关管理条例,食材验收时供应商、采购方以及食堂需各派一名代表,三方合理沟通协商,共同对食材进行检查验收。但在实践中,肩负重要岗位职责的采购方却基本不参加食材验收过程,而只是由食堂单方面签字确认。采购方决定了食堂的供应商及采购量,具备较高话语权,对供应商有着较强的约束作用,因此食堂即使在验收时发现食材“质、量”存在问题,也无力对供应商采取相应惩罚性措施,难以有效把控食材质量。

3、食堂菜品相对单一。

我司食堂菜品相对单一的问题较为严重,具体表现在菜品长期一成不变,食堂厨师缺乏动力去创作创新菜品,使员工食谱严重单调化。即便市面上出现价格更为低廉、风味更佳的当季新鲜果蔬,食堂也不愿针对季节动态调整菜谱,而更倾向选择一年四季常有的“冷库菜、冷冻肉”。菜品单一无疑很难满足我司员工的餐饮多元化需求,更使得在食堂就餐成为一种应付肚皮的草率之举,极大损伤我司员工的工作愉悦感,降低员工生产效率。

4、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从公司角度而言,食堂最为理想的经营状态便是既不亏钱,又可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高质量的餐饮服务,这就给采购部门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调研过程中发现,我司采购人员为控制成本,对供应商报价打压过于严重,这虽客观上压缩了食堂的采购成本,但也“迫使”供应商在食材上以次充好。通常劣质食材中霉变、腐烂的比例较高,且口感风味较差,更有可能因细菌、添加剂超标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5、缺乏消耗量统计标准。

目前我司食堂并未建立完善的食材消耗量统计体系,各类食材的采购并无确切标准及依据,更多依照采购人员的工作经验进行。但人力有时而穷,仅靠员工工作经验进行采购难免发生疏漏,食堂经常发生部分食材积压时间过长致使腐烂变质,又或是部分食材消耗过快需要紧急补充的状况。这显然不利于我司食堂的采购成本控制,更不利于食堂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食堂经营运转完善策略。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我司食堂经营运转所存在问题,本人设想利用以下手段进行完善:

1、制定统一采购标准。

为解决我司食堂采购对供应商资质审查不严的问题,可通过制定统一采购标准予以解决。具体而言,对于不同包装,如真空、成袋、散装,不同类别,如主食、肉食、蔬菜、调料等食品,食堂管理者均应加快明确相应的采购标准,并编纂成册,将其印发至采购人员进行执行。从而选购符合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生产日期、生产厂址、生产卫生许可证齐全的优质食材。

2、强化管理制度落实。

限制采购方必须出现在食材验收现场,需要强化我司食堂管理制度落实,额外增加一道采购方现场签字环节。在供应商将食材运至食堂,且经食堂代表、采购负责人检验完毕之后,便可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记录表。为防止采购方事后补签的情况,还需现场拍摄并保存验收环节照片,以备后期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查验。

3、完善考评激励体系。

食堂菜品相对单一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考评激励手段,食堂方缺乏动力求新求变。本人设想可将菜品变动比率及员工满意度作为食堂业绩考核的关键指标,并将其与食堂职工的工资奖金挂钩,这样便可有效驱使食堂人员积极开发新菜品,解决食谱过于单一的问题,使之更好地为我司职工服务。

4、设置采购价格阈值。

食堂采购时过分打压食材价格无疑是不合理的,需设置采购价格合理阈值,在食材采购价格及品质之间寻求平衡。采购方需综合农贸网站报价、农贸市场参考价及供应商报价,加权计算合理采购价格区间,并参考此区间进行“讨价还价”。我司财务部也应将食堂略微亏损列为可接受范围以内,而不应给食堂过大的采购成本压力。

5、建立健全统计手段。

缺乏食材消耗量统计标准使得部分食材存在积压乃至变质的情况,因此,建立健全统计手段有着十足的必要性。食堂财务人员可定期整理搜集食材采购量、食材消耗量、食材库存量、食材损耗量等相关数据,利用统计学手段,如最优订货模型、大数定律,计算得出食材的最优采购批次、采购量,并以之指导食堂采购实践,降低采购成本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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